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预言与俄国村社的历史命运——对马克思与民粹派通信的解读
俄国民粹主义及其活动家同马克思、恩格斯的联系相当密切。因为这个缘故,马克思、恩格斯与俄国民粹主义的关系历来是俄国民粹主义研究,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同俄国民粹主义的创始人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以及19世纪60—70年代俄国民粹主义的许多活动家都是同时代的人,俄国民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也几乎是在同时代产生的;由于它们都有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这一共同来源,又以社会主义为共同目标(尽管各自有其不同的阶级属性),所以这两大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派别具有天然的血肉联系。在俄国民粹主义活动家中,一些人很早就了解马克思其人及其著作。他们之中有人最早在19世纪40年代就读过马克思的著作。马克思也了解俄国民粹主义的著名人物,尤其对车尔尼雪夫斯基及其经济学著作非常钦佩和尊敬。马克思著作的俄译本,是欧洲各语种译本中最早的译本之一。早在1869年,《共产党宣言》就由巴枯宁译成俄文出版;1874年,《资本论》就由丹尼尔逊翻译成俄文,在欧洲各语种中最早用外文出版。可以说,俄国民粹派人物是最早向俄国国内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俄国革命运动的实际了解,也大多是通过俄国民粹主义朋友而获得的。
有关俄国革命发展前景和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问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晚年最为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这同巴黎公社以后西欧各国革命趋于低落,而惟独俄国民粹主义革命运动蓬勃发展,成了当时世界“这边风景独好”的一道革命风景线有关。马克思为了研究俄国问题,50多岁又重新学习俄语,可见他对俄国革命问题重视到了何等程度。而俄国革命者为了探索祖国的革命道路,或向马克思、恩格斯请教有关俄国革命前景和农村公社命运问题,或同他们在一些问题上发生争论,或对他们的相关论断有所歪曲和误解,都促使革命导师异常关注并加强了对俄国革命问题的研究。其中,使马克思殚精竭虑、字斟句酌,曾四易其稿,精益求精撰写的一封信函,是他给俄国女革命家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在这封复信中,马克思极为谨慎地回答了关系俄国革命前景的农村公社命运问题。
应该说,俄国农村公社命运和革命发展前景问题,也是长期困惑马克思,使他感到异常棘手,不好一下子明确回答的极为困难的问题之一。考察马克思研究这个问题的过程,从他三次涉及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三次解答中,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也可以说在他的思想发展中,有关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上了三个台阶。
第一个阶段,第一个台阶,是在1877年11月左右就俄国《祖国纪事》杂志于同年10月刊登俄国民粹主义改革派左翼思想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撰写的《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一文,马克思写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在这封信中,马克思对这样一个问题,即俄国应当走什么道路——是应当“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对这样一个问题,马克思当时还不愿作实质性的回答;但正像马克思所说,因为他“不喜欢留下‘一些东西让人去揣测’”,因此,根据他当时研究俄国经济发展资料所作的判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①
在这里,马克思没有明确涉及农村公社问题,但实际上还是暗示了这个问题,将农村公社的存在看作“历史所能提供给”俄罗斯民族的一个“最好的机会”:如果俄国继续沿着1861年改革所开始的资本主义道路发展,公社就必然遭到破坏,其遭受资本主义灾难的前景将是不可避免的;相反,如果爆发俄国革命而打断1861年所开始的道路,俄国将能利用农村公社所提供的“最好的机会”。
这就是在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马克思对俄国前途问题所能够作出的全部回答。
第二个阶段,即第二个台阶,是马克思1881年3月8日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回信。这位俄国女革命家,代表较迟加入“劳动解放社”的同志,向马克思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问题。因为当时的俄国革命者,包括自称是马克思的学生———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都认为公社“注定要灭亡”,历史的必然性应使世界各国,包括俄国在内,都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马克思非常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他在准备给查苏利奇回信的过程中,曾草拟了四个稿子,最后一稿才作为定稿,正式作了回答。他的核心结论是:“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②
马克思给查苏利奇复信的前三个草稿,每一稿都相当详尽,第一稿长达12页之多,第二、三稿也长达5至6页,特别用较多的篇幅谈到了俄国的历史条件和世界史上从原始公社到“农业公社”各种形态的公社的发展演变,而惟独作为定稿的第四稿,仅短短不到两页,而核心结论仅有上述两行文字。马克思为什么把定稿信压缩得如此简短,这样吝啬文字呢?笔者以为,这里有相当深刻的含义,至少表明马克思极其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对世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俄国革命前途和农村公社命运作出这一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论断,他只愿把最有把握、最可肯定的、最确切的答案告诉世人。而其他尚在思考中的、还称不上最有把握、最可肯定,在他看来还不是最确定不移的、最准确的答案,他是不愿意昭告世人的。所以,这封信的定稿才这样简短。
当然,马克思给查苏利奇复信的前三个草稿,作为学术研究的参考是必要的;但一些学者把马克思不愿拿出来的这些书信草稿及其论断作为确定不移的指导性原则和重大结论来看待,这样做似乎是违背马克思本意的,因而是有失恰当的。
马克思为什么把这三个草稿作为不定稿,不愿昭示世人,就是表示他不愿把其中的一些论断当作指导原则和结论拿出来示人。因此,我们只能把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定稿信及其结论作为研究的唯一根据、唯一的指导原则,而其他论断和资料,只能是参考而已,并不足以作为铁定的指导性原则。鉴于此,我们在此只着重分析定稿信中的结论,而姑且不涉草稿中的论断。
马克思在定稿信中是肯定俄国农村公社的,认为它“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但要使它能发挥这一“支点”作用,是要有严格前提的:其一,“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二,必须“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马克思在这里所下的论断,同1877年写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的结论相比,无疑又前进了一步:首先,明确肯定了俄国农村公社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其次,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发挥“支点”作用的前提:必须阻断沙俄政府反动政策和资本主义带给公社的“破坏性影响”——而这就意味着俄国革命的迅速成功;非但如此,还要保证公社“自由发展”所必须的“正常条件”——这表示,革命成功后,新政权还要对公社采取能使其“自由发展”的正确的政策措施。实际上,这两个前提是十分严格的。看看俄国历史的实际发展是怎样的,就能知道马克思的预言究竟实现到了什么程度:第一,从马克思写信的当时,即19世纪80年代初算起,俄国革命实际上并没有很快成功;只是过了30多年以后,俄国革命才取得了胜利。而在这个过程期间,沙皇政府的反动政策,特别是斯托雷平以破坏村社、发展资本主义独立农庄为目的的改革,以及资本主义经济本身的发展,给俄国公社带来了诸多“破坏性影响”,到十月革命前夕,农村公社已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至于十月革命后俄国农民村社是否获得了它“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对此,只要看看农民公社当时的情况和苏维埃政权对它所采取的政策,就可以明白。
十月革命前,农民公社虽然遭到了严重破坏,但据俄罗斯学者的研究,大部分公社(至少有2/3)还是保留了下来。俄罗斯国内外学术界揭示了这一史实,俄国农村革命的后果之一,特别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恢复了农民的古风旧习,并复兴了农民公社(又称农民村社)。这似乎有悖革命发展的逻辑,但大量的史实表明,的确如此。由于农民公社具有友爱合作和素来的民主性质,耕畜土地合伙组织又是简单的生产合作、土地平分和自治互助的集体,因此,它很能适应苏维埃社会的现实。加上当时农村向自然经济的回归和新经济政策时期农业经济的恢复、农民生活普遍富裕,这些情况都加速了公社的复兴。所以,20世纪20年代又成了农村公社繁荣的时期。在20年代下半期,农村公社还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召开各农户家长参加的村会;也可以取得特别授权收集资金、税款,充任农村代表;它拥有使用土地的劳动者联合组织的合法地位,因此,可以通过优惠条件租赁国家的土地资源,获得复兴农业贷款;公社还可以靠它的服务和经济活动获得一定的财务来源。所以,公社当时是有一定财力基础的。
这使农民公社往往承担着地方苏维埃主席和党支部书记的薪水开支。村里对待这些由村社负担薪水的苏维埃干部,也像对待雇佣的牧人、农艺师、消防车司机这些履行有益职能的公社成员一样,被看作像为公社服务的人员。村里公社所关心的是,这些在村苏维埃工作的人员要忠实可靠,他们的薪水不能白白开支,不能平白无故遭到滥用。
由于公社具有这种经济实力,以斯大林为首的政治领导人,生怕在公社的影响下,村苏维埃会变成公社的政治附属品。在20世纪20—30年代,当时的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В.莫洛托夫,就曾因此断言,苏维埃在农村的口号,特别是“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并没有得到实施,在他看来,农民公社的村会变成了富农的庇护所,这种村会阻碍了苏维埃的权力。苏联另一位领导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秘书А.叶努基泽就此也曾说道:农村建立的是公社独裁。当时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А.基谢廖夫,甚至把农村存在公社和村苏维埃,说成是双重政权并存的局面。由于公社财政独立,也出现一种说词,仿佛公社会妨碍农村阶级路线的贯彻。③加上由于公社拖延给集体农庄分拨份地,在草场问题上又同国营农场发生较多争执等,一些当权者更对公社感到恼火。由于土地不断开垦耕种,到20世纪20年代下半期,剩余的空闲土地已经山穷水尽;这样一来,农民公社便开始侵占制糖厂等处节余下来的土地,有时也图谋占有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地皮。公社当时还有相当实力,并保存着自己一片完整的社会经济空间;这里仍然存在保持一定贫富差别的两种人——这实际上成了农民公社赖以存在和自我发展的条件。
这样,公社的存在,在价值观念和制度层面上就同布尔什维克政权产生了尖锐矛盾。起初,苏维埃政府曾打算通过召集选举农户代表的方式,改变公社会议的面貌,但却遭到了村民的阻挠。后来,政府又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农民公社的活动,比如,规定让公社服从村苏维埃,让它实施农业生产计划,制定整个公社的播种计划,恢复短期的连环保制度,勒令召开生产会议;还企图通过公社社员的人力财力组织集体耕种,采取步骤把公社纳入按协作社章程共同耕作土地的轨道;政府还没收归农民管理的属于地方所有的森林,剥夺富农在村会(公社的机构之一)里的选举权和在公社当选的职务,等等。在采取这些限制措施的同时,有时也试图对它加以利用,比如20年代后期,政府曾试图利用公社实现粮食采购任务,也曾计划把公社改造为布尔什维克政权可以利用的机构。但这些做法,都遭到了公社方面的抵制和拒绝。
于是,在实施上述措施的问题上,双方便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归根到底来看,这虽然说还是属于传统观念、传统社会与现代化价值观的矛盾,但在所有这些具体问题上并不是非黑即白、非驴即马,用简单的二元对立思维就可以判断清楚的。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怎样使现代化与传统相适应,把二者的价值观有机统一、有机整合起来的问题,并不是在二者之间简单地存在着你存我亡的问题。马克思说,应当“保证”公社“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如果采取真正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同时实行迂回曲折、讲究策略的方针政策,即按照马克思关于公社的思想和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精神处理得当,那是未必不可以将二者加以有机整合,而以较小损失和代价解决保存和利用村社问题的。问题在于,当时的“执政精英是否具有将新的、合理的价值观和旧的、通常是宗法制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综合起来的能力”,而这一点,在当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恰恰在这里,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团队无论从人员结构上,还是从各层级理论素养和文化水平上,都暴露出了缺陷。
由于缺乏整合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难以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利用原有公社走向社会主义,这样就放弃了马克思所阐述的公社思想和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路线。于是,苏联党和国家最终选择了急攻近取、“全线进攻”的方针,从1930年7月30日起,由全苏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俄联邦人民委员会宣布,彻底取消了农民公社,将它的职能和权力转交给了村苏维埃和集体农庄。
从上面可以看出,马克思阐述的有关俄国农村公社发挥“俄国社会新生支点”作用所应具备的两个前提条件,在俄国历史发展中都是完全缺乏的:革命前,对来自外部向农村公社“袭来的破坏性影响”,并未及时肃清,结果使公社遭到了严重破坏;革命后,对于保证农村公社“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苏维埃政权因为政策不当,也不曾提供,甚至所作所为与马克思所说的相反,用极“左”的阶级政策限制公社的“自由发展”,这样,俄国农民公社就在苏维埃政权下被活生生地扼杀了。
我们将马克思给查苏利奇信中的论断,与30多年后的革命实践发展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出,伟大革命导师的论断是十分严谨、缜密的,而只有符合他所提出的前提条件,农民公社才会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否则,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事实证明,不仅革命前没有提供这样的条件,就连苏维埃政权也没有提供马克思所要求的条件。马克思关于俄国革命前途和公社命运思想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即登上的第三个台阶,是1882年1月21日马克思和恩格斯应普列汉诺夫通过拉甫洛夫④转告的请求,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所写的“序言”。在这个“序言”中,两位革命导师实际上在继续解答查苏利奇提出的问题。他们说:“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⑤
显而易见,这个回答是对前述有关查苏利奇复信回答的补充和发展。如果说第二个阶段的回答是着眼于俄国国内因素的话,那么,目前这个回答,则是侧重于对俄国国外因素的阐释,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俄国国内政策的因素。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指出,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要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必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俄国革命要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二是上述两方面的革命要能“互相补充”。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是,俄国革命倒是发生在了西方无产阶级革命之前,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是后者的“信号”,但是,这个“信号”并没有得到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响应,这样,就其实质来说也不成其为“信号”;既然如此,双方“互相补充”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了。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自然也不可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把上面两个文件——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和《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的“序言”——的思想内容联系起来看,实际上《复信》主要讲的是俄国农村公社成为“俄国社会新生支点”的国内条件,而“序言”主要讲的是这一问题的国外条件。
在国外条件中,俄国革命要能和西方革命“互相补充”,实质上是指出,俄国革命成功后,要能利用西方各国革命所能提供的资本主义文明成果,以补充俄国没有或发展不够的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不足,从而为社会主义提供应有的发展基础。
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实际上是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但是,由于俄国国内条件的不足和国外条件的缺乏,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俄国革命前景所提出的前提条件,一条也不曾具备,所以,利用俄国农村公社以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和“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这一期望,就完完全全落空了。
从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革命前景和农村公社命运的论断中可以看出,这两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具有何等高度的革命热情,同时也具有何等严谨的科学态度。一方面,他们作为革命家,希望人民群众少受资本主义剥削的痛苦,期望革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曲折和弯路,因此,他们像俄国革命者一样,对农村公社寄予了期望,希冀利用公社土地所有制,“越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走向未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有制;另一方面,他们作为极端冷静、严肃、具有严格科学态度的学者,不允许对未来革命前途的估计有任何主观臆断的因素,因为他们要对世人负责,对未来负责。鉴于此,在这个不仅关涉俄国革命前途,实际上也在很大程度上关涉东方革命前途的重大理论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极端谨慎细心、缜密严格的,为了回答俄国革命者查苏利奇的问题,马克思四易其稿,字斟句酌,最后以最准确、最有把握、最科学的、极为简练而不易为人误解的论断作了回答;尽管作了如此精心的回答,马克思还在继续思考,还觉得不尽满意,因此在给查苏利奇复信十个月之后,又利用给《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写序之机,进一步主要从俄国革命外部条件上回答了这个问题。马克思不允许自己对革命的前途和可能性作任何夸大和不切实际的估计。
100多年过去了,我们把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马克思对俄国革命前途和公社命运的全部论断加以综合,拿来对照一下俄国革命的发展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恩格斯的论断完全经受住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历史的发展没有能够满足马克思提出的前提条件,所以,俄国农村公社并没有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也没有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由于历史种种曲折的发展,其中也包括革命胜利后新政权领导者对待俄国农村公社的不宽容态度,使后者失去了“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所以,公社最终与其说是自行消亡不如说是被人为消灭了。
从马克思对俄国革命前途和公社命运的科学论断中,可以得到关于东方革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的深刻启迪。
注释:
①②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29页,第269页,第326页。
③村社组织内不存在有组织的贫农团体;而被剥夺的人却可以参加选举,还有通过决定的表决权,但铁匠、放牧人和失去土地的人却没有这些权利。
④此人系俄国民粹主义“宣传派”的代表人物,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朋友。
责任编辑:王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