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治党是通过制定和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构建设置科学、运行顺畅的法规制度体系,以调整政党内部关系、政党与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关系的一整套政治运行系统。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的发展过程,制度治党在理论与实践层面不断得到深化和加强。这其中包含着对党自身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也承载着党面对现实问题的解答。可以说,经过一百多年的奋斗,制度治党成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接续推进、同向而行的重要支撑与保障。
建章立制凝聚革命力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围绕建设一个纲领明确、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进行了不懈探索。其中一项重要成果,便是在理论上明确提出“党内法规”概念。在实践中,通过制定一批党法党规,确立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初步构建起党的组织、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制度。
建立之初,我们党就注意运用党章这个最权威的党内法规来加强自身建设。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正式章程,党的三大、四大、五大之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连续通过三部党章修正案。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一些具体的党内法规也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如我党历史上首部规范党中央领导机关运行的党内法规是由党的三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
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三部党内法规:《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标志着党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工作规则和纪律的正式确立。毛泽东在会上提出“四个服从”的要求,并明确使用“党内法规”概念。1945年党的七大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七大党章首次系统阐述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首次详细列出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首次明确规定“四个服从”原则。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就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问题,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党内文件。事实证明,党根据革命斗争需要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为党领导人民赢得中国革命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措并重应对执政考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着眼于使党能够应对全国执政条件下的新情况新考验,制度治党也面临着主题与方式的转换。新中国成立之初,朱德在谈到一些党员干部违反政策纪律的问题时指出,要吸收革命年代开展整党整风的成功做法,但在以思想教育管党治党的同时,也要发挥党纪党规的作用,避免对思想教育或组织手段的片面运用。
党的八大前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推进尤为顺利。1956年,毛泽东指出:“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同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八大党章的一系列新规定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具体安排。例如,与七大党章相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条件增加了“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由集体决定,同时使个人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一时期制定的党内法规主题包括: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党委和党组,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及加强党中央对于政府工作的领导,成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理论教育,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增强党的团结等,充分体现了执政党特点,适应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的需要。遗憾的是,我们党尽管在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但认识上的高度共识与实践中的长效机制并未在全党范围内形成。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制度治党的艰辛探索,为之后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制度重新出发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宝贵经验。
制度先行激发改革动力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成为推进党的建设改革创新的重要路径。制度治党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初具雏形,开始发挥整体效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邓小平在科学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1980年8月,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呈现出新时期党和国家发展的新气象。党的十三大提出:“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制度治党推动拨乱反正顺利完成,为改革开放条件下管党治党探索新路。
世纪之交,我们党为有效应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等诸多考验,将制度治党正式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江泽民指出:“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行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胡锦涛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建设的内容几乎贯穿于这一时期党的建设最富创造和新意的方面。“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力”等成为党的会议和文件的核心概念与高频词。把党的制度建设整合、提升和突出到如此高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捍卫和接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以制度创新引领全面从严治党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着眼于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引领依规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制度治党与国家治理深度融合,为全面从严治党有章可循,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更加坚实与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党中央从理论指导、顶层设计、短板补齐、协调统一、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制度治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得益彰,处理好建章立制与落实落地的关系,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集成化、集约化趋势。党内法规制定数量质量实现跃升,截至2021年7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3600多部。党法党规的立、改、废、释更趋合理。党内法规制度从层次上覆盖中央、部委、地方等层级。从种类上囊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类别,从内容上包括根本性、普遍性党内规范,也包含党的组织、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等具体领域规范。这些党法党规合理配置、职能衔接,实现了制度治党全领域覆盖、全过程贯穿,制度治党的权威性与治理效能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宏伟目标,党中央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久久为功。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坚持“七个围绕”,即围绕贯彻党的指导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全面领导做深做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自觉实行群众路线;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更加注重制度的治本作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为执政兴国提供引领保障;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道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激发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
从我党的历史来看,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必须与制度治党有机结合是党之所以长期保持旺盛生命的密钥所在。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深化思想建党、组织建党的过程中,必须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从而使思想的引领作用和组织的机制作用得以有效具体地实施和发挥。这就要求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事实上,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组织建党有机结合,体现了党对新时代党建规律的科学认识。制度治党应从制度建设上抓起,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领域。为此,应当将政治建设视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制度治党首先要解决好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尤其是政治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密码,体现出一个负责任大党延续百年的自信、自省与自力,也是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一个重要表现。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建设独树一帜的探索,为世界政党治理与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提供了有益借鉴。
网络编辑:保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