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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明:列宁关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若干历史经验

来源:《学术论坛》2011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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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革命后,列宁以伟大马克思主义者的无畏勇气和卓越智慧,深刻分析俄国国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初步回答了在俄国这样既受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自己经济文化又相对落后的国家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在经济建设上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基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他在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积累的若干重要经验,对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具体实际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列宁非常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指导作用。在列宁看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必须抓住“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1](P775),决不能违背“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2](P253)这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具体实际的结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我们不否认一般的原则,但是我们要求对具体运用这些一般原则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3](P273)。列宁坚决反对人们不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单靠引证马克思关于另一历史时代的某一论述,来解决当前发生的独特而复杂的问题”[2](P162),也坚决反对人们不顾各阶级和各政党相互关系的特点,以及“共产主义客观发展”的具体的条件,“象小孩子那样生硬地、象小学生那样盲从地乱套这些理论”[4](P372),并毫不留情地批评“人们一味重复口号、空话和战斗叫喊,却怕分析客观实际情况”[4](P356-357)。在领导俄国进行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列宁一再告诫全党牢牢把握“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1](P213)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一再强调“马克思主义是以事实,而不是以可能性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者只能以经过严格证明和确凿证明的事实作为自己的政策的前提”[5](P477),“应当更深入地考虑过渡时代的条件(和更细致地研究相应的事实)”[7](P35)。正因为始终牢牢把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无论怎么发展变化,都是以他冷静分析俄国政治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基础,以他“根据时局的特点和任务进行切实的实际的工作”[1](P558)为出发点,以他瞩目于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具体化”为一个个适合俄国特点的“公式”为依归的。例如,列宁就根据俄国的特点极富创造性地把“把‘剥夺剥夺者’这个一般的抽象的公式转到银行国有化和土地国有化这样一些具体的公式”[8](P467)。又如,列宁并没有停留在“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这个“一般的原理”上,而是根据俄国的实际“把它具体化”为“全国电气化”这一“适应最新技术水平并能改造农业的大工业”[1](P542)。诸如此类的例子,不一而足。

  二、经济政策和经济策略思想必须由实践来检验,必须和实践相统一

  列宁深刻指出,“人的和人类的实践是认识的客观性的验证、标准”[9](P181),在解决现实问题过程中,“必须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9](P185),坚持“理论观念(认识)和实践的统一”[9](P188)。列宁认为,如果理论与实践不一致或者说如果理论、公式同现实生活发生矛盾,那就“应当善于使公式适应生活”[8](P27),而不是相反。因此,当“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的直接过渡的思想在实践中行不通,“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的时候,当现实生活告诉列宁和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人,“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1](P570)的时候,列宁和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人“没有任何意见分歧”地接受了“现实生活”或者说实践标准提出的这些要求,一句话,“没有发生任何摇摆”地改进新经济政策,以及迂回间接地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同样,当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具体实践在俄国这样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里,提出建立(工业)“同农民经济的结合”的要求的时候,列宁同样坚持“使公式适应生活”,坚持“由实践来修正”自己关于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理论,从而实现了自己从消灭商品货币到允许商品交换存在的思想转变。

  在领导俄国党和人民率先开启社会主义建设艰辛探索的历史征程,在“用资本主义的破砖碎瓦来建设共产主义”的历史实践中,列宁始终坚持“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10](P98),始终坚持具体的经济政策和策略由实践来检验,“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理论在变为实践,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8](P381)。因此,他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思想绝非凝固不变,如果经由实践检验后证明不合适,“走不通”,就改弦更张,绝不固执己见。正如列宁所说:“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固执己见,认为我们既然无所畏惧地开始了新经济的建设,那就非这样干下去不可。这有什么根据呢?没有任何根据。”[1](P662)

  三、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必须坚持“两点论”,必须善于“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

  列宁是唯物辩证法大师,非常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比如,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上,列宁坚决反对“抽象地”把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一点论”,正如他所说,“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1](P510)。他始终坚持两点论,既对它们之间的对立和斗争的一面保持清醒的认识,也决不无视它们之间统一或者说同一性的一面,同时还始终注意坚持“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9](P83)。因此,他以非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勇气,提出在俄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必须充分肯定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利用资本主义的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同时指出,在利用资本主义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滋长所带来的危险,通过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规定和限制资本主义因素起作用的范围,必须采取限制、制止、监督等各种适当的举措,“惩办任何超越国家资本主义范围的资本主义”[1](P632)。需要指出的是,列宁的“两点论”是和“重点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列宁那里,“重点论”就是要明确事物发展整个链条中的“最重要的环节”、“主要环节”和“特殊环节”等。他也一再强调,在“旧事物碎片极多”的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大飞跃时代,要善于“从发展路线或链条中找出最重要的环节”[8](P505),“抓住主要环节”[1](P692),“找出链条上的特殊环节……以便抓住整个链条并切实地准备过渡到下一个环节”[8](P506),并认为,只要注意到了抓住“主要环节”这个主要任务,那么,“不管在其他方面我们做了多少愚蠢荒唐的事情”,“一切都是正确的”[1](P693)。

  在如何正确认识矛盾着的事物“两个部分”的问题上,列宁还一再强调要善于科学把握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和限度。比如,在回答“能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给小农恢复贸易自由、资本主义自由而不至于因此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根基呢?”这一问题时,列宁明确指出:“能够,因为问题在于掌握分寸。”[1](P449)这里的“掌握分寸”,就是掌握“度”。列宁认为,只要找出国家对资本主义关系“进行监督和计算的适当方法”,那就“足以使这种在小生产条件下有益的和必要的资本主义关系只在适当的限度内发展,足以监督这种关系”[11](P269)而不至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根基。列宁还指出,事物的发展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转变,这时就必须运用“真正的辩证法”,“研究不可避免的转变,根据对发展过程的全部具体情况的详尽研究来证明这种转变的不可避免性”[2](P523)。

  比如,在评价“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时候,列宁指出:由于执行了这一政策,苏俄创造了打败地主和资本家进攻的“奇迹”,取得了自卫战争的胜利,“但是同时,我们做得超过了理论上和政治上所必要的限度,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1](P450)。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事物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向转变。因此,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转变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四、各种政策的制定必须坚决执行大多数人的意志,“决不超过群众的发展程度”

  列宁指出,广大群众决定历史结局[1](P679),因此,“决不能仅仅根据一个集团或一个政党的愿望和见解、觉悟程度和斗争决心来确定政策”[1](P189),必须坚决执行大多数人的意志。正是基于此,尽管布尔什维克并不同意俄国小资产阶级政党———社会革命党关于土地社会化即对农民平均分配土地的主张,但是在十月革命后颁布的《土地法令》和《土地社会化基本法》却又接受了社会革命党关于土地问题的上述主张。党内有人对此表示不理解。列宁的解释是,农民占俄国人口的大多数,他们作为小生产者,拥护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纲领,希望平均分配土地,布尔什维克党人不能“强迫农民接受不符合他们的观点而只符合我们的纲领的东西”[12](P141),因而不能不实现这样的土地纲领。正如他所说的:“我们布尔什维克本来是反对土地社会化法令的。但我们还是签署了这个法令,因为我们不愿违背大多数农民的意志。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人的意志永远是必须执行的,违背这种意志就等于叛变革命。”[12](P174)而且,在列宁看来,实行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土地纲领,对于苏维埃政权并不危险,因为农民在实践中可以分辨出谁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从而能够正确地选择自己的政治立场。

  真正危险的是政策脱离群众,不能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因此,列宁强调,上层制定经济政策,必须考虑并与下层的实际相符合,“决不超过群众的发展程度,而要等待群众通过亲身的经验、亲身参加的斗争自己向前走”[12](P140)。因此,在只有极少数觉悟的农民能够接受共耕制而大多数农民都没有这个要求的情况下,列宁坚决反对党内一些人“用法令和命令来实行共耕制”的企图,并指出这种企图是极端荒谬的[12](P140)。列宁也反对在工业中“命令主义”的实行社会主义,正如他所说,“我们没有颁布法令立刻在我国全部工业中实行社会主义”[12](P138),他相信并推崇的是工人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自觉性。他这样说道:“说广大工人群众自觉地建设基础,决不是指他们拿起了书本,读了某一本小册子。这里说的自觉性表现在他们依靠自己努力,亲自动手来干异常艰难的事业,犯下成千上万个错误,而每个错误既使他们吃到苦头,又使他们在工业管理工作中受到锻炼。”[12](P139)至于在经济建设实践中一旦发现“我们上层制定的经济政策同下层脱节”[1](P576)的情形,列宁则坚决予以纠正。果断废止“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改行新经济政策就是其中很好的一个例子。而新经济政策较之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意义和进步,在列宁那里则恰恰就在于,“我们是从农民所理解、所熟悉、目前在他们极其贫困的境况下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而不是从在农民看来是遥远的、空想的事情做起……这就是新经济政策的意义,这就是我们全部政策的基础”[1](P663);“它适合最普通的农民的水平,它没有向他们提出什么更高的要求”[1](P770)。同样,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主张大力发展合作社的原因,也就在于他认识到,合作社在“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1](P768)。

  列宁还指出坚决执行大多数人意志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必须善于跟群众打成一片,摸透群众的情绪。列宁在决定重要事情时,总是先和群众商15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他还把群众来信来访的材料,看成是决定党的政策和实行正确领导的重要依据。比如,在制定新经济政策的时候,列宁曾屡次同农民谈话,看了许多农民的来信,并深入研究和利用了这些材料。他甚至还要求党的报刊重视对读者来信的分析和研究,为此他于1922年1月26日,专门致信《贫苦农民报》副主编维•阿•卡尔宾斯基,要求他回答如下问题:“《贫苦农民报》接到多少封农民来信?在这些来信中有什么重要的(特别重要的)和新鲜的东西?情绪如何?迫切问题是什么?”[13](P236)

  五、必须尊重群众的创造力,必须坚持让人民来检验“我们的道路”

  列宁从来都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视作人民自己的事业,也从来都相信和推崇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巨大创造力和首倡精神。他深刻指出,“在世界上,不论哪个地方哪个时候,群众要摆脱压迫和专横获真正得解放,无不是这些群众自己进行独立、英勇、自觉斗争的结果”[14](P143);“社会主义不是按上面的命令创立的。它和官场中的官僚机械主义根本不能相容;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4](P53)。因此,伟大的十月革命胜利伊始,他就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8](P464);“群众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正是新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因素”[4](P52),“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气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4](P57)。

  在社会主义建设充满艰辛和曲折的探索历程中,列宁非常尊重群众的创造力和首倡精神,“对它们极其关切,千方百计地帮助它们成长”[1](P15)。在《伟大的创举》这篇著名文献中,列宁不顾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的嘲笑,对“表明了工人自觉自愿提高劳动生产率、过渡到新的劳动纪律、创造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的首倡精神”[1](P13)的“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出,布尔什维克党人应当从“新事物的幼芽”的高度来看待“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并对之寄予希望,“应当仔细研究新事物的幼芽”,“应支持各种各样新事物的幼芽……从中选出最富有生命力的幼芽”[1](P15)。

  正因为群众的巨大创造力和首倡精神格外值得尊重,正因为“集体的经验”、“千百万人的经验”能“给我们以决定性的指示”[8](P545),列宁强调,布尔什维克党人应当“少唱些政治高调,多注意些极平凡的但是生动的、来自生活并经过生活检验的共产主义建设方面的事情”[1](P9),应当“在报刊上,在工会、苏维埃、党的及其他的各种大会、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上仔细地全面地阐明和研究地方和中央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实际经验”[1](P535);应当“把一切决议都交给群众去讨论”[8](P446),“使一切都经过检验,让广大群众、全体居民都来检验我们的道路,并且说:‘是的,这比旧制度好’”[1](P737)。因此,对于“以为可以用共产党员的名义发号施令来解决他的一切任务”这种“共产党员的狂妄自大”和一切不接近群众、不去研究地方和中央在经济建设方面实际经验的空谈,列宁从来都表示坚决反对和给予严肃批评。比如,列宁这样严肃批评“不研究实践经验”这一“党在农村工作方面的主要缺点”,认为它“是一切不幸和整个官僚主义的根源”[15](P47),同时强调指出党要专门详细地研究地方(县、乡、村)的实践经验。

  正因为列宁在苏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时时、处处都非常尊重群众的创造力,并始终坚持让人民来检验“我们的道路”,斯大林在《论列宁》一文中这样说道,列宁总是鄙弃那些瞧不起群众,想照书本去教导群众的人。因此,列宁总是不倦地教诲我们要向群众学习,要理解群众的运动,要细心研究群众斗争的实际经验。相信群众的创造力,——这就是列宁活动中的一个特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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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列宁全集:第5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7]列宁全集:第5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8]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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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列宁全集:第5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4]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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