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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宁:2003年《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的出台与相关报道政策的改革

发布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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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4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的十六大后党中央为推进新闻改革发布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意见》的发布对于改进以往在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方面的问题,使得此类报道更加规范,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而提升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新闻媒体要把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按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从工作需要出发、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精简务实的原则,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支持新闻媒体改进报道工作,使新闻报道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意见》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改进会议新闻报道的要求 

  《意见》规定,党和国家举行的或经中央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按照中央批准的新闻报道方案,授权新华社统一发布消息,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下同)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 

  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中央军委会议,可以公开报道的,由新华社发通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的例会,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按照会议的报道安排进行报道。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常委会、中央军委召开的其他会议,需要报道的,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 

  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中央办公厅通知新闻媒体。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新闻媒体。 

  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一年一度的全委会议,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其他重要会议,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二)对改进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要求 

  《意见》规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分别按照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的安排,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组织报道,原则上不对随行和陪同的部委、地方领导同志列名报道。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需要公开报道的,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发布简短的综合消息,也可只在当地媒体上报道。 

  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需要公开发表的,由中央办公厅作出安排,新华社发通稿,或指定有关报刊发表。中央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和出席其他文艺活动,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出席部门和地方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确需报道的,由中央办公厅通知新闻媒体。 

  (三)对改进领导同志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的要求 

  《意见》规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动,由外交部、中央联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等部门提供新闻稿,新华社发通稿,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酌情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其他外事活动,由外交部、中央联络部等有关部门向记者介绍情况,由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自主报道,规格不超过重要外事活动的报道;出访活动中的陪同人员名单一般只在离、抵京时报道。 

  多位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同日分别会见同一位外国元首、政府首脑、议会议长或政党领袖,发一条综合消息,报纸可通过消息标题或配发照片等形式体现报道规格。同一位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同日会见多批外宾,发一条综合消息。 

  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会见外国政府部长、议会议员、政党和团体负责人、企业家以及其他人士的报道,要从严掌握,原则上由外宣媒体和中央电视台的国际频道以及相关媒体进行报道。需要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和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报道的,由外交部、中央联络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等部门提供新闻稿,作简要播报。向外国政府、政党和团体发的贺电、贺信等,需要报道的,由外交部、中央联络部等有关部门通知新闻媒体。 

  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作简要报道或发外事简讯。主管外事工作的中央领导同志外事活动报道区别对待。 

  省部级负责同志受中央委托,率领中共代表团或政府代表团出访,由《人民日报》、新华社发简短消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外事活动,一般不报道。外交部部长的外事活动报道区别对待。 

  上述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如有新闻价值,均可由新闻媒体对海外和在我新闻网站上自主报道。 

  (四)对改进新闻报道采编播发方式的要求 

  《意见》规定,除党和国家举行的或经中央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排序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 

  报道中央领导同志的活动,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的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外事活动报道也要讲求实际宣传效果,突出实质性内容。要努力提高报道时效,可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的稿件,尽量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对外报道和互联网上的报道要充分考虑海外受众和网络特点,增强针对性、可读性、时效性。 

  传播党和国家的声音是新闻媒体特别是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在精简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体裁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生动展现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和重要业绩。 

  (五)对改进地方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新闻报道的要求 

  《意见》规定,地方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要参照本意见确定的原则掌握。同时要注意到,中央领导同志担负着国务活动任务,各地不应在报道规格上简单比照。地方媒体的新闻报道更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反映基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信息。 

  二、《意见》发布的意义及效果 

  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工作中长期以来力图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好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从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反对“党八股”,到后来1956年《人民日报》实行改版,在几个关键时期的新闻改革中,都涉及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问题。 

  200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中所存在的问题确定了重要的指导思想,指出了正确的原则和方向。 

  《意见》发出后,党中央抓住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这一推进新闻改革的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改进意见。许多地方的党委和政府,以及中央一些部门和单位纷纷表态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改进工作。中央领导则率先垂范,带头从精简会议、压缩会议报道内容与篇幅,缩短领导人会晤、出访报道等做起,为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提供支持①。 

  新闻界在搞好自身改革的同时,与时俱进,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新闻事业开始全面发展。我国新闻媒体更加遵循客观规律,讲究报道艺术,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新闻事业与国际接轨,更好地发挥了舆论引导的作用。 

  (作者赵新宁系重大项目组成员、农民日报社记者) 

  注释: 

  ①郑保卫:《从三个“意见”的出台看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深化新闻改革的思路》,《新闻爱好者》2005年第12期。 

  来源:中国理论网 

  网络编辑: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