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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恩富、谢长安: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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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混合所有制是财产权属于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所有者构成的一种所有制。西方的混合所有制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产物,是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态,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断探索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物,与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一定质的不同。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要做到“六个防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外国资本垄断,防止非公资本单向参控,防止削弱人民币国际化,防止只讲混合所有制,防止削弱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资本主义混合所有制;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国有经济作用

  混合所有制是财产权属于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所有者构成的一种所有制。从微观层面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建立的企业;从宏观层面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制结构中,包含国有、集体、合作、个体、私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及其经济。混合经济的含义比混合所有制宽泛,既包括私有与国有等所有制结构,又包括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的调节结构,这二者也有密切关联。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自此之后,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讨论便不绝于耳。事实上,混合所有制经济一词并非新的名词,它在我国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一词)。而在西方,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相似的一个名词——混合经济,其理论与实践也有百年历史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混合经济的本质是什么?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而言,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混合经济有何异同?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都是亟待解释清楚的重要理论和政策问题。

  

  一、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混合所有制

  1、混合所有制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产物

  西方资本主义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其经济体制早已经不是早期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完全自由经济了,而是私有制占主体的资本主义混合经济。关于混合经济或混合所有制经济,迄今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让—多米尼克•拉费曾这样说,“混合经济作为纯社会主义和纯资本主义的混合形式,在很大程度上看来是理论上针对计划经济中极端干涉主义明显失败和自由思潮鼓吹国家退却,鼓吹私有化和鼓吹解除管制而提出的具有双重意义的预防措施......混合经济首先就是这样一种经济,它的数字表明,国家在经济上的作用,不论如何具体发挥,对市场来说都是很大的。例如,任何一种混合经济都包括国有部门和私营部门,而且一般说来,前者不仅包括非商业的行政部门,还包括以国有企业或国家大量参与为形式的重要经济部门。”(让—多米尼克•拉费,雅克•勒卡荣:《混合经济》,宇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3页。)国内外学者对西方混合经济的定义有多种,它的出现和发展则是西方资本主义过去几百来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最大变化之一。

  混合所有制经济产生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之后的历史阶段,是伴随着垄断的出现而出现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的产物。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是为了获得利润和财富的增值,资本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资本必须不断开拓市场以实现积累和获取更多财富。“如果说流通最初表现为既定的量,那么它在这里却表现为变动的量,并且是通过生产本身而不断扩大的量。就这一点来说,流通本身已经表现为生产的要素。因此,资本一方面具有创造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的趋势,同样,它也具有创造越来越多的交换地点的补充趋势;在这里从绝对剩余价值或绝对剩余劳动的角度来看,这也就是造成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作为自身的补充;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推广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或与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任何界限都表现为必须克服的限制。首先,要使生产本身的每一个要素都从属于交换,要消灭直接的、不进入交换的使用价值的生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8页。)资本在自由竞争中不断开拓市场和生存空间的过程中,必然具有追求垄断的趋势。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集中于愈来愈大的企业的过程进行得非常迅速”(《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7页。),“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8页。),“自由竞争产生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1页。)。

  竞争和垄断是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演变的重要力量。“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使投入工业企业的资本有不断增长的必要,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他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正是这种激烈的竞争促使资本不仅要垄断市场,将剩余价值中的很大部分转化为生产资料,更要不断开拓市场空间,而劳动生产力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得到提高,又进一步促使剩余价值更多地被生产出来和资本更多地实现积累。然而,“即使资本主义生产是迄今为止一切生产方式中最有生产效力的,但它由于自身的对立性质而包含着生产的界限,它总是力求超过这些界限,由此就产生危机,生产过剩等等。”(《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87页。)无论是简单的私人垄断,还是资本不断开拓市场空间,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因为“私人垄断资本对垄断利润的追逐使市场的功能弱点进一步被强化和放大,进而导致经济危机爆发烈度更大,破坏性更强,对社会资源造成的浪费更加严重。”(程恩富、高建昆:《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双重调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1期。)经济危机最严重时可能致使资本主义经济大规模倒退,最典型的是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为了克服危机,维护资本主义统治秩序,资产阶级国家不得不对经济进行调节和干预,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形成了。诚然,社会主义苏联和东欧国家当时实行国有制和计划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对资本主义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混合经济在统计学上的定义之所以有效,在于它不是事先构想的制度,而是工业社会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变化的历史产物。主要是指对由于不受控制的‘纯资本主义’而定期发生的震荡所作出的适时反应,而不是协调计划的结果。人们曾经根据不同情况,希望解决经济不稳定、严重通货膨胀或严重失业持续存在、倾向垄断和限制竞争等问题,因为对活动监督不够会引起‘外部效应’,引起公共商品与劳务供应不足,引起人们所认为的收入分配太不公平,等等......因此,按照前面设定的统计标准,欧洲各国的经济基本上都变成了’混合’经济”。(让—多米尼克•拉费,雅克•勒卡荣:《混合经济》,宇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5页。)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国家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不断干预和调节的产物,正如恩格斯所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有或者没有托拉斯,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管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58页。)进一步地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必然产生于垄断之中,它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垄断经济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不仅促使垄断资本的统治势力更加强大,而且使得垄断资本开拓市场空间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大型跨国垄断企业便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下资本开拓世界市场空间的重要载体。

  2、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形态,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性质

  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莱茵模式(西欧、北欧资本主义国家),另一种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英国、美国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哪一种资本主义经济模式,它们都已经不是那种单一的私有制市场经济模式了,而均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模式。有许多学者从不同方面论述了资本主义的这种变化。如西方著名学者霍布斯鲍姆所说的,“支撑20世纪世界经济的结构,即使当它们还是资本主义形式的时候,也不再是商人在19世纪70年代所接受的‘私人企业’式经济结构。”(艾瑞克•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1875—1914》,贾士蘅译,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5页。) “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整个国民经济都变成了混合经济,以至看来已经成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制度。”(让—多米尼克•拉费,雅克•勒卡荣:《混合经济》,宇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2页。)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汉森也指出,19世纪末期以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不再是单一的纯粹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是同时存在着“社会化”的公共经济,因而成为公私“混合经济”(或称“双重经济”,Dual Economy)。(参阅郭飞:《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光明日报》2014年4月2日。)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也对混合经济持赞成态度,他甚至这样讽刺“市场原教旨主义”者,“那些希望将政府缩减为警察加灯塔的人只能生活在梦幻的世界中”。(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萨缪尔森谈效率、公平与混合经济》,萧琛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12年,第41页。)

  然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不仅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性质,反而使得资本主义的经济根基更加牢固,以至于出现工业企业的高度集中与融合,特别是金融资本与工商业企业紧密融合,在主要经济部门中形成了一大批大型企业。这些大型企业往往都有国家的支持,最终形成大型的跨国垄断公司。也就是说,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时代,资本主义中的私人垄断发展到了国家垄断,国内垄断发展到国际垄断的地步了。“国家所有制的发展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特点。这种所有制的形式,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公司所有制相比,只是从属的,但却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尤其表现在由国家对那些盈利低的企业和经济部门进行接收,以及由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对非国家所有制的资本主义企业按低价提供生产资料。”(米歇尔•阿尔贝尔:《资本主义反对资本主义》,杨祖功,杨齐,海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40-41页。)由此也能看出,我国那些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的新自由主义追随者所鼓吹的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以与“国际接轨”,是完全无视以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尤其是张维迎关于“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在国有制基础上的;唯有在私人财产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才能有效率地运作!” “国有企业的比重降到10%左右”(转引自陈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兼与张维迎教授商榷》,《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5期。)等言论,是极其荒谬的。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突出表现就是大量的国有企业的存在,但这种国有企业与我国的国有企业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国有企业代表总的大资产阶级与金融寡头们的利益而非人民的利益,而政府和总统也是为其根本利益服务的。以西方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为例,“美国总统确实权利很小。但究竟是谁才能把总统的权力关进笼子呢?是人民吗?是民意吗?当然不是!是共济会后面的金融老板们。” 2008年西方爆发金融和经济危机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又使用国有化的手段拯救金融和投资等企业,但这种国有化不过是用全体人民的税收来救助极少数金融和房地产资本家。连曾经抨击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都不断追问,为什么在美国的财政部、美联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没有工人阶级的代表?

  在西方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如以欧洲各国经济为参考,国有部门约雇佣30%的劳动力(其中2/3以上在行政单位,1/4以上在国有企业),并提供1/4至1/3的附加值。公共开支可能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40~50%。”(让—多米尼克•拉费,雅克•勒卡荣:《混合经济》,宇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页。)如下表1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各国的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截至2009年末),从一个方面揭示了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情况。

  (此处略去表1)

  可以清楚地看出,截至2009年末,OECD国家中央政府一级拥有的国有企业有2085个,雇佣数量为4333670人,企业价值为14168亿美元。进一步地分析,“如果从OECD国家的国有企业分布领域来看,主要分布于公用事业部门,如能源电力、交通运输、金融、制造业、电信等产业部门。按企业价值来划分,第一大领域属于能源电力,比重占26%;其后分别是金融部门占24%、交通运输部门占19%;再次分别是制造业占7%、初级产品部门占5%、电信业占3%、房地产占2%、其他公用事业占2%、其他产业占12%。”(陈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兼与张维迎教授商榷》,《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5期。)

  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下,资本主义政府不仅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对市场经济进行幅度较大的干预,甚至有时会对市场进行全面管制,而且还制定了一系列缓和阶级矛盾的政策,最典型的就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此同时,混合经济中的私营部门和国有部门通常密切配合,共同为资产阶级整体和长远利益服务。

  显然,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某种情况下缓解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且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不过,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关系——私人资本雇佣和剥削劳动,也不表明资本主义是在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自动长入”或“和平过渡”。正如列宁当年在评价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转变时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上发生的变化所一针见血所指出的,“但是,生产资料的这种分配,就其内容来说,决不是‘公共的’,而是私人的,也就是说,是符合大资本(首先是最大的、垄断的资本)的利益的,因为大资本正是在民众挨饿,农业的整个发展无可救药地落后于工业的发展,工业中“重工业”向其他一切工业部门收取贡赋的条件下活动的。”(《列宁专题文集——论资本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7页。)西方不少学者对大资本家利用国家政权谋取暴利的行为也持清醒态度,“......资本家......把钱交到......国家手里,并且收取数量可观的税收的折扣作为他的信贷、风险和努力的报酬。但是更常见的是,资本家充当主要的公债的组织者和持有者。他们的活动也促进了国家经济的货币化。”([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00-1992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5页。转引自韩毓海:《马克思的事业——从布鲁塞尔到北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182页。)因而,盛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主导面和本质依然是垄断经济。其出现标志着资本主义剥削范围由资本家剥削一般雇佣工人,扩大到了资产阶级使用社会集资和国家政权等手段来剥削全社会多个阶级和阶层,甚至掠夺他国人民。

  简而言之,20世纪和21世纪初的实践表明,混合所有制经济源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依然存在和发展;资本主义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但仍然具有垄断性、腐朽性或寄生性、过渡性,且蔓延至全世界。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经过长期探索,确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显然内含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积极调控之意,以使市场经济更加组织化、有序化和高效化,而作为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之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不断探索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产物。

  1、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断探索本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产物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随着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上的不断深化而提出的。1981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处于初级阶段,并指出应该根据每一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情况创造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之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步破除了单一公有制观念的枷锁,为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我国关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理论更加成熟。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从广义上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其本身就是一种全社会范围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改革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些都是中共中央文件反复强调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赋予混合所有制经济前所未有的地位和高度,这是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的所有制结构状况相符合的。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占中央企业登记企业总户数的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营业收入的62%已在上市公司。石油石化、民航、电信、建筑、建材等行业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已基本进入上市公司。从这个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处于主要地位。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党的十七大以来(2007年6月底到2012年6月底)全国内资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则更能反映我国近些年来企业结构的变化。从表2可以看出,截至2012年6月底,全国非私营的内资企业共238.96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为37.42万亿元,相比2007年6月底企业总数327.62万户和注册资本金总额18.38万亿元,分别增长--27.10%(减少)和103.60%。与此同时,2012年6月底,全国私营企业数量是1025.93万户,注册资本金是28.48万亿元,相比2007年6月底企业数量520.46万户,注册资本金8.33万亿元,分别增长了97.10%和242.00%;而外资企业在2012年6月底的数量是43.68万户,注册资本金是11.3万亿元,相比2007年6月底的情况,分别增长了56.10%和74.40%。这说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数量总和已经远远超过了非私营的内资企业,它们的注册资本金总和也已经超过了非私营的内资企业,且增长势头迅猛。“资料显示,2011年9月底,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突破80%,达到80.3%;2012年6月底,这一数据达到81.74%;2012年年底,这一数据达到82.67%。与此同时,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也在稳步扩大。”这些数据已经清楚地表明,公有经济在企业总数、注册资本金方面均低于或大大低于非公经济(就业比例就低),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必须注意调整的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积极介入全球化经济事务并对西方跨国垄断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2012年,中国内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有64家,覆盖了20多个行业,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与跨国公司竞争的主要力量。而制定国际贸易和国际事务规则的西方国家对我国企业的海外行为百般阻挠,其最大的借口就是我国大量国企的存在不符合所谓“完全市场经济”的原则。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能有利于减轻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所遭遇的不公正境遇。

  1、混合所有制经济异同

  法国经济学家米歇尔•阿尔贝尔曾说,“大欧洲创造了社会市场经济,大中国创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者之间自然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在我看来,二者之间也有某些相似性,如果它们能够融会在一起,必会成为21世纪的几大法宝之一。”(米歇尔•阿尔贝尔:《资本主义反对资本主义》,杨祖功,杨齐,海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4页。)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混合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显然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首先,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都是不同形式的资本之间相互持股、相互融合。其中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均具有一定的国家背景,且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程度不同地为国家调控国民经济服务。

  其次,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们均受一些共同的经济规律支配和影响,如剩余价值规律、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缺少合理国家干预的无序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经济波动、社会资源的浪费和贫富分化,因此,微观和宏观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都需要国家对市场的积极调控,都需要在发展经济时兼顾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

  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中具有一定质的不同。

  第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占主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诞生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和壮大混合型垄断企业,以最大限度获得垄断利润,因而无论是占统治地位的大型垄断企业,还是大量分散的非大型企业,均没有改变总体上维护和扩展资产阶级利益的格局和实质。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目的是不同资本的优势互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总体上都要根本维护和积极扩展全体人民的各种利益。不能回避的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以私有制为主体之分,它本质上并不是与各种不同所有制形式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新型所有制形式,也不是一种新生的公有制形式。换言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公有制性质只能建立在公有资本的控股基础上。

  第二,作为混合所有制的大型企业或跨国公司的行为特征和经济效应有质的区别。西方混合所有制中的大型跨国垄断企业均具有程度不同的准国企的特征,它们控制着石油、电力、交通、电信、航空航天等关键性领域,可以获得政府的各种形式的行政支持(如非竞争性订单、变相的财政补贴和各种融资便利等),从而得以在国内外范围内垄断市场,进行资本、价格和利润的操纵,经常逃避税收和“工资套利”,控制知识产权和产业链上游,将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把GDP留给中国,把利润都带走”),甚至参与颠覆他国的经济和政治活动。同时,西方政府对本国的跨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是极端敏感的。“华尔街一位从事并购业务的美国律师坦言,中国企业取得美国银行10%的股权是极其困难的,企图获得20%以上的股权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取得实际控制权了。美国资本可以在中国控股深圳发展银行,但中国企业在美国却没有相同的案例。”(余云辉:《美国需要什么样的中国——美国“魔鬼三角阵”下的中国》,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46页。)。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要提高本国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在国内外的中高端竞争力和获取利润,但其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征和经济效应并不在于只求“利”而不讲“义”,而是在实现本企业合法合理的经济利益的同时,带动本国和他国的国计民生共同发展。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要做到“六个防止”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与探索,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既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又面临着大量深层次的问题,全面总结、反思和创新经济发展政策,已是十分迫切的现实。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上,我们不仅要全面总结过去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经验与教训,更要研究出指导未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套务实理论和政策。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大潮掀起之时,防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负面现象。

  一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习近平多次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败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国有资本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壮大,因而不能像过去国有企业改制那样,大买大送国有资产,以致迅速造就了一批富豪和超级富豪,迅速扩大了贫富分化。要汲取当年国有银行改制过程中外资乘机参股谋取暴利的教训,避免类似现象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再次发生。这就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中资金融企业的外资参股或控股这类国计民生大事,须经全国人大立法,而不宜由政府立规),以替代政府唯意志论的口头号召和随意批示,使一切经济改革活动处在法治的框架下运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应该做到公开透明、规则清晰,避免出现各种“浑水摸鱼”现象的发生。

  二是防止外国资本垄断。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如果实行“国退民进”政策,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实力遭削弱,那么,外国垄断资本必将主导中国的经济版图,中国的国民经济可能会丧失独立自主发展权。现实表明,凡是国有经济逐渐退出的产业,民营经济都没有获得控制权,而是被西方跨国公司迅速占领前几位。据报道,在中国28个主要行业中,外国直接投资占多数资产控制权的已经达到21个,每个已经开放的前五名几乎都是由外资所控制。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外包活动相比,外国直接投资更直接地通过控制这些产业把高创新率、高附加值和高水平进入壁垒的高质量生产活动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本土企业则被压制在产业链的低端。(参见贾根良:《国际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致命弊端》,《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12期。)因此,面对跨国公司对中国本土企业造成巨大压力的现实,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我国必须以铸造本国企业的“航空母舰”为目标,实行“国进民也进”方针,民营经济要与国有经济加强资本、市场和知识产权等协作和联合,夺回国内产业控制权,并参与国际中高端竞争,以保护本国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防止非公资本单向参控。按照《决定》精神,是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就是说,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本互相参股或控股。既包括非公资本参股或个别控股国有资本等公有资本,也包括国有资本等公有资本参股或个别控股非公资本。目前,有些地方和部门只强调前者而否定后者,这是极其错误的。同时,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所说的,“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西方不少国家都在非公企业中积极倡导职工持股,实行“劳资两利”的利润分享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应大力推行这一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以坚持人民主体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中分享成果。倘若只是把一大批本来正常盈利和高盈利的国有企业或国有金融企业,行政命令性地让非公资本持股或控股,实际上就是把本来属于人民整体的大量盈利主动送给中外私人。这是背离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改革性质和大方向的。

  四是防止削弱人民币国际化。当今国际要素市场上,西方跨国垄断企业事实上均与金融垄断有关。只有获得国家支持的巨型企业,才具有对抗金融垄断的能力,才具有与国际寡头平等竞争的实力。现阶段,我国总体上民营资本规模、技术水平、竞争力、管理水平都不如国有资本,更远远不如西方跨国公司的垄断资本。因此,只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才是我国主要进入国际要素市场的希望,也是我国获得国际要素市场定价权的主通道。所谓人民币国际化,就是在国际市场上使用人民币对大宗商品进行结算,而目前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有实力进入国际要素市场,获得国际要素市场的足够份额。如果国有企业被削弱,国有资本被置换,人民币国际化势必受阻。

  五是防止只讲混合所有制。现在流行一种误区,即只讲混合所有制,不讲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甚至认为国有企业没有必要存在。按照习近平讲话的精神,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关键时刻还得靠他们。美国等西方国家忌惮的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强大,中国共产党强大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国有企业是支持党的,提供着财力、物力、人力支持,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这是我们的一个命门,不能被人家忽悠了。各种所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一些歧视,有很多玻璃门,有些领域要开放,不能搞垄断,这是对的。国有企业经营不是完全靠市场决定的,还要靠政治决定。国有企业虽然发生了像中石油案那样的腐败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加快改革、加强监督,管住管好就是了,不能被有的负面舆论绑架。认为国有企业必然就是一种不好的体制,出路只有“去国有企业”、“去国有化”,这是不对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的人格外兴奋,说共产党这回弄对了,把国有企业搞掉了国家就有希望了,这是谬论!我们自己要把握住。我们要去掉国有企业的一些弊端,让它们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六是防止削弱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今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这与《宪法》、《党章》和十八大及其三中全会文件关于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措辞和精神是一致的。《决定》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作为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新兴经济体,我国国有经济是维系国民经济运转并促进经济走向强大的重要力量。这不是什么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而是涉及到国家经济的战略问题。须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私有化是完全不同的导向,因而,必须防止将“国退民进”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定势和准则。否则,在混合过程中就可能完全让私人资本不受约束地进占国有经济的现存阵地,陷入全面私有化的陷阱。(吴宣恭:《所有制改革应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管理学刊》,2011年第5期。)混合所有制在人事、经营和分配等方面会产生单一所有制或一股独大企业所没有的利弊和新矛盾,应该因地因企制宜。国家应该明确哪些领域可以搞混合所有制经济,哪些领域没有必要搞混合所有制经济,要禁止“一刀切”和“一哄而上”政策的发生,以提高中央和各省市大型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巩固和加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正如习近平有针对性所指出的,国有企业经营不是完全靠市场决定的,还要靠政治决定。这就是说,在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命脉产业和战略制高点产业(如矿产、能源、军工、航空航天、铁路、电信、教育、医疗等)必须由国家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也不是完全市场化管理,而是必须接受国家调控,从而成为国家调控的主要支柱和基础。中外新自由主义鼓吹的国企私有化和完全市场化管理的论调,已被国内外的实践所否定。

  总之,我们理论工作者,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和积极贯彻习近平在今年8月18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这是当前防止混合所有制发展和改革中的片面性,真正全面深化社会主义改革的重要方针!

  主要参考文献:

  1、贾根良,陈国涛:《经济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比较与启示》,《马克思主义》2013年第9期。

  2、迈克尔•赫德森:《保护主义:美国经济崛起的秘诀(1815—1914)》,贾根良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3、 Andrew Farrant: 《Fdward Mcphail, Hayek, Samuelson, and the logic of the mixed economy?》,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Organization》, 2009(69).

  4、吴宣恭:《所有制改革应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管理学刊》,2011年第5期。

  5、张作云:《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和性质问题——兼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方法》,《海派经济学》2008年第2期。

  6、廖子光:《金融战争:中国如何突破美元霸权》,林小芳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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