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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⑯】闫冰倩:强化思想淬炼 党纪铸牢忠魂

发布时间: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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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专门邀请法学所专家对新修订的《条例》作专题辅导解读,党支部组织逐条逐句研读《条例》,并以考试的形式进一步加深理解和记忆。通过一系列学习,有以下三点体会。
凝忠魂,坚定政治信仰
  回顾党的百年历史,用铁的纪律教育规范约束党员干部,是贯穿党的历史的一条红线。党纪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什么时候全党团结统一,党的组织就巩固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不断取得胜利;反之,党和人民的利益就受到极大危害。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高度凝聚力和强大战斗力,正是党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重要原因。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复杂且严峻。即使有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如果没有纪律作保障,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还会使党的事业遭受严重损失。只有靠严明党纪,才能形成强大合力,保障党的事业不懈奋进、勇毅前行。
  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只有严明群众纪律,才能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
  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事业发展、巩固党与群众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方能行稳致远。
知敬畏,筑牢思想底线
  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行为要求和外部约束。但是,当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重丧失,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政治信仰就变得不坚定、不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因此,一个人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持戒慎之心,否则,就很容易思想出格、言行出轨、败事致祸。
  古人语:“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能让人自律和自觉。“敬”会让人有所为,知晓自己应该做什么;“畏”又会让人有所不为,警告自己不该做什么。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因此,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才能在自我革命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从而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自制力,才能发自内心地尊崇规矩、遵守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行为上达到知行合一。
  同时,敬畏不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是把讲规矩和有作为对立起来,而是要敬畏党纪、敬畏人民、敬畏事业,不断强化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把纪律作为言行指南,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在大有可为的时代方能大有作为。敬畏是自律的开端,也是行为的界限,对党员干部而言,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不忘初心使命。
明边界,践诺政治言行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学者,要知敬畏、存戒惧,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守住纪律“底线”。
  思想上清醒,行动才有方向;思想上先进,行动才有力量。在学术工作中,通过学习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党纪规范个人日常言行、校正思想和行动,为服务科研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自律的科学态度治学,恪守学术道德与操守,抵制学术腐败,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科研水平。
  在生活中,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和责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对照条例规定,时时事事处处保持清醒和自律,知道哪些话是不该说的,哪些人是不能交的,哪些事是不应做的。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树立青年学者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良好形象,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作者简介:闫冰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China Finance and Economic Review编辑部副主任。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文章十余篇,决策报告曾数次被中办采纳应用。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发改委课题等。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经济学年度优秀论文(2021)、《金融研究》年度优秀论文(2022)、第八届《中国工业经济》优秀论文、第四届“中国工业经济学会青年杯论文竞赛”最佳论文、邓子基财经学术论文奖(2023)等学术奖励)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