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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研读会简报第26期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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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0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部的青年学者们历时五年,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50卷的集体学习。

五年间,他们平均每年安排10卷的学习,不定期地举办读书会,由两至三位报告人,分别报告学习体会,然后参会者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会后整理通报。通报的内容以报告人的研读笔记为主。五年坚持下来,颇为难得。本网将分期刊登这些通报的主要内容,其中一些个人体会明显具有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成熟的痕迹,望网友予以谅解,以能够启发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为盼。

 

26卷研读会概况

2011712日在马研院会议室召开了原理部《马恩全集》第26卷读书研读会,本次读书会的主要报告人是李春华、朱亦一和陈人江,会议由余斌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马研院的博士后及马研系研究生等近二十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即《剩余价值理论》一共分为三册。李春华的读书报告详细地介绍了本卷的写作背景、第一册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一些阅读体会,并针对阅读过程中的难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朱亦一在报告中重点围绕从考茨基到苏联马列研究院对《剩余价值理论》的几个编辑版本的介绍和比较,谈了自己对如何学习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看法,指出“回到马克思”文本本身的重要意义。陈人江的读书报告介绍了本卷第三册的主要内容,并对马克思在相关问题上的贡献进行了总结。由于报告过程本身也夹杂着热烈的问题讨论,报告结束后整场研读会就顺利结束了。

 

李春华的研读笔记

一、《马恩全集》26卷的基本概况

《马恩全集》26卷,即《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的一部通史,是马克思分析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部著作。在这一卷中,马克思围绕着剩余价值理论这个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对各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进行了历史的分析批判,并以论战的形式阐述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许多重要观点和思想。

(一)马克思的设想与恩格斯的计划

《马恩全集》26卷,即《资本论》第四卷(《剩余价值理论》)共分三册,是马克思在18618月至18637月间研究经济学说史而写的经济学手稿的重要内容。这部分手稿由马克思亲自题为《剩余价值理论》,约占手稿总量的55%。马克思称《资本论》前三卷为理论部分,把第4卷称为历史部分、历史批判部分或者历史的文献部分。马克思在1865731给恩格斯的信中说:“至于说到我的工作,我愿意把全部真情告诉你。再写三章就可以结束理论部分(前三册)。然后还得写第四册,即历史文献部分;对我来说这是容易的一部分,因为所有的问题都在前三册中解决了,最后这一册大半是以历史的形式重述一遍。”大约二年以后,1867430日马克思在写信给流亡美国的德国社会主义者,他的支持者,矿山技师迈耶尔,告知他已经完成《资本论》第1卷时说:“第2卷是理论部分的续篇和结尾,第3卷是17世纪中叶以来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史。”

(二)考茨基版版本与苏联版本

马克思生前只出版了《资本论》第一卷。他逝世后,恩格斯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但没有来得及整理出版第四卷。恩格斯逝世后,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将遗稿交给考茨基,委托他编辑出版作为《资本论》第四卷的《剩余价值理论》。考茨基等人用了10年时间在1905年编辑出版了《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一、二卷,又经过5年时间,于1910年出版了第三卷,从而使全书得以完整面世。

考茨基版本出版后,引起很大反响。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卢森堡、普列汉诺夫、包括列宁等人,纷纷撰写文章介绍,给予高度评价,随后就出现了俄文译本和法文译本。但也有人指责存在“缺陷、错误”。如考茨基在编辑出版时,没有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愿。马克思生前曾设想,《资本论》前三卷为理论部分,把第4卷称为历史部分、历史批判部分或者历史的文献部分。考茨基没有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把它作为《资本论》续篇:即《资本论》的历史部分、历史批判部分或者历史的文献部分。恩格斯在《资本论》第2卷《序言》中,涉及到18611863年手稿时曾经这样指出:“《剩余价值理论》……这一部分包括政治经济学核心问题即剩余价值理论的详细的批判史……这个手稿的批判部分,除了在第2卷和第3卷已经包括的部分之外,我打算保留下来:作为《资本论》第4卷出版。”考茨基也没有按照恩格斯的计划,把它作为《资本论》第四卷,而是作为与《资本论》并列的独立的著作,书名也不是马克思当年命名的《剩余价值理论》,而是《剩余价值学说史》。

有人认为考茨基颠倒了由马克思决定的各章的顺序,多次错误地翻译马克思手稿中的英文和法文用语,或者加进错误的插入文句,或者无根据地订正原文。此外,在考茨基版中还用其他用语更换了马克思当时所使用的特有用语。例如,将劳动条件改为生产资料,将劳动工具改为劳动资料,将平均价格改为生产资料等。

十月革命后,苏联把考茨基批得一塌糊涂,并重新编辑出版俄文版。从1923年秋天开始,苏联首先对《剩余价值理论》这部手稿进行了照相复制。后来于1936年又买到并收藏了马克思18611863年的全部经济学手稿。苏联开始着手准备编辑出版《剩余价值理论》。1950年,苏联公布了准备进行编辑《资本论》第4卷——《剩余价值理论》新版本的消息和编辑方针。同时,也公布了该书的《目录草稿》,以便向世界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在1954年夏初出版了重新编辑的《剩余价值理论》俄文版第一册。《剩余价值理论》包括了马克思在18618月至18637月间所写的经济学手稿的第615册和第18册笔记本。根据考证,这些笔记本的撰写时间是:第6册是从18623月中旬开始写,第15册主要写于186211月。第18册写于18631月。在编辑这个新版本时,对马克思的手稿是经过了严格的仔细的辨认的。在原文的排列顺序上也充分地考虑了马克思在手稿第6册至第15册笔记本封面上所写的目录。

《剩余价值理论》在我国也有几个版本:最早版本是由郭大力翻译的。1949年,郭大力依据考茨基的版本翻译出版了《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二个版本是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版第二版第26卷翻译的,三册分别于1972年、19731974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三个版本也是由郭大力翻译的。在全集出版之后,郭大力又根据俄文第二版及有关的德文本和英文版等进行重新校订,并于1975年(第一卷)和1978年(第二、三卷)分别由人民出版社予以出版。

()《马恩全集》26卷(《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的历史地位

马克思创立自己的经济学说是在批判、继承前人的学说和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相继写下了庞大的经济学手稿。手稿内容相当丰富,其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经济学思想及其发展过程,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价值,是马克思经济思想史上的巨大宝库。

 

二、《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的基本内容

在第一册中,马克思以一段简短的《总的评论》开头,首先明确了自己研究的目标,并具体对重农学派和亚•斯密的见解进行了考察分析和批判的分析。这部分内容占据了第一册的大部分篇幅。

(一)《总的评论》:明确了本书考察的核心问题和基本目标。

马克思指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由此必然会产生那些理论谬误,这将在第3章中得到更充分的揭示,那里要分析以利润形式出现的剩余价值所采取的完全转化了的形式。”马克思从分析他以前的经济学家的理论结构——这些理论是根据剩余价值的各种特殊形式形成的,是同剩余价值的各种表现形式相联系的——开始,最后揭示出隐藏在各种表现形式背后的剩余价值的理论因素。另外,马克思试图弄清包括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政治经济学一直继续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的双方论战的谁是谁非,并在对这些论战的分析中初步地开展他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地租理论、再生产理论、经济危机理论及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等重要理论。

(二)对重农学派的分析考察:功绩及其局限性

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以前,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同期英国。重农学派的“出发点是法国这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而不是在英国这个以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为主的国家。”重农主义是以重农的特殊形式在封建主义社会的框架里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新兴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马克思对于重农学派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史上的主要理论功绩,强调指出了以下两点:

第一,重农学派是最早不从流通领域去寻找剩余价值的起源的经济学派。“他们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并分解成的各种物质组成部分。对于他们来说,生产的资产阶级形式必然以生产的自然形式出现。重农学派的巨大功绩是,他们把这些形式看成社会的生理形式,即从生产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马克思指出:“重农学派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这样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他们完全正确地提出了这样一个基本论点: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即只有劳动产品中包含的价值超过生产该产品时消费的价值总和的那种劳动,才是生产的。”重农学派的“错误只在于,他们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重农学派还没有认识到价值的本质。他们把价值本身同使用价值、自然物质、天然产物看作同一个东西。在这个限度内,重农学派把剩余价值的生产,把剩余价值的产品说成只是农业工人的劳动生产的,只在用显而易见的形式进行生产的农业中才是可能的。因为,“在重农学派看来,农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劳动,因为按照他们的意见,这是唯一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而地租是他们所知道的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

马克思分析了重农学派体系的矛盾,这个体系的封建主义外貌和它的资产阶级实质之间的矛盾,它虽然具有封建主义外貌,带有浓厚的封建主义外观,但在本质上是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的。“实际上这是第一个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分析,并把资本在其中被生产出来又在其中进行生产的那些条件当作生产的永恒自然规律来表述的体系。但是另一方面,这个体系宁可说是封建制度即土地所有权统治的资产阶级式的再现;而资本最先得到独立发展的工业部门,在它看来却是‘非生产的’劳动部门,只不过是农业的附庸而已……因此,在重农学派的解释中,土地所有者表现为真正的资本家,即剩余劳动的占有者。可见,在这里,封建主义是从资产阶级生产的角度来加以表述和说明的,而农业则被解释成唯一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即剩余价值生产的生产部门。这样,封建主义就具有了资产阶级的性质,资产阶级社会获得了封建主义的外观。”这是资本主义产生初期矛盾的表现,当时资本主义正从封建社会内部挣脱出来,但它身上还披着厚重的封建主义的外衣,重农学派就还只能用还未脱离封建社会的不成熟的资产阶级眼光来把握自身的生产形式。

第二,重农学派(魁奈)是第一个尝试把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总过程,在国家整体规模上加以研究,并把它描绘在一张图表上。这就是有名的魁奈《经济表》。他从再生产的角度考察资本,涉及的是生产领域的资本,而未涉及到流通领域的资本。这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因为他把资本和生产联系起来了,不是从流通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去寻找资本的意义和作用。这样才能把“关于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这样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

第六章专门分析《经济表》。《经济表》对社会总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和流通做了最初的说明。《经济表》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金字塔。马克思多次详细分析过《经济表》,并给以高度的评价。马克思指出:“实际上,这是一种尝试:把资本的整个生产过程表现为再生产过程,把流通表现为仅仅是这个再生产过程的形式:把货币流通表现为仅仅是资本流通的一个要素;同时,把收入的起源、资本和收入之间的交换、再生产消费对最终消费的关系都包括到这个再生产过程中,把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实际上是资本和收入之间)的流通包括到资本流通中;最后,把生产劳动的两大部门——原料生产和工业——之间的流通表现为这个再生产过程的要素,而且把这一切总结在一张《表》上,这张表实际上只有五条线,连结着六个出发点或归宿点。这个尝试是在十八世纪三十至六十年代的政治经济学幼年时期做出的,这是一个极有天才的思想,毫无疑问是政治经济学至今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

马克思在赞扬重农学派的功绩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重农学派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时采取的是一种非历史的考察方法。重农学派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永恒存在的,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解为人类共同生活的自然形式。重农学派以后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也都这样认为。他们都不能克服对资产阶级社会的非历史的把握,同时,这一点也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一切理论研究的决定性的认识界限。

(三)斯密的主要观点:价值理论和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

亚当•斯密同重农学派比起来,在许多问题上使古典政治经济学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斯密认识到,不管在哪个生产部门,不管生产何种使用价值,一切价值都是由一般社会劳动形成的。价值学说在斯密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斯密的价值论上的重要贡献就是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劳动价值论。但斯密学说最大的特点就是正确的科学的见解往往和一些平庸的传统的见解交织在一起。马克思对此进行了分析批判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关于斯密价值理论的分析批判。马克思指出:“亚当•斯密在两种不同的交换价值规定之间摇摆不定:一方面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另一方面又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可以买到商品的活劳动量,或者同样可以说,决定于可以买到一定量活劳动的商品量;他时而把第一种规定同第二种规定混淆起来,时而以后者顶替前者。在第二种规定中,斯密把劳动的交换价值,实际上就是把工资当作商品的价值尺度,因为工资等于用一定量活劳动可以购得的商品量,或者说,等于用一定量商品可以买到的劳动量。但是,劳动的价值,或者确切些说,劳动能力的价值,也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是变化的,它和其他商品的价值没有什么特殊的区别。这里把价值本身当作价值标准和说明价值存在的理由,因此成了循环论证。”但是,“斯密的这种摇摆不定以及把完全不同的规定混为一谈,并不妨碍他对剩余价值的性质和来源的探讨,因为斯密凡是在发挥他的论点的地方,实际上甚至不自觉地坚持了商品交换价值的正确规定,即商品的交换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已耗费的劳动量或劳动时间。”马克思分析了斯密之所以产生两种不同的交换价值规定的原因在于,斯密把“劳动”、“劳动的产品”、“他人的劳动”和“他人劳动的产品”等同和混淆起来,成为他混淆两种不同的价值规定的最初根据。

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并提出了一般剩余价值理论,这是他的重大贡献。斯密认为,一旦劳动和劳动条件的分离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那么,企业主“出售‘成品’时所得的利润,不是从出售本身产生的,不是由于商品高于它的价值出售而产生的,它不是‘让渡利润’。情况恰恰相反。工人加到材料上的价值即劳动量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支付工人的工资……另一部分构成资本家的利润,它是资本家没有支付过代价而拿去出售的一定量劳动。”从这里可以看出,“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不仅如此,他还“把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已经完成并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超过有酬劳动即超过以工资形式取得自己等价物的余额——理解为一般范畴,而本来意义上的利润和地租只是这一般范畴的分枝。”

马克思指出,亚当•斯密把剩余价值的概念推广到社会劳动的一切领域,因而,斯密比重农学派前进了一大步。在重农学派那里,创造剩余价值的,仅仅是一个特定种类的实在劳动——农业劳动。因此,他们考察的是具体劳动,而不是劳动时间,不是作为价值的唯一源泉的一般社会劳动。相反,在亚当•斯密的这里,创造价值的,是一般社会劳动(不管它表现为哪一种具体劳动),价值是由一般社会劳动(抽象劳动)耗费的量。剩余价值,无论它表现为利润、地租的形式,还是表现为派生的利息形式,都不过是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占有的由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因此,在重农学派看来,剩余价值只表现为地租形式,而在亚当•斯密看来,地租、利润和利息都不过是剩余价值的不同形式。

马克思指出,斯密发现了价值规律与剩余价值的矛盾,但却不懂得导致这种矛盾的原因。斯密感觉到了价值规律与剩余价值的矛盾,但他不懂得劳动能力本身成了特殊商品,因而,他感觉到,不论中间环节是怎样的,从结果上看,规律实际上已经失效。斯密不懂得,这个矛盾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劳动能力本身成为商品,这种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是一种创造交换价值的能力。斯密把剩余价值与剩余价值特殊形式(利润)混淆起来,由此推翻了他所提出的剩余价值起源的规律。斯密错误地把工资、利润和地租看成是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在价值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问题上,斯密仍然摇摆不定。马克思指出,“应当注意亚当•斯密书中的奇怪的思路:起先他研究商品的价值,在一些地方正确地规定价值,而且正确到这样的程度,大体上说,他找到了剩余价值及其特殊形式的源泉——他从商品价值推出工资和利润。但是后来,他走上了相反的道路,又想倒过来从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价格的相加数来推出商品价值(他已经从商品价值推出了工资和利润)。正由于后面这种情况,斯密对于工资、利润等等的波动给予商品价格的影响,没有一个地方做出了正确的分析,因为他没有基础。”

斯密认为,一切商品的全部价值都可以分解为各种收入,并且作为消费基金而归于依靠这种收入过活的这个或那个阶级。按照斯密的逻辑,既然一国的总产量,例如年产量,只是由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总额构成,而这些商品中的单个商品的价值又分解为各种收入,那么,商品的总额——劳动的年产品,即收入,也就能够在一年内以这种形式消费掉。但斯密又说,无论是私人地产的收入,还是一国全体居民的收入都可以区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总收入包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品,纯收入是扣除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维持费用之后余下的部分。这同他前面的说法是矛盾的。马克思指出:首先,那些从性质上来说不用于个人消费而用于生产消费的产品并不加入直接消费基金,即使从性质来说可以加入消费基金的产品,从经济上说也必须加入生产基金。其次,说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的全部价格同产品一起都加入消费基金,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种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必须补偿已经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

第二,马克思分析了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观点。马克思对于有关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资产阶级理论的分析,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中占了很大的份量。这个问题虽然争论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的生产性问题,但实质上仍然是剩余价值问题,是剩余价值在劳动的性质上的体现。

马克思首先指出,斯密在论述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特征时,存在着两种互相矛盾的观点。“直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亚•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他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给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也是如此。我们发现,在他的著作中,他称为生产劳动的东西总有两种定义混淆在一起。”马克思阐明他自己的观点:“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仅仅由于这一点,商品或货币才转化为资本,才作为资本生产出来。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进一步补充说明,“如果一个工作日只够维持一个劳动者的生活,也就是说,只够把他的劳动能力再生产出来,那末,绝对地说,这一劳动是生产的,因为它能够再生产即不断补偿它所消费的价值(这个价值额等于它自己的劳动能力的价值)。”

但是,“从资本主义意义上来说,这种劳动就不是生产的,因为它不生产任何剩余价值。”马克思甚至推而广之,他说,“假定不存在任何资本,而工人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即他创造的价值超过他消费的价值的余额。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这种工人的劳动是真正生产的。也就是说,它创造新价值。”这无非是说,就人类一般社会生产而言,只有创造的价值超过自身消费的价值,即创造新价值的劳动,才是真正的生产劳动。也就是说,只有劳动生产率高到足以提供一定剩余劳动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个看法对于认识当代社会主义条件的生产劳动有重要意义。在不提供剩余劳动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产生剥削,但社会也不可能有任何进步。

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有关的是服务劳动的性质。马克思说,假定资本已掌握了全部生产,家庭工业和小工业逐渐消失。只有资本家才是商品(劳动能力除外)的生产者,在这种情况下,收入或者必须同商品交换,或者同服务劳动交换。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只是他借以消费自己收入的对象。因此,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从事服务的劳动者是非生产劳动者。以服务直接同收入交换的劳动者,绝大部分只提供个人服务(如仆人),只有极小部分(如厨师和裁缝)生产物质的使用价值,但不是生产商品。应该指出,马克思所说的服务,是指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补充形式的个人(个体)服务,对于买者来说,自然是非生产劳动。但随着社会生产和分工的发展,服务大多采取了社会化的形式,成为一种独立的产业(第三产业),成为特殊的投资领域。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服务也是生产劳动。

关于非生产劳动的特点,马克思指出,无论生产劳动者还是非生产劳动者,他们的劳动能力对他本人来说都是商品。但是,生产劳动者为他的劳动能力的买者生产商品;而非生产劳动者为买者生产的只是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使用价值,而决不是商品。非生产劳动者的特点是,他不为自己的买者生产商品,却从买者那里获得商品。当劳动同资本交换时,劳动转化为资本,并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当劳动同收入交换时,它是一种支出,是花费收入的一个项目。

在《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的正文之外,还有一个“附录”,其中收录了马克思笔记的有关札记和评论,这是对正文的重要补充,特别是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进行了较深入系统的表述,也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的正面阐述。

 

朱亦一的研读笔记

现在的《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所依据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剩余价值理论》部分,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最后定稿,俄文版的编者按照原稿和他们自己的理解进行了编排,他们对章节进行划分,依据手稿内容加了大量标题。

1949年出版的《剩余价值学说史》中译本,是根据考茨基编辑的德文版翻译的。郭大力一直认为考茨基在编辑、出版《剩余价值学说史》这件工作上功劳是很大的,把马克思的这部分手稿作为“史论”部分来编辑,也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原来的设想,至于没有作为《资本论》第四卷,而是把它编成与前三卷并行的独立著作,主要是为了便于出版。尽管如此,郭大力还是认为有必要重新翻译《剩余价值学说史》。197512月,《剩余价值学说史》重译本第一卷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了。197649,郭大力心脏病突然发作逝世;《剩余价值学说史》重译本第二卷、第三卷后来由他女儿整理、誊清后,于197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从《资本论》到《剩余价值学说史》,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到十九世纪经济思想史进而到经济思想史,从马克思主义到马克思,这是一种研究视角、研究路径、研究方法上的变迁。有些人认为,这种变迁并非仅仅能用进步、后退甚或是曲折式的徘徊这种单一路径来解释的,尽管这种变迁并不排斥这种解释,然而后来者总有机会来反驳说这种解释简化了历史的厚度和丰富程度,当然,这种议论是建立在认为上面这种解释是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反向阐释马克思主义,甚至是马克思的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之上的,若这种意向性阐释不能得以成立,则这种解释自然是站不住脚的。然而在历史上,理论上的马克思主义和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总是存在的,被偶然性纠缠的历史并未给这种耦合以太多存在的空间,剩下的就是被偶然性与必然性禁锢的思想者们的足迹遍布在这个理论的历史当中,当然,作古的或许仅仅是他们的尸体,或许不是,他们的思想每每在社会思潮变迁的历史关口总是会以某种变体出现,在这个时候,回看马克思立足于十九世纪的现实所展开地对他们的批判,这无疑对于我们来讲,是一种借鉴,也许,不仅仅是一种在理论上的借鉴,这种现实批判的现实意义会更强烈一些。这便是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空间下,重读、再读马克思文本的意义所在,这种意义不仅是在理论上的,同样也是在现实层面上存在的。

在这种背景下,回到马克思具体是指什么?!回到马克思的文本是一种解答;回到马克思主义也是一种解答;回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是一种解答。我对此问题的解答是: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而且是仅仅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这里,并不包括历史上所称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族的文本,回到马克思就是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这里既包括经典文本,如《共产党宣言》、《路易·巴拿巴和雾月十八》等;也包括《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稿。回到马克思就是从《资本论》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回到《七个笔记本的索引(第一部分)》,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二章初稿片断和第三章开头部分》,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章提纲草稿》,回到《剩余价值学说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白《资本论》是写出来的。

回到手稿,马克思主义才不仅仅是我们说理的起点,而且更是我们论证的对象,研究的对象。在手稿这里,马克思主义没有先验合理性,而是成为研究者分析的对象。而我们则进一步认为,回到马克思,也只有回到马克思,才能恢复马克思的批判性,至于这种批判性是否带有意识形态的性质,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深思的内容,而这种带有反思性的研究与深思则是这种研究所必需的,也是我们面对非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时所特需注意的事项,也只有恪守这种反思性深思,才能在自觉意义上避免对马克思主义作教条化理解的同时也能深化对马克思的思想的理解。

就像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称旧唯物主义的缺点时一样,当时马克思用的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直观的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等全称指称,并没有给批判对象留下丝毫的辗转腾挪的空间一样,体现出其特有的理论彻底性;在这个变迁的节点上,有这么一段话,即《剩余价值学说史》的“总的评论”,即“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纯粹地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在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上来考察剩余价值”。马克思在这里也用了全称指称。如何来理解这种话,成为如何理解该书的节点。这也是我们在继续深入研读手稿时所特需注意的问题。

 

陈人江的研读笔记

《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是前两册、尤其是第二册的内容的延续,因为马克思在本册中所涉及的很大一部分内容仍然是围绕第二册李嘉图理论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的。

李嘉图理论的两大矛盾:

1)李嘉图坚持劳动创造价值,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是生产该商品的劳动时间,但他在观察到商品价格变动和各个生产领域的费用价格(即马克思的“生产价格”)平均化趋势时又提出了一个观点:等量资本提供等量利润。这也就意味着,商品的交换价值与生产商品时所花费的劳动量无关,而这与他所说的劳动价值论是自相矛盾的。

2)李嘉图一方面坚持商品与商品交换是等量劳动相交换这一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但另一方面他又排除了商品与劳动(即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不等价交换情况,而如果他认为资本与劳动是等价交换的,这又与他的“利润包含于价值之中”的观点相矛盾。因此他把这种情况当作价值规律的例外,与此同时却“没有解释这个如何同价值概念相符合”。

这两大问题构成了李嘉图的反对者和他的拥护者、后继者——李嘉图学派争论的核心。双方都围绕此从各自的方面发展出自己的一系列理论。

 

一、第三册主要内容

1.马尔萨斯

针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马尔萨斯认为交换价值是商品支配的雇佣劳动量,即商品决定于它所能买到的劳动量(而不是商品自身所包含的劳动)。一个商品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就是该商品的价值(在这里,价值和交换价值没有区分开来)。马尔萨斯之所以反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正是抓住了李嘉图的第一个矛盾,即李嘉图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含相同的劳动的商品却具有不同的生产价格,以及实现了同样利润的商品似乎决定于其所投入的资本量相同,而与其所包含的劳动无关这些价值规律变形现象。李嘉图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把这种情况解释为商品交换的“例外”,但马尔萨斯反驳道,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李嘉图的“例外”由于出现太多了,因而成为了“规律”,而他所说的规律现象因为出现太少反倒成为“例外”了。

紧接着引出第二个问题就是,怎样看待商品的利润问题。按照李嘉图的观点,既然商品价值来源于花费在商品上的劳动,商品交换又实行等价交换,那么也就意味这包含在商品中的利润也同样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在马尔萨斯看来,问题刚好相反,首先,如前所述,商品价值并不是决定于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决定于它实际所能交换到的货币额。商品中所耗费的这一劳动量,构成的是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既然马尔萨斯同样预先假定了商品价值必须包含它所实现的利润,那么它在扣除了一切支出后的余额——利润如何解释?马尔萨斯认为,商品并不是等价交换的,商品所交换到的劳动量必须始终大于它所包含的劳动量,也就是贱买贵卖,这两种价格间的差额就构成了利润,它对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来说是一个附加值,换句话说,商品的价值等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加利润。但是,谁会去充当这种交易的冤大头,送予资本家利润呢?马克思分析道,如果是资本家之间相互交易,那么二者都可以以同样的比率贵卖贱买,因此总体来说可以相互抵消,如果买者是工人,那么,他还给资本家的只不过是资本家给他的工资的等价物。只有这样一种买者,他只负责买,而不卖,即只受骗,不骗别人,才能给资本家带来那个附加值。

由此,马尔萨斯发展出了他的“第三类买者”论,他把他们看作是相对于资本家和工人的“非生产消费者”,由大地主阶级、国家和教会、牧师和家仆、收税人等等构成。这些“非生产消费者”从资本家那里无偿分得了一部分年产品价值(货币),再用它来以高于资本家产品的价值的价格来购买产品,从而帮助资本家实现利润。

与李嘉图学派和萨伊的供需平衡论不同,马尔萨斯继承了西斯蒙第的资本主义导致普遍生产过剩可能性的论点,这是相对明智的地方,但与西斯蒙第由此得出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只是暂时的必须替代的进步结论相反,马尔萨斯的结论却是十分反动的。他把“非生产消费者”看作防止生产过剩的手段,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失调现象,可以通过他们的过度消费得以消除,从而为这些旧的封建时代的寄生阶级的挥霍进行辩护。

马克思这样评论马尔萨斯和李嘉图学派论战的实质:李嘉图是产业资产阶级的代言人,“他不顾一切地维护资产阶级生产,因为这种生产意味着尽可能无限制地扩大社会生产力,同时他不考虑生产承担者的命运,不管生产承担者是资本家还是工人。他承认这个发展阶段的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而,李嘉图学派是要把马尔萨斯所说的“非生产性消费者”当作对“资产阶级生产无益和陈腐的障碍”来反对的。马尔萨斯也赞成资本主义发展,但同时又企图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维护大地主和贵族的利益,即要求资本主义生产要适应旧的统治阶级和寄生阶级的“消费需要”。他实际上是代表这些阶级的利益,为英国当时的封建所有制进行辩护,比起要求扫清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障碍的李嘉图学派,是要更为倒退和反动的。

 

2.李嘉图学派的解体

李嘉图学派的解体指的是,李嘉图的拥护者和后继者在解决李嘉图体系中的矛盾上不仅不成功,没有进一步发展李嘉图的观点,相反还陷入了更大的混乱,并最终动摇了李嘉图整个体系的理论基础,从而导致了李嘉图理论的瓦解。

关于价值与利润(剩余价值)来源问题。托伦斯表面上坚持李嘉图的劳动决定商品价值论,但他又用一个“积累劳动”来代替李嘉图的“劳动”概念,认为只有花费在商品生产上的“积累劳动”才决定商品价值。而这个“积累劳动”究竟是代表资本的物化劳动,还是代表形成了新价值的“直接劳动”(打引号的都是托伦斯本人的概念)——因为这二者都可以看作某种程度上的“积累劳动”——,在他那里又是含糊不清的。马克思认为,托伦斯是在试图用资本的价值来决定商品的价值,这一点已被詹姆斯·穆勒驳为循环论证。托伦斯同样无法说明在“直接劳动”只是工资的等价物的情况下,利润是如何产生的。他不得不从交换过程寻找利润的来源。无论在价值还是利润(剩余价值)问题上,托伦斯都陷入了混乱,并局部回到了斯密和马尔萨斯的见解。

赛米尔·贝利的正确之处在于提出没有不变的价值尺度,衡量其他商品的商品价值是可以变动的。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把价值与交换价值相混淆,把商品的交换价值(即商品交换到的量)直接当成价值,也就把货币当成了价值尺度,由此认为:价值之所以形成,是因为在商品之外存在货币。在劳动与资本问题上,他的结论进一步发展成:劳动的价值等于劳动所交换到的其他商品(使用价值)量,利润则表示对资本的比例,这就与马尔萨斯观点的相类似。在这里,他动摇了李嘉图关于价值概念的规定,并且同样抓住李嘉图把价值与费用价格混淆来否定劳动价值论。

斯特林用供求关系来解释利润的产生。他认为,利润就是商品的价格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被支付的价格之余额。如果劳动的供需平衡,则劳动的价格等于劳动的价值,那么商品必须高于其价值出卖才有利润,这同样回到了“让渡利润”;如果劳动的需求超过供给,则劳动的价格高于其价值,那么商品买者必须付给资本家双重余额(资本家付给工人的余额和资本家的利润)才有利润;如果劳动的供给超过需求,劳动的价格低于价值,则余额就来源于劳动的价格与价值之差和商品价格与价值之差。整个观点无非是说如果商品的需求超过供给,那么商品市场价格就提高到价值以上,因此,他解释的余额来源丝毫没有提供新东西。

麦克库洛赫一方面确认李嘉图把实际价值与交换价值(相对价值)区分开来的做法。另一方面在相对价值的规定上他又投奔了马尔萨斯(后者认为相对价值就是商品所能交换到的雇佣劳动量),把相对价值看作是“商品换得劳动或其他任何商品的量”。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为资本家付出的直接劳动,其交换价值就是他以工资形式换来的物化劳动。这样一来,李嘉图的无法用价值规律来说明劳动与资本的不平等交换的缺陷不仅没有被克服,而且在继承李嘉图没有区分劳动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传统下,剩余价值的源泉消失了。既然这样,利润从何而来?麦克库洛赫不得不倒退到马尔萨斯和重商主义者等人的“让渡利润”那里去。区别在于:马尔萨斯把这个当作李嘉图理论的对立面,麦克库洛赫则将此当作李嘉图理论的发展。

正是麦克库洛赫这种在彻底发展李嘉图理论的外表下大搞无原则的折中主义,使李嘉图理论庸俗化和完全解体。

关于利润平均化和利润率规律问题。李嘉图的学生们和李嘉图一样,都混淆了剩余价值与利润,没有看到利润只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进一步发展了的、发生了特殊变化的形式”,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商品价值不一定与商品价格相一致,剩余价值也并不一定与利润相等。在资本主义生产各部门竞争的条件下,利润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每一笔个别资本都只是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个部分出现。而詹姆斯·穆勒试图不通过从剩余价值到一般利润的任何中介过程就直接根据价值规律去理解和说明一些个别的现象,这是一种口头诡辩术,马克思认为,这种直接的手法严重“破坏了李嘉图理论的整个基础”。麦克库洛赫解决这个问题的手法是:把商品(资本)的使用价值同交换价值等同起来,继而把这些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所经历的各种操作也称为“劳动”,对它们的“操作”和“作用”也是要付给工资的,这些“工资”就是利润。这样一来,商品除了作为“积累劳动”具有的自身价值外,还有它们作为“积累劳动”的工资,资本家被授权将之装入腰包,所以这就能够证明为什么等量资本能带来等量利润,而利润的确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指的是人的活劳动,麦克库洛赫则篡改成所谓的“积累劳动和活劳动”,他消解了李嘉图的劳动概念,把一切相互矛盾的现象都调和在一起,可以说是创造了早期的“物化劳动价值论”的经典版本。约翰·穆勒把利润率看成是花费在商品上的生产资料与商品价格之比,并企图从李嘉图“利润取决于工资,工资与利润成反比”的(剩余价值)规律中直接推出利润率的规律,把利润变动仅仅归结为工资(即可变资本)的变动,事实上还应归结为不变资本尤其是固定资本的变动。

 

3.无产阶级反对派

一些无产阶级反对派以李嘉图理论为出发点来反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但他们的进步性在某些地方又超过了李嘉图。马克思用一大段话来充分揭示了无产阶级反对派是如何利用以李嘉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发展起来的内部理论矛盾来建立自身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的:

“李嘉图的理论在它自己的前提基础上产生的对立面具有如下的特点:政治经济学,随着它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明确地把劳动说成是价值的唯一要素和使用价值的唯一(积极)创造者,把劳动生产力的尽可能快的发展说成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实际上,这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但是,正象劳动被理解为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和使用价值的积极源泉一样,‘资本’也被同一些政治经济学家,特别是大卫·李嘉图(在他之后,托伦斯、马尔萨斯、贝利等人更是这样)看作是生产的调节者、财富的源泉和生产的目的,而在他们的著作里,劳动则表现为雇佣劳动,这种雇佣劳动的承担者和实际工具必然是赤贫者……在这个矛盾中,政治经济学只是说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但是,这些政治经济学家把社会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出来的这种一定、特殊的、历史的形式说成是一般的、永恒的形式,说成是自然的真理,而把这种生产关系说成是社会劳动的绝对必然的、自然的、合理的关系。由于受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局限,他们把社会劳动在这里借以表现的对立形式说成和摆脱了上述对立的这一劳动本身一样是必然的。这样,他们一方面把绝对意义上的劳动,另一方面又把同样绝对意义上的资本,把工人的贫困和不劳动者的财富同时说成财富的唯一源泉,他们不断地在绝对的矛盾中运动而毫不觉察。……但是很明显,既然使资产阶级政治学在理论上作了这种毫不留情的表述的那同一种现实的发展,又发展了现实本身所包含的实际矛盾,特别是发展了英国日益增长的‘国民’财富和日益增长的工人贫困之间的对立,其次,既然这些矛盾在李嘉图以及其他政治经济学家的理论中得到了理论上中肯的、尽管是无意识的表现,那末,站到无产阶级方面来的思想家抓住了在理论上已经给他们准备好了的矛盾,是十分自然的。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和使用价值的唯一的积极的创造者。你们这么说。另一方面,你们说,资本又是一切,而工人算不了什么,或者说,工人仅仅是资本的生产费用的一个项目。你们自己驳倒了自己。资本不过是对工人的诈骗。劳动才是一切。”

无产阶级反对派的主要观点:

1)揭示了剩余价值(不过他们一般使用的概念是“剩余劳动”、“剩余产品”或“资本的利息”)的本质。许多作者都提出剩余价值来源于工人的无偿劳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的“利润”等等被看作是资本家对工人无偿劳动的占有。马克思所引用的一本无名小册的作者明确地将体现在剩余产品中的剩余价值归结为剩余劳动——如此鲜明和绝对的结论,这是李嘉图没有做到的,尽管他也有同样的思想。他还区分了剩余劳动的一般形式和特殊形式,斯密和李嘉图同样没有做到这一点。李嘉图提出压缩必要劳动时间,但这会成为延长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加剩余价值的一种手段,无名作者则提出,压缩生产者的劳动时间和停止为剩余产品所有者劳动,即以增加劳动者的自由时间作为衡量社会财富的标尺,这也是比李嘉图等进步的方面。

2)继承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揭露资本的“非生产性”。霍吉斯金以此来反对托伦斯和马尔萨斯等人的“资本价值论”。为此,霍吉斯金还进一步驳斥了贯穿于从斯密到马尔萨斯的一个观点:劳动取决于作为劳动存在条件的现有资本量,并反驳李嘉图关于资本是积累劳动的观点。但他在一点上走过了头,以致否定过去劳动的积累(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作用。霍吉斯金这方面的意义在于,他突出了作为价值创造者的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认为劳动者的技能和知识的积累才是积累的主要因素,体现了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相对于充满鄙俗物欲追求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高贵的“理想主义”。

3)揭示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以违背工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李嘉图说,财富在于以较少的劳动时间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但他回避了工人的财富是否取决于财富总量的增加问题。无产阶级反对派则指出了工人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相反关系。莱温斯顿认为,资本本身就是劳动生产力的创造物,劳动生产力创造剩余产品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的寄生赘瘤,劳动生产力越发展,这个寄生赘瘤就越要把劳动的骨髓吸尽。无名小册子作者和莱温斯顿都看到了资本主义主义的对抗形式,但他们都混淆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对抗形式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容,由此产生了对这一对立形式范围内的发展成果的否定。霍吉斯金则驳斥了资本家为工人“积累”生活资料的见解,认为工人的生活资料也是由工人的劳动创造的,并不是依靠资本家的过去积累。布雷同样认为,资本家的积累实质来源于工人的劳动,“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积累”。

4)他们的局限是:不懂得资本与劳动对立的实质和根源,没有看到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因此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这一生产方式所导致的物化现象颠倒化。霍吉斯金把资本家或剥削阶级的欺诈看作是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原因,没有看到前者不过是后者的表现。布雷认为,资本与劳动的相互依赖性不等于资本家与劳动的相互依赖性,需要废除资本家但可以保留资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些英国的社会主义者说“我们需要的是资本,而不是资本家”。但如果废除了资本家,也就意味着废除了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资本也就不再是与工人劳动相对立意义上的资本,而是成为工人自主掌握劳动的条件了。

 

4.从拉姆塞、舍尔比利埃到理查·琼斯

拉姆塞、舍尔比利埃和理查·琼斯的分析走得更远,其理论也更进了一步。他们的主要功绩在于:

1)拉姆塞:对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做了事实上的区分,尽管名称上保留的是由流通过程产生区别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由于把归结为工资的那一部分资本等同于工人的生活资料,即“流动资本”,并且把这种流动资本看作人民贫困产生的一个条件,所以他宣称,“流动资本”处在生产过程之外而对生产来说是不必要的,这也就意味着把资本与劳动者相交换的形式,即雇佣劳动(同时还有资本)看作是不重要的,从而也就意味着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对于生产来说并非必要的,“而只是偶然的、历史的条件”;把剩余价值归结为利润,即归结为产品价值超过产品所耗费的资本价值的余额,同时也是无酬活劳动创造的余额,更为接近于正确理解剩余价值;在理解利润率问题上,提出了通过工资率即剩余价值率和通过不变资本价值的双重方式,比李嘉图更进了一步;把与产业利润不同的利息、地租同样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累赘,具有客观上促进资本主义阶级关系两极化、明朗化的作用。但拉姆塞在“企业主利润”、“监督劳动”、“超额利润”等问题上有一定的辩护性质,同时对利润率的认识犯了跟李嘉图相反的错误。

2)舍尔比利埃:同样在事实上区分了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并把它们对立起来(但他混淆了以工资形式存在的生活资料基金和可变资本,又把可变资本的相对减少等同于生活资料的量的减少),但在利润率及其他问题上,舍尔比利埃的见解是西斯蒙第和李嘉图的混合。

3)理查·琼斯:从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变化中,既说明了资产阶级地租的形成原因,又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把劳动形式看作社会经济结构的核心,考察了劳动者劳动形式的社会规定性,从而进一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明晰了积累问题,指出了一般积累与资本积累的区别,提出:积累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积累的职能才由资本家来承担,但积累本身也可由劳动者来承担,工人只所以丧失积累职能,只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对自己生产条件的占有,从而也是对自己的“劳动基金”的占有;他把资本看作是特殊的生产关系,充分阐明了斯密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

关于三位作者对资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马克思指出:“从拉姆赛到琼斯有了多么大的飞跃。正是资本的那个使资本成为资本的职能——预付工资——被拉姆赛说成是偶然的,只是由大多数人的贫困引起的,对于生产过程本身是无关紧要的。拉姆赛用这种狭隘的形式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性。而琼斯指出,正是这个职能使资本成为资本,并且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琼斯指出,这个形式怎样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才会发生,并且那时就会创造出全新的物质基础。但是琼斯因此也以比拉姆赛更深刻的完全不同的方法理解这个形式的‘可废止性’,理解它的仅仅是历史上的暂时的必然性。”

从李嘉图到琼斯,也逐渐消解了“财富借以表现的”独立形式,揭示了财富独立形式背后的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利息,仅仅是利润的一部分,地租,仅仅是超额利润。因此,不论利息还是地租都溶解在利润里面,而利润本身则归结为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但是商品价值本身只归结为劳动时间。李嘉图学派甚至走得这样远,以致把这个剩余价值的占有形式之一——土地所有权(地租)——当作无用的形式加以否定,只要得到它的是私人。李嘉图学派不承认土地所有者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职能执行者。这样,对抗就归结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对抗。但是李嘉图学派的政治经济学把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这种关系看作是某种既定的东西,看作生产过程本身所依据的自然规律。后来的经济学家,像琼斯这样的经济学家,超过了这一点,他们只承认这种关系的历史的合理性。”“那种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看作生产的自然规律的谬论就宣告破产了,……并且开辟了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远景”。就这样,在琼斯那里,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相当于走向了终结。

 

二、马克思的相关贡献

从剩余价值学说的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之前的理论那里,已经包含了后来构成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核心的各个矛盾的思想萌芽。比如,“劳动创造价值”是从威廉·配第一直到李嘉图那里不断得到发展的,而不是马克思的首创。但无论配第,还是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都并不彻底,充满了概念的混乱、折衷主义和相互矛盾之处;李嘉图察觉到了存在两种不同的价值尺度,他把它说成相对价值与实际价值,但并没有能够一直把商品先作为价值实体存在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这二者严格区分开来,以至于不断在两种价值尺度之间摇摆;李嘉图和拉姆塞等人已经意识到资本在流通过程或生产过程存在两种形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不同,但并没有同时对此做出明确的区分,且经常混淆两种过程的不同的资本形态;甚至发现剩余价值的产生或剥削的根源的也不是马克思,这在之前的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和理查·琼斯等人那里已经得到论述,但他们用的是“剩余产品”的概念,还不能摆脱思维的直观,上升到一般、抽象的层面(即抽象劳动的层面)来理解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无法彻底地深入了解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来源于活劳动创造的实质。马克思对这些理论所做的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或者进一步明晰和确立了原有概念的涵义,或对旧的概念做新的调整,或抛弃原有的旧概念,创造新的概念,这实际上是一个对理论和理论体系进行辨析、吸取、综合、改造的所谓扬弃的过程。正是在这样的英国政治经济学发展的基础上,马克思构筑起了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大厦。

马克思的主要贡献是:

1.在明确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基础上,规定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从而在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理论之间构架了逻辑的内在联系,使理论系统化和统一化。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因而,剩余价值也是由抽象劳动形成的。剩余产品是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一切社会都存在的经济活动产物,剩余价值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特定产物,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尺度。

2.对价值与交换价值、价值与价格做了区分。

李嘉图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和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可以买到的劳动量,两者是根本不同的”,他在这里意识到了价值与交换价值(即相对价值,价值实现于一种交换比例),但并没有把这个观点确定下来,并贯彻下去。

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商品的先在统一体,是客观、独立地存在于商品内部的,价值的存在是商品相互交换的先决条件。价值只有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才能得以表现,即表现为交换价值,因此,价值有内外两种尺度。价值的内在尺度是劳动时间,其外在尺度,即交换价值的尺度,是货币,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价格,这两种尺度并不是直接统一的。交换价值是价值向价格转化的中介。由此,我们才能理解商品价值与商品价格的区别:商品价值与外在的商品价格并不完全一致,形成这二者的尺度也不一致,商品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是做了这样的区分,马克思才能说明李嘉图提出的价值规律与外在的价格现象之间的关系,从而把价值规律贯彻到底。

3.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阐明了工资的实质是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

劳动力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混淆,可以说是从斯密、到李嘉图再到后来的政治经济学家理论混乱和矛盾产生的根源。马克思仅仅通过创造一个“劳动力价值”的概念,就解决了一直大受困扰的剩余价值来源问题。

4.区分了剩余价值与利润,证明“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并且必须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从而解决了李嘉图等人在劳动价值论与利润率平均化问题上的矛盾。

马克思认为,李嘉图及李嘉图学派在价值转型问题上的要害在于,他们混淆了剩余价值与利润,把二者等同起来,也就无法理解价值和费用价格的关系,从而也无法明白:企图用价值规律来直接说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或者用价值规律来排除利润率规律是非常错误的。马克思明确指出,利润率平均化只涉及“剩余价值在不同类别的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并不涉及“剩余价值的生产”,因此,马尔萨斯等人以利润率平均化来否定劳动价值论是站不住脚的。利润率平均化的实质是:剩余价值总额并没有发生变化,而只是在资本竞争规律的调节下趋向于把剩余价值平均地分配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

 

相关问题讨论

斯密提出“与资本相交换的是生产劳动,与收入相交换的是非生产劳动”这一划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即在斯密看来,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不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对此如何理解?侯为民认为,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是否定斯密的这一划分的,因为如果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那么妓女的劳动也能算生产劳动!多数与会者则认为,马克思实际上是肯定斯密的观点的。刘召峰说,对资产阶级来说,的确只有给他们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性”的,不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斯密正是站在资产阶级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一问题的,这一点无可厚非。余斌认为,“生产劳动”这一概念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历史阶段中存在的特定概念,超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前提和范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也就没有了意义。按此推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小生产者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劳动,因为他们只生产价值而不生产剩余价值。围绕着关于生产劳动的争论,大家最后表示,回头要再重新好好翻阅原文,以便理解马克思的确切意思。

朱亦一首先详细介绍了《剩余价值理论》这一书稿的考茨基编辑版本与苏联马列研究院编辑版本之间的差别,进而提出,同一概念的不同翻译,或同一文本的不同编辑方法,都会造成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不同理解。几十年来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许多研究者所依据的是经过别人编辑、诠释过的马克思主义,换言之,是二手或多手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原本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他们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解释和宣传也越来越偏离马恩原本的意思,这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研究出现困境的一个原因。因而,对马恩一手文本的解读,对马恩文本的不同编辑版本的解读就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发展和壮大马克思主义的出路在于,要“回到马克思本人”,“回到马克思的原来文本”。余斌认为,提出“回到马克思”是对的,但不要把概念的翻译和文本的编辑的作用过夸大。实际上,概念的变动和文本编排的差异并不妨碍我们正确把握和理解马克思的观点,因为要把握和理解马克思,最重要的是要把握概念的内涵,把握思想的内在逻辑。陈人江表示赞同余斌的看法,并补充道,从辩证法来看,概念从来就不是固定和静止的,而是运动的,即便是在排除了翻译带来的歧义藩篱的同一语言体系中,对同一客观实体,也会有不同的概念表述,《剩余价值理论》所呈现的英国政治经济学思想史就深刻表明了这一点。思维的辩证法就是要把握概念自身的矛盾运动。

 

(执行编辑:陈人江,审校: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