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兰查斯对阿尔都塞思想的继承与批判
来源:《晋阳学刊》201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1-09-20
路易•阿尔都塞是公认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物。尼可斯•普兰查斯是阿尔都塞的学生,也是“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另一位重要人物。他结合当时的历史现状,用结构主义的方法,深入细致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理论,尤其是国家、阶级、权力、专政及意识形态等问题,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结构主义的国家理论和阶级理论。西方有些学者认为这些理论填补了人们理解20世纪下半叶技术官僚国家的空白,普兰查斯也因而被称为20世纪70年代中西方最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
追溯普兰查斯的思想渊源,据他自己称,一开始他是通过萨特而接触马克思主义的。此后,他又广泛研读了卢卡奇和葛兰西的著作,并受到很大影响。但是,作为阿尔都塞的学生和学术同路人,阿尔都塞的学说对其影响无疑是最直接的。
一、普兰查斯对阿尔都塞思想的继承
普兰查斯对阿尔都塞学说的继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沿用阿尔都塞的有关理论概念。比如,阿尔都塞在寻找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时,提到了“多元决定”(Overdetermination)的概念。这一术语是阿尔都塞从弗洛伊德那里借用过来的,按照阿尔都塞的看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既非“一元论”又非“二元论”,而是“多元决定论”。这种说法赢得了英国学者柯林尼可斯的高度评价,他认为以矛盾的多元决定去思考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阿尔都塞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
普兰查斯在《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一书中,多处沿用了阿尔都塞意义上的“多元决定”的概念。当分析决定生产方式(Mode of production)特征的各个不同环节之间的关系时,普兰查斯这样说道“:构成每个层次方面的那些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而是受到其他层次方面关系多重影响即多元决定作用(Overdetermined)。”[1]p14在谈到政治实践的“特殊课题”时,他说:“其特殊课题乃是‘当前时机’(正如列宁所说的),也就是一种社会形态的各个不同方面矛盾的交结点,这些矛盾都集中于受多元决定影响以及受各个方面关系失调和发展不平衡支配的各种关系的复杂结构里。”[1]p41当谈到国家的经济职能、意识形态职能与政治职能之间的关系时,他说:“正是在这里我们可以证实国家的经济和意识形态职能受到其政治职能的多元决定作用,即按严格意义而论是指在政治阶级斗争中的政治职能。”[1]p54由此可见,普兰查斯不仅把“多元决定”的概念运用到社会形态的形成因素与内在构成环节之间的关系问题方面,还扩展到国家的职能形成因素及阶级分析领域中,这样就使得“多元决定”的概念发挥了比阿尔都塞意义上的更多的效能。
第二,采纳阿尔都塞的有关理论方法。比如阿尔都塞主张在阅读文本时,要采用富有结构主义特色的“依据症候阅读法”,即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表层来理解文本想要真正表达的意思,而要依据“症候”从文本深处拖出“问题框架”来进行,也就是结合该文本写作时的具体背景挖掘出潜藏在文本深处的意思。同样,普兰查斯认为在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及葛兰西的著作时也不能单单从字面材料来理解著者的真正意图,而要善于读出文字背后隐藏的东西。因为,“这些著作的目的在于对那些攻击或歪曲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进行坚决的驳斥,这些原作者不得不站在本文所批判的对象的同一意识形态立场上来。这些著作文本中往往又包括有插入在意识形态中而被掩盖起来的那些真正概念,只有通过全面仔细推敲才能发现。”[1]p21由此可见,普兰查斯深受阿尔都塞结构主义的阅读方法的影响。他在广泛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这一方法以发现被一般读者所忽略的地方,并把这些独特的阅读感受和自己的理论结合起来,往往表现出在国家理论和阶级理论方面的独到见解。
第三,承袭阿尔都塞的有关理论框架。由于所处时代的特殊性,阿尔都塞运用了“结构主义”这一工具来构建自己的理论框架。而总体而言,普兰查斯也是运用了“结构主义”这一工具来建筑自身的理论大厦的,在普兰查斯学术活动的重要时期及他的一些主要著作中,体现出的都是结构主义的烙印,因此,他们的理论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在《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一书中,普兰查斯试图在“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内,通过广泛引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葛兰西的经典原文和同时代其他领域的相关命题来分析国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国家对于经济的相对独立性等诸多方面。比如,阿尔都塞曾经重点分析过生产关系的内在结构,认为人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总体结构,人只是完成结构所规定的任务。而普兰查斯同样强调“结构”的功能,他提出:“尽管国家是调和一个社会形态的统一因素,但它又是这个形态各个方面矛盾集中在一起的结构。”[1]p45又如,阿尔都塞曾有“认识论的断裂”一说,普兰查斯在《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一书中再一次提到,并认为马克思在这一断裂时期的著作里还有许多含糊不清的地方,尽管如此,马克思还是通过“断裂”过程最终发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与阿尔都塞极力否认自己的“结构主义”理论框架不同,普兰查斯在一些公开场合主动承认自己的结构主义角色。在1976年第95期《新左派评论》上,普兰查斯对英国学者米利班特批判他的《政治权利和社会阶级》一书有“结构主义的超决定论”和“结构主义的抽象主义”的毛病,进行了题为《资本主义国家:答米利班特和兰克鲁》的回应。他区分了两种含义的结构主义,一种是忽略了阶级斗争在历史中重要地位的结构主义,另一种是与资产阶级唯心主义传统的人道主义历史主义的框架相对立意义上的结构主义。普兰查斯直言不讳地说道:“在这个意义上,我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者,因为我并不把充分的重要性赋予具体的个人和创造性人物的作用;赋予人的自由和活动;赋予自由意志和人的选择能力,赋予和必然性相对立的‘计划’。”[2]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在对待主体在历史进程中的地位这一问题上,基本的立场就是只见“结构”,不见“人”。在1979年的一次同记者见面会中,普兰查斯再次述说了自己的理论立场:我们坚持说,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主要危险不是结构主义,而是历史循环论。所以,我们集中我们的一切注意力去反对历史循环论——关于主体的理论框架;反对萨特和卢卡奇的理论框架……”[3]这些话反映了普兰查斯用结构主义的理论框架去反对人道主义主体性思路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最后以自己个人现实主体的主动消亡把阿尔都塞的反主体思想推向了极致。
二、普兰查斯对阿尔都塞思想的批判
除了继承阿尔都塞思想的精髓,普兰查斯还毫不留情地对阿尔都塞的学说进行了批判与反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认为阿尔都塞没有给予阶级以相应的地位。在1970年出版的《法西斯主义与专政》这本书中,在谈到要是不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个概念放到阶级斗争的关系中去,就会导致一些混乱时,普兰查斯批判了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普兰查斯说“:我认为此文在某种程度上既有抽象性又有形式主义,它没有给予阶级斗争以它应得的地位,我认为在此文中有某些应予责备的错误。”[4]p300-301而普兰查斯本人则在自己的著作中充分肯定了阶级的理论地位问题,并对阶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毫无疑问,关于阶级的结构主义的分析理论是他整个思想体系中的一个亮点。
第二,认为阿尔都塞没有把“国家机器”(State apparatus)和“经济机器”(Economic apparatus)区分开来,从而削弱了经济机器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提出了三种不同形式的再生产:一是生产资料的再生产,二是劳动力的再生产,三是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是国家机器进行干预的唯一领域。他这样解释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就绝大部分而言,它是通过国家权力在国家机器中,即一方面在(镇压性)国家机器中,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中的行使而获得保证的。”[5]而在普兰查斯看来,按照阿尔都塞的理论逻辑,必然会导致这样一个结论:国家只有一个镇压作用和一个意识形态作用。“用这种‘国家=意识形态+镇压’的概念是永远也不能理解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分析的。”[4]p303他一方面同意阿尔都塞的看法,即把镇压性的国家机器分为军队、法庭、监狱、警察法院系统及内务部等,把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分为教育机器(各种公私立学校的体系)、宗教机器(各种教会体系)、文化机器(电影院、剧院和出版系统)、信息机器(无线电、电视和新闻系统)、阶级合作的工会机器以及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政党等,此外,在某种意义上也包括家庭,至少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中,另一方面他又不同意阿尔都塞对经济机器的存在及其作用的不予考虑。他认为要在“镇压性的国家机器”(Repressive state apparatus)前面加上定语“严格意义上的”(In the strict sense)这几个字,又提出“:正如存在着国家机器一样,就下面这一术语的最严格意义而言,也存在着经济机器,‘商业’或‘工厂’作为人们占有自然的一种中心的事业,物质化和具体化了它们在与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关系相结合中的经济关系。”[6]普兰查斯“经济机器”概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葛兰西和阿尔都塞关于国家及国家机器的理论。
第三,认为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解释是不妥当的。虽然阿尔都塞提到了意识形态的相对自主性,但他是以一种描述性方式提到的。在另一方面,阿尔都塞又认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统一”是由于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而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因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统一”就只通过“意识形态”而被抽象地归结为国家政权的统一。依普兰查斯所见,阿尔都塞的这种解释是牵强的。因为它忽略了阶级斗争的因素,忽略了不同阶级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斗争的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忽略了国家政权的位置错乱。最后,普兰查斯得出结论:“我觉得必须强调说,要是不把这些观点弄得十分清楚,我们就有落入到被现代改良主义所宠爱的对葛兰西的‘官方’解释中去的危险。”[4]p306-307
第四,认为阿尔都塞“理论实践”的提法是不正确的。阿尔都塞对经验认识论的批判表明了他在认识论领域内的反经验主义立场。为了实现这种批判的彻底性,他提出了把认识过程完全安置于思想领域之中的“理论实践”的概念。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一书中认为,实践指的是任何通过一定的人力劳动,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把一定的原料加工为一定的产品的过程。它存在着四种形式:社会实践、政治实践、意识形态实践及理论实践。“理论实践”是阿尔都塞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即通过对意识形态的加工和改造,创建科学理论的实践活动。在普兰查斯眼中,按照阿尔都塞的说法,理论过程或话语本身就包含有自己的效力或科学性的标准,这是让人觉得非常可疑的。在《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这本书的绪论中,普兰查斯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基本命题:一是现实过程和思维过程之间,存在和认识之间的区别;二是存在先于思维,现实先于有关现实的认识。他告诫道:“所以理论工作不管其抽象过程如何,终归是围绕着现实过程而进行的。既然这种工作产生认识,那它就完全处于思维过程之中:任何概念都不会比其他概念更为真实。理论工作所本的是原始材料,并不是由‘具体的现实’组成的,而是由关于这种现实的信息和看法组成的,并借助于某种概念工具来处理现实:这样工作的成果就是对一件事物的认识。我们可以这样说,严格讲来,只有现实的、具体的和个别的事物才是存在的。”[1]p12这里,普兰查斯以委婉的方式间接地批判了自己老师的“理论是一种实践活动”的说法,这种批判是完全正确的。
参考文献:
[1]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Classes,Nicos Poulantzas,Translated by Timothy O’Hagan et al.Publi shed by NLBand Sheed&Ward,1 973,London.
[2]普兰查斯.资本主义国家:答米利班特和兰克鲁[M].徐崇温译.“西方马克思主义”论丛[C].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447.
[3]斯图亚特•霍尔.同普兰查斯的会见[M].徐崇温译.“西方马克思主义”论丛[C].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447.
[4]Fascism and Dictatorshi p, Nicos Poulantzas,Published by NLB,1 974,London.
[5]阿尔都塞.列宁和哲学[M].杜章智译.台北:台湾远流出版社,1 990:168.
[6]Classes in Contemporary Capitalism,Nicos Poulantzas,Translated by David Fernbach.Published by NLB,1 975, London,p.25.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