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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军 李天云:构建新型现代民主: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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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为一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成的新型现代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丰富的精髓要义与显著的发展优势,有利于开创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破除民主原教旨主义,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人民民主发展的逻辑转换
  中国现代化的百年征程是争得民主并推动人民民主逐渐形成、不断发展和创新超越的过程,其导向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现代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被动植入现代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争得民主之路
  作为现代化的先行者,从“地理大发现”到“科技大发明”再到“革命的年代”,西方以“征服—革命”型拓展为内在精神结构,遵循资本增殖逻辑,将市场逐步扩张为世界市场,并以先发姿态开启了对世界后发国家和地区的殖民掠夺活动。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被加速卷入世界现代化浪潮,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使中国遭遇了亡国灭种的总体性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实现科学、民主与现代化鼓与呼,器物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的探索次第推进,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均未能彻底改变当时政派林立、军阀割据、社会动乱的衰朽面貌。在“三座大山”的压制之下,人民毫无民主可言,国家亦缺乏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与自主性。在各种救亡图存的方案中,经由十月革命在世界范围内流播开来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因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争得并实现充分的民主是取得社会主义胜利和巩固革命果实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与中国革命实践有机结合,依托国情带领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先后于赣南和延安展开苏维埃政权建设和局部民主执政实践,使中国民主革命性质由“旧民主”转向“新民主”,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积累了军事民主、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建设的丰厚经验,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从根本上实现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踏上了一条致力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中国现代化建设格局由被动转向主动、动力由外生转向内源,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鲜明标识。
  (二)追求自主现代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的探索
  自主推进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为顺利推进现代化与民主建设,党领导人民进行了如下方面的实践探索:一是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厚植人民民主的制度根基。在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宪法以及主要国家机构组织法,以根本大法形式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组建以人民性为内核的国家机关,形塑建构党领导的权力中轴机制、党管干部的人才管理机制、归口管理的全面协调机制、政治协商的沟通吸纳机制、统一战线的社会整合机制以及群众路线的社会动员机制,并通过政党下乡、政权下乡等将一盘散沙式的旧社会进行组织化整合与整体性革新,为现代化发展与人民民主建设夯实了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以四个现代化引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以完整的工业体系与国民经济体系筑牢人民民主的经济基础。为确保国家发展的独立自主性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以五年计划或规划推进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四个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生产力、调整经济结构和建设国家重大项目,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完成了经济向度的现代国家建构任务,避免了沦为依附性国家的现代化陷阱,保证了人民民主发展的自主性。三是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积累了在现代化发展中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实践经验。党和国家基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人民民主共生共荣,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国家民主生活,以民主服务生产和现代化建设,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民主地展开国家政治生活,以民主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为后期现代化的稳步渐进与人民民主的有序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
  (三)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民主的发展
  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现代化发展作为国家主题的地位得以重新确立,人民民主建设进入了有序、快速推进的新阶段。在改革开放初期,经过真理标准大讨论,党和国家“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致力于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稳步推进“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将经济建设作为现代化发展的中心任务。同时,党和国家认为现代化发展的任务是多方面的,民主是一个重要方面,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因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解放思想、放眼世界,而“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是激发主动创新精神的前提基础。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仅要在经济发展方面逐步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且要加强现代化政治建设,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由此,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法治建设、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在改革开放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得以有序发展,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快速推进。
  (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改革由“中心型”向“全面型”深化拓展。同时,中国现代化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升级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专有名词正式提出,所蕴含的独特内容在实践中渐进展开。为有效回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现代化建设,党和国家更加注重以“全面”思维升级发展人民民主的实践布局。在顶层设计驱动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和成熟,民主作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容得以持续推进,被全面嵌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布局之中,形成了全面发展人民民主的复合结构。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时首次提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进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式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战略部署和系统安排。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与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质增速,全过程人民民主由地方实验阶段向实践模式推广阶段与实践功能拓展阶段不断演进,民主参与广泛性、民主机制完备性、政府回应有效性持续提升,有力推进了中国式现代化。
二、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要义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为一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成的新型现代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价值取向的正确性、行使主体的广泛性、民主绩效的帕累托最优等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前行,展示了其具有的丰富精髓要义。
  (一)三者“有机统一”构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整体性架构
  中国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党性、人民性、法治性紧密结合,构筑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稳步发展的整体性架构。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党的领导是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功能与深度实现人民合法权益的政治保障。纵观党领导中国现代化的奋进历程,从争得民主、探索和发展人民民主再到创新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民主始终遵循政党领导民主的发展逻辑。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私有制的统治”下“不自由的民主制”,真正的民主制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是促进人民全体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的自主活动。中国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掌握民主发展规律、植根中国国情、洞察历史潮流、顺应世界大势,以国家独立与人民解放为目标,通过争得民主的民主革命实践和国家政权建设而取得的硕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具有政治合法性和德性公利取向的由党主导的民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与拓展人民民主新路相结合、强化党的领导权威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相促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相统一构成其内在逻辑。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本位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价值属性。实践表明,资本逻辑主导的民主是一种有限民主和虚假民主,具有形式化、寡头化、财阀化等弊端。从现实境况来看,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政治逐渐演化为“选主政治”,选举过程沦为“表达同意”和“制造同意”的固定程式,党争民主也因代表性断裂而导致民主不断劣化,在民粹化和精英化的两极拉扯中造成社会撕裂和政治极化。同时,分权制衡体制又常常导致“否决政治”和“剧场政治”的发生,使西方民主失去治理效能之锚而走衰。与之不同,中国民主是实现了阶级解放与个体解放后的人民民主,人民性是人民江山的底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闪耀着人民性的民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条款规定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兼顾个体自主与人民当家作主,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民主范式:一是以保障人民主体地位为出发点,确保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实现当家作主功能真实、可行、有保障,将民主具体现实地落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层次、各方面;二是以实现人民合法权益为支撑点,推进民主过程与成果、程序与实质、直接与间接、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是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落脚点,用真民主来解决真问题,以政治民主推动经济平等与社会共富,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在实现美好生活过程中的现实需要。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法治民主,是沿着法治轨道不断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的民主。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全面反思了“文革”期间的运动式“大民主”,认为不要法制、纪律和秩序的民主不是社会主义民主,主张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以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继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政治安排均进一步突出依法治国对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上升为全面依法治国,民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驱动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和成熟。近年来,“全过程民主”正式写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与议事规则,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管法之法”的立法法也已提上议程。可以预见,随着法治深度全面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将推动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载体、法治规范体系为基本框架、法治运行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保障格局,在民主运作中实现法治规范、法治思维和法治价值的有机融贯,切实提高民主法治化水平。
  (二)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共同融构形成复合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由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共同融构形成的复合民主,其复合形态呈现为主体结构复合、民主程序复合与民主对象复合。
  第一,全方位的主体结构复合。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统治、人民主权和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民主主体的人民既是主权的拥有者又是权益的获得者,这是人民民主有别于精英民主的本质规定性所在。首先,复数的人民在国家制度中处于主体地位而非附庸地位,居于民主运作的中心而非边缘。从价值理念到制度形态、从局部探索到全局铺开、从制度体系建构到治理机制完善,中国民主全方位地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其次,全方位民主主体结构的复合性体现为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结合。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是深刻关联、相辅相成的,党的坚强领导为民主发展提供主导引领力,人民群众全面和积极参与为民主发展生成主体驱动力,而党同广大人民群众的紧密互动则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协同合作力。党的领导、国家制度、社会生活与公民参与构成全方位主体结构复合运作的四大实践平台。再次,全方位民主主体结构的复合性体现为国家机构的科学设置与协同布局,即“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政协协商+人民所呼、人大所应、党委所引、政协所商、法律所定、政府所为、两院所司、监委所督”构成的“四梁八柱”结构。
  第二,全链条的民主程序复合。这主要体现为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五大民主环环相扣、交融互构,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享有持续而不间断的民主权利。以竞争性选举为主要内容的西式民主在形态特色上体现为直接性、一次性的单过程民主,而中国丰富的民主内容决定了需运用多种形式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予以表达,从不同维度标划其形式多样性及整体复合性。在选举民主的基础上,全过程人民民主还突出民主协商在解决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议题方面的智慧集聚、资源整合与共识凝聚作用,重视民主决策在公共政策议题建构、规划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的科学化与合法化功能,并致力于确保将经由选举、协商、决策后的民主运作始终置于民主管理过程中接受程序规范和结果正义的民主监督,将协商、监督两条主线贯穿于选举、决策、管理的全链条民主参与过程。全链条的民主环扣结构与程序复合,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和链条始终贯穿着民主的意涵。
  第三,全覆盖的民主客体复合。以民主方式对所有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进行规范有效管理是全覆盖民主的应有之义。民主客体或对象的复合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维领域的民主覆盖与互促共进。不仅发挥各领域民主的专业化优势,运用政治民主实现公众政治意志的整合与达成,通过经济民主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完成人民群众经济智慧的吸纳与增进,以文化民主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在和谐民主的文化生态中推动人民群众实现精神生活的共建共享,实施社会民主将群众自治切实落到社会治理与基层治理之中,深化生态民主将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合理诉求转化为美好生活的绿色治理与绿色民主建设成果,形成对国家和社会事务“五位一体”的全覆盖;而且形成了相互交融、协同发展的民主建设格局,各领域民主的价值形态、制度形态、实践形态呈现出高度复合性特征。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使得民族地区间以及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的民主政治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得以按照其特定的社会风俗、生活习俗进行民主政治建设,践行独具民族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与外延,有利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性地解决民族或种族歧视问题,有效防范族群政治冲突和社会撕裂现象的发生,形成一种差异化复合的民主发展形态。再次,在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背景下,数字协商民主、数字人大民主建设如火如荼,在线下三维实体空间之外的数字网络空间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新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覆盖式延展格局,实现了民主场域的复合拓展。
  (三)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奠定全过程人民民主成长基础
  从配置逻辑与功能指向来看,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乃至成就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的独特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与核心路径。协商民主在中国具备坚实的历史文化基础和社会生态支撑,其内生于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具有泛在分布、高频常态化运作、求实高效的鲜明特征,彰显出包容、参与、平等、责任、理性等多重价值,既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的重要渠道和群众路线在民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首先,作为中国现代政治成长的重要基础,协商民主所承载的功能远超越于协商民主本身,其不仅赋予人民民主以共生政治和共治结构,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为民主政治建设标定重要的示范参照和镜鉴坐标,而且赋予社会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整合结构,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协商政治形态。其次,协商相较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大民主而言发挥着特定功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不可或缺性、广泛兼容性和深度嵌入性的特征。协商贯穿于四大民主环节乃至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具有显见的正向溢出效应,可有效降低民主运作成本、优化民主运行生态、增进民主践行能力、完善民主制度体系,持续增进治理有效性与政治合法性。再次,协商民主依托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有效运转,在外部向度上与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有机结合,于国家治理中形成了协商治理形态,对于凝聚共识、科学决策、统合人心和解决复杂性问题具有较好的治理效应;在内部结构上以七大协商为主体内容,逐渐构建形成了纵横交错系统完备的协商民主体系,协商民主渠道多元、层级贯穿、可及便利,呈现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良好趋势,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践行方式。
  基层是民主实践的基本场域,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基层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落实、要在基层。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逻辑闭环、制度闭环、实践闭环的内在规定,鲜活的基层生活民主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要求,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一方面,基层民主作为实现自治的基本形式,是促进基层“三治融合”的关键。基层民主以人民性为实践底色和价值依归,预设和强化基层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民主价值导向,有利于推动民主精神内核更好传导、嵌入和内化于基层自治、法治与德治,将人民当家作主切实落定于广泛、真实、生动的基层实践,在民事民办、民议、民管的公共生活与日常民主运作中,助力构建和巩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夯实基层善治的自治基石、法治保障和德治支撑,促进“三治融合”,形成以增进人民福祉实效性引领提升基层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效能的高效能治理新局面。另一方面,基层民主实践与基层人民群众的多元化生活理念、多层次生活需要、复合型生活内容、高品质生活要求直接相关。在利益驳杂、事务繁多、价值多元的基层治理环境中,基层民主实践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提供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与政治生态,有效动员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管理和决策等环节,激发基层群众监督式参与、协商式参与的活力与动力,实现人民权益诉求,增强群众的社会政治认同,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
  (四)“两会制度”开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渠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开辟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根本性地位、具有全局性功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重要制度载体”。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彰显人民民主专政国体,是确保人民主权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作为国体的民主指涉国家性质与形态,作为政体的民主指涉国家形式与运行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根本政治制度的形式规定了国家政权与政府机关的人民性,实现人民权利向公共权力转移、公共权力代行人民权利职责,保障和支持人民有序、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切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通过包容性民主选举、系统性民意整合、及时性诉求回应,实现人民意志的广泛代表、人民权益的真实保障和人民创造活力的有效激发,彰显现代选举民主的价值理念。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民主立法与民主监督两大核心功能,是实现良法善治与制约权力运行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于权威性民主立法、常态化权力监督来落实人民主权。不仅发挥人民民主对法治的统领作用,提升民主精神和法治精神的内在一致性,在民主和法治有机统一中健全完善现代法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全面依法治国有效结合,形成民主与法治的互促共进格局;而且发挥着人大监督与政治监督双重功能,依靠人民力量来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腐败变质,以民主监督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始终凸显和确保权力的公共性导向和人民性底色,优化公共权力运行生态,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揭示了中国人民民主的真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重要制度平台”。一方面,人民政协制度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性发展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其在运作过程中秉持理性妥协理念、互惠共赢原则与公共利益导向,广泛汇聚各界意见,以执两用中为方法依据,将求同存异和兼收并蓄作为实践遵循,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意见与主张进行有机提炼、有序转化、有效凝聚,开辟了寻找最大公约数的崭新路径。另一方面,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为协商民主提供了专业化的崭新平台。人民政协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的职能履行与功能表达提升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品质。不仅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科学决策夯实价值根基,还以界别健全、联系广泛的组织优势强化民主决策的制度根基,并以“商量”为路径寻找全社会意愿与最大公约数,既反映和尊重多数人意见,也包容和理解少数人观点,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力量和提升社会活力,推动民主与科学、活力与和谐的有机结合,揭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五)政策民主与民生政治参与构成民主发展战略突破口
  政策民主与民生政治参与作为中国民主的重要内容与特色路径,构成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突破口。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公共政策耦合发展,政策民主构成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战略路径。一方面,与西方长期以来过度强调政治民主以期垄断民主建设话语权的取向不同,中国注重从公共政策层面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走出了一条政策民主的新道路。单纯的政治民主具有选举间歇性、议题空泛性以及导致公共政策断裂、滞后等突出特征,其发展需要规范健全的民主制度作支撑。相较而言,政策民主更具操作性和技术性,是一种明确具体、实效性高、渐进发展且容易形成长效机制的民主化路径,构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主要机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绝大多数民主问题,实际上属于政策民主事务的范畴。政策民主更加贴近日常生活,可以切实提升民主治理效能与质量,弥合政治民主的结构缝隙,更符合后发国家“以时间换空间”的战略需求,以政策民主为战略路径是现代化转型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理性选择。另一方面,以政策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为公共政策提供政治价值支撑,形成人民至上的政策属性,进而充分调动公共政策相关主体的积极主动性,强化“一核多元”的政策结构稳定性,以多元主体合力打通政策过程梗阻,形成上下贯通、顺畅高效的政策过程,促进政策治理效能的持续生成。政策民主作为一种问题导向的民主路径,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与矛盾,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
  中国民主发展遵循以民主促民生和以民生促民主的基本逻辑,民生政治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战略突破口。第一,民生建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重要功能性目标,民生政治参与是民生建设与民主建设的实践“接口”。民生政治参与是以民生议题为公共政策和资源配置的重心,以改善民生为民主治理的直接指向和根本落脚点,以协商、沟通、权衡、比较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合法有序参与的活动和过程。民生政治参与模式将民主机制全面嵌入民生建设全过程,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塑造、巩固和优化民生建设的制度基础,不仅有利于凝聚民生建设的宏伟动力,实现民生需求偏好的选举聚合和民生公共政策的协商制定,还可以通过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推进民生政策有力执行,并以民主立法为民生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形成民主与民生互促共进格局,在民生建设中落实成果民主、实质民主。第二,民生政治参与是推进中国政治文化现代转型,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渐进发展的恰适路径。参与内容紧贴民生问题、参与过程注重沟通协商、参与行为具有持续性的鲜明特征,使得民生政治参与能够激发公众政治主体意识觉醒,有效营造政治文化转型所需的稳定环境,并赋予民主主体以政治文化转型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合法、适度、有序、理性为原则推进民生政治参与,有利于培育现代民主文化,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根基。第三,民生政治参与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选择,促进民主制度安排的日臻完善。不同于选举政治参与,在党政主导推动和渐进有序发展策略引导下,民生政治参与更具现实可操作性,较好契合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治体制改革赖以推进的稳定社会环境要求,有利于实现政治体制合法性的增进与巩固,促进政治效能感与认同感的提升。以民生政治参与模式助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是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体制根基的应然逻辑。
三、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优势
  上述内容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髓要义,有利于形成可持续的有序政治发展态势,促进政治体制更新调适,创造有活力的动态政治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有效优质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政治动力、社会活力与治理合力,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优势。
  (一)意识形态引领护持的民主价值优势
  作为整个上层建筑的核心与灵魂,意识形态是一套广泛共享的思想原则、模式化的理想信念和指导性的价值体系。民主政治不可能绝缘于意识形态而存在,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意识形态从未空场,且发挥着重要导引作用与强大护持功能,成为提升国家民主治理效能的重要构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指引,其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彰显出鲜明的价值发展效能。首先,以“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治理、政党发展、人民民主、政治正义、自由解放等思想理论进行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民本思想、大一统体制、协商传统等中华优秀文化和政治文明智慧的继承性更新和创造性转化,并秉持开放包容、理性科学的原则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在民主政治、社会治理、技术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原创性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发展理念、人民江山论等,致力于以科学系统的思想和“人民的理论”指导人民民主建设,夯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思想基础和价值根基。其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主流意识形态,坚定“四个自信”。对内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观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对外提出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同时,系统深刻地批驳了一些完全效法西方的错误社会思潮,并对本土生成的一些具有误导性的社会思潮进行辨析,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人民至上价值属性。再次,立足中国民主治理实践,强化意识形态领导工作,构建了民主理论话语权。近年来,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西方之乱与中国之治形成鲜明对照,西式民主制度优越论、新自由主义治理观等由于西方民主深陷民粹主义和对抗政治的泥潭而逐渐偃旗息鼓。在此情势下,党牢牢掌握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其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加大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蔓延的防范治理力度,有效破除民主原教旨主义,发布《中国的民主》白皮书,通过巩固主导地位、拓展影响空间、强化权威效力、创新表达方式、充实话语内容来持续优化中国民主话语权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呈现出彰显民主自信与凸显世界眼光的理论特质与话语优势。
  (二)党与人民有机协同的民主结构优势
  “党领导人民”作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主体关系的实践表达,彰显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结构优势与主体协同效能。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政党推动逻辑,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的最大制度优势。君主中心和军阀中心的实践模式无法承担起现代民主政权建设的重任,政党中心模式是中国争得民主、探索和发展人民民主、创新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由之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和现代政权建设过程中已历史地成为中国政治格局中的核心领导力量,于国家权力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为有序政治生活提供了坚强保障,这是当代人民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不同于西方民主过程中短暂激活、长期休眠和局部在场、整体缺场的“部分利益党”,作为“整体利益党”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民主价值理念的积极提出者和倡导者,亦是民主实践的重要践行者和参与者,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中发挥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政策领导功能,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对民主发展进行全面领导,形成全链条在场、全方位在场和全覆盖在场格局,发挥党组织方向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其次,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广大人民群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主体与力量之源。在中国民主实践中,享受民主权利的主体并非少数政治精英或其他特殊群体成员,而是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人民不仅是民主权利的享受者、过程的实践者,也是民主模式的设计者、渠道的开拓者、手段的创新者,亦是民主的最终服务对象和实践绩效的受益者。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强劲内生动力与创新发展活力。再次,执政党与人民群众有机协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提供强大合力。党与人民群众立基于广泛民主场域,以民主制度体系为依据,以解决民生问题为导向,基于完整制度程序和丰富多元渠道进行高效互动和有机协同,发挥根本性主体与参与性主体的联动合力,形成有领导的多中心民主治理格局,有效防范政治冷漠化、激进化,提升民主政治发展生态优化效能。“党领导人民”的结构优势生成政党主导推动、公众参与推动和党群协同推动三条民主路径,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主体协同效能。
  (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制度优势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逐渐孕育生成、发展完善、走向成熟定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提供了科学完备的制度依据。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以科学严密的制度设计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通过高效的制度运行与实践有力实现和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符合民主要求的本质优势、代议机构的形式优势、政党协商的内容优势、议行合一的决策优势,能够有效收集处理人民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确保会议决议真实有效落地。同时,保障“一府两院一委”等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此种新型政党制度不仅有利于理顺和规范政党与政权关系和政党间关系,形成“执政—参政”的制度化安排和包容性政党协商机制,有力巩固中国共产党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好参谋、好助手、好同事”的作用,推动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之间形成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承认合理差别、包容多样性,避免政党间恶性竞争、相互攻讦,凝聚各民主党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有效提升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效能;还有利于理顺和规范政党与社会关系,连接社会与国家,以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广泛、持久地反映、表达群众利益诉求,有效增强对社会各阶层智慧力量吸纳力和社会整合效能。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其在目标共识有效达成、民主决策科学优化、公共政策高效执行、维护政局与社会稳定方面体现了优质的治理效能。
  再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以贯之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之中,以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双重结合为核心架构,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一律平等,形成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构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效带动广大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解决民族间、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在“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下平衡国家整体发展格局。同时,有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优势和效能转换,持续提升各族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中增进各族干部群众的政治认同与国家认同。
  最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优势。基层群众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推进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能够实现国家主导作用与基层群众主体作用同向发力,促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基层党建创新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效能,实行“小单元”的“微治理”,从日常小事、民生难事入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达到治理效率的帕累托最优。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集直接及时反映利益诉求、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广泛凝聚智慧力量等功能于一体,有利于实现培育基层群众民主素养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统一,以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多元共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焕发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也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渐进发展与创新发展有机统一,持续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其次级机制,引导基层群众自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以基层民主生动实践推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实践经验、夯实社会基础。
  总之,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是符合中国民主国情、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受到人民拥护捍卫、在实践中有效管用的先进政治制度,在保障人民享有更加广泛、充实的权利与自由、调节民主政治关系、建立和谐政治秩序、推动国家现代化发展、维护社会团结稳定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四)数字技术赋权增能的民主效率优势
  近年来,数字技术日新月异,人类社会迎来一个全新的技术—政治时刻,发展数字民主是把握历史主动、顺应发展规律的正确选择。党和国家致力于掌握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先机和主动权,以数字化转型驱动民主治理方式变革,促进民主能力提质增效,彰显了数字技术的效率改进优势。首先,在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创新驱动、人民民主内涵式发展形态拓新以及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合互嵌三重动力交互作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数字技术的泛在使用来解除民主运作的时间限制、地点限制及其他物理条件限制,在民主环境数字化背景下创新优化人民当家作主形式,推进数字人大民主、数字协商民主蓬勃发展,以技术改进来实现合理而智慧的公共选择,提升民主运作的智慧性,已成为数字时代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政策选择。其次,以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凭借其强大的连接效应、拉平效应、集聚效应,使得民主的数字化转型呈加速趋势,技术赋能和场域拓展推进民主的全方位数字化参与、全覆盖数字化运作、全链条数字化升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边际改善与内涵式变革。再次,在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中,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基点,推动制度体系变革因应与组织形态动态适配,发挥数智技术创新扩散的动力支撑作用,不断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夯实价值基础、制度基础、组织基础与技术基础。随着数字化与智慧化交叠融合,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沿着平台化、集成化、敏捷化的方向迭代发展,借助于数智技术的强大赋权增能效应,推动实现民主要素贯通连接、功能系统整合与过程高效运作,形成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样态。
结语:一种新型现代民主的生成与构建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现代化发展的世界潮流。从被动植入现代化、追求自主现代化、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化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国民主的形态经由争得民主的现代政权建构形态、探索和发展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建设形态再到创新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发展形态,生成和建构了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范式。作为一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成的新型现代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丰富的精髓要义和显著的发展优势,有利于开创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破除民主原教旨主义,打破“民主化=西方化”的民主迷思,为世界民主政治发展贡献中国方案与中国智慧。
  (作者简介:张明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李天云,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科学》202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