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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远:从“六册结构”计划看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来源:《政治经济学评论》2014年1期 发布时间: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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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根据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写作计划,其理论体系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依次展开的多层面结构。与此相对应,其研究对象也呈现出多层次性,马克思的整个著作的研究对象有别于《资本论》研究对象。本文根据马克思对其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一贯表述,以及《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的“说明性修改”与英文版的翻译选词,认为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而《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应当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与交换条件”。这样的解读不仅最大限度地接近于马克思的原意,也与马克思现有的经济学著作的内容相吻合。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学术界多年来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与评析,指出了争论的实质、成就与不足。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六册结构”计划/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一、引言

  学术界多年来有一种倾向,希望扩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其研究范围: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应当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问题。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寄希望于对《资本论》第1卷初版序言中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以下简述为《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进行新的解读:即只要《资本论》研究对象包括生产力及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内容,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甚至将其置于首位。这种学术倾向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暴露了一个缺陷,即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或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这样做有顾此失彼之嫌,因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事实上不仅不能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甚至也不能等同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比《资本论》研究对象宽泛得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比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宽泛,因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由“六册结构”组成,《资本论》仅仅相当于其中“资本一般”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仅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还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果把《资本论》研究对象等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就等于缩小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范围。不仅如此,要想从序言中的“那句话”中解读出《资本论》不仅研究生产关系,还研究生产力及资源配置,关键在于解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解读这一概念的困难在于如何做到既符合“那句话”的逻辑,又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本文着眼于马克思经济学著作“六册结构”计划,以及马克思对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多次表述,认为他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结构。作为整体的“六册结构”体系的研究对象,“资本一般”(《资本论》)、竞争、信用、股份制等篇的研究对象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逐渐展开的体系。整个经济学著作也就是“六册结构”体系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等册的研究对象分别是“资本家阶级”、“雇佣工人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资本论》阐述的是“资本一般”层面上的理论,因而是最抽象、最一般、最基本的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以此类推,处于整个著作最为具体层面上的“世界市场”册将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基础和生活条件”,①即“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作为世界市场总体考察时所表现出来的联系与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

  本文充分意识到准确把握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所以,研究工作最大限度地尊重马克思的原意,尊重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尤其是对中国学者多年来对政治经济学、《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关注,他们的有益探索为本文的论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应当遵循的原则

  有些学者考察过马克思著述中几百处出现过的“生产方式”的段落或句子,并且根据上下文将其含义归纳为“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用什么工具进行生产”、“劳动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保证自己的生活方式”等含义,然后选择一种自己认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含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不存在同义反复,进而确定《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这种方法表面看来仔细认真,但实际上不应当成为辨析《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首选,只是在万不得已时才考虑的选项,因为这样做仍然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

  本文认为,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尽量寻找能够反映马克思本人意愿的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或信息。(2)尽量以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包括《资本论》)研究对象的阐述或认可的表述为依据。(3)以马克思《资本论》内容体现的研究对象为依据。(4)尽量避免随意摘引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段落来论证自己的既定观点。(5)仔细核对译文是否准确。②

  坚持原则(1)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资本论》是马克思独立完成的著作,相关文献中不仅有作者对研究对象的表述,而且这种表述是多视角、多层面、一贯的,这就是“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既尊重德文语境下的含义,又尊重法文版的含义,就等于尊重了马克思的原意,《资本论》研究对象就可以表述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

  坚持原则(2)的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马克思经济学而言,除了马克思本人外,恩格斯应当最有发言权,这不仅因为马克思支持恩格斯写的著作中专门讨论过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恩格斯还亲自审阅、校对过的《资本论》英文第一版选择了德文“verhalniss”中的“conditions”(“条件”)含义,而且这种选择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政治经济研究对象的表述保持了一致。当然,恩格斯与马克思之间在理论、信念、学术等方面特殊的合作关系,更能够体现恩格斯对解读马克思《资本论》或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权威性。

  坚持原则(3)实质上是尊重和坚持实物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一篇第一章开头对《资本论》各卷研究对象的阐述无疑是解读《资本论》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此,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论》第1卷“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第2卷的研究对象是资本的“流通过程”;第3卷“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应当说,《资本论》第3卷阐述的《资本论》各卷的研究对象在总体上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论》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是一致的。前面的论证已经说明,马克思整个经济学著作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由于“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是“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所以属于“生产与交换条件”的从属形式,在研究对象的表述中可以提及也可省略,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两次表述广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时就是这样。

  坚持原则(4)是为了避免以只语片言为依据,随意解释马克思原文的含义。学术界多年来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辨析、论证较为突出地反映了这种倾向,许多学者预先设定了某种观点,然后从马克思的著作中选择某些段落、某句话作为依据,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况,学者们引述了同一句话,但证明的观点或得出的结论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截然相反,也就是用同一些段落或话语既可以说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明白无误,也可以说存在多义。这种状况很容易导致无休止的争论。

  坚持原则(5)也很有必要。就一般的情理而言,像马克思那样治学特别严谨的人,不可能在为自己几乎耗费毕生精力完成的著作写的序言中出现差错,尤其是不可能把该著作的研究对象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表述得模糊不清。况且《资本论》第1卷问世后,马克思本人亲自修订、校订过三个版本,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内,即使最初的表述不够清楚,马克思也完全有可能根据读者的反馈意见和自己的严谨的治学态度发现并予以纠正。把一种语言表达的内容转换为另一种语言来表达,随着语言环境的变化,出现误译、误解是常有的事。《资本论》中译文就经常存在误译之处,被读者发现后予以纠正。《资本论》英译本也存在这种情况,英文第一版与第二版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翻译就存在差异。所以,仔细考证、推敲一下译文是否准确,也并非多余。

  三、马克思对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

  在马克思研究和创立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有过多次表述,这些表述反映了马克思确定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原意。通过对这些表述的分析对比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有助于我们消除学术界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质疑。

  1842~1843年间,马克思在《莱茵报》做编辑工作的时候遇到了“需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为了解决这一让他苦恼的问题,他乘《莱茵报》被当局取缔的机会再次回到书房,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了深入研究③,并得出这样的结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④这里的“市民社会”就是马克思最初为他的经济学确定的研究对象,其含义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或“资本主义物质关系的总和”。⑤

  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文献、经济史、现实经济进行了广泛的批判和研究,写下了大量的笔记(《巴黎笔记》、《布鲁塞尔笔记》、《曼彻斯特笔记》、《伦敦笔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哲学的贫困》等经济学著述,为创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打下了基础。1857年6月,马克思正式开始写作“解剖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著作。动笔后不久,他为整个经济学著作拟定了一个写作计划,即“五篇结构”计划:“显然,应当这样来分篇:(1)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因此它们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不过是在上面所分析过的意义上。(2)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城市和乡村。三大社会阶级。它们之间的交换。流通。信用事业(私人的)。(3)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就它本身来考察。“非生产”阶级。税。国债。公的信用。人口。殖民地。向外国移民。(4)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国际交换。输出和输入。汇率。(5)世界市场和危机。”⑥“五篇结构”计划虽然不是最终的写作计划,但它已经勾勒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本轮廓,是一个高度凝缩的提纲。通过这个提纲,我们已经能够看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以及各篇包括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了。

  半年后,马克思在致拉萨尔的信中又进一步把“五篇结构”计划调整为“六册结构”计划。这个计划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中予以公布,即:“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顺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在前三项下,我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其他三项的相互联系是一目了然的。第一册论述资本,其第一篇由下列各章组成:(1)商品,(2)货币或简单流通,(3)资本一般。”⑦根据马克思对“六册结构”计划的解释,前三册将详细阐述基本经济原理,后三册只打算做一些基本叙述。⑧由于“六册结构”计划是马克思“解剖市民社会”的整体理论结构与著作体系,所以该计划中提出的“资产阶级经济制度”就是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这一总的研究对象即整个著作的研究对象之下,从抽象到具体依次展开的“各册”、“各篇”都有自己具体的、特殊的研究对象。例如,第一册“资本”、第二册“土地所有制”、第三册“雇佣劳动”分别研究资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雇佣工人阶级等“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竞争”、“信用”、“股份制”等篇则具体研究“许多资本”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里,“竞争”篇的研究对象应当是“许多资本之间的相互作用”;“信用”篇的研究对象应当是“整个资本与单个资本之间的关系”;“股份资本”篇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导向未来社会的资本组织形式及其矛盾”。如果联系“五篇结构”计划中的提示,我们还可以大致推测出“国家”册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对外贸易”册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国际关系(条件)”;“世界市场”册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和生活条件”,⑨或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的普遍展开和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的不断深化”,即经济危机。⑩

  1862年12月28日,马克思写信告诉库格曼,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续篇”的“第二分册”即将完成。这个第二部分“将以《资本论》为标题单独出版,而《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个名称只作为副标题”。“它只包括本来应该构成第一篇第三章的内容,即《资本一般》”,“这里没有包括资本的竞争和信用”。“这一卷的内容就是英国人称作政治经济学原理的东西”,它同第一部分合起来就是整个著作的“精髓”。(11)写于1864年夏的《资本论》第3卷第一章,对《资本论》第1、第2、第3卷的研究对象做了具体说明:“在第一册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但是,这个直接的生产过程并没有结束资本的生活过程。在现实世界里,它还要由流通过程来补充,而流通过程则是第二册研究的对象。在第二册中,特别是把流通过程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媒介来考察的第三篇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至于这个第三册的内容,它不能是对于这个统一的一般的考察。相反地,这一卷要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资本在其现实运动中就是以这些具体形式互相对立的,对这些具体形式来说,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态,只是表现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们在本册中将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态,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相互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步地接近了。”(12)1867年,《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问世,马克思在这一版“序言”中明确提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此后的德文版虽然都沿用了这一表述,但是在法文版和英文版却做了修改。在法文版中,马克思把这句话之后紧接着的那句话“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在英国”,改为“英国是这种生产的典型地点”。这意味着前一句话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含义是“资本主义生产”。

  总的看来,从最初的“解剖市民社会”,到后来的“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再到后来的研究“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不仅为整个经济学著作(“六册结构”计划)确定了总的研究对象,也为从抽象到具体按照纵向依次展开的部分著作(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确定了研究对象,还为从总体到个别即横向依次展开的著作(资本一般、竞争、信用、股份制;《资本论》第1、第2、第3卷)确定了研究对象,这样的一个由横向、纵向展开的著作体系不仅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资本主义生产,还要研究这种生产如何在一定的关系下进行,这种关系不仅包括第一级的关系,还包括“第二级和第三级,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以及“国际关系在这里的影响”。(13)

  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于1862年决定以《资本论》为标题单独出版只包括相当于“资本一般”内容的经济学著作,而原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只作为副标题,之后,马克思虽然没有再从整体意义上提及“六册结构”计划,但也没有在任何地方表明他放弃了这个计划;相反,有大量的提示表明,马克思一直把“资本一般”以后的各篇(“竞争”、“信用”、“股份资本”)和“资本”册以后的各册(《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作为《资本论》的续篇看待。尤其是《资本论》第1卷中的两处提示为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即“这里不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怎样表现为资本的外部运动,怎样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发生作用,从而成为单个资本家意识中的动机。然而有一点是很清楚:只有了解了资本的内在本性才能对竞争进行科学的分析,正像只有认识了天体的实际的、但又直接感觉不到的运动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上的运动一样。”(14)“工资本身又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但是,阐述所有这些形式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术的范围,因而不是本书的任务。”(15)从德文第一版开始,以后的一再修订再版,这两段话始终未做变动。(16)

  四、对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表述中若干术语与表述的说明

  从确定“解剖市民社会”到法文版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说明性修改,期间数次提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涉及“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本主义生产”等术语和说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差别与内在联系,对于准确理解和把握包括《资本论》在内的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很有必要。

  关于“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有两重含义。广义地说,是指社会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总和、“社会发展各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狭义地说,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或资本主义“物质关系的总和”。(17)由于马克思经济学解剖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市民社会”,所以其含义应当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物质关系的总和”或“资产阶级经济制度”。

  关于“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恩格斯在1891年为《雇佣劳动与资本》新版单行本写的序言中有过这样的一段解说:“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当代社会的经济制度:工人阶级是生产全部价值的唯一的阶级。因为价值只是劳动的另一种表现,是我们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用以表示包含在一定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的一种表现。但是,这些由工人所生产的价值不属于工人,而是属于那些占有原料、机器、工具和预付资金,因而有可能去购买工人阶级的劳动力的所有者。所以,工人阶级从他们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中只取回一部分。另一部分,即资本家阶级保留在自己手里并至多也只需和土地所有者阶级瓜分的那一部分,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随着每一项新的发明和发展而日益增大,而落到工人阶级手中的那一部分(按人口计算)或者增加得很慢和很少,或者是一点也不增加,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会缩减。”(18)恩格斯的这个说明基本上涵盖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1)资本家阶级垄断了生产资料占有权;(2)广大劳动者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3)资本家无偿地占有雇佣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且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成为社会生产的决定性动机和根本目的;(4)资本积累的趋势表现为资本家阶级的财富积累与无产阶级的贫困积累一同增长。

  关于“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主要指“资本主义生产”或“剩余价值生产”。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垄断了生产资料,土地所有者垄断了土地所有权,雇佣工人除了劳动力之外,既无生产资料又无生活资料来源。资本家为了获得剩余价值,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让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进入生产过程,生产出包含有剩余价值的商品;雇佣工人不得不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把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下来,同时创造出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在价值分配环节上,雇佣工人得到了劳动力价值,全体资本家、土地所有者通过对剩余价值的瓜分,分别获得利润、利息和地租。于是,利润、利息、地租、工资构成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基本生活来源,资本主义生产或剩余价值生产也就自然成为资本家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雇佣工人阶级共同的经济生活条件。

  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由于马克思在不同场合下对“生产方式”的使用赋予了其不同的含义,这给理解《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有关《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带来了困难。但是,法文版的改动已经明确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生产方式”的含义是什么,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本论》第1卷法文版是马克思改动最多的一版,也是他有生之年修订过的最后一版。法文版是在德文第二版的基础上修订的,这一版中的许多改动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在法文版中,马克思对德文第二版中出现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地方有过多处修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时候被保存下来,有时候被修改为“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生产”,而且在许多场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被同时并用。中国学者冯文光、张钟朴列举了法文版多处改动“生产方式”的例子,他们从改动后的含义总结出两点结论:一是指某种生产(形式)、某种社会制度或经济制度;二是指生产技术工艺或生产技术方式。冯文光与张钟朴根据改动后的含义,把德文第一版序言中的表述还原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且认为,这里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生产。(19)

  关于“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指出了它的三个主要事实,即“(1)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不再表现为直接劳动者的财产,尽管首先表现为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这些资本家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受托人,但是他们会把从这种委托中得到的全部果实装进私囊。(2)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和自然科学的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从这两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扬弃了,虽然是在对立的形式上把它们扬弃的。(3)世界市场的形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发展着的、与人口相比惊人巨大的生产力,以及虽然不是与此按同一比例的、比人口增加快得多的资本价值(不仅是它的物质实体)的增加,同这个惊人巨大的生产力为之服务的、与财富的增长相比变得越来越狭小的基础相矛盾,同这个不断膨胀的资本的价值增值的条件相矛盾。危机就是这样发生的。”(20)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吮吸”。(21)这些事实表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揭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规律。

  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等在马克思著作中经常以相同含义的概念来使用,但是这些概念被用在对研究对象的表述上还是有差别的。例如,《资本论》第1卷序言有关研究对象表述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可以被“资产阶级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等概念所取代,而且不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整个著作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仅仅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含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反映“资本主义物质关系的总和”的“资产阶级经济制度”。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就不能等同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不仅包括“剩余价值生产”,还包括“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生产的国际关系”、“资产阶级社会越出国家的界限”、“经济危机”等内容。

  五、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及其影响

  恩格斯在发表于1877年1月至1878年7月之间的《反杜林论》中,以专门论题阐述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他在“第二编(政治经济学)”一开头就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认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方式和方法的产生,随着这一社会的历史前提的产生,同时也产生了产品分配的方式方法”。也就说,分配是生产和交换的产物,生产和交换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反过来影响生产和交换方式。基于这样一些要素及其关系,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样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尚待创造。到现在为止,我们所掌握的有关经济科学的东西,几乎只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生和发展:它从批判封建的生产形式和交换形式的残余开始,证明它们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形式所代替,然后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相应的交换形式的规律从正面,即从促进一般的社会目的的方面来加以阐述,最后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社会主义的批判,就是说,从反面来叙述它的规律,证明这种生产方式由于它本身的发展,正在接近它使自己不可能再存在下去的境地。这一批判证明: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和交换形式日益成为生产本身所无法忍受的桎梏;这些形式所必然产生的分配方式造成了日益无法忍受的阶级状况,造成了人数愈来愈少但是愈来愈富的资本家和人数愈来愈多而总的说来处境愈来愈恶劣的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之间的日益尖锐的对立;最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所造成的、它自己不再能驾驭的、大量的生产力,正在等待着为了有计划地合作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去占有,以便保证,并且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生存和自由发展其才能的资料。”(22)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恩格斯在写作《反杜林论》的时候,还仅仅知道《资本论》第1卷的理论体系,而这一卷也只是阐述了资本的生产问题,还尚未涉及交换和分配问题。尽管如此,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为我们解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版序言中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反杜林论》虽然以恩格斯署名,但它事实上是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成果,两人不仅在许多问题上有过商量、讨论,马克思还听恩格斯念过《反杜林论》的全稿,还亲自为该书撰写了政治经济学编中《〈批判史〉论述》一章。按理说,两人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应该具有一致性,因为恩格斯完全赞同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从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推测,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即“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可以被理解为“生产条件和交换条件”或“生产和交换条件”。事实上,恩格斯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在1887年1月出版的英文第一版中得以体现。由恩格斯亲自审校过的英文版对德文第一版序言中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翻译为:“In this work I have to examine 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and 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xchange corresponding to that mode. Up to the present time,their classic ground is England.”第一版德文原文用的是“verhaltniss”一词,该词的含义较多,其中包括“relation”、“condition”等含义,翻译成英文时多数情况下采用“condition”。《资本论》第一卷英文译本第一版由赛米尔•穆尔和艾威林翻译,其中艾威林翻译了“作者的两篇序言”。(23)也就是说,《资本论》出版序言是由艾威林翻译的,译文采用了“conditions”。这句话译成中文就是:“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艾威林没有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历,因而有人认为英译文采用“conditions”是艾威林的一个翻译失误。这种说法不符合情理,因为即使艾威林是一个经济学外行,不能准确翻译原文,有恩格斯这样的最终校对与审阅者,做出修正应当在情理之中,况且序言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如此重要,恩格斯不可能在这上面出现疏忽。仔细推敲,翻译成“conditions”比翻译成“relations”在更大程度上与《资本论》的内容相符,也符合马克思对《资本论》研究对象表述的逻辑要求。“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这样的表述在更大程度上与《资本论》的实际内容相吻合,即《资本论》在整体上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在具体层面上:第1卷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即资本的生产条件;第2卷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及资本的交换条件;第3卷揭示和说明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的形式,即资本的分配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资本论》第1卷1867年推出德文第一版、1873年德文第二版、1883年11月第三版、1890年6月推出第四版,期间还翻译出版了法文版(1872~1875年)、英文版(1887年1月)、俄文版,等等,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中,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一处文稿提到过《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那句话”存在争议。恩格斯逝世之后,包括考茨基、卢森堡、希法亭等在内的第二国际理论家们以及一大批前苏联学者,对《资本论》中的许多问题进行过解释、争辩,但很少有人正面回应这句话在理解上存在分歧。现代研究《资本论》的欧美学者、日本学者基本上对“那句话”采取认可的态度,很少有人从正面提出质疑。例如,苏联著名的《资本论》研究专家卢森贝在《〈资本论〉注释》中用这样一段话解释《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对象,也就是对于《资本论》对象的理解,与此完全不同。马克思认为,首先,生产、流通和分配是统一的整体,并且不论流通或分配都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虽然它们反过来影响生产方式。”(24)这里,卢森贝把“生产”等同于“生产方式”,等于说《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是资本的“生产、流通和分配”。路易-阿尔都塞(《读〈资本论〉》)、欧内斯特-曼德尔(《〈资本论〉新英译本导言》)在他们研究《资本论》的专门著作中虽然有专门讨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条目,但基本上回避了对《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词的解释。他们要么从生产、消费、分配、交换等经济学的三大或四大“空间”领域讨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要么以《资本论》第3卷开头的那段话为依据说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由本•福克斯(Ben Fowkes)翻译的《资本论》第1卷英文第二版,把英文第一版中的“conditions”替换为“relations”,但没有对此做任何说明。这些动向也许说明《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存在歧义,但人们只是因为某些方面的顾忌而没有展开争论。究其原因可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德文的原文表述本来就较为清楚,后来经过法文版的说明性修改已经十分清楚。像《资本论》这样几乎耗费了作者毕生精力且寄予厚望的著作,作者不可能在为其写作出版序言的时出现疏忽,不可能把研究对象这样重要的内容表述得模糊不清、令人费解。马克思之所以在出版《资本论》法文版时对原稿做了大量修改与补充,原因之一就是为了让法国读者更容易理解。(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限制了学术界本该有的质疑与争论。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都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发表过意见,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质疑、挑战革命导师的言论曾一度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

  恩格斯在为《资本论》写的书评中指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学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分析,因此,它以发达的资产阶级关系为前提。”即对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分析。他还说:“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25)列宁在1897年发表的《评经济浪漫主义》一文中写道:“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绝不像通常所说的那样是物质的生产(这是工艺学的对象),而是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认为经济制度是政治上层建筑借以树立起来的基础,所以他特别注意研究这个经济制度。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就是专门研究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的。”(26)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为政治经济学下了一个具体的定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3)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一直到今天,我国许多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都根据这一观点阐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毛泽东在1959年批注苏联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也做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的论述。

  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上述观点,被许多学者“无条件”接受,相关的段落或句子成为学术界求证《资本论》或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时引用频率很高的文献。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领袖的权威性有关。在正常的学术环境下,这本来是一件有利于繁荣学术的好事,但在过度“领袖崇拜”的年代,却不利于学术争鸣的深入开展。

  六、中国学者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辨析及其成就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学者对政治经济学是否研究生产力问题展开过讨论。学者李平心率先主张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还应当研究生产力,并且对生产力的性质、运动规律等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论述。由于这样的主张在当时过于敏感,立刻引起一场激烈的论战,最后迫于政治压力,不了了之。80年代初,中国学者又一次发起对生产力问题的讨论,除了继续探讨生产力性质、生产力系统、生产力运动规律等内容外,直接主张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生产力,还应当将其放在首位。(27)与此前的讨论相比较,此次讨论更有针对性,目标更加明确,一开始就围绕对《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那句话”的解读而展开,希望能够从《资本论》研究对象中找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的依据。

  学者们首先认为,马克思著述中的“生产方式”不是一个单一含义概念,而是一个包含“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生产力的利用形式”、“用什么工具进行生产”、“劳动方式”、“生产的社会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保证自己的生活方式”等在内的多重含义概念,《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果包含有“生产关系”含义,就与“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发生逻辑上的冲突,只有排除了这层含义,才能避免逻辑错误。这样,可供选择的就只剩下“生产力的利用形式”、“用什么工具进行生产”、“生产资料同劳动力的结合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保证自己的生活方式”、“劳动方式”等含义。从学者们论述情况来看,多数观点倾向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劳动方式”等含义。

  有些学者根据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信中的一句话、1847年《哲学的贫困》中的一句话、《资本论》第3卷第993页中的一段话,认为马克思始终坚持了“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原理(即所谓“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他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表述就是这一原理的具体应用,所以其表述明白无误,不存在二义。持有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这一原理中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间环节”,其含义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含义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28)也有学者将其解释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29)还有学者认为,根据马克思“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一贯分析原理并结合《资本论》第1卷的实际内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似应理解为“资本主义劳动方式”,“劳动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中介体,特定的劳动方式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基础,同时受到特定生产关系的制约,具有显著的社会历史特征。(30)总之,认为马克思有“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并且用这个原理解读《资本论》研究对象,其前提是这里的“生产方式”不能包含“生产关系”含义,否则就会导致逻辑错误,而目前的解读均存在生产关系的成分。例如,不管“资本主义劳动方式”,还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均反映着资本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如果把这里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的纯技术方式”,也同样会出现与前面的“生产力”难以划清界限的问题,除非给“生产力”规定一个特定一个类似“生产资料”这样的含义。(31)

  有学者根据《资本论》全书的内容和初版序言中“那句话”的内部联系,把序言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解释为“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32)有学者则将其含义推断为“资本主义物质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33)有学者将其含义推断为“与一定的所有制相联系的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34)有学者将其含义推断为“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结合方式”;(35)有学者将其含义推断为“生产的技术方式”或“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社会的物质生产的技术状况及其技术的、社会的结合形式”;(36)有学者将其含义推断为“资本主义经济形成的生产力基础的生产组织或劳动方式”;(37)有学者将其含义推断为“社会经济形态”,(38)等等。由于受篇幅的限制,这里不一一列举。针对学术界对《资本论》初版序言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任意解读,冯文光、张钟朴早在1985年就以马克思在法文版中的“说明性修改”为依据,认为其含义应当是“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39)胡钧在1997年发表文章认为,《资本论》法文版的出版应当说“已经解决了争论的问题”。(40)在明知存在反映马克思原意之证据的情况下,学者们仍然各说其是、争论不休,这只能说明他们不愿接受马克思在法文版中的“说明性修改”。

  当然,从马克思其他论述中寻找线索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做出解释的学者也大有人在,汤在新是其中的一位,他根据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论述,即“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41)推断出“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生产怎样在一定关系下进行,或者说,研究在一定生产关系下如何使物质财富得到增长,并研究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42)他曾特意强调“也许可以说,撇开了前者,就不成其为政治经济学;撇开了后者,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就意味着,“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生产怎样在一定的关系下进行,还要研究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43)

  总之,中国学者多年来对《资本论》乃至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争论虽然仍在继续,分歧依然很多,但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首先,学术上的争论加深了人们对《资本论》乃至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推动了学术繁荣。其次,多数学者对政治经济学需要研究生产力或资源配置等问题达成共识,并以实际行动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再次,对生产力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提出了“生产力有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理论主张,创建了以生产力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生产力经济学”。

  七、结论

  本文着眼于马克思经济学著作“六册结构”计划,把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还原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着眼于《资本论》法文版、英文版对其研究对象的说明性修改与翻译,把《资本论》研究对象还原为“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着眼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论》乃至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一贯表述,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与《资本论》研究对象区分开来,认为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从整体到部分、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是一个多层面结构,其研究对象也呈现出多层面性。根据研究对象的差别,以及学术界多年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本文认为很有必要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资本论》区分开来,这样做有利于清楚界定学科之间的界限,明确其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除了包括马克思经济学的全部内容之外,还包括马克思之外的其他人的经济学说或理论。“马克思经济学”包括《资本论》在内的所有马克思创造的经济学说或理论,《资本论》仅仅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一部分。

  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作为“资本一般”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条件”相比较,其研究范围要宽泛得多,它在“资本一般”已经研究的基础上,还要研究雇佣劳动者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的基本经济生活条件,还要研究国家的职能和作用、生产的国际关系、资本的国际流动、价值规律作用的国际形式、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和生活条件的世界市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总体关系、世界经济危机等问题。所以,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对象本来是一个很宽泛的领域,只是因为受《资本论》研究对象以及某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作家某些观点的影响,学者们编写了无数基本上将其研究对象局限于生产关系的教科书,排除了生产力、生态环境与人口增长、竞争、信用等许多属于“社会经济制度”较为具体层面上的内容,从而严重制约了政治经济学的发展。

  马克思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当这一研究对象同时也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或其他经济制度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上升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所以,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研究对象会发生变化,研究的内容也有所侧重。当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变革社会经济制度的时候,对生产关系的研究自然要有所偏重,对生产力的研究要服务于对生产关系的研究,把揭示社会经济制度产生、发展、灭亡的趋势作为主要任务;当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需要通过完善社会经济制度、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时候,对生产力的研究自然应该有所侧重,研究生产关系要服务于对生产力的研究。这才符合政治经济学作为历史性科学的总特征。人类只能够完成一定历史条件下赋予他的任务,政治经济学也只能够服务于一定历史时期某些阶级的利益要求。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进行调整,是其生命力之源泉。

  注释: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26-127页。

  ②胡钧:《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问题——与卫兴华同志商榷》,《经济理论与管理》1982年第6期。

  ③马克思第一次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是在1842年初。1842年3月5日,他在致卢格的信中曾谈到,他想写一篇文章来批判黑格尔的法的概念和政治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2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4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0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1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4页。

  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26-127页。

  ⑩汤在新:《〈资本论〉续篇探索》,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第500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636-63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1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6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94页。

  (16)由于受篇幅、主题的限制,本文不再就马克思是否改变“六册结构”计划问题展开论证。国内外学者已对此进行过多年的研究,本文作者也较多地涉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且赞同“六册结构”计划“没有改变说”,读者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文献进行了解。如:汤在新:《〈资本论〉续篇探索》,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杨国昌:《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继承与创新》,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汤在新、张钟朴、成保良、顾海良等学者发表过多篇有关“六册结构”计划的论文。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48页“注释”159。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9页。

  (19)冯文光、张钟朴:《法文版〈资本论〉的独立的科学价值》,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0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9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07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9-493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2页。

  (24)卢森贝:《〈资本论〉注释》(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1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页。

  (26)《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1页。

  (27)熊映梧是这一主张的积极倡导者,他发表了许多论文,主持创建了“生产力经济学”。

  (28)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29)陈招顺、李石泉:《从生产方式的涵义论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财经研究》1983年第4期。

  (30)高峰:《论“生产方式”》,《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2期。

  (31)奚兆永:《对有关〈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其他几种观点的评论——关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的研究之二》,《当代经济研究》1998年第5期。

  (32)孙开墉:《〈资本论〉序言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涵义》,《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

  (33)周治平:《〈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暨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80年第二期。

  (34)卫兴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结构和学习的意义》,《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11期。

  (35)杨欢进、王毅武:《〈资本论〉研究对象新论》,《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5期。

  (36)罗雄飞:《论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5期。

  (37)林岗:《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分析范式》,《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6期。

  (38)洪远朋:《通俗〈资本论〉》,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9页。

  (39)冯文光、张钟朴:《法文版〈资本论〉的独立科学价值》,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

  (40)胡钧:《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再认识》,《经济学家》1997年第2期。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39-140页。

  (42)汤在新:《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探索》,《当代经济研究》2005年第1期。

  (43)汤在新:《马克思经济学著作计划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经济学家》199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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