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这些重要论述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阐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融合性,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方向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明确要求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指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进一步明确了内蒙古的重要战略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五次参加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内蒙古全区上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夯实生态基底。新时代以来,内蒙古全区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分别由40.3%和20.8%提高到45%和23%,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0.7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40%;单位GDP用能下降4.1%、用水下降40.7%、用地下降60%,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内蒙古正以新姿态、新形象、新风气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用一串串绿色音符,谱写北疆山河灵动之歌。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调研组赴内蒙古就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分析现实问题及成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与举措。
追青逐绿,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画卷
内蒙古自觉扛起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着力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首要原则,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根本保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上。内蒙古明确建立自治区、盟和设区的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村级河湖长,全区1.6万余名河长、湖长上岗履职,共同守护河湖健康。自治区党委大力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将生态修复和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提出打响“北疆文化”品牌,努力做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各项工作。十余年来,内蒙古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压倒性位置,对重点沙漠实施锁边治理,让草原休养生息,让兴安林海“挂斧停锯”,为额尔古纳湿地勘界定标,让“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壮丽富饶风光得以再现。自治区党委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推动全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截至2022年年底,内蒙古已有18个地区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示范市县)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坚定人民至上的生态文明建设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内蒙古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斗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书写生态环境保护的亮丽答卷。202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水体比例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分别为92.9%、76.9%,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进一步落地生根。阿拉善盟大力推广“企业+基地+科研+合作社+农牧民”的发展模式,已带动超过3万名农牧民从事沙产业,人均年收入3万至5万元,部分农牧民可达到10万至30万元,实现治沙与致富双赢。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大格局。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发展规律,将保护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强化区域联防联治,注重从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打造了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模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两级政府持续推进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通过点源、面源、内源协同防治以及实施生态补水来推动流域水质的不断改善。2019年4月启动“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实施乌兰布和沙漠治理、乌拉山南北麓林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乌梁素海海堤综合整治等多项子工程,使塞外明珠重焕光彩。内蒙古持续加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统筹抓好植树种草、水土保持、污染治理、淤地坝建设管理等各项任务落实,保卫黄河“几字弯”生态安全。经过多年生态治理,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让乌兰布和210万亩沙漠变成“绿洲”,乌海市为甘德尔山西麓(原白独贵湾)近20平方公里的风积流动沙地披上“绿装”,共同为守护黄河安澜贡献力量。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协同共进的关系,坚持高质量发展可以为高水平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而高水平保护可以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聚集新优势。内蒙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本地区的发展现状、资源禀赋,进一步完善功能定位、开放定位和产业定位,实施“科技兴蒙”战略,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矛盾冲突,积极探索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在杭锦旗库布其沙漠腹地,蒙西基地库布其2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在这里铺设,“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治沙改土、带动乡村振兴”的立体生态光伏治沙模式在这里开展,沙海变绿洲,黄沙变黄金的故事正在上演。在伊金霍洛旗,全球首个零碳产业园在这里落户,“风光储氢”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加速前进,为传统能源城市向现代生态城市的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在兴安盟,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扎实开展“双控”工作,对现有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干式超净+”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和中水利用项目,实现了废水“零排放”,走出老牌钢厂涅槃重生之路。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现实路径,对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内蒙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生态产品监测和价值核算机制、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着力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制度,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及实现路径,计划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和阿尔山市等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2022年3月,兴安盟率先发布内蒙古首份盟市级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成果,2020年GEP总值为4718.7亿元,单位面积GEP为855.9万元/平方公里,人均GEP为33.3万元/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率先在国有林区开展碳汇项目开发交易,累计实现碳汇产品销售约3516万元。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蒙古立足东、中、西各盟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聚焦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失衡问题,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国土空间布局,着力筑牢安全韧性生态空间、构建绿色高效农牧空间、塑造多元宜居城镇空间。目前,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正在加速推进,集中集聚集约集群的发展思路日益凸显,城镇生态承载力不断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河套灌区正在全面开展控肥、控药、控水、控膜“四控”行动,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内蒙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启用,将全区超过一半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72%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空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提供空间和要素保障。2023年4月,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分别有2.2亿亩和9300多万亩的草原陆续进入春季休牧,当地政府对实施休牧的牧户发放草场补贴,游牧民族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法则得以传承和延续。从额尔古纳的“魔法信使”雪鸮、乌兰察布的松涛林海,到锡林郭勒的“稀树草原”,白云游曳、绿草浮动、繁花掩映、湖泊镶嵌、牧人策马,绘就出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景。
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尽管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显著,但是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尚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认真了解内蒙古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生态屏障防护功能本底较为脆弱。生态系统的本底状况指向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先天禀赋,对生态承载力、文明兴衰演替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系统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威胁仍然存在,全区还有2亿亩沙化土地待治理,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已治理的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尚处于恢复阶段,抵抗力稳定性和恢复力稳定性都比较弱,当遭遇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干扰时,极易反弹、丧失平衡。
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不均衡。内蒙古东西跨度大,生产要素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全区水资源总体匮乏,总量仅占全国总量的1.9%,且时空分布不平衡,尤其是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有效降水不足,影响防沙治沙的效率和质量。如何突破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水资源“供需瓶颈”问题,是内蒙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同时,各盟市之间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呼包鄂乌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科技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另外一些地区则因为自然资源、能源资源、科技资源等方面的约束,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进而限制了绿色基础设施的更新和绿色技术的自主创新,对林草生态修复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任务艰巨复杂。实现绿色发展,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的革命性变革,需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问题,还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优势互补、全面发力。内蒙古资源型产业体量较大,煤炭消费比重偏高,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转型面临资金、技术、成本等多重挑战,快速转型难度较大。绿色产业链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高端技术人才比较短缺,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转型升级。农业用水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用水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用水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内蒙古积极推进人畜分离、舍饲养殖、厕所革命以及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但居住分散、投资扩大、饲养成本增加等问题依然突出,促进生活方式的生态化转向任重道远。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时强调,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全力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全力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在这三大标志性战役中,内蒙古所要承担的战略任务是比较艰巨的,如何肩负起历史使命,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在生态修复实践中,大致按照以水为定、先易后难的思路进行,而剩余的空间多为立地条件差、分布细碎零散之地,治理难度更大,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亟待破解。此外,草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较弱,容易因为干扰而出现反复,还需要长期的维护和管理。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生态环境的历史欠账较多、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任务比较艰巨,而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仍然不足、渠道比较单一,相应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但是生态环境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联防联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相关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目前,发展林业碳汇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举措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是草原碳汇并未得到同等重视,涉及的制度技术条件较为复杂,在固碳速率、碳汇计量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内蒙古作为草原大省,要充分发挥草原碳汇价值,在推动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突破。
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屏障构筑得更加牢固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内蒙古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内蒙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区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自觉承担起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篇章。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党的领导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就要深刻领悟“国之大者”,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科学研判防沙治沙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承担好治理荒漠化主战场、防御沙尘暴主防线的战略角色,全力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将民族团结进步与生态文明建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党建统领生态智治,强化数据共享、资源整合、智慧监管,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和管控的精细化、精准化,全力构建包含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着力将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彰显制度优势,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不断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的具体职责,加强正面清单管理体系建设,确保知责负责、守责尽责。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建设,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严格禁止乱采滥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全面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大力推进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着力提升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坚持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相结合,推动建立内蒙古草原碳汇标准体系,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聚焦森林、草原、耕地、河湖等重要生态环境要素,科学评定生态保护成本,坚持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做好各类型、各层级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平稳有序衔接,不断提高生态补偿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发挥力量协同的行动优势,提高生态环境的治理效能。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一个人都应成为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为此,应当坚持多元共治,进一步明晰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逐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着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力争达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效果。政府层面,应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更加深入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企业层面,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激发降碳减污内生动力,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设备升级、模式优化,提高绿色产品的供给能力。社会层面,完善社会资本的参与模式和回报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以拓宽资金来源、带动生态就业;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浓厚的节能环保氛围。公众层面,不断提高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和践行能力,让节能环保成为态度和习惯,让绿色低碳成为生活新时尚。
构筑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竞争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主要着力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生态要素转化为生产要素、生态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把资源禀赋和空间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构建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自觉地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统筹能源安全和减污降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的供给规模和质量,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切实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为驱动,以工业集中区、农业产业带、畜牧产业带等区域为主战场,以煤炭、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全力破解绿色技术难题和技术壁垒,逐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大力培育绿色、循环、低碳的新兴战略产业,全面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绿色运营,引导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厚植生态文化优势,涵养绿色文明新风尚。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引领绿色发展的先导和引擎。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理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内在要求,科学凝练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精神内核。通过加强对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推动多元文化融合发展,培育具有独特精神气韵的生态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积极推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地域生态文化景观,建设高品质文化旅游带,推进生态文化事业和生态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增强民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光明日报》( 2023年08月25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