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云: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方法和原则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13-05-2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个内在统一的整体,只有从完整体系角度上认识和理解,才能正确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问题。科学确立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方法和原则是深化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要求。
一、当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概况与构建问题
1.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概况及其局限
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容概括,当前理论界并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大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主张。
一是主张从核心层次角度把握。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为核心层次、第二层次等,但是不同学者对核心层次的内容理解并不相同。有学者认为核心层次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有学者认为世界观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有学者认为世界观是历史观和价值观,等等;方法论主要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等等。有些学者认为核心层次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即人民立场,辩证唯物论、能动反映论等观点,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方法。有些学者强调人的解放、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等等。
二是主张从总体、综合角度把握。有些学者主张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有机统一的角度把握,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有些学者主张从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角度把握,如有学者概括为“实事求是”、“一切为人民”。有些学者主张从科学性与革命性、真理观与价值观相统一角度来把握,如有学者指出,在知识论的维度上表现为唯物史观,在价值论维度上则是共产主义,二者统一于“革命的实践”。
三是主张从文本角度把握。即主张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大量论述中来看他们所强调的基本原理。如有学者总结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是:一定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等共7条基本原理。有学者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不断重复出现的基本原理包括:唯物主义原则、辩证法原则、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等等。
四是主张从性质与功能等角度进行把握。有学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括为:关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运动发展的原理、人类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演进和发展规律的原理等共14条。
以上研究深化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说来,当前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的局限表现在:一是有些学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归纳为一条或几条具体原理,而对各条具体原理之间的关系缺乏深入分析和阐释,因而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对基本原理的认识也难以有突破;同时,由于不同学者所选角度不同,归纳的基本原理条数也差别很大,这样既难以达成共识,又容易造成思想混乱。二是有些学者虽然提出从总体、综合角度把握基本原理,但是一般停留在表面上的说明和形式上的综合,而缺乏对内在关系的深入研究,造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研究停留在一般性的议论上,难以有超越性的成果。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个整体,重要的是要说明其内在关系。正因如此,2011年基本原理学科界明确提出了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任务,以期推动基本原理深入研究。
2.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提出及当前研究状况
任何科学的理论都必然是一个内部各观点互相联系、相互支撑,首尾连贯、彼此呼应的合逻辑的整体,这就是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重要的是要说明其内在关系。明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对把握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及其根本原则和根本精神是至关重要的。科学确立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的方法和原则是当前深化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的必然要求。
从当前理论界研究现状看,学者们普遍主张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体性范畴或其内在的逻辑主线、中心线索的角度来构建和把握。但是,不同学者对总体范畴或主线的理解和具体表述不同。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两个总体性范畴,即实践和人类解放,这两个范畴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或中心线索。有学者认为,探究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主线,以此主线来构建整体性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有学者认为,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范畴,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基点。有学者认为,以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为核心,以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起点和终点,可以构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整体性框架。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人本立场、实践观点和辩证方法三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高度统一的“总体”,应当以这三个维度为理论逻辑建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主要包括价值取向上的内容,如追求人的解放和发展,以及科学认识上的内容,如实事求是原则、实践批判精神、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等”。有学者认为,构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必须“紧紧抓住‘两个围绕’,一是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主题,即探索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成的思想宗旨,即无产阶级争取自身的解放并最终解放全人类”。还有一些学者主张从真理观与价值观统一的的角度来把握基本原理的理论体系,等等。
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究竟以什么样的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中心线索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当前理论界并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学者们思考问题角度不同,观点各异。主要不足表现在:一是人们对为什么选择该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来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缺乏科学研究,学者们主要是从自己的主观认识出发,而缺少对对象本身的科学考察,因而得出的结论也差别很大。二是作为构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中心线索,不仅要贯穿马克思主义理论始终,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具有最高层次的全面性、普遍性和抽象性。当前的研究很注重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的一以贯之,而对其全面性、普遍性和抽象性研究不够,这也是当前研究观点零散各异、难有说服力的根本原因所在。三是学者们仅是提出了问题研究的路径和方式,而对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如何构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方面缺少深入细致的分析,因而使得这个问题的研究缺乏说服力。尽管如此,从上述的研究也可以看出,学者们的观点还是有些比较一致的倾向,归纳起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很多学者都强调人类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产主义等,属于价值性范畴;二是很多学者都强调实践范畴;三是很多学者强调唯物史观、社会发展等,属于真理性(知识性、科学性)范畴。这三类范畴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的范畴,尽管当前的研究还很分散,但也为我们深入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提供了启发。
从最普遍、最抽象因而也是最高层次提出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体系的总体性范畴或逻辑主线,揭示出它们如何相互联系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本文努力探讨的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和价值观的有机统一,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
人为了生活,首先就要解决温饱问题,这是最简单的事实。“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说,自然的、肉体的人为了活着,“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人要以人的方式创造出满足自己需要的资料,就要把目标指向物质世界,通过改造物质对象的实践活动来获取。由此,围绕人的生活的最简单的事实,存在着三个最基本的哲学范畴:一是人的内在需要和目的,二是人所从中获得资料的对象世界,三是人的改造对象的活动。这三者有内在联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马克思主义“从人、人的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这一确定的前提出发,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为视角,透彻地阐发了贯穿始终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关系及其历史趋势,合理地解决了自由和必然、理想和现实、传统和现代、个体和类、理论和实践等一系列似乎无法统一的矛盾(这些问题仍然处于当代视野中)。”由此,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三者相互交融、相互支持、有机统一的理论体系,统一内在尺度和外在尺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承认对象世界客观性的唯物观是马克思主义正确性和科学性的源泉;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理想是马克思主义引领力和魅力的源泉。在实践视阈内,唯物论与价值观有机统一起来,构成马克思主义完整的理论体系。
1.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强调实践的目的性、对象性、现实性和普遍性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解决问题的独特方式,也是马克思主义优越于其他理论的根本所在。
实践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的创造性活动,是主客体之间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过程。对象世界的自在状态不能满足人的需要和目的,人依据对自身需要及对象客体的认识和把握,发挥自身力量,实际地改变对象的直接存在性质,创造出满足需要的产品。
(1)实践是人类特有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性活动。正是人对于“我”的需求、利益有所意识,对于“我”的活动的意义有所意识,人的实践活动才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实践是主客体之间双向对象化过程。对象化,即人作为主体通过实践活动把自己的理想、目的、观念、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外化为现实对象或物化为对象世界的过程,也即主体运用自身的本质力量改造客体对象,使之成为体现主体规定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属人之物”。这是客体主体化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主体客体化过程,即客体及规律内化(对象化)在主体的需要、目的、知识、能力等之中,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人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既要看到通过人类的实践外部世界发生的深刻变化,也要看到随着实践的发展人自身的根本改变。
(3)实践是具有直接现实性的活动。纯粹的观念活动不具有感性的现实性和对象性,而改变对象的实践活动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和对象性,是人对独立的对象存在进行现实的、实在的、有效的改造活动。
(4)实践具有普遍性。实践不是直观的和零散的,从世界历史发展看,“从趋势上、从当今时代发展的高度上看,自觉的、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实践活动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用马克思的话说,即‘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实践是关系性范畴,包括在三重对象性关系中:一是人与自然,二是人与他人及社会,三是人与自身。其中,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物质生产实践是解决人与外部世界矛盾的最基本的实践,是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在人与自身、人与他人及社会关系的实践中,人既是主体,同时又是客体,互为主客体,实践关系复杂得多,问题也复杂得多。
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有一种观点主张用实践本体论代替辩证唯物主义,代替哲学本体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实践是一个关系性范畴,它同存在与思维、物质与精神相比,不是一个类别的概念。实践从本质上说,是主体根据自身需要改造客体的活动,没有主体和客体,实践活动不可能产生,实践自身并不能独立存在。第一,思维与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即本体论问题)是一个古老问题,有着特定的内涵和意义,对此我们要尊重历史,不能借用这个概念而改变它本来的内涵。第二,实践与哲学基本问题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范畴,实践范畴不属于本体论范畴。实践是关系性范畴,实践功能再大,也必须以客观对象为前提和基础、以满足主体内在需要为根本目的。客观对象与主体需要是实践的两个基本关系要素,没有这两个要素也就无所谓实践。
2.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强调对象世界(包括人自身和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即客观实在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对“物质”的理解是不同的。旧唯物主义把物质概念归结为某种实体,归结为物质结构(原子等)。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超越了以往全部理论。恩格斯对物质概念的规定是:“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我们用这种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列宁在总结了20世纪初物理学危机的实质之后,明确指出哲学上的物质属性为“客观实在性”:“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到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外”,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并且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包括两个基本点:(1)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2)物质及其规律能被人所认识。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强调的是对象世界的物质性即客观实在性。人的实践所指向的外部对象世界不仅是自然界,而且包括人、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谈到人,与一切唯心论不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始终把人看作自然的、有生命的现实存在,是具体的、历史的、具有超越性的存在。人作为主体是客观存在,因为人是来自自然的肉体存在,人的需要具有必然性和客观性,具有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谈到人类社会,与一切旧唯物主义根本不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强调,人类是在物质世界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的漫长演化过程中出现的,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的有机部分。人类在运用劳动资料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了社会生产力,并在人们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统一的基础上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指的是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的物质世界,对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主张以认识论取代本体论。这种观点没有彻底贯彻实践原则和辩证法。从逻辑上讲,首先要肯定世界存在,然后才谈得上探究其本质是什么、如何认识等问题。“无论是从逻辑上说,还是从人的认识的实际发生过程来说,都只有在回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问题之后,才能回答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并使这种回答具有确定性的内容。”肯定外部对象世界的物质性即客观实在性,是一切认识发生的前提和出发点,马克思说:“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这是科学认识的绝对要求。以认识论取代世界观,否定辩证唯物主义,最终必然走向唯心主义。
3.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强调价值的具体性和现实性
什么是价值?要从人的需要说起。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人活着就时刻要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才能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即生命,需要是人的内在的、天然的本性,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需要是驱使人进行劳动的最终动因。需要是实践活动的动机,进而形成实践活动的目的,以及实现目的的手段方法,产生活动的结果。在需要满足的过程中,就产生了对象客体对作为主体的人的价值问题。所谓价值,是标志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的关系的范畴,亦即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对主体有肯定作用,能满足主体需要,即为正价值,反之为负价值。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同时,人也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价值概念体现的是人类对人的内在尺度即主体尺度的自觉意识”。人的需要、目的及现实能力等即主体的内在尺度,就是价值的根源。
价值的内容,体现在主客体三重对象性关系之中,一是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存在着自然对人的价值问题。二是在人及社会关系中,人及社会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因而既存在着作为客体的人对社会及他人的价值问题,也存在着作为客体的社会及他人对人的价值问题。人作为价值客体,一切个人的社会价值无不体现为他对社会及他人的贡献;同时,人作为价值主体,社会也要为个人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特别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三是作为客体的人对其自身的价值问题,即人的自我价值问题,表现为人通过自己的能力和行为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的自我价值实现归根结底要以自己的社会价值为根据。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强调价值的具体性和现实性,所讨论的不是抽象的、普适的价值,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价值。因为,人是价值的主体,而马克思主义所研究和关注的人不是普遍的、抽象的、一般的人,而是有生命的现实的人。价值主体的具体性和现实性决定了价值的具体性和现实性,现实的价值总是随着具体的主客体关系产生或者消失。因此,一事物的好与坏,就必定是对谁来说是好还是坏;一现象是否有价值,就必定是对谁来说有否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评判一事物或现象价值时,必须要根据具体的主客体关系情境,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三、实践观将唯物观与价值观辩证统一起来,构成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
实践作为对象性活动,内含两个关系要素:一是人的内在尺度,即人的需要、目的等;二是事物的外在尺度,即对象及其客观规律。人为了生活、为了满足需要就必须要指向外部对象世界,按照客观规律改造客体,使之满足主体需要。因此,物质世界与价值世界作为两个关系要素,既对立又统一于实践活动之中,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实践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
1.在实践视阈内唯物观和价值观得到了正确的理解和说明
一方面,在实践视阈内,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成为科学世界观。对于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强调外部世界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但同时也是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的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在实践活动中,人将自己的需要转化为目的,运用相应工具、手段,按照对象的内在规律而改造对象,使之满足主体需要,使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承认对象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与承认自在之物转变为为我之物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并不矛盾,在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原则的差别。差别只存在于已经认识的东西和尚未认识的东西之间,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要辩证地思考,也就是说“不要以为我们的认识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去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怎样从不完全的不确切的知到比较完全比较确切的知”。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可以被认识的,而人的需要和社会实践也要求无限地认识世界,因而作为全人类的思维是至上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实践所指向的对象世界,不仅包括自然界,还包括人类社会和人自身。人的发展及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绝不是外在于人的某种抽象不变的本质,而与人的价值追求的动机、目的、选择及实现方式等内在相关。而仅关注人与自然界关系中的实践,而忽视人与人自身及社会关系中的实践,这既是对实践的许多误解产生的根源,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观的许多误解产生的根源。
另一方面,在实践视阈内,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和立场得到科学的理解和说明。实践活动是人为满足需要而进行的改造对象的现实活动。从实际内容上看,实践活动也是人的价值活动,实践问题同时必然是一个价值问题。实践的目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人的需要和目的推动的。只有通过直接的实实在在的改造对象的过程,人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在这个意义上说,观念活动仅是实践的一个环节。
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和源泉。任何事物的价值都不是其本身固有的,而是人按照自己的内在尺度确定的。问题的关键是,人从来不是抽象、孤立存在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存在,一事物对人有用、有意义,一定是对什么人有用、有意义。因此,“为什么人的问题”就成为根本问题。以损害他人和人类的根本利益为手段来满足一己之需求的人,历代剥削者,从来不敢坦然承认价值的主体性和社会性,而总是或混淆、或掩盖、或欺骗以取消价值原则上的尖锐的矛盾和斗争。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人民是人类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没有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解放就不会有人的根本解放。马克思主义旗帜鲜明地肯定价值原则的主体性,承认价值原则的阶级性和历史性,公开声明自己的价值原则是以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内容。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追求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而为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利益而斗争,为人类的根本利益而斗争。是否真正站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上,是否真正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斗争就成为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第一块试金石。
实践是真理的源泉,也是价值的源泉。真理与价值统一于实践,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遵照真理性原则,又要服从价值原则,求真必须要与求善结合起来,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要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真善美和谐一体的世界。科学发展具有无限全面性的可能,人的需要也同样具有无限全面性的可能。人的需要、目的、情感、理想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具有新内容,这是单纯的科学发展不能代替的。真理教育固然重要,但价值教育更重要:“我们切莫忘记,仅凭知识和技巧并不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尊严。人类完全有理由把高尚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的宣道士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
2.超越与自由: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辩证统一的内在追求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与价值观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超越现存状况的过程,这是人类生生不息、不断发展的源泉,也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的最终旨归。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就源自不断修正、不断调整、不断完善、不断超越的实践过程,或者说是对这一过程的正确认识。
人的超越性和自由是在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中实现的。实践活动是人的自觉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通过不断地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改变自然的自在形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时调整人对外在自然的认识和自身需要的合理性。实践活动的过程也就是人们不断地检验用以指导实践活动的关于外界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的正确性,以及实践观念中蕴含着的人的内在尺度(即目的和需要)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将自身的本质力量物化(或外化)到对象客体,使自然人化,同时,人不断改造自身之内的自然性,超越主体原有的结构和状态,提升自己的需要的等级,使自身从狭隘的动物界中提升出来,并创造了一个真的、善的、美的世界来引导自己的物质生活,使之合乎人的本性。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必然是突破前人、超越前人的创造性活动过程,这也是人与动物根本区别所在。人能在大量重复性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活动,正是凭借这种创造性,人在自己面前打开了一个无限发展的世界,随着人的需要、愿望、目的的不断增长,这个世界也无限拓展,并越来越符合人性本身。
人的需要不断发展是实践不断发展的源泉,也是人的超越性和自由不断实现的动力。首先,需要具有未来性。需要实际上是一种价值诉求,指引着人的价值判断。需要本身的未来性决定了价值本身的方向性、预设性和未来指向性,决定了价值必然内涵在劳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的理想性、超越性和目的性。人类社会越向前发展,人的需要的层次越高,价值的这种理想性和超越性就越鲜明、越引人注目。其次,需要具有普遍性。人与自然的矛盾是永恒的,人的种种需要,种种欲望,也是普遍的、绝对的。需要是人的发展所要求的,它意味着无尽的追求,不断地满足。“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旧的需要满足了,新的世界又展现在人类面前,在人的需要面前,任何既存事物均会被人之不断发展的需要所超越。没有需要的超现实性,以及随之而来的现实世界的阻抗和压抑,人就没有新的追求、新的探索,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
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人所特有的工具和认识能力的超越性是人的需要能不断满足、人的自由能不断实现的根据和保证。工具既包括身外器官等操作系统,又包括语言文字等符号系统。一方面,作为人实际地改造对象的身外器官,工具是人根据不同对象制造出来的,工具超越了人的生理功能的限制。对象不同,人改造对象的能力就不同;对象是无限的,人的改造对象的能力也就是无限多样的。同时,作为身外器官,工具能够不断被复制,能够在不同个体之间转换,一个人掌握了他人制造的工具,也就掌握了他人的能力和力量;后代人使用前代人制造的工具,也就是在先辈积累的劳动和智慧的基础上工作。所以,一个人使用工具,也就意味着他不是仅凭自己的力量、而且也是凭其类的力量在劳动。因此,人的能力是在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人的本质力量随着实践的深入和发展而不断提升,这是人认识和改造对象世界的实际力量,它随着自然人化范围的扩展而无限扩展。人的“现在”的实践,既面向过去、受以往实践结果的制约,又指向未来,通过实践创造一个理想世界。人的超越性和自由就在这个过程不断实现。
另一方面,作为人认识客体对象的语言、文字等符号体系,是人在劳动实践中发明、创造的。语言、文字的使用,大大提高了人的意识水平,并把意识客观化和社会化,使人的认识成果可以彼此交流,并代代相传。人以语言、文字等符号体系为中介对对象世界进行观念把握,超越了对象的现实性领域,在自己面前打开了一个无限多样的可能性世界,人总是从多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真的、善的、美的世界来引导自己的物质生活,使之合乎人的本性。由此,“人的活动从此也就不再像动物的活动那样只是现实世界中的直接存在的环节,而是有意识地把自身的现实活动同可能世界联系起来,把现实活动、现实世界置于可能世界的背景下去观照。”可能的、理想的世界的存在,使人时时反观自身,并以理性的、现实的眼光审视物质世界的有限性和局限性,以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尺度来衡量人的实践活动的合理性和未来发展的方向性,以人类性的要求来判断现实世界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差距,从而,以文化批判的主体姿态介入到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揭露、鞭挞假恶丑,促进政治、经济制度向着符合人类性的方向、符合真善美和谐统一的方向不断改革,不断完善。
四、以实践观、唯物观和价值观的辩证统一,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意义
1.有利于人们全面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和价值观是内在统一的整体,这是对源自人们生活最简单的事实即“人为满足需要而对对象进行直接现实的改造”的抽象和概括,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因而具有全面性。通过深入揭示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就可以清楚看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何以是一个整体,以及这个整体的基本架构和态势。由此出发,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统一,等等,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由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辩证统一角度出发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会因为强调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由此才能达到对基本原理的完整、全面的认识。
当前理论界许多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理解,或者是从实践观角度,或者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或者是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角度来理解,虽有一定道理,但是,因为是从一个角度切入,所以很难全面系统地反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全部内容,对基本原理的概括和阐述常常顾此失彼,挂一漏万。如以实践范畴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强调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就容易忽视实践范围之外的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由此对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独立性、对知识的真理性等缺乏自然的感受力和确证力,因而容易落入唯心主义错误之中。再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逻辑主线,强调唯物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就容易忽视人的需要、目的、情感、理想等价值问题,甚至停留于机械唯物论和片面知识论,进而走向“唯物主义敌视人”的境地。再如以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为中心线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强调马克思主义价值理想和共产主义目标,容易忽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和解决,甚至以理想代替现实,落入空想之中。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和价值观三者本身是内在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一个过程,一个体系,从三者辩证统一的角度出发,才能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有利于人们全面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各具体原理的来龙去脉及其内在联系
从方便、实用的角度,人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括出若干条具体原理,如社会形态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立场,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解放,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及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等等。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具体原理,需要以人们对基本原理体系的深刻理解为前提和基础。不能孤立地从一条或几条具体原理角度去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否则,缺少对每个原理的形成过程和发展变化的了解,缺少对该原理与体系及与其他原理之间关系的认识,这几条具体原理很容易变成抽象的教条。因此,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究竟能概括出多少条原理是可以讨论的,关键是要明确这些原理每一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之网上的一个结点,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和方法,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价值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映着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精神。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简单地、孤立地学习这些具体原理,而必须要对基本原理体系有深刻而全面的把握。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的有机统一性源自人们生活最简单的事实,即人为满足需要而对对象进行直接现实的改造,这是一个活动过程,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主体与客体、需要与对象、价值与真理(知识)作为矛盾关系存在于实践活动之中,并通过实践活动得到解决和提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每一条具体原理都既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又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价值观,都是在人类实践中社会地、历史地生成,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以生产力发展为例,物质生产力构成人类社会的基础并制约着整个社会系统的发展,这是唯物史观的最基本的原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与此同时,这个原理必然地内涵人们的价值诉求,发展生产力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偏离人的需要、目的、愿望和要求的生产力发展最终会被人们抛弃;并且,人的需要的满足不是凭空实现的,而是通过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实践活动日积月累实现的,因而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总之,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统一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这些具体原理,既有利于人们深刻了解每条具体原理的来龙去脉,又可以防止对每个具体原理的认识片面化、简单化和抽象化,从而真正实现全面准确的认识。
3.有利于人们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内在统一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根本原则和根本精神体现在作为整体的理论体系亦即方法论和立场之中。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实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确立这样的立场不是单纯出于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同情,而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要求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唯物史最根本原理,社会存在主要的是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就是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历史的观点,其核心就是社会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劳动人民是人民群众的主体,近现代以来,无产阶级又是劳动人民的主体。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是现代社会的苦难的承担者,这部分人不解放,人类解放就是一句空话,因此,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强调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的实现和需要的满足,强调社会生活应该以如何促进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自由和解放来设计、安排。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形成了系统的群众观点和方法,包括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等等方法和思想观念。
就马克思主义方法来说,“马克思主义方法本身便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体现,也是其基本原理的表达”。“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中的基本命题,它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立场。正如邓小平所说:“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是我们唯物主义者的根本立场。”他把这一命题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等同于党的思想路线,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亦即客观事物及其内在规律,这是不依赖人的意志而独立存在的,尊重客观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这是一切正确认识的基本要求,是一切正确实践活动的基本保障,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同时也是基本方法。
从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统一角度,人们便于从实际内容上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从而全面深刻地认识基本原理。
4.有利于人们从“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角度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防止教条化
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唯物观、价值观辩证统一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主义蕴含着真理与价值、逻辑与历史、个人与社会、理论与实践等等的矛盾关系,它们在实践视阈内得到具体、历史的解决,从而推动实践也推动理论自身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任何绝对真理体系,它不是一个自足的、完满的封闭系统,而是革命的、开放的、发展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一再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抽象的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但是,作为一种“主义”,必然要有理论内核,有是其所是的根本之处,如果理论内核这个部分也不断变化,那这一理论也就不成其为该理论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是马克思主义是其所是的根本,基本原理核心层次是不变的。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发展的理论?
从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实践观和价值观辩证统一的角度就能很好的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不变的,这是相对于那些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释解决现实问题而得出的具体结论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是抽象的哲学,而是人们行动的指南。在具体实践中,人们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实践中的问题,得出具体结论,反过来再用这一具体结论去指导实践,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再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第一个抽象和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核心和根本原则,第二个抽象和理论就是用以指导实践的具体结论。用以指导社会的经济、政治等发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的具体理论,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而不断创新的,这些结论必然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内核则是相对不变的。(2)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核心也绝不是一经形成就永远不变的教条,其内在矛盾必然推动它随着实践发展而发生变化,但这个变化不是改变原来的内容,而是丰富原来的内容。由此,第一,随着时代发展,基本原理表述可能发生变化,带有它那个时代的特点,但是基本原理根本精神不变。第二,随着时代发展,基本原理的内容及其内在关系揭示像滚雪球一样包含着以往发展的全部优秀成果而不断丰富、不断完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就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体系的创新,它不需要通过体系外部的‘范式转换’(即‘推陈出新’、‘破旧立新’的方式),而是表现为体系内部的继承与发展”。
网络编辑:岚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