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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华: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

——本体论、目的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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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和国家治理思想的最宝贵遗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重要性。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他再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还说,“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不断赋予科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牢牢扎根。”《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23年6月2日)》中,他又明确强调,除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第一个结合”外,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相结合的“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事实上,自从《诗经》《尚书》明确提出“民本”思想后,传统民本思想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政治思想主流,一直不绝于缕,持续发展。作为始终追求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仅继承了传统民本思想之中的优秀成分,而且在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的基础上,对传统民本思想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在“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发展着的实践” 的基础上,开创了民本思想发展史上或可称之为“新民本”思想或主义的新阶段。在学界,徐勇曾将改革开放后的执政理念和施政方式看作以民为本的“新民本主义”的兴起;夏勇也认为“‘民有、民治、民享’、‘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作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等原则,与其说是启蒙的结果,毋宁说是民本思想的发扬光大”,并据此提出“新民本说”。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又在传统民本思想和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系统思想,从而将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
  但对什么是“新民本”,学界基于不同参照点,也有不同提法。而且,随着民本思想的持续发展和选择的比较对象或分期点的不断更新或后移,还会不断有新分法的“新民本”被提出来。例如,冯天瑜和谢贵安曾将明清之际徐光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的民本思想视为“新民本”。但这些民本思想却和之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开始发展的“新民本”思想有很大不同。因为,其不仅在中国本土环境下独立自然发展,未受到外来思想的强力影响,而且都无一例外地坚持君主制。事实上,在那时,正如利玛窦和梁启超所言,中国并无政体概念。因此,如以是否坚持君主制和受到君主立宪、民主共和制等新思想的影响为新、旧民本的分界点,则可把前述徐、黄、顾、王等所谓的“新民本”仍视为“旧民本”之内的“新民本”。但是,在这之后,由于西学东渐和西方民主、政体、民权等理论的输入和影响,康、梁、谭等人发展的“新民本”思想,则不仅受到西学的强大冲击和影响,且开始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的认识及政体、民主、民权等新理念,并在这些认识和理念的影响或参照下,走上民本思想改造性发展的新路径。故此,本文不再纠结于这一概念,而是站在更宏观的视野,亦即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的“宽广的视角”,在将康、梁、谭及之后的民本思想的新发展都看作“新民本”的前提下,着重论述中国共产党人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亦即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同时,以往对民本思想的总结和梳理往往主要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不同人物进行(例如,金耀基就是将这两种方法混合以梳理从《诗经》到孙中山的民本思想),这样的划分,固有利于从时间或人物维度逐时逐人考察民本思想,却不能对思想进行整体性和系统理论总结和概括。故而,本文仍依据笔者对传统民本思想重新整理时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从哲学本体论、目的论、认识论、方法论四个层面依次概括总结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本文下面的四个部分将依次从本体论、目的论、认识论、方法论四个层次探讨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并总结其最重要的贡献,结论部分还将简要讨论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新发展的几个鲜明特点,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新发展的必要性和当前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一、本体论层面:确立人民本位、人民所有和人民主体地位论
  传统民本思想虽然也强调民的本体地位,但其相关论述有两个突出特点或前提。一是对民本体地位的论述大都通过对民与国、君、政、官的关系进行强调,即通过民与这些要素的关系分析,突出民的地位。例如,《尚书·五子之歌》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尽心下》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贾谊说:“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二是在“天意政治”的大背景下论述民的本体地位,即在总体上坚持天的地位高于民(天高于民)。虽然为弥补“天高于民”所带来的对民地位的损害,又提出“天人相应”等理论进行弥补,但是,在大体上还是坚持“天高于民”的总原则。例如,《尚书》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 “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尚书·皋陶谟》)“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都显示了这点。总之,正是由于这两个特点,使得传统民本思想在民本关系论中没有坚持彻底的民本论,既没有建立民的绝对本体地位,也没有建立彻底的民(或转换为现代的更为广义和强调民权的“人民”)所有论。
  与传统民本思想不同,中国共产党从本体论层次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全突破天意政治和关系论,建立彻底的人民本位论。具体而言,又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完全拿掉高悬于民之上的“天”,否决天意政治的合理性,使得人民真正成为一切治理力量中真正的主宰和至高无上的决断者,即人民至上。换句话说,否决“天”的至尊地位后,民的本体地位就具有完全的自足性、绝对性,不再有“天”的阻挡,也无须再通过“天”进行表达。所以,2021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也明确将“坚持人民至上”确认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大历史经验的第二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其二,突破从关系角度讨论民本地位的传统,在不与其他任何事物相联系的前提下,直接确认民的绝对本体地位。即由于民的绝对本体性,故无须再通过民与国、君、政、官等的比较分析确定其地位。其三,即使有些情况下,仍要讨论民和国、官等对象的关系,其关系也更体现出民的绝对本体性和民本的彻底性。所有这些,在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观中表现得都非常突出。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而且,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和历史观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不仅确认人民的绝对本体地位,而且在坚持历史发展观的基础上,将人民不仅看作推动历史发展的唯一的、真正的动力,而且看作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都强调人民的历史动力作用。再如,邓小平曾说:“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都强调人民是历史创造者。
  其次,与传统民本思想未建立真正的人民所有论不同,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建立了民的绝对主体地位,从而又创造性发展出了系统的人民所有论,并确立了彻底的人民主体地位论。所谓人民所有,指很多事物或对象在根本上属于人民拥有,且必须听从人民处置。这也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体系和政治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为强调国家的人民属性,明确在国名中加上“人民”,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政权机关及其活动也都明确强调人民属性,并因此有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军队、人民解放军、人民警察、人民武警、人民银行、人民邮政、人民电台、人民币、人民领袖,以及人民事业、人民建设、人民发展、人民战争、人民改革等一系列说法。而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此外,甚至认为人民领袖也属于人民。江泽民就曾指出,毛泽东“是从人民群众中成长起来的伟大领袖,永远属于人民”。同时,也正是由于有了人民所有论,使得人民成了一切所有物的主人,从而真正建立起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亦即确立了彻底的人民主体地位。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国共产党最终形成了彻底的人民主体地位论。
二、目的论层面:确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系统思想
  从目的论来看,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很好地继承了传统民本“万物为民”“利民为本”的思想。在传统民本思想中,就“万物利民”,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左传·桓公六年》说:“夫民,神之主也。”《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吕氏春秋·贵公》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乃天下人之天下也。”朱熹说:“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故其轻重如此。”慎到说:“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 就“利民为本”,《商君书》说:“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史记·食货志》开篇即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墨子说:“百姓不利,必离散不可得用也。”《淮南子》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周官辨非》说:“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相对于传统民本思想,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不仅更彻底,而且更广泛、更精细、更严格,最终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系统思想。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与传统思想经常依靠天、神限制或警示来强调为民、利民的重要性不同,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在打破“天意政治”和接受无神论的基础上,确立彻底和绝对的“目的为民论”。其最突出的代表是毛泽东提出的无任何前提限制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不仅强调“为民”,更强调 “服务性”为民,这就将古代君在上而民在下的关系彻底颠倒,确立“民”的主人地位以及官、政府等的“仆从”和“服务者”地位;另外,不仅强调要立足“仆从”“服务者”地位为人民服务,还强调要“全心全意”服务,这就使其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更彻底。
  其次,中国共产党所新发展的为民和利民思想也更广泛、更精细和更严格。毛泽东曾说:“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最广大”“最大”“最高”等词汇显示出,这一论述要比传统民本思想的为民、利民观更广泛、更精细,也更有指导性。同时,他还特别使用了“每个同志”“一切言论行动”“必须”等词汇,从而突出地表现了其要求的严格性。毛泽东还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邓小平说:“我相信,凡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事情,不论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困难,一定会得到成功。”胡锦涛讲:“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再次强调指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里,毛泽东使用的“一刻也不能”“一切”“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定”“处处”“第一位”,邓小平使用的“凡是”“最大多数人”“根本”“广大”等,胡锦涛使用的“无小事”“凡事”“再小”“竭尽全力”,习近平使用的“不断”“全体”“紧紧”“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表述,都突出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利民思想的广泛性、精细性和严格性。
  再次,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也赋予为民、利民目的论以更绝对和更根本的地位。毛泽东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等看作“我们的出发点”。江泽民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习近平明确指出,“人民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这些论述里,毛泽东讲的“出发点”、江泽民讲的“最高标准”、习近平强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本宗旨”等,都充分显示为民和利民具有最绝对和根本的至高无上地位。这是其与传统民本思想的巨大区别。特别地,习近平总书记更明确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就不仅进一步发展了从孟子“得其民,斯得天下”(《孟子·离娄章句上》)演化而来的“得民心者得天下”的中国传统思想,而且更明确地将“天下”(即“江山”) 和“民”(即“人民”)完全等同,从而为确立“目的为民论”更绝对、更根本的地位提供了更坚实的立论基础。同时,通过进一步将“为民造福”看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确立了“目的为民”的根本性或本体性。
  再次,与传统民本思想的目的论相比,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更为具体化和责任化。毛泽东指出,“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就不仅强调不要说空话,要落实到行动,而且指出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从而将其更具体化了。毛泽东还说:“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这就把为民服务的目的责任化了,不仅要求主政和施政者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主动责任担当,而且赋予了人民监督、管理的权力和权利。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指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为在新时代更好地具体化和责任化民本目的提供了明确的国家权力和制度保障。
三、认识论层面:提出“知行合一”的“人民认识路线”理论
  从认识论看,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很好地继承了传统民本以“人民立场”和“人民途径”为基础的人民认识论。就“人民立场”,《尚书》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书·皋陶谟》)“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晏婴说:“卑而不失尊,曲而不失正,以民为本也。”所有这些都相对间接地说明了这一点。就“人民途径”,《尚书》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书·皋陶谟》)“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尚书·康诰》)贾谊说:“灾与福也,非粹在天也,又在士民也。”也都间接说明了这一点。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传统民本思想中,由于坚持天高于民,所以虽有模糊的人民立场,但主要通过天人相应或天人合一关系来论述。在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中,由于对“天意政治”的摒弃及对民的至高无上地位的确立,所以其人民立场也更彻底。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这就是说,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中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每个乡村,每个市镇,都有那里的‘诸葛亮’。他还说,“一切这些知识,离开生产活动是不能得到的。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一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在各种阶级的社会中,各阶级的社会成员,则又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这是人的认识发展的基本来源”。胡锦涛也说:“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习近平则更明确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国共产党坚持非常鲜明的认识论上的人民立场论,并在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最突出体现。
  其次,与传统民本思想带有天意政治色彩和相对粗疏的人民途径论不同,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提出更加彻底和系统的人民途径论。毛泽东指出:“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所以要当先生,就得先当学生,没有一个教师不是先当过学生的。而且就是当了教师之后,也还要向人民群众学习,了解自己学生的情况。”这里不仅指出要通过人民群众认识和学习,而且强调首先得“当学生”。邓小平也指出:“只有首先善于做群众的学生的人,才有可能做群众的先生,并且只有继续做学生,才能继续做先生。一个党和它的党员,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邓小平不仅强调认识的人民途径,而且将认识和事物的判断标准交给人民群众。他说,“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现行政策只要一改变,人民生活肯定会下降。如果人民认为现行政策是正确的,谁要改变现行政策,谁就要被打倒”。江泽民则将人民判断标准定义为“根本的衡量尺度”,他指出,“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要有一个根本的衡量尺度,这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胡锦涛又更具体、深入地讨论如何通过人民或人民群众进行认识,他指出,“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我们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他还说,“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则强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这就不仅强调需要将人民途径论工作机制化,而且强调要把人民途径论贯彻到基层立法工作中,为人民途径论的更好实践和更有效落实提供了指导。
  当然,还须指出,由于共产党人坚持知行合一,坚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强调的认识论的人民立场论和人民途径论,事实上也是知行合一的人民立场论和人民途径论。毛泽东指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就不仅强调站在人民或群众立场以及通过人民途径进行认识的重要性,而且强调认识还必须得到人民的实际检验。2015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而且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还说,“热爱人民不是一句口号,要有深刻的理性认识和具体的实践行动。对人民,要爱得真挚、爱得彻底、爱得持久,就要深深懂得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道理,深入群众、深入生活,诚心诚意做人民的小学生”。这就更明确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要求和具体行动准则。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这里的“人民立场”不仅是认识的也是行动的人民立场,是知行合一的人民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里从认识论层面讨论的“知行合一”的“人民认识路线”理论,事实上也是从方法论或行动论而言的“人民方法路线”或“人民行动路线”理论。这是必须特别加以注意的。
四、方法论层面:确立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系、民民本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传统民本思想从方法论层面而言,发展了从情感思想(包括理智)而言的“重民”“恤民”甚至“爱民”、从决策研判而言的“听民”和“顺民心”、从具体行为而言的“用民”“安民”“保民”“恤民”“养民”“惠民”“裕民”、从行为结果而言的 “得民心”和“让民服”等诸多具体民本方法。《申鉴》说:“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朱熹说:“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荀子说:“君人者爱民而安,好士而荣,两者无一焉而亡。”《左传》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管仲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墨子》说:“太上无败,其次败而有以成,此之谓用民。”《尚书》说:“在知人,在安民。”(《尚书·皋陶谟》)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尚书·大禹谟》) “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尚书·泰誓》):“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尚书·皋陶谟》) “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尚书·康诰》)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离娄》)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所有这些都很好地体现了前述各种具体民本方法。但是,所有这些仍是在君主制之下的以“仁政”为核心的民本方法,仍具有专制民本(专制体系下的民本)、官民本(亦即官本位体制下的民本,其对应的是民本位体制下的民民本)、无制度体系和过度依赖道德教化四个突出弊端。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则着力在这四方面进行突破,从而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民民本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首先,相对君主专制的国体和政体,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由于清末戊戌变法和立宪改革探索的君主立宪政治先后失败,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国进入名义上和君主专制相对的民主共和制时代。此阶段,孙中山提出的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影响最大,也是对民本思想的最大发展。当然,按毛泽东国体阶级分析法,中华民国主要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如将其政体亦看作民主共和政体的话,则先后实行过总统制、责任内阁制、君主制(和作为政体的君主制不同)、执政制、大元帅制、委员会制、五院制等具体治体。其中的五院制,是根据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弹劾权、考试权)理论,在国民大会和政府下面设立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检察院和考试院五院。孙中山对五权宪法非常自信,曾说,“五权宪法是兄弟创造的,五权宪法如一部大的机器。譬如你想日走千里路,就要坐自动车;你想飞天,就要驾飞机;你要潜海,就要乘潜艇;你想治国,就要用这个治国机关的机器”,还指出,“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的民权。直接民权凡四种:一选举权,一罢官权,一创制权,一复决权。五权宪法如一部大机器,直接民权又是机器的制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具体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这就从国家国体和政体的最高体制安排上,打破了传统君主专制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及其政体,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国家体制基础,并将自古以来就有的民本观念,通过在国体和政体中加入“人民”二字,提到了国家基本体制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就进一步确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其次,相对传统民本的官民本,确立现代意义上的民民本。这方面,民权理论的引入和确立为民民本的形成奠定了最根本基础。孙中山曾明确指出:“世界的潮流,由神权流到君权,由君权流到民权;现在流到了民权,便没有方法可以反抗。” 他还说,“因为有了民权,平等自由才能够存在;如果没有民权,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故在其三民主义中,民权理论也处于核心地位。但除此外,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又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人民主权理论的确定,不仅强调民权的基础性和重要性,而且将国家权力及其他一切权力都交给人民,并通过人民主权阐释这一交付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显然,这是传统民本思想强调的天主权、君主权、官主权不可比拟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再次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就再次明确确认了人民主权理论在我国的神圣地位。二是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的建立,为民民本的确立和实施提供最高国家体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三是规定详细的人民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到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计24条。四是从具体工作方法上,确立了彻底的“人民路线”或“群众路线”。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讲:“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从群众出发就好办”,并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他还说,“只有坚决地广泛地发动全体的民众,方能在战争的一切需要上给以无穷无尽的供给”。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也反复强调群众路线。他说,“我们搞四个现代化,因为经验不足,会面临多方面的困难。……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他还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之后的领导人,也都持续坚持并不断发展有关群众路线的思想和理论。胡锦涛说,“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有这些,虽都有待持续完善,但都确实为民民本的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再次,相对传统民本的无制度体系和过度依赖道德教化,确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王国维指出,“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毛泽东指出,“根本的问题是制度问题,制度决定一个国家走什么方向”。邓小平也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就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补充和发展而言,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方面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逐步建立了人民民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从而为更好地实现彻底的人民本体论、人民目的论、人民认识论奠定扎实的民主方法基础。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时就曾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也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习近平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他更强调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具体而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内容又包括:“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个方面。这就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就一直坚持和探索的人民民主提升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新发展阶段。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一项超越几千年旧传统的全新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代两代人就能彻底完成的任务。即使时至今日,这一民主制度体系在多个方面都需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才能真正建立起相对较为合理和有效的现代民主制度体系。所以,毛泽东指出,“过去在革命的时候,我们和人民一起,向封建势力要民主。现在我们胜利了,自己掌握政权,很容易强调专政,忽视民主的一面”。邓小平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民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虽已取得巨大成就,但仍任重而道远。
  另外,还须指出,虽在整个民本思想体系中,方法论排最后,但在具体民本思想的实际落地中,则最依赖方法。孙中山指出:“美国总统林肯他说的‘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兄弟将他这主张译作‘民有、民治、民享’。他这民有、民治、民享主义,就是兄弟的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要必民能治才能享,不能治焉能享,所谓民有总是假的。”此处的民治,就是新民本思想的方法论。而如何实现民治,这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也最需要进行大力研究和不断实践探索。
五、结论:特点、必要性和新任务
  中国共产党人从本体论、目的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四个方面对传统民本思想进行了更深入、更彻底的发展,形成两千年来中国民本思想发展的新阶段,充分体现了民本思想新发展的“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以及初步的“系统性、专业性”。而且,这一新阶段还具有四个鲜明的特点。其一,终结“天意政治”的神秘面纱,不仅将民本主义彻底化,而且为民本思想的科学发展廓清道路。其二,开启对民本思想实现的系统制度设计探索的新征程,尤其是民主制度设计的新征程。传统民本思想多关注民本的本体论、目的论和认识论,在方法论则主要强调道德教化。这也与儒家将德治看作核心政治治理之术的政治传统有关,但这无法保证民本思想的具体落地。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为从方法论层面深入探讨民本思想实现的系统制度设计开辟了新征程,同时引入民主制度设计。其三,开启国家治理、社会生活及文化建设等之中的“民本位”建设新征程。传统社会是官本位社会,主张的民本在多数情况下也基本是“官民本”,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开辟了建设“民本位”新征程。其四,开启民本思想进步主义取向的新历程。古代民本论大多尚古,在把尧舜设定为最贤明君主,把尧舜社会设定为最理想社会前提下,多强调古胜于今,主张以古代为榜样,向古代学习。中国共产党对民本思想的新发展则认为社会是不断进化和前进的,因此民本思想也要不断追求进步、不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表明,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他还说:“观察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需要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23年6月2日)》中,他又明确强调:“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因此,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新发展,不仅是传统中国民本思想自身发展和革新的需要,是进一步概括提炼并加速发展近现代以来民本思想新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对中国国家治理现实无法进行有效理论阐释困境的需要,是构建中国学术自主性和中国特色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需要,亦是赢得东西方文明激烈竞争和实现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建立超越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全球新型民主理论的需要。当然,在新时代,要进一步推进和发展新民本思想,不仅要加快对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本思想新发展的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加快新民本思想的实践探索和实际制度完善,加快推动新民本思想的国际化,用民本思想的优势纠正纯粹资产阶级民主的偏颇,同时要加快推动民主和民本的有效会通,以创造有中国特色也有世界普遍意义的人类民主文明新形态。这些也都是我们在新时代所面临的新任务。
  (作者简介:杨立华,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政府管理学院长聘教授、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碳中和研究院双聘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