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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惠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

来源:《思想教育研究》201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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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兴国之魂。概括出简单、明了、制度特征鲜明而又与优秀传统、人类文明未来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并着力加以培育,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了解核心价值观概括中的分歧,剖析分歧背后的思想论争和影响因素,对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中取得共识具有重要意义。为厘清相关理论问题,本刊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侯惠勤教授。

  记者:为什么我们当前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侯教授:党的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出了三个方面的定位: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贯穿其中的主线和主题,并将其提升到“兴国之魂”的高度。我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第一,意识形态斗争的当代转型显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紧迫性。从几千年人类文明史的历史长河来看,意识形态有两次重大转型。第一次重大转型发生在近现代,其标志是意识形态成为新的国家制度形成、建立的前提。即先有意识形态的转型变革,才有相应的国家制度的变革。在近现代以前,国家意识形态建设是在国家政权建设之后的,也就是说,先有经济基础、国家政权,然后才通过暴力手段建立意识形态。但是,随着资产阶级国家的出现,意识形态成为现代国家的道义基础和权力核心,至少从资产阶级革命开始,意识形态就不仅是革命的舆论准备,而且是新社会制度建构的思想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近代以来的真正革命其实都是意识形态革命。就此而言,由于1776年的美国,依据启蒙思想的人权原则签署了《独立宣言》,宣告建立美利坚合众国,人们因而将其视为第一个依靠意识形态建国的国家;而同一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发表,标志着这一意识形态原则不仅为政治制度立法,也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合法性。因此,人们习惯于把1776年视作现代“意识形态元年”。此后绵延200多年,人类进入了跌宕起伏的意识形态革命时代。意识形态的革命有这样几个特点:观念的变革在先,国家制度的设计在后;观念的表达方式是“主义”,即通过对未来美好制度的设计和论证,抢占历史制高点,赢得思想领导权;意识形态因此能够打动大多数人,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从而引发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大革命、人民大革命。

  第二次重大转型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冷战”结束,其标志是意识形态的主要作用方式由政治鼓动转向价值渗透、由诉诸逻辑力量转向倚重感性力量。就资本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而言,随着资本扩张驱动力的金钱本性显现,原来笼罩其上的“新教伦理”信仰激情逐步褪去,经由消费主义、“大众文化”和政治幻灭,其实现思想操纵的方式也就从激发未来的热情转向刺激商品消费和生活享受。这一转变在“二战”前已大致完成。“二战”以后,面对日益发展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西方利用苏共20大产生的思想混乱,配合“意识形态终结论”的造势,把反共的意识形态宣传逐步转移到生活方式和文化消费的输出上。正因为如此,当以苏东解体而宣告“冷战”结束之际,西方政要不无得意地宣称:他们用“可口可乐、爵士音乐”打垮了苏联,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打败了集体主义。在西方狂欢胜利的同时,公然作出了“历史终结”的臆断。其基本含义是意识形态的革命终结了,人类在这方面已经无可作为了,人类再也提不出超越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构架了。既然一切真正的革命都是意识形态的革命,而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民主制度是不可超越的,那么真正意义上的革命也就从此不复存在,因此,历史就止步于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和及其理念了。可见,把自由、民主、人权视为人类终极的意识形态和“普世价值”。其含义有二:一是从空间来说,世界普遍适用;二是从时间来说,具有不可超越的终极性。毫无疑义,意识形态的感性化不是非意识形态化,西方的核心价值观也不是人类的“普世价值”,但我们需要深思的是,当西方主要以感性化方式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时,如何才能有效地应对?

  不可否认,西方的自由、民主等观念具有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不突破这些价值观念,人类就不能前进。但是,侧重以感性方式进行价值观渗透之所以得逞,表明我们必须认真面对意识形态的又一次转型。这次转型表现为意识形态冲突主要由理论形态之争,向以价值观为内核的生活和消费方式的建构转化,文化战略地位的提升加速了这一转化。这意味着当代的意识形态斗争并没有终结,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对立和斗争依然存在,但是斗争的方法有了重大的改变,表现如下:(1)当代意识形态斗争的聚焦点集中到文化商品的消费以及生活方式的构建上。文化要素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的力量依托和作用方式,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逐步由主要通过政治鼓动,向以文化消费为主要表现的综合方式转变。作为意识形态内核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纲领日益与文化结缘,更多地借助文化和道德的力量获得更加广泛而卓有成效的传播,逐步内化到人们的生活世界之中。各种意识形态以其特殊的文化理念和价值符号,以长期潜移默化的功能作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则越来越多地聚焦了不同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2)学术话语权的争夺和学术话语的构建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方式。意识形态作为政治标准的刚性特征正在逐步被学术研究的价值引领所替代,意识形态日益渗透到学术研究中,通过学术思潮、学术话语等加以表达,通过学科建设和国民教育体系扎根,二者日益融合。当前一个值得警醒的现象是,就是通过制造伪命题操纵话语权。例如最近有人提出“语言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一耸人听闻的命题,把“人民公仆”等列入其中。其实就是要通过解构此类话语,剥夺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并影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很明显,如果语言的词面意义与其现实内容有差距就是“语言腐败”的话,那么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无疑是老资格的“语言腐败”,而把私有化冠以“民营化”等则是当代最新的“语言腐败”,为何避而不谈?这种强烈的针对性表明了其鲜明的意识形态立场。以“学者身份”谈非学术问题,是话语操纵的重要动向。(3)冈络等新传媒成为意识形态影响力的风向标。文化战略地位的提升与其传媒化的倾向是当代文化发展的特色,因而新媒体成为文化软实力的主要载体。西方利用高科技的优势打造现代传媒,使得这一领域成为意识形态争夺的主阵地。

  第二,当代中国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而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现实针对性来看,可以提出至少三个“两点论”及其具体关联性判断: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迅速提升,但国家“软实力”的建设相对滞后: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标志的党的理论创新生气勃勃,但这一理论创新成果的大众化、普及化以及国际化相对薄弱;三是文化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增长更为迅速,文化供给(尤其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对不足。这三个“相对”,是我们把握这一问题的着眼点。因此,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可以视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意识形态基本矛盾关系认识的一个重大飞跃,同时又提出了需要面对的新课题。

  记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解决了什么问题?有什么创新性?

  侯教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应意识形态的第二次转型,是向文化学的转向,向生活方式、话语方式、传播方式的转化,这对意识形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扩大了意识形态建设的任务。适应意识形态转型提出的挑战,我们要扩大意识形态建设的范围。在过去,意识形态建设的部门主要是宣传部,现在意识形态建设不仅要求理论建设,还包括文化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学术话语建设,以及学校的学科建设等。我们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有三个依托:一是要依托国民教育体系,与学术话语权和学科建设相结合;二是要依托党的建设系统,党的建设系统和社会组织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公民社会建设、公共空间建设等紧密相关;三是要依托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这与社区建设、百姓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交往方式建设等联系在一起。这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真正成为全党、全国的任务。

  第二,解决了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开放性、包容性问题。过去,我们的意识形态建设相对封闭。实际上,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开放包容,马克思主义只是其灵魂和精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除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灵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外,还包括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一精髓,以及以荣辱观为要求的公民道德建设这一基础。这说明,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当代人类的文明成果不是外在于、而是包容在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之中的。为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这么多?我以为,多就多在其开放包容上。

  第三,解决了意识形态建设不仅仅是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是“做”,是“建设”。过去,我们认为意识形态建设主要是一个理论认知问题。现在,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上可以看出,爱国主义主要是一种深厚情感,也是一种实践精神,改革创新主要是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更是实践。所以,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主要是“做”,而“说”要落脚到“做”上。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点就从“怎么看”放到“怎么办”上来了。

  第四,兼顾了不同人群的不同价值追求和价值认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这一价值体系的灵魂,其主要对象是共产党员,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共同理想,不仅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政治基础,也是全国人民最大的价值共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不仅为国内人民所认同,也被海外华侨广泛认同;以改革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为当代人类所认同,实现了当代中国意识形态与世界文明潮流的对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主要对象是个人,目的在于增进每一个人的道德自律。这是一种层层递进、“分层”实施、各有侧重而又点面结合的价值体系。

  记者:目前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方面有那些分歧?为什么难以形成共识?

  侯教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们把握新形势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主动权奠定了基础。但也毋庸讳言,我们今天在校心价值观方面还不够明晰,不够凝练,甚至还缺乏共识。分歧有三个方面。

  第一,从价值观的内容来看,是突出社会主义性,还是所谓“普世性”?换句话说,是用社会主义性包容人类性,还是用人类性包容社会主义性?这是最根本的区别。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我们的时代总体上还没有超越阶级的划分,我们在价值上的最大包容就是通过先进阶级的阶级诉求表达绝大多数人的价值追求。这是惟一的现实可能性。否则,所谓的“人类价值”,要么是虚无缥缈的美好愿望,只能起有限的道德作用;要么就是统治阶级的欺骗伎俩,是统治阶级思想统治的表达方式。在今天,如果认同抽象的“人类价值”,恰恰就是有意无意迎合了“西化”、“分化”的图谋,干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决不能把今天流行的价值口号当成是“普世价值”,用它来包容社会主义,混淆、抹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这样概括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毫无意义,甚至会加速西方对我们的西化和分化。所以,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必须突出社会主义性,用社会主义性统摄人民性、人类性、民族性。

  从认识论根源看,突出“普世性”的倾向是把真理性归结为价值性、以价值真理否定客观真理而必然发生的误判。我们曾经忽视过真理的价值性,有必要从这一方面拓展对于真理的认识,表明其与主体实践的内在关联。但是,必须明确,价值性只是真理的诸多特性之一,不是其最根本的属性,更不是其全部属性。真理最为根本的性质还是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和认识为转移的客观普遍性。正如近年来不断有试图以“实践唯物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样,也不断有以“价值真理”取代“客观真理”的尝试,其要害就是否定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反复指出,世界的存在不在于其“统一性”、“思维性”,而在于其“客观实在性”、亦即“物质性”;同样,作为客观世界正确反映和把握的真理,其根本特性也不能是别的,而只能是“客观普遍性”。当国际资本主义还居于强势地位并演绎出霸权主义,新殖民主义种种新版本的今天,侈谈“全人类利益高于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普世价值高于社会主义价值”,就不仅是把愿望当作现实的一枕黄粱,更是助纣为虐的居心不良了。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规范的行为主体应是国家还是公民?乍看起来,人们都承认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在于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公共精神,但细究起来,其规范的行为主体是国家还是公民,侧重点不同,其表述也就不同。我们在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上缺乏共识,就是因为许多概括的着眼点是公民,而非国家,因而在“爱国”、“诚信”一类价值是否应当列入上就难以统一。我认为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国家精神,通过规范国家达到规范公民的目的。其实,核心价值观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制度精神”,它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一个国家运作模式赖以立足、借以扩展、得以持续的灵魂,因而是国家意识形态、也是国家“软实力”的内核。核心价值观有三大作用:(1)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国家制度的道义基础,构成其合法性的依据,决定了其国家形象。因此,核心价值观之争,首先是历史和道德制高点之争。(2)核心价值观为相应国家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基本思路,决定了其国家制度变革和调整的基本方向。核心价值观看似抽象的共性话语,与具体的制度构架无涉,实际上并非如此。作为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观念表达,尽管其尽量使用全民性的话语,而其利益导向却明白无误。因此,核心价值观之争,从根本上说是制度建构权之争。(3)核心价值观奠定了相关社会的主导价值,决定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主流民意。统治阶级思想转化为统治思想,主要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当人们把本来从属于一定阶级、一定社会形态的核心价值观视为当然如此的“普世价值”时,统治阶级思想就化作了社会广泛认同的统治思想。由此不难看出,核心价值观当然要通过凝聚社会共识去规范公民的行为,但是这种共识的形成毕竟来源于对国家的认同,归根到底来源于对于国家制度和国家精神的认同。因此,成功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直接对于公民提出要求,而是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国民的认同,并使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基础是承认现状还是改变世界?核心价值观概括的立足点是什么?作为精神文化的成果,一般都承认其源于生活并对现实有规范、引导作用,但分歧在于其立足点是“现存”还是“未来”。两种意见的对立是明显的:一种是强调核心价值观植根于现有的生活方式,因而必须从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进行概括;另一种则强调核心价值观、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健康生活方式和社会新风尚构建的先导性,因而必须着眼于改变世界、超越现存进行概括。从更深的层次看,这一分歧还涉及自觉性在核心价值观形成中的作用问题。前一种意见实际上认为核心价值观是自发形成的,是一个社会形态和生活方式定型的自然结果,因而需要漫长的历史过程;后一种意见则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能自觉构建,是依托先进的社会力量和思想理论的精神结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引领作用。我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不断自觉地引领人们改变现状,因为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个过渡社会,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记者: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上三个方面分歧的背后影响因素有哪些7

  侯教授:以上分歧反映出值得关注的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当代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是理论的论证和以理论论证为基础所成立的核心理念之争。虽然现在意识形态的斗争转向了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话语方式、传播方式等领域,但理论的论证和以理论论证为基础所成立的核心理念之争还是当代意识形态斗争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就牵涉到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讲了两点:第一,马克思主义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第二,马克思主义要随着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现在有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做了非常随便的解释,导致一些歪曲的理解。对此,我特别强调列宁讲的一句话:“我们应该象马克思恩格斯那样称自己为共产党。我们应该重复说,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是以《共产党宣言》为依据的。”那么,《共产党宣言》给我们提供了什么确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依据呢?这就是恩格斯在1883年的德文版序言中指出的:“贯穿《宣言》的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双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一贯强调:“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这一基本思想的概括,指明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精髓,即:第一,确立了经济生产方式的历史基础地位;第二,确立了阶级斗争的历史主线地位;第三,确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方向地位。这三点合起来完整地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从今天的情况看,除了经济生产方式的基础地位表面上争议不大,其它两条则存在着公开的分歧。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中发生过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因而阶级斗争的历史主线地位就必然是首先遭到否定的基本理论。一些人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今天我国的主要矛盾,推广到阶级斗争从来就不是人类社会发晨的主要矛盾,而偏离这一主线去“重写历史”已经成为一种时髦。从今天的情况看,科学地阐明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当代价值,已经刻不容缓。对此,是否能够做以下三点阐发。

  一是从历史叙述来看,它是我们分析有文字记载以来历史的基本方法和根本性话语。历史领域历来充斥着无数相互冲突的意志、无数杂乱无章的事实、无数堆积如山的史料,只有寻找到其变化绵延的客观依据,历史才能成为科学。如果说唯物史观开创了历史科学的航道,那么其阶级斗争理论就是这一航道上的航标灯。由于我们今天远远没有超越阶级社会的历史,因此,历史的叙述必须以社会经济形态为依据,以阶级斗争为主线展开,而不能用某些局部的、例外的情况模糊以致根本否定这一叙事方式。

  二是从当今现实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必须内外有别。就我国大陆今天的社会现实而言,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如果处理不当,还有重新激化的可能性;就当代世界的整体格局而言,不是所谓“文明的冲突”、或所谓“全球性问题”决定历史的方向,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依然决定着当代人类命运和出路,因而依然是当代世界的主要矛盾。马克思主义关于帝国主义本性的判断依然是我们观察当代世界变动的锐利思想武器。

  三是从我国实际的运用上,必须着眼于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的实际运用,至少表现在以下方面:(1)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我国已不复存在的国情出发,在慎提慎用“剥削阶级”以及“剥削”、“压迫”一类提法的同时,不仅不削弱、而且强化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及其阶级意识;(2)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主要矛盾的实际出发,在强调具体矛盾具体分析、着眼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慎将矛盾上纲为“阶级斗争”的同时,在重大社会矛盾(例如反腐倡廉建设)的分析上,不放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3)从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方向,在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轻言贫富差距过大或存在分配不公现象为“两极分化”、“阶级分化”的同时,坚定不移地防止两极分化、贯彻共同富裕、不断实践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总之,现在有人着重要推倒的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主线地位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方向地位。所以,在核心价值观的概括上,反映了在这两个问题上的较量。当然,经济生产方式的历史基础地位也遭到了挑战。一些人习惯于用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哲学否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责马克思过分强调生产而排挤了生活,遗忘了人的“生活世界”,指责马克思主义是无人的哲学。但我要强调的是,生命是什么,生活在哪里,并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而是被各种历史迷雾所不断遮蔽的历史之迷。因此,它成为哲学家们用不同的方武反复去“除蔽”、去“揭密”而又收效甚微的难题。只有马克思主义,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破解了这一难题。不是仅仅作为感性客体的生命(费而巴哈),更不是作为“我思故我在”(笛卡尔)的生命;不是感性直观的生活,更不是通过“存在之思”而对“存在之被遗忘性的征服”(海德格尔);问题的关键在于“生活的生产”和“现实的个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紧紧抓住了问题不在于“生存”,而在于“如何生存”,因此,抓住“生活的生产”才能把握真实的生活;紧紧抓住了问题不在于人们生产什么,而在于他们如何生产,因此,只有处在“双重关系”(马克思语,指“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人才是“现实的个人”。况且,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过程,个人在很长时间内根本不独立、因而不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在资本主义以前(含漫长的原始社会),个人是从属于群体的,因此马克思把处在此历史阶段的社会叫“人的依赖关系”社会,人和人是不可分的,个人没有成为独立的历史主体。个人成为独立的历史主体是从资本主义才开始的,但从此人也被孤立化了,因为没有物质交往,个人就不来往,马克思称之为“物的依赖关系”社会。总之,当前在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的不同看法,关系到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主要包括怎么看待阶级斗争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以及对人性怎么看等问题。

  第二,在当前的意识形态建设中,有人过分强调包容、宽容,而对批判的地位重视不够。当我们把“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一个原则时,其批判性原则就必然遭遇新挑战。我们今天随时可以看到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象,从各种“左”和右政治思潮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属性,到社会生活中各种根本颠覆真善美和假恶丑价值取向的现象,有的已经非常严重,令人忧虑。然而问题还不在于此,错误思潮和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不是新情况,现在的问题在于当“宽容”成为一个社会共识时,“批判”就必须为自身的存在寻求辩护。“谁有资格批判”往往成为一切批判的前置性条件,当人们无法理直气壮面对这一质疑时,一切批判就无从谈起。我们唯一能做的,似乎就是等待各种过错者的“良心发现”,或者是等待其自生自灭。这就是今天许多正常的政治批评、学术批评无法展开的深层次原因,也是我们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性社会思潮所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事实上,我们在强调包容、宽容的同时,不能贬低批判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砚的真理性一定要通过与错误的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表达,必然有排他的方面,而排他的表达方式就是批判。现在我们怎么开展批判?批判和包容具有相互联系而又不能相互替代的独特的价值:他们相互有联系,因为任何包容都有起码的批判鉴别,不可能包罗万象;而任何批判也都具有一定的包容,即便是“为批判而批判”的解构主义,起码也要保留解构者。但是,包容所具有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本身,没有对于错误思潮的系统、深入批判,就没有正确的价值坐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不能扎根。所以,我们既不能用包容代替批判,也不能用批判否定包容。

  第三,在概括核心价值观上的分歧反映出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共产主义的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关系问题倾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斗争最根本的就是共产主义到底科学不科学,信仰共产主义理想到底靠谱不靠谱?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很多嘲弄共产主义理想的现象。邓小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称呼就是共产主义。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不是我们应当确立的理想,而是改造现实的现实运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也是共产主义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的指向是共产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很漫长的历史过程。但共产主义的因素每日每时都在我们身边,都在不断积累。现在我们在朝着共产主义的方向前进,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不少人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讳莫如深。有的党员干部不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这还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吗?当然,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起点,需要经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卓有成效。我觉得现在一些基本思想理论问题必须澄清,比方说:现在有人公开讲,当前我们社会主导的道德应该是个人利己主义,只有利己主义才是真实的。比如,运动员获奖,如果说是为国争光就是唱高词,只有说为自己捞好处才是真实的。这些人把躲避崇高、嘲笑理想作为一种正常的状态。这种现象是“西强东弱”下,丧失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追求的一种病态。我认为,甘于平庸、沉溺可怜的自私自利的诉求决不是人民群众的常态,人民群众决不回避崇高,他们是要真正创造历史、开创未来的!我也从来不认为“80后”、“90后”就告别激情燃烧的年代了,他们照样热血沸腾,照样有激发崇高理想的需求。

  记者:您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概括为哪几个方面?

  侯教授: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制度精神”,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中,最忌以简明、时代性、人类性为由,抹杀其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必须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出于这一思考,我尝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劳动优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概括为“劳动的解放与复归”,这也是全部人类文明发展的起点和归宿;第二,人民至上,“人民”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价值观特有的词汇,“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是由我们的国体、我们党的性质等根本制度决定的,同时也体现了高于资本主义的价值追求和人性关切;第三,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最为吸引人的口号之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其高于资本主义文明的具体体现;第四,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之所以超越了资本主义的形式公平,就在于其不仅保留了并改进了形式平等,又增添了后者所没有的以“消灭阶级”为特征的事实平等。第五,和谐发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价值特征。消除了根本利益上的对抗和冲突,为社会和谐奠定了经济基础;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相统一,为社会和谐奠定了政治基础;坚持人民充分享受物质文化生活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相结合,为社会和谐奠定了精神和社会基础。对外而言,和谐发展宣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打破历史上大国崛起的宿命,成为和平发展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大国。

  我们在本世纪中叶所要实行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究竟是走向共产主义的更为坚实的基础,还是成为以资产阶级“启蒙价值”为基础的现代性社会,这一问题在今天尖锐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这就是意识形态聚焦于核心价值观对于当代中国的问题所在,也是新形势下的“中国向何处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推行,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

  网络编辑:岚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