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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研读会简报第20期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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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自200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部的青年学者们历时五年,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50卷的集体学习。

  五年来,他们平均每年安排10卷的学习,不定期地举办读书会,由两至三位报告人,分别报告学习体会,然后参会者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会后整理通报。通报的内容以报告人的研读笔记为主。五年坚持下来,颇为难得。本网将分期刊登这些通报的主要内容,其中一些个人体会明显具有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成熟的痕迹,望网友予以谅解,以能够启发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为盼。

  第20卷研读会概况

  2010年12月2日下午在马研院会议室召开了原理部《马恩全集》第20卷读书研读会,本次读书会主要报告人为孙应帅和余斌。会议由彭五堂主持。马研院访问学者钟卫华、李德栓、张国等参加了会议。

  孙应帅首先介绍了本卷的研读内容。他主要介绍了恩格斯的名著《反杜林论》的主要内容,就恩格斯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进行了简介,并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哲学基本问题中的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以及暴力等热点问题谈了自己的见解。接着由余斌重点介绍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等内容,并提出了自己对马恩相关论述的看法。报告结束之后,与会专家和学者就报告中所涉及的辩证法、理论与实践等具有现实意义的一些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孙应帅的研读笔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主要收集了恩格斯1876年9月-1878年6月的《反杜林论》和1873-1883,1885-1886年的《自然辩证法》等著作。其中《反杜林论》这部著作的内容十分丰富,系统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及其内在联系,是一部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

  一、《反杜林论》简介

  德国在1871年实现统一后,欧洲工人运动的中心也从法国转移到德国。德国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同地主阶级的联合专政,在积极支持俾斯麦政府用暴力镇压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同时,宣扬各种庸俗的经济学理论和折衷主义,抵制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影响。在这种严酷的斗争形势下,一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虽然接近社会主义,却反对阶级斗争,主张调和阶级矛盾。他们构造种种“体系”,冒充最新的科学来同马克思主义对抗。杜林就是这些人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杜林(1833-1912)出生于德国一个大官僚家庭。他是柏林大学讲师,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早在1867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他就写文章“批判”《资本论》。攻击马克思是“思想和文体不成样子,语言的下流习气……英国化的虚荣心……中国式的博学……哲学的和科学的落后。”(P35)评价空想社会主义者是“疯狂”,“应当被列入某种白痴的范畴”,“幼稚”等。可是,在1875年前后,他却摇身一变,宣布改信社会主义,并以社会主义“改革家”自居,扬言要在科学中实行一次全面的“改革”。

  由于杜林的错误理论是打着“社会主义”这块金字招牌,并以“科学”的伪装出现,因此在德国党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德国党面前,提出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是以杜林主义作为党的理论基础,还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不仅是关系德国党能否作为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而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沿着什么方向前进的根本问题。为了捍卫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使刚刚统一起来的德国党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在马克思的大力支持下,恩格斯花了两年多的时间,写下了一系列批判杜林的文章,在德国党的机关报——《前进报》上陆续发表。后来以单行本形式出版发行,即成为该书。

  《反杜林论》共分五个部分,即序言、引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引论部分设有两章,其中心思想是阐述社会主义怎样从空想变成科学的。《哲学》设有十二章,恩格斯严厉批判了杜林反动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系统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反映论。《政治经济学》共有十章,其中第十章是马克思写的。前四章论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科学地说明了政治经济学的历史性和阶级性,批判了杜林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先验主义和形而上学观点;第五章到第九章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范畴、价值和价值规律等,批判了杜林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第十章是政治经济学说史的论述,批判了杜林的历史虚无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共有五章,这是全书最重要的部分,是全书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是前两者的落脚点和归宿。

  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恩格斯曾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将马克思一生的发现归结为两个,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而这“两个发现”依个人理解即可以作为支撑马克思主义成为科学和具有现实感召力的“两个基本原理”或“基本观点”。

  关于“唯物史观”。恩格斯在《引论》中指出,唯心主义历史观不知道任何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而且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也不关心或故意忽略生产和经济关系。但法德的阶级斗争等“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P29)

  但是,仍有观点即以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为根据,认为从逻辑上推演,如果有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时点加上一个“力”,历史的方向就会改变,因而自然和社会的发展是充满了偶然性、和“细节决定命运”的。那么,你如何能信誓旦旦地宣称人类历史的发展有必然性可循,并且一定会走向共产主义那个方向呢?如何断言《宣言》中“两个必然”的社会发展趋势呢?但是,这里我们不应忘了马克思主义要求具体地、历史地看问题的方法,比如在人类的青铜时代,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加上蒸汽机这个点来改变人类历史进程。如果不考虑铁器的发明、重商主义的发展、世界市场的规模性扩张等生产力的总体发展和历史条件逐步具备,就凭空加上了“蒸汽机”这个点,那就成UFO了。因此,伯恩斯坦所说的“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就忘掉了历史发展即便是“合力”也是有规律可循、有发展趋势的、何况还有人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应当“有目的”地“改造世界”,当然这种改造也必须基于生产力的总体发展和历史条件的逐步具备,但总规律和大方向看来还是应当有的。

  现在还有观点从细节的纷繁复杂和常识的混沌无序,来否认马克思认为的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进而否认整体和人民的历史作用。对此,恩格斯指出,“常识在它自己的日常活动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遇到最惊人的变故。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虽然在相当广泛的、各依对象的性质而大小不同的领域中是正当的,甚至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都迟早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要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了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了它们的产生和消失;看到它们的静止,忘了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P24)因为“自然界的一切归根到底是辩证地而不是形而上学地发生的”,(P25)而所谓“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主要规律:量和质的转化——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的否定——发展的螺旋形式”。(P357)从而明确了自然界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大规律,这些规律经由社会实践的证明同样适用于人类的社会历史领域的。因此,对于整体与个体、抽象与具体等关系,我们就既不能只见森林,不见树木,也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既不能只见人民,不见个人,也不能只见个人,不见人民。唯物辩证法是既讲“两点论”也讲“重点论”的,在重大的历史关头,一个个个人就会组织成袁世凯等人所看不见的“人民”对社会历史发生作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恩格斯指出,以往的社会主义固然批判过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后果,但是不能说明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能对付这个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能揭示其发展至灭亡的必然性。而马克思就是通过《资本论》的研究和写作己经证明,“无偿劳动的占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对工人进行的剥削的基本形式;即使资本家按照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商品市场上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来购买他的工人的劳动力,他从这劳动力榨取的价值仍然比他为这劳动力付出的多;这种剩余价值归根到底构成了有产阶级手中日益增加的资本量所由积累而成的价值总量。这样就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生产的过程。”(P30)

  对于剩余价值论,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和各种理论观点一直没有放弃攻击,并力图在学术上论证其非科学性。这里不进行宏大的经济学剖析,只需要在逻辑上反推论一下,如果没有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则有产者有能力、有才学、有勤奋、有资本,那么凭什么工人要夺人财产、那么100多年前英国工人的罢工、中国工农革命乃至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不就从根基上就错了吗,那么共产党不就是“匪帮”、工农不就是“群氓”、“暴民”、“刁民”吗,不早该被取缔、被推翻了吗?因此,可以说“两个发现”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基本点”。否定这两点,就可以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党的领导地位。

  当然,对于资本的认识和对待,马克思主义是要改变它的阶级的、社会的属性。即所谓“消灭私有制”,而这也不是从肉体上消灭资产者所能做到的,马克思也曾经说不是要资产者个体对这种剥削制度负责,因为“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而已。

  恩格斯后来在许多地方都不断引述这“两大发现”(注意不是“发明”),显示了这两大“发现”或“原理”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重要性。正是由于“这两个伟大的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破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社会主义己经变成了科学”。(P30)而“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且把它转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P13)

  三、哲学的基本问题——物质与意识

  恩格斯在“哲学部分”批判了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阐明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论述了思维、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这一根本观点。

  杜林认为,“哲学是世界和生活的意识的最高形式的发展,而在更广的意义上说来,还包括一切知识和意志的原则。无论在哪里,只要是人的意识对某一系列的认识或刺激,或者对某一类存在形式发生了问题,这些形式的原则就应当是哲学的对象”。(P37)杜林所谓的“原则”,就是“从思维而不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那些形式的原则,这些原则应当被运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因而自然界和人类都应当适应这些原则”。由此,杜林的立论点就在于要表明,人类认识的出发点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而是某些“原则”,他主张“原则在先”,即先有思想后有物质,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性,把人的意识看成是纯粹思维的产物。为了使这种意识或思维普适于宇宙内外,杜林就不能把思维称作“人的思维”,因而只好使思维脱离唯一的真实的基础,即脱离人和自然界,从而走向黑格尔所说的某种“绝对精神”,乃至“上帝”或“智能设计”。

  杜林认为,因为人的思维是统一的,所以现实世界才是统一的。在世界统一于什么这个问题上,杜林提出“世界统一于存在”这样含混的说法。他所说的“存在”,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存在决定意识”里的客观存在的“存在”,它与“自然界”、“物质”等,是同一系列的概念。而杜林所说的“存在”则是十分含混的,他甚至根据这种“存在论”论证出“精神”、“上帝”都是“存在”的。“当我们思考着上帝时,我们是把他作为一切完美性的总和来思考的。但是,归入一切完美性的总和的,首先是存在,因为没有存在的东西必然是不完美的。因此我们必须把存在算在上帝的完美性之内。因此上帝一定存在。”(P47)

  但恩格斯认为,杜林恰恰把意识和物质的关系弄颠倒了,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究竟什么是思维和意识,它们是从哪里来的,那末就会发现,它们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不言而喻,人脑的产物,归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而是相适应的”。(P39)这就将意识重新依附于物质,回到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来。

  同时,恩格斯指出:杜林所说的“这种存在没有任何内在的差别、任何运动和变化,所以事实上只是思想虚无的对偶语,所以是真正的虚无。”而“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P48)也就是说,世界上的现象无论多么千差万别,都是根源于物质的统一性,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都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无论是客观唯心主义还是物质、意识“二元论”都不能否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即便将来暗物质、反物质、N维空间、蠕虫洞、能量场等新科学的发现,也恰恰更加强了而不是削弱了这种观点,因为这里所说的“物质”指的是“客观存在”而不是“精神的或虚无的存在”。

  当然,这不是说,意识相对于物质就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巨大反作用力。恩格斯也强调,意识一旦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然而这种独立性只是相对的东西。不应当使物质世界与思维相适应,而应当使思维去适应物质世界。思维、意识来源于实践,它们也必须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如果离开实践,它就会成为不可想象的东西。

  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我们也能得出客观与主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是一样的,应当坚持物质、客观、实践第一性的观点,同时注意意识、主观、理论的相对独立性和巨大反作用力,毕竟,理论并不总是“灰色的”或是实践的“奴仆”, 如果只强调“实践第一”的方面,只重一个方面,这就又容易陷入“实践哲学”或“实用主义”中。实际上,事实是过往所有人类所认知的所有现象的总合,不能以个别、片面的现象否定事实共相,同样,实践是过往所有人类过往所有社会活动的总合,不能以个体、片面的活动否定实践一般。而从这实践一般基础上总结、升华出来的理论就不仅对过往既成实践具有解释力,也对未来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不能一切都要试过再说。否则,理论就成了跟在实践后头的仆人或跟班,只能起起总结、解释的作用,如何能稍稍高于实践来指引实践呢。对于“灰色论”或“过时论”,《佛经》、《圣经》、《易经》、《论语》、《理想国》等等2000多年了还有未过时之处,西方经济学至今还在运用并不比马克思晚的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韦伯的《经济与社会》等等分析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而马克思主义才150多年也不能轻言过时。因此,应当说,没有实践检验的理论是教条主义,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实用主义。当然,这里何者第一性、何者第二性的问题是不能动摇的,还是如马克思一方面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但另一方面也强调:“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

  四、科学社会主义中的暴力问题

  杜林在经济和政治关系上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攻击,他认为:“政治关系的形式是历史上基础性的东西,而经济的依存不过是一种作用或特殊情形,因而总是第二等的事实。有些最新的社会主义体系把完全相反的关系的一目了然的假象当做指导原则,他们以为政治从属似乎是从经济状态中产生的。当然,这些第二等的作用本身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在目前是最能使人感到的;但是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而不应先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P173)

  恩格斯深刻地批判了杜林对经济和政治暴力关系的歪曲,指出:历史上基础性的东西不是暴力,而恰恰是经济。他用鲁滨逊奴役星期五只是要以暴力为手段,使他“被迫作为奴隶或单纯的工具去从事经济的服役”的例子说明:“暴力仅仅是手段,相反地,经济利益是目的”。(P175)

  恩格斯强调指出,私有制产生的根源即在于经济领域,而不在于暴力,“私有财产在历史上的出现,决不是掠夺和暴力的结果”。(P175)比如,鲁滨逊为了能把星期五变成自己的奴隶,除利剑之外还需要别的东西。为了能使用奴隶,必须掌握两种东西:“第一,奴隶劳动所需的工具和对象;第二,维持奴隶困苦生活所需的资料。因此,先要在生产上达到一定的阶段,并在分配的不平等上达到一定的程度,奴隶制才会成为可能”。(P175)

  同样,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也不是暴力作用的结果,而是商品生产进一步发展,以及资产者能够占有生产资料的产物。

  同时,恩格斯也要求对暴力在历史上的作用应作全面分析,不能一概否定。应当看暴力在具体历史条件下所起的积极作用。暴力在违背经济规律时,当然会对社会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但是当暴力适应经济规律时,也是能够对社会发展就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现在,人们一提革命就联想到“暴力”和“血腥”,就加以攻击,甚至认为历史上一切流血革命都是邪恶和不必要的,社会经由改良、渐进和和平方式也可以实现螺旋式上升。

  但是,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不断表明,人类在屡屡“试错”的过程中,最后总是被迫走到暴力的道路上,才能在某些重大历史关头的“不断革命”中实现变革(“螺旋式上升”)。

  二是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对“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的提问回答说,“但愿如此”。按照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恩格斯在不排斥两种可能性,并且在晚年欢呼无产阶级在议会、罢工而不是街垒战中所取得的每一次胜利的同时,其“重点论”还是呈现比较悲观的认识的,“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共产主义者很清楚,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他们很清楚,革命不能故意地、随心所欲地制造,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但他们也看到,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尽一切力量引起革命”。

  三是如果未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无法相容,或者经济危机不能实现“软着陆”或“顺产”,马克思所说的暴力这个“助产婆”也许就无法缺席。人们只能“做最坏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在不得不跨越“卡夫丁峡谷”或选择革命的具体方式时,争取马克思曾经说的“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余斌的研读笔记

  在《反杜林论》(7—351)中恩格斯指出,“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观念,只有在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的意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观念就汇合在一起,融化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从而,西方计量经济学中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就从根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了,因为这个检验试图表明无论在此时还是在彼时,一个变量都是另一个变量的原因。

  恩格斯指出,“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有些人尤其是认同西方经济学的人试图否定阶级斗争,但是,且不说,阶级斗争是对历史的实证研究的结果,单从西方经济学所强调人是自私的来看,人类历史就不可能不是人与人斗争的历史,从而也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恩格斯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历史上的实践而不仅仅是当下的实践也同样检验真理。

  恩格斯指出,“纯数学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所以是非常现实的材料。这些材料以极度抽象的形式出现,这只能在表面上掩盖它起源于外部世界的事实。”而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却认为,“数学是没有研究对象的,从这个意义上,数学不是科学。”

  恩格斯在谈到“从动产的私有制发展起来的时候起,在一切存在着这种私有制的社会里,道德戒律一定是共同的:切勿偷盗。”时指出,这个戒律并不会因此而成为永恒的道德戒律。“在偷盗动机已被消除的社会里,就是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顶多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偷盗的社会里,如果一个道德宣扬者想来庄严地宣布一条永恒真理:切勿偷盗,那他将会遭到什么样的嘲笑啊!”因此,恩格斯驳斥“一切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做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企图,这种企图的借口是,道德的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相反地,我们断定,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恩格斯在这里关于道德的评述同样适用于今天的所谓“普世价值”的评述。

  在这里,恩格斯分析了“平等观念”:“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从这种相对平等的原始观念中得出国家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的结论,要使这个结论甚至能够成为某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东西,那就必然要经过而且确实已经经过了几千年。在最古的自发的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末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在罗马帝国时期,所有这些区别,除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外,都逐渐消失了;这样,至少对自由民来说产生了私人的平等,在这种平等的基础上罗马法发展起来了,它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但是只要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还存在,就谈不上从一般人的平等得出的法律结论,我们不久以前还在北美联邦各蓄奴州里看到了这一点。基督教只承认一切人的一种平等,即原罪的平等,这同它曾经作为奴隶和被压迫者的宗教的性质是完全适合的。……僧侣和俗人对立的确立,很快就使这种基督教平等的萌芽也归于消失。——日耳曼人在西欧的横行,逐渐建立了空前复杂的社会和政治的等级制度,从而在几个世纪内消除了一切平等观念,但是同时把西欧和中欧卷入了历史的运动,在那里第一次创造了密集的文化区域,并在这个区域内第一次建立了一个由互相影响和互相防范的、主要是民族的国家所组成的体系。这样就准备了一个基础,后来只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谈人的平等和人权的问题。此外,在封建的中世纪的内部孕育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它进一步的发展中,注定成为现代平等要求的代表者,这就是市民等级。最初市民等级本身是一个封建等级,当十五世纪末,海上航路的伟大发现,为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更加广大的活动场所时,它使封建社会内部的主要靠手工进行的工业和产品交换发展到比较高的水平。……可是社会的政治结构决不是紧跟着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的这种剧烈的变革发生相应的改变。当社会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时候,国家制度仍然是封建的。……无论在哪里,道路都不是自由通行的,对资产阶级竞争者来说机会都不是平等的——而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是首要的和愈益迫切的要求。一旦社会的经济进步,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到日程上来,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获得更大的规模。……由于人们不再生活在象罗马帝国那样的世界帝国中,而是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并且处在差不多相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阶段的独立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中,所以这种要求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可以表明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种族特权被神圣化了。……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起初采取宗教的形式,以早期基督教为凭借,以后就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论本身为依据了。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已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

  恩格斯指出,“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的否定方式,经过这样的否定,它同时就获得发展,每一种观念和概念也是如此。……很明显,如果把否定的否定当作儿戏:先写上a,然后又涂掉,或者先说玫瑰是玫瑰,然后又说玫瑰不是玫瑰,那末,除了做这种无聊事情的人的愚蠢以外,什么结果也得不到。可是形而上学者却要我们确信,如果我们要实现否定的否定,那末这就是正确的方式。”现在有人就以为,可以采用这种涂掉法来否定马克思主义,来使马克思主义过时。显然,一方面,没有某种程度的走回头路,就谈不上否定,更谈不上发展和科学发展。另一方面,走回头路也不是只有完全回到过去这一种形式。

  恩格斯指出,“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以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了,正象人们远在散文这一名词出现以前,就已经在用散文讲话一样。否定的否定这个规律在自然界和历史中起着作用,而在它被认识以前,它也在我们头脑中不自觉地起着作用;这个规律只是被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表述出来而已。”其实,马克思主义又何尝不是如此?马克思只不过表述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便人们不承认马克思主义,也阻挡不了其中指出的规律在现实中发生作用。

  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合于一切生产和交换的、最普遍的规律。同时,不言而喻,适用于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规律,对于具有这种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一切历史时期也是适用的。例如,随着金属货币的采用,一系列的规律发生了作用,这些规律对于借金属货币进行交换的一切国家和历史时期都是适用的。”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的分析当然对于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同样是适用的。

  在谈到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重要问题”时,恩格斯指出,“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负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的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得贵些,熟练的雇佣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

  恩格斯指出,“在生产自发地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中(今天的社会也属于这样的社会),不是生产者支配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支配生产者。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种新的生产杠杆都必然地转变为生产资料奴役生产者的新手段。这首先是大工业建立以前的最强有力的生产杠杆——分工的特点。第一次大分工,即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立即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的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的体力发展的基础。如果说,农民占有土地,城市居民占有手艺,那末,土地就同样地占有农民,手艺同样地占有手工业者。由于劳动被分成几部分,人自己也随着被分成几部分。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人的这种畸形发展和分工齐头并进,分工在工场手工业中达到了最高的发展。”今天的一些人在引用斯密的部分观点赞美分工的效率的时候,忽略了分工的这种恶果。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除了生产资料支配工人外,还附加了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从而造成了工人的双重痛苦。

  对此,恩格斯指出,“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按照社会计划来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人直到现在受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奴役的状况。自然,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因此,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生产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这些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真正要改革的方向所在。而且这样才能“造就全面发展的一代生产者,他们懂得整个工业生产的科学基础,而且其中每一个人都从头到尾地实际阅历过整整一系列生产部门,所以这样的社会将创造新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绰绰有余地超出那种从比较远的地方运输原料或燃料所花费的劳动。”从而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所在。

  在《自然辩证法》(357—657)中恩格斯在谈到“当维德曼绝望地试图把那种以‘接触力’为根据的电流的陈旧解释和以化学能量的释放为根据的新解释从唯理论上来加以调和的时候,正是这种对于全部陈旧的电的理论的信仰,使得他在这里陷入不可解脱的自相矛盾之中”时指出,“当读到上面所引的维德曼对电流产生的解释的时候,会感觉到摆在面前的是和大约四十年前正统的和半正统的神学家用来对付施特劳斯、维耳克、布鲁诺•鲍威尔等从语文学、历史学方面对圣经所作的批判的辩护词一样的东西。在两种情况下所用的方法是完全相同的,也必然是相同的,因为在两种情况下都是要从思维科学的攻击下挽救旧的传统。那顶多也不过允许自己用数学计算的形式来思维的地道的经验论,却自以为自己所运用的纯粹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可是实际上,它所运用的主要都是些因袭的观念,都是其前辈的思维的大部分已过时的产品,如阳电和阴电、电的分离力、接触说。这些东西成为经验论的无穷无尽的数学计算的基础,在这些计算中,由于数学公式的严密性,很容易使人忘掉其前提的假设性。诸如此类的经验论对同时代的思想成果是如此地怀疑,而对其前辈的思想成果又是如此地盲目信任。甚至用实验确定了的事实,在经验论那里也渐渐和这些事实的相应的传统解释不可分离地联系起来;在解释最简单的电现象时,也用了偷运来的例如两种电的理论来加以歪曲;这种经验论已经不再可能正确地描写事实了,因为在它的描写中,那些传统的解释也一块混进去了。一句话,在电学这个领域里,我们碰到了和在神学的领域里所碰到的同样发达的传统。而因为在这两个领域里,最新研究的成果、在此以前不知道的事实或者尚在争论的事实的确定以及必然由此得出的理论结论,都无情地在打击旧传统,所以这个传统的维护者就陷入极为困难的境地。他们必须求助于各色各样的诡计、种种站不住脚的支吾搪塞,求助于掩盖那些不可调和的矛盾的办法,而最后却因而堕入矛盾的迷宫中,无法找到任何出路。”

  恩格斯对于维德曼的批判完全适用于现代西方经济学家。这些人不仅还在讲看不见的手和比较优势原理这些因袭的观念和在马克思的时代就已过时的产品,而且也求助于无穷无尽的数学计算,并利用数学公式的严密性,来使人们忘掉其前提的假设性。另外一些人则不仅歪曲马克思的理论,而且把错误的传统解释混进去描写事实,并声称这就是“实事求是”。而且一些企图从与马克思经济理论相对立的西方经济学中寻求借鉴的人则往往只不过是企图掩盖那些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最后必然因而堕入矛盾的迷宫中。

  恩格斯指出,“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因此,实践本身就是辩证的;摒弃辩证法,就不可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

  恩格斯指出,“正和负,它们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才有意义,而每一个对自己说来是没有意义的”。同样地,自私也只是在与无私的相互关系中才有意义,如果说人人都是自私的,自私就没有意义了。

  在谈到归纳法和演绎法时,恩格斯指出,“当归纳法的结果——分类法——到处出问题时(Limulus是一种蜘蛛,Ascidia〔海鞘〕是一种脊椎动物或脊索动物,肺鱼亚纲和原来把它当作两栖类的整个定义相反,是一种鱼),当每天都有新的事实发现,推翻全部旧有的归纳分类法时,海克尔恰恰在这个时候狂热地拥护归纳法,这又恰好表明了我们的这些自然科学家的思考力的特色。黑格尔曾经说归纳推理本质上是一种尚成疑问的推理,这个命题多么恰到好处地得到了证明!而且,由于进化论的成就,有机界的全部分类都脱离了归纳法而回到“演绎法”,回到亲缘关系上来——任何一个种属都确确实实是由于亲缘关系而从另外一个种属演绎出来的,——而单纯用归纳法来证明进化论是不可能的,因为进化论是完全反归纳法的。归纳法所运用的种、属、纲等概念,由于进化论而变成了流动的,因而成为相对的了;而用相对的概念是不能作归纳推理的。”如今有人像恩格斯斥为驴子的牛顿一样反对假说,认为马克思主义完全来自对现实的抽象,不是演绎的。那么,他所认为的这种抽象与这里的归纳推理有什么差别?恩格斯在这里肯定的这种尚成疑问的推理不就是一种假说吗?马克思主义能离开演绎吗?

  恩格斯指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显然,如果这两者矛盾,人类就会在客观世界中处处碰壁,就不会存在下来。从而存在下来的人类的主观的思维必然与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

  在谈到“生存斗争”这个公式从动物社会搬到人类社会中来时,恩格斯指出,“一有了生产,所谓生存斗争便不再围绕着单纯的生存资料进行,而要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在这里——在社会地生产发展资料的情况下——从动物界来的范畴完全不能应用了。最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达到了这样的高度,以致社会不再能消费所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了,因为绝大多数生产者都被人为地和强制地同这些资料隔绝起来;因此,十年一次的危机不但毁灭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而且毁灭生产力本身的一大部分,来求得平衡的恢复;因此,所谓生存斗争就采取了如下的形式:必须保护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社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和生产力,使它们不受这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本身的毁灭性的破坏作用的影响,办法是从不能办到这一点的资本家统治阶级手中夺取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的领导权,并把它转交给生产者群众——而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

  在《〈反杜林论〉材料》(661—710)中恩格斯指出,“如果我说——譬如——东方专制制度、古代共和国、马其顿君主国、罗马帝国、中世纪的封建制度都是建立在暴力上的,那末,我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此,各种不同的社会形式和政治形式不应该用始终一样的暴力来说明,而必须用被施加暴力的东西,被掠夺的东西来说明,——用那个时代的产品和生产力以及从它们自身中产生的它们的分配来说明。这样就会发现,东方的专制制度是基于公有制,古代共和国基于也从事农业的城市,罗马帝国基于大庄园,封建制度基于乡村对城市的统治(这种统治是有它自己的物质基础的),如此等等。”这表明,东方的专制制度不同于封建制度,它们的基础不同。因此,中国自秦朝以来的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不应当称为封建社会时期。

  关于杜林的“职业的划分和活动的区分,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说法,恩格斯指出:“这种表述是错误的,因为它只对于资产阶级的生产来说是正确的,而且即使在这里专业分工也已经由于使个人畸形发展和僵化而成为生产的障碍,但是,将来这种分工会完全消失。我们在这里已经看到,今天这种专业分工在杜林看来是某种永恒不变的东西,对共同社会来说也是有效的。”今天中国仍然有些人在鼓吹这种分工说。

  恩格斯指出,“富有和贫穷的对立并没有在普遍的幸福中得到解决,反而由于沟通这种对立的行会特权和其他特权的废除,由于缓和这种对立的教会慈善设施的取消而更加尖锐化了;现在已经实现的脱离封建桎梏的‘财产自由’,对小资产者和小农说来,就是把他们的被大资本和大地产的强大竞争所压垮的小财产出卖给这些大财主的自由,于是这种‘自由’对小资产者和小农说来就变成了失去财产的自由;工业在资本主义基础上的迅速发展,使劳动群众的贫穷和困苦成了社会的生存条件。”这种失去财产的自由不仅是对一些人鼓吹的“自由”的讽刺,也是对他们鼓吹的财产权的讽刺。而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只是使富有和贫穷的对立不那些尖锐而已,远远谈不上什么再分配的公平。

  相关问题讨论

  针对恩格斯《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大家展开了讨论:

  关于辩证法问题,有学者认为,长期以来,按照苏联哲学教科书和列宁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被概括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而现在有关马克思主义是人学、生态学的观点也不断出现和丰富。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也受到了一些质疑,认为起源于康德、费希特,并由黑格尔完善和体系化的辩证法只是西方哲学中的德意志观念论,而随着自然科学和近现代哲学的发展,像胡塞尔“回到事物本身”的现象学、海德格尔“人的自我显现”、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主义、强调“逻辑实证”的科学哲学,以及分析哲学、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哲学的新发展,一些观点开始质疑或否定现代的进步和理性,反对理论化和统一性,而重视差异性和多元化。像波普的“开放社会”理论更认为马克思的“历史主义”认为历史发展是有其必然性而且是可以预见的观点恰恰是独裁主义的观点。由于他们掌握了历史规律和社会的真理,社会发展就不在呈现未来的多种可能性或“或然性”,也就失去了自由性和多样性,从而使社会走向“封闭社会”和专制国家。但是,因为辩证法实际上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恩格斯)”,并不是只讲对立,不讲统一和转化的,它的整体性观念在反对孤立、线性看发展、看进化的同时,对未来发展的开放性也并不抱持排斥态度,但是正是社会发展在面向未来时呈现的多种“或然性”,才为马克思主义者强调在“解释世界”之外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世界”提供了可能,当然这种改变不能忤逆客观规律,而相对范畴下的客观规律在逻辑实证主义和科学的“可证伪性”的规范下仍然是存在的。

  余斌强调,辩证法是宇宙中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这种客观规律的反映。意识之所以是第二性的,之所以只能反映物质的客观规律,而不能主观臆造规律,就在于如果意识不从属于物质,意识就会灭亡。比如,如果有哪个人的主观意识非要认为从20层楼上往外跳决不会受重力的作用向下掉,那么只要他实践这个主观意识,他就不会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人类之所以能够存活这么久,正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了物质第一性和意识第二性,遵循了物质第一性中所体现的辩证法。

  关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一直争论激烈的问题。有学者就认为,实践并非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只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而且:1、只有人类全部实践的结果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2、实践要成为现实标准,还离不开已有的正确认识、理论来判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把实践范畴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的有机联系中抽取出来而片面强调,在处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又偏向了重实践轻理论的一面,这就使我们很难完整、准确地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从而在实际工作中难以避免陷入不重视科学理论研究和指导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等等的经验主义、实用主义性质的错误。因此,我们仍应当按照“党章”的规定,全面地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将“理论联系实际”做辩证唯物主义“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理解,既看到实践的第一性作用,防止教条主义,也应当看到理论的持久性、前瞻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性,防止实用主义。当然,这种理论必须是从人类社会实践中得来,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被认为是正确、科学、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否则随意换用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多元化论等理论指导实践将会带来灾难性后果。这对于当前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当代中国的实践是十分重要的。

  (执行编辑:余斌、孙应帅)

  网络编辑:嘉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