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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瑞泽:马克思“生产方式”概念再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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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方式”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反复出现且承担着重要的理论角色。马克思早在26岁旅居巴黎写作《巴黎手稿》之时,便已经有意识地使用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在《资本论》全三卷中的出现频次更是多达484次。在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之后,马克思经常将“生产方式”概念与“资本主义”范畴相结合,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在1867年7月为《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撰写的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而奠定了“生产方式”乃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在此意义上,能否准确把握“生产方式”以及由其派生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直接关涉《资本论》研究的深化,进而关涉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建构。在马克思逝世后,学界曾多次围绕这个问题展开激烈争论,相关见解层出不穷且众说纷纭。为从根本上破解这一理论难题,有必要重新回到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有的学者提出的观点进行细致剖析。而《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作为有的学者在研究过程中相对忽视的文本,其“独立的科学价值”也将随着这项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凸显。
一、马克思“生产方式”概念再研究——基于《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考察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生产方式”概念是多义、模糊且复杂的。他们之所以会秉持此类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马克思极少在他的著作中对这个反复出现且承担着重要理论角色的概念予以系统性的解释说明。相反,相关表述之间有的基本一致,有的较为接近,有的则彼此不同。这直接导致学界在马克思逝世后围绕“生产方式”概念的确切意涵提出了多种不同观点,而难以形成某种共识。乍看之下,这些观点各有各的理论依据或现实依据,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蓬勃发展的态势。但实际上,一旦将这些观点应用到对《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经典表述的解读上,便会陷入各种各样的理论困境之中。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经常被学界用以理解“生产方式”概念意涵的两处表述是:其一,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把“生产方式”概念界定为“谋生的方式”,使之介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并将两者联系起来,即“生产力—生产方式(谋生的方式)—生产关系”。在他看来:“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而追根溯源,这一界定的雏形表述曾出现在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写给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Павел Васильевич Анненков)的信中。其二,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是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经济变革的总结,并且是以其他各生产方式(社会生产关系)的衰亡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为前提”。句中的括号清晰地表明了马克思在此处是将“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等而视之的。在他看来,“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基础和前提。然而,仅从这两处表述来看,“生产方式”的概念定位,即“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所处的相对位置,就存在着矛盾的状况。
  如果单从文本写作时间顺序来看,那么较之马克思给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的信和《哲学的贫困》中对“生产方式(谋生的方式)”概念的表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概念的表述则更能代表马克思理论成熟期的思想。但这种理解显然是把时间向度上升为概念发展演进史中的唯一向度,尤其对“生产方式”这个多义、模糊且复杂的概念而言,仅通过单一时间向度的考察是远远不够的。对这种理解的有力反驳是,“生产方式”概念在1867年以来陆续出版的《资本论》全三卷中所表现出的不同理论意涵。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中指出:“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这句表述显然延续了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思路,即在“生产关系”的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而在《资本论》第1卷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马克思又指出:“一个工业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会引起其他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联系上下文内容可知,马克思在这里预设了不同的工业部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等)之间具有不同的“生产方式”,此处的“生产方式”是指人们使用什么样的工具进行生产,以及生产规模的大小。这种理解无疑与作为“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有所区别,而相对接近于《哲学的贫困》中论及的“谋生的方式”。可见,一方面,“生产方式”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反复出现且承担着重要的理论角色;另一方面,马克思没有对这个概念进行过系统性的解释说明。上述原因直接导致学界在马克思逝世后围绕“生产方式”概念的确切意涵提出了多种不同观点,其中主流观点可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观点认为,“生产方式”概念既包括生产力,又包括生产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此类对“生产方式”概念的理解发轫于19世纪末,在保尔·拉法格(Paul Lafargue)、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格奥尔基·普列汉诺夫(Георгий Плеханов)等人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通俗化、大众化的过程中初现端倪,而后,经由斯大林的界定和阐发,最终确立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指出:“生产、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而体现着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该观点旨在阐述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规律,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为帮助人们更好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民日报》自1949年10月9日开始连载王学文教授撰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程绪论》。他在这部著作中写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叫做生产方式。”我国于20世纪末出版的一系列教材、辞典也大多参考沿用了此类观点。问题在于,如果“生产方式”概念既包括“生产力”又包括“生产关系”,将其代入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经典表述便可发现,“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和“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逻辑上显然是重复且矛盾的,但斯大林并未对此给出合理的解释,这也导致此类观点后来遭到不少质疑。
  第二类观点认为,“生产方式”是一个“和总”的概念。作为斯大林的同时代人,大卫·约赫列维奇·卢森贝(Давид Иохелевич Розенберг)为解决第一类观点的逻辑困境,引进了“一般形式”和“特殊形式”两个哲学术语,认为马克思在论及《资本论》研究对象时,“把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一般形式的生产关系同特殊形式的生产关系,即生产的关系与交换的关系区分开了”。后来,又有学者沿承卢森贝的思路提出了“广义”与“狭义”的划分,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序言的经典表述中提及的“生产方式”是指“广义的生产关系”,而“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指“狭义的生产关系”。此类观点的逻辑自洽性表现在,马克思在这句经典表述中使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德文:die kapitalistische Produktionsweise;法文:le mode de production capitaliste)是单数的,而“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德文:die ihr entsprechenden Produktions-und Verkehrsverh ltnisse;法文:les rapports de production et d’échange qui lui correspondent)则是复数的。但此类区分“一般形式”与“特殊形式”、“广义”与“狭义”的方法在力图破解第一类观点逻辑困境的同时也忽略了至关重要的一点,即“生产方式”概念在《资本论》全三卷中远不止德文第一版序言一处,而是比比皆是、贯穿全篇的。所以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如果在每次谈及“生产方式”概念时都要加以区分,无疑使其愈显繁杂,并加剧其理解难度。
  第三类观点主张从单一意义上理解“生产方式”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其内部分为两大针锋相对的流派:一派认为马克思是在“生产力”的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另一派则认为马克思是在“生产关系”的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有观点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是生产方式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发展,也就是生产力的发展”。进而,此类观点在《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上指出,“生产力”是《资本论》的重要研究对象,《资本论》中所揭示的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都是同“生产力”分不开的;而且从“生产力”的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是与作为《资本论》的方法论原则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相一致的”。但也有学者持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资本论》是专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著作,经济制度就是指生产关系体系或生产关系总和”,对“生产方式”乃至《资本论》研究对象“生产力”意义上的理解是附加于马克思的观点,缺乏直接依据。可见,与第二类观点内部修补的做法有所不同,第三类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是从外部对整个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体系予以反思的结果。但此类观点同样存在逻辑困境,比如有学者曾质疑道,如果认为马克思仅仅在“生产力”或“生产关系”的意义上使用“生产方式”概念,那么他为何不直接使用“生产力”或“生产关系”概念,而是另外冠以“生产方式”的名称?不仅如此,如果主张从“生产关系”的意义上理解“生产方式”概念,仍不可避免地会陷入与第一类观点相似的逻辑困境之中。
  第四类观点主张重新回到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探寻“生产方式”概念的原初意涵。此类观点矛头直指学界在“生产方式”概念问题上的纷争乱象,认为部分学者过于追求为“生产方式”概念“下定义”,却相对忽视了概念本身在马克思著作中和语境中的原初意涵。此类观点反对从马克思的著作中寻章摘句并对它们进行符合自己需要的解释;主张“根据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本来面目去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这种回归文本文献的研究方法有利于正本清源,清除学界过往在此问题上的种种误解,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由于“生产方式”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有着较高的使用频次,部分学者在反复探寻无果后走向极端,认为这个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意涵太多、难以确定。实质上,理解“生产方式”概念的理论难度并不在于“生产方式”概念究竟有多少种不同意涵,而在于这些意涵能够在何种程度上达成统一。如果不假思索地认为“生产方式”忽而指“生产力”,忽而指“生产关系”,忽而作为两者的统一体,忽而又介于两者之间……,那么不仅会对理解《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造成困难,甚至还会对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造成紊乱。所以,在立足文本文献对“生产方式”概念展开溯源考察时,应该自觉对那些深陷“不可知论”泥沼进而消解问题本身的观点予以驳斥,并通过对“生产方式”概念发展演进的真实历史和逻辑进程的考察,深入把握概念多样意涵背后的内在统一性。
二、《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生产方式”概念的修订
  为更好理解“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考察一下《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自1872年9月至1875年11月以44个分册出版,并于1875年末合订为一卷,是马克思生前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二版基础上亲自修译校订而成的最后版本。这部译本曾被马克思认为“在原本之外有独立的科学价值,甚至对懂德语的读者也有参考价值”。而之所以不断强调这部译本的“价值”,是因为马克思为之付出了大量心血。马克思十分注重法文版的翻译质量,“虽然法文本(翻译费尔巴哈著作的鲁瓦先生的译本)是由精通两种语言的大行家翻译的”,但约瑟夫·鲁瓦(Joseph Roy)还是译得过于死板,以致马克思“不得不对法译文整段整段地加以改写,以便使法国读者读懂”。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马克思围绕“生产方式”概念进行了60余处修订,这些修订可作为厘清概念意涵及《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重要参考,推进《资本论》研究的深化。
  从《资本论》第1卷诸版本的出版情况来看,《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不仅较原本(德文第二版)具有“独立的科学价值”,而且较现在的通行版本(德文第四版)也同样具有“独立的科学价值”。据考证,马克思曾于1877年专门为当时正在筹划翻译的《资本论》第1卷美国版写过一份《〈资本论〉第一卷美国版〈编辑说明〉》,其中详细列举了119条在美国版中应如何修改德文第二版中的论述,以及应如何吸收法文版中的内容。但出于种种原因,《资本论》第1卷美国版在马克思生前未能出版,而这份编辑说明也几经辗转交至恩格斯手中。恩格斯的工作是异常审慎的,在修订出版《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三版(1885年)、英文版(1887年)和德文第四版(1894年)的过程中,他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份编辑说明。对此他曾解释道:“这份手稿是早在马克思对第三版作最后指示的前几年写的,所以我不敢随便利用它,除非在个别情况下,并且主要是在它有助于我们解决某些疑难问题的情况下才加以利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较德文第四版而言仍具有“独立的科学价值”。通过比照两个版本,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方面是补充评价性质的增补,如法文版增补了部分历史材料、统计数据和对法国社会思潮(重农学派、空想社会主义、蒲鲁东主义)的评价等;另一方面是调整完善性质的修改和精删,如法文版中将原版的七篇二十五章目录调整为八篇三十三章(其中近半数篇章标题有所改动),亦如对“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交换价值”和“价值”、“未来社会的必要劳动”、“劳动强度”与“相对剩余价值”的关系、“简单劳动(复杂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熟练劳动)”的关系等概念术语的完善和修订。而在上述修订中,围绕“生产方式”概念展开的修订与本文的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马克思在修订译校《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过程中,对“生产方式”(法文:mode de production)概念给出了一处较为明确的规定。这处规定出现在法文版第十二章“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部分(对应德文版第十章),马克思在论及劳动生产力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关系问题时指出:“一旦问题涉及到要通过把必要劳动转化为剩余劳动来取得剩余价值,资本就不能只满足于单纯延长劳动的持续时间,而不触动传统的劳动过程。相反,这时它需要改造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即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这里使用的是“即”(法文:c’est-à-dire),明确将“生产方式”概念与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法文:les conditions techniques et sociales)相等同,是对德文版中对应表述“它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工艺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不仅如此,此处规定还可用作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法文:mode de production capitaliste)概念,并作为厘清《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重要参考。
  立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对“生产方式”概念的规定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是厘清《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句表述提供了两条重要信息。其一,马克思将“生产方式”概念与“资本主义”范畴相结合,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这是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特定化和精细化表达。正如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指出的那样,“任何具体的社会形态都产生于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这个特定的社会形态下,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论》研究对象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论》中论及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交换关系”,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较两者而言更具基础性地位。综合以上分析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对“生产方式”概念做出的规定,我们似乎可以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理解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或者更通俗地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运用生产资料的方式,以及他们的社会组合方式。
  从《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的系列修订来看,马克思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的。为避免模糊表达,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待的对象更具确定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做了进一步的细致修订。据考证,“生产方式”概念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仅出现了67次,较第1卷德文版中的135次减少了近一半,而其中多数修订是“生产方式”概念与“资本主义”范畴相结合使用的情况。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法文版中被进一步修订、细化和完善为“资本主义生产”(法文:production capitaliste)、“资本主义社会”(法文:société capitaliste)和“资本主义制度”(法文:régime capitaliste)等;另一方面,也有少数相关表述如“商品生产”(法文:production marchande)等被修订为“生产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围绕“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展开的修订并不意味着此前的德文表述存在问题,而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马克思认为可能存在更好的表述方式,因此两个版本之间绝无正确与错误之分。这些修订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意涵和使用方式进行收束和澄清的动向,是破解《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进而把握马克思思想发展脉络的关键。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论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问题后,马克思紧接着强调,“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而相应表述在法文版中则被改译为,“到现在为止,英国是这种生产的典型地点”。从德文版中的“这种生产方式”到法文版中的“这种生产”,再次为我们理解和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重要依据。显然,马克思此处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论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进而关涉《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总标题上的修订也可作为这一观点的重要佐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版中使用的总标题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德文:Der Produktionsprozeß des Kapitals),而在法文版中则将其修订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法文:Développement de la production capitaliste)。据此看来,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进而延伸到对《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考察,既符合《资本论》全三卷的主要观点与逻辑脉络,又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相一致。
  综合以上修订可知,马克思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解释为以机器和大工业生产为技术条件、以资本雇佣劳动为社会条件的剩余价值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第七章中分别探讨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两个面向——“使用价值的生产”(法文:Production de valeurs d’usage)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法文:Production de la plus-value),而这两个面向分别对应德文版第五章中的“劳动过程”(德文:Arbeitsproze)和“价值增殖过程”(德文:Verwertungsprozeß)。此处马克思在篇章标题上的修订是为了更清晰地揭示出这一部分乃至全书的理论主题,即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资本主义生产”与此前一切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均有所差别,这种特殊生产的目的在于创造剩余价值(获取价值增殖),而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则在根本上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的。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概括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三个主要事实:“1.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直接劳动者的财产,而是相反地转化为社会的生产能力”;“2.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和自然科学的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3.世界市场的形成”。首先,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不同于此前任何社会形态,资本家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雇主”,不再是某个具象的个人,“只是人格化的资本”。其中内蕴着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尖锐矛盾,并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劳动过程的社会条件。其次,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所以能够迅速超越以往任何世代,一方面应归功于协作、分工等科学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则应归功于自然科学的发展与应用,这使得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从而形成了区别于家庭劳动、工场手工业生产的机器和大工业生产,并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最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在根本上服从和服务于剩余价值生产,并随着资本的扩张而不断地突破原有界限,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庞大市场。可见,资本主义生产的三个主要事实与这些事实中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离开资本主义生产的事实来讨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空洞单薄的,离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讨论资本主义生产的事实是粗浅表象的。这也就深刻回应了为什么马克思在论及《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时,不止于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高度重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三、唯物史观视域下的马克思“生产方式”概念
  纵览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使用和修订情况,这个概念展现出高度的内在统一性。在唯物史观视域下,马克思分别从“横向”和“纵向”的双重维度考察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形态演变,使“生产方式”概念呈现出“共时性”与“历时性”两大特征。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探讨是连贯一致且随着唯物史观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的。这个概念的发展演进是马克思理论逻辑不断完善过程的深刻体现。马克思正是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交互视野中综合把握“生产方式”的发展变革,从而指明了未来的前进方向。
  “共时性”侧重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的内在结构。从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使用和修订情况来看,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III”中。但马克思明确将这个概念确立为其理论分析的核心范畴是在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之际。起初,推助马克思阐释“生产方式”概念的是“生产力”概念。从前文提到的《哲学的贫困》中的表述来看,马克思明确将“生产力”视为“全部历史的基础”,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而“谋生的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是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对“生产方式”概念高度凝练的表达。问题在于,用于解释“生产方式”概念的“谋生的方式”又意指何物?马克思同样没有予以解释说明,以致后世学者在接触到“生产方式”概念时大多难以破除其笼统且模糊的“神秘面纱”而洞悉到背后的内在深蕴。实际上,就马克思思想理论体系的建构而言,即便他没有在最开始使用“生产方式”概念时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也很好地完成了这一时期要着重解决的理论任务。这项任务即是将理论研究的重心聚焦于“现实”,此“现实”严格区别于黑格尔意义上的观念现实,是指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共时性”立足社会形态的相对稳定性分析社会的内在结构。“生产方式”概念的“共时性”特征指代一种模糊又宏观的“现实层”或“生产的现实域”,而马克思之所以格外强调存在这样一个“生产的现实域”,是希望能以此区分开“观念层”,即从属于唯物史观研究中所谓上层建筑领域的“思辩的哲学层”。当马克思真正做到在唯物史观的意义上将研究重心从“观念层”拉回“现实层”时,便完成了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所以,马克思并未在这一时期的著作中继续探讨“现实层”的结构和规律,这项新的理论任务留待政治经济学批判来回应和解决。
  “历时性”侧重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的形态演变。从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使用和修订情况来看,《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对“生产方式”概念的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的规定,与前文提到的《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德文版第四篇中论及“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使用的“生产方式”概念(谋生的方式;人们使用什么样的工具进行生产,以及生产规模的大小)的中介性意涵相符合。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德文版第一篇中论及“商品和货币”时所使用了与上述观点不相同的表述,即从“生产关系”的意义上理解“生产方式”概念的表述——“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则在法文版中被修订为“不过这些关系只属于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方式的这个一定的历史时期”。从法文版的这个修订来看,“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现实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产方式”直接的逻辑关系由“等同”修订为“从属”,这不仅符合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新近规定,还在唯物史观视域下凸显了概念本身的“历时性”特征,并极具说服力地回应了这个概念在《资本论》乃至马克思著作中意涵多种而难以确定的认知误区。进而从理论角度审视这一修订,因其着重强调“社会生产方式”基于“一定的历史时期”,所以与1840年代中后期以来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形成史时所使用的“(陈)旧的生产方式”(包括“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古代的生产方式”“奴隶制和农奴制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生产方式”等)和“新的生产方式”(包括“改良的生产方式”“现代的生产方式”“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等)概念相呼应。可见,马克思始终格外重视“生产方式”概念,认为其在同一社会形式下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而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下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生产方式”概念与上述一系列范畴的结合彰显了其内蕴的“历时性”特征,同时也构成了我们深度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的关键钥匙。
  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探讨是连贯一致且随着唯物史观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的。这个概念的发展演进是马克思理论逻辑不断完善过程的深刻体现。1840年代中期,马克思开始使用“生产方式”概念,并在区别于“观念层”的“现实层”意义上将其确立为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将“生产方式”作为开展现实社会批判和分析无产阶级革命策略的“关键词”。之所以“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正是因为“生产方式”概念的“共时性”与“历时性”特征规定了资产阶级在变革全世界的过程中,其自身也会经历一系列的变革。1850年代末,随着唯物史观的基本确立,马克思深入“现实层”,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并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通过“从后思索法”细致考察了“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以期配合‘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流通’的研究,探究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历史之谜”。而在1867年马克思出版《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之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替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概念,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在《资本论》“三卷四册”的写作计划中。这一修改并非马克思对此前观点的否定。“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现实社会历史批判方法的进一步推进,同时也是生产方式概念自身的进一步深化。”同样,在1872—1875年间,马克思在分册出版《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过程中围绕“生产方式”概念进行了60余次修订,这些完善和修订也是这个概念自身的进一步深化。从《资本论》对《资本论》手稿、《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对《资本论》第1卷德文版的修订来看,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探讨是连贯一致的。该概念一经提出便处在与“观念层”相对的“生产层(现实层)”,是“共时性”与“历时性”两大特征内在结合的理论产物。
  “生产方式”的发展变革需要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交互视野中加以综合把握。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过程“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下,一切普遍性的人类劳动均须服从和服务于特殊性的资本增殖。依据《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的修订,应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解为以机器和大工业生产为技术条件、以资本雇佣劳动为社会条件的剩余价值生产。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共时性结构内部,“劳动的一切力量都显现为资本的力量”,资本不断驱动着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使之更好地配合资本自身的价值增殖;另一方面,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推动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交往程度的加深,从而为“生产方式”的历时性变革奠定基础。而在以机器和大工业生产与资本雇佣劳动的紧密配合下,自由劳动者的生存境遇并未随着资本增殖而得到有效改善,他们不仅“自由得一无所有”,甚至沦为资本主义生产链条上抽象的“局部工人”。至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限度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交互视野中彻底暴露出来,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由此进入人们的视野。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不仅构成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19世纪下半叶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主题。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对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展开探索的必要性和急迫性逐渐凸显。
  基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的修订来考察“生产方式”以及由其派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概念,并不意味着片面夸大这部译本“独立的科学价值”,从而以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嵌套理解马克思在其他著作中对“生产方式”概念的使用情况,而是认为这部译本长期以来相对被学界忽视,其中多处界定和描述可作为厘清“生产方式”概念意涵及《资本论》研究对象问题的重要参考。在唯物史观视域下重新审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中围绕“生产方式”概念进行的细致修订,进而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交互视野中综合把握“生产方式”的发展变革,为我们深化《资本论》研究、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作者简介:赵瑞泽,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2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