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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娟:中国共产党“共同富裕”概念的历史溯源与语义变迁

——以党的历史文献为中心的文本考察

发布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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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重要概念。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可见,“共同富裕”概念是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中具有标识性的重要术语,是中国共产党在特定历史语境中对“共同富裕”认识的概念化过程。当前,学界对共同富裕这一命题的研究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主要是从共同富裕的思想资源、理论内涵、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实现路径等层面探讨,但是从概念史视角考察“共同富裕”概念的源流考释、术语涵义、话语变迁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仍显不足。作为中国共产党政治话语体系的重要术语,“共同富裕”概念本身就彰显着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和意蕴。因此,从概念史角度梳理“共同富裕”概念的历史演变与话语意蕴,既可呈现“共同富裕”在中国发展的演进历程,揭示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对共同富裕探索和追求的奋斗轨迹,也可为当下更全面地理解和诠释“共同富裕”提供历史参考。
  一、“共同富裕”概念的源流考释
  “共同富裕”概念的源流考释既包括词源考释,也包括理论溯源。从词源上考释,主要是对“共同”和“富裕”两词进行说文解字,追溯“共同富裕”一词的基本语义内涵;从理论上溯源,主要是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对“小康社会”和“大同”理想的相关论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思想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设计图景等,厘清“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论渊源。
  “共同富裕”是由“共同”和“富裕”组成的复合词。在中国古代汉语语境中,“共”字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共同占有或承受。如《说文解字》说:“共,同也。”二是作为副词,共同或一起之意。如《商君书·修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而“同”字主要有相同、共同、统一、赞同等意思。可见,“共同”一词亦有大家一起(做),属于大家的,共同具有、享有或承担之意。对“富裕”中的“富”字考释,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指完备,多而全。如《易·系辞上》:“富有之谓大业”,指的是广大无所不有的称之为大业。二是指财富、财物。《礼记·大学》:“富润屋,德润身。”三是使富足,富裕。《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秦用商君,富国强兵。”“裕”字主要有丰富、充足、使富足等内涵。如《国语·吴语》:“裕其众庶,其民殷众,以多甲兵。”《荀子·富国》:“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裕其众庶”和“节用裕民”均表达了“使富足”“富裕”等含义,意思是让民众富裕起来,使民众富足。因此,从词源学角度对“共同富裕”一词的释义主要指的是大家共同占有财富或共同使用财物,强调的是经济上的宽裕和富足。
  “共同富裕”概念的原初语义源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对“小康”社会和“大同”理想的相关论述。“小康”概念见于《诗经·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此处的“小康”指的是安定、安康、安乐和富足,表达了底层劳动人民对安稳祥和、生活富足的美好社会的憧憬和期盼。“大同”作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崇高社会理想,最为典型的论述是出自《礼记·礼运》,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谓大同。”意即建设一个天下公有、和谐美好且至善的“大同”社会,表达了古人对“共同富裕”的最初愿景,成为后世国人理想社会中的典范和摹本。不管是“小康社会”还是“大同”理想,均含有共同富裕、经济发展和财产公有之意。此外,对“共同富裕”概念的追溯,还需回到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具体语境中,“天道均平”“共财”“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等可视为“共同富裕”概念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理解和表述。如《礼记·祭法》:“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意即将财富与民共享;《管子·霸言》提出的“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的治国理政主张;唐末王仙芝、黄巢的“均平”等,都表达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共同富裕思想和世人对共同富裕目标的追求,为“共同富裕”概念的提出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在近代中国社会里,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农民阶级、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派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共同富裕”概念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释。洪秀全受西方宗教所谓“平等”思想影响,企图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太平天国。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描绘了“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的大同世界图景。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认为“社会上之财产,须平均分配”。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时人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基本上仍是在“大同”理想和“小康社会”的思想图景中进行阐释,无论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世界”,还是孙中山的民生主义,都表达了“无处不均匀”“一切平等”“平均分配”等“共同富裕”概念的初始内涵。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关于共同富裕思想和共产主义理想是“共同富裕”概念的重要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对“共同富裕”概念内涵的阐述主要是从生产分配、公平正义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等方面来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人类的崇高理想,即共产主义社会,极大拓宽了“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论内涵。其一,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既是实现物质分配的基础,也是消除阶级差别的重要前提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中关于俄国的社会问题里,指出“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得阶级差别的消除成为真正的进步”。并且批判俄国传统公社制中的无差别富裕和公社间缺乏联系的状态,认为“各个公社相互间这种完全隔绝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此处用“相同”区别于“共同”,其实这也指出了“共同富裕”概念的共同价值指向,并非是相同的“富裕”或相同的“贫穷”,而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共同富裕”。其二,强调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并使之持续扩大的社会根源,要实现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分配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统治阶级所宣扬的“公平正义”“永恒公平”论调,实质上只是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分配利益的一种欺骗手段。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派离开生产关系空谈“公平分配”“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错误观点,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强调用事物运动发展的观点看待社会的分配方式,避免陷入“同步富裕”和“同时富裕”的误区。1890年8月5日,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中,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而这当然随着生产和社会组织的进步而改变”。其三,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规律。对“共同富裕”概念的认识和理解,离不开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1892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形态和发展阶段也应当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中去寻找和规划。马克思恩格斯在科学阐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规律基础之上,将“共同富裕”纳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图景设计里,勾画了未来社会的生产和分配关系。在未来美好生活的社会里,“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并且“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真正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深刻诠释了“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论内涵。概而言之,“共同富裕”中的“共同”是涉及到生产分配、所有制、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问题;“富裕”则是涉及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经济、社会、政治、人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为“共同富裕”概念奠定基本的理论基础。
  二、革命语境下的“共同富裕”概念:“土地平均分配”“大体上的平均”“人人富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概念的形成有一个思想认识和实践反思的过程,包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探讨、生产与分配关系的研究、对未来幸福生活的设想以及“打土豪,分田地”“土地平均分配”等革命背景下的初步实践,促进“共同富裕”概念的孕育生成。
  在中国革命语境下,“共同富裕”概念既是作为一个奋斗目标、代表幸福生活的术语,又是作为分配方式的重要实践理念。虽然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人尚未直接提出“共同富裕”概念,但始终秉持着“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致力于建设包括劳苦大众在内的绝大多数人的幸福社会以及对共产主义的追求,孕育着“共同富裕”概念的形成。1919年1月1日,李大钊在《新纪元》中批判达尔文的社会进化论,认为人类的幸福不能以“牺牲弱者的生存幸福”,而造成强者“优胜的地位”,表征了“共同富裕”概念在中国共产党话语语境中的萌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研究和设想中初见端倪。李大钊作为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者,对“共同富裕”概念中的生产与分配问题有着较早的认识。1919年2月7日,李大钊在《战后之世界潮流—有血的社会革命与无血的社会革命》中提出:“有生产才有分配,有生产的劳工才有分配的问题。”同年12月1日,李大钊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中设想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认为“生产的方法由私据的变为公有的,分配的方法由独占的变为公平的”。可见,李大钊关于生产方式的“公有”和分配方式的“公平”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原初语境中“共同富裕”概念的承继和表达,为“共同富裕”概念的形成奠定重要的语义基础。
  自此,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方法,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生产分配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概念。1921年1月15日,陈独秀在广州公立法政学校演讲中,批判古代社会主义是“理想的简单的均富论”,指出近代社会主义应从“社会经济制度——即生产和分配方法”中去寻找,要“设法改造生产和分配底方法”。借助“生产”“分配”两个概念,划清理想主义“均富论”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界限,使“共同富裕”概念摆脱传统的“均富”意义,开始有一套新的阐释方式。同年4月8日,李达在《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一文中,认为社会主义“实行将一切生产机关归为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同时,“生产消费完全可以保持均平”。其实,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对于“共同生产共同分配”“均平”等社会主义分配论述,都是有别于“平均分配”,是在理论层面注重生产方法与分配方法并重的“共同富裕”。正如李大钊在《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中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即“人人富裕矣”。“最大的幸福”“人人富裕”等不同表述,其实质都蕴含了“共同富裕”概念的本质内涵。
  “共同富裕”概念在理论上既涉及到生产问题,也涉及到分配问题。但在革命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更为强调和凸显“共同富裕”概念实践中的分配意义,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既是革命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意识形态使然,同时也是人民的利益需要。其中,最为直接的实践就是解决土地问题,也是“共同富裕”概念在革命语境中的初步践行。1927年4月19日,毛泽东在土地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明确阐释了现时解决土地问题的三个重要意义:“使农民得解放”“增加生产”“保护革命”。因此,这一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土地分配”“平均土地”等话语和实践,赋予了“共同富裕”概念的革命意义和革命力量。1931年1月,《中央通告——目前政治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指出,“现在党应以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平均分配给贫农中农为中心口号来发动群众”。在革命时期,“平均分配”是有其重要的革命意义和政治意蕴的,不仅是为了巩固扩大中国革命力量,而且也是为了发展生产,切实改善底层人民的物质生活基础。正如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指出:“我们的目的不但要发展生产”,而且要“把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确切地建立起来”。这其实也是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经济基础。不可否认,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一时期对于“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尤其对生产与分配关系的理解是有其准确性和历史性的。但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偏差,陷入了“绝对平均主义”的误区。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认为:“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也“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现在“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这是现时斗争环境所需要的”。揭示了“物质的分配”是要做到“大体上的平均”,并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并且透露了现时的“平均分配”“平等分配”是革命环境的需要,使“共同富裕”概念有了阶段性的特征。
  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背景下的“共同富裕”概念:“要富裕就要有工业”“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大为富、大为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与运用,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注重分配的单向维度到生产与分配并重的双向维度,并适时提出“工业化”“现代化”等经济发展要求,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在此过程中,形成了“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大家富裕起来”“走向富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等朴实的“共同富裕”话语,并在《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正式提出“共同富裕”概念。
  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新中国推进“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1949年5月2日,刘少奇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指出:“目前的主要问题,便是恢复与发展生产”,“国家才能富强”。如何发展经济、走向富裕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要实践难题。1950年刘少奇在《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指出:“只有工业化和电气化”,才能使中国人民“能够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化”“电气化”等是“现代化”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也为“共同富裕”概念注入了新的内涵。1953年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中的“一化”就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57年6月26日,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使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切劳动者都能够共同享受富裕的有文化的幸福生活”,关键是“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化工业和现代化农业的社会主义国家”。紧接着,周恩来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中,再次强调“要富裕就要有工业”。虽然这一时期经常使用的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等话语,其实质上是“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表述。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将“共同富裕”概念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框架范围之内,不断深化和夯实“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和现实基础。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概念的阐释和运用还体现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上,并且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正式提出“共同富裕”概念。1953年7月2日,邓子恢在《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中,认为只有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农民真正丰衣足食、大家富裕起来”。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践的深入推进,“大家富裕起来”“一年一年富裕起来的生活”等话语的提出,“共同富裕”概念已然呼之欲出。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次提出“共同富裕”概念,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在引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1月6日《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党组关于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经过合作化道路,将逐步过渡到大家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用的是“大家富裕”而不是“共同富裕”的表述,这也说明了“共同富裕”概念内涵外延的不确定性,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对“共同富裕”概念使用较多的是毛泽东。1955年10月27日,毛泽东在《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中指出“以后要同大家一起共同富裕起来”;随后,毛泽东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对“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做了初步界定,“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我国比现在大为发展,大为富、大为强”,“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用“共同的富”“共同的强”来形容“共同富裕”,“强”字有强盛、强大、富足之意,使“共同富裕”概念超越了经济意义的物质富裕,亦有政治意义、文化意义等层面的“共同富裕”。因此,“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话语也应运而生。1956年1月11日,毛泽东在参观陵园区玄武湖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太平村十月农业生产合作社时鼓励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亦即走“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道路。但之后由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多重因素影响,毛泽东便很少再提“共同富裕”概念了。
  1956年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这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认识上的一些偏差,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对于“共同富裕”的实践也出现了一些失误,追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分配形式上也过于简单划一,形成诸如“平均分配”“同步富裕”“平均主义”等教条式思想观念,造成了吃“大锅饭”“共产风”的社会状态,以致遗留了长期束缚经济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等问题。
  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共同富裕”概念:“先富带后富”“小康社会”“协调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在改革开放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逐渐廓清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片面认识,在理性反思中逐步丰富和深化“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发展”等成为这一时期“共同富裕”概念的主要话语内涵。
  “先富带后富”话语的孕育过程是“共同富裕”概念在人们思想观念中发生转变的过程。1978年9月15日,邓小平批评了改革开放前过于简单追求物质上的“平均主义”,认为“企业管理得好,为国家贡献大的,应给予奖励”,“平均主义害处太大了”。邓小平从“给予奖励”入手,打破人们思想观念中的没有差别地“绝对平均”,主张“搞得好的要奖励”。同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这就隐含着“先富带后富”的思想萌芽,使“共同富裕”概念被重新定义或正名,同时也是共同富裕观念重塑的过程。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再次强调:“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等构成“共同富裕”概念的历时性话语,这既是对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遵循,也有其重要的历史现实考量。正如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社会生产力”,“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这段论述表明了人们对“共同富裕”概念理解的转变,反映了“完全平均”“同一时间”“同等速度”的“平均主义”观念被唾弃,取而代之的是“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的正确共同富裕观念,进一步厘清“共同富裕”概念内涵。
  在理性反思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有一个长期过程,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目标。“小康社会”是“共同富裕”概念的应有之义,也是“共同富裕”发展的必经阶段。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中国本世纪的目标是实现小康》一文中指出:“到本世纪末……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此处的“小康”主要是指经济层面的“小康水平”。1984年6月30日,邓小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文中对“小康”做了初步定义,“所谓小康,从国民生产总值来说,就是年人均达到八百美元”,并进一步强调“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就可以使全国人民普遍过上小康生活”。合理阐释了现时段的“共同富裕”概念,既有“共同富裕”中的“共同”,即坚持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又有“共同富裕”中的“富裕”,即经济发展层面的“小康水平”“小康状态”“小康生活”。要进入“小康社会”,首先要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问题,达到小康水平,才能进入“比较富裕”的阶段。为了避免陷入“小康社会”误区,过度拔高其经济状态,邓小平多次解释“小康社会”的形态。1986年6月18日,邓小平在《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中指出:“所谓小康社会,就是虽不富裕,但日子好过。”其实,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小康”“小康社会”等表述既是“共同富裕”的发展阶段,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背景下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和呈现。正如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指出:“共同富裕,那时候我们叫小康社会,是人民生活普遍提高的小康社会。”不断丰富“共同富裕”概念内涵,使“共同富裕”概念逐渐走向具体化、实践化和清晰化。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推进,“共同富裕”概念的社会主义性质内涵不断强化和凸显。1988年和1990年间,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对其做了重要的论述,分别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能动摇的原则”,“社会主义的一个含义就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不断扩展和凸显社会主义性质,使“共同富裕”概念的政治特色明显加重。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共同富裕”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使用诸如“原则”“最大的优越性”“本质”等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词语来指称,进一步丰富了“共同富裕”的概念属性。可见,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框架体系内,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显然,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一系列相关论述,极大地拓宽了“共同富裕”概念的丰富内涵,使之逐渐走向规范和成熟。
  党的十三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语境中不断形塑“共同富裕”概念,即在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同富裕、按劳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等关系中理解和阐释。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说是鼓励“先富”与促进共富之间的关系,讲究“效率优先”就是鼓励一部分、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兼顾公平就是防止两极分化,发挥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优势,坚持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2000年1月14日,江泽民在《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中提出,要“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这“是符合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事物波浪式前进的规律的”,进一步廓清了人们在“先富”带来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认识上的矛盾。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越来越成为“共同富裕”概念强调的政治意涵。2006年10月11日,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可见,从“先富带后富”到“协调发展”的演变,不仅折射出人们对“共同富裕”观念的深化认识和普遍接受,也反映了“共同富裕”概念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的变化发展。
  五、新时代“共同富裕”概念的多重话语意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共同富裕”概念在理论内涵层面主要包括共建共享发展理念、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生态良好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全面进步等;在实践方面主要表现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为现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重要的基础。正如习近平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经过长时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概念的塑造经历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幼稚到成熟,并在新的历史阶段建构“共同富裕”的多维话语。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在主持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强调要从制度建设方面保证发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正义,对“公平正义”一词的意义进行了再塑造。这也意味着将“制度体系”“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联系起来,赋予“共同富裕”概念的制度内涵和价值意蕴。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可见,“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等话语和实践,是对“共同富裕”概念中的“共同”的进一步深化。此外,中国共产党立足于新的历史语境,即社会主要矛盾所显示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加强调“共同富裕”概念中的“公平”“共享”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共享发展理念”的新表述,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强调经济发展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2015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阐释“共享发展”,指出:“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显然,新矛盾催生新任务,在过去“短缺经济”背景下党和国家工作重点是要通过“先富”打破平均主义,着重解决的是“做大蛋糕”的问题;当前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背景下,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上更加突出“共富”,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即要“分好蛋糕”。通过梳理“共同富裕”的历史脉络,可以清晰地看到“共同富裕”概念最为重要的内涵有两点,一是生产富裕,即“做大蛋糕”;二是分配公平、共享发展,即“分好蛋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实的步伐,形成了“消除贫困”“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阶段性的“共同富裕”概念话语。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长期奋斗,2021年,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新时代共同富裕伟大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继续深化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解,不断增添新的内容。不仅强调“共同富裕”概念中的“共同”,也增添了“共同富裕”概念中的“富裕”内容,是包括生态环境良好、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等层面的“富裕”。2014年9月30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懈努力”。用“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来表达“共同富裕”概念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涵,实则也是从“共同富裕”概念本身的意义中演绎出来的。此外,人的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是高度统一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另一层面的意思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正如习近平指出:“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较之前扩大了很多,其隐含的“社会全面进步”的理论意涵也逐渐兴起。2018年2月26日,习近平在《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由此可以看出,新时代“共同富裕”概念的内涵不再只是指物质基础层面,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等多维度的、全面的“共同富裕”,使“共同富裕”概念逐渐有了科学、丰富的内涵。如今,“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共同富裕”概念已成为当代中国家喻户晓的标识性概念,“共同富裕”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六、结语
  “共同富裕”概念在中国的生成发展,典型体现出政治实践对于概念术语的形塑作用。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共同富裕”概念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关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分配方式理论的初步探索,在革命语境下强调和凸显“共同富裕”概念中的分配意义,以“打土豪,分田地”实践中的“平分土地”来动员群众革命,赋予“共同富裕”概念的革命意义;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背景下对“共同富裕”的初步实践,在“一化三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语境中孕育“共同富裕”概念,促进“共同富裕”概念的正式提出,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平均主义”“共产风”“同步富裕”等错误观念盛行;到改革开放背景下对“共同富裕”概念的理性阐释,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下,“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等成为“共同富裕”概念的主流话语,并且适时提出“中国式现代化”“小康之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使“共同富裕”概念在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中逐步深化;再到新时代“共同富裕”概念的多重话语意蕴,在实践上完成脱贫攻坚工程、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理论上更加强调分配的公平正义,提出“共享发展理念”“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等,使“共同富裕”概念成为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等层面的总体概念。当然,随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共同富裕”概念内涵将继续丰富和发展。
  文章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3年第5期
  网络编辑:静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