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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蓉:列宁农村建设思想及其对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来源:《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7月第43卷第4期 发布时间: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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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俄国农村落后的原因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对策,最终成功实践出一条符合俄国国情的农村发展道路。可以说,列宁农村建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而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列宁这一重要思想及其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启示的研究还处于空白。当前正值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分析和阐述列宁的农村建设思想,对于同样在东方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列宁关于苏俄农村建设的重要思想

  苏维埃俄国是一个疆域辽阔、农民占人口大多数、小农经济占主体地位的国家,这就决定了列宁执政时期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农民和农村问题。在探索苏俄农村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列宁结合当时的时代特征与特殊国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形成了若干关于农村建设的重要思想。

  1.把提高农业经营水平作为农村建设的重点

  苏俄农村建设对于列宁和俄共(布)来说,是一项艰苦且复杂的工作。列宁认真反思当时国内外形势和农村实际情况,认识到发展整个农业经济不仅是苏维埃政权首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为了尽快恢复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列宁提出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一是在不同时期制定并实施符合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政策。如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和俄共(布)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实行向农民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国内战争时期,列宁提出实行土地共耕的政策;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制定了土地国有化、农民自由选择土地的政策,最终找到了一条正确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主张建立符合农业生产力要求的多种农业生产组织。当时列宁通过考察农业的实际情况,认为小农经济占优势的俄国不能立即实行社会主义大农业,必须采取渐进的方法实现这种过渡。

  在列宁眼里,“渐进的方法”就是提倡建立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和共耕社以及协作社等多种农业生产组织,并注意更广泛更正确地在各地农村运用和推广它们。在实际建立过程中,列宁不仅要求国家和社会优先给各种农业组织提供资金、农业机械和种子,同时还要求不能强迫农民入社或实现联合。当时这些农业组织的建立对于改造苏俄落后的个体小农经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是吸引优秀人才参加农业生产。列宁认为,优秀人才的直接参与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这些人才既可以是资产阶级农业专家或者是有生产经验的非党农民,也可以是一切农艺人员。在这里,列宁特别强调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来正确对待资产阶级农业专家,要求苏维埃政权应该让掌握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才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服务,而不能因为这些人本身的一些缺点就抛弃他们。四是重视新技术和新机械在农业中的应用。列宁深刻认识到,制约农业发展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农业技术的落后和个体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1918年底,他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技术奇迹首先应该用来改造最接近于全民性的,占用人数最多的又最落后的生产——农业生产。”[1](P353-354)因此,他主张必须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优先分配农业机械和建立农村小型电站。五是建立保障农业生产的外部机制。为了尽快向社会主义大农业过渡,在列宁主导下,俄共(布)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的农业法令和农业政策,还任用了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并及时解决了农业领导权、土地荒废、农业区划分等问题。这些保障机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苏俄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与发展。

  在关注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水平的同时,列宁还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工业和农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二者之间必须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即工业为农业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业品,农业则为城市工人提供必要的粮食和农副产品。而当时苏俄受到连年战争和饥荒的影响,工农业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僵化,工业无法正常为农业提供工业品,而农业也无法正常为城市工人供应粮食。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列宁首先认为工农平等是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的前提。他说:“只要城市工人通情达理,注意方式,平等待人,而不是发号施令,……只要城市工人平等一点对待农民,就能得到农民最大的同志般的信任和充分的支持。”[2](P54)在此基础上,列宁接着提出商品流转是加强工农业关系的重要纽带。他指出:“在农业和工业之间,除了交换,除了商业,就不可能有别的经济联系。……为了逐渐发展强大的工农联盟,只能在工人国家的领导和监督下利用商业并逐步发展农业和工业,使其超过现有水平,此外没有任何别的出路。”[3](P334-335)与此同时,列宁还强调反对工会的狭隘性、局限性和利己主义,把工业工会和农业工会联合起来才能有效地促进苏俄工农业的共同发展。

  2.把巩固基层民主政权作为农村发展的政治基础

  俄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巩固不仅关系国家各项政策在农村的顺利实施,也关系农村乃至整个苏维埃政权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列宁十分重视解决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思想观点。由于十月革命后俄国农村发展分为几个历史阶段,各个阶段的经济政治任务有所不同,所以,列宁农村政权建设思想在各个时期侧重点也有不同。从1917年10月至1918年5月,在苏俄农村,农民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下进行了肃清和最终消灭地主权力的革命运动。因为这一阶段的革命任务是全体农民反对地主,所以,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在这一阶段,列宁主张建立农民代表苏维埃作为苏俄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并要求坚持不懈地巩固和发展农村苏维埃组织。到了1918年夏天,俄国农村出现了阶级分化,农民不再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而是按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否使用雇工等标准来划分为贫农、中农和富农。这种划分直接导致农村的阶级矛盾发生了变化,由先前全体农民与地主的矛盾转变为贫苦农民与富农之间的矛盾。因此,俄国农村的革命性质也就随之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诚如列宁所说:“凡是了解情况和到过农村的人都说,我国农村本身只在1918年夏秋两季才经历‘十月’(即无产阶级)革命。”[1](P305)为了顺应农村革命形势的变化,在1918年6月至11月,列宁主张在农村建立贫苦农民委员会。这个组织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明确的斗争目标,即团结贫农和中农开展反抗富农的斗争。从1918年底直到列宁逝世,苏俄经历了国内战争与和平建设社会主义两个重要的历史时期。随着俄国农村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列宁农村政权建设思想又发生了转变。他提出把贫苦农民委员会改组为正式的农村苏维埃组织,让这种正式的组织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在农村的坚强支柱。其中对于如何处理这个基层政权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列宁以务实、稳妥的态度主张既要给基层政权以必要的权限,鼓励其发挥首创精神解决本地实际问题,又强调要加强中央政权对基层政权的领导。

  在这一阶段,这个基层政权组织与上面两个阶段的政权组织相比,具有了以下两个新的特点:一是人民性,即要求广大工农群众参加并监督农村苏维埃机关的工作。如1919年11月,列宁在中央有关决议中提到,农村苏维埃“应当保证劳动农民的代表在这些机关里占多数,并且要保证贫苦农民代表能起决定作用”。[4](P329)二是实践性,即要求农村苏维埃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最终它与各级苏维埃组织共同构成了具有俄国特色的苏维埃政权体制。在巩固农村政权组织的过程中,列宁还特别关注基层民主问题。作为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人,列宁特别强调要重视并保障贫苦农民的政治权利。他论及较多的主要有农民的参与权、选举权、罢免权、集会自由权、出版自由权和申诉权等。在列宁看来,切实保障农民正当民主权利的最大好处就是,不仅对农村提高民主化程度有所帮助,而且也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针对农村政权机关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列宁专门提出了民主监督的措施,在采用法律手段制裁官僚分子的同时,利用农村党支部和特殊工会对农村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向民主化方向发展,列宁还从制度上进行了初步设计和安排。他提出了关于运用法令规范农村的政治生活、农村有自由实行法规的权利、用制度规范和保障农民上访等一系列观点。列宁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的思想,为苏俄农村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把开展农村文化革命作为推动农村发展的动力

  在领导苏俄农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列宁清醒而又深刻地认识到,农民阶级在文化上极其匮乏,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阶级的文化面貌,又不是一般文化建设所能完成的任务。为解决这一问题,列宁旗帜鲜明地倡导必须在农村开展一场文化革命。他详细地阐述了在农村开展文化革命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从而形成了他的“文化革命”观。

  列宁首先具体分析了当时农村文化落后的现状是文盲问题的存在、小农意识的心理与行为习惯、城乡之间缺少文化联系等。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列宁接着强调指出农村文化建设可极大推动农村其他方面的发展,表现为对农民开展文化教育以实现农业合作化;提高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来消除苏维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恶习;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使整个社会摆脱“半亚洲式的不文明状态”。这些理论认知促使列宁在晚年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农村文化建设方面,他说:“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5](P367)为此,列宁详细提出了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措施,如增加农村教育投资、发挥教师对农民的教育功能、利用报纸读物来教育农民和加强城乡之间的文化交流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更加符合苏俄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文化需求。

  列宁除了对农村文化工作进行思考之外,还对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与尝试。因为在列宁看来,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可以顺利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各项农村政策,而且还可以系统地把那些住在农村、从事小农业生产、身居穷乡僻壤的贫苦农民联合起来。正如1918年1月他在《对派往地方的鼓动员的讲话》中指出:“在农村里,你们会碰到农民‘资产者’——富农,……你们同他们作斗争还是容易的,因为群众会拥护你们。群众看到,中央派到农村来的不是讨伐队,而是给农村带来光明的鼓动员,其目的是要把每一个农村中自食其力而不靠剥削为生的人团结起来。”[6](P330)

  鉴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列宁强调指出,俄共(布)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不能随心所欲、漫无目标,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方针与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1919年春天,国内战争局势发生逆转,苏俄又处于敌方各战线包围的关键时刻,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加紧向农民群众进行反动宣传。他们散布说布尔什维克党是反动的政党,并且煽动农民抵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样直接导致了小资产阶级懦弱性、涣散性、个人主义以及灰心失望情绪等旧病在农村的无产者中间复活起来。针对此,列宁果断地提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有效地发挥领导农民、组织农民的作用,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党即布尔什维克党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二是使农村鼓动员明确自己的双重身份与任务。列宁认为,农村鼓动员不仅是代表苏维埃国家政权的指导员,而且还是代表布尔什维克党的宣传员。这样的双重身份就必然决定“党的工作人员负有双重任务”:既要配合苏维埃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还要直接对农村中备受压抑的农民群众进行宣传与鼓动。三是坚决宣传共产主义思想。列宁专门针对农民身上所固有的小农意识,在有关信件中指出:“要在贫苦农民中间传播共产主义,他们大多数都会站到我们这边来。”[1](P33)为了顺利完成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列宁对农村鼓动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农村鼓动员不仅要熟悉当地农村和农民的情况,还要善于使用实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民进行宣传。可以说,列宁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它不但正确解决了小农意识与实现社会主义二者之间的矛盾,还全面阐释了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径选择。

  4.建立良好的农村社会秩序形成新的农村稳定结构

  农村社会是区别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一个术语。从范围上来讲,它是整个国家社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内容上来讲,它包含农村的阶级分化、社会组织、社会秩序、社会保障等。在苏俄农村建设过程中,列宁通过考察农村社会从停滞到动荡、再到稳定和发展的过程,概括性地提出了关于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他认为,一方面无产阶级应该认清农村社会的阶级分化,在团结贫苦农民的同时注意联合中农,还要注意整顿由城市派往农村的工人队伍;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应该善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农村社会秩序。原因在于,当时苏俄各地的农村中,农民每天都能看到富农和农村资产者在买卖粮食、农产品,看到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各个村社散布谣言,看到苏维埃工作人员在用暴力处理农村问题。他们厌倦了这种凌乱的生产和生活,迫切希望农村能够有秩序、有组织、有纪律。对此,列宁提出,可以通过消除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对农村的影响、推行集体劳动与普遍劳动的原则、组织各个村社互相开展竞赛等诸多措施来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列宁坚信,只有这样做才能让农民看到无产阶级有能力建立良好的农村社会秩序,进而争取农民的信任与支持。

  在关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思想体系中,列宁开创性地提出农村社会保障的观点。虽然当时苏俄农村社会发展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和挫折,但不可否认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克服了富农叛乱的危机;农业经济得到了初步恢复;基本建立了良好的农村秩序;许多村社给国家或粮食匮乏地区供应粮食,保证了国内战争的胜利。对于为农村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村社和个体农民,列宁认为,苏维埃国家应该用奖励的方式来表彰他们,从而提高他们的劳动热情,更加促进整个乡村的发展。诚如他在1918年6月关于同饥荒作斗争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同意给贫苦农民以这种奖励,我们已经这样做了。……对贫苦农民我们要给以各种奖励,他们有权得到这些奖励。”[7](P385)对于有些发展缓慢的村社和生活困难的农民,列宁认为,苏维埃国家也有责任、有义务支持和帮助他们尽快发展。总之,当时列宁的设想是,通过无产阶级不懈的努力使农村社会形成一个崭新的、稳定的结构,从而促使苏俄农村尽快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事实证明,列宁执政时期,苏俄农村虽然经历过动荡与混乱,但终究还是稳步地沿着社会主义方向不断前进。

  二 列宁农村建设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本土化、民族化、大众化,才能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也才能有效地发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作用。基于中俄两国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历史前提和东方国家基本国情的相似性,列宁农村建设思想对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解决农村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农村改革是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突破口

  十月革命胜利后,面对国外敌对势力的入侵和国内反革命的叛乱,列宁实施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1921年国内战争已取得决定胜利时,农民对需要交纳全部余粮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暴动。为了解决这一危机,列宁指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采取那种能够立刻提高农民经济生产力的方法。只有经过这种办法才能做到既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又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8](P207)可见,列宁首先考虑到占俄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利益,认为只有实行农村改革,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才能使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真正走向社会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同志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9](P379)而邓小平同志实行的改革开放也首先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着手,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有相同的目标,都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扫除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障碍。1985年邓小平同志曾总结道:“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因为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在农村,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不会是安定的。”[10](P117)

  当前,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胡锦涛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支持“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这充分说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要想真正走向社会主义,必须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而且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必须帮助农村全面发展。

  2.切实维护农民阶级的利益

  维护农民阶级切身利益是列宁在解决苏俄农村问题中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宗旨。他认为,农民最讲究实际利益,谁能给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拥护谁,就跟谁一起参加社会建设。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就是物质利益决定农民阶级的政治取舍。纵观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党的几代领导人一直以维护农民阶级利益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宗旨。主要体现在邓小平同志坚持维护农民阶级利益为出发点,启动了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以保护农民利益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并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什么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在我国农民无疑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党要增强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农民阶级无疑仍然是最可靠的同盟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而农民稳、天下安的基本国情也决定了我们党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时,必须首先要成为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根本利益的代表。江泽民同志明确认识到:“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这是我国确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农村改革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坚持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4](P158)

  2006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取消农业税,在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并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这项政策不仅取消了从古延续至今2 600余年的皇粮国税,还大大减轻了农民种粮的负担,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民的利益。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也进一步提出“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方针。2012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我国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践证明,政策为民才能获民心,政策公平才能得民意,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

  3.用务实创新的精神来处理农村问题

  列宁领导俄共(布)正确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所在,就是始终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来处理农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没有列宁务实的理论探索与实践行动,创新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来制定实施各项农村政策,及时化解农村中出现的各种危机,苏维埃俄国在当时可能就已沦为资本主义列强的附庸。中国共产党也一直坚持运用务实创新的精神来全面认识和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取得了革命的成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吸收借鉴外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首先从解决土地问题开始由农村改革引向城市改革,最终走出一条从农村到城市的改革开放之路。胡锦涛同志更加注重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在探索这一重大课题的过程中,他始终以开拓的视野、创新的思维来解决这一问题,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并将其列为未来5年社会科学发展的十大方略之首。这一战略是对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问题学说的创新发展,是适应新时代潮流的务实理论。2012年1月13日,中央政府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特别强调指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攻坚时期,要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可见,没有理论创新,政策就会失去动力之源;没有理论创新,实践就会停滞不前,理论最终将会失去其指导作用。

  4.把农村建设看作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统一整体

  纵观列宁探索苏俄农村建设的思想与实践,不难发现,他始终把农村建设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在注重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基础上,强调加强农村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在列宁看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农村发展的重点,农村基层民主的健全是农村发展的根基,农村文化水平的提高是农村发展的动力,而农村社会的稳定则是农村发展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要素实现共同发展,才能使整个农村真正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共产党历来也把农村建设看作是一个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统一整体。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农业视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不断地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快农业发展。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11](P121)

  在2012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农业生产补贴力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和抗灾减灾,中央财政“三农”支出超过1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 839亿元。这标志着中国农业生产能力稳定跃上一个新台阶,也为中国共产党继续解决好农业问题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农村政治建设方面,我们党建立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村民自治制度,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我们党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在农村社会建设方面,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不仅在2010年实现了80%以上的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而且还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后,中国共产党只要继续注重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村的各项建设就会形成一个相得益彰的科学发展体系,从而尽快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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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6]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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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9]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1]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网络编辑:嘉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