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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长瑞 修珺: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超越变革与当代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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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无时无刻不处于共同体之中,共同体作为人们生存发展的港湾,为人类提供了存续和发展的可能,共同体问题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出发,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站在先哲思想的巨肩之上,在批判和继承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的共同体思想,指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赓续与创新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并将其矢志不渝地付诸实践,实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核心要义
  共同体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恩格斯视域中的共同体作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涉及生产、分工、分配等人类群体生活的方方面面。共同体作为人的群体结合方式或组织形式,在表现形态上既可以作为实体存在,也可以指代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在规模上既可以小至家庭、部落,又可以大至社会、国家。在研究共同体发展演进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价值旨归,揭露了资本主义国家代表普遍利益面具之下维护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狭隘意图,对资本主义制度剥削人的本质进行了无情的批判,阐明了资本主义国家作为虚幻共同体必将走向灭亡的趋势,在描绘未来真正共同体的蓝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实现真正共同体的条件,形成了内涵丰富的共同体思想。
  (一)揭示共同体形态演进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面考察,将共同体的演变过程划分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三个阶段,勾勒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脉络。在对共同体形态演进的研究中,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否定之否定”的论证逻辑框架,通过研究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为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对共同体进行了第一次否定。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虚伪性,试图构建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的真正共同体,完成了对共同体的第二次否定,完整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共同体形态演进的过程。
  1.“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揭示共同体的最初样态
  前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足,受自然界所支配,单靠个人的力量难以在危机四伏的大自然中生存。分散的个人为了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自然而然地聚集到一起形成共同体,利用集体共同的力量维持自身的再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私有制发展之前的共同体形态称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马克思将其定义为“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之中,人们依靠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纽带联合在一起,共同体的力量远远大于个人,个体受制于共同体,依赖共同体生活,所呈现的社会形态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的“人的依赖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所有实践活动一方面是为了生存;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系共同体的存在与发展,共同体内部成员的主体性被共同体内在的规定性所束缚,自身的发展无从谈起。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与生产力水平落后、分工和交换不发达的社会条件相适应,其形成是自然的过程,也是历史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封建社会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演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资本主义社会又是从封建社会的胎胞中诞生出来的,这就说明了共同体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体历史进程的起点,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也只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人类社会必将向着更高级的共同体形态演进。
  2.“虚幻共同体”:批判资本主义国家虚伪性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作为生产力低下和分工交换不发达的产物,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而瓦解。随着私有制和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最初统一的社会劳动割裂成私人劳动,个体对特殊利益的追求日益突出,催化了共同体中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进一步失衡,阶级矛盾亟待调和。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互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资本主义国家共同体作为调和各方利益的第三方力量在此时粉墨登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虚幻共同体,并对其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资本主义国家是建立在阶级对抗基础上的共同体,是统治阶级为了奴役社会成员以保障自身特殊利益的工具,而所谓的普遍利益实质上是经统治阶级粉饰后的特殊利益,具有强烈的欺骗色彩。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普通民众无法在这种虚幻共同体中实现个性的发展并获得真正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资本主义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形式的揭露和批判,开辟了构建真正共同体的道路。
  3.“真正共同体”:构建自由人联合体
  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批判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的基础上,描绘了“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真正共同体的蓝图,“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和虚幻共同体的扬弃与发展,是真正共同体。在公有制代替了私有制、生产力高度发达、消灭了阶级和剥削的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们摆脱旧式分工的束缚,自主、自愿、有序地进行社会劳动,真正做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此时的共同体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形式,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条件和保障,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从而真正成为可能。
  马克思认为真正共同体实现了共产主义,能够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在虚幻共同体中,人们臣服于资本的绝对统治,在资本对利益的无限追求中不断扩大生产与消费,违背自然界的运行规律,扩大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掠夺,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平衡关系,致使人与自然走向对立。除此之外,个人利益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被无限放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发走向竞争与敌对。在马克思恩格斯构想的自由人联合体之中,社会的生产资料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共同占有,能够在各个部门之间得到合理的分配与利用。这样一来,社会的总体生产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能够更加合理地开发与保护自然资源,推动自然界回到自身运行规律的轨道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解。同时,私有制的废除,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通过物的形式表现出来,平等的个体之间不再存在剥削和压迫,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就构成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体利益与共同体利益最终达成一致。在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了和谐统一。
  (二)分析真正共同体的实现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明确指出通往真正共同体的具体道路,也没有对真正共同体作出详尽的设计和规划,从而避免了理论陷入教条的窠臼。在对资本主义进行透彻分析和深入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预见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揭示了真正共同体的实现条件。
  1.超越私有,走向公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共同体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来改变”,真正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消灭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必须在经济上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强制性分工,“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实行公有制,确保共同体掌握全部的生产资料,实现生产力水平的突破发展,才能走向真正共同体,进入自由人联合体。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社会生产将基于人们的实际需要而不是对利润最大化的盲目追逐,社会的生产资料以集体占有的形式属于所有人,不再是部分人的独享,人们之间对立竞争的关系也将逐步被和谐崭新的联合关系所取代。
  2.超越异化,回归本我:废除资本主义雇佣劳动
  “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雇佣劳动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本质特点,在虚幻共同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资本与劳动力相结合,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分离,“过去支配现在”,雇佣工人迫于生存的压力,将自己的劳动出卖给资本家,其劳动成为异己的存在。由于工人的劳动依附于资本家提供的劳动资料、劳动条件而存在,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以资本的形态支配着工人,对于工人来说是异己的存在。同时,雇佣工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为资本家创造大量劳动产品,但他们创造的剩余劳动产品不仅不属于自己,更是在转化为资本后成为统治和剥削自身的异己力量。除此之外,资本主义雇佣劳动通过对工人自由时间的侵占,扼杀了工人发展的可能性。真正共同体必须废除雇佣劳动,超越雇佣劳动制度所造成的异化,使工人向自身的本质复归。
  3.超越资本逻辑,追寻共同利益:改造资本主义价值观念
  资本主义价值观念既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意义,但同时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作为封建文化观念的取代物,资本主义价值观念促进了个体自主意识的觉醒,塑造了现代文化价值观念,激发了人们对自由平等的追求,具有历史进步性;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价值观念是资本逻辑消解封建社会宗教信仰、家庭血缘、道德伦理羁绊后的产物,以贪婪攫取为核心特点,呈现出世俗化和利己性的特征,促使个人利益凌驾于共同体利益之上。超越资本逻辑,改造资本主义价值观念,超越个体本位和自我价值的局限性,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将共同体打造为大多数人利益诉求的真实代表,是通往真正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三)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价值旨归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学说,与人的解放和发展密不可分。马克思恩格斯始终以人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共同体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核心的价值旨归,以建立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形式为根本目标,围绕着实现人的解放的价值追求,旨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1.根本目标:实现自由人的联合
  个体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受限于自身力量的渺小,需要寻求共同体的庇护来实现生存与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研究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向及与之相适应的人类联合形式,指出真正共同体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自由人的联合。“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自由人联合体是共产主义社会中现实的个人的存在方式,只有通过每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人类才能从此岸的必然王国进入彼岸的自由王国,实现个人的解放与全人类的解放。个人的联合既是真正共同体存在的前提,又是真正共同体中个体发展的条件,实现了个体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的统一。真正共同体中个人的自由是与共同体紧密相连的自由,依靠共同体而实现。只有实现了自由人的联合,才能为人类解放凝聚力量,更好地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2.价值追求:实现人类解放
  马克思恩格斯描绘真正共同体蓝图是为了使人类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受奴役状态,实现人类解放。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真正共同体产生于阶级和国家消亡的基础上,是一种超出政治范畴的共同体。马克思看到了在维护私有制基础上进行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指出仅仅在政治意义上理解共同体,调整共同体在政治领域中的运行机制,并不能真正摆脱人的生存困境。人类解放不是空洞的乌托邦式幻想,而是现实的运动过程,是以消除私有制为基础的、以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在现实的实践过程中实现人的解放,指明了由理论批判通往现实解放的道路。
  3.最终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始终离不开现实的人的发展问题,其构建真正共同体的最终目的是使人们摆脱片面的、异化的发展状况,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人们受到自然必然性的统治,生存的需要挤占了自由发展的需要;在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中,人们的个性为资本力量所束缚,难以实现自由发展;在真正共同体中,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摆脱自然必然性的工具和技术,平等正义的社会制度使人们能够摆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剥削和压迫,实现独立个性的自由发展。同时,真正共同体对人们的活动范围不加以限制,人们不再受限于分工的安排,能够在普遍的交往中形成全面的社会关系,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活动,在不同的活动中全面地发展自己的能力。
二、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超越变革
  传统的共同体思想闪烁着人类理性思辨的光辉,但对共同体的理解都具有抽象、直观的共性,这样的思想智慧与理论局限为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提供了理论源泉与突破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对以往共同体思想进行了扬弃,在汲取传统共同体思想养分的同时批判了其抽象性的共同本质,实现了共同体思想的伟大变革,是人类社会共同体思想研究进程中的一座不朽丰碑。马克思恩格斯立足实际,把现实的个人及其社会实践活动当作研究共同体问题的出发点,将研究视野拓宽至社会实践和改造世界的层面,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探索了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从而实现了对共同体中人本价值和利益问题的内在超越,代表着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具有划时代意义。
  (一)理论起点转变:从抽象形式到现实的人
  传统的共同体思想多是聚焦在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上,探讨如何实现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谐统一,但其通病在于其形而上的抽象理论起点。柏拉图从“正义”理念出发,认为一个社会的最终目的是“铸造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而城邦共同体中的成员天生被赋予了规定性,个体的活动要遵循城邦共同体的正义,“如果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在他们中间实行正义,任何联合体都不可能存在下去”,试图使个体服从于共同体,从而达成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和谐;卢梭以抽象的理论假定作为理论起点,将公共意志作为出发点,把人的自然状态设定为一种美好状态,并假设出一种公共利益来满足共同体的实现条件,“只有靠这些个人的利益达成一致,才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进而构想出了一种美德共同体,以期消解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对立;黑格尔认为“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个人要服从于作为客观精神表现形式的国家共同体;傅立叶的和谐制度理论则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将个人的“情欲引力”看作是共同体发展的动力。以往的思想家们从一种非现实性的假设出发,把契约、理念等抽象性思维当作共同体的形成基础,没有将人置于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考察,以抽象的连接代替人与人之间现实的联系,颠倒了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忽视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矛盾,更难以准确地把握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及实现道路。
  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无论是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研究,还是对虚幻共同体的批判,抑或是对真实共同体的构建,都离不开唯物史观的科学指导。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明的:“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唯物史观将现实的个人作为出发点,为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人类活动、把握社会结构、研究历史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人作为某个共同体的成员存在;因而,也就是这个共同体的存在”。现实的人作为共同体的主体,存在于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中,进行着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结合时代发展对共同体内的物质基础进行改造,创造着新的物质生活条件,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共同体形态的演进。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马克思恩格斯摒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缺陷,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社会现实为研究基础,关注的始终是现实的人,尊重现实的个人并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其共同体思想的最高追求。现实的人所追求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只有在真正共同体中才能获得,也正是在追寻真正共同体的一系列实践中,现实的人实现了其主体性,成为独立的、有个性的、自由的人。基于“现实的人”这一研究起点,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明确了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随着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活动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必将带来生产方式领域的变革,从而导致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私有制主导下的虚幻共同体由于其历史局限性无法适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及发展了的社会,最终消散于历史长河。换言之,从现实的人出发,必将得出虚幻共同体解体的结论,也就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走向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真正共同体的历史必然性,为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展开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二)研究重点转换:从构建理论到关注实践
  古希腊以来的思想家在探讨理想共同体时,沉溺于抽象的理性思辨,导致其描绘的共同体蓝图始终囿于抽象的理念世界,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与客观存在的世界和人们的现实生活不相容,无法付诸实践。无论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以“正义”和“至善”为落脚点设计的城邦共同体;还是黑格尔从理念世界出发,在绝对精神之上构建的唯心主义共同体;抑或是费尔巴哈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从抽象的自然性去理解人的本质,建立在旧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共同体,在研究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时都脱离了实践,只满足于描绘世外桃源般的理论世界,难免使其沦为空想。马克思超越了纯粹思辨的力量,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马克思恩格斯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明确指出共同体形成的基础既不是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正义、至善原则,也不是近代哲学家眼中的绝对精神和理念,而是人们从事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维系共同体的根本纽带不是人的纯粹情感,而是人们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不需要用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特意把人们维系在一起”,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中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才是共同体成员间坚不可摧的黏合剂。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实践,犀利地洞察到了以往思想家建立在道德、精神等抽象情感基础上的共同体是易碎的,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与人的实践息息相关,其形态会随着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而变化,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之中,真正共同体植根于现实的社会环境之中,由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
  不同于以往的思想家满足于在精神世界遐思何为完满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以往共同体思想研究的局限性,将自己的共同体思想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之上,填补了传统共同体思想所缺失的现实维度,将对真正共同体的构建从遥远的思维王国拉回现实世界,侧重关注如何将理想的共同体设计付诸实践,完成了对此前共同体思想纯粹思辨理论局限的实践超越。马克思恩格斯将对共同体的研究重点转向人的实践,基于实践的方式回答了共同体理论的发展方向和实现途径问题,阐明共同体理论的最终归宿应是探究如何在变化着的实践条件下,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在现实世界中构建真正共同体,而不是在理论世界中搭建乌托邦式的空中楼阁。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基于科学的实践观,诞生于现实的实践活动,发展于与资本主义的斗争中,这也就决定了它并不单纯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学说,更是致力于在实践中改造世界的现实武器,对于实现人类解放伟大目标具有指导意义。与先前的思想家们将幸福的希望寄托于遥远精神或神秘理念的共同体蓝图不同,更有别于空想社会主义学者在脱离现实情况下所建立的超阶级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找到了无产阶级这一现实的强大革命力量,发现了通往真正共同体的钥匙,指出了真正的共同体需要依靠无产阶级“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即通过与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指引着无产阶级正确认识自身的革命性力量,通过革命打通前往理想社会的道路,实现了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无产阶级在斗争进程中所表现出的高尚品质和无私精神将指引着人类社会前进,只有依靠在革命斗争中不断成长壮大的无产阶级力量才能实现人类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将以实践的方式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颠覆资本的统治地位,同传统的所有制形式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开辟通往真正共同体的现实道路,逐步迈入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
  (三)价值目标转向:从维护特殊利益到关注全人类利益
  利益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是维系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纽带。对共同体所代表利益的不同设想体现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与以往的共同体思想在价值目标上的重大分歧。先前的思想家们所构想的共同体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色彩,其理论在本质上维护的是少部分人的特殊利益,而不能够代表共同体内部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古希腊的城邦共同体思想、黑格尔的国家共同体思想等以往的共同体思想,无一不是从维护特殊利益出发的。柏拉图将其所设想的城邦共同体中的成员划分为政治家、军人和劳动者三种等级,不同等级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以维护城邦的和谐。这样的社会等级差别难免影响到不同等级人们的利益,建立在等级划分基础之上的城邦共同体并不能兼顾全体成员的利益。同样,黑格尔将作为伦理理念现实的国家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共同体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可以通过一系列手段来调节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矛盾,个人只有在对国家共同体的服从中才能实现自身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驳斥了黑格尔的观点,指明“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国家共同体运作的目的是维护私有财产的存在,实质上是统治阶级特殊利益的代表,无法关切到广大民众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与以往的共同体思想在价值取向上有着本质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始终站在广大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奋斗目标,将共同体的价值目标从维护部分人的特殊利益转向对全人类利益的关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关注的始终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超越了以往共同体思想中片面的利益观,有着更为崇高无私的价值目标。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们的共同利益是共同体存在的客观基础,它不仅是人们共同活动的出发点,同时也是维系人们社会关系的纽带。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平均分配,代表个体的特殊利益和代表共同体的普遍利益尚未分化。随着共同体形态的演进,分工和交换的发展逐步消解了个体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相一致的自然状态,在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中,个人利益与共同体利益被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所割裂,分化为对立的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成员不仅没有维护共同体的普遍利益,甚至为了谋求自身的特殊利益而剥削其余的共同体成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人联合体作为真正共同体,能够消灭私有制和商品交换所带来的利益矛盾,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合理地分配劳动成果,使共同体成员能够共享发展成果。在真正共同体中,“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并且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生活”。真正共同体代表其内部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共同体内部不存在利益对立,共同体也能够在维护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中得到发展。
三、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既是一种批判和超越现实的理想性追求,又是一种着眼于现实历史过程的科学理论,对解决当今全球化浪潮和现代化进程的现实难题具有重要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继承并创新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既坚持“真正的共同体”的崇高价值理想,又结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将共同体思想运用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共同体思想体系。这一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不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诠释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价值追求,而且推动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个人与社会、民族与民族、人类与自然、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走向和谐,创新了走向真正共同体的现实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同体治理模式的时代创新
  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人作为研究起点,其理论的核心场域是人所生活的社会,社会治理是其研究的重点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治理理念寓于其所描绘的真正共同体蓝图之中,包含着对共同体物质条件、价值观念和空间体系的系统治理与重构,为完善和优化基层治理的中国方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社会治理共同体以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为理论内核,以真正共同体的以人为本、资源公平分配、社会成员自由发展和团结共治的理想图景为理论底色,给出了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回答。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用“个体自由”的高尚理念捏造了人人“享有自由权利”的错觉,用国家代表普遍利益的虚伪外壳掩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虚假本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虚伪性,中国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构建的是能够凝聚价值共识、真正代表普遍的人的利益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向真正共同体过渡的具体共同体样态。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概念;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上再次强调,要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是以人为核心的思想,重视人在共同体治理中的作用。马克思强调:“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社会治理共同体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中的人本特点。社会治理共同体重构了社会关系的落脚点,超越了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治理模式,以“人人有责”为纽带,以“人人尽责”为基础,以“人人享有”为价值旨归,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使人民由被动服从转向主动管理,突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以共同价值为基础建立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共同家园,真切观照了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以时代化的表达诠释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价值追求,提升了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激发了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中最活跃的因素,增强了社会治理的整体活力,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在新时代社会治理方面的重大创新成果。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个体与共同体共同发展的中国方案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巩固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支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同体是人的群体结合形式,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发展和自由不能脱离共同体,个体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是共同体存续的内在动力。中国56个民族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彼此,在政治上具有一体性、在经济上具有互惠性、在文化上具有共享性,这就决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根基上融合了中国的“大一统”思想传统与“和合”思想的文化底蕴,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中国化以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核心理念和创新表达。中华民族共同体结合了“中华民族”和“共同体”两个概念,使得对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理想状态的研究扩展到民族与民族之间。中华大地上各民族血脉相连、荣辱与共,是具有共同历史记忆、共同现实命运和共同发展未来的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共同体中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共同体的共同发展提供了解决方案。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共同体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国家虚幻共同体中,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共同体的利益呈现出分化对立的状态,国家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普遍利益,只有在真正共同体中,才能实现个体与个体的团结,达成个体与共同体的统一。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共同的奋斗目标,以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为桥梁,贯穿于各个民族发展的现实过程中,凝聚中华各民族的共识和力量,将各民族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充分结合,各民族像石榴籽一般紧密联系、共同发展,实现了个体与共同体的有机统一,这为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中如何实现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共同发展给出了中国化的时代解答。共同体是人民在共同条件下形成的集体,其内部成员具有共同的情感联系与利益需求,共同体意识是共同体维系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的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自觉表达及集体身份认同。从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断,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的工作部署,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体现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在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重要指导地位。
  (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同体思想发展的生态维度
  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将自然界生动地比作“人的身体”,说明了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关系,勾勒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雏形。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在生态维度上主要是从对虚幻共同体中人与自然的异化状态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理想社会共同体中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构想展开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生产实践活动是连接人与自然的纽带,在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之中,人们受到资本逻辑的驱使,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出现了断裂,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使得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类文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时代发展呼唤新的文明形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应运而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在生态维度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对于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为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的重要举措,能够促使人类在与自然界的和谐共生中更好地发展,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走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形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将人与自然视作一个统一的整体,超越了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想,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中明确了人与自然的共生性价值。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为共同体思想的生态向度,体现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在当代的价值追求,促进人类社会向更高级的生态文明社会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系统治理,从宏观总体上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将生态保护提高到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了健全的生态法治体系以保障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坚持在现代化进程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具体布局上统筹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形成多部门、多层次、跨区域联动的生态系统治理方式。这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整体性、系统性的生态治理观,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根本遵循与实践指南。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体空间拓展的世界图景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认为,共同利益是共同体存续的重要基础。共同利益在共同体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共同体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在维系特定社会关系、促进人类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今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的利益在多元化的交流与碰撞中日益凸显出差异与冲突。国家作为国际社会最主要的共同体单元,理应承担起协调与维护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职责。马克思恩格斯所构想的真正共同体超越了某一地区、单一民族或国家的狭隘视野,蕴含着空间领域上的世界图景,“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面对世界发展的新趋势和全球治理的新问题,为了推动人类进步事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破传统共同体的空间限制,将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与世界历史理论相结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上进行理论创新,贴近人类社会现实,极具洞见性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创新了通向“真正共同体”的路径,为世界指明了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政治主张确立为增进人类共同利益的战略诉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理想追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构筑和谐共荣的理想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人类进步发展的战略方案和顶层设计,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在新时代创新发展的重要思想财富,为国家之间的交往确立了和平共赢的准则,在当今世界日益彰显出其特有的时代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在各国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今天,越是面临着日益增多的不确定因素,越需要各国强化共识,加强合作,以政治互信为基础,以经济互利为支撑,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增进价值共识,凝聚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持续推进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
  (作者简介:宫长瑞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修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项目号:22BKS157)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