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可卿:社会主义的结构与功能
来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5-02-13
一、需求、结构与功能
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的确,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一种多元的组合,包括劳动、科技、竞争、管理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方面。而这些动力何以产生?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和一定的生产实践的平台上,个体总是由某种需求引发动机,进而促使个体进行客观认知,并为目标即需求满足的实现进行行为选择。根据社会生活实践中的特定需求,人们通过各种活动进行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比如,根据对美味的需求,人类制作出各种各样的食品;根据快速移动的需求,人类发明了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根据精神休闲的需求,人类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根据对真正平等自由的需求,人们设计了社会主义的理想制度。如果个体仅靠自身无法满足需求,则可以依靠社会群体活动。人们为了推动彼此需求的实现,必然要达成某些共识并进行社会规则的制定。这些根据需求进行的发明创造有些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有些则属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范畴。可见,人的需求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即最原初的动力之源。
人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矛盾运动的根本表现。如马克思说:“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1]15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正是从需求与供给矛盾运动的角度进行阐述的。人的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性的,还包括精神性的,正如生产不仅有物质性的,还有精神性的。当然,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看,不是所有的需要都应当满足,满足的方式和程度也应当予以节制。但这并不否定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运动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正是个体和群体的需求及由此导致的社会生产供给行为,带来了人类今天的发展和繁荣。
对人类需求予以满足的特性即事物的客观功能。功能与结构紧密关联,它们是一个事物存在的两个方面。结构是指事物自身各种要素之间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包括构成事物要素的数量比例、排列次序、结合方式和因发展而引起的变化等,主要表现为事物外在的客观形态。一切事物都有其特定的结构。功能与结构相对,是指有特定结构的事物表现出来的特性和能力,是事物因为某种结构所产生的实际作用或价值。结构是系统具有功能性的基础与前提。人们既可以根据已知对象的结构来推测其功能,也可根据已知对象的功能来推测其结构。社会学中以帕森斯、默顿等人为代表的功能主义流派把社会看成一个具有一定结构和组织化手段的系统,各社会组织有序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有效功能。所有社会现象都必然是某种功能性的体现。如果该系统的某种关键需求得不到满足,即功能缺失,则此系统无法存在。人们在生活中所追求的实际都是事物的有价值的功能,而不是事物的结构本身。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维持、发展下去,就是因为人们能够通过某种方式(结构)满足人类的需求(功能)。人类之所以去追求某些结构,只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有价值的功能;人类之所以抛弃某些结构,也正是因为它们已经不再具有能够满足某种需要的功能。人们总是为了功能而需要结构,而不是为了结构而需要结构。
客观地看,事物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物的功能,但就对人类的重要性而言,则是功能优先于结构。其原因在于人类满足自身需求的主观能动性。首先,有些结构是不能人为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类总是围绕事物的功能对自身行为做出选择。比如,太阳的结构决定了它发光发热的功能。当人们需要光和热的时候,就充分利用它(比如修建塑料蔬菜大棚);当人们不需要这一功能的时候,就尽量避开它(比如撑起遮阳伞或躲在屋子里)。人们的行为选择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对功能的需要不同。其次,有些结构是可以人为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可以根据功能的需要对事物进行创造和选择。比如,晚上没有阳光的照射,但人类发明了与太阳结构不同而同样有照明功能的电灯替代。人体是没有翅膀的,因此没有飞行的功能,但人类发明了飞机,弥补了结构的不足。由经验事实可见,人类为了满足某种需求、实现某种功能,完全可以超出既有结构的限制,创造出具有新型结构的事物,创造出新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对于既有的结构形态,也可以根据实践中功能需求的变化来进行设计上的调整和要素上的重组。在很多时候,认为只有某些特定结构才能满足系统需要的观点是错误的,绝大部分情况下存在着“功能等价物”,可选结构也能够满足同样的需要。
由此推论:为了实现人类需要的功能,任何特定的社会结构与制度形式都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可能存在着具有同样功能的替代物。没有理由认为只有某种特定结构与制度才能完成某种功能。社会主义是人类为消除资本主义弊端、实现人类平等自由发展的功能而发明创造出来的,其结构设计自然也应由其肩负的功能而定。社会主义的魅力并不依靠人类历史进程的某种计算公式和结构上的标准模板,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的正义性和规范性即功能,是由于它能够有效解决之前资本主义时代所存在的严重问题:贫富悬殊、经济危机、阶级战争,等等。如果人们设计的某种结构的社会主义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功能,那么,人们对这种社会主义的需求也就失去了,人们寻求能够实现这些功能的另一种结构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必然的事情。由上可知,社会主义的功能是明确的,而其结构则是不确定的,需要根据实践的发展,根据各国的国情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制度设计。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结构-功能论
从字面上看,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是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全体社会成员联合拥有、控制并共享社会资源。19世纪30至40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弊端日益显露,“社会主义”一词在西欧广为流传。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解释,创立了以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一思想脉络来看,经典作家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既有功能性的,也有结构性的。总体而言,随着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向实践的发展,关于社会主义结构性的论述越来越多,对功能性的论述越来越少。应当说,这一现象是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转为实践的要求,有其客观必然性,但对结构的过度强调又带来很多问题,这种情况直到邓小平才出现了根本的变化。
马克思、恩格斯对科学社会主义有大量的功能性论述。他们认为,“共产主义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2]236。从功能角度来看,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如下一段话来概括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53“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概念突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即功能。此外,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还包括共同富裕,特别是对生产力不发达的国家而言。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要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为绝对必需的物质前提,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4]538。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5]299。可见,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既包括共同富裕,又包括自由发展。比较而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在物质层面的功能,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在精神层面的功能。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观中,功能目标和制度结构是统一的,共产主义的功能只有通过一定的制度结构才能实现。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共产主义是劳动者联合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社会,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以至按需分配的社会,是按照整个社会的要求组织生产的社会,是国家、政党等经由无产阶级专政而消亡的社会。但总体上,当时的科学社会主义还主要是一种理论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对价值功能的论述要远远超过对实际结构的预设。他们明白:共产主义社会不可能是一种静止的终极的状态,而只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他们一再强调只能对未来共产主义做大致描绘,这一社会状态的具体情况只有将来身临其境的人们才能回答。恩格斯说:“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6]561-562“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7]691只有如恩格斯所说,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待马克思主义,才能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功能要求,科学设计共产主义社会的结构,并随着实践的变化予以完善、调整。
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结构设计,列宁也有过不少探索。1918—1920年,列宁把在战争环境下采取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凝固化、普遍化,取消货币,采取粮食征集制,实行实物平均分配,以为可以一步实现共产主义。但在现实的教训面前,列宁很快改正了这个错误,转而采取新经济政策,利用商品市场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的竞争,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承认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国家不会消亡。为此,要通过无产阶级民主防止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防止国家管理人员由公仆变成主人。列宁提出了一个关于社会主义的形象而简洁的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8]520列宁的这种结构设计是很灵活的,未以某种固定的制度结构束缚社会主义,而是吸收了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好东西”。
就社会主义的功能性而言,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思想,强调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要“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全面发展……解放全体被压迫的人类,因为它将消灭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一切形式的剥削”[9]79。列宁始终关注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8]356列宁对人民群众向人民政权提出新要求予以肯定:“每个人都希望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大家都想过好日子,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正是社会主义。”[8]468“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工人,全体中农,人人都能在决不掠夺他人劳动的情况下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10]470列宁始终着眼于社会主义功能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试已有的结构设计。他强调:“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8]466列宁晚年甚至说,“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11]367。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面前,没有什么东西是神圣不可改变的。社会主义的结构设计以及采取的方法等都必须围绕其功能的实现而定。
斯大林接替了过早逝世的列宁,继续领导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在被资本主义包围的经济落后的苏联,首要任务是迅速增强国家的经济和国防实力,求得生存和发展。为了实现这样的功能要求,苏联形成了以重工业为重点、高度国有化、高度计划、高度集中的经济结构,原来列宁新经济政策中的一些观念和思路没有得到进一步发展。苏联的社会主义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因此不能把它同科学社会主义对立起来。但这种建构毕竟主要是应付当时紧张形势的要求,而非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结果。战争结束后,本应随着形势的变化,根据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功能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化,但苏联在其体制成形后,沉溺于已有的经验,没有及时进行更新,脱离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形成了公有制越大越纯越好、国有经济越多越好的错误观念,从而使曾经起过重要历史作用的苏联模式逐渐变成僵化的体制。当然,斯大林的苏联模式并未完全抹杀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比如斯大林也曾这样表达过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如果我们不是要使我国人民过美满生活,那就用不着在1917年10月推翻资本主义,进行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了。社会主义不是要大家贫困,而是要消灭贫困,为社会全体成员建立富裕的和文明的生活。”[12]337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要求“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12]569。但苏联后来实际上把战争时期的成功制度安排当成了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原则,造成社会主义的应有功能无法实现。这一制度结构有两个最大的问题:一是广大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有效提高;二是高度集权造成严重腐败,败坏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声誉,扼杀了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调整、创新的能力。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际环境复杂险恶,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一边倒”战略,一切学习苏联的做法。在当时的条件下,还不可能超越对社会主义既有框架的认识,不可能突破苏联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比如,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优先发展重工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在政治体制上的权力集中等,都是模仿苏联体制的表现。当然,毛泽东绝非是一个社会主义结构的教条主义者。实际上,毛泽东与教条主义的斗争是中共党史中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苏共二十大后苏联模式问题暴露,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探索中国自己的道路,提出了正确处理农轻重关系的问题,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企业管理模式、限制等级工资制等不乏真理性的思想。在社会主义的功能方面,1953年,毛泽东在《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就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毛泽东希望通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3]437。毛泽东虽然较少一般性谈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问题,但他高度强调发展的主体性,把人放到现实的、丰富的社会关系中来理解,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4]226这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观点一脉相承。毛泽东还将“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既然人民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价值目标,那么,社会主义的制度结构就应当围绕服务于人民的功能而设计和调整。“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的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15]1095
虽然进行过诸多探索和创新,但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问题上,毛泽东未能在总体上冲破传统的苏联模式,仍然过分强调生产资料的单一公有制和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维护理想中的人民利益,毛泽东试图把社会主义搞得更加纯粹以防止资本主义的复辟。虽然毛泽东主观上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但又受社会主义的既有结构束缚,没有充分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急于求成,盲目求纯,强调一大二公,突出阶级斗争,大搞群众运动等,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一些重要特征。实践表明,这些举措大都与社会主义功能目标的实现南辕北辙。虽然如此,毛泽东的探索及其经验教训或许是中国现代化进程所必然要经历的。这些经验教训为后来者进一步跳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按照社会主义的功能要求进行社会主义的结构变革做了一定的准备。
三、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的结构与功能
在苏联解体的背景下,“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被提上历史日程。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是由邓小平首先做出的。邓小平说,“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16]312。但“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7]137。“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17]139类似的表述有很多。“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提出和“没有完全搞清楚”的说法,从政治的角度看,是一种“模糊学”的解释策略,由此可以减少传统思想的束缚,打开改革的空间。从理论的角度看,这一说法是实事求是的,因为我们确实没有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做过充分的讨论,而往往是照搬一些经典论述。从现实的角度看,各种社会主义流派之间存在着争夺正统的斗争,暴力革命或议会改良、公有制或混合所有制、按劳分配或按贡献分配等思想观点,都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存在过。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过去没有搞清楚的问题,现在必须搞清楚。
一种事物的功能体现为它在实践中对人们需要的满足。从根本上看,中国人民之所以需要并选择了社会主义,并非因为其他,而只是因为社会主义更科学、更有用,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发展中国。如果离开社会主义的基本功能来谈论社会主义,就不能把“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最基本的问题说清楚。虽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制度性建构必不可少,但与先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相比,邓小平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立足于实践的需要,对社会主义的功能、目的进行了突出的论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需要是什么呢?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落后的农业大国,人们最基本、最直接、最迫切的需要就是增加物质财富,实现共同富裕。因此,社会主义必须担负起这样的功能。邓小平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17]116“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17]225“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7]63“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17]204。针对不少人在改革开放问题上迈不开步子,以及理论界对改革开放性质的争论,邓小平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7]372从此,三个“有利于”成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很显然,邓小平强调必须打破成见,从功能的意义上判断结构性质、进行结构设计,而不是相反。
作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回答,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概念,这个概念也是从社会主义功能的角度进行阐述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7]373从这个论断可以看出,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以及四项基本原则等内容并不在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之中。以公有制为例,在很长一段时期,邓小平都用“公有制”和“共同富裕”来界定社会主义。然而,在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理论思考后,他在社会主义本质的最终论述中并没有提到“公有制”这三个字。这当然不是表明公有制不重要。不过,关于本质的界定是价值、功能层面的,而非制度、结构层面的。邓小平之所以没有把公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本质,本来就是为了克服以前只从制度层面界定社会主义的片面性。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的根本特征,相对于社会主义在价值层面的本质内容来说,处于手段的地位。与公有制相比而言,价值层面的共同富裕更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本质论没有包括社会主义的全部内容,而仅仅是在目的、功能层次上进行了概括。这个论断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将功能性置于社会主义的最高层次,并将之作为校正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各种结构性误解的理论武器。
共同富裕所针对的是共同贫穷和贫富悬殊。邓小平一方面强调要打破造成共同贫穷的平均主义,“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17]166,同时再三强调要特别注意富裕的共同性,以避免西方资本主义贫富分化的陷阱。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17]110-111他还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17]364针对这种预计,邓小平提出了初步的对策,主张“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17]111,再就是提倡“发达地区……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17]374。
基于对社会主义功能的认识,邓小平鼓励人们不必顾虑既有社会主义的结构性束缚,而是从实际需要出发,放手探索新的模式,“摸着石头过河”。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18]323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建议中央批准广东省委创办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并对广东省的领导同志说,“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19]117。“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17]375邓小平经常引用的“猫论”就是把目的和功能放在首位的理论:如果养猫是为了逮老鼠,那么根本的问题就是能否捉住老鼠为民除害。至于猫的颜色是黄是黑是白,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四、比较与反思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制度,要想实践它,自然要进行结构上的设计。自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到马克思、毛泽东以及当代马克思主义者,都是如此。但是,在进行结构设计的同时,不应当忘记结构设计的目的——功能。社会主义的结构主要包括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及权力结构等方面,社会主义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自由发展等方面。只有符合社会主义的功能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功能实现的结构才是真正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结构不是僵化的,其本身应当随着功能的要求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但直至今天,依然有不少结构社会主义的主张者,他们特别看重某种固定的要素构成,认为只有坚持某种结构才是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方向,反之就是对社会主义的背离。这种简单肤浅的“结构崇拜症”必须予以破除,否则就会陷入社会主义的结构性窠臼,就会被捆住手脚,不能对社会主义有新的探索和突破。从苏联、东欧、中国、朝鲜、古巴以及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早期情况来看,总体上都是奉行结构至上的社会主义观。这种结构性社会主义后来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没有很好地在实践中发展和转换,遭遇了重大危机,一些国家最终走向解体。
实践证明,纯而又纯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只有在理想状态下才能实现。过去,人们因私有制可能带来贫富悬殊、阶级斗争以及经济危机而寄希望于公有制。但实际上,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及其难以计划性使得公有经济未必能保证效率,公有经济管理上的官僚制和易于寻租、腐败也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公正。在权力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公有经济本身甚至可能异化成为当权者的私有财富。因此,希望依靠某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就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功能是过于理想化的。从现实来看,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尚不发达,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可能是纯粹的公有制,当然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私有制,而是一种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从实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功能即共同富裕的角度来看,私人资本的生产积极性应当鼓励,同时必须通过财税政策加以引导和约束。公有资本的社会性必须坚持,同时应当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提高其效率。曾任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李永安指出:国有企业在治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董事会不是股权多元化,总经理也不是董事会任命的,董事都是退休的,不是出资人,这样的董事会完全是形式主义(李永安在2014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四届年会上的演讲,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586,20140212359581625.html,2014年8月16日)。因此,国有企业也必须进行治理结构改革,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就终极意义上的所有权而言,一切生产资源——无论是被私人还是政府实际占有和使用——都源于社会并为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因此最终都必须用于社会,利于社会。作为社会整体利益代表的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混合经济的所有制比例,保证市场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竞争,实现生产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同样重要的是: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财富分配的法律条文,通过有针对性的财产累进税和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有效的二次分配,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贫富差距控制在民众公认合理和可接受的区间之内。与强调坚持某种固定比例的所有制结构相比,共同富裕功能的实现更能带来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
就造成当前中国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而言,既有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更有腐败、垄断、世袭等反市场因素的作用。这些反市场因素既不利于整体经济效率,更无任何公正可言,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分配呈现出“零和博弈”的现象,容易激起贫者对富者的不满与仇恨,必须尽最大可能地予以消除。要遏制唯利是图的市场之手,斩断四处乱伸的权力之手,避免社会动荡的发生,最根本的做法就是遵循民主共和理念,建立现代法治框架,实现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相统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从马克思到邓小平,没有一个人形而上学地否定资本主义的法治。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16]333这段话在今天的中国仍有极大的现实意义。邓小平在分析1989年政治风波产生的原因时指出:“这次出这样的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17]300实践表明:没有人民民主、依法治国和依宪执政的有效实施,就无法真正解决权力专制和权力寻租的痼疾。2012年12月,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在今天,权力的正当性与其说来源于对经济基础的掌控,不如说来源于自下而上的民主授权。因为前者是以往一切社会的统治阶级都能做到的(但这从未能阻止阶级统治的崩溃),而后者则是现代文明社会才可能做到的(虽然民主亦非尽善尽美)。当前,中国共产党顺应民意而开展反腐败斗争,社会支持率迅速升高。但是,只有根据社会主义的功能要求,进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革新,不但通过反腐“治标”,而且真正依靠民主(自下而上的授权)与法治(法律至上的治理)“治本”,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才能打破通往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避免王朝更替的历史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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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网络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