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民为邦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重要的国家治理智慧,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过程中坚持的重要价值理念。从民为邦本到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人“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丰富智慧更深层次地注入马克思主义”的生动体现,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典范。研究这个典范,对于我们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一、中国古代民为邦本思想中蕴含的国家治理智慧及其内在矛盾
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绵延发展中,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为邦本便是其中重要的思想和理念。它出自《尚书·五子之歌》,是大禹的后人为追述大禹的告诫而作,其中一句唱道:“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由此,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得以确立。在此前后,中华先民也创造了自己的最高神,即“天”。比如,商的统治者就宣称自己的祖先是“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玄鸟》)。周在取代商的过程中,为驱散已存续500多年的“天命在商”观念,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普遍重视“人”和“民”的重要性。孔子不仅在神人关系上强调以人为本,提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而且把“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奉为“圣”,认为尧舜也不一定做得到。孟子更是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荀子继承孟子的思想,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秦汉以降,重民本逐渐成为国家治理的主流思想。贾谊在对秦亡的反思中提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新书·大政上》)董仲舒在论证君权神授时提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唐初,李世民反复告诫群臣,“国以民为本”(《贞观政要·论务农》),“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贞观政要·论君道》)。宋元时期,民本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程颐说:“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伊川文集·代吕晦叔应诏疏》)朱熹说:“丘民,田野之民,至微贱也。然得其心,则天下归之。”(《孟子集注·卷十四》)明清之际,民本思想被发挥到传统社会所能容纳的极限。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明夷待访录·原君》),认为“天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明夷待访录·原臣》)。顾炎武直指“私天下”“独治”的君主专制,提出“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日知录·卷九》)的“众治”思想。
这样,民为邦本思想传承数千载,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独特的国家治理智慧。纵观中国古代史,大凡王朝创建初期,都会在总结前朝覆亡教训的基础上,坚持民为邦本,推行养民安民利民惠民政策,以巩固刚刚建立的政权。商汤就是从夏桀暴虐失政的教训中认识到民心的重要性,明告诸侯“毋不有功于民”(《史记·殷本纪》)。武王伐纣成功后,“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最终实现“垂拱而天下治”。(《尚书·武成》)西汉初年,统治者在对秦二世而亡的反思中认识到人民在政权更迭中的重要作用,于是采取重民爱民、休养生息的“黄老之术”,几十年下来开创了“文景之治”。唐朝建立后,李世民从隋亡的教训中认识到民心向背乃国家存亡的关键,于是提出“安人宁国”的治国方略,不久便出现了“贞观之治”。而后明朝初期的“洪武之治”、清朝初期的“康乾盛世”,大抵都是这种情形。
过了王朝初创阶段,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政权的重建和巩固,统治者横征暴敛、骄奢淫逸的本性逐渐暴露,民为邦本思想被他们一点点抛弃,直至视民命如草芥,为了穷奢极欲而滥用民力,为了争权夺利而殃及百姓,结果就是经济停滞、社会倒退,一场大的战乱甚至王朝更替或将降临到统治者头上。为了挽救危机,一些当世君主会效法古时圣君,重拾民为邦本的千年古训,在变法中推出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成为所谓的“中兴之主”。一些士大夫会受已经转化为其思维惯势的民为邦本思想的影响,或者抨击统治阶级内部的“欺天害民”,或者在局部地区、个别时段施行“仁者之政”,在历史上留下忠君爱民的“清官廉吏”形象。然而,所有这些都改变不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改变不了专制王朝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即便如此,民为邦本思想对于推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创造中华政治文明还是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首先,它解决了中国古代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在承认君权神授的同时,并没有把君权完全交给神,而是让神成为民意的代言人,君主尊顺神意就得照顾民意,照顾民意就是尊顺神意,这就奠定了中华政治文明深厚的民本思想根基,使中国没有走上西方中世纪那种以教辅政、政教合一的神本主义道路。其次,它限制了君主的权力,使其专制统治不得不虑及民意、敬畏民力。君主作为“天子”,是奉天承运、代天行命的,而“天”是爱民恤民的。如果君主不爱民、不恤民,“天”就要降罪于君主,君主也得“罪己”,这样就把君主对“天”的敬畏转化为对人民的敬畏,君主在施政中必须考虑人民的诉求。再次,它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使人民能够在沉重的剥削和压迫之下得到一定程度的喘息,客观上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由于意识到了人民在社稷安危中的重要作用,大凡统治者从主观上都会追求“以德行仁”的王道政治,有的还会推行一些薄赋敛、轻徭役、省刑罚、重教化的政策,这些都可以减轻人民所受的苦难,保障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安定、国家发展。
尽管民为邦本思想推动中国古代形成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伦理,开辟了一个又一个治世盛世,但并没有打破专制王朝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朝代更迭的历史悲剧还在轮番上演,近代中国的衰败和沉沦也无法避免。这就说明,民为邦本思想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解决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长足发展和持续进步问题。回望历史,诸多思想家、政治家之所以倡导、奉行民为邦本思想,其实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的——“本固邦宁”,而他们所谓的“邦”就是君主统治的国家,所谓的“邦宁”就是君主统治的安宁长久。比如,孔子的“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清楚地表明,惠民的目的是使民、役民。孟子在提出“制民之产”之后还说:“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荀子之所以提出“君舟民水”论,是因为“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荀子·王制》)。可以说,民为邦本思想在其理念设计时就已经把人民视为统治的对象,把重民本视为维护统治的手段,故而体现出一种工具理性,充其量不过是君本之下的民本;在其实际践履中更是以“君为邦主”为前提,重民和尊君的天平最终都倾向尊君一端,体现出民本为虚而君本为实的实质。可见,中国古代的民为邦本思想始终无法超越君主专制的藩篱,既无法在理论上彻底展开,也无法在实践中真正实现。这就注定了它必然落空的命运,既不可能达到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认识高度,也不可能产生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实践伟力。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对民为邦本思想的超越和升华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民为邦本思想产生和发展于中国古代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私有制社会,本质上是一种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和时代的局限。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战胜封建主义的时代,同时又超越了那个时代,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群众史观。群众史观和民为邦本思想都重视人民的作用,都强调利民惠民,在价值观主张上具有高度契合性。不同的是,群众史观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逐步走向自觉的近代西欧,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基础之上,经历了国际工人运动检验,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克服了以往一切社会历史理论的狭隘性、功利性,实现了对民为邦本思想的超越和升华。
第一,超越圣贤治世的英雄史观,确立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民为邦本思想虽然把“民”看作治国安邦的根本,但这里的“民”只是皇权统治下的臣民、等级制度中的子民,没有也不可能被当作历史发展的主体。在这一前提下,政治家的实践只是“为民作主”而非“由民作主”,他们关心、济助普天下的老百姓确实难能可贵,但“依然视自己为‘圣人’、救世主,依然是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思想家的建树只是呼吁当世君主实行开明专制,规劝统治者体察民情、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广大人民的期盼只是“皇恩浩荡”,寄希望于“明君”“贤臣”的出现。究其根本,支配着这些人头脑的始终是圣贤治世即少数杰出人物创造历史的英雄史观。群众史观从根本上超越了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这就得进行物质生产;而进行物质生产的一定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其集合体就是“人数众多的、与资产阶级不同的那部分群众”,即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既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精神财富,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正是这样的地位和作用,使人民群众成为历史发展的主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至于少数杰出人物,虽然在历史发展中能够起关键作用,但这并不取决于他们个人的意志,而取决于他们是否顺应了人民群众意愿和历史发展规律。一旦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杰出人物也寸步难行。总之,“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第二,超越“君舟民水”的工具理性,确立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追求。民为邦本思想始终围绕着维护君主专制统治这个目的展开。用荀子的话说,君主“爱民”“利民”,不过是“求为己用,为己死”,进而“求兵之劲,城之固”,最终“求敌之不至”,“求无危削,不灭亡”。(《荀子·君道》)群众史观与之不同,无论是基于对公平正义的人道追求,还是基于对生产关系的科学研究,都主张人民群众创造的财富理应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然而,在现实中,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就分化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多数穷人和不从事生产劳动但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少数富人。到资本主义时代,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生活在这样的两极分化的社会,青年马克思立志选择“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要“为大家而献身”,在创立自己的哲学学说时更是公然申明:“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正是出于这样的价值追求,无产阶级政党才能团结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投身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革命运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第三,超越“使由使知”的治民原则,确立“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的使命任务。受民为邦本思想影响,作为统治者的君主和依附于君主的士大夫固然可以重民本、施仁政,但实际上还恪守着一条治民原则——“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这就是从古至今争论不休的“使由使知”问题。在较早期的注疏中,尽管对其中的“可”字有着“应该”和“能够”两种不同解说,但认定“其为愚民主义,则是共同的、不加掩饰的”。宋代以后,不断有人对此提出异议,试图洗刷孔子的“愚民之冤”,但“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统治者以及为之服务或受其影响的思想界一直存在着不同层次的愚民思想”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孟子·尽心上》述及“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荀子·正名》述及“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商君书·更法》述及“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与之不同,群众史观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当作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认为工人阶级的地位“要得到任何可靠的改善,不能够依靠别人,而应当亲自争取”。马克思主义的任务就是让工人阶级意识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意识到“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党一分钟也不忽略教育工人”。列宁进一步指出,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唯有如此,工人阶级才能认清自己贫困的根源,进而由自在的阶级转化为自为的阶级。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第四,超越“以德行仁”的王道政治,确立道德和法律“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的治国理念。民为邦本思想注重治国理政的道德理性,认为具有完美人格的“明君”“贤臣”可以凭借自己的道德信仰自觉践履民本思想,从而达到“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的治理效果。尽管中国古代历史上也有礼法并重、德法合治的治理主张和实践,但那只是引礼入法,把法作为辅助性手段来维持人伦秩序、宗法等级,这样的法治不过是人治之下的法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群众在创造历史中产生的“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在阶级社会,“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同时,在现实生产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这些个人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志,同时使其不受他们之中任何一个单个人的任性所左右”。这就科学揭示了道德和法的本质及其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之一就是清除这些方面残存的“旧社会的痕迹”,使“阶级的道德”发展成为“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同时,“所有通过革命取得政权的政党或阶级,就其本性说,都要求由革命创造的新的法制基础得到绝对承认,并被奉为神圣的东西”。这就明确揭示了德治和法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的极端重要性,二者要协同发力,不可分离、不可偏废。
三、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对民为邦本思想的激活和再造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党,也是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的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历程中,不仅始终坚持着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也始终固守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并在二者的结合中,不断开辟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达到新的高度。
就民为邦本思想而言,当其传承至明清之际,就因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开始了向民主思想的演变。清末维新派的变法主张和革命派的三民主义,就是在这种演变的基础上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结果。然而,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没有也不可能改变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生灵涂炭的社会状况,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的中国先进分子仍在救国救民的复兴之路上苦苦探寻。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使他们看到了争取民族解放、实现人民幸福的新希望。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热情称颂十月革命为“20世纪中世界革命的先声”,并借用《诗经》中“庶民”一词来指称世间“占最多数”的“从事劳工的人”,认为“劳工主义的战胜,也是庶民的胜利”,“须知这种潮流,是只能迎,不可拒的”。这显然是在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躯来表达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之魂。可以说,李大钊是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人,也是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第一人。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遵循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把“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列入自己的纲领,并投入实际的革命斗争中。但是党很快发现,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加给中国人民(无论是资产阶级、工人或农民)最大的痛苦的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由此区分了进行民主革命的最低纲领和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在最低纲领中,“人民”这一既见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也见于中国古代典籍的概念被赋予新的内涵。它既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劳动者,也不同于中国古代典籍中相对于统治者而言的普通民众,而是特指受到国际帝国主义压迫和国内封建军阀统治的一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在党百余年奋斗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这一概念被赋予不尽相同的内涵。但不管其内涵如何变化,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始终是人民的中坚,构成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坚实的阶级基础。毛泽东深知,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但毕竟产生于西方,要为中国人民接受,必须“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在此基础上,他从司马迁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说起,道出了“为人民服务”这一通俗易懂的民族话语。1945年,党的七大将其确立为党始终不渝的宗旨。此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党又不断赋予其新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义。1956年,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指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体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这样,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基于传统民本思想、又超越传统民本思想,申明了自己的“工具”特质,即把自己当作维护人民利益的工具,而不是把人民当作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面对极其艰巨复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邓小平提出:“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江泽民在阐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强调:“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胡锦涛在阐释科学发展观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些理论主张遵循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但同时也都植根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只不过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经由马克思主义的激活和再造,因时因势得到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但无论怎样转化和发展,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立场没有变,始终牢记中华民族“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千年古训没有变。这既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也反映了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赋予民为邦本思想新的时代气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自觉地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认为这是在5000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十个坚持”,其中第二条是“坚持人民至上”。党的二十大概括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六个必须坚持”,其中第一条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无论是总结历史经验,还是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都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根本价值理念。这既是百余年来党一以贯之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党用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进一步激活和再造中国古代民为邦本思想,赋予其新的时代气息的具体体现。
在习近平看来,“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精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民为邦本思想就属于这样的精华,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价值观主张上具有高度契合性,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性上。“在马克思之前,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正因为高度契合,才可能实现有机结合。需要注意的是,“‘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牢把握住了这一点,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积极促成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有机结合。一方面,以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对人民群众创造性和主体性作用的科学认识,来扬弃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理性;另一方面,以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养民安民利民惠民的政策主张,来对接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和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在深刻的“化学反应”中,党凝练出“人民至上”这一崭新概念,用来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阐明党在新时代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价值取向。
人民至上理念之所以能够被凝练出来并被广泛接受,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找到了适合自己落地生根的文化土壤,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新时代被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进一步激活和再造后也获得了富有时代气息的科学因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不仅反复强调“我们要坚持人民是创造历史根本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而且特别重视挖掘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精华,厚植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文化根基。比如,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来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公平共享,增进更多民众福祉”,以“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来阐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以“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来展现“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等等。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理念没有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中,而是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实践新作为,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比如,在经济建设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在政治建设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得到更广泛、更真实、更管用的实现;在文化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生活;在社会建设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使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党的建设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使党赢得人民群众更广泛的支持、更衷心的拥护。
可以说,人民至上理念是民为邦本思想在新时代被马克思主义进一步激活和再造后闪耀出来的时代之光,是“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又一典范。它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价值理念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形态的鲜亮底色。正是基于这一底色,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绘制了一幅壮丽绚烂的中国式现代化的盛景。其中,人民是最活跃的因子,也是最大的受益者。踏上新征程,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绘制中国式现代化新的蓝图,必须继续保持这一底色,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不动摇,坚持植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不停步,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作者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