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六观”之一的民主观,是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总体看法,是包括价值定位、生成理路、本质内涵、最新形态、发展路向、评价体系等在内的一整套既体现中国民主实践特征又反映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理论体系。深入探讨、科学凝练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民主观,对于我们深化认识现代化建设中的政治要求、把握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把人民民主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动力、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主地位论
民主观首先要回答民主在现代化建设中是否重要、为什么重要以及我们要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什么重要价值等问题。我们党站在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史的战略高度,系统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时代性、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命题,深刻揭示了民主在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
(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高度重视民主,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并将其提升到社会主义生命的高度加以把握。第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层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一方面,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得以构建、确立的政治前提和历史前提。另一方面,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胜利了的社会主义要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就必须实行充分的民主。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只有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老百姓才会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才会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二是只有实行充分的民主,人民能够有效监督党和政府,党和政府才不敢懈怠,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拥有强有力的领导。
第二,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首先,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具有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现代化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中国式现代化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其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人民民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有效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从而凝聚起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伟力。最后,民主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它作为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能够最大限度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能,从而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强的制度保障。
第三,没有民主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首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100多年来始终追求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和显著标识。其次,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而且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民主既是政治文明的精髓,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最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是亿万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论断不仅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意义的高度凝练,而且是对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科学定位。一方面,本质属性是我们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特性的科学概括和创新表达。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国家所标榜的“精英民主”有着根本不同,它强调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追求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当家作主,这是人类社会历史上新的更高的民主类型。另一方面,本质属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对民主地位和实现形式的新认识。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民主的认识不断深化,并认为它是一种“全过程”民主。其中,“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核心内容,“全过程”是其实现形式,它们共同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在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历史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全新表达,它内生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之中。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政治领域的集中体现,它既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关联,又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要求相一致。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高度肯定和全新概括,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同时也代表着未来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方向、新要求。
二、民主生成论
“生成”是民主观的基础性问题,是对民主产生条件与机理的深刻揭示,主要回答民主从何而来、如何形塑等问题。中国式民主形成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现代化建设中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不懈奋斗中,是理论根基、文化基因、实践基础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的科学指导
中国式民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是其得以形成的理论之源。第一,秉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指出了民主的价值属性,即民主是为人民所掌控、为人民利益而服务的国家制度。中国式民主始终立足于人民本位,冠以“人民”二字作为前缀,旗帜鲜明指出了我国民主的性质。第二,强调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指一种国家制度。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目标。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使得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一国范围内得以确立。他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真正实现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制度,并主张逐步构建起由群众全面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各方面各领域的民主实践。中国式民主围绕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制度建构,建立健全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为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以不同方式、不同角色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从而实现当家作主。第三,注重民主的过程性。“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与西方将民主过程压缩为“单环节民主”“间歇性民主”有着根本不同,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重视人民的“过程”参与度,强调民主参与时间的持续性、民主参与内容的丰富性和民主实践流程的完整性。
(二)文化基因: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
人类对现代化探索的历史已经表明,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和民主制度,与其历史文化传统紧密相关。中国式民主就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之中。中华民族在5000多年的历史演进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政治文明,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民主因素和政治文化底蕴,体现了中国人民对民主的朴素认知和不懈追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
当然,中国式民主并不是对传统政治文化的简单传承与延续,而是汲取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神养分,实现了对传统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方面,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赋予传统政治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话语,极大丰富了民主观的内容体系。另一方面,按照时代的新进步和新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提出就是典范。它是对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政治文化的丰富升华,最终形成了以“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为目的的民主新形式,彰显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智慧。
(三)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人民的长期民主探索
中国共产党100多年的奋斗历史,就是一部在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过程中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的历史。形成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式民主正是在现代化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在不断解决矛盾、化解冲突、长期积累的过程中,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实现的伟大创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针对“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的政治现状,中国共产党鲜明提出其革命任务“中心的本质的东西是争取民主”,指出民主是破解历史周期率的新路,还先后进行了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边区参议会制度、人民代表会议等形式的民主探索。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向人民民主专政的伟大飞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张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建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通过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全体人民享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我国民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要求不断发展人民民主。我们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调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管理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民主化进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奠定深厚的实践基础。
三、民主本质论
民主,无论是指向理念、制度,还是作为权利、作风,都属于上层建筑。民主观必须旗帜鲜明阐明民主是什么、如何理解“人民”“主权”,这也是建构中国特色民主理论体系的核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重大论断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的本质内涵就是通过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一)体现人民意志
从现实维度看,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和治理形式。第一,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对于建立什么样的新中国、新中国代表谁的利益作出了明确回答,提出建立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从本质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它通过选举人大代表、开展立法工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声音、体现人民意志、回应人民诉求。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实现了全国人民意志的团结统一,真正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第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支持和保障人民牢牢把国家、民族和个体前途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它使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目标,始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最大受益者,处处彰显着对人民意志的遵从。
(二)保障人民权益
列宁认为,“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可见,民主是与特权政治相对立的,其基本精神就是承认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权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民广泛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管理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是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平等享有其他各项民主权利。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不仅在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而且人民民主权利范围从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社会领域,使得民主日益成为人们自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
(三)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凝聚人民群众合力推进现代化进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有效激发了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充分调动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首先是最广泛的民主。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这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着整合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群体和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超大规模民主难题,这就必然要求其所蕴含的民主观是最广泛的民主。其次是最真实的民主。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的各项政治制度,到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发展,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提出,为最广大人民广泛参与民主实践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它使民主参与成为当代中国最真实的实践活动,极大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后是最管用的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逐渐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并在具体实践中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将“问题清单”转变为“履职清单”,将“民生清单”转变为“幸福账单”,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成果。
四、民主形态论
民主观要发挥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必须对中国式现代化应该建设什么样态的民主做出回答。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是精准凝练中国式民主本质属性和实践特征的最新理论概括。它科学揭示了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民主形态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
从毛泽东重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民主环节到邓小平指出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后江泽民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决策环节,直至中共十九大提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党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探索中始终致力于形成完整的民主链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五大民主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全链条民主,强调人民的民主权利行使、民主参与实践不是一次性的、单一环节的,而是贯穿整个民主过程的。这种不间断、持续参与的民主形态在保证各个环节独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又能促进各环节协同运行,在程序上形成了有机衔接的民主闭环,具有程序上的完整性,切实保证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的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真正得以落实。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在党委领导、人大立法、政府治理和政协协商等关键方位得以全面贯彻。在党委层面,以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14亿多中国人民参与民主各领域、各环节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在人大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职权,可以实现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再转化为国家行动。在政府层面,人民的利益要求既能通过多种民主渠道得到畅通表达,也能得到政府机关的有效回应和实现。在政协层面,人民通过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等制度化协商渠道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广泛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
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单维度的现代化,而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遵循“整体性文明”逻辑的全面现代化,要求民主在覆盖范围上具备广泛性。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强调人民在各个领域都要享有广泛全面的民主权利。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这就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单一领域、某一层级的零散性、碎片化民主,而是涵盖党和国家事业各个领域、各个层级的贯通式民主,具有空间上的完整性。从民主覆盖领域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是各方面民主的有机统一。从民主覆盖的层级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国家、地方、基层各个层级的工作之中,既注重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也强调在解决矛盾、回应诉求的基层社会事务中落实人民权利,确保民意表达能够贯穿不同层级。
五、民主发展论
民主观不仅要回答民主从哪里来的问题,而且要解决民主向何处去的发展问题,为民主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怎么进一步加强建设提供根本遵循。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人对涵盖民主发展道路、原则、思路、具体路径等民主发展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也更加深刻。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从发展道路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决定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发展的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掌握国家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真正破解剥削阶级控制国家政权这个千古难题。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其次,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理念有效转化为制度安排和治理实践,最终在实践中检验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最后,依法治国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一旦离开了法治的有力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就会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重要原则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动民主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的发展原则
从发展原则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首先,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的有机统一。在民主发展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传承,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都是在本国历史传承中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演化的结果,其未来发展也必须深深扎根于本国的社会土壤之中。其次,必须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理论是从实践中产生的,民主政治的理论建构应当始终跟上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进程。当前,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实践成果,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这一伟大政治文明成果,理应孕育和催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理论体系,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为更好地发挥民主制度优势提供系统完备的学理支撑。最后,必须注重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必须根据民主内容的需要对实现民主的形式进行创新和取舍。另一方面,民主内容只有通过丰富多样的民主形式才能得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实践提供多样化的民主渠道和民主形式。
(三)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思路
从发展思路来看,第一,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一方面,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战略谋划、设计安排和民主实践,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在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党治国理政各项活动的实践主体,更是服务对象和评价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作为党治国理政政策措施各个环节、所有领域、全部内容的最高评价者。第二,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党和国家机关是制度执行的主体,其各方面各层级工作的民主化程度是影响全过程人民民主实际效果发挥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成效。第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还必须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民主实践化解民生难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全方位需求。
(四)不断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发展路径
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表明,民主制度化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空间和活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共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是未来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在这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更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路径。
第一,要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水平。民主制度化是规范化、程序化的前提,能够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制度框架。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强化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之间的耦合性和协同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制度的功能和优势。同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着力解决“象征执行”“选择执行”及“最后一公里”落地难等问题。第二,要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规范化水平。民主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延伸、程序化的依托,能够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供明确、细致的行为标准。第三,要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程序化水平。民主程序化是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能够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流程步骤。加快制定覆盖民主各环节步骤的操作指南,依托智能技术提升民主程序用户友好性,形成贯通协同、智能高效的程序运转机制。
六、民主评价论
建构科学、自主、有效的民主评价体系,不仅能够为检验民主实践效果、正确认识民主的优势功效、增强民主自信提供重要依据,而且事关民主国际话语权的争夺。所以,对民主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评价是民主观必不可少的内容,这涉及谁来评价、以什么标准评价和怎么进行评价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一)评价主体
评价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及价值大小作出判断的活动,明确“谁来评价”是民主评价的首要问题。历史发展与当前实践表明,人民不仅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建设成效的检验者。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观明确了“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的基本立场,突出人民是衡量民主优劣好坏的主体。人民评价,指向的是人民群众对民主理念、民主形式、民主制度、民主成效等方面的主观认知,这意味着民主政治的建设方向对不对、制度安排行不行、实践效果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同时,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都具有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都是本国人民自己的伟大作品,虽然所选择的民主道路有所不同,却都是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民主形态。这就意味着我们评价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既不能脱离这个国家的现实国情,更不能忽视人民群众的真实感受。
(二)评价标准
明确客观具体的评价标准是对民主水平进行科学研判的关键。我们党主张不同国家的民主评价标准本身就是多样的,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并强调评价我国民主必须用中国标准,否则用错“尺子”,就会陷入忽视民主政治建设成就、弱化民主优势、削弱民主自信的被动局面。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了评判民主制度的“三个看”标准,“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深刻揭示了在评价民主时要考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为民主评价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方向遵循。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思考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这一重要问题,鲜明提出“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八个能否”标准,以及“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的“四个要看、更要看”标准,形成了既要看制度程序又要看实践规范,既要考虑真实性又要考虑有效性的多维度评价体系。
(三)评价方法
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始终注重运用有效方法提升民主评价的科学性,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地、辩证地对本国民主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一是坚持价值评价和事实评价相结合。既要遵循“看一个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要从政治上、大的方面去评判和把握”原则,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民主现象探究民主的根本性质、价值取向,又要注重基于人民民主参与、民主制度运行的实践成效进行事实评价,科学总结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与经验。二是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在进行评价时既要看人民是否全过程参与了民主各环节各方面,更要关注民主的实际结果是否反映了人民的真实意愿、是否满足了人民的利益要求,是否切实做到了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坚持民主自信与民主发展相结合。从毛泽东提出“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到邓小平针对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制度的现象强调“绝不能搞自由化,绝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再到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明在评价民主问题上要“有定力、有主见,决不能自失主张、自乱阵脚”。同时,还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事实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必须继续加以完善和发展,不断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充分认识我国民主优势,坚定民主自信。
(作者简介:任鹏,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破格)、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辽宁省教学名师。近来主要从事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规律等研究,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出版著作10多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等课题3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3项。荣获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首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特等奖、首届全国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奖励基金三等奖等)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