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就大多数资源丰裕国而言,经济增长的趋缓甚至停滞是与其资源开发和出口伴随而来的主要表征。这种被冠以“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现象及其生成机制是政治学中颇具争议的研究议题与极其重要的研究议程。长期以来,该领域内的研究主要围绕“经济资源诅咒”
现象的真实性、生成机制以及生成的条件展开讨论。其中,关于其现象真实性的讨论已逐渐形成共识;关于其生成条件的思辨方兴未艾;而关于其生成机制的研究,即“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研究仍处于激烈大辩论阶段,传统的解释愈加精细,新兴的解释层出不穷,替代性解释激烈交锋。
当前,全面检视“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研究的存量,而非盲目拓展其增量是该领域研究的当务之急。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尽管有大量的实证研究针对“经济资源诅咒”的生产机制提供了诸多观点,但其相互证伪的论证取向不仅在学理层面并未实质性地推动该问题的讨论,反而还在经验层面造成了论证的复杂化和碎片化。对此,本文并未寻求通过实证分析与上述研究直接进行对话,而是试图跳出其证伪藩篱,在政治学范畴内通过梳理相关研究的主要发现和进展来重新检视“经济资源诅咒”得以生成的病理机制。另一方面,关于“经济资源诅咒”的政治学研究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知识脉络,这意味着对研究谱系的梳理与研究进程的反思本身就是该领域研究的重要一环。然而早年的文献梳理已经远不足以刻画该领域研究的新晋进展;而近年的文献梳理不但在数量上寥寥无几,并且多以作者所在的分支领域画地为牢,无法全面呈现该领域发展的基本面貌。对此,本文试图系统梳理“经济资源诅咒”的政治病理学的宏观脉络与主要进展。
基于此,本文其余部分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按照时间的纵向维度追溯了“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演进历程。第三部分按照学科的横向维度刻画了当前该领域研究的学科分布。第四部分在政治学的学科范畴内呈现了揭示“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主要智识。第五部分探讨了当前该领域研究的主要困境和未来的研究议程。第六部分是结论。
二、“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演进历程
回溯至18到19世纪,当时古典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了资源对于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但对其可能起到的约束作用则显然关注不足。诸如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等学者各自阐述了以土地为代表的广义上的资源有助于私人财富的创造和国家经济的增长。然而在他们看来,相较于资源,劳动力和资本显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要重要得多。这种对资源约束性的认知不足被理查德·奥蒂(Richard Auty)批评为“经济学家……在19世纪的粗心自大”,并且在研究惯性的影响下,导致后续的经济学者长期未能有效地关注和严肃地探讨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作用。
直至1950—1970年代,部分结构主义经济学家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出口资源以及与之伴随的不等价交换现象,相应的讨论可被视为“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第一阶段研究。当时以阿瑟·刘易斯(Arthur Lewis)和雅各布·维纳(Jacob Viner)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坚信,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要比资源贫乏的发展中国家实现更快的经济增长,其原因在于资源能够提供必要的资本以实现工业化和出口多元化。这一观点受到了结构主义经济学家的批评和挑战,而围绕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的争论也成为了贯穿1950—1970年代结构主义与非结构主义经济学的辩论焦点之一。当时劳尔·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和汉斯·辛格(Hans Singer)等发展经济学者观察到拉丁美洲与非洲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大量出口资源却未能实现经济增长的“反常现象”。为此,他们从三个方面提供了解释:其一,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的条件和自身禀赋与发达国家差异明显,这使得前者的资源禀赋很难像后者那样自然而然地转化成为经济增长动力。其二,国际市场上资源价格的剧烈波动会传导至资源出口国的国内经济,影响其政府财政和外汇收入。其三,由西方资源公司主导的资源开发和出口造成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不等价交换,资源出口实际上并未给资源出口国创造出能够推动其他产业发展的额外利润。可以说,结构主义经济学家为“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提供了最早的解释。
自1970—1990年代初的第二阶段得益于观察视角及核心概念的创新,“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机制逐渐得到了主流经济学的关注。如果说第一阶段的研究是由结构主义经济学的批判所驱动的话,那么第二阶段的研究显然是由核心概念的创新驱动的。这一阶段又可以根据核心概念的差异被进一步分为三个波次:其中第一波滥觞于1970年侯赛因·马哈达维(Hussein Mahdavy)对中东资源出口国寻租效应的讨论,其首创的“食利者国家”概念也是对“资源诅咒”最早的抽象描述。第二波肇始于1982年马克斯·科登(Max Corden)和彼得·内里(Peter Neary)关于在格罗宁根天然气开发之后荷兰去工业化现象的探讨,其首创的“荷兰病”概念被视为刻画“经济资源诅咒”病理机制的重要概念。第三波则始于1988年艾伦·盖尔布对石油“意外之财”的讨论,而更具标志性的是1993年奥蒂首次使用了“资源诅咒”的概念并且系统提出了资源拖累经济增长的猜想。上述带有文学色彩的概念不仅成功吸引到了学界、政策界甚至大众的高度关注,其背后的观察视角创新更是推动“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研究迅速走向成熟。
自1990年代中期至今的第三阶段,在机制发掘和实证检验的双重驱动下,“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更为学理化和精细化。自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与安德鲁·华纳(Andrew Warner)1995年的开创性实证研究起,“资源诅咒”的成因研究全面迈入了发掘病理机制并加以实证检验的全新阶段。根据解释变量和机制的选择差异,这一阶段又可以被粗略地划分为两个波次:其中第一波滥觞于萨克斯与华纳的上述研究。在这项研究的启发下,经济学家一方面对“荷兰病”、价格波动、贸易条件等传统的解释机制进行细致的检验;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诸如资源类型、债务等影响经济增长的新机制。第二波的先声在于泰瑞·林·卡尔(Terry Lynn Karl)对石油国家“丰裕的悖论”的探讨,但其实质性的起点则应回溯至迈克尔·罗斯(Michael Ross)于1999年对“资源诅咒政治经济学”的阐述。至此,“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正式进入政治学的研究议程,此后政治学家纷纷尝试通过实证研究从寻租、内战、国家能力等角度出发探讨“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根源。与第二阶段前后承袭的三个波次不同,第三阶段的两个波次各自兴起后呈现出并行发展的态势并持续至今。
三、“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研究的学科分布
当前“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研究已经呈现出明显的多学科和跨学科特质。尽管以学科门类作为文献梳理的脉络难免有些画地为牢,但探索“经济资源诅咒”成因的研究在变量选择和分析视角上的学科属性仍泾渭分明。总的来看,不同学科内的研究呈现出了微观与宏观的层次分野。其中一部分学科侧重于借助微观变量探讨国家内部特定行政区的“经济资源诅咒”及其治理,而另一部分学科则更倾向于从宏观层面进行“经济资源诅咒”的跨国比较与结构性成因的探讨。
在微观层次上,“经济资源诅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经济学、行政管理学、人文地理学、环境社会学等学科。作为微观层次最庞大的分支,区域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主要通过分析技术创新、社会资本、人力资源等变量来检视一国内部特定地区陷入或避免“经济资源诅咒”的原因。行政管理学范畴内的研究多聚焦于从腐败、政治文化、宏观政策、官僚行政能力、财政收支或政府职能等与政府或国家治理密切相关的方面探讨“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和治理。人文地理学范畴内的研究主要通过分析资源空间结构、地理区位等与地理相关的变量来研究“资源诅咒”的成因。作为微观层次的另一大分支,环境社会学范畴内的研究更为宽泛地讨论了“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然而,由于环境社会学本身高度聚焦于资源议题,其变量及视角选择更为泛化庞杂。除了以上四个学科外,人类学等早前被视为与“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较为疏离或不直接相关的学科也开始在微观层次探讨“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机制。
总的来看,上述在微观层次讨论“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研究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更聚焦于对一国国内地区行政区层面“经济资源诅咒”的经验现象进行剖析,对这种经验现象的识别和叙事方式明显有别于跨国比较。第二,聚焦于一国内部的现象使得诸多变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不同样本之间的异质性相对较小。因此,这些研究多将政治制度、民主程度、国际资源价格等宏观层面的变量作为微观层面的常量。第三,主要探讨诸如谈判过程、合同披露、透明度、协议签订、拍卖设计、区域技术创新、地方行政能力等微观变量及其导致“经济资源诅咒”的微观机制,并且使用微观社会经济数据进行分析。第四,多在学理性讨论之后提出了缓解或避免“经济资源诅咒”的政策性建议。
在宏观层次上,“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比较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学科。作为宏观层次最庞大的分支,发展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从要素价格、挤出效应、债务水平、不平等程度等视角出发对“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进行了宽泛的探讨。国际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主要基于贸易条件、资源价格波动等视角分析了“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机制。特别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贸易条件及大宗商品价格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极其显著,国际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对此进行了充分的探讨。比较政治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大多着眼于寻租、腐败、内战、国内制度质量等变量来研究“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总体而言,比较政治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不仅重视上述政治变量,而且侧重于讨论政治进程。国际政治经济学范畴内的研究对国际经济学和比较政治经济学的变量进行了整合,因而相较于前者更侧重研究政治过程,而相较于后者则更注重分析譬如国际贸易、国际移民、全球化进程、国际声誉及其他全球性活动对资源政治的影响。
总的来看,上述在宏观层次讨论“经济资源诅咒”成因的研究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更聚焦于在主权国家层面对“经济资源诅咒”的经验现象进行观察,并且侧重提供跨国的实证分析。第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性要比同一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大得多,因而政治制度、民主程度、国际资源价格等都被视作变量而非常量。第三,主要探讨诸如公共债务规模、不平等程度、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资源价格水平及稳定性、寻租及腐败程度、内战、国内制度质量、国际移民、跨国直接投资等宏观变量及其导致“经济资源诅咒”的宏观机制。
四、“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政治学解释
在宏观层面,比较政治经济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对“经济资源诅咒”的讨论组成了“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研究的主要脉络。在政治学范畴内,“经济资源诅咒”之所以生成,其可能的解释是:第一,资源开发容易引起寻租行为。政府对市场的管制和配额经济的存在必然催生寻租行为,而寻租及寻租竞争本质上是一种资源浪费,因而有碍于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相较于其他产业,资源产业内的寻租行为更为普遍和猖獗。其原因为:其一,资源往往是政府干预和管制最集中的产业之一,其开发和出口所涉及的执照办理、特许审批、配额发放等措施均与政府密切相关,这使得大规模的寻租行为在客观上成为了可能。其二,资源经济天生具有垄断或寡头性质,为了获得或巩固其垄断或寡头地位的资源公司有充足的动力向政府寻租。其三,资源开发和出口的收益巨大,这使得资源公司为获取租金而在寻租竞争中投入更多的成本。因此,虽然寻租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几乎所有国家的所有产业当中,但是其在资源产业和依赖资源产业的国家中格外严重。资源产业内大规模的寻租行为不仅浪费了寻租竞争中各资源企业投入的资源,还因扭曲了资源配置而降低了经济的收益曲线。实际上,资源丰裕增加了从事寻租行为的行为体数量,同时减少了从事生产性活动的行为体数量。在考虑经济活动外部性的基础上可以发现,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不及资源寻租产生的经济拖累效应。奥蒂所提出的租金循环理论(Theory of Rent Cycling)聚焦于不同水平的租金对政策制定者的差异化激励。根据该理论,资源丰裕所带来的高租金将鼓励政策制定者为实现自身致富而推行有损市场效率的错误政策,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经济的崩溃。总之,资源出口国因普遍存在严重的寻租行为而难以实现经济增长。
第二,资源开发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尽管在现实中寻租与腐败往往互为表里,但在学理上仍需要对两者区别看待。虽然从分配层面来看,寻租和腐败都不利于经济增长;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寻租并非都是违法行为,但腐败一定是违法行为。资源开发滋生了大量腐败,如詹晶(Jing Vivian Zhan)等的实证研究表明,伴随着资源依赖的增加,国家公务人员的腐败倾向也明显上升。董保民等在对煤炭开发与县级腐败关系的研究中发现了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费尔南达·布罗洛(Fernanda Brollo)等在市级层面同样发现资源开发引发了政治腐败进而降低了市长候选人的质量。总之,资源开发诱发腐败行为,而且越依赖资源开发的国家和地区其腐败现象也就越严重。资源开发引起腐败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的渠道不尽相同:其一,严重腐败明显增加了国家的政治风险,使得国家公务人员能够窃据资源收益,造成数十亿美元的损失也屡见不鲜。其二,资源腐败反蚀资源开发。资源开发所导致的腐败使得资源公司和政府共同选择了次优而非最优的资源生产模式,因此资源生产量要低于没有腐败的情形,最终这会影响资源生产国的开发收入。其三,资源腐败对国家治理造成了全局性的负面影响。譬如破坏了资源管理政策,减少了税收收入,破坏了生态环境,侵蚀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加剧了社会经济不平等,破坏了司法的公正性,降低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等。而这些负面效应又进一步影响了经济增长。
第三,资源开发容易引发武装冲突。作为当代暴力冲突的重要形式,内战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建构、塑造社会形态、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保罗·科利尔(Paul Collier)等的研究发现,包括资源丰裕在内的四个因素决定了内战的发生概率和持续时间,且资源越丰裕就越容易导致内战。以此为基础,后继的研究对资源丰裕诱发内战的机制进行了大量探讨:其一,资源丰裕带来的“资源诅咒”降低了经济的增长率和民众的收入水平,由此导致内战的机会成本降低。其二,资源丰裕带来的“资源诅咒”破坏了国家机构并侵蚀了政治制度,而国家能力的削弱和政治制度的衰朽更容易导致内战。其三,潜在的资源收益极大地激起了地方民众、分裂势力、少数族裔等的贪欲,激励其发动旨在控制资源的武装斗争。其四,对资源公司进行资金劫掠或者自行出售资源以获取收益,这两种方式均为上述群体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进而使得其有能力通过武力反抗中央政府的统治。其五,资源的地理分布也非常重要。当资源主要分布在少数族裔聚居区、因其他原因导致冲突的地区、人口稠密的地区时,资源开发更容易导致内战或延长内战的时间。其六,资源开发所导致的环境退化、土地征用、贫富分化等问题激化了社会矛盾或放大了历史积怨,进而导致暴力抗争。此外,资源丰裕还通过影响政府与反叛武装的互动、诱使其他国家进行武装干预、提供反叛武装用以出售的“战利品期货”(Booty Futures)等多个渠道使得内战更容易爆发。除了内战外,资源丰裕也很容易造成其他形式的冲突。就国家间战争而言,杰夫·科尔根(Jeff Colgan)发现,石油出口国要比非石油出口国更容易卷入国家间战争,其原因在于石油丰裕为革命性政府的冒进举动提供了自主性,这导致更多国家资源被用于战备和战争当中。就恐怖袭击而言,资源为恐怖分子提供了高价值的袭击目标,激发了少数个体的“贪婪心态”或“怨恨心态”并促使其加入恐怖组织,同时石油收益也很容易用于资助恐怖活动,因而资源丰裕更容易带来恐怖袭击。总之,尽管资源丰裕导致内战或其他形式冲突的具体机制纷繁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冲突都会抑制生产活动、模糊产权边界、减少劳动力,进而拖累经济增长。
第四,资源开发弱化国内制度。“制度至关重要”这一观点无可争议,其中良性的制度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石,而恶性的制度则会严重制约经济增长。资源丰裕的一些负面效应破坏了制度或降低了制度质量,进而影响了经济增长。其背后的可能逻辑分别在于:资源丰裕诱使政治家破坏制度以便更容易地获得租金;资源丰裕导致政策封闭和分配不公等阻碍了制度改善;资源丰裕引致了更频繁和更暴力的冲突进而破坏了国家的产权制度;非税收的资源意外之财加剧了政治代理问题,并且通过降低政治候选人素质而影响了政治制度的运作。总之,“经济资源诅咒”减损了制度质量,而制度质量的降低则在多个方面破坏了经济增长的动能。值得注意的是,有别于上述对一般意义上的制度的探讨,部分研究更为聚焦于资源出口国的产权制度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些研究可以从产权保护强弱及产权制度类型等两个方面来分类。就前者而言,拉蒙·洛佩斯(Ramón López)等和弗雷德里克·范德普勒格(Frederck van der Ploeg)的研究分别表明,产权界定越明晰且产权保障越到位,“经济资源诅咒”就越不可能出现;相反,产权不明晰带来的负外部性使得资源价格上涨和“贪婪心态”导致资源被过早地加速开采,进而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就后者而言,宝琳·隆(Pauline Jones Luong)和艾丽卡·温塔尔(Erika Weinthal)的开创性研究聚焦于资源的所有权结构,并且逐一分析了四种不同的所有权结构对五个依赖资源出口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其研究表明,所有权结构的选择决定了资源出口国究竟能否摆脱“经济资源诅咒”。
第五,资源开发弱化国家的资源汲取能力。如果说良好的制度是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的两大支柱之一,那么另一个甚至更为重要的支柱则是强大的国家能力。国家从社会中汲取资源的能力(又被称为汲取能力、财政能力等)无疑是国家能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经济增长也至关重要。然而资源开发削弱了国家的资源汲取能力,进而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增长。譬如,卢凌宇等讨论了石油进口依赖迫使进口国尽力扩大其税基规模、提高官僚机构能效、增加公民的纳税意愿,进而使其获得了更强的资源汲取能力。反过来不难发现,资源出口国大规模持续的资源净出口缩减了税基规模、降低了官僚机构能效、减少了公民的纳税意愿,因此损害了资源出口国的资源汲取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食利者效应”是弱化国家的资源汲取能力的核心机制。马哈达维和萨德·邓宁(Thad Dunning)分别将食利者国家界定为“定期收取大量外部租金的国家”和“资源租金在政府收入中占很大份额的国家”。这类国家所产生的“食利者效应”具有诸多病理表征:一方面,政府因不依赖征税而无需向民众负责,特别是因不依赖从其他产业征税而减少了对其发展的支持。另一方面,巨额的石油租金导致决策者目光短浅、安于现状、无意改善经济政策、无意采取发展型政策,等等。“食利者效应”对国家的资源汲取能力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卡尔等关注到委内瑞拉、尼日利亚、伊朗等国虽然获得巨额的资源租金,但这些国家的税收能力却明显下降的现象。其研究指出,这是因为资源开发与出口的利润往往十分丰厚,使得政府获得的资源租金极其充盈。由于资源租金基本满足了政府的财政收入需求,因而其无需依赖其他产业所缴纳的税收。这严重弱化了资源出口国的财政汲取能力,其税务及其他行政机构无法对经济事务实现有效的管理,最终有损于国家的经济增长。
第六,资源出口容易引发“跨期困境”。由于资源产业投资周期长、投资额大、资产专用性高,国际投资者尤其担心政府在投资活动前后采取不同的政策,政府对国际投资者的跨期承诺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研究表明,资源出口国普遍面临着“跨期困境”。一方面,资源丰裕扭曲了政府的激励,导致其更容易撕毁与国际资源公司签订的协议,由此所导致的声誉损失削弱了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更为严重的是,资源丰裕国的政府经常对国际资源公司的资产进行非法征用甚至国有化,从而严重破坏了该国的国际声誉。虽然加入多边国际经济制度并接受其硬性约束有助于国家向投资者释放出其遵守规则、重视声誉的积极信号,但是资源丰裕的国家对加入投资和贸易领域的国际经济制度明显缺乏兴趣。另一方面,由于上述原因,国际资源公司在与资源出口国政府开展合作时面临着更高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可以被分为事先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其中前者是指由草拟和订立合同、确保合同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后者是指不适应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建立及转运成本、担保成本。不难发现,由于资源产业投资周期长、投资额大、资产专用性高,加之资源出口国往往声誉较差、透明度较低,其与外国厂商订立合同的事前交易成本往往非常高;同样,由于资源出口国更容易违约,其事后交易成本也比一般国家更高。芦思姮发现,资源出口国较高的交易成本对其财税扩张与投资激励具有明显的负向冲击。另有研究也分别表明,较高的交易成本对资源丰裕的国家吸收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都带来了额外的障碍。综合上述两个方面,资源出口国普遍面临着更为明显的“跨期困境”。
五、主要困境与研究议程
政治学范畴内对“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讨论可谓卷帙浩繁,这些研究针对“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机制提供了诸多不同的解释。然而遗憾的是,尽管近年来“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研究在数量上持续激增,但这些研究在知识上的边际贡献却已明显降低。如同一个学科进入“常规科学阶段”后其知识的增长速度必然会出现规律性的趋缓一样,“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研究的创新进程在客观上也会因研究密度的提升而有所减缓。但实际上,出现这种状况的更根本的原因则在于该领域的研究深陷于实证层面的过度证伪和对学理边界的严重忽视。
在实证层面,近年来统计分析和数据发掘已经成为发现“经济资源诅咒”新解释机制的主要渠道,然而基于不同数据而得出的结论经常迥异甚至相对立,由此该领域的研究愈发沦为基于数据相互证伪的“统计游戏”。正如亚历山大·詹姆斯(Alexander James)等批评的那样,该领域内的诸多研究经常性地受困于数据质量较差、变量存有内生性、遗漏变量所导致的偏误、代理变量还原度低等问题,由此可能会导致对“经济资源诅咒”的成因及其作用机制的错误分析。虽然近年来的“创新性发现”挑战了既有的认知和解释机制,但单纯基于数据和模型的实证研究使得关于“经济资源诅咒”的讨论变成了愈发捉摸不透的统计游戏。更为值得警惕的是,该领域研究中基于其数据分析批驳和证伪同领域其他研究的模式大行其道。由于这类研究往往严格遵循研究设计并且通过了多项统计检验,这在强化研究者的研究信心的同时,也使其很难认同并热衷于证伪与之观点相异的其他同类研究。大量精细的实证研究未能为该领域创造可积累的知识,相反带来的只是一轮又一轮相互证伪的浪潮。这种浪潮使得该领域内本已相对成熟的讨论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趋势,而对证伪的痴迷一方面严重挤压了对特定国家经验性现象的回顾、追踪和描述;另一方面使得在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等视域下有可能带来突破的“经济资源诅咒”研究鲜有人问津。
在学理层面,探讨“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大多数研究存在机制解释边界的无限延展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该领域研究所关注的自变量往往对国家的经济增长更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影响,因此研究者很容易不自觉地夸大这些变量及相应机制的解释边界。譬如,制度弱化显然被视为解释“经济资源诅咒”成因的万能钥匙。研究者很容易将“经济资源诅咒”的生成原因统统归结于资源出口国的制度质量较差或者制度羸弱,这显然错误地将应由其他变量解释的内容划归于制度的解释范畴之内。近年来,关于“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边界或条件的讨论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也在客观上加剧了阐释“经济资源诅咒”不同生成机制的研究在实证研究上的彼此证伪。
因此,就“经济资源诅咒”的未来研究议程而言:一方面,该领域所真正亟需的并非以检验和证伪为目的的实证研究,而是发掘资源出口国各自陷入“经济资源诅咒”的独特过程和逻辑的经验分析。“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研究要想突破研究成果大量涌现但进展乏善可陈的怪圈,就必须实现研究议程的回归。无论是经济学领域向“新古典回归”,还是国际关系中现实主义近来的“新古典浪潮”,抑或是国际制度的研究议程出现关于“找回旧制度主义”的呼吁,这都表明传统范式和研究议程的回归往往能够激发新一轮的知识增长。同样,对于“经济资源诅咒”的研究而言,其未来的研究议程绝非对既有变量和机制无穷无尽的实证检验,而应是重拾描述性分析的传统方法,找回聚焦于各个资源出口国的国别研究,重新发掘被一再忽视的观察视域和理论视角。换句话说,通过跳出波普尔式的证伪藩篱,回归经验现象描述并据此进行归纳分析,在理论的指导下发掘先前被忽视的变量和机制,如此才能更有力地推动“经济资源诅咒”研究取得更大的进展。
另一方面,未来对“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讨论需要重视其机制的边界和条件。上文已经表明任何单一的机制都绝非解释国家陷入“经济资源诅咒”的“万能酸”(Universal Acid),因而在对特定机制进行学理阐释的同时,研究者还需要一并说明其解释力的边界。另外,按照罗斯等的划分,关于“经济资源诅咒”生成机制的解释可以被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解释。有条件的解释一般认为,资源与其他特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资源诅咒。而当其他因素被有效治理时,资源其本身并不会导致“经济资源诅咒”。无条件的解释一般认为,“经济资源诅咒”滥觞于资源开发和出口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其他负面效应。换句话说,如果一国资源丰裕并且大力开发及出口资源,那么将必然陷入“经济资源诅咒”。当前“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绝大多数研究仍过度聚焦于无条件的解释,对于有条件的解释的关注严重不足。实际上,后者更可能孕育出学理层面的突破。对此,该领域未来的研究需要更关注与资源相关的其他并发因素及其共同影响国家经济增长的机制。
六、结论
在政治学的范畴内,数十年来关注“经济资源诅咒”议题的学术文献大量涌现、相关研究卷帙浩繁,以至于梳理检视“经济资源诅咒”病理学的进展和谱系本身就成为了一项极其重要的研究任务。在大量研究因深陷证伪藩篱和热衷实证竞赛而无法真正提供学术增量的情况下,梳理研究进展、明晰知识谱系、反思不足困境、设置研究议程是实现该领域研究突破的重要前提。因此,以罗斯、范德普勒格为代表的关注“经济资源诅咒”研究的学者长期梳理该领域的学术文献和研究进展,并取得了重要收获。
基于此,本文力求详细地梳理“经济资源诅咒”的病理学研究的主要进展和知识谱系。相比于既有的文献研究,本文在文献梳理的篇目、学科的覆盖度、对新晋文献的关注、梳理的细致程度等方面均有较为明显的提升,进而为认识把握该领域研究的进展和谱系提供了一条新的捷径。然而作为一项综述性研究,本文远非探讨资源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结束而是开端。对于既有统计结果的元分析和在此之上的实证研究则应分别交由后续的研究接续完成。
(作者简介:宋亦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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