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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继东:中国为何要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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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创造性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但曾经有较长一个时期,人们更多是关注如何“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被不少人淡忘了。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两极分化现象的强烈关注和担忧,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一些地方在探索中举起共同富裕的大旗,理论界也对共同富裕展开深入研讨并提出建议。民有所呼,党有所应!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那么,共同富裕为何会成为时代最强音之一,我们为何要坚定不移地高举共同富裕大旗呢?



  一、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90年坚持不懈的追求目标

  自从家庭、私有制和商品交换产生后,人类社会便出现了贫富差别以及由此而来的剥削压迫现象,消除贫富差别、过共同富裕的“等贵贱,均贫富”生活,成为历代仁人志士和劳苦大众坚持不懈的朴素思想和追求目标。陈胜、吴广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揭开了中国历史追求“均贫富”斗争序幕,尤其是北宋农民起义领袖王小波对贫苦农民所说的“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辈均之”更为后世所传颂,再到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起义制定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天朝田亩制度》描述了贫苦群众想像中的共同富裕社会,就连康有为的《大同书》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设计的也是一种共同富裕社会。而从1921年建党以后,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从江泽民到胡锦涛,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人90年来就以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而不懈奋斗,一直把建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坚持不懈的追求目标。

  (一)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创始者从建党之初就开始追求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创始者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人,都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追求建立没有剥削的共同富社会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成立之初就为之奋斗的目标之一。李大钊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经济原则进行设想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1] “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整理生产的方法。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2]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李大钊已经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

  从土地革命开始,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湖南炎陵县中村“插牌分田”是井冈山斗争时期第一次土地改革,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的“打土豪,分田地”使中国共产党得到人民衷心拥护。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施政方针中同样包涵共同富裕的思想,正如毛泽东所说:“全国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要各得其所。”[3] 1949年6月,毛泽东专门几次谈到要建设共同富裕实现前人大同社会的理想。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写道:“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4]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一直把建立“人人平等、大家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放在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毛泽东的直接主持、修改下,1953年12月16日,“共同富裕”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指出:“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5] 1955年10月,毛泽东先是在七届六中全会上讲话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6] 紧接着不久,他又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讲共同富裕。他说:“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也包括地主阶级。”[7] 受他的讲话鼓舞,11月22日《人民日报》刊发表的《全国工商联执委会会议告全国工商界书》中明确提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在一步步探索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人设计的到达共同富裕的路径基本形成,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闪光点之一。在他看来,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必然归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二)邓小平继承并把毛泽东的共同富裕思想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继承并进一步创新毛泽东的共同富裕思想。他不仅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的现实需要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和政策。而且还多次公开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巨大动力。只有坚持共同富裕,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人民更衷心地热爱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1986年3月,他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 [8] 1986年6月,他又再次强调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9] 他由此确定了以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为核心的崭新社会主义观,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的战略构想是共同富裕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党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由此可以看出,强调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统一,毛泽东与邓小平的认识是一脉相承的,这是他们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论基石。

  1992年初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创造性地揭示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0] 这样就将共同富裕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

  (三)江泽民继续坚持并强调要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89年6月,江泽民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在此前后,国内外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依然继续强调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在1989年6月,他提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实行了一项政策,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11] 1992年10月,他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又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2]

  不管公平与效率的表述如何变化,共同富裕始终是江泽民关注的核心问题。他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应当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也应当实现资本主义难以达到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说,高效率、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决定的。”[13] 不仅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14] 而且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15]

  (四)胡锦涛坚定不移地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并走好共同富裕道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同样坚定不移地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6] 2008年12月,他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011年7月,胡锦涛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讲话中再次强调指出:“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这个庄严承诺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不渝地走共同富裕道路理想的坚持。



  二、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结合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创造性地提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的光辉论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江泽民、胡锦涛等进一步坚持邓小平的思想并将其发扬光大,使其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熟知的行动指南。

  (一)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有重大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根本要求和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是邓小平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这种思考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不断深入。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在1985年3月就提出:“一个是公有制,一个是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7] 1985年9月,他再次强调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8] 邓小平突破了在苏联与中国长期以来在经典社会主义思想的限制下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上的缺欠与不足,是他对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让越来越多人彻底认识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

  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面对社会上的一些言论和疑惑,邓小平进一步深化认识并最终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光辉论断。1990年12月,他在同江泽民等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9] 他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更是以精练的语言创造性地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0]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述,实质上由浅入深包含了三个关联的层次,第一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基础,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发展,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创造充裕的物质条件。离开了这一生产力基础,“共同富裕”只能成为“空中楼阁”。第二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所应坚持的宏观调控原则,也是基本途径,是通往社会主义性质“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偏离了这一途径,即使生产力上去了,最后归宿必定是资本主义的两极分化。第三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阶段的最高目标,也是上述两层的最终归宿。这三个层次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体现了社会主义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统一体。[21] 在人们观念复杂多变的今天,这一光辉论断对于澄清错误认识、统一人们思想有着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有重要指导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首次将共同富裕理想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将其进一步升华,并努力通过现实论证使其由空想走向科学,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和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马克思写道: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22] 恩格斯也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23] 这些思想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

  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的论断把社会主义从空想重新拉回到现实中来,从而超越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误区和局限,为不发达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又为我们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南。[24] 这一本质规定,既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回归,又是新发展。其主要新意有两点:其一是在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和科学地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其二是提出了社会主义还要解放生产力。[25] 我们注意到,邓小平也谈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是,他从来就是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共同富裕论就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核心,它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其它剥削社会的目的根本区别开来了。

  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会利益最大化上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开阔的眼界和崇高的共产主义追求。江泽民也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要求以此指导行动。1995年9月,他指出:“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实现来统一全党的认识。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26] 1999年6月,他强调:“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关系我国跨世纪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27] 这次讲话批评了社会上一些人放弃共同富裕思想的错误,进一步坚定了全党、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继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准备和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小康的必然结果。

  (三)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有重要时代价值。

  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论断是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国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出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理性思考的结晶,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但这并不意味着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论断在今天已经过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在当今时代仍有着重要时代价值,并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这种时代价值会更显重要。

  共同富裕的思想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思想在现实制度中的体现和具体化,它本身同时又是社会主义存在的重要依据。[28] 邓小平要求我们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要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现在十多年过去了,问题还在发展,没有破题,应引起重视。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会利益最大化上的价值追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科学展现了社会主义最高纲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之间的有机统一,是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始终牢记的根本目标和历史重任。

  当前,我国已经发展到邓小平所设想的“突出地提出和解决两极分化问题”的时候,发展到共同富裕由理想向现实转化的关键阶段。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论断将共同富裕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并揭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设发展的规律,不仅有助于我们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而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提供了思想保证和行动指南。



  三、共同富裕是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贫富差距曾被《华尔街日报》称为世界上“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中国已经成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但中国也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两极分化问题严重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也成为许多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社会问题爆发的根源。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地、很好地加以解决,将对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地位提出严峻挑战,而共同富裕则是一把解决好诸多社会问题的金钥匙,也是从源头上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

  (一)、共同富裕是解决好两极分化等诸多社会问题的一把金钥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却在不断扩大并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日渐突显,贫富两极分化近年来已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并由此引发其他诸多社会问题,甚至危及到社会秩序稳定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这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强烈关注和担忧。而在贫富两极分化不断发展的同时,中国并没有建立起“先富带动后富”的常规机制,甚至出现了“先富恃强凌弱”等现象。再加上部分富有者无所事事、骄奢淫逸且“为富不仁”甚至“为富不人”,这和穷苦者部分四处奔波却失业流离、生活艰难形成对比,使部分居民心理失衡甚至仇视社会。更令人担忧的是,贫富两极分化严重还引发报复社会恶性案件连发、突发性事件多发、群体性事件不断等诸多社会问题,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拦路虎。

  虽然毛泽东和邓小平在走向共同富裕路径的设计上有区别,但他们都认为两极分化是共同富裕的对立面。邓小平早在1985年3月就提醒过:“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29] 江泽民也指出:“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30] 胡锦涛强调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两极分化是和社会主义的本质不相容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少数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区别,而共同富裕就是解决好两极分化等诸多社会问题的一把金钥匙。

  共同富裕是在不断消除两极分化基础上实现全面发展,最终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促使阶级差别消灭的过程,从而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社会条件。因此,要走好共同富裕道路就应该明确宣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已经完成任务,今后要把这一政策转变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完成“先富”向“后富”的过渡。

  (二)、共同富裕是巩固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被国际社会认为已快速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能不能有效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党的先进性建设,确保党和政权永不变质,巩固和确保党长期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都提倡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似乎一次分配可以不讲公平,二次分配可以不讲效率。正是深刻认识到公平正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障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告诉我们,效率源于公平,公平是效率的前提,没有公平就会导致经济和社会运行效率的下降,我们必须将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从单纯的“效率导向”转向“公平导向”。公平不仅是起点的公平和机会的公平,而且包括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因此,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且是贯穿经济发展过程的主线,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最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调整收入的二次分配十分必要,但仅靠二次分配不可能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还应特别注重调整初次分配,尽快做到在初次分配中就能实现公平,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如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以民生为动力,显著缩小“三大差距”是对新时期经济发展动力理论和实践的新探索,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也从实践层面证明了共同富裕是巩固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

  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最根本区别。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在于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也是巩固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没有公有制,就不能保障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这种领导权就失去了经济基础。[31] 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32] 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按劳分配,本身就是一种“公平分配”,尽管其在不同发展阶段比重大小有所不同、但始终具有公平最大化、剥削等不公平因素最小化的制度约束力,这是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所在。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到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如果公有制丧失了主体地位,就丧失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会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也谈不上共同富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也是为了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共同富裕是提升执政能力、早日建成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追求的美好理想,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在经过30多年高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的今天,如何处理好这些社会矛盾是对我们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因此,我们必须,把共同富裕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这是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从根本上提升执政能力、早日建成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社会的和谐有赖于社会结构的协调,社会结构的协调有赖于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协调又有赖于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富裕。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一些地方已做出了很好地探索,备受关注的“重庆模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10年,重庆市财政用在民生方面的支出达887亿元,这已是连续4年将半数以上的财政用于民生。“五个重庆”、“民生十条”深受百姓拥护从实践上证明了,只有共同富裕了才谈得上和谐,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和谐。共同富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没有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富裕,就没有和谐社会可言,不致力于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富裕,不致力于消除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

  (四)、共同富裕是我国在本世纪上半叶实现两大任务的根本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在本世纪上半叶,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完成两个宏伟目标,这就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今后几十年的两大任务,也是我们今后为之奋斗的中心目标。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坚定不移地高举共同富裕大旗则是我国在本世纪上半叶实现两大任务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优越,最根本、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共同富裕。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两极分化严重使社会边际消费倾向大幅度下降,导致中国消费占比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从而导致中国宏观经济内部不平衡、导致中国结构调整困难、产业升级难以实现,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获得。中国消费升级和消费加速很大程度决定于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而要从根本上调整好收入分配格局就必须尽快坚定不移地高举共同富裕大旗,走好共同富裕道路。

  共同富裕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的一个“中心课题”, 普遍要求分享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要求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富裕,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价值取向就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重庆能够率先在缩小“三个差距”做出成效,最重要的就是把社会主义的未来和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联系起来,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这也启示我们要辩证看待“做蛋糕”与“分蛋糕”关系,弄明白分好“蛋糕”并不妨碍做大“蛋糕”。要看长远,算总账,现在就高举共同富裕大旗,边“做蛋糕”边“分蛋糕”,并且要分得公平,按中央要求“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真正落实,更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望、世界的期待。

  

  参考文献:

  [1]《新中国60年研究文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

  [2]侯惠勤主编:《文化民生的时代解读:重庆"唱读讲传"活动考》,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

  [3]王绍光:《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3.0:重庆经验》,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2期。

  [4]李希光、顾小琛:《重庆梦与中国模式》,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5期。

  [5]程恩富、侯为民:《准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光明日报》2011年9月28日。

  [6]朱继东:《共同富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综述》,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9期。

  [7]李崇富:《重庆在全国做出了榜样》,载《当代党员》2011年第9期。

  

  作者简介:

  朱继东,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博士生,新华社主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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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李大钊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6页。

  [2]《李大钊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54页。

  [3]《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08页。

  [4]《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6页。

  [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662页。

  [6]《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97页。

  [7]《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495页。

  [8]《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55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2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11]《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8页。

  [12]《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27页。

  [13] 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37页。

  [14]《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15]《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40页。

  [1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页。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1页。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2页。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4页。

  [20]《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21]《程恩富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8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2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2页。

  [24]《程恩富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76页。

  [25]《36位著名学者纵论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27页。

  [26]《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66页。

  [27]《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40页。

  [28]侯惠勤:《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磨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80页。

  [29]《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0-111页。

  [30]《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70页。

  [31]《李崇富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533页。

  [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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