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坚强意志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青年科研人员,必须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以严明纪律保障有组织科研。
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增强有组织科研的政治自觉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规定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和党员“第一身份”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三项共识”。要充分发挥青年科研人员的“生力军”作用,推动青年科研人员自觉、主动地研究当代中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工程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阐释工程。特别是要推动青年科研人员深入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继承老一辈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优良学术传统,为推进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贡献青春力量。
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增强有组织科研的思想自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要是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也就是要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
我们要把学习《条例》同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自我提升,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补钙壮骨。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更加自觉地做好有组织科研。
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增强有组织科研的行动自觉
党纪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还是要守纪,就是要知行合一,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使其真正成为科研、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行为规范,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我们要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自觉落实严明纪律铸忠诚、集中治“散”聚合力、传承学脉养正气“三项行动”,匡正学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学术生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条例》,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科研、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努力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学术铁军的一员,以有组织科研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高质量科研成果。
(作者简介:方涛,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讲师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党的领导理论、党的建设历史与理论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参加中央“马工程”等多项重大课题。在《政治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发表文章百余篇,独著《忠诚与担当》《坚持党的领导》等3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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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