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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研读会简报第47期

发布时间: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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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0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部的青年学者们历时五年,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50卷的集体学习。

五年间,他们平均每年安排10卷的学习,不定期地举办读书会,由两至三位报告人,分别报告学习体会,然后参会者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会后整理通报。通报的内容以报告人的研读笔记为主。五年坚持下来,颇为难得。本网将分期刊登这些通报的主要内容,其中一些个人体会明显具有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成熟的痕迹,望网友予以谅解,以能够启发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为盼

47卷研读会概况

2013827日上午在马研院会议室召开了原理部《马恩全集》第47卷读书研读会,本次会议的主要报告人是张伟和陈人江,会议由余斌主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收录了马克思18611863年所写的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部分,在本卷里,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一般”这个层次中的“资本的生产过程”,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货币转化为资本、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与绝对剩余价值相互联系的统一过程。陈人江就前两部分内容作了研读报告,张伟汇报了相对剩余价值部分的研读情况。

 

陈人江的研读笔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七卷收录了马克思18611863年所写的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部分,其余手稿分为两部分:关于对经济学说史的批判内容统一编在以《剩余价值理论》为题的书中(也就是考茨基后来据此所编的《剩余价值学说史》),剩余部分则收入该版本的第四十八卷中。

一、内容概要及其意义

在本卷里,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一般”这个层次(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五册计划)中的“资本的生产过程”,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货币转化为资本、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与绝对剩余价值相互联系的统一过程。

应该说,本卷内容已基本被后来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所囊括,但是在某些特定问题上,手稿论述得更为详细、具体,内容也更为集中、突出,而且摘录和引用了更多的原始资料。例如,对“资本”本质和类别的专门探讨,机器的发展历程,各种机器、技术的应用及其与生产组织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英国工业与工厂制度、科学的独立化与发展对生产的影响等,这些对《资本论》第一卷的相关内容都是很重要的补充。

二、什么是资本(或马克思如何来理解资本)?

对于多少有些政治经济学基础的人来说,这个问题似乎是非常简单、不值一提的,但通过阅读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就会发现,该问题事实上布满了陷阱,而现实的许多例子也证明,直到今天在中国学术界仍然不乏对“资本”的错误和荒谬的理解。马克思对资本的看法如下:

1.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说,生产资料,“生产的这些物的条件本身不是资本,只有当它们表现为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时才成为资本”,“生活资料必定是生活资料,同样,它们也必定是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它们不一定是资本”。这个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化劳动对活劳动的支配,它以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劳动材料的相分离为前提,只有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这种状况。因而,意味着资本并非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消灭这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就消灭了资本。

2.资本是价值。马克思明确说道,“在GWG这一运动中出现的价值,是从流通中产生,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并且自行增殖的价值,是产生剩余价值的价值。这样的价值就是资本”。资本作为价值,要表现在一定的物上。但是这里需注意几个问题:(1)不能“把资本同资本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混为一谈”。马克思明确指出:“从资本的物的方面来看,资本现在表现为(只要它作为使用价值存在)存在于供新的生产之用的产品形式之中,表现为原材料和工具(但也表现为劳动)。但是,决不能因此反过来说,这些东西本身就是资本。”他批驳了李嘉图、凯里、穆勒等人的观点,他们的错误在于,把生产所必需的要素,或者是原材料、生产工具,或者其他的必要条件(劳动资料、建筑物),说成是资本,把商品等同于资本,把资本的物质存在方式(外在表现)等同于资本的内容,这样,就把资本说成是一切生产过程的永恒因素,从而证明资本主义是从来都有的,并将永远存在的社会形式。(2)另一方面,不能把资本说成非物质的东西。马克思同样反对萨伊和西斯蒙第等人,说他们只看到资本的一般形式,即将它当作单纯的观念,认为“资本作为价值,对一定的物质存在方式,即构成资本的使用价值是无关紧要的”。将资本当做一种纯粹的观念和抽象的价值,他们就看不到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无视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不仅是价值增殖过程,同时也是具体的劳动过程,从而无法理解资本如何通过生产来实现自身的增殖。马克思指出:“货币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转化为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这就是说,必须转化为能够在劳动过程中充当使用价值的商品,从而转化为劳动能力的消费资料(即工人的生活资料),或者转化为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因此,凡是不能以这种方式使用的,或者说,不具有这种用途的一切商品或一切产品都属于社会消费基金,而不属于资本。”

3.货币是资本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历史上资本最初的表现形式(生息资本)。马克思说道,“因为价值首先在货币中获得独立的存在,因此,货币的增加首先表现为价值本身的增加,而货币是一种尺度,最初用以衡量所有商品的价值,后来用以衡量价值的自行增殖。”从另一方面说,货币只有不仅保存自身的价值,还能进行自我增殖的运动,才成为资本。对于资本的货币表现与资本本身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如果流通的是价值符号,……那么它只是代表用货币来估价的商品价值或者直接代表与商品价格所表现的货币量相等的货币。价值符号本身没有价值。因而从资本是物化劳动的意思来说,价值符号还不是资本。但它现在却完全代表资本的价格,就象从前它代表商品的价格一样。如果流通的是真正的货币,那么,货币本身就是物化劳动,即资本。”

4.货币储藏不是资本。马克思认为,货币储藏意味着货币脱离了流通,它作为交换价值发生作用的力量被暂时地闲置起来,货币的价值仅仅得到保存,没有增殖。资本则是“价值不仅保存了,而且在流通中产生了新的价值即我们要称作的剩余价值”,资本离不开流通,“所以,自行增殖的价值或资本的这种关系和货币储藏,除了两者都与交换价值有关外,毫无共同之处。”

5.关于资本的形式:有生产资本、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这三种。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都是早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之前就出现,并能在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之间起作用,而且也是历史上最古老的资本存在形式。特别是生息资本,马克思说它“形成了关于资本的普遍的概念”,因为其运动结果表现为从货币回到增殖了的货币(GG’),即以钱生钱,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它们只构成派生的形式,也就是第二级的形式。马克思明确说道,只有支配生产的资本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本,“才是历史上特殊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换而言之,生产资本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根本特征的资本形式。马克思的这一观点在《剩余价值理论》(即苏联编辑版的《剩余价值学说史》)当中也一再被重复。但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却被许多受到今天资本主义的特殊现象所迷惑的人所忽视,尤其是在关于金融资本主义的热烈讨论中,出现了不少错误的见解。其中最典型的观点之一就是认为:“资本就是运用脑袋来赚钱,而这种繁衍不息的赚钱手段,我们通常称之为资本”。有作者还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信用机制,而绝非生产与交换的市场机制——这是《资本论》一书的核心观点”,这完全是作者依据当代金融(衍生)资本的表面现象所做出的结论,同时无疑曲解了马克思的思想。资本主义最终发展的结果是,金融资本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上层建筑,成了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形式,但是不能由此否定产业资本的基础地位,相反,金融资本统治的出现,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所致,金融资本的利润也归根结底来源于生产资本从生产过程中榨取的剩余价值,消灭了生产资本对生产过程的支配,即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按照社会统一计划来生产,那么金融资本对社会的腐朽统治也就随之被消灭。看不到这一点,就会陷入“反对金融资本主义,要产业资本主义”,“金融资本是恶,产业资本是善”的小资产阶级观点。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类似观点层出不穷,也反映了今天的许多作者(哪怕是左翼作者)对基本原理的掌握不足。

6.不能把劳动能力(或劳动力)看作是工人的资本。马克思在书中批驳了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工人的劳动能力通过某次个别的交换并没有被消耗掉,相反,工人在其生命期间能够不断重复地将劳动能力与资本相交换,从而也不断重复地给自己带来货币收入,因而,劳动能力是一种“基金”,也即工人自身所拥有的一种资本。对此,马克思嘲讽道,“按照这种说法,同一主体反复经历的过程的一切基金就都是资本;比如说,眼睛是视力的资本,这是无稽之谈。”

马克思进一步解释道,工人出卖劳动力而获得货币收入(工资),他从这种交换中得到的,“只是他用货币交换来的生活资料”。“对工人来说,交换的目的是生活资料,而不是财富”,因此,与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不同,这种交换对于工人不是生产财富的力量,不是致富的手段或活动。马克思说:“由工人作为使用价值卖给资本的劳动(能力),对于工人来说,是他要实现的属于他的交换价值,不过这个交换价值(如同一般商品的价格一样)是在这种交换行为以前已经决定了的,是交换的前提条件。可见,在与资本进行交换的过程中所实现的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是预先存在的,预先决定了的,它所经历的仅仅是形式变化(通过转化为货币)”,而资本通过交换所换进的劳动“是活劳动,是生产财富的一般力量,是增加财富的活动”。换而言之,工人劳动能力的价值是既定的,并没有通过交换实现价值增殖,而资本家的资本则通过与工人交换带来的新的价值。“因此,很明显,工人通过这种交换不可能致富,因为,就象以扫为了一碗红豆汤而出卖自己的长子权一样,工人也是为了一个既定量的劳动能力的价值而出卖自己的创造力”。“相反,工人必然会越来越贫穷,因为他的劳动的创造力作为资本的力量,作为异己的权力而同他相对立。他把劳动作为财富的生产力让渡出去;而资本把劳动作为这种生产力来占有。”“社会生产力(也可以说劳动本身的生产力)的任何增长,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家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资本支配劳动的客观权力增长。”庸俗经济学家把劳动能力说成工人的资本,意在把工人与资本家的交换说成是二者资本的平等的交换。

7.不能把资本与雇佣劳动相分离。当时的部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例如罗西、拉姆赛在解释资本时,都把生活资料,即资本与劳动力相交换的那部分(即表现为工资的生活资料)剔除出资本的概念,认为只有构成生产资料的那部分才是资本。这样,他们的观点具有了双重性:一方面认为货币与劳动能力相交换不是生产所必需的,这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在把雇佣劳动说成生产之非必然条件的同时,又把资本说成一种必然的生产要素,这又是错误的。马克思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指出,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本质和必然的要素,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特征。资本和雇佣劳动互为条件,存在资本就一定存在雇佣劳动,反之亦然。“要进行生产,并不绝对需要劳动成为雇佣劳动,因而并不绝对需要生活资料及其他(生产条件)从一开始就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同工人对立。”割裂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此类错误在当今中国学者中并不少见。例如,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资本,但并不存在雇佣劳动,因此,资本(特别是私人资本)的出现和发展,并不影响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甚至有人生造出“社本主义”这么别扭的概念,把运用资本当作社会主义的内容。还有人举苏联的例子,认为苏联虽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但也存在“国家雇佣劳动制”。对此,笔者的意见是,社会主义必定同时消灭了资本和雇佣劳动,不可能保留其一。当然,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资本(当然,与此相伴随也产生了一定范围的雇佣劳动)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可行的,只要限制其成为主导生产形式,那么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大体上可以保持。但哪怕是微小的局部的资本形式和雇佣劳动,也不能算作社会主义的范围。而一旦资本支配了整个社会生产,也就意味着雇佣劳动制成了主导的劳动形式,那么什么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什么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就只是一种空谈,或一种掩人耳目的说辞。而对于苏联这样的社会,本来就具有过渡社会的性质:它消灭了私人资本,但还无法完全摆脱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生产还无法做到完全以产品生产为目的,劳动者还无法完全自主地占有生产资料,这时,生产单位中的劳动的确具有“国家雇佣”的性质,相应地,国家的投资也具有半资本的性质,但这已经是一种过渡的状态,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资本”和雇佣劳动制。{余斌插话指出,国家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劳动者与国家的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劳动者与国家的关系。所以,社会主义的“国家雇佣”是劳动者自己当家作主的国家为自己的劳动提供生产资料等劳动条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也是雇佣。}

三、马克思如何理解劳动

在绝对剩余价值部分,马克思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剩余劳动的性质。他指出,工人超过自身需要的生产劳动时间不仅为社会创造了剩余产品,而且为一部分不直接参加生产使用价值的人或阶级创造了他们的自由时间。换而言之,一个阶级的自由时间是与另一阶级的过度劳动相对立的,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剥削社会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生产,即生产劳动包含着对抗性,这种劳动对于劳动阶级来说是一种奴役。但是,资本主义社会尤其依赖于这种延长劳动时间的剩余劳动,如马克思所说,“随着交换价值日益成为生产的决定要素,劳动时间的延长超出身体上的需要的界限,也就越来越具有决定的意义”,相应地,在意识形态上,资产阶级及其辩护士也大力宣扬所谓的“勤劳”的价值观,资本创造的文化极力推动整个社会的普遍勤劳,并谴责那些满足于自身生存需要的民族或阶级的“懒惰”。资本不光是用鞭子(来自外界的强制方法),而且用激发内在需要的方法驱使工人阶级去过度劳动。但这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工人劳动得越多,他也就被剥夺得越多。

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说道,“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这段话的意思不光是说,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的非自由时间的产生,而且还表明,人类的发展将越来越体现在自由时间上,或自由时间是衡量人类发展的一个尺度。在本卷另外的地方,马克思更明确说道,“财富是自由时间”,这与我们众所周知的一个基本原理“共产主义的财富尺度是自由时间”是相一致的。所谓的共产主义,其实就意味着消灭了一切奴役性的生产关系,同时也就消灭了一切奴役性的生产劳动,劳动阶级不再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而被迫过度劳动,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机器的普遍运用,将把全体人类从直接的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又能供给满足全社会的物质需要(使用价值),使得人们不再把劳动作为生存的必要条件,而是当作发展的需要。到那时,自由时间不是像以往的剥削社会一样只属于非直接生产的阶级,而是所有人所共同享有的,人们享有普遍的闲暇,可以依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从事创造、管理或其他的社会事务。因此,自由时间是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和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在谈论劳动时,不能简单地给予肯定或否定,而是应该具体地分析劳动在不同的人类社会中的属性。马克思主义不是要一味地倡导所谓的“勤劳”、“劳动”。相反,它揭露一切阶级社会中劳动(我们称之为“生产劳动”)的压迫性和对抗性,向往的是共产主义的自由劳动(即自由发展)。从原始社会的采集劳动,到阶级社会的生产劳动,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劳动,马克思主义通过人类劳动的发展史也勾勒出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史。

由此,笔者联想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性质问题。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个过渡的社会,劳动也不可避免具有相应的过渡属性。一方面,社会主义虽然消灭了资本主义奴役性的所有制关系,但是它并未完全消灭被迫性的生产劳动。由于现实社会主义是在世界体系的边缘国家来推行的,这些国家物质基础普遍薄弱,生产力普遍不发达,社会分工不可避免地存在,阶级也并未完全消失,因而,大多数群众还不得不以生产劳动作为生存的根本条件,与此同时,为了尽快实现国家积累,被迫延长劳动时间是这些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现实社会主义不应由此以大多数人的生产劳动(以及延长劳动时间所带来的剩余劳动)作为长期的社会基础,并倡导相应的“勤劳”的价值观。相反,一旦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社会物质生活达到了一定标准,技术的进步得到相应地发展,就应该用以帮助劳动群众逐步脱离直接的生产过程,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研发也应该以此为主要目标,以便实现逐步压缩社会的生产劳动时间。只有缩短劳动时间,才能使劳动人民有可能去参与社会管理,介入公共事务,学会掌握国家机器,排除专职官僚的垄断,从而实现当家做主,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才真正得到保障;也只有压缩劳动时间,人民群众才得以去追求精神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发挥个体的创造性,实现自我的个性。由此看来,过去的口号“劳动最光荣”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也不应把抽象的劳动作为标准之一来倡导,而应把逐步消灭作为生存之需要的劳动(生存劳动),增加自由时间作为社会自身的任务,这样社会主义才能成为共产主义的入口。

三、绝对剩余价值——马克思的论述与今天的对照

马克思本卷中所描述的种种问题拿来与我们今天的现实做个对比是非常有意思的。

例如,马克思谈到小时工资制时说了一段话:“伦敦的建筑工人和建筑业主(资本家)之间的斗争仍在继续,工人对资本家制定的小时工资制(根据这个制度,双方之间的合同只是以小时计算;实际上,小时是作为正常日来确定的)提出以下异议。

“第一:这种工资制取消任何正常日(正常工作日),从而取消每天总劳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总和)的任何界限。确定这种工作日是工人阶级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工人阶级在所有这样的部门都是最受屈辱的。……第二:这种小时工资制取消了对过度劳动的额外报酬,也就是对剩余劳动超过正常的和习惯的量而形成的余额的额外报酬。……第三:[工人反对小时工资制度],因为当一部分工人过度劳动的时候,相应的一部分工人就失业,并且在业工人的工资由于失业工人被迫从事工资更低的工作而降低。”事实上,所谓的小时工资制与当今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推行的弹性工作制是很相似的,本质上都是通过灵活的,非固定的正常工作日的劳动时间来计算劳动报酬。它的故态复萌表明了一百多年后,资本主义对绝对剩余价值的榨取仍然是不肯放松的,同时这也反映了资本灵活的积累策略。只是,对比马克思时代工人阶级对该问题认识的清醒和坚决拒绝的态度,我们今天的工人阶级的回应则较为软弱,他们相当程度上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更谈不上联合对此进行斗争。而从理论认识上,除了一些后现代主义的左翼学者具有敏锐的视角,对弹性工作制进行一些深入剖析和研究外,其他人都陷入了一种麻木的状态,甚至将之视为未来劳动形式不可阻挡的变化趋势。这算是整个意识形态的倒退么?

此外,马克思对资本家榨取绝对剩余价值的手法进行了充分、彻底的揭露,例如,变相延长劳动时间、过度使用劳动力、压榨妇女与童工、运用虚伪的法律保护等。我们不应认为,以上情况只是英国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特殊现象,事实上,绝对剩余价值的榨取伴随着资本主义的整个发展阶段,只不过在各国资本主义不同的阶段,其重要性和主要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而对于当代中国来说,马克思所描述的上述手法都是活生生的现实写照,只要我们看一看我国东南沿海和一些内陆贫困地区的血汗工厂的情况,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这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国家(包括国家立法、监督机关)在影响绝对剩余价值榨取中扮演着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马克思引用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如果没有有组织的监督制度,由领工资的专职人员去执行这种监督,这些人对议会负责并且必须每半年提出有关自己活动的报告,那么,工厂法很快就会失效,1833年法令以前存在的一切工厂法的无效,以及现在法国实行的不包括系统监督条文的1841年工厂法的失效,都证明了这一点。”英国工厂视察员在这里提出的建议实际上表明:只有国家机关的主动监督机制才是制止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最有效办法。联想到目前国内的状况,我国也制定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为何总得不到有效执行?原因在于,违法行为主要依靠劳动者、职工来主动揭发、检举和控告,通过相关机构事后的仲裁及各种法律途径维权,国家才得以介入,但法律维权成本一般很高,而劳动者迫于种种压力,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去主动维权,这正证明了,缺乏国家的有力监督,任何法律都无法真正保护劳动者。英国产业资本主义在其最残酷的早期阶段就实行了工厂视察员制度,而20世纪末21初的中国在其资本主义加速发展的阶段还未达到人家一个多世纪之前的标准,可见国家在主动维护劳动阶级利益,协调劳资关系方面是多么地滞后!英国工厂视察员报告中的具体建议也能给我们很大的启示:例如,除了立法保障,更要发挥各级人大、执法机关的作用,实行类似专职的工厂视察员的巡视制度,由他们定期向人大报告,如有违背《劳动法》行为,由人大(委派其代表)对违法企业直接进行交涉,如企业不做任何改变,可有司法机关介入进行强制执行,而所有这一切程序,都不需要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参与其中,也避免了他们与资方或企业的直接冲突。甚至还可以实行企业内部的劳动者维权组织(如工会或职代会)与当地行政、司法和相关监督部门的联动制,以便他们随时和定期掌握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状况。国家只有这样,才能变被动的、事后的干预和监督为主动的、事前的干预和监督。

 

张伟的研读笔记

本卷《相对剩余价值》一章中阐述的主要理论与《资本论》第一卷相对剩余价值部分基本一致,作为手稿,它提供了非常详尽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原始材料,篇幅是《资本论》该部分的两倍多,但逻辑性、完整性等方面则远逊于《资本论》。

本章主要考察的是相对剩余价值的来源。其理论出发点是,在工作日长度既定的情况下,要增加剩余价值,就必须依靠缩短必要劳动时间,需要将“必要劳动时间转化为剩余劳动时间”。而“必要劳动时间的任何缩短就只有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才有可能,或者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劳动生产力的更高的发展才有可能”(P266)。因此,“在考察相对剩余价值时,要谈的是怎样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并因而增加归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P512

马克思指出相对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对增加剩余价值的作用,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减少了单个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另一方面,相同的可变资本可以雇佣更多的工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劳动力贬值多少,也会使v能够同时雇用的劳动力的数量增加多少。这样一来,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率,或者减少必要劳动时间的同一些手段,就会增加剩余价值量,这不仅仅是由于它们提高了对一个工人的剥削率,而且还由于同一资本v根据这个剥削率可以剥削数量更多的工人。因此,剩余价值增加,不仅是由于剩余价值率提高了,而且是由于同一资本v所剥削的工人人数增大了。所以,相对剩余价值不仅是减少必要劳动时间的结果,同时也是同一资本v所剥削的工人人数增加的结果。就这一点来说,相对剩余价值的提高并不只是和必要劳动时间率的降低等同,因为在这里,同时涉及到决定剩余价值的两个因素,剩余价值率和同一价值的资本v所剥削的工人人数”。(p543

马克思从协作、分工以及机器和科学的应用等方面考察了相对剩余价值的来源。

一、协作

(一)协作与相对剩余价值

马克思认为协作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基本形式。协作是一般形式,这种形式是一切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为目的的社会组合的基础,并在其中任何一种协作中得到进一步的专业划分p293)。

马克思认为协作是一种“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因为单个工人的劳动通过协作能达到他作为孤立的个人所不能达到的生产率”。(p293

100个工人通过协作在一天中所干的活,不仅一个单个工人干100天干不了,而且常常100个单个工人干100天也干不了。因此,在这里,通过劳动的社会形式,单个工人的生产力提高了。”(p294

协作所产生的社会生产力对资本家来说是无偿的,因为“单个工人,或者确切些说,单个劳动能力是得到报酬的,而且只是作为孤立的劳动能力得到的。他们的协作和由此产生的生产力并没有得到报酬。资本家支付工资给360个工人;但他并没有支付工资给360个工人的协作:因为资本与劳动能力的交换是在资本和单个劳动能力之间进行的。这种交换由后者的交换价值决定,而它的交换价值既不取决于这个劳动能力在某种社会结合下所取得的生产力,也不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工人劳动和能够劳动的时间超过再生产他的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p297

协作等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并不能提商品的价值:简单协作,以及它的进一步发展的形式——总之,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一切手段——属于劳动过程,而不属于价值增殖过程。它们提高劳动效率。但劳动产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劳动效率只会降低而绝不会提高产品的价值。所有这些为提高劳动过程的效率而使用的手段,会使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到一定的程度),从而使剩余价值,即归资本家所得的那部分价值增加,虽然总产品的价值仍然是由所使用的劳动时间的总和来决定的。(p296

(二)协作与分工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马克思指出协作与分工之间的不同,并论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简单协作是完成同一工作的许多工人的联合劳动。分工是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许多工人在一个资本的指挥下的协作,其中商品的每一个特殊部分要求一种特殊的劳动,即特殊的操作,每一个工人或每一组工人,只是完成某种特殊的操作,别的工人完成其他的操作,如此等等。但是这些特殊操作的总体生产一种商品,即一定的、特殊的商品;因而,这种商品中体现着这些特殊操作的总体”。(p301

“协作作为一种与它自己的进一步的发展阶段或专业划分不同的、并与这些发展阶段相区别、相分离而存在的形式,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和最抽象的协作形式,但是就它的简单性、它的简单形式来说,它始终是它的一切较发展的形式的基础和前提”。(291)

“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在较短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同样的工作,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的有力手段。”(p301

“分工以协作为前提或者只是协作的有专业划分的方式”。(290)

二、分工

(一)两种不同的分工区别与联系

在分工这一部分,马克思首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分工,第一类分工是“劳动的社会分工”或者“社会劳动的分工”,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成为商品,商品交换成为生产的条件。这种分工“要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或进一步说要以商品流通为媒介”;第一类分工是社会劳动分成不同的劳动部门;第二类分工是在生产某个商品时发生的分工,因而不是社会内部的分工,而是同一个工厂内部的社会分工。(p305

“第一类分工表现为:某个特殊劳动部门的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与其他一切劳动部门的作为不同于这种特殊商品的独立商品的产品相对立。相反,第二类分工发生在一个特殊的使用价值当作特殊的、独立的商品进入市场或进入流通之前的生产中。在第一种情况下,各种不同的劳动通过商品交换互相补充。在第二种情况下,各种特殊劳动直接在资本指挥下协作生产同一种使用价值,无须通过商品交换。在第一类分工中,生产者作为独立的商品所有者和特殊劳动部门的代表互相对立。在第二类分工中,他们表现为不独立的工人,因为他们只有通过协作才能生产出一个完整的商品,即一般商品,其中每一个人不是代表一种特殊劳动,而只代表联合、汇集在一种特殊劳动中的个别操作,而整个商品的所有者即生产者,作为资本家与他们——不独立的工人——相对立。”(p304

两种分工的相互关系:“(1)这种分工(即第二种分工)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只是由于在商品交换中发展起来的社会劳动的分化,不同的劳动部门才互相分离,使每个特殊部门从事专门劳动,在这种专门劳动内部又可以分为几个部分。(2)同样也很清楚,第二类分工又必然会发生反作用,扩大第一类分工。首先,因为第二类分工与所有其他的生产力的共同之处,就是会缩短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因而就为一个新的社会劳动部门腾出了劳动。其次,——这是第二类分工所特有的,——因为第二类分工能够通过它的分解过程把一个专业划分为若干部分,结果是同一个使用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现在可以被当作彼此互相独立的不同商品来生产,或者也可以说,同一个使用价值的不同种类,过去属于同一个生产领域,现在由于个别生产领域的分解而属于不同的生产领域”。(P304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社会内部的自由的、似乎是偶然的、不能控制的和听凭商品生产者的任意行动的分工同工厂内部的系统的、有计划的、有规则的、在资本的指挥下进行的分工是一致的,而且这两种分工是齐头并进地向前发展的,通过相互作用而相互产生”。(P356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分工对人的异化

1.分工使工人从属于资本,丧失了独立性

 “事实上,工人一进入实际劳动过程,他作为劳动能力,就已经并入资本,不再属于他自己,而属于资本了,因而他工作的条件也就相反地成为资本工作的条件。但是在他进入劳动过程以前,他是作为单个的商品所有者或卖者与资本家发生接触的,而且这个商品就是他自己的劳动能力。他是作为单个工人出售他的劳动能力的。当劳动能力已经进入劳动过程时,它就具有社会的性质。这种和工人一起发生的形态变化,对工人本身是某种外在的东西,与他无关,相反地是强加于他的”。(p297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只能从属于资本,因为工人“缺少实现他的劳动能力的客观条件。现在他之所以必须出卖他的劳动,是因为他的劳动能力只有出卖给资本才是劳动能力。因此,他现在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受资本的支配,不只是由于他缺少劳动资料,而且是由于他的劳动能力本身,由于他的劳动的性质和方式;他受资本的支配,因为在资本的手中不仅掌握着主观劳动的客观条件,而且也掌握着主观劳动的社会条件,工人的劳动只有在这些条件下还能是劳动。”(p319

“随着分工的发展,劳动产品的任何个人性质都消失了(当劳动只是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时候,这种个人性质还完全有可能存在)。完成的商品是工厂的产品,而工厂本身则是资本存在的方式。劳动本身的交换价值(劳动,而不是它的产品),由于生产方式本身,而不仅仅是由于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契约,成了工人必须出卖的唯一的东西。劳动在实际上成了工人的唯一商品,而商品本身则成了支配生产的一般范畴”。(p332

2.分工使工人劳动片面化

“由于每一个这样简单的和单一的过程成为某一工人或一定数量工人的唯一职能,这种独立性就会固定下来,就会人格化。工人从属于这些孤立的职能。不再是在工人之间分配劳动,而是工人被分配到各个不同的过程中去,其中每一个过程,只要工人作为生产的劳动能力发挥作用,就会成为他们唯一的生活过程。因此,造成总生产过程的生产率的提高,它的复杂性和丰富性所花的代价,是把执行某种特殊职能的劳动能力归结为枯燥的单纯抽象,归结为某种简单的质,这种质表现为始终如一的单调的同一动作,工人的全部生产能力、他的种种才能都在这种质上耗费掉了”。(p316

“在工厂内部,各种不同的操作按计划系统地实行分配,各种工人按照某种规则被固定在这些操作上,这种规则对工人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的、异己的、从外部强加于工人的规律。同样,结合劳动的联系即结合劳动的统一对个别工人来说是资本家的意志、独裁、支配和监督;工人自己的协作也完全一样,这种协作对他们来说不表现为他们的行为,不表现为他们自身的社会存在,而表现为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资本的存在,表现为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即劳动过程本身中的某种存在形式”。(p352

“由于工人的劳动能力转化为就其总体来说构成工厂的那个总机构中某一部分的简单职能,因此工人就不再是商品的生产者了。他只是某种片面操作的生产者,这种操作一般来说只有同构成工厂的整个机构发生联系,才能生产某种东西。因此,工人是工厂的活的组成部分,他通过他的劳动方式本身变成了资本的附属物,因为他的技能只能在一个工厂里,只能作为代表资本的存在与工人相对立的机构的环节才能发挥作用”。(p319

三、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

(一)资本主义条件下使用机器的目的和条件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使用机器的目的,决不是为了减轻或缩短工人每天的劳动”。p359而在于获得剩余价值:“使用机器的目的,一般说来,是减低商品的价值,从而减低商品的价格,使商品变便宜,也就是缩短生产一个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但无论如何不是缩短工人生产这种变便宜的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p359

马克思指出机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提高劳动生产率本身也不是使用机器的目的:“如果说,一方面,必要的(活的)劳动时间由于活劳动的生产率提高而缩短,同时另一方面,由于使用机器而并入商品的那一部分价值也以同一程度或更大的程度增加,那么,商品就不会是变便宜而是变贵,这样一来,活劳动的生产率虽然提高了,却不会创造任何追加的剩余价值;相反,剩余价值会减少”。(p513

“使用机器的基本原则,在于以简单劳动代替熟练劳动,从而也在于把大量工资降低到平均工资的水平,或把工人的必要劳动减低到平均最低限度和把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减低到简单劳动力的生产费用的水平”。p363

“用机器生产的商品变便宜,只取决于唯一的一种情况:机器本身包含的劳动时间,少于它所代替的劳动力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进入商品[价值]的机器的价值,要小于(即等于较少的劳动时间)它所代替的劳动的价值。而这后一种价值等于劳动力的价值,它的使用量由于应用机器而减少了”。p365

(二)机器的使用与剥削程度

机器的使用并不能减轻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首先,“在新机器在该生产部门占统治地位以前,采用新机器的初步结果之一是,延长那些仍然使用旧的不完善的生产资料从事劳动的工人的劳动时间。p370

其次,“由于用于工资的资本部分同总资本,尤其是同固定资本相比大大减少,由于剩余价值量不仅取决于剩余价值率,而且取决于同一时间内使用的工作日日数,而利润取决于这种剩余价值和总资本的比率,因此利润率就下降了。当然,制止这种下降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尽可能地延长绝对剩余劳动,从而把固定资本变为获取最大限度的无酬劳动量的手段。p375

再次,“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不延长工作日,使用机器就可以增加绝对劳动时间,从而增加绝对剩余价值。这是通过所谓浓缩劳动时间的办法来实现的,这时,每一分一秒都充满了更多的劳动;劳动强度提高了”。p378

(三)关于自然力与相对剩余价值

资本家由于占有机器,而无偿占有了自然力。“这些自然力本身没有价值。它们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是,只有借助机器才能占有自然力,而机器是有价值的,它本身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因此,自然力作为劳动过程的因素,只有借助机器才能占有,并且只有机器的主人才能占有”。(p569

自然力对商品价值的影响:“由于这些自然因素没有价值,所以,它们进入劳动过程,却并不进入价值形成过程。它们使劳动具有更高的生产能力,但并不提高产品的价值,不增加商品的价值。相反,它们减少单个商品的[价值]……资本之所以占有自然力本身,并不是因为它们提高商品价值,而是因为它们降低商品价值,因为它们进入劳动过程,而并不进入价值形成过程”。(P570)“因为土地的天然肥力只会使剩余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它的存在更容易;它并不创造我们所理解的相对剩余价值,在劳动的自然条件最有利,因而,尤其是在土地最肥沃的地方,资本的生产力最大,也就是说,剩余劳动时间最多,因而剩余价值最多,或者这样说也一样,劳动能力的价值自然最低。”(288)

自然力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是前提,那么各个国家的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再生产工人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会随着劳动的较为有利的自然条件,从而随着它们的自然生产率的程度而各不相同,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因此即使两个国家的劳动小时数相同,但一国的剩余劳动时间或剩余价值就会按同一比例大于另一国”。(290)

(四)机器与劳动的对立

“在这里,机器直接成了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手段。同时机器成了资本的形式,成了资本驾驭劳动的权力,成了资本镇压劳动追求独立的一切要求的手段。在这里,机器就它本身的使命来说,成了与劳动相敌对的资本形式”。p385

资本同雇佣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里发展到势不两立的程度,因为,资本不仅是使活的劳动力贬值的手段,而且也是使它变为过剩劳动力的手段:或者对于一定的过程来说使它成为完全过剩的;或者在一般情况下把它缩减到最低数量。在这里,必要劳动一旦不是提供剩余劳动所必需的,它就会直接变成过剩的劳动,变成过剩人口。(p564

在这里还存在着劳动的客观条件——过去劳动——与活劳动相异化的情况,这种异化使劳动的客观条件变成活劳动的对抗性的对立物,结果,过去劳动,其中包括劳动的一般社会力,自然力和科学,直接变成了一种武器,这种武器部分是用来把工人抛向街头,把他变成多余的人,部分是用来剥夺工人的专业和消除以专业为基础的各种要求,部分是用来使工人服从工厂中精心建立的资本的君主专制和军事纪律。(p566

机器的应用是工人开始反抗:“只有在使用机器的条件下,工人才把资本所发展起来的生产力当作与工人本身,即与活劳动相对抗的原则,而开始同它进行直接的斗争。工人破坏机器和普遍反对采用机器,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所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的首次宣战。在实行简单协作和分工的情况下是看不到这类现象的”。(P561

(五)关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学的论述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学发展的动力以及科学与直接劳动的分离、科学对工人的异化:

“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同时,生产的发展反过来又为从理论上征服自然提供了手段。科学获得的使命是: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成为致富的手段”。(p570

“只有在这种生产方式下,才第一次产生了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只有现在,实验和观察——以及生产过程本身的迫切需要——才第一次达到使科学的应用成为可能和必要的那样一种规模。现在,科学,人类理论的进步,得到了利用。资本不创造科学,但是它为了生产过程的需要,利用科学,占有科学。这样一来,科学作为应用于生产的科学同时就和直接劳动相分离,而在以前的生产阶段上,范围有限的知识和经验是同劳动本身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并没有发展成为同劳动相分离的独立的力量”。(p570

“科学在生产过程中的上述应用和在这一过程中压制任何智力的发展,这两者是一致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会造就一小批具有较高熟练程度的工人,但是,他们的人数决不能同‘被剥夺了知识的’大量工人相比。”(p572

“由于自然科学被资本用作致富手段,从而科学本身也成为那些发展科学的人的致富手段,所以,搞科学的人为了探索科学的实际应用而互相竞争。另一方面,发明成了一种特殊的职业。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的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p572

四、其他论述

1.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导致资本对劳动(人口)的两个相反趋势:对绝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产生了资本超过一切限度来推动人的劳动的趋势,而对相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则产生了它要把必要劳动缩小到最低限度从而把人的劳动变成过剩的趋势。“资本只有通过占有必要劳动,即通过同工人进行交换,才能造成剩余劳动。由此就产生了资本要造成尽可能多的劳动的趋势,也产生了它要把必要劳动缩小到最低限度的趋势。因此,资本的趋势既是扩大工人人口,在同样程度上又是把一部分人口变成过剩人口,即在资本能够使用它之前一直是无用的人口。(过剩人口和过剩资本。)资本既有把人的劳动变成过剩的趋势,又有超过一切限度来推动人的劳动的趋势。为了增加剩余价值,资本必须扩大同时进行的工作日数;但是,为了把这些工作日变成剩余劳动,资本同样还必须消灭作为必要劳动的工作日”。(p551)“资本既有使人口绝对增加的趋势,在同样程度上又有把人口中日益增长的部分变成过剩人口的趋势”。(p553

2.相对剩余价值提高与工人生活水平提高并不矛盾:“相对剩余价值甚至可以不断增长,因而劳动能力的价值,也就是平均工资的价值可以不断下降,但生活资料范围、从而工人的生活享受仍然可以不断扩大。这就是说,决定这一范围的是工人所能占有的使用价值(商品)的质和量,而不是它们的交换价值”。(p279)“想通过统计材料证明工人的生活状况由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在某个地方或某些方面得到了改善,以此反驳这个规律,这是荒唐的”。(p285)

3.正常工作日长度的强制限制对工人的影响:“资本对劳动时间的这种强制限制的回答,是使劳动更加浓缩,而劳动浓缩到一定时间又会导致绝对劳动时间的缩短。这种以提高劳动强度来代替松弛劳动的趋势,只有在生产发展的较高阶段才会出现。这种代替是社会进步的一定条件。这种办法也为工人创造了自由时间,而且一定劳动形式上的强度,决不排除另一方面活动的可能性;相反,这种活动可以是休息,可以起休息的作用。因此,[缩短工作日的]上述过程——如统计学所证明的——对于改善英国工人阶级的体力、道德和智力的状况,产生了非常有利的影响”。p408

4.关于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之间关系的论述:“商品和货币两者都是资本的基本的存在方式,但它们只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展成为资本。资本只能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基础上形成,因而只能在已有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商业的基础上形成,相反,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包括货币流通)决不要以资本主义生产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相反,它们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的既定的历史前提。但是另一方面,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第一次成为产品的一般形式,一切产品才必须采取商品形式,买和卖不仅把剩余的产品纳入自己的范围,而且也把生活所必需的东西纳入了自己的范围,并且各种不同的生产条件本身全部作为商品通过买和卖进入生产过程本身。因此,如果从一方面来说商品表现为资本形成的前提,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说,商品作为产品的一般形式同样在实质上表现为资本的产品和结果。在其他生产方式下,产品只是部分地采取商品形式。相反,资本所生产的必然是商品,它的产品是商品,否则就什么也不生产。(p352)”

5.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对工人的影响:“在绝对剩余价值的场合,工资的价值同剩余价值的绝对增加相比相对地减少了;在相对剩余价值的场合,工资价值绝对地减少了。但是对工人来说,第一种场合更坏。在第一种场合,劳动价格绝对下降。在第二种场合,劳动价格可能提高”。(286)

 

 

(执行编辑:张伟,审校: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