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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兰: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在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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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MEGA2第I/5卷即《德意志意识形态》卷正式出版。在这一卷中,编者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和出版历程,从而首次从历史的角度展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诞生史。那么为什么在这一标志唯物史观诞生的重要著作问世170余年后,其复杂、曲折的诞生历程才为人所知?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在MEGA2第I/5卷导言的结尾,我们找到了重要线索。编者在此指出,MEGA2工作的启动及随后出版的卷次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出版赋予了全新的基础”,而“前两部书信卷,即1975年出版的MEGA2第III/1卷和1979年出版的MEGA2第III/2卷,具有特殊的意义。随着出自手稿写作和修改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所写以及他人写给他们的书信的完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为发表《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所尝试的种种出版筹措得以为人所见”。由此,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为典型案例,书信、特别是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在马克思恩格斯传记、思想和理论研究中的重大意义开始显现冰山一角。

一、MEGA1书信部分留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之谜

  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留给后人的公开说明仅有三处。

  第一处存在于1847年4月8日发表于《德意志—布鲁塞尔报》的《驳卡尔·格律恩》中,马克思在其中提到了一年前“弗·恩格斯和我合写的‘德意志思想体系’(对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和以各式各样的预言家为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一书”,这是马克思首次且唯一一次公开谈及这部著作的标题。

  第二处存在于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当1845年春恩格斯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我们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这可谓是马克思留下的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过程与失败结局的最著名论述。

  第三处存在于《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恩格斯在其中指出:“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旧稿中缺少对费尔巴哈学说本身的批判。”恩格斯这里所谓的“1845—1846年的旧稿”正是指《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段话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费尔巴哈”章写作情况的重要线索。

  鉴于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留下的公开说明极为有限,后人若想获得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史的一手资料,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资料源就是书信,因为书信包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其生平、思想和理论所做的最直接、最生动和最具体的说明。1913年,奥古斯特·倍倍尔和爱德华·伯恩施坦共同主编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1844—1883》问世。作为世界上第一部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这部编著的意义自不待言。然而,由于承担实际编辑工作的伯恩施坦采取了“在提及完全无关紧要的人的无关紧要的事情的地方”进行删节的编辑原则,该编著未能完整地呈现书信的原始面貌,因而并不能为马克思恩格斯生平和事业研究、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提供全面的一手资料。1927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一版(MEGA1)问世。在其四部分构成中,第III部分正是书信,其中收录了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通信以及他们写给友人的书信。从1929年至1931年,MEGA1出版了第III/1—4卷,其中不仅收录了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通信,而且对伯恩施坦版《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1844—1883》的删除、修改等做了充分说明。遗憾的是,这四卷是MEGA1书信部分的仅有成果。因此,在这一历史时期,若想考察1845—1847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诞生史,所能依据的新材料只能是MEGA1书信部分、特别是第III/1卷(1844—1853年)中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具体来说,在该卷中,1845年份包含恩格斯致马克思的3封信,它们分别写于1845年1、2、3月,此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工作尚未启动,因而可不予关注。1846年份包含恩格斯致马克思以及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11封信,其中5封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别是恩格斯在8月19日、9月18日、10月中旬、11月2日和12月底致马克思的信。考虑到恩格斯在当年8月15日已离开布鲁塞尔抵达巴黎,因此这些书信显然不可能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核心写作阶段。1847年份包含恩格斯致马克思的7封信和马克思致恩格斯的1封信,其中只有恩格斯在1月15日和3月9日致马克思的2封信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因此,在MEGA1第III/1卷中,真正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书信仅为7封,而由于它们均写于1846年8月《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之后,因而其内容主要涉及这一出版物的修改完善及后续出版等事宜。

  (一)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后续处理

  首先,推进“费尔巴哈”章的写作。1846年8月19日,身在巴黎的恩格斯致信马克思:“我浏览了一遍费尔巴哈发表在《模仿者》上的《宗教的本质》。这篇东西,除了有几处写得不错外,完全是老一套……我要仔细地读一遍,如果其中一些重要的段落有意思,我就尽快把它摘录给你,使你能够用在有关费尔巴哈的地方。”看来,恩格斯想通过摘录费尔巴哈的论述助力马克思推进“费尔巴哈”章的写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又两次提及有关此书的摘录情况。在一个月后即9月18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谈到:“出于某种畏惧,我直到今天还没有能下决心去摘录费尔巴哈的著作。”在10月中旬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得出了结论:“我终于强迫自己把费尔巴哈的破烂货读了一遍,我觉得,在我们的批判中无法涉及这篇东西。”尽管《宗教的本质》最终被判定为无益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但从这一摘录工作的背后可以看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仍然在积极推进“费尔巴哈”章的写作。

  其次,完善“真正的社会主义”部分。1847年1月15日,恩格斯致信马克思:“现在,当真正的社会主义在四面八方发展起来,除皮特曼之流这些孤独的星群之外又成立了威斯特伐利亚学派、萨克森学派、柏林学派等等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把‘真正的社会主义’这一章再写一遍,那该多好啊!可以根据天空的星座把他们分类。皮特曼是大熊座,泽米希是小熊座,或者皮特曼是金牛座,昴星团是他的8个孩子。……格律恩是宝瓶座等等。”这封信表明,即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半年之后,恩格斯仍未忘记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而这正是他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一大主题。更重要的是,正是以此处的修改构想为基础,恩格斯写下了“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这一手稿,其中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上述德国支派做了逐一批判。此外,恩格斯在这封信中还告诉马克思,他“想改写关于格律恩论歌德的文章,要把它缩减到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印张,并且准备把它用在我们的书中”恩格斯此处谈到的是他的《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的第二部分“卡尔·格律恩‘从人的观点论歌德’”,看来他曾有意将其纳入《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卷关于“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部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实现这一计划,而这部分则于1847年底单独发表于《德意志—布鲁塞尔报》。这表明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在出版计划失败之后的去向:它离开威斯特伐利亚,被寄给了身在科隆的罗兰特·丹尼尔斯。值得一提的是,在1846年11月2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让马克思把贝尔奈斯的手稿寄给作者本人。而这份手稿正是他提交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份文稿,即《论刑事和刑法》。在12月底的一封信中,恩格斯通知马克思,贝尔奈斯“已经顺利地收到了他的手稿”。看来,马克思已经按照恩格斯的要求把手稿寄还给了贝尔奈斯。

  (二)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失败的间接说明

  在MEGA1收录的1846年下半年至1847年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中,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失败内容的只有2封,而且表述比较含糊。

  首先,在1846年8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提到:“为了威斯特伐利亚人的事,我狠狠地责备了他。魏德迈这个无赖给贝尔奈斯写了一封威斯特伐利亚式的诉苦信,把高尚的迈耶尔和雷姆佩尔描绘成美好事业的蒙难者,说他们甘愿为这一事业而牺牲了一切,而我们却以蔑视的态度把他们赶走了,云云。艾韦贝克和贝尔奈斯这两个轻信的日耳曼人,也就异口同声地抱怨我们冷酷无情,爱争吵,而对那个少尉的话却句句当真。如此迷信盲从实在少见。”其次,在9月18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再次谈到:“魏德迈甜蜜的胡说真是动人。这家伙先是声称要写一个宣言,宣称我们是无赖,接着又希望这不致引起私人之间的不和。这样的事,甚至在德国也只是在汉诺威—普鲁士边境才可能发生。”这里,恩格斯讲述的内容显然同《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的失败过程有关。但是,我们从中只能看出他对约瑟夫·魏德迈的讽刺,对威斯特伐利亚企业主尤利乌斯·迈耶尔和鲁道夫·雷姆佩尔的批判,却无法得知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贝尔奈斯等人会轻信、盲从,他们为什么说马克思恩格斯冷酷无情、爱争吵?而马克思恩格斯又为何如此愤怒,对威斯特伐利亚人如此不满?一件事情为何引发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和观点?值得一提的是,恩格斯对魏德迈的这两处批评在伯恩施坦版《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1844—1883》中被完全删掉了。这一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原因的重要线索亦在很长时间内不为人知。

  (三)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后续出版方案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并未放弃它的出版方案,仍然在努力寻找出版商,这反映在1846年下半年至1847年上半年两人之间的通信中。在1846年9月18日的信中,恩格斯向马克思提到:“我不知道除了列斯凯外,还有哪个出版商愿意接受我们的手稿……勒文塔尔显然是不会接受的。”在10月中旬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说他打算“同瑞士的书商接洽一下”,还会联系不来梅的屈特曼。显然,恩格斯此时已经展开了全面联系,以便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寻找到出版机会。也正是在这封信中,恩格斯向马克思提出了新建议:“把手稿分开,把第一卷交给一个人,把第二卷交给另外一个人。”在11月2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再次谈到:“我们在当前的困境下,显然不能把两卷一起出版,最多也只能把两卷分给两个完全不同的出版商。”在此后直至1847年初,恩格斯在与马克思的通信中反复商谈出版商事宜,其中涉及瑞士人、不来梅人,还有康斯坦茨的贝尔维尤的出版商、黑里绍的出版商,等等。看来,即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半年之后,马克思恩格斯仍在竭尽全力寻觅出版商。1847年1月15日,恩格斯告诉马克思:“宁可要不来梅人,也不要瑞士人。”3月9日,恩格斯仍在提醒马克思:“不能放过不来梅人。他不答复,就再给他写封信,万不得已时,最低的条件也得同意。”恩格斯进一步说:“如果我们手稿的出版与你那本书的出版发生冲突,那么就把手稿搁一旁算了,因为出版你的书重要得多。我们两人从我们的著作中得到的好处不多。”恩格斯此处谈到的“那本书”正是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看来,为了保证《哲学的贫困》的顺利出版,恩格斯已经打算放弃《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了。

  总之,MEGA1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的通信主要为我们提供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后两人的各种筹划,既包括对手稿的完善,又包括与不同出版商的联系。所有这些都表明,在出版计划失败后,他们并未轻易放弃《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更不想将其束之高阁,这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谓“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的达观态度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计划的酝酿、实施和失败过程,我们基本看不出任何细节,即这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为何会收录贝尔奈斯的手稿,以及为何没能在威斯特伐利亚人那里出版?关于它的出版失败,为何产生了一边为魏德迈和威斯特伐利亚人的说辞,另一边为马克思恩格斯的不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和第二版书信部分提供的新信息和新线索

  在MEGA1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和第二版亦相继出版。如果说俄文第一版首次系统收录了马克思恩格斯致友人的书信,因而从这一角度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新信息,那么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翻译底本的俄文第二版,则在正卷对以往版本中的马克思恩格斯书信完整收录的情况下,在补卷中提供了此前未曾收录的个别新书信,从而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提供了新线索。

  (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致他人的书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是与MEGA1并行的项目,于1928年开始出版,1947年宣告完成。不同于MEGA1出版的4卷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通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一版书信卷次达9卷(第21—29卷),它不仅收录了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通信(第21—24卷),而且收录了马克思恩格斯写给他人的书信(第25—29卷)。其中,第21卷收录了1844—1853年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通信,第25卷收录了1844—1868年马克思恩格斯致他人的书信,它们正好涵盖了1845—1847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时期。而就第21卷来说,由于它与MEGA1第III/1卷均出版于1929年,因此两者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完全一致。如此一来,我们的关注点就可以聚焦于第25卷。具体来说,关于1845年份,该卷共收录了马克思致亨利希·海涅(2月1日,3月24日)、马克思致察哈里亚斯·勒文塔尔(5月9日)、恩格斯致妹妹玛丽亚(5月31日)和尤利乌斯·康培(10月14日)等5封信,它们均写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同该著作没有直接关系。关于1846年份,该卷收录了恩格斯致埃米尔·布兰克(4月3日)、马克思致海涅(大约4月5日)、马克思致约瑟夫·蒲鲁东(5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等致古斯塔夫·克特根(6月15日)、恩格斯和马克思致赫斯(7月27日)、马克思致卡尔·列斯凯(8月1日)以及马克思致帕维尔·安年科夫(12月28日)等7封信。其中,后3封信同《德意志意识形态》有直接联系。关于1847年份,该卷收录了马克思或恩格斯致丹尼尔斯(3月7日)、格奥尔格·海尔维格(7月27日,8月8日,10月26日)、赫斯(9月2日)、吕西安·若特兰(9月30日)、安年科夫(12月9日)等人的7封信。它们均不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因此,与MEGA1相比,俄文第一版提供的有关《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新书信主要涉及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致他人的3封信。

  首先,退还赫斯的手稿。在7月27日致赫斯的信中,马克思写道:“因为我们的著作的出版可能还要拖延很长时间,所以我劝你把你评卢格的那篇文章抽回去。”他还告诉赫斯:“我已经写信给两位威斯特伐利亚人,让他们把手稿寄给丹尼尔斯。如果手稿还没有寄给丹尼尔斯,那就让他们把评卢格的那篇文章直接寄给你。”此时,马克思恩格斯刚刚同威斯特伐利亚人决裂,《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因此,这里涉及的“我们的著作”正是指《德意志意识形态》。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退还赫斯的手稿,不免使人联想起前文提到的退还贝尔奈斯的手稿。看来,《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项目不仅涉及马克思恩格斯,还涉及他们的友人赫斯、贝尔奈斯等。

  其次,说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失败的原因。在致列斯凯和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均谈及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并间接说明了出版失败的原因。一方面,在1846年8月1日致列斯凯的信中,马克思写道:“德国的几个资本家愿意出版我、恩格斯和赫斯的一些著作……通过这些先生的一个朋友的帮助,他们差不多已答应出版我的《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为了把我编辑的和恩格斯等人合写的著作的第一卷手稿安全地带过边界,这个朋友在布鲁塞尔一直待到5月份。随后,他本应该从德国来信确切地告诉我,同意或不同意出版《国民经济学》。但是我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或者说得到了一些含糊其词的消息,只是在那部著作的第二卷手稿绝大部分已经寄往德国以后,不久前那些先生才终于来信说,他们的资金另作他用,所以这件事一无所成。”若把马克思这段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和出版过程的大致勾勒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表述结合起来,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大致诞生过程已然基本呈现,而马克思恩格斯同赫斯等友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过程中的合作关系也已显现。不过,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过程的细节,特别是失败的原因,还是不很清晰。另一方面,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指出:“直到现在,我……也未能出版我曾在布鲁塞尔向您说过的对德国的哲学家和社会主义者的那篇批判。您很难想象,在德国出版这种书要碰到怎样的困难,这困难一方面来自警察,一方面来自与我所抨击的一切流派利益攸关的出版商。”这里,马克思的说明已经触及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史的核心问题——出版失败的原因。然而,由于他在此处的论述较为概括,因此关于出版失败的相关细节——究竟是由于警察的书报检查还是由于出版商的推诿——仍然不得而知。

  (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收录的新书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于1955年开始出版,至1966年完成正卷39卷,此后又出版了11卷补卷,最终于1981年完成了共计50卷的出版规模。其中,第27卷收录了1851年之前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通信以及他们致友人的书信。就1845—1847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时期来说,该卷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较之前的版本并没有新增,而同一时段他们致友人的书信只新增了1封,即1845年1月马克思致阿尔诺德·卢格的信,但它同《德意志意识形态》没有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在1981年出版的最后一本补卷——第50卷中,增补了1842—1895年马克思恩格斯所写的103封信。其中,就《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时期来说,新增了4封书信。它们均写于1846年,包括恩格斯致妹妹玛丽亚(3月7日)以及马克思致贝尔奈斯(5月7日)、魏德迈(5月14—16日)和贝尔奈斯(8月)的书信。从内容上看,恩格斯致玛丽亚的信主要是祝贺她生子,与《德意志意识形态》无关;马克思致贝尔奈斯的前一封信涉及后者稿件的稿酬事宜,同《德意志意识形态》无关,后一封信只有一句话,它引自贝尔奈斯给马克思的复信:“只有事先通过批判把现存这些(为了简短起见,我们可以称为‘坏的’)流派克服掉,才能有把握进行自己的正面阐述。”这一简洁内容很难使人推定其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关联。相比之下,马克思致魏德迈的书信则极为清晰地表明了其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的密切联系,它的内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首先,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马克思在信中告诉魏德迈:“手稿你不久也会收到。第二卷差不多已经完成。第一卷的手稿一到(最好用两个邮包寄这些东西),殷切希望马上开始付印。”看来,在1846年5月中旬,马克思尚未彻底完成第2卷手稿。而按照他写给列斯凯的信所述,魏德迈已经在5月把第一卷的部分手稿带到了威斯特伐利亚,以便等待时机印刷。这是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史的重要线索。

  其次,关于卡尔·福格勒的方案。马克思在信中与魏德迈讨论了在荷兰林堡成立出版社的可行性,他认为这对于出版小册子来说或许合适,但是20印张以上的书籍最好在德国本土印刷。马克思之所以有这一想法,是因为他已经“找到了一条门路”:“住在这里的福格勒可以承担全部的书籍发行业务,他在莱比锡有个经理人,这个人主要是推销禁书。书本身要在德国印刷。编者每次都作为出版者,就是说,‘作者自费出版’。”马克思在此处特别引证了福格勒的书信内容:“我愿按集市收入的百分之十,作为寄送、转运、交货、兑现、代销等等费用,承担全部委托业务,条件是,把书给我寄到莱比锡,邮资付讫。”马克思认为,福格勒提出的方案是出版20个印张以上的书籍的最好办法。“如果迈耶尔同意福格勒的建议,那就可以马上开印——只要在普鲁士以外随便找个印刷地点。”这是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印刷及出版的重要信息。

  最后,关于马克思提到的“相当不快”究竟是为什么。马克思在信中谈到,他收到了魏德迈的来信,信中传来的消息使他“相当不快”。接下来,他向魏德迈历数了自己手头的种种拮据。除了家庭的财政困难,他还谈到,“至于那部著作的稿费,你知道,我只拿第一卷的一半”,同时,“这部著作的编者”、特别是贝尔奈斯也遇到了经济困难。另外,马克思还补充说:“赫斯从我现在正在出版的两卷书当中,不应再得到什么了,相反,他还应该交还给我们一些。”尽管我们不能从马克思的信中确切得知魏德迈“信中传来的消息”究竟是什么,但是从他的回信可以猜测,这一坏消息可能涉及财务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一坏消息是否会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产生影响?另外,马克思在这里对贝尔奈斯以及赫斯的提及,再次表明了他们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密切联系。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合作项目呢?

三、MEGA2中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史的揭密

  尽管MEGA1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提供了尽可能完整的马克思恩格斯书信,但是这些书信的绝大部分只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通信的半环,因为它们均为马克思恩格斯所写,而不包含马克思恩格斯所收到的书信。1975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正式开始陆续出版。在它的四部分构成中,第III部分正是书信,其中不仅收录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写的书信,而且首次收录了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大量书信,从而使马克思恩格斯通信形成了相对完整的闭环。1975年和1979年,MEGA2第III/1卷和第III/2卷出版,其中收录了截至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从而为《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史提供了最为翔实、最为可靠和最为丰富的一手材料。具体来说,关于1845—1847年上半年时段,MEGA2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所写的书信较之于先前版本新增了3封,它们均收录在第III/1卷中,包括马克思致比利时国王莱奥波德一世的居留申请书(1845年2月7日)和马克思致特里尔市市长弗兰茨·格尔茨关于移民申请的2封信(1845年10月17日和11月10日),它们显然同《德意志意识形态》无关。而就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来说,在1845年10月至1847年上半年这一时间段,MEGA2第III/1卷和第III/2卷共收录了整整100封书信,其中包括魏德迈、赫斯、贝尔奈斯、丹尼尔斯、格奥尔格·维尔特、福格勒以及威斯特伐利亚企业主迈耶尔和雷姆佩尔等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重要书信。由此,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过程、失败原因以及他人的参与情况等均清晰地呈现了出来。

  (一)关于1846年马克思致魏德迈的唯一一封信的前因后果

  正如马克思在致列斯凯的信中所大致勾勒的那样,1845年秋,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打算出版一份出版物,而赫斯在当年11月份就同威斯特伐利亚企业主迈耶尔和雷姆佩尔达成协定,由后者出资支持他们的出版活动。次年4月,魏德迈前往威斯特伐利亚的希尔德舍,从而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同威斯特伐利亚人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在找寻相关线索的过程中,魏德迈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的通信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上所述,在1846年5月14—16日致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在前半部分兴奋地讲述了他从福格勒那里得到的出版条件,因而暂时否定了魏德迈在林堡成立出版社的建议,然而在后半部分,马克思就因刚刚收到的魏德迈来信而大为不快。考虑到这封信是1846年唯一一封流传下来的马克思致魏德迈的信,因此关于这封信的前因后果就显得特别关键,它对于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计划、失败过程及其原因均非常重要。

  事实上,早在1846年4月30日,已然到达希尔德舍的魏德迈就致信马克思,一方面让马克思把“尚缺的手稿”尽快寄来,另一方面提出了在林堡成立出版社的计划:“我想建议迈耶尔在林堡成立一家出版社,投资成本无论如何不会太大。如果我身边有一个精通书业的伙计,那么我就有可能把周报的事情一并承担起来。关于商业簿记等类似之事,我用几个月的时间在迈耶尔那里足可以熟悉,这些并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这样一项事业对于迈耶尔的实力来说太过宏大,或许应该再争取其他一些资本家,你意下如何?”不仅如此,魏德迈在信中还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内容做了评价:“我在这里和路易莎通读了唯一者——即你的唯一者——的一大部分,她非常喜欢。”看来,如马克思在致列斯凯的信中所提到的,正是魏德迈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卷的大部分手稿带到威斯特伐利亚,使他有机会读到“圣麦克斯”部分。基于魏德迈的来信,马克思在5月14—16日的回信中专门谈及了福格勒提供给他的条件,而这一条件的具体内容就来自5月9日福格勒致马克思的信。在这封信中,福格勒向马克思提供了两个方案:要么按照收益的一定比例总体收费,要么按照业务项目分门别类收费。看来,马克思更倾向于前一个方案。

  由此,马克思5月14—16日回信的前半部分的来龙去脉已经非常清楚。接下来的问题是,魏德迈在14日寄来的书信究竟提及了什么内容,令马克思“相当不快”?原来,魏德迈在信中写道:“非常糟糕的是,雷姆佩尔和迈耶尔本人眼下也处于某种钱荒之中,前者因为其在科隆的新企业而尤为如此。迈耶尔住在奥斯纳布吕克,他用他父亲的遗产收购了那里一家重要的炼铁厂,同样必须投很多钱,才能使它恢复生产。但愿一切可以很快变好。”正是这个坏消息浇灭了马克思的欢欣鼓舞之情。它也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的失败投下了阴影。由于威斯特伐利亚企业主陷入钱荒,魏德迈便把福格勒当成了一个重要的替代性选择。他在6月11日致马克思的信中谈到:“福格勒的建议看起来非常不错;我们在普鲁士之外有一个印刷地点。因此,一旦你把手稿的开头寄过来,印刷的启动就不再有任何障碍了。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非常希望福格勒会在对他更有利的条件下承担更大部分的费用。〖JP+1〗迈耶尔愿意为他的一切损失做担保。与此相反,一半的盈利应该归他所有,而另一半则留给你们。福格勒承担的费用越多,事情就越有利。”魏德迈的这封信意味着,如果福格勒能够承担出版商的工作,那么原有出资人迈耶尔便可以退居后台,只充当担保人即可。这里已然显露出威斯特伐利亚人试图退出这一出版活动的征兆。遗憾的是,福格勒根本无法承担任何费用,因此,由他来完成出版印刷事宜的设想也就破灭了。

  (二)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的失败及其原因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由于“情况改变”才“不能付印”。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导致《德意志意识形态》未能付印呢?MEGA2第III/2卷收录的迈耶尔和雷姆佩尔致马克思的书信为我们提供了答案。1846年6月29日,雷姆佩尔致信马克思说:“手稿的印刷应如何进行,我真的不知道,因为从四面八方来的都是坏消息。在我看来,最好还是让在达姆施塔特的列斯凯完成印刷……请您自己给他写信。”这一完全置身事外的回信令仍然抱有出版希望的马克思颇为吃惊。于是,7月2日,马克思恩格斯未经中间人魏德迈,直接致信迈耶尔,要求他即刻答复《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事宜。7月9日,他们收到了迈耶尔的决裂信。迈耶尔认为自己和雷姆佩尔并没有与赫斯“缔结交易”,他们只是“出于帮忙”才答应参与此事。鉴于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一帮忙解读成为一项“扩大的责任”,他决定“与这整件事情再无任何瓜葛”。7月11日,雷姆佩尔在致马克思的信中同样声明:自己和迈耶尔并没有同赫斯就出版事宜达成任何约束性协议,自己参与这件事只是为了“帮忙”;他请马克思直接联系迈耶尔,自己不再参与此事。由此,《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由于两位出资人的彻底退出而告失败。

  显然,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定马克思恩格斯与威斯特伐利亚人的合作性质。一方面,在威斯特伐利亚人看来,并不存在什么协议,他们只是为了帮忙而介入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事宜;另一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事实绝非如此。于是,在收到威斯特伐利亚人的决裂信后,马克思恩格斯转而致信最初的中间人赫斯,询问他究竟是如何同威斯特伐利亚人进行谈判的。1846年7月17日,赫斯给马克思恩格斯回信,详细说明了1845年11月的谈判情况。他在信中指出,自己当时是与迈耶尔进行谈判的,雷姆佩尔也在场。他们二人表示愿意承担出版工作。在罗列了具体谈判条件之后,赫斯强调:“这是人们坚定地跟我说的,当然只是口头上的,不是书面上的。……我对他说,第一份手稿将在4—6周内到达。现在,即在这一交易达成之后,迈耶尔提供给我一笔预付款,它对于我以及我们来说自然‘来得正是时候’,于是我就接受了。”在赫斯看来,尽管迈耶尔和雷姆佩尔做出的是口头承诺,但是他们提供给自己的预付款本身意味着协议的缔结和交易的完成。然而,另一位中间人魏德迈却持相反的观点。在1846年8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魏德迈完全站在迈耶尔和雷姆佩尔的立场上,认为赫斯与威斯特伐利亚人之间从未有过真正的书商交易,迈耶尔和雷姆佩尔只是出于帮忙才参与了此事,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责任,而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7月2日的催问信中把他们当作单纯的书商并要求他们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才导致了决裂事件的发生。可以说,赫斯与魏德迈恰恰代表了当时关于威斯特伐利亚决裂事件的两种不同态度和立场,而这两种态度亦反映在马克思恩格斯与其他友人如奥古斯特·艾韦贝克和贝尔奈斯身上,正如恩格斯在1846年8月1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所表明的。

  需要深思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的失败难道仅仅归咎于马克思恩格斯写的一封催问信吗?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事实上,《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的端倪早就显现出来。

  如前所述,早在1846年5月14日的信中,魏德迈就告诉马克思,威斯特伐利亚人出现了钱荒。而在6月11日致马克思的信中,魏德迈再次强调了迈耶尔的财务困境:“迈耶尔眼下完全不可能支付这样一笔数目。他自己常常要如此艰难地维系他的新企业,以至于我都能非常确定地对此予以说明。请一定相信我,亲爱的马克思,如果迈耶尔能够做到,他会毫不犹豫地帮助你。”甚至在6月28日,魏德迈通过雷姆佩尔为生活窘迫的马克思筹措到资金而引起马克思的强烈不满时,他仍然在强调,迈耶尔“眼下不能如此广泛地处理自己的资金,以便提供给你必要的预付款,要是在其他情况下,他一定很乐意这么做”。资金不足固然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如果我们联想起马克思在《驳卡尔·格律恩》中谈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直未能发表的原因”同“德国出版界的现状”有关,在致安年科夫的信中又谈到“在德国出版这种书要碰到怎样的困难,这困难一方面来自警察,一方面来自与我所抨击的一切流派利益攸关的出版商”,那么威斯特伐利亚人的财务困境显然不能被归结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失败的根本原因。

  毋宁说,德国出版界、与马克思抨击的一切流派利益攸关的出版商才是分析这一问题的关键点。通过考察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我们发现,就在1846年5月14日的那封令马克思“相当不快”的信中,魏德迈于无意中表明了威斯特伐利亚人的真正态度和立场。他写道:“我在迈耶尔那里只逗留了几天……我给他读了你们的手稿中的‘政治自由主义’,他非常喜欢。否则,一般来说,你们再次进行这样一场论战是很令人遗憾的。在这里,即使在最能干的小伙子们那里,实际上也存在着这样一种对所有群众——它曾随便获得诸如鲍威尔、施蒂纳、卢格等名字——的同情,以至于这让人感到相当不舒服。他们想把手伸到所有那些人的背上,以保护其免受殴打。如果这一保护显得毫无助益,那么他们就会对施暴者做出非常愤怒的神情。正因如此,几天前在一次踏青远足中,我还同几个人——其中也包括雷姆佩尔——发生了相当激烈的争论,这尤其涉及上述三位学术权威。”魏德迈的这段话已经充分表明了威斯特伐利亚人与马克思恩格斯在观点和立场上的根本对立。如果说魏德迈在信中直接提及了他与雷姆佩尔因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三大批判对象——布鲁诺·鲍威尔、麦克斯·施蒂纳和卢格而发生的分歧和争论,那么他谈到的对这些人抱同情态度的“最能干的小伙子们”亦包含迈耶尔,因为在这段话之后,魏德迈就把迈耶尔称为他所认识的当地所有共产主义者中“最能干的一位”。

  由此可见,一方面,威斯特伐利亚人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论战性写作风格并不喜欢,因而对此表示“遗憾”;另一方面,他们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对象鲍威尔、施蒂纳和卢格等人抱有好感,因而并不认同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立场。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再回想马克思在谈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困难时所提到的“与我所抨击的一切流派利益攸关的出版商”,其隐含之意就不言而喻了。可见,观点和立场上的根本对立才是威斯特伐利亚人同马克思恩格斯决裂的深层原因。

  (三)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其他编者

  从马克思致列斯凯、魏德迈等人的书信中,我们已经看到,除了马克思恩格斯之外,赫斯、贝尔奈斯等人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编者也参与到了这一项目之中。此外,威廉·魏特林也收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撰稿邀约。在现存的唯一一封写于《德意志意识形态》项目实施期间(1846年5月24日)的信中,魏特林向马克思提出,由于他没有从迈耶尔那里得到有关手稿的任何说明,因此他不允许出版这部手稿的节录。于是,他请马克思把手稿退还给他。可以看出,与贝尔奈斯和赫斯不同,魏特林并不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项目失败之后,而是该出版项目尚在推进之时就已经退出了。

  当然,就《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其他编者来说,丹尼尔斯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在MEGA2第I/5卷的附录中,编者专门收录了丹尼尔斯所写、马克思恩格斯参与的《瓦·汉森博士〈1844年特里尔圣衣展览期间发生的治疗奇迹实录〉(特里尔1845年版)》,因为这篇文章正是丹尼尔斯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提供的文稿。事实上,丹尼尔斯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的密切联系也反映在他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中。1846年6月24日,身在科隆的丹尼尔斯致信询问马克思:“你们有来自威斯特伐利亚的消息吗?在我看来,威斯特伐利亚的先生们就是蠢驴。”看来,丹尼尔斯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计划非常了解,而他对于威斯特伐利亚人的拖延耽搁亦颇为反感。7月初,丹尼尔斯再次致信询问马克思:“两卷书的出版情况如何?”同时,他在信中提到,莱比锡的一位叫威廉·尤拉尼的人出版了泰奥多尔·德萨米的著作《社会主义对耶稣会教义的胜利》的译本,该书超过20印张,很可能因此躲过了书报检查。于是,丹尼尔斯建议马克思:“如果你同威斯特伐利亚的先生们相处不够融洽,联系上述书商或许是有利的。”7月15日,马克思给丹尼尔斯寄了一封信,他显然在信中讲述了同威斯特伐利亚人决裂的事情。于是,在7月17日的回信中,丹尼尔斯作出了如下评论:“威斯特伐利亚先生们的行径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我们之前不过认为他们谨小慎微、蠢笨无知,但还不会认为他们卑鄙无耻。”在此情况下,丹尼尔斯再次请马克思考虑他在前一封信中提出的建议——联系莱比锡的尤拉尼。他说:“是时候出版这几卷了。你们拖得越久,就必定越失去对某些事情的好处。”另外,从上述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通信亦可以得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之后,威斯特伐利亚人把手稿寄给了丹尼尔斯,而这正是出于马克思的要求。因此,丹尼尔斯同《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的密切关系可见一斑。

  (四)关于最终的出版筹措活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计划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在1846年下半年至1847年上半年的通信中围绕后续的出版方案进行了反复商讨,恩格斯还展开了全方位的出版商寻觅活动。如前所述,在1847年3月9日致马克思的信中,恩格斯提出,如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同《哲学的贫困》的出版发生冲突,那么宁可放弃前者。而在此后的马克思恩格斯通信中,我们确实没再看到有关出版联系的下文。《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筹措活动似乎就此终结。然而,在MEGA2第III/2卷中,我们发现了一封写于1847年8月6日的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事宜的复信。这封复信是不来梅出版商弗兰茨·施洛特曼写给马克思恩格斯的。他在信中写道,他不得不遗憾地拒绝马克思恩格斯的提议,这部分是因为他这家新成立的出版社已经有足够多的业务,但更主要的原因是:“我觉得,你们的书在我这里应该不是托给了可靠的人。在我看来,一本社会主义倾向的书——你们是这样形容你们的书的——不允许交给任意某个书商来出版。要全力以赴地为这样一部著作而工作,出版商要把他全部或者是绝大部分的业务影响力奉献给上述方向,并且是出于最内在的信念,在这点上,他本人有必要至少是党的人。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沉着地忍受……出版属于社会主义方向和较新哲学方向的书籍所带来的各种麻烦。”因此,施洛特曼建议马克思恩格斯联系其他出版商,如奥托·维干德、尤拉尼、卢格等,在他看来,这些人“适合于”出版马克思恩格斯的书。施洛特曼在此提及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倾向的书”正是指《德意志意识形态》。从这封信的开头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给施洛特曼的去信写于8月2日。这就意味着,直至1847年8月,马克思恩格斯仍在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事宜而四处联络。不过,这次与施洛特曼的联系似乎是他们所做的最后尝试。此后,他们彻底放弃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出版计划,这部重要手稿也就被束之高阁了。

  总之,以《德意志意识形态》诞生史的首次系统揭秘为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具有何等重要的文献价值。而就目前已出版的16部MEGA2书信卷(第III/1—15卷,第III/30卷)来说,其中收录的马克思恩格斯所写的书信有2000余封,而他人致马克思恩格斯的书信则达到3700多封。可以想象,数量远超马克思恩格斯通信的他人所写的书信将为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平、事业和思想研究提供何等丰富且重要的线索和内容。对于这笔重要的文献遗产,我们应当投入更多的精力加以深入的研究,以便更好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简介:赵玉兰: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