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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利 杨建伟:从内在批判到哲学人类学

——哈贝马斯实证主义批判中研究方法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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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对德国社会学学界产生深远影响的实证主义的论战在图宾根举办的德国社会学学会上拉开帷幕,开启这场论战的是阿多诺和波普尔,而哈贝马斯的加入毋庸置疑让这场论战变得火药味十足。随着将关注点投射到实证主义问题,哈贝马斯开启了他的认识论研究。尽管相较于更加广为人知的“交往行为理论”,这一时期的哈贝马斯被许多学者视为不成熟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哈贝马斯这一时期的研究是没有价值。本文将聚焦于哈贝马斯在这一时期的研究方法的转变问题,具体揭示哈贝马斯在实证主义批评的过程中所蕴含的从内在批判的方法到哲学人类学研究视角的切换。研究方法的转变一方面表明了哈贝马斯逐步突破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尤其是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的研究范式。另一方面,哲学人类学的研究视域带来的新概念也成为哈贝马斯构建自己理论的出发点。但是,我们也发现,这种研究方法的转变也会抛弃内在批判中的积极因素。
一、哈贝马斯对实证主义的内在批判
  在关于实证主义的争论中,哈贝马斯一开始毫无疑问是以阿多诺的辩护者形象出现在论战的舞台之上。在1963年发表的《分析的科学理论与辩证法》一文中,哈贝马斯旗帜鲜明地站在阿多诺的立场。这篇文章是哈贝马斯对阿多诺的思想路线的一种阐释,它涉及的大多数概念和范畴,诸如总体性和辩证法等都来自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的思想。其中关键点还在于,哈贝马斯追随阿多诺的步伐,站在内在批判的视域下展开对实证主义的批判。
  何为内在批判?作为早期批判理论的核心批判方法,第三代法兰克福批判理论家霍耐特指出,霍克海默等第一代理论家继承了黑格尔左派的思想遗产。他们认为,“一种社会理论只有在它能够在社会现实中重新发现它自己的批判观点的要素时,才能从事批判”。因此这些理论家呼吁对社会进行诊断,以揭示某种程度的“内在超越”。可以说,霍耐特在此揭示了内在批判方法的核心规定,即批判的社会理论必须内在于批判对象要素之中,而不是对对象的外部反思,换言之,将某种外在的、普遍的、形式化的假设或规范作为评价、衡量的标准强加于对象之上,而忽视了对象自身内在的结构及其历史。由此可见,内在批判反映了社会批判的内在性的要求,也就是说,社会自身吁请对自身的批判。一般说来,内在批判肇始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之后,正如马克思将批判理论描述为“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他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包括意识形态批判)中发展了内在批判的方法。而法兰克福学派早期的理论家,尤其是阿多诺承袭了黑格尔-马克思的批判方法,进一步将其运用于社会和文化批判之中。
  在《分析的科学理论与辩证法》一文中,哈贝马斯站在以阿多诺为代表的、辩证的批判理论的立场上,对以波普尔为代表的,使用系统的功能主义概念的经验-分析理论展开批判。前者遵循了内在批判的原则,而后者不啻为一种外部反思。
  第一,在严格的经验-分析理论的框架内,系统的概念外在于其分析的对象。系统功能主义旨在打造一套统一的、内部融洽的逻辑体系,经验-分析的理论要求在社会领域中推导出类似自然规律的法则,进而将所有的社会对象形式化地通约为同质的变量。也就是说,分析的系统借助数学和物理的模型,企图像对待自然一样处理社会现实,将后者还原为“自然物”,并暴力地强行纳入到其理论和概念当中。哈贝马斯针对经验-系统理论的上述实证主义方法提出两方面的批评:其一,哈贝马斯认为,经验-分析理论预设了该理论假设与它的应用的对象领域“同构”,也就说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然而,在哈贝马斯看来,“我们对科学范畴与现实结构之间的本体论对应关系几乎一无所知”。类规律的假设与对象之间的一致性在原则上是偶然的,也就是说,经验-分析的理论所构建的有序图式与多样性的社会对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其二,经验-分析的理论的形式主义的手段严重破坏了社会对象实际的结构。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经验-分析的理论严重忽视了现实对象的意义,与之相反,辩证的理论指出,理论的构造和概念的结构必须符合对象的要求,对象必须按照它的意义被对待。正如阿多诺表明的那样:“内在批判从来不仅仅是纯粹逻辑的,而总是涉及具体内容的,是概念与现实的面对面。”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主张“站在事物之中”,阿多诺的观点无疑和黑格尔相一致。哈贝马斯在延续了此种“内在批判”的基础上,在解释学的地平线上进一步地延伸。他指出,对象的结构不能被任何先验或经验主义的直接方法所穿透,而只能结合社会生活世界的自然解释学加以理解。范畴唯有在其发展的语境中才能获得其规定性,科学的主观组织本身也是一种受约束的客观环境。
  第二,经验-分析的模式仅仅将受控观察视为经验。受控观察具有普遍可重复性,也就是说所有科学的理论都必须允许不同的主体通过重复操作实验而获得主体间的承认,从而得到检验。因此,在经验-分析理论看来,受控观察是经验真实性的判别标准,因而任何需要讨论的命题都要通过此种经验性的渠道加以检验。在哈贝马斯看来,此种有组织的观察和实验将自己还原为假设必然的命题,变成一种外部的权威,从而建立理论的一致性。进一步地,哈贝马斯指出理论方法与社会过程所需的一致性指向的经验并非作为观察和实验的经验,而是一种前科学的经验,“这种经验还没有把生活-历史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共鸣……加以驱逐”。哈贝马斯在这里借助诠释学重构了阿多诺的“社会整体”的概念。“社会整体”是一种有别于观察和实验的前科学的经验,社会对象必须在“社会整体”中获得其正当性,具言之,理论和其对象之间的一致性要求保留讨论的社会对象的历史和文化预设,而非通过实证方法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三,哈贝马斯对两种社会理论形式关于理论与历史的关系做出了如下的区分。实证主义的分析-经验科学企图以类规律的假设为判断的标准,以此对具体事件进行检验,从而为给定的情况做出预测。当这种一般性命题,即类规律的方法应用于历史科学,那么便会产生具有普遍意义的、类似自然规律的历史规律。历史规律建立在将个别时间以形式的逻辑同质化为中立的变量,如此这般的历史规律便能够轻而易举地超越特定的历史背景,因而被赋予一般性的解释效能。然而,这种绝对的规律却始终外在于具体的历史进程,无法深入到内在的历史的那一度。就其本质而言,实证主义的历史规律的观点无疑是对历史维度的废除,剔除了具体的、丰富的历史内容。过去的历史事件必须遵守与当下的时间相同的规律,而对未来的前瞻也不能违背当前的模型。哈贝马斯指出,这种规律的分析模式的实质是一种客观主义,历史上付诸行动的人的社会关系被凝固为一种恒定不变的规则。
  哈贝马斯认为,辩证的社会理论克服了双重的问题。一方面,它摆脱了客观主义。辩证的社会理论拒绝使用实证主义的历史规律的概念。与之相反,辩证的社会理论提出的“运动的历史规律”概念既意味着以行动主体的意识为中介的发展,同时也阐明了历史生活关系的客观意义,因而是解释性的。另一方面,辩证的社会理论抵制了意识形态化的危险。它强调的意义之理解并没有停留在一种主观意义的解释学水平上,因为这些观念和解释依赖于社会再生产的客观结构,因此它是客观的意义-理解。因此,正如阿多诺所指出的那样,只有在内在批判的视域下,才能认识到理论必须将它从外部带来的概念内在地转化为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概念,转化为事物自行想成为的东西,“它必须把暂时的、有固定空间的对象的坚固性消解为可能与现实之间的张力场”。在哈贝马斯看来,历史研究和历史理论必须对未来保持开放。“社会在其历史发展的趋势中显露自己,也就是说,它在其历史发展的规律中显露自己,主要是从它不存在的事物中显现自己。”关于社会和历史的理论的有效性也必须在历史发展中得到检验,而这正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所揭示的规定或概念与对象的存在之间的矛盾。
  第四,哈贝马斯指出,经验科学的方法不适合应用于作为社会管理的实践领域。首先,尽管经验-分析的方法可以在技术上凭借“孤立的场域”和“可重复的序列图式”实现某种预测,但是这种可重复、可复制的系统并非如实证科学所说,外在于、凌驾于社会生活。恰恰相反,社会系统存在于历史生活语境中,并且具有更高层次的相互依赖的复杂的联系,这是社会技术的半径难以覆盖的。其次,社会技术对社会关系的介入导致了“实然”与“应然”的严格区分,并且强调和支持前者的意义,而忽视和排斥后者。这也意味着理论与实践以及事实与价值之间的二元对立以及意义的失衡。最后,哈贝马斯指明辩证的社会理论将实践问题与作为整体的社会关系的结构联系起来,这种“社会整体”决定了自身的解放。因为这个整体及其历史运动本身产生了现实矛盾,从而引起解释,这些解释将指导社会技术的应用朝向自由选择的目标。“我们可以在社会关系之中创造历史……社会关系允许它的问题由其对象提出来,这是批判的社会科学的优点之一,也是它的义务之一。”在此,哈贝马斯指出了经验科学或社会技术的实证主义方法之所以无法管理社会,是因为它始终外在于作为整体的社会关系的结构及其历史,因此这种技术的支配既是非实践的,又是非历史的。
  第五,承接上述实践的问题,哈贝马斯详细地讨论了“价值中立”的问题。实证主义所坚持的“价值中立”的假设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建立了二元论。逻辑实证主义在认识论和政治理论中将韦伯的方法论中的观点转化为事实与价值、科学与规范、描述与方法之间的二元论。经验-分析的方法仅仅为了对给定的目的本身的安置而拒绝对规范的接受。然而,目的本身就是基于规范的假设。哈贝马斯指出,实践问题不应与理论的-技术的问题合并,也就是说,不应与和事实有关的科学问题混为一谈。如果坚持价值中立的假设,那么我们就会看到维特根斯坦的经典论断——即使所有可能的科学问题都得到了解答,生活的问题仍然完全没有被触及。
  阿多诺指出,波普尔提出的韦伯式的“价值中立”的观点明显是吊诡的,因为波普尔强调的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价值。被认为是价值的东西并不外在于对象,而是内在于对象。阿多诺认为:“现实,作为社会知识的对象,不可能是无关应然或仅仅作为存在者——它只有通过抽象的分析才能成为后者——就像价值不能被钉在思想的苍穹中一样。”把自己设定为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的社会认识外在于对象和生活,因而并不能理解现实。哈贝马斯同他的老师阿多诺一样,反对通过事实和价值的二元论要求,反对从科学的视野中完全消除生活实践的问题。实证主义的科学理论坚持“价值中立”的假设本身隐含着一种规范性概念,即技术的合理化是高效的、经济的。哈贝马斯对此警醒人们必须看到“缺乏理论与实践之间联系的纯技术文明的危险;它受到意识分裂的威胁,受到人类分裂为两个阶级——社会工程师和封闭机构的囚犯——的威胁”。
  哈贝马斯认为,对技术的认识兴趣的反思必须诉诸辩证法,辩证的分析意味着我们放弃分析工具和分析数据之间那种外部的、只是偶然的关系的假设,由此才可能从技术统治的力量中解放出来。哈贝马斯在此揭示出辩证法明确反对外部的反思。阿多诺在《否定辩证法》中指出,“辩证法是客观的蒙蔽关系的自我意识,但并没有逃离这种蒙蔽关系。从内部爆破这种蒙蔽关系,是辩证法的客观目标”。也就是说,理解社会的缺陷及其解放潜力的过程需要从社会关系内部进行,而非从外部远观。
二、走向先验的解释模式:从诠释学、实用主义到哲学人类学
  在实证主义批判中,尽管哈贝马斯的理论诉求——回答批判的要求如何在理论上说明其合理性——并未改变,但是,随着引进新的分析方法和概念,哈贝马斯在理论兴趣和态度方面的转变也悄然显现。这种转变在哈贝马斯关于实证主义论战的两篇文章中已初现端倪。这意味着哈贝马斯试图突破第一代批判理论家的分析模式,进而构建自己的社会批判理论。
  哈贝马斯敏锐地把握到了波普尔在其论证中所做的一个不情愿的结论——用于证伪的观察数据是由研究的学者们共同决定过的。实证科学根据基本的实验记录(观察结果)对逻辑上正确形成的假设进行检验,以此来阐明对理论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的可能性条件。但是这种归纳的验证方法有其理论困境,那就是实验数据并非中立的、客观的事实。因此,波普尔提出证伪的方法。那么此处需要解决的难题在于:是否接受某一个基本命题该如何决定?波普尔就这一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通过科学家们的讨论来决定。具言之,在波普尔看来,一项基本命题是否具有充分的经验动机,应当由上述协议进行判决——在研究过程中,所有参与试图证伪某些理论的研究人员必须通过相关的观察陈述,达成一个随时可以被反驳的临时共识。哈贝马斯对此这样描述道:
  研究是由一起行动和相互交流的人们组成的制度;作为这样的制度,通过研究人员的交流,它决定了从理论上讲什么是有效的。要求将受控观察作为决定规律假设的经验有效性的基础,这已经预先假定了对某些社会规范的事先理解。仅仅知道调查的具体目的以及观察结果与某些假设的相关性当然是不够的。相反,在我能够了解基本命题的经验有效性与什么有关之前,必须理解整个研究过程的意义,就像法官必须始终掌握司法本身的意义一样。
  哈贝马斯指出,波普尔的“解决方案”导致的意料之外的后果恰恰揭示出一切科学研究过程都以某种方式置身于一种理解视域中。科学研究本身的合理性也已经先行存在于一种共同的相互理解之中。在哈贝马斯看来,实证科学的认知前提自然地隐藏了这种未经说明的预先理解,事实上,它们以这种预先理解为前提。上述讨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勾勒出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斯阐述的“科学家的交往共同体”概念,尽管哈贝马斯在此时并没有直接点明波普尔的解决方案与皮尔斯的思想之间的内在一致性。直到五年后在《认识与兴趣》这本书中,哈贝马斯明确指出并肯定了皮尔斯的“科学家交往共同体”思想的独到之处。在某种意义上,哈贝马斯正是从这一概念出发构建了他的普遍交往共同体思想。
  经验-分析的科学理论试图掩盖这种解释学的预先理解,但正是这种预先理解才使得在接受或拒绝基本命题时运用的规则成为可能。因此可以说,这种科学家主体间达成的共识是经验-分析研究在解释学上预设的前提。那么,我们可能要继续追问: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命题的经验有效性如何衡量?也就是说,科学家经过讨论达成共识的标准是什么?哈贝马斯借助实用主义对这一问题给出解释:“基本命题的经验有效性是根据受社会规范支配的行为期望(对于成功的期望)来衡量的。”这种行为期望与一种评估行动结果的标准有关。哈贝马斯认为这种评估的标准与社会劳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成功标准有关。实验条件模仿的正是对社会劳动系统中自然建构的行为成果的控制。社会期望科学实验的成功,就如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劳动中渴望成功一样。这种预先达成的相互理解之所以是得到普遍认同的,而且似乎在历史变化中是相对恒定的,是因为人类普遍受到从技术上支配自然的压力。因此技术统治的调节反馈是根据社会劳动过程中的规定任务来衡量的,这意味着技术统治具有社会约束力。“在自然环境的制约下,通过社会劳动维持生计的兴趣似乎在人类发展的先前阶段中几乎一直保持不变。因此,在历史和文化范围内,可以原则上毫无困难地就技术统治的意义达成共识;因此,遵循这种预先理解的标准的经验科学命题在主体间的有效性得到了保证。”哈贝马斯认为,实证科学的有效性要求与人类学上社会劳动谋求的目的是相一致的,两者共享一种技术的兴趣的导向。然而,倘若通过一种“内在批判”来揭示实证科学与社会劳动之间的这种前提性的联系,那么实证科学的根基将受到严重威胁,因为实证主义不会承认这种先于“经验”的前提。
  在此,哈贝马斯对于实证主义批判的路径已经明显转向了哲学人类学。预先理解保证了科学研究过程中认识的合法性,并且成为衡量基本命题的经验有效性的标准。这种预先理解之所以具有普遍性,就在于人类只有通过技术上对自然的成功改造才能保证它的生存。哈贝马斯从人类学的视域出发对作为科学认识的可能性的前提进行考察,在此过程中将社会劳动视为人类学的基本行动方式。此种人类的行动方式显现出一种“支配客观过程的现实的兴趣”,这种现实的兴趣即为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态度,这种兴趣或态度先验地为科学的认识确立了框架。实验科学就是以一种“技术的认识兴趣”为导向。但是,这种作为先验的认识前提的兴趣却极易被遮蔽,或被遗忘,尤其是在实证的科学理论中,由于客观主义将理论命题中呈现出来的经验性的事件间的关系设想为自在存在的东西,因而掩盖了这些理论命题的意义在其中赖以形成的先验框架。
  哈贝马斯在以诠释学的方法揭示作为研究过程的必要条件的科学家之间的相互理解,以及在实用主义的视域下探究了这种科学家交往共同体中达成共识的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在人类学的意义上进一步探索除了工具性的行动能力之外,人类所拥有的其他行动能力的形式。他发现,人类不仅仅能够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确证自己的社会性,而且本身作为社会性主体的个人从一开始就依赖于主体间的交往行动。因此,在人的历史中,社会劳动与交往互动是交织在一起的。哈贝马斯指出,“社会化的个体只能通过群体的同一性来维持他们的生活……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才能确立每个自我的同一性。维护自己同一性的失败,以及彼此对话的人之间交往的失败,都将导致自我毁灭”。哈贝马斯认为,劳动和交往都是人得以自我保存的本质力量。
  人类学的视域促使哈贝马斯重新思考批判理论的合理性证明的难题,尝试跳出黑格尔、马克思以及阿多诺的内在批判方法,也就是说不再于社会历史的进程中寻求合理性的证明,而是寄希望于在人类生存中永恒不变的基本条件里寻求批判的根据。在诠释学—实用主义—哲学人类学的研究脉络中,哈贝马斯锁定了“交往”这一核心概念,从而以此为出发点重构了批判理论的基石,并逐渐在此基础上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在《反对实证主义下二分的理性主义》一文中,较之于第一篇论战文章,哈贝马斯已经很少使用第一批判理论家的术语,理论的突破的尝试已经十分明显。他在这篇文章里提出了“非强制性的共识”的概念。“作为一种权宜之计,我们可以将批判——它无法定义,因为理性的标准只能在它本身中才能得到解释——设想为这样的过程,它在不受支配的讨论中,包含着对分歧的逐步消解。这样的讨论以参与者之间普遍的、非强制性的共识为指导。”在哈贝马斯看来,我们总是处于一种旨在达成共识的交往之中,而且他所强调的这种“交往”概念乃是一种先验前提。
三、对哲学人类学转向的评价
  在哈贝马斯转向先验的哲学人类学的过程中,“交往”的概念已经被悄然确立为其理论构建的地基,奠定了哈贝马斯之后的思想旨趣。一方面,哈贝马斯正式开启语用学的研究,并借此论证了作为其话语伦理学的基础的非强制对话的思想。在1965 年的以“认识与兴趣”为题的就职演说中,哈贝马斯进一步指明了“非强制的共识”产生的基础就在于“语言”。“自我反思的标准在理论上是肯定无疑的。对独立判断的兴趣(das Interesse an Muendigkeit)不光出现在脑海里,它能够先验地被认识。使我们从自然中脱离出来的东西就是我们按其本质能够认识的唯一事实:语言。随着语言结构[的形成],我们进入了独立判断。随着第一个语句[的形成],一种普遍的和非强制的共识的意向明确地说了出来。”在哈贝马斯看来,一种不受支配的交往条件就内在于我们的语言表达中,因为只要我们一开口说话,就不可避免地假定言说者提出的断言拥有受到他人自由权衡和评价的机会。多年后,当哈贝马斯回顾他在20 世纪60 年代所做的认识论研究时,阐述了以下观点:“试图以知识论的方式来建立批判社会理论的基础,虽然没有误入歧途,但确实是一种迂回的方式。”在哈贝马斯看来,直接进入社会理论的方式无疑是后来他关注的语言学的路径。另一方面,在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中,哈贝马斯已经证明旨在达成相互理解的交往是社会劳动之外的人的第二种行为方式。借助劳动(或者说工具的活动)和交往这两个概念,哈贝马斯版本的社会理论的基本前提已经得以确立。而社会劳动也必须被纳入到相互作用的理解的框架中,因为只有在这种框架中,人的行动才能受到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调节。而“社会规范的有效性则是在对意图的相互理解的主体通性中建立起来的,而且是通过义务得到普遍承认来保障的”。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的雏形在此已经愈发明显,他也正在逐渐完成从主体哲学到主体间性哲学的转变。
  面对实证主义的工具理性,相较于《启蒙辩证法》中的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哈贝马斯看起来似乎更为乐观。在《启蒙辩证法》中,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描绘了一幅现代社会被总体性的物化逻辑全面统治的悲观图画,并且将本来为了祛魅的启蒙理性认定为再度附魅的神话,主观理性被等同于否定意义上的同一性逻辑,被认为是现代世界再次被附魅的罪魁祸首。与此相反,哈贝马斯却在更为积极的意义上使用同一性的概念。他指出,“在工业社会的再生产条件下,那些只拥有技术上可用的知识的人,那些不再能够期望对自己或其行为目标有理性的启蒙的人,将会失去他们的同一性”。哈贝马斯在此间提及“同一性”概念指的是个体在自我自主化过程中的反思。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正是在自我反思中,个体逐步认识到违反本意的强制力,并且寻求从中解放出来。而实证主义恰恰阻碍了自我反思的形成,即自我同一性的获得。哈贝马斯在此又补充道:“他们祛魅的世界将充满恶魔,因为神话的力量无法被实证地打破。”在哈贝马斯看来,实证主义的理性终究是无法完成现代世界的祛魅的使命,更无法实现人的解放,因为它本身就是对世界的遮蔽,是对人的本性的抑制。
  在实证主义批判过程中就已显露出的批判色彩的差异,也预示了哈贝马斯与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在部分问题上走向分裂。在之后的许多著作中,例如《西奥多·阿多诺:主体性-自我确证的最初史已经发狂》(1969)、《交往行为理论》(1981)和《现代性的哲学话语》(1985)中,哈贝马斯针对《启蒙辩证法》提出的总体性的物化逻辑的批判系统地展开批判。尽管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主张他们坚持的是“有规定的否定”(determinate negation)思想,以此表明不是否定整个启蒙而是要否定启蒙中的“非理”因素。但是,在哈贝马斯看来,两位作者提出的绝对化的同一性逻辑丧失了超越自身的规范性基础,因而陷入一种“施为性矛盾”(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当中。哈贝马斯对两位前辈的思想的批判已经标志他彻底放弃了之前还试图保有的“内在批判”的方法。
  然而,尽管哈贝马斯借助哲学人类学的视野,从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出发,具体言之从相互作用的活动出发为人类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设定了规范性的保障,以此防止人们滑入不受规范约束的工具理性的活动之中。但是,哈贝马斯的先验主义的人类学方法对内在批判的方法的取代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这种哲学人类学转向的社会批判理论由于其本质主义的特征而使得对历史和社会的关照变成一种静态的沉思。关于这种方法的转变,霍耐特评论道:“这个模式现在不在人的那种社会化的历史进程中,而是在其社会文化生存的永恒不变的基本条件中去寻找主宰批判之物。”由于它不再从历史的进程中论证社会理论的合理性,因此马克思的批判理论中的历史性原则就被消解了,进而可能坠入历史决定论的渊薮。从哲学人类学设立的理论基点出发去企图解释一切社会现象,这种计划是值得怀疑的。可以说,这种方法从某种程度上是形式主义的,它试图从社会对象和自然对象的差异性中抽象出来,将认识对象还原为常量和变量来处理。
  哈贝马斯思想的哲学人类学转向似乎又退回到了当初批判过的实证主义的经验科学。阿多诺对这两种理论类型评价道:“虽然经验社会学对同时兴起的哲学人类学十分厌恶,但两者有共同的立场,即如下的信念:已在此时此地的此种人就是中心,而不是去测量先前已经作为社会总体性的要素的社会化的人——事实上,绝大部分程度上是社会总体性的客体。”阿多诺在这里强调了哲学人类学与实证主义一样,都去除了历史性的立场。历史性的阙如将造成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逐步走向先验化和抽象化。哈贝马斯借助哲学人类学引入了“交往”这一全新的分析概念,旨在消除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所勾勒出的社会劳动所蕴含的技术理性带来的全面物化的消极意义,但是哈贝马斯的这一取径“只能通过提出一种不属于历史过程的批判立场,来避开这一概念(指‘劳动'概念——笔者注)的悲观主义含义。这要么是他早期作品中关于相互作用的半先验的、半人类学的叙述,要么是他晚期作品中带有历史哲学色彩的现代性抽象话语”。二是哈贝马斯的哲学人类学成为一种外部批判。正如第四代批判理论家耶吉所言:“在这方面,批判的人类学基础——即基于人类是什么或需要什么,他们有什么需要和能力,以及一个美好的人类生活应该表现出什么特征的概念——也是在物质社会及其历史和文化特定的制度之外的,因为它们所呼吁的东西,就其人性而言,应该对所有人类都有效。不论其具体的社会文化状况和历史如何。”因此,哲学人类学所提出的规范的有效性是无需考察的,因为它是一种一般性的预设。这种外部的批判企图将外在的规范性标准应用于一个现有的社会当中,而不考虑社会情况本身。
  在实证主义论战之后,哈贝马斯在哲学人类学的道路上愈走愈远。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一文中,哈贝马斯对哲学人类学家阿尔诺特·盖伦(Arnold Gehlen)的观点深表认同。在盖伦看来,科学技术的内在逻辑是超历史的;劳动和语言(交往)是两种人类根本的实践方式。“两种设计是劳动和语言的设计,是全人类的设计,而不是一个个别时代的,一个既定的阶级的,一个可以超越的状况的设计。”因此,技术理性的运作模式是亘古不变的。哈贝马斯抽离了劳动和技术的社会背景,抛弃了其历史性。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在本文中明确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内在批判思想,具体表现在他试图以技术统治的意识代替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之中盛行的种种意识形态。马克思的内在批判与其意识形态批判紧密勾连。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既揭示了资产阶级规范和价值的外部性和抽象性,更是从社会的内在矛盾中发现真正的价值,并且对现实的社会关系予以变革。在哈贝马斯看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已无法带来解放的潜力,因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已与马克思所处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大异其趣。哈贝马斯提出的对技术统治意识的批判指向的是对技术理性的遏制,防止它扭曲交往行动,最终实现技术理性和交往理性的平衡。然而,我们有理由质疑哈贝马斯的这一策略,因为如果不涉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关系,要实现真正的交往自由是无从谈起的。
  哈贝马斯认为,第一代批判理论家的观点还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上,也就是建立在生产力客观上正在发展一种“爆破性力量”的信念上。批判理论相信这种“爆破性力量”是孕育在历史形势中的,是具体社会本身解放的潜能。哈贝马斯认为,彼时的批判理论采取了一种历史主义的方式。倘若没有此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或历史理论,就不可能有从客观精神的形式出发并区分“人和事物可能是什么和它们实际上是什么”的内在批判。当哈贝马斯认为自己成功吸收了各家学说之所长而更新了社会批判理论,即创建了交往行为理论,他坚定地相信:“今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使我们不盲目地追随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反思,或追随之前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历史哲学,或阿多诺和马尔库塞不顾一切地试图找到一条走出极权批判的死胡同的道路。”哈贝马斯此时已经有十分明确地在一些方面与马克思和第一代批判理论家的思想划清界限。然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哈贝马斯的研究方法转变背后隐藏的严重缺陷:社会批判理论如果抛弃内在批判的历史性原则,就极有可能造成其在寻求人的解放路径时丧失现实的意义,而变成一种人类学或形而上学的价值预设。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求是学刊》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