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纪念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20周年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2-01-09
字体: 打印
分享:
  时光荏苒。20年前,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以88岁的高龄视察我国南方,发表了重要的“南方谈话”,及时地回答和解决了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如今,20年过去了,重温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总结和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继续坚定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勇往直前,既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和“共同富裕”的构想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特别需要指出,在讲这番话之前,邓小平阐明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途径是什么?保障是什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邓小平看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根本前提和条件;以公有制为主体又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前提和条件,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因此,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创造丰富的物质条件,使共同富裕有了可能;而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只有公有制为主体,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的构想,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发展极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地区,有许多发展的机遇和优势,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相比,差距就更大。这是历史形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齐头并进实现共同富裕,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客观实际。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先发展起来、先富裕起来,这是必然的。问题在于,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一部分人,如何帮助还没有富裕起来的地区和另一部分人,也能走上富裕之路。这是一个重大课题。邓小平提出了问题和构想的思路,同时也告诫全党,不要形成两级分化。这些,都已是邓小平留给我们的理论财富。

  二、随着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已经富裕起来,严重的贫富差距也已出现

  目前的中国,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已经富裕起来,这是不争的事实。据资料显示,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已成为中国最富裕的地区。以广东为例,二十年前,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就希望广东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如今,广东经济发展的总量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1998年就超过了新加坡、2003年超过了香港,2007年又超过了台湾,“亚洲四小龙”中,广东已经超越了三小龙;从总量上已经超过“亚洲四小龙”的平均水平。广东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45636亿,折合近7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地区行列。不仅如此,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

  又以长三角的浙江省为例。2010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7%和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0年居全国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6年列各省区第1位。在宁波地区,那里最穷的县,却是中国的百强县之一,足见当地的富庶程度。

  上述资料表明,一些地区和一部分人确实已经富裕起来,表明邓小平的构想目标已经部分实现。下一个重点任务是解决大多数人富裕起来的问题,因为共同富裕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应该看到,随着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已经富裕起来,严重的贫富差距也已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中国亿万富翁的数量仅次于美国,但仍有几千万人每天的生活费用不足1美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4聚焦民生》显示,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为3.23:1,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早在2005年,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名列其中。以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看,中国的收入差距正从改革开放初期80年代基尼系数0.20的高度平均,迅速扩大到目前基尼系数0.447,突破了国际公认的贫富差距0.40警戒线的现状。

  还可举出若干资料来支持上述结论,这里不需赘述。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论点是站不住、行不通的。还有某些人将目前国内形成两极分化的趋势,认为是邓小平的主张所造成的。对这些糊涂和错误的认识,需要正本清源,需要为邓小平的观点作几点辩护。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一、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有国情,中国人能不能一起共同富裕?二、出现的两极分化趋势,是不是邓小平理论造成的?三、邓小平对两极分化提出过预警没有?提出过什么解决办法?

  事实上,现实的中国要么一起贫穷、要么一起富裕起来的平均主义,这种捆绑式的贫富模式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是不可取的。科学现实的选择,致富自然有先有后。由于历史条件不同、现实基础不同、思想觉悟不同、方式方法不同,也就决定了结果不同。这是极为正常的社会现象。一起同时富裕当然好,但不现实也不可能。问题的另一面是发展起来以后,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的发展趋势。我们党和政府的态度是坚决遏止。对此,邓小平提出过预警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只要我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能克服两极分化。”邓小平还曾提出利用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这些都说明,不是邓小平的理论不科学、不正确,而是我们没有十分坚决、不折不扣地执行邓小平的决策和主张,是我们偏离了邓小平理论,至少是忽略了他的预警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三、缩小贫富差距和避免两级分化的办法和出路

  (一)贫富差距问题,已上升为我国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是中国社会现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诚然,30多年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蛋糕确实做得很大。但是蛋糕的分配不公,特别是大多数人所得不多,而少部分人得到了大部分,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民怨沸腾乃至社会震荡。不重视贫富差距带来的负面效应,就会付出重大代价甚至是惨痛损失。我们从党和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投入看,资料显示,仅辽宁省2009年全省财政投入维护社会稳定的资金,就增幅15.5%,投入223.2亿元。虽然社会动荡不一定都是分配不公造成的,但是作为其中的重要因素,潜在的危害极大。

  (二)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从分配问题入手是必要的,但必须治本。

  目前我们已部分地解决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成绩不容否定。但是,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看来,还需要在治本上下功夫。缩小贫富差距,扭转两极分化趋势,强调国家财政调节手段,是必要的。但仅仅就分配谈分配,仅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还远远不够。现在的问题是,调节手段滞后,例如税收问题,相当一部分已经富裕起来的人纳税意识不强甚至上缴税额较低,调节、提高他们的上税额度,还远远没有做到。即便是做到,还不是从根本制度上遏止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

  (三)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还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解决所有制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作为经济制度,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所有制的性质体现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分配关系反作用于所有制关系。也就是说,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最主要的原因。

  所有制关系、财产关系决定分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强调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正是在这个大前提下,辅助以私人产权发展和非劳动要素(主要是资本)参加分配,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里的“主体”是不能动摇的。有了它们,贫富差距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失去了它们,贫富差距就会恶性发展直至两极分化。

  对此,邓小平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政治家,看得很清楚。邓小平多次强调,“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他又说,“基本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坚持归公有”,就“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这些非常深刻的论断,一个时期以来,一些理论工作者和领导干部对此不以为然,甚至渐行渐远,这种偏离是十分有害的。我们今天重温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就是要从理论上搞清楚,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还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

  

  责任编辑:客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