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要求,我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信息情报研究院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对信息情报研究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信息情报研究院制定的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各项学习举措有序推进。学习形式既有个人原原本本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有集体认认真真聆听专题辅导讲座;学习内容既有对《条例》及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也有结合具体案例和工作实际的认识体会,让干部学者更加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使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首次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坚强意志、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能够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始终保持党的强大凝聚力、战斗力。对我院来说,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落实“三项共识”、践行“三项承诺”的重要政治任务。因此,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深入学习《条例》规定,牢固树立纪法意识
从内容上来看,修订后的《条例》有三个特征:一是政治性更强、内容更新。修订后的《条例》较2018年版修改了76条内容、新增了16条内容。其中增加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许多新表述,也增加了诸如惩处“政治骗子”、治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针对现实问题的条款。二是要求更严。例如,新增第二十一条规定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加重了处分的期限。第三十条增加了对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的问题的惩处,加强了对违法犯罪问题的威慑力度。三是更有温度。例如,第十九条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也体现出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原则,给党员干事创业留下了容错空间。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能够推动干部学者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一方面,院、所两级在党纪学习教育前后进行的几次警示学习教育,既有全国的案例,也有身边的案例。这些案例都是触及灵魂的、惨痛的现实教训,对个人警示教育意义极强。另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纪法结合,对许多方面做出了更详细、更严厉的规定。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保持警醒意识,规规矩矩做事,明明白白做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应用对策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教育的成果要通过工作实效体现。信息情报研究院作为我院贯彻落实“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职能的重要窗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为一名编辑人员,应该充分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务求实效。一是严把政治关。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深化落实“三项共识”铸牢政治忠诚,把好稿件政治导向,严把意识形态关,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作为信息报送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过好理论关。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尤其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强化理论武装,以学习提升理论认识和水平,推动业务提升,增强文章编辑能力和水平,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应用对策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严守廉洁关。编辑人员的廉洁自律事关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要结合我院颁布的编辑人员廉洁从业“十个严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和学术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简介:宋诚,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讲师团”成员、信息情报研究院第二编研室编辑。主要研究领域为党的创新理论、意识形态安全。在《红旗文稿》《图书情报工作》等期刊、《要报》内刊发表多篇文章。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