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陈红娟: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重要论述对传统道德观的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09
字体: 打印
分享:
  如何建构一套符合现代化发展的道德观,实现人的现代化与经济、社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当前现代化国家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将传统道德观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相结合,对传统道德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主张、新论断。习近平指出:“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1]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传统道德观的道德价值论、道德主体论、道德践履论等。这些重要论述既反映了道德建设一般规律的深刻认知与全面把握,又立足新时代中国道德发展的实际,反映了新时代道德建设的特殊发展要求。
一、明确了“个体-国家”相互确证的道德价值指向,实现了对传统道德价值论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2] 这里可以看到,“大德”指向国家、社会,是一种共同体的“至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着个体之德与社会公德、政治道德的耦合性与一致性,体现着个体到国家间的价值关联与内在传导。新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贯穿到道德建设各方面。”[3] 不过,任何道德观中都隐含着其特有的价值排序,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道德阐发始终具有优先性。习近平强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4] 可以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内嵌着特定的价值判断与价值取向,即以集体、社会的共同的“善”为最高原则。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道德观与强调整体主义、集体主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相契合。同时,与西方传统道德观截然不同。西方传统道德观呈现出工具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自由主义倾向,个人权利、利益、欲望等优先于社会、集体之共同“善”,比如“快乐是天生的最高的善,而美德是获得快乐的手段”“如果美德没有利益可得,那就没有美德”[5] 等。这种道德观符合资产阶级对世俗幸福与快乐追求的需求,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得以传播、发扬与流行。但这种“善”的私有化、个人化也导致社会“共同善”的撕裂,社会成员之间冲突频发,形成现代化发展的新困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更多的呈现整体主义,强调社会利益、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一道德特质,道义至上与超功利主义,超越利益、超越人的需要和欲望的绝对性存在和永恒性秩序,国家价值诉求处于价值排序中的最高位。而科学社会主义也在批判西方传统道德观过程中主张实现“真正人的道德”,最终以人类的整体或者普遍利益为取向,体现社会本位的道德,正如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
  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坚持道德社会本位建构原则的同时,克服了传统道德观中注重从“国家-个体”单向度确证道德价值的倾向,明确了“个体-国家”双互动、互相确证的道德价值指向。这实现了道德价值从自我到他者以及他者到自我的内在统合,提升了个体道德建设的内在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的道德观呈现整体主义倾向,注重以礼乐规范个体道德,体现“类”存在的道德理想与要求,尽管在《中庸》中已经提出了“成己”的问题,但自先秦始,在群己关系的价值取向上,群体、社会、国家皆具有优先性。传统文化中道德价值建构是个体主观的德性修养统一于社会之客观德性建构的过程,呈现个体诉求与国家需求之间的内在紧张,出现了注重社会整体性而忽视个体自我诉求,强化道德应然性而忽视个体实然性内在诉求,强调道德之普遍性而忽视个体特殊性的倾向,正如有学者所言,“或多或少以群体的认同,抑制了个性的发展”,“个性的涵养基本上归属于对他人的责任之中”。[7]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观彰显着社会价值对个体价值的统合,更多强调个体“背负使命”,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国家、社会、民族对个体道德价值本身的确证与肯认。同时,不可否认,整体主义的强调,社会关系中“尚和”的理念,伴之以个体道德价值、合理权利的弱化,一定程度上抑制个体现代性竞争精神。而且,对集体、整体过度强调也导致道德的“无根”,“在市场经济和人的个体化发展不断深入的今天‘为个体道德’的缺失导致了 ‘为个体行为’的‘道德无根’状态从而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8]。
  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吸收了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等,明确了个人之德性塑造与社会、国家之德性提升整体需求的辨证统一关系,在注重社会价值、国家价值对个体价值统合的同时,增强个体道德价值的“赋值”,在强调整体主义德性需求的同时强化对个体本身特殊性与内在需求的关注。习近平尽管强调明大德、立大德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注重个体在完成“大德”的同时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道德取向体现的是国家、社会、民族发展的必然,体现向上、向善的力量,是具有合理性与正义性,而非“纯粹理性”“主观良心”等排斥社会经验和诉求纯主观性的道德。在阐释“大德”时,具象化地建构个人之德性诉求与国家、民族的价值诉求的正向关联,“时代的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明大德、立大德,就要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个人的艺术追求、学术理想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同人民福祉紧紧结合在一起,努力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贡献的艺术家和学问家”[9]。国家需求与个人诉求实现具有统一性,实现社会整体道德提升同时国家发展也助力个人发展。如此,新时代以来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合理地关照到个体自我诉求,增强了道德的可行性与外在践行转化的内在动力。
二、拓展了“信仰-能动”的道德提升路径,实现了对传统道德主体论的超越与创新
  道德何以提升,如何体现道德主体性是道德观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从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可以看出,私德在价值排序中呈现基础性作用,“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10]。习近平强调“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中,“明大德”是根本,“守公德”是关键,“严私德”是基础,三者相互统一、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大德”处于最高价值准则,也就是“至善”,是最高的道德[11] 而“私德”则是“公德”“大德”得以践行之根基,“私德不立,公德难守,大德难彰”[12]。这里的“私德”主要是相对于公德而言,主要是个体在私人领域中应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培养的道德品质。梁启超曾专论过“私德”问题,强调“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13]“一私人与他私人交涉之道义,仍属于私德之范围”[14] 。对于如何修德的问题,习近平强调道德的内生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15]。同时,将道德内容具象化、层次化,其中,对于党政干部强调“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对于教师群体的“私德”,则强调要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16];新时代中国青年要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从英雄人物和时代楷模的身上感受道德风范,从自身内省中提升道德修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17]。
  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注重道德内在性与自律性,与强调道德外在性、工具性的西方传统道德观形成鲜明对比。道德如何生成,并不断获得德性提升,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回答。西方哲学家对道德提升有不同说法,不过,无论是源自上帝的惩罚还是合乎个人目的性的从属性存在,都源自外在经验世界,是一种工具或者手段。“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18]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观的核心为“仁”,“余以为中国文化精神之神髓,唯在充量的依内在于人之仁心”[19],强调通过个人修养来提升道德。这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相契合,“如果我们要建构一种适合于现代社会的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的话,那么,它必定只能是一种自律论的道德哲学”[20]。
  然而,传统道德观其内生性、自主性具有先验性或者超经验性。道德价值源自“天”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易传·系辞上》);孔子的仁德具有先天性,“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孟子的人性善的先验性,善归于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天理”说;王阳明的“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形成的“良知说”等。不过,道德的超验性、内在性也化约了道德行为的复杂性和艰难性,将道德冲突的解决归于个体的自主性,取决于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观照。而且,具有先验性、自我性的道德,缺乏有效的约束,容易滋长惰性、松散性、随意性等消极因素。事实上,依托自我内在意志获得道德提升之自觉性的理想境界与在“欲望”“情感”等多种因素下产生德性提升之“惰性”现实境遇间存在巨大鸿沟。而且,圣贤、君子等理想人格对自我的高标准道德要求,而现实之我在具象化的道德境遇中难以普遍化实现,难以将应然之则转化为实然之在。此外,并非每个个体都具有先天自主性,孔子也对主体性缺失表达过担忧,“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篇》)。对此,儒家主要通过“教化”“学思”“礼仪”“规章”等在外在引导与“克己”“慎独”“自省”“内求”等自我反思中实现内在超越,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荀子·劝学》),同时以“立德、立功、立言”中确立道德主体性的价值与意义。
  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坚持道德内生的同时,克服了诉诸于内在而可能产生的被动性,吸收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合理性因素,在内在自省与外在教化等中融入信仰,增强了道德观建构的能动性,明确了“信仰-能动”的道德提升路径。毕竟,“道德还受到更广泛存在于文化生活中的精神因素——信仰的制约和支配”[21]。信仰在“道德”生成中是一种前提性存在,“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22]。这里的“明道”“信道”即蕴含着对信仰的肯认,“教师要坚定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23]。是否有理想信念是评判“好”“优秀”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点无论是对“好老师”标准中“有理想信念”的确证,还是对优秀青年“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强调均可窥之一二。对于党政干部更是如此,习近平强调:“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24] 同时,信仰又不同于一般的道德原则性,它是统领个体精神生活的终极依托与恒常性存在,是个体处世德性的终极指向,规范着个体认同接受原则与价值的限阈。信仰赋予道德以精神本体与终极关怀,赋予道德以内在生命力,促进主体将道德的彼在性和超越性转化为道德实践的此在性和现世适应性。特别是在道德应然性与实然性发生不协调甚至冲突时,信仰给予道德主体以支配力和实践动能。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信仰作为人类现实生活和价值生活的完整性的表征,对它的认识和反思也只有置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广阔背景下,才能揭示其随着人类生存活动日益丰富地展开而不断发生、演化的动态发展历程,揭示人类精神生活由自发走向自觉的规律。”[25] 马克思主义道德信仰建立在“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之中,根植于客观的社会存与实践活动,“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26],同时又具有超越现实的指向性、应然性特质。总之,信仰因素融入道德建构,增强普遍之理、当然之则对个体的统摄,提升了道德的能动性。
三、建构了“榜样-制度”的引导保障机制,实现了对传统道德践履论的完善与发展
  如何践行道德,怎样规范道德行为是道德观必须要回答的又一重要问题。从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可以看出,道德践履与道德之知密切关联,存在辨证关系,二者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习近平强调知行合一,“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27],在考察北京大学时勉励大学生 “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28]。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践履,具体理论上体现为“知行”关系。先秦时期主要集中在如何“知”上,如“率性之为道,修道之谓教”(《中庸·第一章》)、孟子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荀子的“心有征知”。当然,先秦时期也强调“行”的重要性,如“力行近乎仁”(《中庸·第二十章》)、“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荀子·儒效》),行为道德修养之高级阶段。宋明时期“知”主要集中于道德认识,较少涉及物理之知,知行转换问题凸现主要集中于知行的次序、难易、转化过程。程颐的“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 《二程遗书》(卷十五) ]、 朱熹强调道德力行“学之之博,未若知之之要,知之之要,未若行之之实”,“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 《朱子语类》卷第十三《学士 》(卷九) ]、王阳明的“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29] 等,皆是如此。
  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吸收和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观合理性因素基础上,克服其存在的唯心主义倾向,完善榜样引导并增加了制度性规范,建构了“榜样-制度”的引导保障机制。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评判、知行转化存在先验性、主观性。朱熹尽管意识到了知行之间相互转化的辩证性,但将道德动力归结为“心”, “心”具有神明知觉、具众理、“惟心无对,心统性情”(《语类》卷九十七)等特征。面对“知而不行”中遇到理与欲、道与势产生的矛盾冲突,朱熹主张道德主体通过主敬、省察、立志等实现道德之知到行为的转换,具体到学者则强调“须要有廉隅墙壁”即坚守精神底线。王阳明强调“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善恶”主要归结于“良知”,而“良知”贯通于“天理”,“良知者,心之本体”[30]、“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31]、“这心之本体,原只是个天理”[32]。“心”“良知”“理”皆具有先验性和主观性。道德之知到道德践履的转换,王阳明主张通过“意”见诸于“物”便转化为“行”,“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33]当然,针对知而不行的情况,王阳明将其原因归结为私欲偏离心之“本体”,也是“未知”。一些西方哲学家如哈奇逊、休谟、斯洛特等也强调道德的主体感性与先性存在,是类似于器官的感知,“道德宁可以说是被人感觉到的,而不是被人判断出来的”[34]。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主张道德扎根于对社会、经济关系中,是恒定性与变动性的统一,既存在适合所有适合形态的一般性道德规则,也存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变化而变化的道德原则。如恩格斯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35]
  树立多样化层次化的道德榜样。榜样可使道德内容具体化、形象化、立体化,增强道德规则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促进榜样的规则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道德榜样反映的是特定社会背景下道德境界与样态的应然性诉求,体现道德规范的“当然之则”,具有引领性与规范性。习近平指出:“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36]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对道德理想人格的设定虽然承认“人人皆可为尧舜”的普适性,不过道德榜样主要以知识精英为主,正如朱熹所言:“古之学者,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37] 例如朱熹、二程都肯定曾子对孔子思想的传承。二程说:“孔子没,曾子之道日益广大。”[38] 朱熹也认为“曾子平日是个刚毅有力量   壁立千仞底人……故得卒传夫子之道。”[39](《语类 》卷第十三)。总体来说,道德榜样方面存在精英化,形象单一化、模糊化和笼统化等问题。新时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结构变革,道德问题复杂化和多样化,同时,文化人格多阶化、道德诉求多元化。面对道德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习近平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在强调道德榜样重要性的同时,推动了道德榜样的层次化与多元化,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拓展了新方向。一方面,强调道德榜样的重要性。习近平强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40]《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以树立鲜明时代价值取向,彰显社会道德高度。[41] 另一方面,注重道德榜样塑造的多元化、层次化与广泛性。新时代以来,道德榜样在筛选中更注重普通百姓的取材,在人物形象上注重立体化、生动化,从追求纯粹化的高、大、全完美人物的道德追求转向注重普通人物在具象性事务中的真实的道德选择与行为。从感动中国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大国工匠等来看,新时代以来的道德榜样涵盖各行各界,彰显着大众性、广泛性、多样性等特点。此外,为了克服短暂性和场景性,增强榜样的示范效用,道德榜样的正向引导往往还配合其他方法,如设立“公民道德宣传日”“学雷锋纪念日”“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日”等纪念日、宣传日、开展道德评议会等。
  制度性建设规范道德行为。“道德建设呼唤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制度和秩序的支撑”[42],制度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能够进一步体现道德规范与要求,明确道德选择的空间与边界,对道德行为起到正向引导的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观体现的是“心性伦理”,德性的逻辑起点在于“心”,道德境界关键在于在“心”上下功夫,“正心”“诚意”“良知”“养心”“慎独”皆是如此。曾国藩在《诫子书》中写道“自修之道,莫难于养心;养心之难,又在慎独”。如此,德性之培养主要依托自我体悟,当然也配之以授课、宣传等,但总体而言,制度性建构匮乏,“忽视建立制度、法规以及运用和强制作用”[43]。习近平亦强调“自律”“慎独”,“必须修身律己,慎终如始,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44]。不过,诉诸于个体道德自觉外,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正面引领与负面规避相统一的制度性建构,毕竟“社会的凝聚和秩序的维系需要一般的规范,行为要达到最低限度的正当性,也离不开普遍的当然之则。一般的规范既对行为具有普遍的范导意义,又为行为的评价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它在道德实践中往往更接近可操作的层面,因而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45]。可以说,习近平既主张依托内心的“良知”又主张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以促成应然性、正当性价值选择行为的惯性养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46]《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强调要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 [47]
  总之,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重要论述在借鉴和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观合理因素基础上,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形成了新的道德价值论、道德主体论与道德践履论。习近平关于道德建设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实现了对传统道德观的现代化转换,为当前道德建设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理论视野》202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