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渊源和历史渊源
一、
最近,习近平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和历史渊源,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他说:“党的十八大精神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他还回顾了社会主义思想从提出到现在的历史过程,指出社会主义思想经历了六个时间段:“空想社会主义产生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列宁领导十月革命胜利并实践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逐步形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探索和实践,我们党作出进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从这些论断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某种脱离甚至违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全新的社会主义”或“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更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就社会制度而言,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就变成别的社会制度了。因此,我们只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才谈得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前提。现在学术界有一种错误倾向,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用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至少是否定其中一些基本原则)来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这是十分荒謬的。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自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后,俄国的十月革命把社会主义的理想变成了现实,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中国革命胜利后,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的基础上,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根据新的形势,在改革开放前建立的根本政治前提和根本制度的基础上,利用以前探索所提供的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穿这几个时间段社会主义实践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它们都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具体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可以说,它是对前人社会主义实践的继承、扬弃和发展。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否定历史的继承性,更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以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对立起来,用一个时间段的实践来从根本上否定另一个时间段的实践。
二、
为什么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呢?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什么;二是这些基本原则为什么我们必须要坚持。
大家知道,19世纪中叶,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工人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马克思恩格斯深入考察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状况,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成分,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并把社会主义思想置于这两大理论基石上,从而使社会主义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的伟大飞跃。
马克思恩格斯在全世界共产党人的共同纲领《共产党宣言》里,根据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基础上,推论出未来的新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这就是:
第一,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并在自己的政党领导下进行革命和建设。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党,“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它同无产阶级其他组织的区别在于:“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这个政党应该是无产阶级的独立的政党,有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政策。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性质的政党,它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而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不应“充当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随声附和的合唱队”,充当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
第二,无产阶级必须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首先要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取得政治统治权。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这个政权是什么性质的呢?马克思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提出一个著名论断:“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要还有阶级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劳动过程中和分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性质,也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目的。一个社会的性质,从经济上说,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有可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共产党宣言》提出,在同传统所有制彻底决裂的同时,我们还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经济领域公有制的建立,使得人们在思想领域必须、也必然要同传统的、在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观念实行彻底的决裂。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使产生传统的私有观念的经济基础(私有制)消灭了,它还会在相当长时期里顽强地表现自己。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以后,意识形态领域仍然存在长期的、复杂的斗争。实现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这一任务的关键在于,用工人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教育和武装全体人民,占领思想理论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批判和抵制形形色色的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传统观念。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基本原则,并不是主观的臆测,而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推论出来的,有着科学的依据。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社会主义时,并不是诉诸道德和法,他们认为,从道义上对资本主义的剥削表示愤怒,由此出发设计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无论多么入情入理,我们总不能认为它是科学的、正确的,而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象征。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存在的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他们提出未来社会制度基本原则的根据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深、经济联系的密切化,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但是,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妨碍了生产力性质的这种客观要求的实现,因而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就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家的私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就有可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经济基础。然而建立公有制、“剥夺剥夺者”,势必引起资产阶级的殊死反抗,因此,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在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做到。《共产党宣言》里讲的未来社会的设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我们党在批评赫鲁晓夫的错误观点时,曾经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称之为“十月革命的道路”,指出它是“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任何时候,只要是搞社会主义,都必须坚持的。所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自己所干的事也看成是伟大的十月革命的继续。”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把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即:“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强调,“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什么新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他指出,“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他还强调“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缺一不可。这一思想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完全一致的。
自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后,从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到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再到中国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再到我国改革开放,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是一以贯之的。而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苏联的社会主义就垮了,变成资本主义了。事情就像习近平说的那样:“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三、
二十世纪初,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俄国人民进行了十月革命,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付诸实践,社会主义第一次从理想变成了现实。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又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艰苦的探索,为后来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财富。
围绕着十月革命,一直存在着争论。十月革命是伟大的创举,还是没有物质基础的“早产儿”?从十月革命前后一直到现在,争论始终没有停息。十八大前夕,有人为了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新的社会主义”,竟然否定十月革命以及十月革命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说什么“从‘社会革命’而言”,俄国十月革命所“诞生的社会主义缺乏足够的先进生产力和无产阶级的社会基础,要言之,是一个‘早产儿’”。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分清是非。
从十月革命一直到现在,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不断攻击十月革命是少数激进分子发动的政变,因而注定要失败的,即使一时取得胜利,也不可能持久,早晚要垮台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些机会主义分子也断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早在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以后,列宁提出了“四月提纲”,制订了由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的方针和策略。当时普列汉诺夫等人就以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得到高度发展为理由,指责列宁的“四月提纲”是“布朗基主义”、是“说梦话”,只会以酿成社会灾难而告终。十月革命胜利以后,考茨基发表了《无产阶级专政》一书,认为“只有靠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大规模发展,只有靠资本主义创造的并且集中在资本家阶级手里的巨额财富,社会主义……才会成为可能。”他断言,俄国的社会主义是早产儿,是没有生命力的。列宁曾经从理论上批判了这种错误观点,并用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回答了那些疑问和责难。到了8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与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又有人提出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不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认为社会主义搞早了,甚至把这一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种种困难的“原罪”,要求“补资本主义的课”。苏东剧变以后,更有人(例如原保加利亚共产党第一书记日夫科夫)在反思剧变的原因时,把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制度遭到颠覆的根本原因,归结于超越了资本主义高度发达这一阶段,忘记了“只能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才能取得胜利”。这种否定十月革命的“社会主义早产论”,在我国也沉渣泛起,一度颇为盛行。然而假如十月革命是“早产儿”,那么十月革命后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是超越历史阶段的、没有根基的,整个现实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包括苏联以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都是错误的了。所以,对此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澄清。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后的决定因素,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没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没有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就不会有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更不会有工人阶级政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的。农民起义只能在封建制度范围内改朝换代,建不成社会主义的,因为当时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所需要的那种性质的生产力。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越来越具有了社会的性质,但生产资料仍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因而出现了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这就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存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情况下,生产方式必然起来反对占有方式,客观上要求用与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在沙皇俄国、解放前的中国,尽管资本主义没有高度发展,但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机器大工业,相当数量的产业工人队伍。在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了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共产党。因此,应该说,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物质条件是具备了的。
否认在经济虽然落后但资本主义已经有一定发展的国家里可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观点,实质上是一种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庸俗生产力论。第二国际修正主义分子、俄国的孟什维克以及中国的某些人就是用这种错误理论来反对俄国和中国的革命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严厉批判了庸俗生产力论。邓小平同志指出:“列宁在批判考茨基的庸俗生产力论时讲,落后的国家也可以搞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也是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至于说到像俄国、中国这样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还需要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任务,那么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完成这项任务,而决不是一定要等到实现了工业化、现代化以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针对像普列汉诺夫、苏哈诺夫这样的以“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为由反对十月革命的人,列宁问道:“你们说,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就需要文明。好极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在我国为这种文明创造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你们在哪些书本上读到过,通常的历史顺序是不容许或不可能有这类的改变呢?”
那么,为什么在实践上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在像俄国、中国这样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里而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建立起来的呢?问题在于,资本主义不可能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因为资产阶级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主义制度只能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来建立,而社会主义革命除了需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即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外,还需要有其他的主客观条件。必须把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条件与充分条件区分开来。拥有一定规模的资本主义工业、出现相当数量的产业工人,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物质条件,但具备这一条件的地方并不会自然而然地爆发革命。“革命是政治行为”,它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把它的爆发简单地归结为经济,那么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对任何政治事件的解释就像解一个一次方程式那样简单了。社会主义革命要取得胜利,需要有革命的形势。列宁总结了俄国20世纪初三次革命的基本规律,指出“只有‘下层’不愿照旧生活而‘上层’也不能照旧维持下去的时候,革命才能获得胜利。” 但单有这种客观形势还是不够的。革命的胜利在这种形势下并不会自行到来,还需要有“一个在力量和威信方面都足以领导群众并把政权夺到自己手中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去准备和争取。可见,只有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集合点,在既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又拥有客观的革命形势和成熟的革命领导力量,多种因素构成一种合力的地方,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取得胜利,社会主义制度才得以建立。而这种情况只有在帝国主义统治链条比较薄弱的环节才能出现。“薄弱环节”往往是比较落后的国家,因为旧制度发展得越充分、越成熟、越完善,统治阶级的统治经验越是丰富,统治地位也越是巩固,新制度突破它也就越是困难。
可见,俄国的十月革命以及后来其他国家(包括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伟大创举,应该充分肯定。诸如“十月革命早产论”等等否定十月革命的种种言论是错误的。
四、
列宁逝世后,苏联人民在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形成了一整套社会主义的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人们一般把它叫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或“斯大林模式”。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苏联人民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苏联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主义制度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马克思恩格斯只是根据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一些基本原则,如何把它付诸实践,人类历史上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经进行过一些探索,但由于他不久就病重不能视事,探索只是开了个头,没有能够继续。完整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斯大林领导下建立起来的。
如何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一个分歧很大的问题。有人是完全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甚至提出“对斯大林模式否定得越彻底越好”。苏联发生向资本主义演变以后,有人提出,苏联演变的根本原因是斯大林模式,这种模式束缚了生产力,违反了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离开了“人类文明的正道”。他们得出结论:苏联演变,推翻了斯大林模式,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就是喧嚣一时的苏联演变原因的“制度说”。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阶段,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我们对这段历史应该有科学的评价。
社会现象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任何社会都充满了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如此。要找点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毛病,并不困难。完全否定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人,往往罗列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一大堆问题、弊病,以此作为论据。不能不承认,他们列举的问题,有的确实是存在的,因而看起来似乎是有根有据的了。然而正如列宁指出的:“社会生活现象极其复杂,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列举点事例并不能说明问题。关键是要有一个正确的观察问题的方法论。
应该全面地分析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既看到问题,也要看到成绩,而且要分清主流、支流。必须从整体上考察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把反映事物本质的基础性综合材料作为判断的根据,切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从总体上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时,有两个基本事实是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沙俄是一个极其落后的国家,1913年苏联疆域内的工业总产值只占美国的6.9%,到1985年已达到美国的80%,从一个极其落后的国家一跃而成为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而且苏联是在其国土历经两次世界大战蹂躏的恶劣环境下取得这一成就的。丘吉尔在纪念斯大林逝世时曾指出,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要看他接手的时候,国家是什么样子,而他离开的时候,国家又是什么样子。斯大林接手的时候苏联是马拉犁耕地的落后国家,而他离开的时候苏联是拥有原子弹的强国。大家知道,丘吉尔是坚决反对共产主义的,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苏联在斯大林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另一个事实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德国挟大半个欧洲的军事、经济实力进攻苏联,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苏联凭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依靠广大劳动人民和红军战士战胜了法西斯,取得了卫国战争的伟大胜利。如果按照“制度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错误的,矛盾重重,“断无前途”,甚至搞得民怨沸腾,那么在希特勒疯狂进攻面前,苏联怎么能顶得住并取得胜利呢?这两个基本事实,表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具有活力的。
从社会制度角度看,怎么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评价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也要有正确的方法。1956年我们党在批评赫鲁晓夫全盘否定斯大林的错误时,在毛泽东主持下撰写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在分析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时,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具体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具体体制、运行机制)分开进行评价。过了半个世纪,回过头来看,这个分析方法十分正确,也十分重要,它可以对一种社会制度做出科学的判断。社会制度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社会基本制度,一是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前者是决定性的,它反映了社会的本质特征,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由前者决定的。我们应该就这两个层次分别进行分析,然后综合起来进行评价,而不要笼统地谈论苏联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
苏联建立了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经济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文化制度。这些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们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十月革命的普遍真理,它是任何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必须坚持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这一层次的内容,必须充分肯定。把这一层次的内容定了,那就是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制度。
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的具体制度,即具体的政治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苏联人民把十月革命的普遍真理与苏联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类制度是在探索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这些具体制度必须进行具体分析。苏联建立的具体体制、运行机制,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有的是正确的,别的国家可以学习和借鉴;有的是错误的,必须抛弃;有的在苏联条件下是对的,但只适合苏联的国情,不能照搬到别的国家去;更多的情况是,有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正确的,随着条件的变化却必须进行改革。
把两个层次的内容综合起来,我们该怎样评价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根本的、第一位的;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是基本制度的实现形式,是第二位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有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容是正确的,不能否定,它是不同社会主义模式的共同的东西,只要搞社会主义,就应该坚持,抛弃了就不叫社会主义了;有关具体体制、运行机制的内容则是有对有错,既不能一概肯定、也不能一概否定。我们不能照搬,而应该把它作为借鉴,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探索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两方面的内容综合起来,应该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从制度角度看,基本上是正确的,局部是错误的。尽管列举起来弊病甚多,但从整体上看,应该说是“三七开”,不能说是失败的。
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评价,毛泽东是辩证唯物主义分析的典范,他的分析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值得我们学习和认真思考。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毛泽东第一个指出对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需要做具体分析,不能盲目照搬。他在世界社会主义各国纷纷照搬苏联模式的环境下,强调必须以苏联为鉴戒,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走自己的路。《论十大关系》就是一个典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由此发轫的。然而在赫鲁晓夫全盘否定斯大林的时候,又是他站出来捍卫斯大林的正确方面,强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成绩是基本的,不能否定。1956年8月底,毛泽东明确指出:“因为苏联发生了一些错误,这方面讲得多了,吹得多了,似乎那种错误不得了,这种观察是不妥的。任何一个民族,不可能不犯错误,何况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历又那么久,不发生错误是不可能的。苏联发生的错误,像斯大林的错误,它的位置是什么呢?是部分性质的,暂时性质的,虽然听说有些东西有二十年了,但总是暂时的、部分的,是可以纠正的。苏联那个主流,那个主要方面,那个大多数,是正确的。俄国产生了列宁主义,经过十月革命变成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建设了社会主义,打败了法西斯,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工业国。它有许多东西我们可以学。当然,是要学习先进经验,不是学习落后经验。”“所以,要加以分析。”“对斯大林要三七开,他们的主要的、大量的东西,是好的,有用的;部分的东西是错误的。”这是评价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唯一正确的、科学的方法。
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还需要做历史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历来主张把任何历史性事件放到当时的具体条件下进行评价,反对脱离历史条件抽象地分析。有的事情,现在看来是不必要的、甚至是有害的,然而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却是必要的、正确的。苏联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是一例。我们根据目前的条件主张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不能据此就否定上世纪30年代苏联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应该承认,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有它的历史由来,也曾起过历史的积极作用。苏联的错误在于,随着条件的变化,没有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改革,经济体制僵化了,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正如习近平指出的,苏联模式的形成,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巩固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曾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苏联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快速发展,也为苏联军民夺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苏联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改革提上了日程。然而改革的必要性,不能成为否定原有体制的历史作用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提出一个问题: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发生了政局剧变,苏维埃政权遭到颠覆,社会制度发生演变,由社会主义变为资本主义,这不是表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失败的吗?
凡是认真研究苏联问题的学者,只要不带偏见,都承认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虽然存在许多弊病,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克服,但弊病、失误在整个社会主义实践中处于第二位,成绩是主要的,而且弊病、失误是出现在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的环节上,因此,改革不需要推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应该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即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环节、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需要的环节。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中的弊病,只是表明改革的必要性,而不能证明垮台的必然性,也就是说,它并不必然导致社会制度改旗易帜的。然而自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他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推行一条新的修正主义路线即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政治上,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推行多党制、议会民主;经济上,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推行私有化;思想上,反对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行指导思想多元化,如此等等,结果短短六年多一点时间,就把苏联的社会制度由社会主义改造成资本主义。苏联演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本身,而在于抛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它并不能证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是失败的、没有前途的,恰恰表明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
正如江泽民指出的,苏联的变化,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放弃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证明了民主社会主义的破产。苏联演变,归根到底,是苏联党的领导者推行了一条错误的路线,错误的方针和政策,严重脱离了群众所造成的。习近平也指出,苏联为什么会解体?苏共为什么会垮台?一个重要原因是理想信念动摇了。最后“城头变幻大王旗”只是一夜之间。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一路否定下去,搞历史虚无主义,思想搞乱了,各级党组织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了。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它表明,对社会主义实践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是会亡党亡国的。
五、
在谈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渊源时,还有一个争论的问题,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是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关系。有人彻底否定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并以此来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性,也就是说,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间段的社会主义实践完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用后者否定前者。这是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我看到十八大前夕发表的一篇文章,作者说,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如果讲它仍然是社会主义,那么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严厉批判的那种封建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自诩有两大基本特征:公有制与计划经济。这两大特征恰恰集中反映着封建皇权经济。”这种封建的社会主义是断无前途的。他得出结论:“新中国成立后前几十年的苏联式社会主义,‘十年浩劫’已宣告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全面破产。”
这里有几个原则问题:什么叫“封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前中国搞的是“封建社会主义”吗?怎么评价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大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吗?我们一一略作分析。
作者搬弄封建社会主义,这也是某些人在评论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时经常使用的术语。我们就先来看看《共产党宣言》里说的封建社会主义是什么东西。封建社会主义指的是19世纪30—40年代在西欧产生的、代表地主贵族利益的社会主义流派。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资产阶级统治日益巩固,这时被推翻的封建贵族不能再赤裸裸地宣扬封建主义了,于是便装扮成工人群众利益的代表,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散布封建地主可以同工人、劳动者一起共同反对资本主义,从而形成了封建社会主义。他们是从被打倒了的地主阶级立场出发来批评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是使社会回到封建宗法关系中去,恢复封建主义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曾辛辣地批判封建社会主义说,它“半是挽歌,半是谤文,半是过去的回音,半是未来的恫吓”,他们是“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辉舞”。“但是,每当人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都发现他们的臀部带有旧的封建主义纹章,于是哈哈大笑,一哄而散。”
作者是怎么把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同封建社会主义挂上钩的呢?据说是因为搞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而“这两大特征恰恰集中反映着封建皇权经济”。然而无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封建社会,怎么找也找不到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影子。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地主占有土地,他把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这种地主阶级私有制,同“公有制”风马牛不相及。封建社会基本上是自給、半自给的经济,农民除了上交地租外,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哪里要用计划经济这种手段来调节经济呢?把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把在公有制基础上采用的计划经济这种经济运行机制,说成是封建皇权经济的特征,这真是匪夷所思!
《共产党宣言》里批判的“封建社会主义”不是一种社会制度(世界上从来没有过什么“封建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一股社会思潮。那么,封建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又有谁主张搞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呢?查查这些代表人物的著作,却一个例子也没有发现。“封建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像法国正统派、英国“青年英国”运动以及后来的基督教社会主义,都是批判资本主义的弊病,但并不触及资本主义的根基,他们批判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但鼓吹复辟封建统治。他们有一点是共同的:谁都没有提出要建立公有制,要实行计划经济。把公有制、计划经济看作是“封建皇权经济的特征”,这是作者的杜撰,毫无根据。
那么,怎样评价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呢?我们读一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吧。这个决议是集中全党的智慧写出来的。我们党是一个成熟的、严肃的政党。这个决议在总结建国32年来工作失误的教训的同时,充分肯定了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决议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十个方面阐述了这32年的伟大成就,指出32年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忽视或否认我们的成就,忽视或否认我们取得这些成就的经验,是严重的错误。“我们的成就和成功经验是党和人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前进的基础。”
那么,“文化大革命”能不能证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全面破产”?也不能。决议全面地分析了“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和发生的原因,指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的严重灾难,而不是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带来的。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也正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依靠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推翻原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的。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时间里,尽管党和国家遭受了重大挫折,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仍然得到坚持,工农业生产仍然得到一定的发展(十年内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133.54%,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72.6%,农业总产值增长了35.3%),为以后的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经济腾飞准备了物质条件。
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的历史,党的十八大报告有一个总结:“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长期探索的成果,因而我们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放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其历史的渊源,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历史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没有后者也就不会有前者。薄一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有一个形象的说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于毛、成于邓”。这是一个很好的概括。全国解放以后,经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当时我们党面临着一个问题:如何在我们这样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上世纪50年代初,社会主义阵营中普遍存在着照搬苏联经验的倾向。毛泽东对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做了全面的分析,提出我们不能照抄照搬苏联的经验,而必须以苏联经验为借鉴,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他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飞跃。这一探索的理论成果体现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毛泽东在这一探索中提出的许多观点至今仍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由此发端的。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邓小平在新的形势下,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提出了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应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是邓小平首先创立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形成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用邓小平的话来说,他是“把毛泽东已经提出、但是还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这生动地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关系。
习近平在讲话中,更是明确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虽然这两个历史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方针政策、实际工作上有很大差别,但两者绝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这个基础上把党和人民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六、
能不能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新的社会主义”?
这个问题说起来有点复杂。关键是在方法论上要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同其他社会、尤其是同资本主义区别开来的东西。我国无论是改革开放以前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始终坚持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即在政治上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上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邓小平的话来说,那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体现在制度上,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具备四项基本原则,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抛弃了四项基本原则,就变成别的社会制度了。就这个层次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一样的。我们说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改革开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主要也是就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一点说的。
就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来说,也就是就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具体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等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一层次上出现了全新的面貌。拿经济领域来说吧。我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相应地在分配领域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我们创造性地提出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发展问题上,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显然,改革开放的30多年与改革开放前的30年相比较,这一层次发生了很大变化,具有明显的特点。
与此相联系的还有一个问题:如何认识“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上的普遍的规律,这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共同的。这个共同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却是不一样的,每个国家必须根据本国的具体国情探索自己的实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道路,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十八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鲜明的中国特色。”可见,“中国特色”是就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这个层次而言的。我们必须根据本国具体国情探索自己的实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道路,不能借口要有“中国特色”而偏离、甚至抛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寻找什么“全新的社会主义”或“独立形态的社会主义”。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具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我们正处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要问题的时代环境中,我们应该密切结合这些条件探索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道路,从而显示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注释:
1 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月6日。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2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22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 《列宁全集》,第31卷,第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8 见《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
9 从讲话的内容看,邓小平这里讲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主要是就经济方面说的,即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
10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4、1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1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2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6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3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22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4 《列宁选集》,第4卷,第7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6 《列宁选集》,第4卷,第1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7 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第5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8 《列宁选集》,第2卷,第5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9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5、2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7—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3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4 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月6日。
25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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