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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海峰:《资本论》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逻辑差异

发布时间: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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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中,《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 以下简称《大纲》) 与《资本论》的连续性,是被学界广泛接受的结论。虽然《大纲》中所说的写作规划在《资本论》中发生诸多变化,但从基本理论上来说,学界都认可《大纲》是《资本论》的草稿,《资本论》的许多内容,如商品、货币、剩余价值生产、资本流通等,都可以在《大纲》中找到论述,只是在系统性和用语的精确性上,《大纲》还存在着不足。经济学内容上的这种连续性,在哲学上进一步得到认可。学界一般都认为自1845 年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后,马克思所做的就是将这一科学的历史理论运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规律,发现了剩余价值理论。这意味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已经创立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后面的工作就是如何将这一理论运用于实际问题。

这也表明,在哲学构架上,《大纲》与《资本论》也是一致的。但如果深入考察这两个文本的哲学逻辑,我们就可以发现,支撑这两个文本的是两种不同的认知型,或者说是两种不同的哲学构架。正是这两种不同的构架,决定了这两个文本在逻辑上的重大差异。对这种差异进行探讨,有助于反思过去的研究,打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新的认知空间。

 

一、认知型: 制约文本的深度模式

 

当我们说一个思想家在两个不同文本间存在着思想上的重大差异时,究竟以什么为依据呢? 对于同一个思想家而言,在其不同的文本中总会存在着相似的理论内容及其表述方式,这种思想的连续性常常可以直接看出来。但在这种相似性的背后,也可能存在着重大的差异甚至对立,要理解这一点,就需要透过表层的相似性,去呈现制约着思想家思考问题的认知型。正是认知型的变更,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思想的方式。

在《保卫马克思》中,阿尔都塞提出,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认识论断裂”,即从早期的人本学意识形态转向了1845 年之后的科学的历史理论。在确认这一断裂时,阿尔都塞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 总问题( problématique) ,即确认一个思想家思想的根据在于其内在的逻辑构架,这是一个看不见但可以通过症候阅读来获得的、制约着知识生产及其表现方式的思维模式。“正是总问题的概念在思想的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因此,为了从一种思想的内部去理解它的答复的含义,必须首先向思想提出包括各种问题的总问题。”( 阿尔都塞,第47 页注②) 总问题有几个重要的特征: 第一,每一种思想都是一个整体,它由思想自身的总问题所决定,抽出思想中的一个成份,思想整体就可能发生意义变化。第二,思想家所能提出的问题,是由总问题决定的,一个思想家与另一个思想家的不同,往往不在于一个比另一个看得多一些,而在于他们的总问题存在着差异。阿尔都塞以劳动力的价值问题进行了说明。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的看法, “‘劳动( ) 的价值等于维持和再生产劳动( ) 所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价值。’” ( Althusserp. 22) 古典经济学家没有看到劳动与劳动力的差别,将工资看作是劳动的价值,从而无法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在这里,并不是马克思看到了斯密、李嘉图没有看到的东西,即劳动( ) ,而是两种不同的总问题生产出了不同的问题及其答案。当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发生这种“场所变换”时,认知主体才能看到他以前看不到的东西。第三,思想之间的差别在于总问题之间的差别。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断裂在于总问题的断裂,即从早期的意识形态转向了历史科学。在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强调人的主体性; 在历史科学时期,马克思强调历史是一个无主体的、多元决定的过程。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总问题。

阿尔都塞的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福柯。在《词与物》中,福柯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认知型( I'épistémè) ,并从这个概念出发,对16 世纪以来西方思想的总体进程做了另一种讨论。“我设法阐明的是认识论领域,是认知型( I'épistémè) ,在其中,撇开所有参照了其理性价值或客观形式的标准而被思考的知识,奠基了自己的确实性,并因此宣明了一种历史,这并不是它愈来愈完善的历史,而是它的可能性状况的历史; 照此叙述,应该显现的是知识空间内的那些构型,它们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经验知识。”( 福柯,2001 年,第10 ) 在《知识考古学》中,他借用考古学一词,以探索“一种在已说出的东西存在的层次上的探究描述的一般主题,即: 实施于它的陈述功能的层次,它隶属的话语的形成层次和档案的一般系统的层次。”( 福柯,1998 年,第170 ) 这里的认知型,就是制约着思想的总问题,思想史研究就是揭示在不同历史时期支配着思想的认知型,揭示不同认知型的内在差别。

阿尔都塞与福柯都关注制约人们认知方式的思想构型,当一种认知型被另一种认识型所取代时,就会发生思想史上的间断性,或者称之为“断裂”。福柯就认为,16 世纪以来的西方思想史发生了两次重大的间断: “第一个间断性开创了古典时代( 大致在17 世纪中叶) ,而第二个间断性则在19 世纪初标志着我们的现代性的开始。”( 福柯,2001 年,第11 ) 斯密的劳动理论,就处于第二个间断性的开始。福柯认为,斯密并没有发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劳动,因为在斯密之前的许多经济学家如魁奈的学说中就可以找到劳动范畴,斯密与许多前人一样,将劳动看作是交换价值的度量。但这些看法只是表象。在斯密之前,财富最终所表象的是欲望的对象,而在斯密那里,则是抽象性的劳动,正是劳动生产出财富。斯密的这一思考,是对表象原则的中断,开启了19 世纪的人本主义。这是从一种认知型转向另一种认知型,认知型的改变中断了思想史的常规发展链条,建构出一个新的理论平台。

这种认知型的变化,还可以从库恩的“范式”理论中得到佐证。库恩从科学发展的视角讨论了范式变化与科学革命的关系。库恩认为,科学发展可分为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这两个时期。常规科学指“坚实地建立在一种或多种过去科学成就基础上的研究,这些科学成就为某个科学共同体在一段时间内公认为是进一步实践的基础”。支撑着常规科学发展的是制约着这一段时期科学研究的合理问题和方法,并通过经典著作沉淀下来,如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托勒密的《天文学大全》、牛顿的《原理》等,“这些著作之所以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就在于它们共同具有两个基本的特征。它们的成就空前地吸引着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他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同时,这些成就又足以无限制地为重新组成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具有这两个特征并制约着科学研究活动的理论构架,就是“范式”。( 参见库恩,第9 ) 范式是一个公认的模型,它一方面将科学发现的新现象放入自身所体现的模型之中; 另一方面,范式也生产出解释各种科学事实的话语与理论。在常规科学中,人们按照既定的范式去解释科学现象。当新的科学现象出现时,人们一般会按照传统的范式加以解释,只有当这种解释完全行不通时,科学家才会将这些现象当作公认的反常现象,这时才会推动新范式的产生,带来科学革命。因此,科学革命是两个范式之间的变更,是整个科学解释构架的变更,也是世界图景的改变,“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 同上,第101 )实际上,不论在个人的思想发展还是整个思想史的历史变迁上,都存在着认知型的转变,当一种认知型发生变化时,人们对世界与事物的看法,也随之不同。对于思想家的研究,我们在理解其思想逻辑的连续性的同时,更需要去抓住其思想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转变,这就需要深入到制约着思想家的认知型中,通过展现其认知型的变化来揭示其思想的变化。本文强调《资本论》与《大纲》的逻辑差异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入手的,我们关注的是在这两个文本中制约马克思认知型的逻辑差异。

 

二、《大纲》的哲学基础

 

《大纲》自发表以来,就一直成为马克思思想研究的热点文献。对于《大纲》的解读,有着经济学与哲学两条线索。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学者们大多强调《大纲》与《资本论》在经济学理论上的连续性。在维戈茨基看来,《大纲》体现了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要节点,并在《资本论》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述。( 参见维戈茨基) 罗斯多尔斯基将《大纲》与《资本论》进行了比较后认为: 虽然《大纲》中拟定的写作方案并没有得到完全实现,但许多重要的主题都在《资本论》中得到展现。他从货币理论、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流通过程、资本的利润与利息等方面,强调从《大纲》到《资本论》的连续性。( 参见罗斯多尔斯基) 在哲学层面同样如此,比如卢卡奇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就以《大纲》中的劳动理论为基础,以《大纲》与《资本论》为重要文献依据,形成了从劳动本体论出发的马克思哲学解释构架。这一思路在古尔德的《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一书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即使是强调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认识论断裂”的阿尔都塞,也认为在1845 年之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具有连续性,其成熟思想则体现在《大纲》到《资本论》这一时期。在这些讨论中,经济学中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构架,在哲学中则表现为劳动本体论,《大纲》的哲学,正是以劳动本体论为基础的哲学。

在《大纲》中,这种以劳动本体论为基础的哲学构架体现为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劳动是社会存在的本体,是社会得以存在与发展的纽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确立了物质生产在社会历史中的人类学意义,指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在《大纲》的“导言”中,马克思的第一句话就是“摆在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22 ) 也就是说,物质生产构成了社会存在的本体,对社会历史的考察,首先就要考察其物质生产的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学意义上的物质生产即是“劳动一般”,这构成了政治经济学的起点。

劳动不仅生产出人类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而且生产出人类社会的形式结构,从而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的交互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通过劳动实现对自然条件的占有,占有的形式则由于人与人关系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在日耳曼的公社中,人们把自然当作自身的无机存在,当作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条件,这种占有是以共同体的天然成员为中介的,这种共同体就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人们在劳动过程中面对自然时的社会形式。人类正是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中生产出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即商品。

第二,劳动的对象化确证了人的主体性。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劳动理论联系起来,将劳动的对象化理解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类本质的实现。劳动成为人的主体性与人的自由状态的本体论基础。这一思想在《大纲》中再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劳动工具,原材料被劳动所改变,被塑形,这个过程的终点是生产出满足人类需要的产品。具体到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指出: 一方面,这种劳动与所有现实性的要素相分离,成为单纯的活劳动,这是缺乏任何客体的、纯粹主体的存在; 另一方面,劳动的上述存在方式恰恰表明,劳动是一种人的主体性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因此,虽然劳动受到资本的控制,但“劳动是酵母,它被投入资本,使资本发酵。……资本( 按其内容来说) 对劳动的关系,对象化劳动对活劳动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资本在劳动面前表现为被动的东西,资本的被动存在作为特殊实体同作为造形活动的劳动发生关系———只能是劳动对它的对象性的关系,劳动对它的物质的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256 ) 这正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体现了目的性与手段性的统一。在劳动过程中,物质对象或者作为原料,即“作为劳动的创造形式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单纯材料”,或者作为“主体活动用来把某个对象作为自己的传导体置于自己和对象之间的那种对象手段”。( 同上) 主体通过物质对象,按照自己的目的改变外部世界,使之成为为我的存在,并将自身重新生产出来,这不仅是目的性与手段性的统一,更是主体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为了进一步说明劳动的对象化与人的主体性的关系,马克思再次引进了异化的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异化与对象化对立起来,强调通过对象化来扬弃异化。在《大纲》中,马克思意识到,在资本主义社会,对象化与异化是同一个过程,因为对象化的过程既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也是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在资本统治下,劳动成为资本的一个要素,资本把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对工人来说的异己的力量。当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技术进步时,机器越来越成为劳动的主导力量,工人也就越来越作为孤立的活的个体依附于机器体系,从而越来越依附于资本。在劳动的对象化和异化的统一过程中,资本一方面创造出普遍的产业劳动和奴役人的经济体系,另一方面也创造出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普遍有用性体系,“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 同上,第390 ) 这就为劳动的社会化和科学化创造了条件。只有在这一维度上,劳动才可能“不是作为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的人的紧张活动,而是作为一个主体的人的紧张活动,这个主体不是以单纯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 同上,第616 ) 因此,劳动所确认的人的主体性,只有在消除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后,才可能真正实现。

第三,劳动创造出自由时间,这是人的自由发展的境域。作为社会存在的本体,劳动不仅确证了人的主体性,而且引入了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发展的境域,即时间。“劳动是活的、造形的火; 是物的易逝性,物的暂时性,这种易逝性和暂时性表现为这些物通过活的时间而被赋予形式。” ( 同上,第329 ) 由于资本的介入,这种创造性的时间相应地分解为两个不同层面: 一是客观的劳动时间,这是与价值生产与创造相联系的时间,这是活的劳动时间生产出对象化劳动时间( 即资本) ,另外还要创造出新的价值。这种客观化的、可以计量的劳动时间,是商品交换的基础,也是剩余劳动时间的计量基础。二是体现人的创造性力量的自由时间。这种自由时间表现为与必要劳动时间相对的时间,这给“满足绝对需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留下了自由时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617 )资本主义生产力越发展,留给人们的自由时间也就越多,从而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条件。当资本占有人们的剩余劳动时间非常成功时,“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 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第103 ) 这是对外在的劳动时间的克服,也是对劳动异己性力量的克服,是自由的实现。这种情况下的劳动才被看作是自我实现,是主体的对象化,这才是实在的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的: “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第615 )从自由时间出发,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历史性的存在,以此反对将客观时间永恒化的思维方式。将资本主义社会的客观时间永恒化,就是将现有社会永远合法化,这种观念正是马克思所要批判与解构的。比如在“导言”中,在讨论近代以来西方思想家将个人作为历史的起点时,马克思指出,这是以18 世纪以来市民社会的直观认识为基础的,并将这一历史性的社会存在当作人类社会历史的永恒存在。他在关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人身依赖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的物的依赖关系以及未来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区分中,更为明确地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正是这种历史性的社会存在,才形成了以物化的劳动时间为尺度的计量模式。扬弃这个历史性社会,就是以自由时间扬弃体现在商品交换中的物化劳动时间,真正进入到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取向的自由时间。“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同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不相符合,正像特殊的商品和产品同作为客体的劳动时间不相符合一样。” ( 同上,第121) 在这一时间维度中,人们将重新建构社会空间、新的社会存在,马克思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这时,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部分的分配,虽然还是首要的经济规律,“然而,这同用劳动时间计量交换价值( 劳动或劳动产品) 有本质区别”。( 同上,第123 ) 这种劳动时间分配不再以人的劳动在质上的同一性为根本,而是人的劳动的多样性基础,是对人的自由发展的确认。

我们从这些维度可以看出,《大纲》的哲学基础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这种逻辑具体化为劳动本体论,强调人的主体性与自由。这构成了全篇的深层逻辑。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连续性来看,这种劳动本体论是对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的完成与实现,也是这一逻辑在其思想中的顶点。

《大纲》还存在着另一条思路,即资本逻辑的思路。这是与劳动本体论不同的思路。如果说在劳动本体论中,确证的是人的主体性及其自由,那么在资本逻辑中,资本才是真正的主体。在确认劳动本体论时,马克思强调劳动的创造性,强调劳动的塑形作用,强调劳动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当进入资本逻辑的视野时,他意识到资本才是社会的主体,劳动不过是资本这一主体实现自身的手段,因此,资本作为主体是从自身出发的。“资本从作为能动的主体,作为过程的主体的自身出发,……同作为自行增大的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也就是说,资本同由它设定并以它为根据的剩余价值发生关系; 作为生产的源泉同作为产品的自身发生关系; 作为进行生产的价值同作为已经生产出来的价值的自身发生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第145 ) 这里,资本就像绝对观念一样,它与自身发生关系,并在自身中分解出各种不同的关系。在这个框架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只是资本自身关系中的一种。正是在这个过程中, “资本作为主体,作为凌驾于这一运动各个阶段之上的、在运动中自行保存和自行倍增的那种价值,作为在循环中( 在螺旋形式中即不断扩大的圆圈中)发生的这些转化的主体”( 同上,第7 ) ,而成为一个自组织的存在,这是与劳动本体论完全不同的结构。资本作为主体,相对于人这个主体而言,则是一种绝对客体,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被颠倒了,资本才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本质内容。

因此,以劳动本体论为基础的人类学的生产逻辑与资本作为主体的资本逻辑是两个不同的逻辑构架,这是隐藏在《大纲》中的逻辑差异,但这种差异此时并没有完全展现出来,而是体现为以劳动本体论为基础的二元构架。但这种二元对立的构架,在《资本论》中让位于资本逻辑的构架,从而将《大纲》中的内在差异展现为《资本论》与《大纲》的差异。

 

三、《资本论》的哲学逻辑

 

我们已经讨论到,《大纲》以劳动本体论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强调人的主体性与自由,这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的继续。但在《大纲》中,也存在着另一条线索,即资本逻辑的自组织运动。在资本逻辑中,主体的劳动是被资本控制下的创造性活动,它是资本增殖的手段。这是对主体的倒置,是与劳动本体论完全不同的哲学逻辑。在这里,资本是自身运动的主体,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本质,这一思路构成了《资本论》的总体逻辑。相比于《大纲》中从劳动本体论出发来论证人的主体性、自由与解放的思路,《资本论》关注的是资本的形式化发展过程,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组织化的形式体系。

为了更好地与《大纲》的逻辑加以对照,我们按照《大纲》中的劳动本体论思路来看看《资本论》是如何回应相关问题的。

第一,关于劳动在资本逻辑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再像在《大纲》中那样,将劳动当作社会存在的本体,而是从资本优先性的视角来讨论现实中的劳动,即具有特定社会形式的功能性活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四个层面谈到非本体论意义上的劳动问题。

首先,关于劳动二重性的讨论。在劳动二重性的讨论中,马克思指出: 在商品交换普遍化的社会,体现产品特质的具体劳动让位于体现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即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 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的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 卷,第58 59 ) 可见,具体劳动与使用价值相关联,使用价值以其有用性满足人的需要,这正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物质生产资料生产的目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意义上的劳动并不是最为重要的,重要的是抽象劳动,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这一转变的节点在于劳动力成为商品。

其次,劳动力成为商品。在笔者看来这也是最能体现马克思与劳动本体论分离的观点。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的重要内容,是从资本逻辑的现象界即商品交换领域转向资本逻辑的本质界即剩余价值生产领域的重要过渡点。在讨论货币转化为资本时,马克思指出,实现这一转化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资本家能够购买自由的劳动力。将劳动与劳动力区分开来,在过去的研究中,主要是从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视角进行解读。按照笔者的理解,仅停留于这一层面是远远不够的。从西方思想史的建构过程来看,劳动是所有权的理论基础,是自我意识与人的理性的确证,更是清教伦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分,更是一种思想史上的逻辑区分,这是马克思哲学与近代西方哲学的重要界划,也是马克思与劳动本体论相分离的重要标志。在资本主义社会,重要的根本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

再次,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部分,马克思指出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在讨论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马克思先从一般人类学的立场指出: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 同上,第207 208 ) 劳动过程有一些简单的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借助于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变化,形成产品,满足人的需要。但这种劳动是不足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过程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一般的劳动过程只有置于价值增殖过程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马克思指出,为了价值增殖而劳动的过程,体现出一些特殊现象: ( 1) 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工人的劳动属于资本家。( 2) 工人并不占有产品,产品归资本家所有。( 3) 使用价值让位于交换价值。这些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是资本统治下的劳动,其目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劳动中的决定性因素也不是体现人的本质的活动,而是由量化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本质同一性的劳动。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的根本差别。

最后,在批评资本- 利息、土地- 地租、劳动- 工资三位一体公式时,马克思更为明确地认为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只是资本统治下的劳动。他指出,在资本、土地与劳动这三个同盟者中,“只是一个幽灵———劳动,这只不过是一个抽象,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 或者,如果我们就……来说,只是指人借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人类一般的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脱掉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越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尚属非社会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第923 ) 脱离社会形式规定的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只是一种抽象,严格说来这种抽象是不存在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是价值形成要素,这不是就劳动的具体形式来考察的,而是就其作为雇佣劳动所体现的社会形式来考察的。劳动与土地都是资本运行中的要素,但由于在现实运行中,资本表现为物质实体,土地表现为劳动的自然条件,人的劳动表现为具体的劳动样态,这才使得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表现为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过程,从而将资本主义劳动等同于一般劳动,陷入对劳动的拜物教意识中。

第二,劳动本体论所确认的主体,在资本逻辑中或者表现为资本的人格化,或者成为资本增殖的活工具。自《资本论》第一章开始,马克思就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形式化结构的图景。在商品生产普遍化的时代,商品交换在表面看来是为了满足人自己的需要,实际上交换的根本目的是获得交换价值,即将商品的价值实现出来。这决定了商品交换是在一个由商品组成的、可以无限扩张的形式结构内进行的,主体、主体的需要、满足主体需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这个形式化结构中才有其存在的位置。因此,劳动力的买卖,在形式上是自由的,但实际上这是被抛的自由。工人只有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获得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在这里,人的主体性只是资本逻辑在商品交换中的表象。

在生产层面,资本逻辑的结构化特征就更为明显,主体日益成为结构化形式的载体。资本主义生产表现为资本从本身出发,将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变成资本生产过程中的人与物,即作为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从而获取剩余价值。为了不断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在获取绝对剩余价值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率、扩大再生产来实现。商品量的增多,需要有相应的流通方式和商品市场,推动着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在这个过程中,表面看来是资本家的动机推动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正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以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来解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内在问题的原因。马克思认为,这种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当事人的观念出发的解释方式,只是表现了“各种经济关系的异化的表现形式”。在真实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主体只是总体化的资本逻辑的承担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作为资本的承担者执行职能”。( 同上,第927 ) 主体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结构化的资本逻辑。

第三,资本是一种绝对客体。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及其相互关系,构成了近代以来哲学的核心问题,卢卡奇更是以此为核心点来解读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二律背反问题。在这个区分中,主体即是近代社会中的人,客体即为人所面对的对象。当黑格尔将绝对观念作为主体提出来时,这个主体已不再是上述主客体二分中的主体,而是以自身为起点、以自身外化为外物并回到自身的绝对主体,可以说这是超越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主体,这种超越只有在绝对主体的历史性进程中才真正得以实现。

与黑格尔绝对主体概念相应的实际上是资本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才是绝对主体,而这种绝对主体相比于劳动本体论所强调的主体,则是一种绝对客体。作为社会总资本,其本身的存在样态表现为一个螺旋型上升的循环,这个循环具有内在自足性,以致从任何一个点开始都可以实现资本的内在自足性。在讨论社会总资本的循环时,马克思通过讨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与商品资本的循环,认为: “资本作为整体是同时地、在空间上并列地处在它的各个不同阶段上。但是,每一个部分都不断地依次由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由一种职能形式过渡到另一种职能形式,从而依次在一切阶段和一切职能形式中执行职能。因此,这些形式都是流动的形式,它们的同时性是以它们的相继进行为中介的。……每一个部分都不断进行着它自己的循环,然而处在这种形式中的总是资本的另一个部分,而这些特殊的循环只是形成总过程的各个同时存在而又依次进行的要素。”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 卷,第121 ) 社会总资本的这种自我循环,使得资本在每一个点都同时是出发点和复归点,这正如黑格尔认为哲学的起点所具有的特性一样。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以及物质载体都只是这个循环过程中的要素,资本的这种绝对主体性,相对于作为主体的人来说,正是其绝对的客体性,这种客体性在具体的运行中,表现为不断解构、同时又不断结构自身的形式化体系,这正是资本逻辑所展现的形态。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资本论》与《大纲》,在政治经济学的维度来说,其理论的连续性似乎远超其逻辑的异质性; 在哲学理论层面来说,两者的连续性也是过去研究中似乎成定论的观点。

实际上,在这样的研究维度中,学者更为关注的是马克思说了什么,然后通过表层话语的连接来找到两者的同质性。在笔者看来,对这两个文本的研究,不仅要关注马克思说了什么,或者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比在《大纲》中多说了什么,而且要关注在这两个文本背后,什么是马克思没有说的,是什么制约着马克思思想的深层构架。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中,本文才尝试探讨在这两个文本中马克思思想的深层结构,去理解其理论深层结构的差异。当这样的问题被呈现出来时,将推动我们去利用更多的理论资源,在新的理论空间中加以探索。

 

来源:《哲学研究》2016年第8

网络编辑: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