国外阶级与阶层理论比较研究
随着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关于阶级与阶层理论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国外主要形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为基础的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二是以社会分层理论为基础的其他学派。由于这两种研究阶级与阶层理论的学者所持的立场和出发点的不同,其研究的结论也有很大差别。本文将对这两种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阶级与阶层理论研究的新动向。
一、马克思主义阶级与阶层理论
1.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与阶层理论
马克思虽然没有完整地阐述关于阶级与阶层的理论,但是我们从马克思的著作中可以了解到关于阶级与阶层的相关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经济因素作为形成阶级的唯一因素,认为在某个特定的阶级社会里,总是存在着两个对抗的基本阶级和其他一些非基本阶级。以生产资料所有为基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包括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这三者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其中最基本的两大对立者是雇佣工人和资本家。
二是在一个阶级内部,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阶层。如奴隶社会的奴隶主阶级区分为贵族奴隶主和工商业奴隶主;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区分为大、中、小地主;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区分为大、中、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区分为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店员工人;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资产阶级区分为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农民区分为上中农、下中农、贫农和雇农。
三是关于阶级斗争,由于不同阶级甚至不同阶层的利益和要求不同,从而构成了极为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斗争和冲突。一切观念的、精神的差异,都是不同经济地位的阶级立场的不同反映。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它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最后形式的阶级斗争,它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进而最终实现消灭一切阶级和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西方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针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提出了一些质疑。
一是阶级是怎么划分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认为阶级的划分是按照生产资料所有权进行的,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一观点得到一部分人的质疑,尤其是一些人把知识例如技术作为资本来看待的时候,阶级划分变得复杂起来。一些新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及非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划分标准应该是多元的且是主观的。
二是资本主义国家阶级的结构具体如何?因为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社会阶级结构的巨大变化,此时,工人阶级及其阶级政治在西方的衰落,西方左翼政治此时承受着苏东社会主义阵营瓦解及西方右翼得势的内外强大压力,原来主要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为主的社会已经演变为资产阶级、中间阶层或者称为新阶级和无产阶级三种形态的社会,其中中间阶层力量的壮大是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没有预想到的,资本主义发展早期阶级结构趋于简单化的状况已演化为十分复杂的局面,由此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三是资本主义社会目前并没有出现马克思所预言的两大阶级的激烈对抗并最终导致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情况,一些学者甚至认为目前不会出现马克思预言的情况,将来也很有可能不会出现,特别是现在资本主义国家在不断采取措施维护和缓解社会矛盾。
面对这些质疑,一些传统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可以解释目前社会的发展状况,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阶级社会高度成熟、阶级对抗极为激烈的时代。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他们抓住主要矛盾,采用阶级分析方法重点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不论资本主义怎么演变始终都存在这一基本矛盾,至于两个基本矛盾怎么演变为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并没有否认和平演变的方式。另外虽然马克思主要关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注意到其他阶层的存在,例如他们看到:“实际的社会结构,——社会决不仅仅是由工人阶级和产业资本家阶级组成的” 。恩格斯也曾指出,中间阶层 “在所有现代国家和现代革命中,都居于极重要的地位,而在德国尤其重要,在最近德国各次斗争中,它常常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虽然这些解释能一定意义上表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与阶层理论总体上可以适用于当代的社会,但从一些微观层面上并不能很好的解释目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以及其中的矛盾,而本文要做的工作就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与阶层理论在微观层面上进行创新。
2.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关于阶级与阶层理论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进行了某些修正,新马克思主义阶级与阶层理论主要围绕有关阶级的划分、剥削以及矛盾等问题展开研究,其中他们的研究重点是有关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庞大的中间阶层,但对中间阶层的认识却各不相同。
一是以哈里•布雷弗曼(Harry Braverman)为代表的一派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阶级结构分析跟不上迅速的变革进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中间存在一个中产阶级,他指出:“在作为这个阶层的组成部分的到大量职业中,就尤其如此。在这里我们可以特别举出制图员、技术员、工程师、会计师、护士和教师,以及各种监督人、工头和小管理人员的大量职业。” 但是这一阶级仍然属于工人阶级,因为他们也是受雇佣的领取薪金的劳动者,同时,新中产阶级的底层部分正处于无产阶级化过程中。显然该派理论认为中间阶层更接近于无产阶级,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属于被剥削的对象。
二是以尼科斯•波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为代表的一派认为新中间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已经从工人阶级队伍中脱离出来了,因为这些人并没有受剥削,他们不能再算是工人阶级。
三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该学派代表人物有约翰•罗默(John E•Roemer)、埃里克•奥林•赖特( Eric Olin Wright)、杰拉德•艾伦•科亨(Gerald Allan Cohen)、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罗伯特•韦尔(Rebert Ware)、凯•尼尔森(Kai Nielsen)等。该学派也认为处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存在一个中间阶层,他们虽然不拥有资本,但是又使资本增值,控制生产资本。因此,他们既是被剥削者同时又是剥削者,他们拥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双重性质。
此外,埃尔斯特(Jon Elster)还认为按照四种可能的划分阶级的标准都不能完全区分阶级。这四种标准分别是财产、剥削的地位、市场行为和权力,所以他综合起来考虑把阶级定义为“阶级就是这样一些人的集合:根据他们的占有状况,为了能够实现他们利益的最大化他们被迫参加到共同的活动中来。”
二、以社会分层研究为基础的阶级与阶层理论
1.韦伯社会分层理论
传统西方社会中韦伯(Max Weber)主张从经济、政治和社会三个角度综合地考察一个社会的阶层,并提出了划分社会层次结构的三重标准:(1)财富—经济标准,指社会成员在经济市场中的生活机遇,这就是个人用其经济收入来交换商品与劳务的能力,即把收入作为划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经济标准。(2)声望—社会标准,指个人在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所获得的声誉与尊敬。(3)权力—政治标准,权力就是“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行动者即使在遇到反对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自己的意志的可能性” 。权力不仅取决于个人或群体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也取决于个人或群体在制度中的地位。以上三条标准既是互相联系的,又可以独立作为划分社会层次的标准。以三位一体模式为理论依据,西方分层理论中常常按照这个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成不同的社会身份群体 。
20世纪60-70年代,新韦伯主义分层理论发展了传统多元分层理论,代表人物有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弗兰克•帕金(Frank Parkin)和约翰•戈德索普(John Goldthorpe)等人。这一派理论根据韦伯的社会封闭 概念与分层理论相联系,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在宏观结构层面运作的这种排斥性过程,导致了阶级和身份群体的产生 。
韦伯主义社会分层理论对西方社会分层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它提供了划分阶级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社会分层的标准是多元且是主观的,并不是唯一的,这样就可以囊括社会的所有阶层对其进行划分,所以韦伯总结出来的社会阶级包括“工人、小资产阶级、无产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员、有产者以及由于受教育而享有特权的阶级” 。
2.功能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
以涂尔干为代表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分层是因为社会不平等造成的,而社会运行过程的需要则使社会分层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的各个社会。戴维斯(Kingsley Davis)和莫尔(Wilbert Moore)认为,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一些工作职位(如医生、律师等),这些工作职位需要有专业才能和技术的人去承担,一般而言,想成为医生或者律师都是要经过长期的培训和学习,同时也必须付出相应的时间和金钱。同样社会也存在着另外一些工作职位(如司机、厨师等),这些工作职位虽然也需要相应的专业技能,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金钱去获得这种技能,但是相比医生和律师来说,所需的专业技能更容易而所付出的代价也更小,所以医生和律师这类工作比司机和厨师这类工作更重要。与此同时他们这些工作职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价值体现,例如更多的报酬或更大的权力。社会在回报上对这些有特殊才能的人予以倾斜,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会因此而获益。而这些职位报酬的不同在社会分层理论中就是所谓的地位差距。因此表现在稀少物品享有和地位声望上的社会分层差异,对社会具有正功能,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 。
功能主义的社会分层理论所强调的是社会阶层存在的必然性,主要体现在:(1)社会阶层存在是因为社会需要整合、协调和团结;(2)社会阶层反映了社会的共享价值观,因而提高了社会和个人的功能;(3)社会阶层的权力是合法分配的,同样工作与报酬也是合理分配的,社会的经济结构不是主要的社会结构;(4)社会变迁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变迁。
另外功能主义也强调了“职业地位”及其对社会分层的意义。他们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中,由声望、经济和政治权力与权威所组成的等级秩序,其根基都在于职业结构。虽然职业并非包含阶层概念的一切方面,但职业却是决定阶层占有经济资源和获得利用的首要因素,它是阶层的最好的单独指标。因此,一个人的职业地位越高,收人越高,声望越大,他的阶层地位就越高,反之,其阶层地位也就越低。
3.冲突论的社会分层理论
冲突理论不认为社会是一个各种特征都有助于整个社会稳定的系统,而认为人们在社会价值标准和集团利益上的冲突是各种社会所固有的,它要强调的是冲突在不平等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冲突理论的代表达伦多夫(Ralf G. Dahrendorf)则认为,社会分层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中,个人或群体都要强制奖惩。这种实施能力意味着权力关系的存在。所以达伦多夫认为社会分层的不平等体系,只不过是社会权力结构的派生物。
冲突论的社会分层理论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阶层虽然是普遍存在的,但没有其必然性;(2)竞争、冲突和征服产生社会阶层,但同时也阻碍了社会和个人的功能;(3)社会阶层的权力分配是不合理的,工作与报酬分配也是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仍然是社会结构中的主要结构;(4)社会的变迁并不能导致社会阶层的变迁,社会阶层的变化是经由革命来完成的。可见这种观点与相对应的功能主义的理论完全相反。
4.综合论的社会分层理论
介于功能主义与冲突论两者之间产生了一种折中的理论,是由西方著名政治社会学家格尔哈特•伦斯基(Gerhard E. Lenski)提出的,我们称之为综合论。其在《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社会分层理论。伦斯基认为功能主义和冲突论两种社会分层理论可以进行相应的联系,因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阶层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所以要把两种理论结合起来。
综合论的主要观点在于社会资源的分配方面:一方面,权力、工作与报酬的分配是合理的,吸引了不同才能的人担任不同的职位,另一方面,剩余社会资源分配又是不合理的,因为是通过阶层相互竞争得来的。同时伦斯基也认为一旦社会出现了分层,特权集团就会利用他们的便利条件占有更多的好处。冲突在分层制度中有重要意义,有些不平等可能是不能避免的,或者说是有益的。总之,应该把功能主义和冲突论这两种社会分层理论结合起来解释社会分层的现象。
三、两种阶级与阶层理论的比较
1.立足点不同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与阶层分析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之上。而西方社会的分层理论主要是建立在以韦伯为主的思维框架之内,并不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或者说只是对历史的某个阶段的研究而已。虽然韦伯也把阶级和阶层的分析方法看作是一个历史过程,但是他并没有对社会的变革造成的阶级形成的本质内容作出明确的解释,而主要从表面的社会差异对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社会仅仅作出了分层,尽管从现在看来,这些社会分层理论会反应社会的贫富差距和不平等现象。
2.划分的标准不同
以马克思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是一元决定论,而以韦伯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者是多元决定论。马克思所讲的阶级是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为标准的,是从生产过程中分析阶级的,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核心。马克思把私有制的生产关系看作是社会阶级存在的基础,他认为只有从人类社会的社会关系中找出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关系,才能准确地划分阶级。韦伯的三位一体的分层模式则规定了阶级划分的财富、声望和权力三条标准。在以后的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其他的学者们又分别提出了按收入、职业、教育程度、权力等等划分阶级或阶层的标准,发展了所谓“分配论”社会分层理论。
3.最终结论的不同
由于两种理论所站得高度以及视角的区别,造成了两种理论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列宁认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平等的现象都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必须要靠人为的力量去改变。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认为,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这种斗争只有在阶级本身消失之后,即社会主义取得胜利之后才会消失。” 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决定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而韦伯及其理论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划分出的阶级与阶层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统计上的分类,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有统一的阶级意识并采取一致的阶级行动的社会实体。所以他们所要揭示的是任何社会不可能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社会分成若干阶层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于社会的良性运转以及每个社会个体都是有益的。
四、基于经济全球化视角的当代阶层理论
1.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述
世界各国对经济全球化的真正关注和研究发生在最近20年的时间内,但到目前为止,关于经济全球化这一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经济全球化不同于经济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前者只是一国突破国家的界限参与世界经济,后者则指世界经济达到统一的状态,包括各种市场和经济体制。但是对于大多数学者认同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定义,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观点:狭义的经济全球化和广义的经济全球化。
狭义的经济全球化是指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从国内扩展到全球。持这类观点的代表人物,如经济发展和合作组织(OECD)前首席经济学家S.奥斯特雷(S.Ostry)认为,经济全球化主要是指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过程。另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 。1996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秘书长鲁本斯•里库佩罗(Rubens Ricupero)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者和投资者的行为日益国际化,世界经济似由一个单一市场和生产区组成,而不是由各国经济通过贸易和投资流动连接而成,区域国家只是分支而已 。国内学者也对经济全球化作出相应的解释,中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新的国际关系体制,包括生产、金融和科技三个方面的全球化。三者之间,生产发展决定金融、科技的发展,同时金融和科技的发展又对生产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因此,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特点是生产的全球化” 。我们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狭义的经济全球化仅仅阐述的是经济表面的现象,也可以称为生产力的全球化。
广义的经济全球化不仅指出了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的全球化,更揭示了经济体制的全球化。法国学者雅克•阿达认为“经济全球化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对世界的支配和控制。” 英国学者斯克莱尔提出“经济全球化是以资本主义为核心的全球体系下的世界范围内扩展”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尔博则认为“经济全球化植根于社会权力特有的资本主义形式中,而且这种权力控制在私人资本和民族国家手中,大致上讲,全球化意味着市场作为一种经济规范者日益普遍化” 。当代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在他的世界体系论中将世界看作一个整体,而人类各个不同的种族、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孤立地发展的,而是在世界体系的相互联系中发展和演变的,虽然他的观点是建立在资产阶级国家为中心的理论基础上的。这些著名学者所定义的广义的经济全球化进一步阐述了由世界表面的经济活动而引起的一系列经济体制的一体化,突破了传统的全球化解释。这种观点实际上是结合了生产力全球化和生产关系全球化,从本质上阐释了经济全球化。
2.经济全球化视角下的阶层理论
经济全球化通过产品和服务市场、要素市场以及经济体制等方面,表现为对外贸易、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地区、城乡和行业间的不平等分布,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深刻地影响不同的民族国家,同时会造成一国内部社会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通过这种传递机制,原先的社会阶层形态势必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或在原有的阶层的基础上发生相互流动,或出现一些新的阶层。国外学者大多数都持这一观点。
在国外学者中,英国学者莱斯利•斯克莱尔(Leslie Sklair)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新出现的跨国资本家阶层是实施这一系列全球化措施的主要力量,因此也是创建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领导力量,“由于全球化进程正在改变资本家阶层的组织结构,因此,除了研究不同国家中的资本阶层外,还得考虑一个跨国资本家阶层出现的可能。”“这个新出现的阶层便是跨国资本家阶层,包括公司经理、有全球化意识的政府官员、政客和专家,以及推崇消费主义经济理论的精英们。”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威廉•罗宾逊和杰里•哈里斯,他们在《正在形成的全球统治阶级:全球化与跨国资本家阶级》一文指出,一个跨国资本家阶级业已出现,它是全世界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代表着跨国资本,即跨国公司和跨国私人金融机构这些世界主要生产资料的拥有者 。
另外沃勒斯坦在他的世界体系论中认为会存在一个中间阶层,将无产阶级区分为完全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而他所谓的完全无产阶级是指工人通过完全为资本家服务来养育全家,也就是西方社会所定义的中产阶级;而半无产阶级指没有从资本家那里得到全部收入的工人,他们只好通过另外途径获得收入 。他进一步指出正是半无产阶级的存在,才带来了现代世界体系中心地区剩余价值。同时蔡斯•杜恩也指出“世界阶级结构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构成。这个阶级体系也包括控制自己的熟练或专业工人构成的中产阶级” 。
虽然经济全球化有可能形成了一些新的阶层,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新的阶层或许只是原有的社会阶层赋予了跨国性这一新的特点,也就是说跨国资本家只是原有资本家活动范围从一国扩展到其他国家,并没有脱离马克思所划分的资产阶级范围,而其他的一些涉外工作人员作为某一阶级或阶层的成员地位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注释略)
参考文献:
[1] 李炳炎:《中国工人阶级的现状与前途》,载《海派经济学》2008卷第20辑。
[2] 简新华:《和谐社会与劳资关系和阶级斗争》,载《海派经济学》2008卷第23辑。
[3] 马克•布罗丁:《工人阶级、环境和社会主义》,载《海派经济学》2008卷第22辑。
[4] 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和阶级权力的复辟》,载《海派经济学》2006卷第16辑。
[5] 迈克尔•茨维格:《阶级六论》,载《海派经济学》2007卷第17辑。
[6] 埃里克•奥林•赖特:《阶级》,刘磊、吕梁山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编辑:汪世锦)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