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菲:政治优势是中国国企的卓越基因
我国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乃至国际市场中的市场竞争主体,要想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一个基本的要求是它作为一个独立企业,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能够助其进一步超越竞争对手的因素,就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能够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先进的价值理念和精神文明、统筹兼顾的思路和方法等这些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本质属性和独特优势,有效地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运用于企业的科学发展。这些因素,可以说是中国国企有别于世界任何其他企业的卓越基因。
国企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管理的进步方向
从西方管理思想的发展历程来看,从大工业时代的科学管理思想、古典组织理论,到20世纪30至50年代的行为科学理论,20世纪下半叶所谓现代管理理论丛林中的管理过程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经验主义学派、社会系统学派等等,以及近二三十年来出现或获得进一步蓬勃发展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战略管理理论、六西格玛管理思想、企业再造理论、学习型组织理论,在演进的过程中显现出一些十分明确的趋势和特点,有其内在的演变逻辑。
总的来看,一是对人性的假设,由“经济人”“社会人”到“自我实现人”“复杂人”再到“道德人”。这条主线是围绕“人”的问题展开的,即怎样才能有效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怎样实现人的多方面需求和自我价值,又如何规范与约束人的行为。二是对管理客体的认识,从把人当做“机器附属物”的物本管理,演变到注重人文主义和理性精神相结合的人本管理。三是管理理论关注的中心,从组织内部要素到适应外部环境,后来又进行了“否定之否定”,开始向组织内部回归,即强调企业自身形成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形成的关键又在于企业内部员工创造力的迸发和企业组织创新能力的开掘,在于组织内部形成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机制。
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是党的政治优势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政治优势在国有企业这一微观主体中的延伸。这种优势在其发挥过程中,党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进入管理,不是直接进入对财、物和信息等资源的管理,主要是进入对“人”的教育和管理,通过“人”的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当然,对于“人”的管理,党组织的工作也不是取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特别是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而是主要从政治、组织和文化角度做人的工作,通过“提高人”和“凝聚人”来提升人员素质和企业创新能力。
因此,国有企业政治优势的培育和发挥,不仅不是游离于现代企业管理与发展的一般规律之外,反而从根本上抓住了组织创新这个核心,抓住了“人”这个主体,抓住了价值文化这个精髓,符合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整体趋势,从而走在了西方管理理念的前面。从这个角度来说,那种认为企业不设党组织、不搞思想政治工作可以降低管理成本的说法,是十分短视而又陈旧过时的观念。
国企的政治优势是对“英美模式”的二次超越
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一般属性和特殊属性的二重性——其一般属性可以理解为在生产力层面上的属性,反映管理具有同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一般性质,体现社会一般劳动过程的科学规律和经验总结,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劳动的社会化程度。其功能是合理组织生产,适用于不同社会制度下不同所有制企业。管理的特殊属性,也就是它的社会属性,反映管理活动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条件下进行的,是由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者实行的,是体现着生产资料占有者意志并为其利益服务的,因而管理是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而产生的,并成为维护和调节生产关系的手段。当然,这两方面的属性都不可能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的。
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由于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管理活动的社会属性也不同,特别是在现代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关系状况不同,导致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的差异。
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产生了超越个人的资金筹集和风险分散的需要,促使古典企业(所有者亲自担任经营者的私人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演进,导致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司形式的诞生,因而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现代大型企业,无论是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避免委托—代理问题,即使在私有制的公司形式下,所有者仍然是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所以说,除单人业主制企业外,其他形式的企业都存在着上级对下级授权、下级根据授权而实施一定行为的关系,由此就产生了被授权者是否根据授权实施其行为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使其行为符合授权者利益的问题。由此带来的代理成本可分为三个部分:委托人的监督费用;代理人的担保费用;剩余损失,即委托人因代理人决策而蒙受的损失。其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目标不一致而造成的剩余损失是最主要的因素。现代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根本障碍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是私有制度从根本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企业的所有者不仅与他所聘用的经理人对立,而且与他请来监督管理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立,更与工人对立。
相对于以“股东至上”为原则的“英美模式”企业制度,“莱茵模式”更为关注企业和社会的相互依存,关注长期利益以及社会和环境责任,特别是关注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允许工人代表进入治理结构、在形式上参与企业管理,可以说是对前者的一次超越。但是,从根本上说,非公有制企业是不可能摆脱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相关困境的,在授权决策和管理监督活动中必然要产生大量的效率损失。要完成对“英美模式”的二次超越,从根本上突破委托—代理问题带来的困境,就不能只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既定形式里面绕圈子,而是必须打破私有制的框架,并将党委会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职代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制度因素纳入到治理结构当中,体现到企业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当中。
国有企业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不仅有着先进的制度基础和组织领导、有先进的文化信仰和发展理念,而且通过消除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而使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企业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企业的根本利益与国家的根本利益相一致,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包括企业家、党员骨干在内的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避免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效率损失创造了前提。也就是说,在“提高人”、“凝聚人”方面,我国国有企业有可能克服西方企业及其他私有制企业中存在的资方与劳方、出资方与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主体之间根本利益不一致的多重矛盾,使企业中的具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整体上相适应,从而有可能超越了一般企业所能达到的最佳水准。
国企的政治优势有待于从潜在走向显现
如上所述,西方现代企业制度虽然发展了很多年,但并非尽善尽美。中国国有企业制度虽然有待完善,但决不应无视甚至抛弃自身的独特优势。
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经济、政治、社会责任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核心优势,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我国国有企业的重大特色和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方向保证、领导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思想文化优势,国有企业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是国有企业政治优势形成合力的重要渠道,是国有企业各项建设的灵魂,能够形成国有企业特有的意志整合优势和强大精神动力,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取之不尽的人心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三是“以人为本”优势,国有企业由于形成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和工作格局,所以能够提高企业管理者、党员先锋骨干以及全体劳动者的各方面素质及他们彼此间的协同效应。四是全面协调优势,国有企业所具有的公有制属性,使它能够合理地处理企业与国家、局部与全局、短期与长远的关系,服从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立足长远实现长期发展,形成国有企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蕴含于现代企业制度当中,服务于经营发展的中心任务,如果能够充分挖掘并成功转化,就可以化作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然,这一独特政治优势还只是一种潜在的优势。它能否真正有效地发挥出来,还有赖于国有企业自身的清醒定位和不懈努力。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提供更加持久强劲的推动力,是一个有待继续探索的现实课题。
网络编辑:嘉扉
来源:《国企》201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