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研读会简报第3期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4-05-18
字体: 打印
分享:


[编者按]

200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部的青年学者们历时五年,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50卷的集体学习。

五年来,他们平均每年安排10卷的学习,不定期地举办读书会,由两至三位报告人,分别报告学习体会,然后参会者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会后整理通报。通报的内容以报告人的研读笔记为主。五年坚持下来,颇为难得。本网将分期刊登这些通报的主要内容,其中一些个人体会明显具有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成熟的痕迹,望网友予以谅解,以能够启发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为盼。

 

3卷研读会概况

2009423在马研院4号楼会议室召开了原理部马恩室《马恩全集》第3卷读书研读会,本次读书会的主要报告人为余斌和王中保。会议由彭五堂主持。

余斌首先就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接着王中保谈了他通过参考有关文献对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恩格斯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两篇文章的学习。

报告过程中和报告之后,大家围绕一些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例如,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区分的重要性,如何看待卖淫问题,生产力如何决定生产关系,如何看待分工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结局等等,其中,国外部的陈爱茹介绍了摩尔多瓦共产党党纲的变化,与会者认为,这有堕入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批判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倾向,未必能够在未来巩固摩尔多瓦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而中国化部的王佳菲则较系统地就《德意志意识形态》分析了资产阶级“普世价值”的五个阶段。首次参加研读会的访问学者、浙江理工大学的王新建表示触动很深,回去以后要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认为这样的研讨类似当年的岳麓书院,形式很好。

本期报告内容包括两个发言人的研读笔记和王佳菲应邀提供的关于资产阶级“普世价值”的研读笔记。

 

余斌的研读笔记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一篇文献,其副标题是“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其第一卷是对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为了完成这个批判,马恩就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思想意识的形成如国家和所有制等展开了分析,提出了非常丰富的不仅在当时看来是创新的见解,而且对于今天仍有指导意义。

在这里,马恩首先引用了一个比喻:“有一个好汉一天忽然想到,人们之所以溺死,是因为他们被关于重力的思想迷住了。如果他们从头脑中抛掉这个观念,比方说,宣称它是宗教迷信的观念,那末他们就会避免任何溺死的危险。他一生都在同重力的幻想作斗争,统计学给他提供愈来愈多的有关这种幻想的有害后果的证明。这位好汉就是现代德国革命哲学家们的标本。”这个比喻指出了两点:一是人们的头脑中的确有一些迷信和幻想,但只从头脑里抛掉它们,而不去改变现实,就只是“同现实的影子”作无谓的哲学斗争;二是统计学提供的证明,不仅适用于对改变现实的真理的探索,也非常适用于“支持”同“幻想作斗争”,正如西方经济学中大量充斥的所谓实证研究那样。

马恩提到,当时德国哲学谈到的全部问题终究是黑格尔体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对黑格尔的这种依赖关系正好说明了为什么在这些新出现的批判家中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对黑格尔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黑格尔哲学。他们和黑格尔的论战以及互相之间的论战,只局限于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抓住黑格尔体系中的某一方面来反对他的整个体系,或反对别人所抓住的那些方面。”实际上,今天西方的非主流经济学家甚至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谈到的全部问题也终究是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他们中也没有一个人想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全面的批判,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断言自己已超出了西方主流经济学,他们也只不过是抓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某个方面,比如个人利益最大化或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去反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另一些方面。除非全面批判西方主流经济学,否则这些人必将重蹈青年黑格尔派的覆辙。

马恩从“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出发,论证了“个人是什么样的,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要考察不同社会中的个人就要考察他们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这大概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考察商品和商品生产的原因。

马恩在这里提到一个公认的原理,可以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公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接下来他们阐释了“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并指出“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而当我向中国政法大学的两个哲学教师提出应当用其它学科的例子来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她们的回答竟然是哲学本身无需其它学科的介入。显然,她们还不懂得“哲学和对现实世界的研究这两者的关系就像手淫和性爱的关系一样。”马恩的这段话还表明他们两人真正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并不是在完成哲学革命之时即不是像有些人所说的是用黑格尔的辩证范式超越了费尔巴哈的论述形式,而是在对现实世界的研究取得突破之时即在第二卷中《神圣家族》里提到的蒲鲁东的著作被科学地越过之时,尽管这种突破与哲学革命有关。

接下来,马恩谈到了最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或四个方面,概括为: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产生新的需要,人口的增殖,许多个人的合作。马恩指出,在考察了这四个因素、四个方面之后,才能发现:人也具有“意识”。但是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纯粹的”意识。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作为前二者基础的人口的增多,意识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马恩指出,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只有消灭分工。”与以家庭中自然产生的分工和社会分裂为单独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也产生了所有制……家庭中的奴隶制(诚然,它还是非常原始和隐蔽的)是最早的所有制……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而所有制的形式就是劳动组织的形式。在这里,“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在马恩看来,“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末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在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这种“异化”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一方面,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这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和现存的有钱的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另一方面,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马恩的这一段论述,解释了为什么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因为在贫穷的情况下社会主义难以存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经济结构以重化工为主,城乡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改革开放后争取必需品的斗争重新开始,于是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真的死灰复燃了。当年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人,根本不懂马克思主义,不知道苗比草更接近社会主义,却让马克思主义为他们背黑锅,使得后来的一些改革开放措施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马恩还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必需的前提,还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由于普遍的交往,一方面,可以发现在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事实(普遍竞争),而其中每一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变革都有依存关系;最后,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不这样,(1)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依然处于家庭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境地’;(3)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

如果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那么美帝国主义对古巴和朝鲜的封锁就是砸自己的脚。实际上,地域性的共产主义也有可能影响非共产主义地区即所谓的输出革命,从而扩大共产主义的范围而不是消灭自身。帝国主义的封锁,一方面是害怕人们知道另一种社会形态更好,从而本民族发生行动成为经验的;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人们发现在发达国家中也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事实,以便欺骗人们追求不再可能的发达资本主义道路而放弃共产主义道路。

不过,马恩在这里也的确为率先进入更高一级历史阶段的地域性社会提了个醒,让他们注意不要被外界的交往拖回到低一级的历史阶段。同时,与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相比,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农民工的全国范围内的流动,让中国人民之间以及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之间的普遍交往得以建立起来,这为中国社会的螺旋上升式发展创造了条件。

马恩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因此,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这种说法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共产主义不是理想,也并不遥远。我们每个人为消灭现存的人的异化的状况而努力工作就是投身于共产主义运动。

在谈到意识的生产时,马恩指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的确,批判不能消灭西方经济学,但是批判的武器一经掌握群众也可以成为武器的批判。因此,批判仍然是必要的。

马恩指出,费尔巴哈“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的确,人与动物的不同之处就是人不断地推翻现存的东西。那种“放羊娶媳妇、生娃再放羊”的生活与非洲角马的循环迁徙一样不是人应当过的生活。

马恩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此外,构成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而进行统治……他们的思想是一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例如,在某一国家里,某个时期王权、贵族和资产阶级争夺统治,因而,在那里统治是分享的,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就会是关于分权的学说,人们把分权当作‘永恒的规律’来谈论。”因此,当新闻媒体进行精神生产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那个阶级或阶层的广告费用时,那些所谓“独立”的新闻媒体就只能表达那个阶级或阶层的思想,甚至不惜歪曲事实真相。分权只不过是分赃,而权力制约至多只能为统治阶级制约权力为其内部的个别人所用,而不能制约权力为作为少数人的统治阶级甚至统治阶级中的某个团体所用。

马恩指出,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资产者的假仁假义的虚伪的意识形态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这就是“普世价值”的来源。今天中国之所以出现“普世价值”的宣传,就在于一个新阶级企图夺取中国的统治地位。反对这样一个企图,就要指明这个普世价值仅仅是这个新阶级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要排除这个特殊利益同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的联系,就要加强居于统治地位的阶层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在谈到工场手工业时,马恩指出,为了强迫随着封建制度的瓦解而出现的大量流浪者去工作,单只英王亨利八世就曾下令绞死了七万二千人,而张维迎却说工人是自愿进入工厂工作的。而“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各国之间开始了竞争,展开了商业斗争,这种斗争是通过战争、保护关税和各种禁令来进行的,而在过去,各国人民只要彼此有了交往,都是互相进行和平交易的。自此以后商业便具有政治意义。”这也就是说,从工场手工业开始,就不存在自由竞争,而在工场手工业之前则谈不上竞争,自由竞争始终只是在纸上存在的东西,至多只是落后国家单方面的丧权辱国。现如今这种商业斗争仍然存在,中国要想和平崛起,就不能幻想和平交易,而必须重视政治和军事的积极意义。

在谈到大工业时,马恩指出,“大工业到处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间大致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最后,当每一民族的资产阶级还保持着它的特殊的民族利益的时候,大工业却创造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所有的民族中都具有同样的利益,在它那里民族独特性已经消灭,这是一个真正同整个旧世界脱离并与之对立的阶级。”这表明,如果存在消灭各民族特殊性的“普世价值”,那么大工业是它的经济基础,而它的代言人是无产阶级而不是具有民族和国别特性的资产阶级。从而,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

对中国的物权法有研究兴趣的人可以注意马恩在这里举的一个例子:“某人在法律上可以享有对某物的占有权,但实际上并没有占有某物。例如,假定由于竞争的缘故,某一块土地不再提供地租,可是这块土地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仍然享有占有权利以及‘使用和滥用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对他毫无用处:他作为这块土地的所有者,如果除此之外没有足够的资本来经营他的土地,就一无所有。”

马克思曾提到要重建个人所有制,许多人都在猜测这是什么意思。在这里,马恩指出,“在过去的一切占有制下,许多个人屈从于某种唯一的生产工具;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现代的普遍交往不可能通过任何其他的途径受一个个人支配,只有通过受全部个人支配的途径。其次,占有还受实现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的制约。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得到实现,由于无产阶级所固有的本性,这种联合只能是普遍性的……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但是过去,在历史上,这种或那种特殊的条件总是偶然的,而在现在,各个个人的孤独活动,即某一个个人所从事的特殊的私人活动,才是偶然的。”显然,要被消灭的私有制不可能是马克思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这里的个人所有制是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而这种占有只有将个人联合起来才是可能的。由于个人拥有全部生产力的总和,由于财产受所有的个人支配,因而个人能够摆脱偶然的特殊条件所导致的屈从于某种唯一的生产工具的境地,从而能够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

关于革命,马恩指出,“过去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如果只有革命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那么“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就是不可能的。“文化大革命”要否定,而随着黄赌毒等陈旧的肮脏东西的重新出现,针对这些肮脏东西的革命还得来。

与无产阶级占有制的论述相一致,马恩指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因此,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是集体主义,是“团结”中的“活泼”。而“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因此,那些鼓吹自由为普世价值的人只不过想成为或者想以此宣布自己已成为统治者或其附庸而已。

马恩指出,“资产者对待自己制度的规章就像犹太人对待律法一样:他们在每一个别场合只要有可能就违反这些规章,但他们却要所有其他的人遵守它们。……淫乱的资产者违反婚姻制度,偷偷地与人私通;商人违反财产制度,用投机、倒闭等方式剥夺别人的财产;年青的资产者到了能独立时候就脱离自己的家庭而独立,实际上是为了自己而取消家庭。但是,婚姻、财产、家庭在理论上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们构成资产阶级赖以建立自己的统治的实际基础”。既然资产者只要有可能就违反自己制度的规章,那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于资产者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原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就公然要求警方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去做”则更是他们的信条。

马恩在这里批评德国哲学家“以为:专制君主或随便什么人都会像资产阶级自己保护自己一样有效地保护资产阶级”,并让其“举出这样一个国家来,在那里有发达的商业和工业,有激烈的竞争,而资产者却让‘专制君主’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今的中国政府不是“专制君主”,但它是资产阶级之外的“什么人”。当今中国存在发达的商业和工业,也有着激烈的竞争,因此,当今中国的资产者也不会满足让中国政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尽管中国政府的确在招商引资和发展市场经济中一直在保护他们的利益。中国政府不能不警惕资产者将政权夺在自己手中的各种努力。

马恩在批评德国哲学家大量地进行道德的说教时指出,“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这印证了程恩富同志提出的同时“具有利己和利他两种倾向”的新经济人假设。有人或许会把“个人自我实现”视为自私,但是这种个人自我实现在许多场合却是作为“类”的人的实现而不能视为自私的,譬如在第二卷中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指出,英国工人明知罢工无用却坚持罢工,以表明自己是人,维护仅有的一点点人的尊严

马恩在这里还提到了一种非黑格尔式的“消灭对立”,反映出他们在辩证法本身上对黑格尔的超越。“‘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因为这种对立的一面即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因此,我们在这儿见到的不是黑格尔式的对立面的‘否定统一’,而是过去的由物质决定的个人生存方式由物质所决定的消灭,随着这种生存方式的消灭,这种对立连同它的统一也同时跟着消灭。”

马恩指出,“那些决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的物质生活,即他们的相互制约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是国家的现实基础……这些现实的关系决不是国家政权创造出来的,相反地,它们本身就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在这种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这些个人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志,同时使其不受他们之中任何一个单个人的任性所左右……他们的个人统治必须同时是一个一般的统治。他们个人的权力的基础就是他们的生活条件,这些条件是作为对许多个人共同的条件而发展起来的,为了维护这些条件,他们作为统治者,与其他的个人相对立,而同时却主张这些条件对所有的人都有效。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这种意志的表现,就是法律。正是这些互不依赖的个人的自我肯定以及他们自己意志的确立(在这个基础上这种相互关系必然是利己的),才使自我舍弃在法律、法中成为必要,不过,自我舍弃是在个别场合,而利益的自我肯定是在一般场合(因此不是对于他们,而只是‘对于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自我伸张才算作是自我舍弃)。对被统治的阶级说来也是如此,法律和国家是否存在,这也不是他们的意志所能决定的。例如,只要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使竞争成为多余的东西,因而还这样或那样地不断产生竞争,那末,尽管被统治阶级有消灭竞争、消灭国家和法律的‘意志’,然而它们所想的毕竟是一种不可能的事。”国家的形成并不是卢梭所说的社会契约论那样的,而且“国家起源于人们相互间的契约,起源于社会契约,这一观点就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

这段话表明,在现实中处于统治地位的人会把他们的集体意志上升为法律,这就是物权法得以在人权法之前出台的原因。强调依法治国是为了避免任何一个单个的领导人的任性妨碍了这个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消除竞争,至少是限制竞争,中国社会才有可能走向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因此,标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虽然是生产力落后,尽管这个落后已经大大超过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发达水平,但它是这样的一种生产力落后,即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使竞争成为多余的东西的生产力落后,不过,随着经济危机即生产相对过剩的出现,消除竞争已经成为了一种现实中的可能。实际上,严格地说,这里涉及的不是生产力落后的问题,而是生产力有限的问题。“作为过去取得的一切自由的基础的是有限的生产力;受这种生产力所制约的、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使得人们的发展只能具有这样的形式:一些人靠另一些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一些人(少数)得到了发展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多数)经常地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进行斗争,因而暂时(即在新的革命的生产力产生以前)失去了任何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发展的局限性不仅在于一个阶级被排斥于发展之外,而且还在于把这个阶级排斥于发展之外的另一阶级在智力方面也有局限性”。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二卷是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在这里,马恩批评了德国著作家把英国和法国的某些共产主义思想和德国哲学前提混为一团的做法,澄清了这些著作家以德国的特别是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文献的思想所做的错误阐述。在这里,值得提醒我们注意的有两点:一是,马恩指出,“以消费为出发点的经济学家是反动分子,他们忽视了竞争和大工业的革命方面。”因此,在研究经济问题时,我们必须时时考虑到竞争和大工业的特点,才能避免理论上的偏差。二是,马恩解释了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原理。所谓“按需分配”并不是一个人想要什么就能分配到什么,其含义是指:“共产主义的最重要的不同于一切反动的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就是下面这个以研究人的本性为基础的实际信念,即人们的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由此可见,‘按能力计报酬’……变为‘按需分配’这样一个原理,换句话说:活动上,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在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权。”因此,这个按需分配看起来就是一个大锅饭,但是这个大锅饭在生产力得到一定发展的情况下是完全可能的,因为这个大锅饭主要是满足“胃和肉体”的需要。而在这些需要得到保证之后,人们(不是少数人而是所有的人)都获得了运用头脑和智力甚至体力的自由,这对于人类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实际上,当前一些不以活动上和劳动上的差别为标准来分配的东西,比如人人享有的某些津贴和消费券也可以看成是按需分配。

 

王中保的研读笔记

根据分工,我主要精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以下简称《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中的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恩格斯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二卷“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部分。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1. 写作背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提纲》手稿是在马克思18441847年自己的笔记本第5155页,当时该《提纲》只是“供进一步研究用的匆匆写成的笔记,根本没有打算付印。”1888年恩格斯出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时,对《提纲》进行文字整理之后,作为该书的附录才第一次公开发表,发表时的题目为“马克思论费尔巴哈”,而在马克思的“笔记本”中的标题是“关于费尔巴哈”,而现在这个标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根据恩格斯给《费尔巴哈论》写的序言拟定的。我认为,这个题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更贴切文章的内容。中文《第三卷》是根据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译出的,开篇就是《提纲》。为了供研究参考,《提纲》最后附上了马克思写的手稿译文《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作为经典原著,中译的正文不过才将近1200字,是名副其实的“提纲”。对于这个《提纲》,恩格斯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份“非常宝贵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还说,它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九卷)》,第2425页)。

但是关于《提纲》的写作背景却存在争议。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提纲》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准备性文献或理论大纲。恩格斯在1888年把《提纲》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单行本中第一次发表出来,并指出它的写作时间是1845年春天,地点是布鲁塞尔。由于恩格斯与马克思的特殊关系,以后研究者对恩格斯的说法几乎没有疑义,并由此大多数人认为,《提纲》中的十一条内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旨趣、特征和体系架构。但是还有一部分研究者却认为,《提纲》是与《神圣家族》在思想上有着密切联系,是围绕《神圣家族》当时所展开的争论写成的,是《神圣家族》的续篇。这部分研究者的依据是《提纲》第一条前面紧靠着的四行文字却与《提纲》是同时写成的。这四行文字是:神灵的利己主义者与利己主义的人对立;革命对古代国家秩序的错觉;“概念”与“实体”;革命=现代国家的形成史。这些文字恰恰是《神圣家族》中评价法国和英国的唯物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那几小节的议题。因此,认为《提纲》不可能写于18455月中旬以前,而很可能是在18457月初才写就的。

2. 提纲结构。从结构上看,《提纲》共有十一条,大体上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可以说为总论,包括第一、二两条。马克思在这部分中,概括性地指出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在于不了解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阐述了实践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表明了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第二部分可以说是分论,包括第三至第九条,共七条。马克思在这部分中,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不理解革命实践活动的意义,在社会历史领域陷入了唯心主义,揭露了旧唯物主义唯心史观的认识论根源,第一次阐明了人的本质和社会生活的本质等重要问题,从而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第三部分可以说是结论,包括第十、十一两条。这两条是对整个《提纲》的总结。马克思在这部分指出了哲学的阶级性,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在哲学上所实现的革命变革的实质。

3. 疑难概念。《提纲》文中有两个概念:“经院哲学”和“市民社会”不是很好理解。我查了些资料。“经院哲学”是欧洲中世纪宗教唯心主义哲学的总称,因产生于天主教学院,故称“经院哲学”。它是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它主张理性服从信仰,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目的在于论证基督教的教条,维护教会和封建主的统治。因为它的论证方法极为繁琐,引经据典,咬文嚼字,玩弄概念,故弄玄虚,所以亦称“烦琐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伦、托马斯·阿奎纳等。经院哲学形成于八至十世纪,十一世纪得到广泛发展,十三世纪最盛行。十四世纪以后日益没落,成为资产阶级思想家批判的对象。从十一世纪开始,经院哲学内部展开了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这一斗争的焦点集中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这个斗争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有相似之处,或者说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内容;“市民社会”是十八世纪的英国和法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提出来的一个术语。他们用“市民社会”这个名词来表示当时已经摆脱了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的财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用“政治社会”这个名词来表示当时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基础之上的国家和法律等政治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早期著作里使用过这一术语,通常也是表示当时社会的财产关系、经济关系,有时在市民二字上加上引号,这是特指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在《提纲》第九条中,“‘市民社会’”是第一种用法,表示社会的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在第十条中“‘市民’社会”则是第二种用法,特指资本主义社会。

4. 主要内容。在《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着重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在于它们不了解革命实践活动的意义。揭露了旧唯物主义把客观世界单纯地看作认识对象,不把它首先看作是实践的、改造的对象的错误观点。指出了被旧唯物主义忽视的意识能动性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这就决定了旧唯物主义无力彻底粉碎唯心主义。批判了费尔巴哈对实践的错误看法,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在第二条中,马克思针对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点,阐明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认识的客观真理性的标准;在第三条中,马克思进一步向我们指出,旧唯物主义主义者由于不了解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而他们也就不能正确地说明人和环境、人和教育之间的关系;在第四条中,马克思分析和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揭露了他对宗教批判的不彻底性,阐明了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和消灭宗教的正确途径;在第五条中,马克思揭示了不懂得社会实践的意义和作用,是费尔巴哈唯心史观的认识论根源;在第六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错误理解,提出了唯物史观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在第八条中,马克思论述了实践活动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的原理,阐明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在第九条中,马克思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不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从而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在第十条中,马克思说明了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立的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揭示了哲学的阶级性;在第十一条中,马克思说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旧哲学的根本特点是实践性,给哲学提出了一个崭新的任务:不仅要解释世界,更要改造世界。

5. 简要评述。《提纲》可以说是标志了哲学的转化,开启了辩证的、历史的、能动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新时代。

 

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

    1. 写作背景。恩格斯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的直接继续。1847年初,“真正的社会主义”发展成了三种主要派别:威斯特伐里亚派、萨克森派、柏林派。因此,恩格斯打算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中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这一章重新修订一遍,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各个派别。恩格斯在1847115写给马克思的信中谈到了这个计划。《“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在正文中曾提到1847410出版的《国外消息》杂志,因此,估计这部著作大概是在4月写完的。从流传下来的是一份“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手稿来判断,可以说这部著作是没有写完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这部著作是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32年第一次用原文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才公开出版。

2.流派定性。从“真正的社会主义”流派的阶级基础、政治主张和哲学倾向可以定性这个流派。“真正的社会主义”流派,是1840年代中期在德国知识分子和手工业者中形成的一个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流派。形成“真正的社会主义流派”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代表人物有莫泽斯·赫斯、卡尔·格律恩、海尔曼·皮特曼、奥托·吕宁、海尔曼·泽米希、海尔曼·克利盖及约瑟夫·魏德迈等人。这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在思想上虽然也批评资本主义,但他们并不是以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而是站在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采用小资产阶级的眼光来宣扬“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他们的学说具有思辨的和形而上学的特点,把社会主义学说极端庸俗化。他们一方面惧怕资本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害怕和反对工人阶级力量的增加和工人革命运动的兴起,竭力宣传和主张社会各阶层合作和妥协。主张私有制,反对公有制。

3. 批判原因。马克思、恩格斯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流派的原因有:这种理论是冒充革命而把共产主义运动庸俗化的思辨空谈;这种理论会削弱共产主义意识的坚定性;这种理论起着维护封建统治、维护现存秩序的反动作用;这种理论已在国际工人运动中造成了思想混乱,起着瓦解无产阶级革命斗志的作用。这些都说明了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思辨唯心主义哲学倾向进行了批判:批判他们否认人对“粗暴”的物质的依赖,并自以为摆脱了这种依赖;批判他们鼓吹“活动和享乐”也不依赖于物,认为“活动和享乐在人的特性中是一致的”;批判他们头脑中充满概念能够创造世界和毁灭世界的臆想;批判他们把宗教和政治说成是物质生活关系的基础和根源,而现实的生活关系不过是它们的表现;批判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所流露出思辨唯心主义气息。揭露“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倾向:他们鼓吹不要使用暴力,诱使无产阶级永远不要参加政治革命;他们攻击革命,害怕群众社会运动;他们还常常表露出小资产阶级的狭隘民族主义。(刘尊武:《恩格斯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及其意义》,《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4.经典论述。对有效需求和有效需求不足原因和解决方式的经典论述:他理解到:他的消费,即他的需求,产生新的供给。但是他忘记了,他的需求应当是有效的需求,他应当为他所需要的产品提供等价物,以便由此引起新的生产。经济学家们也援引消费和生产的密切联系,援引需求和供给的绝对同一性,而他们正是想证明,永远不会有生产过剩”,“格律恩先生甚至也没有想到,随着这些不同的生产阶段产生的还有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二者之间的各种矛盾;他没有想到,如果不研究这些生产方式中的每一种方式和以此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制度,就不可能了解这些矛盾,而这些矛盾只有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和这种制度的实际改变,才能得到解决。”“格律恩先生省略了一个中间要素,即省略了现款支付——而由于他随便离开了这种支付,就把它变成多余的了,但是只有通过这种支付,他的需求才是有效的——因而就把再生产的消费变成了某种怪异现象。”对如何判断唯心主义的论述:“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至于这种信仰是采取粗野的、宗教的形式还是文明的哲学的形式,这仅仅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程度,就像他们消极地还是积极地对待对奇迹的信仰”。对卖淫现象的论述:“卖淫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最明显的直接肉体剥削,它使得‘产生行动的心中痛苦’及其淡而无味的道德杂碎汤遭到破产,它燃起了复仇的火焰,激起了阶级仇恨,而卖淫的这一最显著的方面是这位“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不知道的。”

5.评析思考。今天我国社会中存在一些社会主义思潮,它们认为“普遍幸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正就是社会主义”等,仅仅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这些社会主义思潮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在阶级基础、政治主张和哲学倾向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应予以警惕和批判。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采取诗歌、散文、小说等生动形式来宣传它们的思想,为群众喜闻乐见,便于传播思想,可以为马克思主义者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和方法所借鉴。

 

王佳菲的研读笔记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围绕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这些论述为我们今天分析“普世价值”问题提供了重要启迪。由此,可以勾勒出资本主义“普世价值”生命周期,即其发展过程必然经历的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产生。由资产者的私人利益产生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初步形成了资产者共同的价值观。

资产者的共同、普遍利益是由资产者的私人利益产生的。“那些有时间从事历史研究的为数不多的共产主义理论家,他们的突出的地方正在于:只有他们才发现了‘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他们知道,所谓‘普遍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

“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和“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分别代表了资产者的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在马恩看来,只有后者才是资产者代表,只有后者的价值观才是资产者共同的价值观。“‘贪得者’,这里是作为不纯洁的、凡俗的利己主义者,即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出现的,他只不过是儿童修身课本里司空见惯的、成为小说常见题材的、实际上只是一种破格的人物,而决不是自私自利的资产者代表,资产者相反用不着舍弃‘良心的劝告’、‘荣誉感’等等,也用不着自限于一个贪婪的欲望。相反,伴随着他们的贪欲一起来的还有一系列其他的——如政治的等等——欲望,资产者决不会牺牲对这些欲望的满足。”

——第二阶段,上升。资产阶级作为力图代替旧统治阶级地位的新阶级,从而“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并努力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

“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而它之所以能够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反对唯一的统治阶级,“是因为它的利益在开始时的确同其余一切非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还多少有一些联系,在当时存在的那些关系的压力下还来不及发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因此,这一阶级的胜利对于其他未能争得统治的阶级中的许多个人说来也是有利的”。

当新兴的资产阶级高擎“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旗帜,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统治的斗争时,资产阶级无疑是当时推动人类历史向前发展的进步力量。资产阶级价值观也成为当时人类社会先进阶级的价值观,获得了代表全社会反抗封建思想的“普遍性”的面貌。同时,“普遍价值”观念的产生过程也昭示了,它本身即为阶级斗争和阶级统治的产物。

——第三阶段,成熟。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之后,资产阶级价值观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终于名正言顺地实现了它的“普遍化”和巩固加强。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其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随着统治阶级的不同而不同。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之后,必然将自己的思想(价值观、意识形态)在全社会范围加以最大的普遍化。在考察历史运动时,“如果完全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个人和历史环境,那就可以这样说:例如,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忠诚信义等等概念,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则是自由平等等等概念。总之,统治阶级自己为自己编造出诸如此类的幻想。”这种历史观必然会碰到这样一种现象:“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即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

北京的孔庙是清代皇帝祭孔以“教化天下”的场所,从清初康熙到清末宣统的9个皇帝,加上黎元洪,均题写了匾额悬挂于大成殿。康熙题写的是“万世师表”,正是希望当时统治者的价值观能够永恒。而资产阶级同样会利用各种机会宣扬、推广、巩固自己的价值观,赋予其独一无二、永恒真理的地位。

——第四阶段,羽化。进一步地,随着资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占据统治地位,随着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扩张,资产阶级价值观羽化成资本主义“普世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的扩张,必然要求它将自己的价值观“普遍化”到整个世界。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描述的,“大工业到处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间大致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已成为时代潮流所趋,“大工业发达的国家也或多或少影响着非工业国家,因为非工业国家由于世界贸易而被卷入普遍竞争的斗争中。”“自由竞争和世界贸易产生了伪善的资产阶级的世界主义和人的概念”。可见,在各国人民被资本主义世界生产体系牢牢掌控之际,抽象的人道主义和资产阶级人权、法治、公平、正义、自由、平等、博爱等等观念随之而来,而且被塑造成被神圣化了的“普世价值”。

然而,资本主义“普世价值”愈是被神圣化,就愈是显示着它的苍白无力、预示着它的末路将至。“当前社会的交往形式以及统治阶级的条件同走在前面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愈大,由此产生的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以及它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分裂愈大,那末当初与这种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意识当然也就愈不真实,也就是说,它不再是与这种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意识了;这种交往形式中的旧的传统观念(在这些观念中,现实的个人利益往往被说成是普遍的利益)也就愈发下降为唯心的词句、有意识的幻想和有目的的虚伪。但是,这些东西被生活揭穿得愈多,它们对意识本身的作用愈小,那末它们对自身的捍卫也就愈坚决,而这个标准社会的语言也就愈加虚伪,愈加道德化,愈加神圣化。”

——第五阶段,衰亡。在无产阶级已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要力量,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部分国家建立,并且资产阶级不再具有革命性,资本主义不再处于上升期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的“普世价值”必将被更为普遍化的无产阶级的价值观所取代。

一方面,无产阶级成为了“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在于,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由于普遍的交往,一方面,可以发现在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事实(普遍竞争),而其中每一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变革都有依存关系;最后,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在这个过程中,“当每一民族的资产阶级还保持着它的特殊的民族利益的时候,大工业却创造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所有的民族中都具有同样的利益,在它那里民族独特性已经消灭,这是一个真正同整个旧世界脱离并与之对立的阶级。”这就是已经成为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主要力量的无产阶级,一个能够真正超越民族利益联合起来、实现世界性的普遍化的阶级。因此,只有建立在全世界无产者共同利益基础上的价值观,才是真正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

 

 

(执行编辑:余斌、王中保)

网络编辑:嘉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