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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云:赶考路上的新答卷

发布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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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是在中国共产党永不停歇的赶考路上书写的一份新答卷,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必将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汇聚起8800多万党员、13亿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们党是唯一的执政党,能否跳出历史的周期率始终是我们赶考路上要完成的答卷,唯一的答案就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能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准则、修订的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这两个文件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发扬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构建了完整的党内政治生活体系。提出了加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目标,即“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根本遵循是:“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监督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这以上的重要内容,构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完整体系。

构建了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的党内监督的原则和目标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内监督对象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监督类型包括:“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体系是“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内监督分工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党内监督主体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党全国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行动上交出一份赶考路上的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网络编辑:彩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