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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海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道德观的交融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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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克思主义与道德问题上,西方学界存在“马克思主义道德论”与“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之理论分歧,一方认为马克思是道德主义者,另一方认为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不过,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道德理论体系,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有着自己的道德思想和观点。对人类解放和共产主义理想的价值追求,充分表明马克思主义有自身独到的道德思想和理论主张。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其科学性集中体现为唯物史观,其人文性则集中体现为道德价值观。那么,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唯物史观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唯物史观是否只是价值中立的科学理论?本文认为,唯物史观作为历史科学蕴含着道德思想和理论主张,也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理论基石,唯物史观与道德观是相互交融的。因此,社会历史进步既是物质生产的发展,也是以道德为核心的精神生活的发展,社会进步不是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的单线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共进的现代化。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蕴含着道德价值观

  我们知道,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一生的一大重要发现,他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入手,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唯物史观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道德生活作为一种精神生活是由人们的物质生活所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的内容决定道德的内容。但社会物质生活的本质是实践,没有实践活动就没有人的存在,也就没有社会历史的存在和发展,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此来看,唯物史观又是以实践观为理论前提的。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才能获得统一。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变世界的活动,任何实践作为人的主体性活动,都包含着人的需要、目的、利益、价值选择等精神性内容,都渗透着一定的道德因素。因此,如果说唯物史观蕴含了实践观这一唯物主义立场,那么它也就蕴含了伴随实践活动的一定的道德价值观。

  唯物史观视域中的实践概念,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而是有着内在意识和鲜明指向的主体性活动,体现着改变世界的价值关怀。这种实践观强调实践活动的批判意义,即实际地改变现存的事物,实现世界的全面革命化。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具有合理的价值取向,它立足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价值立场,把无产阶级致力于变革资本主义的革命实践看成是自身解放的要求,是为社会绝大多人谋利益的运动,其追求的目标是无产阶级和人类的彻底解放,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道德理想,也是以实践观为哲学前提的唯物史观蕴含的道德价值精神。

  唯物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出发来解释历史现象,认为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但它并没有因此否定社会意识、道德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甚至是一定意义上的决定性价值,因为人们在生活中形成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取向影响甚至决定人们的行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这里,恩格斯是在终极意义上表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并没有拒斥道德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能动性作用。并且,恩格斯把社会发展看成是由一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就包括社会道德因素的积极作用。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先进的道德文化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落后的道德文化则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相对于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道德有助于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而社会主义道德则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同时,作为一种先进的道德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对于资本主义道德又具有批判和超越意义。因此,唯物史观中蕴含着以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先进道德观引领社会历史进步的价值诉求。

  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唯物史观秉持的是群众史观,认为历史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历史的运动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争取自身解放和利益的过程。这样,人民群众不仅是创造历史的实践主体,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价值主体。由此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立场是以社会为本位的集体主义,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集体主义道德观以实现社会共享和人民幸福为价值指向,这是由人民作为集体力量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正是立足于群众史观,马克思主义把为人民服务视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把集体主义视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因此,唯物史观作为历史观和道德价值观的统一,既是对“人类历史之谜”的科学解答,又是对“历史必然目的”的理论澄明,蕴含着以人民解放、人民自由、人民发展为旨趣的道德追求。

  从价值论的视角看,唯物史观把历史看作“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因此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唯物史观虽然把历史理解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强调物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但并没有遗忘人,也不缺少对人的道德关怀。与西方传统哲学在生活世界之外来抽象地设定人、解释人所不同的是,马克思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把人理解为历史的社会关系中的人,是在实践活动中自我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存在物。人们创造历史的过程,正是确证和实现人的本质的过程。然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统治着人们,也造成了人的物化和异化,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的对立,人不能真正成为自然和社会的主人。改变人的生存处境,不能依靠精神批判来改变思想的社会关系,而必须诉诸实践来变革社会存在,创造适宜人性生长的物质生活条件。为此,马克思依据社会发展规律揭示了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也正是这样人们才能“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实现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才能实现人的解放和发展。因此,唯物史观不仅将物质生产理解为历史发展的基础,而且把人的解放和发展视为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历史不是“无人身的过程”,而是人们把握历史规律、自觉选择的自为运动。这正是唯物史观所蕴含的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

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石

  不仅唯物史观中蕴含着马克思主义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价值立场的道德观,而且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对道德现象的理解也建立在唯物史观理论基石之上,从而避免了对社会道德作主观主义的非历史的解释。马克思主义从来不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基础来谈论道德,而是从具体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出发来解释道德的生成、演变和发展,把道德发展置于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自我发展的过程中。

  首先,道德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根据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社会形态以一定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经济关系是作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决定着作为思想社会关系的道德。道德作为思想的社会关系是一定经济关系及其经济利益关系的反映,是为了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和制约人的行为而确立的观念和规范。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人们之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协调利益关系以及控制利益冲突需要道德,道德就是因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而产生的。社会有怎样的经济基础也就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由于一个社会的社会性质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由此统治阶级的思想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社会道德观念是一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道德就是资产者对其存在条件的这种关系的普遍形式之一。”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道德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道德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就是因为资产阶级把本阶级的道德冠名为“普遍利益的代表”,掩盖了其自由、民主、平等和公平等道德观念的阶级本质,用抽象的人道主义迷惑和蒙蔽人民。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法律、道德、宗教在他们看来全都是资产阶级偏见,隐藏在这些偏见后面的全都是资产阶级利益。”

  其次,道德观念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变化发展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具有历史性和民族性特点。马克思曾立足唯物史观,在其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了康德和黑格尔脱离历史、以“善良意志”和“绝对精神”为内在根据的唯心主义道德观,从而把道德置于一定的历史关系中,使道德从彼岸世界回到人的现实生活此岸世界。马克思认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道德观念。”道德不是人们在头脑中进行逻辑推演的产物,而是人们物质生活关系的精神表现。同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道德又随着时代和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没有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的永恒道德。人们在进行物质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不断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改变着道德观念。恩格斯就曾经在《反杜林论》中批判了杜林所谓的永恒道德论和“终极真理”观。他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的。”所以,道德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历史地变化和发展,道德具有历史性。

  再次,道德以实践精神的方式把握世界,具有实践的能动性。道德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这是道德的受动性一面,但道德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追求又具有能动性一面。其能动性是道德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体现,它对现实而言既具有一种批判的力量,也具有变革现实和趋向理想的实践性力量。马克思历来反对空洞的、毫无实际行动的道德说教,主张在道德实践中改造社会、推动社会进步,认为哲学不是为了解释世界,而是要改变世界。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及其剥削本质,马克思不是停留于道义的谴责、同情的愤懑和词句的革命,而是主张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来改变社会不正义赖以生长的物质生活条件,把道德追求变为创造新世界的精神力量。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道德对现实既具有辩护功能,也具有价值引领作用。因此,道德虽源于生活,但又必须回到生活实践中才能显示其精神价值,才能使理论和规范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服务。马克思视全人类的解放为自己毕生的追求,他终生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不懈奋斗,这正是其道德实践思想的生动写照。

  最后,社会发展包含人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道德标志。马克思指出:“人的社会历史始终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他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称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在这样一个新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所以,马克思主义道德价值观的核心是人,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人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关切的最终目标。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人的发展,判断一个社会发展价值合理性的道德准则就是有利于人自身的发展。为此,马克思不仅从“劳动异化”的立场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对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束缚,而且从“人的异化”的立场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对人的自由发展的束缚以及由此造成的人的片面和畸形发展。这样,人的发展就成为马克思主义道德关怀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对人的发展的道德关怀与其历史理论是契合的。他立足唯物史观阐明了人的发展的三个阶段:“人的依赖性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只有消除了人役和物役的社会,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才能成为现实。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三阶段论,既有唯物史观蕴涵,又具有深厚的道德意蕴。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人的发展是检验历史发展的道德尺度。究其实质,人的发展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人应当获得生命、自由、平等、财产和尊严等权利,即受到作为人应有的对待,而且还在此基础上追求更高的目标,这就是人们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以及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彻底摆脱异化的社会关系的束缚,进入更加理想的自由王国的生存状态,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主体向度,也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上的。

三、启示:社会进步的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

  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既是科学的历史观,也是进步的道德价值观,唯物史观中蕴含着道德观、道德批评精神,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中也内嵌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态度和思想原理,其道德观蕴含着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人文价值取向。由此来看,社会历史发展既是物质文明的发展,也是人类道德文明的发展。物质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推动道德发展,道德水平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这是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因此,对社会进步的总体评价就包含了客观的、物质性维度的历史评价和主观的、精神性维度的道德评价两个基本方面。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才能对社会进步形成整体性认知,才能体现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才有利于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社会进步不应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在唯物辩证法的视野中,它恰恰是以道德进步为内在动力和终极追求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道德观之融合关系带来的现实启示。

  社会进步即社会发展,判断一个社会是否进步,在何种意义上进步,需要有历史评价,也需要道德评价。历史评价着眼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侧重于事实判断。道德评价着眼于社会历史发展状况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以及人自身的发展状况,侧重于价值判断。社会进步的历史评价首先强调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因为根据唯物史观,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变化和发展,从而引起整个社会面貌的变化和发展。生产力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的发展与进步提供物质支撑。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也是历史评价的根本标准。社会进步与否就是首先看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然而,生产力发展既存在水平的问题,也存在质量与效果的问题。一个社会如何发展生产力,不仅关涉求“真”的问题,还关涉向“善”的问题。例如,人是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但如果把人当作发展生产力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当作发展的主体和目的,这显然是不人道的,也不合乎人自身的发展规律。在马克思之前的生产力理论中,人充其量只是活的生产要素,把人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在于从主体性意义上把生产力与人的本质力量联系起来,认为生产力不是外在于人的物的力量,而是人的本质力量、主体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发展的表征。因此,以生产力发展为历史评价的尺度,并没有排除对其的道德评价。再如,发展生产力必然要改造和利用自然,在这个过程中是保护生态环境,还是破坏生态环境或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不仅涉及到发展伦理问题,而且直接影响人的自由存在、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关系到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因此,如何既合规律又合目的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仅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道德价值问题,需要有道德评价。

  在进行历史评价中,把生产力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固然有其合理性,它符合唯物史观的物质第一性原理。然而,从辩证的视角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其内在要素,而且还取决于社会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是从最终意义上说的。事实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只有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反之,则会阻碍生产力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进步也表现为生产关系的发展。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要看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从历史发展来看,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之所以代替旧的社会形态,就在于它能够创造出更高水平的生产力,能够推动生产力更快地发展。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或许暂时比较低,但只要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就会使生产力以致整个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因此,生产力对社会进步的影响总是要通过生产关系才能实现。而衡量社会生产关系进步与否,不仅要看其是否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而且最终要看由生产力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能否普惠人民大众,实现社会的共享发展。社会生产关系的进步既表现在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能充分调动人们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表现为社会普遍利益的实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从而有效促进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然而,社会财富分配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合理”,又需要科学的道德评价。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评价时,既从历史观角度对其生产力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从道德观角度对社会的物欲之争、人情淡漠以及“自由”“公平”“平等”的阶级性进行了揭露和批判。这启示我们,社会进步不仅需要有基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评价,而且需要有基于公平正义的道德评价,这样才能把解放生产力与解放人、消除落后与消除贫困统一起来。道德评价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助于改善社会生产关系和制度设计,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当今中国社会而言,道德评价既是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要求,有利于生产力和社会各方面的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因此,在以生产力为标准对社会进步进行历史评价时,又需要结合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进行道德评价。

  社会进步的历史评价以生产力为根本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因为社会进步是整体的进步。生产力发展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但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是包括物质和精神在内的社会整体进步的过程。因此,社会进步的评价需要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整体性历史评价。由于道德渗透于人们实践活动的各个领域,在对社会进步作整体性评价时,必然要涉及到道德评价,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的伦理道德问题。道德评价有助于反思和解决生活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利益冲突,从而有助于从各个方面促进道德文明进步。

  从最终意义上说,社会发展以人的发展为目的,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实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表明,人的发展不仅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表征,而且是社会进步的价值归宿。因此,人的发展状况是社会进步评价的主体尺度,社会进步与否必须依据人的发展状况来衡量。而对人的发展的评价也包含历史维度和道德维度。就历史维度而言,人的发展表现为人的身心、素质能力、社会关系和多方面需要的发展,即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最终要凝结为人自身的发展,衡量社会进步要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尺度。因此,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是推动社会实践的合理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实现社会各方面协调、全面发展。就人的全面发展而言,由于道德素质是人的核心素质,所以对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有道德评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独立意识、权利意识和进取意识不断增强,但社会上也出现了自私自利、金钱至上、诚信缺失和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这些道德问题不能归罪于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只是手段,道德的主体是人,道德问题在根本上还是人自身的问题。如果认为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付出的代价,那么就会出现历史进步与道德退步的“二律背反”,这既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也不利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因此,全面推进社会进步需要道德评价。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道德评价的主导标准,以社会主义主导道德制约和引领社会成员多元价值取向和道德行为,这样才能促进个体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全民族的道德水平。

  概言之,社会进步的历史评价是一个总体性概念,既包含物的尺度,也包含人的尺度,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的整体性评价,其根本标准是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步的道德评价属于价值评价,包括社会发展对人的发展意义的价值考量、对人自身全面发展的道德评价以及人们在处理利益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又是相互渗透、相互支撑的,历史评价中蕴含着道德价值评价,道德评价也必须以历史评价为合理性前提,以社会主导道德为实践准绳,以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最终根据。

  总之,对社会进步的总体评价应该将基于物质和经济发展的历史评价与基于文化和精神发展的道德评价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真理性与价值性的有机结合,才能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道德价值观在实践中相互渗透、相得益彰,也才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使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前行,从而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进程。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理论导刊》2023年第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