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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 李银艳:历史观视域下毛泽东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贡献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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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做出了奠基性、开创性贡献。正如习近平在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毛泽东“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领导各民族共同缔造了新中国,“实现和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作为奠基者、开创者,毛泽东是研究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可绕开的重要人物。而纵观前人关于毛泽东民族工作的研究,多是从其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维度作爬梳剔抉,而缺乏从“大历史观”和整体史的视角来看待其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贡献。系统考察毛泽东的这一历史贡献,不过是以大历史观研究中共百年民族工作,以百年民族工作的长时段视野评价历史人物的一个原初切入点。大历史观才是理解中共百年民族工作的方法论依据。为此,本文尝试立足大历史观的思想高度探赜毛泽东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贡献,并从大历史观视角管窥其对民族工作的当代启示,旨在为全面、系统、深刻理解毛泽东民族工作思想提供一种基于“大历史”的新视角。
一、作为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视野的大历史观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频频论及“大历史观”。习近平对“大历史观”的强调,有其理论针对性和现实指向性。那么,何为大历史观?它蕴含着怎样的哲学智慧?何以要用大历史观作为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视野?只有在厘清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对毛泽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贡献形成更合理、全面、准确的理解,也才能对基于其理论和实践探索上的当代启示做出经验性总结与判断。
  (一)大历史观强调从长时间跨度、大空间视野把握历史
  对习近平所倡导的大历史观的解读,首要强调的当是其长时间跨度、大空间视野所凸显的“大视角”“大逻辑”。诚然,这与历史学界的“大历史”视野有相似之处,但也有质的不同。就学术论域而言,论及“大历史观”,黄仁宇总是首当其冲地被提及。黄仁宇曾以“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观察历史”来解释其“大历史观”,强调从长远的社会、经济结构观察历史的脉动。法国年鉴学派布罗代尔也提出著名的历史时间的“长时段理论”,认为“只有长时段的历史才是历史的深层次,决定历史的走向”。这些大历史观,关注的是长时段内的经济生活及与之关联的社会结构,侧重经济史、社会史。而习近平倡导的大历史观,纵然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但其核心议题关涉党和国家,首要指向是政治史。从党的理论传统来看,习近平大历史观也有其坚实的理论基础。如毛泽东就提出了研究中共党史的“古今中外法”,认为要弄清所研究问题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就要“把问题当作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历史过程去研究”。邓小平认为:“要从大局看问题,放眼世界,放眼未来,也放眼当前,放眼一切方面。”习近平的大历史观是在继承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评价历史人物、认识历史事件、总结历史经验、透视历史机理提供了科学视角。
  (二)大历史观强调整体把握历史而不碎片化解构历史
  大历史观主张从历史发展的长时段、宽视野和整体史的视角看待历史、评价历史,进而总结归纳出事物发展更加全面、更深层次和更显本质的基本逻辑和历史趋势,强调的是整体把握历史而不碎片化解构历史,尊重历史事实而不歪曲历史,坚定历史自信而不虚无历史。习近平大历史观的提出有其现实针对性,批驳的是历史虚无主义及其相伴而生的西方中心主义。形形色色的历史虚无主义表现不一,在民族领域表现为,质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无视党的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贡献而扭住个别现象、个别事件抨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历史人物评价方面表现为,抓住毛泽东晚年的失误诋毁抹黑毛泽东,亵渎党的领袖。清代思想家龚自珍在其著作《古史钩沉论》中就发出了“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的历史警示,强调守护历史根脉、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也曾指出:“人类灵魂的分裂是任何社会分裂的基础。”历史观上的虚无主义、民族领域的虚无主义,其目的都是制造我国人民“灵魂的分裂”,意图阻止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和伟大复兴。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更需要牢固树立大历史观,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传统,坚定对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自信,对历史虚无主义、西方中心主义等错误历史观予以坚决反击。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大历史观诠释
  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是党的文献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话语的首次呈现。虽然“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党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核心概念,但以大历史观之,它并非始于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及其实践的探索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长河,“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就是共同体理念的生动写照。抛开基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古代中华民族共同体自在建构不论,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生成于近代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开启了传统“家天下”向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转变,也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开端,然而囿于其阶级局限性,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成了“未竟的事业”。支撑中华民族从自在共同体走向自觉共同体的历史重任,责无旁贷落在了拥有科学理论指导、具有先进阶级基础的中国共产党肩上。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建设的领导力量基础,从真正意义上开启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建设的历史进程。从大历史观出发,把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毛泽东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建设的开创融通接续起来,总结历史经验,收获历史启示,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叙事理应阐发和关注的内容。
二、大历史观视域下毛泽东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贡献
  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伟大的民族英雄。正确认识毛泽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历史功绩,不应仅将视野局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而应以“大历史观”的视野来认识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政策的百年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建设的贡献。
  (一)领导各民族“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
  自鸦片战争伊始,西方列强以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局面遭遇破坏。国民党蒋介石政府统治期间,以民族剥削和压迫统治各少数民族,国内各民族地位并不平等,民族矛盾不断。中国共产党作为以谋求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解放为宗旨的政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致力解决民族问题,而在这一历史过程中,毛泽东的贡献尤为突出。
  “以国聚族”,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在近代中国战乱动荡的历史时期,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是优先目标。围绕建立“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的目标,毛泽东将争取一切被压迫少数民族的支持作为“民族政策的出发点”。立足于这样的认知,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始终高度重视团结少数民族,并将其作为革命的重要力量,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反抗侵略、抵御外辱的斗争中,凝结成了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公然撕毁“双十协定”,悍然发动内战,各少数民族人民在毛泽东及党中央领导下,又共同参与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新中国的成立彻底解决了国家的主权问题,各族人民当家作主获得国家主人的政治身份,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真正的“共同体”拥有了政治保障、制度基础和身份认同,中华民族自近代以来的认同危机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新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国旗、国徽、版图等国家形象符号的具象化也进一步夯实了各族人民的共同体认同。
  “以家喻族”,实现人心归聚、精神相依。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毛泽东深刻认识到寻求共同性,以及团结一致、凝聚人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当时“中华民族”含义不固定,有时指代汉族,有时作为中国各民族统称的现实,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的内涵予以重新阐释,指出: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数十种少数民族”,“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鲜明表达了“中华民族”民族聚合的共同体属性。新中国成立后,为团结各族人民,调动其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毛泽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国一体”理念进行创造性转化,用“友爱合作的大家庭”描述中国各民族的关系,多次以“中华民族大家庭” ”“兄弟般的关系”“站在一起”“亲如家人”等强调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关系。“中华民族大家庭”更是被明确载入《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是在毛泽东“以家喻族”的情感维系下,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少数民族同胞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与汉族一道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开启社会主义新生活。
  改革开放后,我国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中华民族大家庭”作为一种国民整合的政治符号被更高频率和更大范围使用,由此也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更加巩固。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高度统筹党的民族工作,指出,要“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重要论断。中华民族大家庭与中华民族共同体,虽表述不同,但其根本内核一致,强调的都是中华民族聚合体的政治属性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在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我国民族关系健康发展,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总之,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使得中华民族真正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促进了中华民族统一认同的形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没有这一历史前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而这一根本政治前提,正是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的。
  (二)领导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大国,采取何种国家结构管理民族地区、处理民族问题是关乎中华民族共同体稳固的关键。作为以实现人民解放为奋斗目标的使命型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自然不能沿用古代羁縻制度,也必须超越孙中山“五族共和”“种族同化”的思想主张以及蒋介石政府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剥削压迫取向。然而,理论的创新以及政策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毛泽东领导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其从初步探索走向成熟定型的过程。
  党成立初期,对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不甚了解,加之受列宁 、斯大林民族理论和苏联联邦制度的影响,解决民族问题的思路以“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为核心。但从党的民族工作实践来看,并没有教条式推行过“民族自决”,而是领导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在政策实践上发展演变出了“民族自治”的治理形式。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毛泽东提出少数民族在与汉族共同抗日的前提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虽未明确言及“民族区域自治”,但其所说的“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且“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就是国家统一、主权完整之下的民族自治之权。1947年5月1日,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具体指导下,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为党领导建立区域性民族自治提供成功范例。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法律上得以确认,被载入《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而且在该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自治是统一前提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所有这些无不指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毛泽东认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在其倡导下党中央创办了延安民族学院,主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此后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主要任务之一,并要求“自治区要有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自己的科学家和技术人才,自己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文艺理论家”。毛泽东不仅亲自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还极其器重、极尽礼遇,如1950年邀请维吾尔族代表赛福鼎至家中做客,请来回族厨师、操办清真菜肴,带领其两度出访苏联;1951年藏族代表阿沛·阿旺晋美抵京时安排朱德、周恩来亲自到火车站迎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并一同参加五一观礼;多次亲自接见到京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诸如此类,体现了毛泽东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高度重视和赤诚团结之心。在毛泽东的关心培养下,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在地方乃至中央担任要职,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党中央正是在毛泽东关于民族工作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使其不断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并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制度。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谋划民族工作,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发展迎来历史性机遇,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空前增强。
  然而,社会上关于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声音仍时有出现,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 “少数民族特殊论”,固化了民族间的差异性而忽视了共同性。对此,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做出了定调定向的回答,旗帜鲜明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充分彰显了党的制度自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毛泽东领导的党中央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多民族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一统”下“因俗而治”价值理念相结合的理论创举。从大历史观的视角出发,它既是对苏联模式及任何民族自决模式的摒弃,也是对中国古代封建剥削制度下民族羁縻政策的超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国家统一,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以来,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平等参与国家事务,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获得全方位发展,与我国其他地区的差距逐渐缩小。事实充分证明,毛泽东领导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的性质是好的、效能是管用的,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偏差,仅是历史的支流。在领导确立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毛泽东的功勋是卓著的、贡献是伟大的。尤其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中,中国因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保持了民族地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这一制度在新时代的今天仍大放光彩,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也为世界其他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参考借鉴。因此,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因应历史发展而不断完善。
  (三)明确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确立了根本原则遵循
  一个执政党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构成其民族政策的内在基础和真正底蕴。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发展,是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在民族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处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原则遵循。
  第一,强调民族平等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作为无产阶级的精神领袖,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平等主张非常鲜明,他们提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且马克思恩格斯并非抽象的民族平等论者,他们强调被压迫民族应反抗民族剥削与压迫,认为“只有觉醒的无产阶级才能够建立各民族的兄弟友爱”。列宁也曾指出:“谁不承认和不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不同各种民族压迫或不平等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平等思想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平等,是毛泽东一生的追求,也是其民族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国民党时期搞民族隔阂、大汉族主义统治,毛泽东就敏锐地意识到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对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性。红军长征之时,中国工农红军西北军区政治部发布的《少数民族工作须知》就明确提出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一律平等的政治主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是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确立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涵盖了大多数民族,且自1954年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专门性研究民族工作。此外,毛泽东还领导颁布系列法令法规保障民族平等,对少数民族蔑称、歧视性地名予以更改,对歧视性碑碣、匾联予以封存或收管。正是通过毛泽东民族平等原则的治理实践,少数民族开始认同并从心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民族团结,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团结,各民族之间是兄弟般的团结。毛泽东认为,中国共产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他把民族团结视为关系革命和建设事业成败的大事要事,提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毛泽东的民族平等团结思想,还内在地包含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毛泽东认为大汉族主义的实质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表现,而地方民族主义则过于强调少数民族的特殊性,这两种民族主义都坚持本民族利益至上,“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是阻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毒瘤”。为此,在毛泽东指示下,党中央于1952年和1956年先后进行了两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以此纠正民族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
  第二,强调各民族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马克思恩格斯就曾说“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毛泽东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处理民族问题、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举措,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认为共产党如果不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人口、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周恩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为各民族共同发展是“我们社会主义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社会主义的民族政策,就是要使所有的民族都得到发展,得到繁荣。”在毛泽东各民族共同发展思想指导下,党中央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如1956年国家预算中经济建设费类的支出较1955年的增长中,内蒙古自治区增长65.4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长54.31%,青海增长118.14%,西藏增长27.27%,远高于全国17.04%的增长水平,其他民族地区也都有相应增长。通过党和国家的系列治理举措,特别是“一五”时期和“三线建设”时期在民族地区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工业建设,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也为工业化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更是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方面以法律法规保障民族团结,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采取更为综合的措施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如实施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等政策帮扶机制。进入新时代,强调各民族共同发展就是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为此,习近平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进行调研,多次召开民族工作相关会议,反复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为提升民族地区发展能力,党和国家采取系列举措,如实施精准扶贫补齐小康社会的建设“短板”,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一带一路”使民族地区从封闭内陆走向开放前沿;强化民族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定位以提升其战略性资源供给能力等。此类系统性、长远性举措,使得“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民族地区现代化向着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有质量的方向发展,在民族地区同步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也进一步增强。
  以大历史观看党的历史,无论是落实西部大开发等各类政策帮扶机制,还是实施精准脱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一个都不能少”,都是党坚持改善民族地区民生、凝聚少数民族民心的重要举措,都是对毛泽东一以贯之处理民族关系价值准则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领导提出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这一处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价值准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确立了根本原则遵循,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奠基性贡献。在世界经历百年变局、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这一复杂国内外局势的今天,更加需要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成员凝心聚力,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才能外御风险挑战、内聚复兴力量。而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和根本前提是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发展,从这一战略高度出发,更能认识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
三、毛泽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当代启示
  毛泽东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改变了旧中国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历史局面,将各族人民凝聚成同舟共济、风雨与共的共同体,形成了对新中国的国家认同和对“中华民族”这一现代民族共同体的高度认同。进入新时代,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更加呼唤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发力,而毛泽东的民族工作成功经验和政治智慧值得借鉴。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守正与创新相统一
  “守正”,就是要坚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民族问题上所揭示的规律、所持有的立场和所蕴含的科学方法;“创新”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际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现实基础,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要实行各民族平等的联合,反对民族压迫和剥削,实行民族自决或民族自愿的联盟。列宁在此基础上将无产阶级民族革命纲领概括为“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融合起来”。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张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三原则”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了“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个新内容,使得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成为处理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实际,开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从制度根基、理论框架、方法原则上奠定了我国民族制度的雏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民族工作也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习近平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大命题,以“四个共同”阐述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以“四个与共”概述了共同体的科学内涵,以“五个认同” 框定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要求,意味着党的民族工作在理论关注上更加向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共同性”聚焦。当前,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守正创新,就是要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以“发展”的民族理论回应“变化”的时代问题,对于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等要保持“守正”,对于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但受历史惯性制约仍在沿用的理念和政策则要勇于“创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和战略任务,以适应新时代的新理念和新政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质是党领导下各民族多元一体的共同体建设。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将解决民族问题纳入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总任务之中,不断从全局和战略上研究、部署和推进民族工作。红军长征时期,党中央更是提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毛泽东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高度重视党的领导权问题,指出“我国的六亿人民正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当然,人民——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国各民族人民,永远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核心关键词。党的七大报告中,毛泽东强调“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工作的出发点。纵观党的历史,西方敌对势力、国内少数分裂分子肆意煽动民族仇恨、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却始终掀不起风浪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党的领导的坚强有力。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更是始终不渝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从中足见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最根本和最关键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就是党要发挥统揽民族工作、协调各方利益的关键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各族人民参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各族人民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在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根本利益的进程中实现各族人民的具体利益。
  (三)坚持中华民族历史方位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定位相统一
  方位,即方向位置。中华民族历史方位,即从长期历史进程看中华民族在“某一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呈现的运行方向、时空位置、基本态势和重要地位等”。建党百年来,中华民族先后历经四个历史时期,而每一时期的历史方位,由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民族事务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置于党和国家全局中,牢记“国之大者”来推进,将中华民族特定历史方位与不同历史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定位相结合。建党之初的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为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据此,党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定位为领导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废除民族压迫剥削制度,“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抗日战争期间,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为救亡图存、团结抗战,党主张“团结各民族为一体”,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夺取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党在这一时期的民族工作主要任务在于团结各民族“共同来建设伟大祖国的大家庭”。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的历史起点上,应“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在继承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原则的前提下,将增进民族间的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推动中华民族在不断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在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协同推进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毛泽东以其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领导艺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最大限度凝聚起全国各民族的力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推动中华民族走向了包容性更广、凝聚力更强、认同度更高的“共同体”民族实体,为“共同体”实体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制度保障和原则遵循。在当今东欧、中东等地民族冲突高发,西欧、北美等地种族歧视严重的形势下,我国民族大团结的局面不断巩固,两相对比愈加彰显了毛泽东领导奠定的民族政策理念的治理智慧和时代价值。虽然“文革”时期党在民族工作上的错误指导思想一度造成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破坏,但这并非毛泽东民族工作实践的主流,不能将其晚年失误无限延展,进而否定毛泽东全部民族工作的历史功绩。我们应以大历史观的长时间跨度、大空间视野、整体性逻辑考察毛泽东的民族理论与实践,研究其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贡献,总结其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蕴含的科学方法,这不仅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把毛泽东同志开创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建设更加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共同体力量的凝聚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简介:杨小军,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银艳,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