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足哲学的思维高度,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精髓运用于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布局。以哲学化、系统化的视角深度地透视、剖析、梳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其理论基础和内在关系,对于深度探究“四个全面”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哲学意蕴
恩格斯曾说:“一个民族想要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1](P28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每一个“全面”思想,都蕴含着深邃的哲学思想和严密的理论意蕴,既在认识论上进行理论支撑,又在方法论上进行实践指导。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识发展与实践发展的辩证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处于运动变化发展之中的,从趋势性上讲都是前进、上升的,恩格斯有过经典表述:“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1](P244)小康社会是炎黄子孙世代追求的理想社会模式,从认识论的角度审视小康或者是小康社会,会清晰地发现,它的内涵、特征、外延呈现出不断拓展、丰富、成熟的发展理路。小康概念最早出典于《诗经》,这里的小康有“小憩”“小安”之意。《礼记》中的“大同世界”、汉代何休的“升平世”、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都是对于小康概念与内涵的不断丰富与深化,小康逐渐成为理想社会状态的代名词。现代意义的小康,始于1979年12月,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提出“小康”概念,认为:“小康生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过着介于温饱和富裕之间的一种比较殷实的生活状态。”[2](P54)从“小康”概念的提出,到“总体小康”,由“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反映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对小康社会认识的逐步深化,实现了对以往小康认识的超越。
小康社会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人们的观念领域,而已经被付诸于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的未来世界,正一步一步变为现实。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在十六大、十七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全面构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伟大布局,夯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通过无数中华儿女的实践追求,几千年以来中国人的“小康梦”的成真之时就要来临。我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实践,是随着对于小康认识的逐步深入开展的,而小康社会的实践又不断反过来深化小康社会的认识,在主体与客体、抽象与具体、思维与实践的双向运动之中,体现出认识发展与实践发展的统一。
2.全面深化改革: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基石,全面深化改革,主要目标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构建与之适应的生产关系,彰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其深层次的动因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只有通过逐步摆脱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激发生产力的提升,改革才能谓之成功。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2](P13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生产力不断得到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意义深远的伟大转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世情、国情、党情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十八届三中全所开启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应对我国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所面临一系列矛盾与挑战而开出的“良药”与“猛药”,这都能彰显出生产力发展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要义。
马克思说过:“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3](P3)生产关系必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人们观察、分析、研究复杂社会历史现象的重要理论武器,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革命、建设、改革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改革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生产力发展对于生产关系变革的诉求,所谓“改革”,不能直接作用于发展生产力,而是对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革,调节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纵观古今,改革犹如一条红线贯穿着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如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宗教改革等,中国历史上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孝文帝改革、戊戌变法等。改革都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倒逼的产生,又在解决问题中得到深化,通过调节生产关系,透过“物”看到“物”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对于上层建筑所做出的调整,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更替。
3.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辩证统一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哲学基础,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P248)历经长期封建统治,人治思想中对于人民群众历史贡献和社会地位的故意忽视与扭曲,使得人民群众无法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公平与正义,其所带来的思想惯性延续至今,而人治与法治的最大区别,就是对于“人民群众”的基本看法,“人”既是法治的出发点,也是法治的落脚点,法治既是“人”的目的,也作为人的手段。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视域中,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推动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前进和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国家、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这就要求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最高准则,在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中,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权益。全面依法治国,其宗旨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权利的行使,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建立崇尚人格、尊重人性、讲求人道、保障人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法治取代人治,以理性取代感性,着眼于人、服务于人,以彰显和保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在哲学范畴中,规律是指本质、必然、稳定的联系。人类社会发展有其自身运行的内在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遵循由低级向高级、由野蛮向文明、由无序到有序、由人治到法治的历史过程,而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上层建筑中的基础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是立足于我国实际,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保证,包含着一整套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体系,规范着权利、义务、责任的运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而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宰力量,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则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5](P31)是“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和活动研究中得出的”,[5](P31)所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与社会发展规律的统一。
4.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部矛盾(内因)与外部矛盾(外因)是共同存在,内因与外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于同一事物,而内因对于事物的变化发展起着决定作用,外因是事务发展变化不可或缺的条件,对事物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新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立足于新时期党建的客观实际,深刻把握治党治国的规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严”,重点在于“治”,而人本身对于自身的约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本质上要求必须用外在的制度、机制来约束个人,以严的原则、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个人权利的合法、合理、合规的运用。通过外在的法规、纪律、细则的制度体系,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编制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牢笼,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对于党员的外在约束力贯穿于以防范、制约、监督、反馈的各项机制的全过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法律与制度对党员个人的外在约束和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是人,治党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关键在于人,因而需要对人进行一定的引导、教育、改造。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具有一定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时效性,而只有使党员具有内在自律与自觉,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实效性。毛泽东在《矛盾论》强调:“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6](P302)共产党人内心中的法规敬畏、纪律自律、道德自觉才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因而,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培育自觉的拒腐防变的精神信仰和理想信念,自觉经受各种考验的道德基础,实现由“不敢腐”到“不想腐”的思想转变,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行动转变。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7]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统一,由党员个人的内在约束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防线,制度建设的外在约束规范党员的行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固化于制、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由外而内的治理过程,达到外在约束与内在自律的统一。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进路
“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格局,习近平曾将其概括为:“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8]“四个全面”体现了目标与举措的辩证统一、当前与长远的辩证统一、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每一个“全面”都是一个小系统,自成方略,自成体系,“四个全面”环环紧扣、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的战略布局。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个全面”的逻辑旨归,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所构成的“四个全面”系统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战略目标,其他三个“全面”是围绕这个战略目标而构建的战略举措。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的逻辑目标,决定着“四个全面”的前进方向与根本要求,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党的建设,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的逻辑归属,是“四个全面”的“记分器”也是“晴雨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是否能取得辉煌成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能引领发展,最终要以是否建成惠及全体人民的高水平小康社会来评判,要以是否提升作为小康社会的主体 “人”的物质条件和精神面貌做考量。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灵魂所在,“四个全面”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其他三个“全面”是目标与举措的内在统一关系,全局与重点的辩证统一关系,按照十八大部署,在2020年建成全面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这就内在地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导向,以保证东部与西部、城市与乡村、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达到一定的平衡,以保证改革的量与度;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导向,人民的幸福是检验小康社会的核心标准,只有找准“人”这个血脉,才能真正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体系;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导向,小康社会距离“全面建成”,只是棋差一步,是否能在“建成”中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关键在于我们的党,这既是对我们党严峻的考验,也是实践的指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其他三个全面提供切实得力的支撑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三管齐下,共同推动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
2.全面深化改革:“四个全面”的逻辑动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动力
生产力发展永无止境,这就决定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始终处于矛盾的运动之中,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无数次的证明,改革是社会发展深层次的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汇集了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新的重大突破,描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也制定了改革成果取得的“时间表”。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对于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布局中的全局意义,明确指出:“推进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9](P216)全面深化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全新的事业,是一项集复杂性、挑战性、全局性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在“四个全面”的战略总布局中,全面深化改革是推动“四个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动力,扮演着“发动机”和“启动器”的重要角色。
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力量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法宝。回望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改革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中国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四个全面”的逻辑格局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其他“三个全面”在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上的深层动因和先决条件。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动力。小康社会说到底是发展问题,深化改革是实现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驱动引擎和实现路径;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在通过深化改革处理生产关系的同时,推动法制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这都需要改革的不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实践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和新考验,对于党在新常态中如何进一步发挥先进性,保持纯洁性提出了新的期望,在实践中对于从严治党给予了新的实践动力。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反映了其他“三个全面”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发展的深层次动力。
3.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的逻辑要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方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四个全面”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的总要求、总方针,在具体的实施、操作的过程中,必须依靠一定的规定、制度来保证“四个全面”战略的最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的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必须依靠法治为坚实后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方针,构建系统完备、组织合理、运作有序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综合体系。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对于法治治国理论和实践的内涵、外延、格局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小康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和党的建设而言,都是重要的制度基础和法制保障,如果缺少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基本保障,就会一招棋错满盘皆输。
习近平强调:“要把全面依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治要义,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内容,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动态发展过程之中,需要对多领域进行调整改革,就必然要求有与这种要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做支撑,以法治保障小康社会从“建设”走向“建成”;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被喻为“姊妹篇”,犹如“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鸟之两翼”与“车之双轮”,在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改革过程中,只有依靠法治的管理和约束,才能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平稳、安定、有序;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支撑,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客观上就要求必须依靠法治支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从而充分展现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保障。
4.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逻辑主体,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保证
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中,在“三个全面”基础上,增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自此,“四个全面”正式构成了治国理政总体方略的顶层设计。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的实践保证,这是由共产党的历史作用和现实地位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华号”这艘巨轮的“领航者”,因而,解决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这也是被历史反复证明的真理。“四个全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图”和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梦的“路线图”,必须实现从理想到现实,由理论到实践的过渡,而党在其中就扮演着实践中“掌舵者”的关键角色,然而,党在现阶段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和“八大斗争”的考验,党在思想、组织、作风、廉政等方面的建设状况,都会对党的领导、形象、魅力产生直接影响,事关党的治国理政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和最终成效。因而,必须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民主化水平,着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统一起来,着眼于把党锻造成坚强的领导核心,成为顺利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从逻辑顺序上看,“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中最后一个“出场”的,但从逻辑价值要求来讲,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与其他“三个全面”相隔阂和背离的,相反,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三个全面”紧密联系、相互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面从严治党。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领导者,谋求建成实现全方位、多领域、多维度的小康,需要党不断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要求,必须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着实提高党的领导、组织、决策和服务能力,保证党“不变色”“不褪色”,保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深层次的矛盾和复杂的关系问题,其中涉及重大的利益关系,如何调整关系到改革中的效率与公平的问题,考验着我们党的治国理政的智慧,也考验着我们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全面依法治国同样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治党”与“法治”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党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目的、进程上具有全局把握,“只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在党内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9](P132)中国共产党是“四个全面”的领导核心,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最为基础的行动保证。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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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6]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1).
[8]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N].人民日报2015-02-03(1).
[9] 罗志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丛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
网络编辑:彩虹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