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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共识: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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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青年学习小组活动简报2014年第1期)

                     

34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的“社会透视——马克思主义视角”第4次青年学术沙龙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党校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多位青年学者,围绕“凝聚改革共识: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这一主题,就政府和市场关系、混合所有制经济、农村土地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两会召开期间举办此次沙龙活动具有重要的时点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的研讨中,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张开针对当前理论界存在着“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过度解读的倾向展开论述。他认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动态调整与边界的确定,是一条贯穿各国经济改革实践的主线。以苏联为首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依赖政府制定计划安排生产,消灭和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这一强化政府、拒绝市场的发展模式,尽管在国家工业化初期显示了其积极作用,但这些国家很快陷入了全面的长期性危机。而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能够从社会主义阵营中脱颖而出,在于我们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及时调整了政府(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形成,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伟大成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这一理论的核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而且具有其特殊规律,也就是社会主义政府有别于资本主义政府的特殊作用规律。我们不仅要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般性功能出发,来看待“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般性”;更要从我们的特殊国情出发,来理解和更好发挥社会主义政府作用的“特殊性”。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马研系许敏则从中国改革开放前后六十多年有关政府和市场的实践切入,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修订为“决定性”作用,这一突破性的转变,引来众多专家学者的解读,但解读的内涵却大有不同。一些学者在大肆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论”,他们对“市场决定论”的解读明显带有“新自由主义”的倾向。他们反对政府对市场、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主张自由市场、自由经营;他们认为市场是万能的,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只起“守夜人”的作用;他们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他们的根本目的是推行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分析,我们可知这些学者提出的“小政府、大市场”等就是支持自由竞争的利益需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开放前、后六十多年关于市场与政府的实践也可表明,社会主义国家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系应该是有国家宏观调控在其中发挥不可缺少的作用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我们国家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既不能高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不能忽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在“混合所有制”的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孙宗伟着重从对“混合所有制”的概念界定出发,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他认为发展由国有资本参股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是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然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却被理论界一些人做了新自由主义的歪曲解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审议报告时,专门就国企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了重要指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在完整准确的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相关决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重要指示基础上,在关系到“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深化国企改革”的几个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认识,肃清新自由主义的思潮的影响,坚持正确改革方向。首先,要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机,鼓吹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既不合时宜,也不合理合法。但可惜的是,由于一直以来受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当前,我国主要工业部门中,大部分行业已经被私人资本和外资所控制。为了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应该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机,重振国有经济在工业部门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地位。其次,国有资本利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要壮大国有资本力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则是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看作国企改革的“重头戏”,以为国企改革可以一“混”就灵,是歪嘴和尚念错了经;认为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要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的观点,更是极其危险而有害的,因为按照这种思路改下去,很有可能改变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导致国企私有化,其结果不是做强国有企业,而是“做掉”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必须以做强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为目的。如果偏离这一方向,我们的改革终将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张晨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思路方面提出了构建“民族经济统一战线”的观点,并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竞争力不足,而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则是国际大型跨国资本集团。基于如是分析,认为当前我们要从建立民族经济统一战线的高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特别是国内民营企业的力量,在国内国际的经济竞争中取胜。在这个意义下,“混合所有制”的提法,不仅是在话语层面对于早前“国进民退”争论的定论,即强调现代企业股权多元化的特征,淡化企业间的所有制差异,同时,也是在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准确把握基础上的战略定调。当前中国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与国际巨型跨国资本及其代理人的矛盾,因此,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特别是国内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结成民族经济的统一战线,在国际国内的经济竞争中取得胜利。不应将国有企业和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对立起来,而应当强调“国进民也进”并创造相应的制度环境,把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纳入到支持、拥护、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来,而不是任由其成为国际巨型跨国资本的附庸和买办。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将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统和起来,和国有企业进行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中国民族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而混合所有制就是统一战线的制度形式。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崔云在土地制度改革的视角下比较了两种土地流转方式的异同,指出集体组织主导型与资本主导型土地流转各有优势和问题。在集体组织主导型流转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始终得到尊重,农民成为参与主体、决策主体和授予主体;流转后土地用途变化较小,农民承担风险较小;集体经济的力量得到加强,村公共产品供给增加;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与此同时,集体组织主导型土地流转也存在流转过程较慢、流转范围小、规模小、内置金融资金量有限等问题。资本主导型土地流转虽然有利于工商资本增加农业投入,缓解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采用新型农业机械,建设新型农业基础设施,引入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种植新品种,创新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放大量农村劳动力,但工商资本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却带来农民主体地位弱化、失地与失业农民增多、土地用途变化较大、“非粮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扬长避短,发挥出两种土地流转方式最大的正能量,既要积极支持集体组织主导型土地流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力量,又要合理利用和限制资本主导型土地流转,在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相关行业领域的同时,降低强势工商大资本对弱势小农户主体地位的削弱,严格规范其土地用途和土地流转规模,严格限制工商资本长期超大规模进行农村土地流转集中。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马研系付小红从“家庭农场”这一有代表性的问题出发展开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讨论,认为对于“什么是家庭农场,为什么发展家庭农场以及怎样发展家庭农场”的问题,有为数不少的错误思潮和主张潜伏在中央政策背后并且伺机而动,以曲解国家方针政策、误导农村经济改革。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有待解决的理论问题。为使家庭农场的发展朝着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我们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农场的实质与内涵,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农场与资本主义家庭农场的区别,排除各种错误思潮与主张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家庭农场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家庭农场,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通过土地、资金及技术等全生产要素的适度集中和倾斜,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的新型农业经营形式。它与资本主义家庭农场的家庭农场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生产方式这种前置性安排不同;其次,土地所有制基础不同;第三,家庭农场劳动的性质不同等等。虽然对于“什么是家庭农场,为什么发展家庭农场以及怎样发展家庭农场”等问题的回答,有赖于人民群众长期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有待于在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但我们必须清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农场的“红线”必须死守。

在讨论环节,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震提出了“市场中性论”的断言,他认为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回到概念的关联性本身,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找到新的理论的创新点所在。而当我们回到概念本身就会发现“政府/市场”这一对概念本身并不在一个层面上。他指出,所谓的“市场”就单纯地是确定价格的地点,而市场的主体就是企业和消费者。而无论制度上的资本主义抑或社会主义,其治理之下的市场本身其实并没有区别只是在政府的性质上是有区别的。这就要通过一种比较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来厘清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本身,对论域进行清楚的界定:什么是政府应发挥的作用?市场的自主性如何体现?市场消费者的权益如何维护?这些问题既是宏观的,也同时是微观的,如何解决好,关系到国计民生。

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王生升对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层面提出的构建“民族经济统一战线”的观点进行了分析,认为现阶段建立经济层面的“统一战线”的前提仍旧是“分清敌友”:谁是可以团结的力量,谁又是我们的“敌人”。当然这不是在当前的经济建设中重启阶级斗争模式,而是要通过这种战略/战术的思考方式,使我们有效地获得当前经济政治竞争实际情况的真实认识。同样依照这样的思路,这一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府也并不应该完全放手,放任其自行兼并重组,必须要有所作为。一些学者的政策解读中,认为政府应当从资源配置领域里退出,其实质就是要让非公资本渗透到原来的国有资本当中,从而动摇我们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基础,并使得外国资本有可能更大规模的控制中国,以这样“片面”的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实质上就是一种放弃主控权的错误选择。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侯为民认为,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课题,土地流转问题也关系到如何有效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但是目前在发展农业的规模化方面也存在困境,而且需要根据区域来分别思考,比如南方的一些地区,很难达到实现规模化运作的外部要求。而在另外一些区域,比如北大荒,现代化农业就可以获得很大的发展。在现代化技术的辅助下,一个农户可以耕种上千亩土地。投资的固定资产很大,农药的播撒统一时间统一品种,可以有效提高效率。这也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分析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真正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不能搞急功近利、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行为。

在点评环节,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余斌强调了青年学者进行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对于政府文件的解读要进行历史维度的考察。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他提出对于“市场万能”论的演绎论证,应当充分思考新自由主义在拉美等国家的实践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即是其对发展中国家之发展的破坏作用,不要盲目乐观,进而轻信、盲从。而且,收入分配本身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片面讲市场的决定作用,也同样会违背市场规律。同时,他认为,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仍要坚持“两个飞跃”论的基本立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有其独特性和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恰好可以弥补现阶段市场发展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因此,不能过分强调资源配置方面的“市场决定”论,不允许政府有空间有力地集中资源,这样的背离社会主义基本立场的理论宣传必须要严正对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朱安东则指出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公告精神的解读就呈现出完全不同取向,发出了完全不同的声音。有坚持中特理论的,但也有明显的新自由主义倾向的。这也就导致了一系列完全对立的观点的出现。新自由主义所鼓吹的一切由市场去做,以市场为绝对主体,进而实现全面的私有化,这样的结果肯定是灾难性的。苏东、拉美的经验和教训都向我们清晰地阐明了我们应当坚持的立场。我们必须有足够的理论自觉,警惕可能出现颠覆性的错误、实质性的后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也必须要坚持思想斗争的敏锐度与理论性。

经过讨论,青年学者们一致认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事关社会主义建设命运和成败的关键。而将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指导意义落到实处,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思想路线,坚持党的领导,从生产者、劳动者的利益出发,按经济规律办事,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真正有效地惠及全体人民。

马研院共有18名青年学者参加本次沙龙活动。

 

(原理部刘道一、杨静供稿)

 

网络编辑:嘉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