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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西华、焦善波:在“知畏笃行”中持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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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2025年全国两会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局”。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再教育、再武装,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再检阅、再提升,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知纪正心,防患于未然,提升党员干部的“免疫力”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早在1859年马克思就曾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所在。“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来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靠的就是铁的纪律保证。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不严,从严治党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在多个场合使用“戒尺”这一形象比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戒尺就是要求,是法规制度、党章党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的纪律规矩是一条标识清晰的“红线”,更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纪律执行刚性约束,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
  因此,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通过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精髓要义,行遵规守纪的正道,不断强化“纪律定力”;我们要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突出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我们要严以律己、勤于自省,切实做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有为人,提升“道德定力”;我们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反腐,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筑牢“抵腐定力”。
知畏正心,克己而慎独,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性”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在汉语中,敬畏一词中的“敬”体现了对人、事、物的尊重、恭敬和重视,是一种基于内心的真诚态度,表现为对其价值、地位、尊严等的认可和维护;“畏”并非单纯的害怕、恐惧,而是一种因认识到对象的神圣、庄严、强大或不可侵犯性,而产生的谨慎、戒惧心理。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过程中,党员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时刻保持对党纪、对国法的敬畏之心。为此,要充分发挥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抓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案例(有些甚至是身边熟悉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后果的直观展示,以案促学、以案说纪、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对组织和人民常怀感恩敬畏之心,对功名利禄要知足,对物质享受和个人待遇要知止。在整治“四风”问题中,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蚀剂,不仅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直接侵蚀党和国家的制度根基,是最大的不公。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四风”、反腐败,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都是在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自身过硬的同时,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搞特权,绝不以权谋私。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固本培元。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刚性约束的同时,党员干部还要修炼共产党人的“心学”。修炼共产党人的“心学”,不仅需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学习,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还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觉悟。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逾矩,守住小事小节,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不断增强防腐拒变的自律性,提高“排毒杀菌”的政治免疫力。
知耻正行,行稳而致远,彰显党员干部的“先锋性”
  “洁己励行,思学正人”。知耻,也就是知道羞愧和荣辱,是各种道德素养、情感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是一个正常人所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感,是个体道德得以维护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前提之一。
  “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之心”。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唯有知耻,才有自尊,才能守住人之为人的底线,才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才能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己不正,焉能正人”,党员干部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率先垂范。
  “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一旦成风,危害巨大。在生活中,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作风问题,往往就是对党的公信力、党的形象带来致命破坏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以“为官避事平生耻”教育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强调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干部干部,干字是当头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懒政怠政背后,实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对此,我们要敢于亮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斗争,严肃整治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消极现象,完善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
  “为官知羞,惠及于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党中央率先垂范,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新征程新使命对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员干部唯有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作为,方能不负时代。“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在党的作风建设上,党员干部要勤于“学”,深于“省”,落于“实”。在“知畏笃行”中,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潘西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共运研究部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焦善波,中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社会主义论坛》2025年第5期
  网络编辑: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