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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克俭:基于生产生活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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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世纪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或马克思学学者对唯物史观有诸多争议,产生了许多截然不同乃至对立的看法。比如,卢卡奇的阶级意识理论和葛兰西对文化领导权的强调,有重新滑向唯心史观的危险;萨特断言马克思理论中存在“人学的空场”,阿尔都塞则针锋相对提出所谓“无主体的过程”;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围绕科亨所谓唯物史观“功能解释”发生激烈争论,埃尔斯特进一步把马克思看作方法论整体主义者。概而言之,“结构”与“能动”的张力,一直伴随着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解读。本文基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试图从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的“生产生活”出发,勾勒式建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体系。
  图片  一、唯物史观建立的逻辑基础
  有学者将唯物史观通俗化为“吃饭哲学”,遭到许多人的批评甚至嘲笑。但把吃饭哲学看作唯物史观的逻辑基础(而非全部),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有一句名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活着。但是为了活着,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1](P531)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笔者把“zu leben”及“Zum Leben”从“生活”改译为“活着”。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曾大量使用“生活(Leben)”一词,诸如私人生活、实际生活、政治生活、国家生活、精神生活等。但在原初社会,诸如交往生活、精神生活等与创造历史相关的更高级的生活内容尚没有出现,只有最基础的生活,即活着。另外,“但是为了活着,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这句话的德文原文字面意思是“但活着首先包括(gehört,或译为涉及)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2](P26)马克思、恩格斯这里要表达的就是,“吃喝住穿”等是活着的首要内容,也是“活着”的前提。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重申了这一思想,“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3](P601)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生活(活着)是唯物史观的理论(或逻辑)前提的说法不止这一处。该处文本位于日本学者所谓的“大束手稿”之中,即马克思编页码的11,它属于从马克思最初批判鲍威尔的手稿中抽出来的内容(马克思编页码的第8—29页)。在写作时间上是比较靠前的,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的早期阶段。“小束手稿”在编辑时通常被放到“大束手稿”前面,但实际上却是写于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成稿之后,是马克思彻底重写“费尔巴哈章”的未完成的尝试。[4]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流传下来的、马克思几次重写的“费尔巴哈章”的开头,因此在内容上有明显的重复。从写作顺序上看,可以推测小束手稿是先写了{2};然后写{1?}和{2?},其中{1?}的c—d是对大束手稿第11页的重写;再誊清写了{1?}的a—b,这就是{1}。其中一个反复出现的内容是关于唯物史观前提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人的生理需要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建构中基础性作用的论述。比如,对于大束手稿第11页马克思的边注:“黑格尔。地质、水文等等的条件。人体。需要,劳动”。[1](P531)小束手稿的{1?}的c—d作了进一步发挥:“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1](P519)这里马克思反复提到“肉体组织”“生理特性”或“解剖学特性”“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一句话就是人的生理需要。人的肉体组织或解剖学特性,属于人的自然。尽管人的自然与“其他自然”[1](P519)(übrigen Natur,或译为自然界的其余部分)有所不同,但它们同属于自然界这一点却是共同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自然界称为“人的无机的身体”。这是对人的生理方面的强调,尽管人与动物有本质的区别,人的生理与动物(比如猴子)的生理也有区别。从人的生理需要出发,是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维度的重要特征。以往我们强调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特征主要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其文本依据是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5](P591)从这句话的德文原文中并不能得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概念。马克思这里所表达的是“并非人的意识决定人的存在,而是相反,是人的社会性存在决定人的意识”。[6](P100)人的存在当然是社会性的存在,因此马克思这里并不是强调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经济基础等是诸“社会存在”,意识形态是被决定的“社会意识”。如果非要作这种区分,那么上层建筑是属于社会存在还是社会意识就成了问题。实际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并没有出现过“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概念。与《序言》中关于“人的存在决定人的意识”相关的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被表述为“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P544)由此可见,《序言》中所谓“人的存在”或“人的社会性存在”,指的是人的生活(或实践)。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把唯物主义从一般世界观(即存在决定意识这一恩格斯所说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扩展到社会领域时,第一次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并将其确立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图片  二、作为“前主客二分”的实践
  在确认人的生理需要(或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的前提性之后,马克思、恩格斯下一步就是要确认人的生理需要与动物的生理需要有本质的区别。从表象来看,人除了吃、喝等动物性生理需要,还有住、穿等属人的生理需要。问题是为什么人会有吃喝之外的生理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尽管没有明确提出这一问题,但他们的下述论述却蕴含了这一逻辑环节:“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1](P519)“这些个人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不在于他们有思想,而在于他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1](P519)这里的核心词是生产,也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Ⅲ中的“劳动”。生产(劳动)既改造自然世界和自然条件(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形成人化的自然,同时也改造了人本身(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结构)。这就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P500)这句话的真义。其中“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中最关键的内容是“人的自我改变”,不过这里马克思用“实践”来指代劳动(生产)的枢纽作用。
  显然,有别于动物生理需要的人的生理需要是与人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即劳动)捆绑在一起的,不可把二者分割开来看待。这就是说,当我们说“人的生理需要”的时候(也即说“人活着”或“人的生活”时),就意味着我们在谈论人的生产活动(而非动物本能式的觅食活动)。当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人活着”(即人的生理需要得到满足)是唯物史观理论前提的时候,也就是在强调生产(劳动)是唯物史观的第一个前提。有学者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所谓“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1](P516)这句话,把“现实的个人”看作唯物史观的理论前提。这种解读误解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把“现实的个人”看作唯物史观的理论前提,一方面会陷入埃尔斯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是断章取义解读文本的结果。实际上,紧接着“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还有“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P519)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并列句)。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这里所强调的作为经验事实的前提,不仅仅包括现实的个人,还包括人的活动、人的既有的生活条件(自然条件)以及作为人的活动成果的生活条件。用哲学话语来说,就包括主体、活动、客体这三个现实因素。它们是任何理论都必须面对的经验事实,是“棍子”[1](P531)一样坚硬的现实。撇开人的活动,仅仅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理论前提),其思维方式与马克思所批判的施蒂纳的“唯一者”(现实的个人)并没有本质区别。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者只看到主体对客体的直观而忘记了主体(人)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即生产或劳动)一样,马克思批判了施蒂纳话语下的原子式的“现实的个人”,突出居于主体(现实的个人)与客体(自然条件及人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实践(人的活动或生产、劳动)。不是客体与主体之间的谁决定与谁被决定(或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而是人的活动,导致客体与主体都发生变化(或得到改造)。换句话说,实践先于主体和客体、实践超越主客二分。在婴儿或原始人那里,他们既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即主体),也没有把自己与环境(客体)明确区分。此时,主体与客体浑然一体处于混沌状态之中。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是伴随着人的成长(或人类历史的发展)才逐渐发生的事。就个人成长史来说,自我意识出现于青春期;就社会发展而言,自我意识的真正觉醒(即主体性意识的张扬)发生在近代启蒙时期。马克思强调的实践,既超越了旧唯物主义,也超越了唯心主义,是一种活动(行动)主义。把马克思的“实践”解释成“主体性”,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读。
  图片 三、个体与环境(社会)的双向互动
  以人的活动为中介的环境(客体)与个体(主体)的这种关系,很容易被进一步简化为个体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实际上,这种简化对于推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如果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唯物史观核心思想是“以人的活动为中介的环境(客体)与个体(主体)的关系”,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唯物史观就进一步具体化为“个体与环境(社会)的互动关系”。巴加图利亚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原理[7](P44)的确立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理论创立的决定性一步,但笔者认为巴加图利亚忽视了一个更基础性的“矛盾运动”(辩证的相互作用),即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运动。马克思从个体与环境(社会)的矛盾运动,进一步推演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只是想在个体与环境(社会)矛盾运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运动机制。因此,他有时用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有时用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矛盾。后来(特别是《哲学的贫困》时期),马克思则把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一对关系范畴换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概念并非在《哲学的贫困》时期才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大量使用“生产关系”一词,只不过没有与生产力构成一对矛盾范畴。这就说明,以“矛盾运动”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深化(而非否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否定之否定”动力机制,才是问题的要害,这标志着马克思在向黑格尔靠近之后,又马上与黑格尔保持距离。至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采取何种矛盾运动动力机制,以及这种矛盾运动机制是否再分为不同层次,则是第二位的问题,可以留待后来作进一步的推敲和完善。
  个体与环境的互动,首先表现为个体对环境的不断改造。如前文所述,个体不断改变环境的原动力(或曰发展命题)是人必须活着的生理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产生了新的需要。事实上,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灵感恰恰来自马克思。不过马克思的需要层次理论比马斯洛更为深刻,因为马克思除了强调需要的分层递进,还蕴含着这种分层递进是人与动物本质区别这一深刻洞见。动物当然也有生理需要。但动物的生理需要基于本能,而人的生理需要随着人的对象性活动(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历史过程,使人的生理组织变得精致化,从而成为人的自然。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Ⅲ中得到充分表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提出,在已经满足的人的生理需要的基础上会产生新的需要,包括由于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引发的人的新的需要,以及人的进一步的交往需要、精神需要(特别是人在闲暇之余或有闲阶级基于“惊讶”而产生的理论创新需要)。与之不同,动物则不会有新需要的产生,所以动物没有历史(文化),也没有生产(劳动)。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分工的发展,人的劳动越来越远离直接满足吃穿住行的生理需要,更多与生产资料(包括与生产吃穿住行的生活资料相关的生产资料)的生产相关,由此,人越来越远离动物界。
  由需要推动的人的活动,导致个体对环境的不断改造,其结果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和物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将其称为工业、私有财产、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马克思甚至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1](P192)此处马克思所谓的“工业”,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最初的定在,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成果,是后来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雏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业”“私有财产”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等概念。当然“工业”一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并没有消失,“工业”被细分为“采摘工业”“小工业”和“大工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工业”也首先是指作为采摘劳动的工业,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则把“工业”看作“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8](P191)
  在个体对环境的改造中,当然首先是对自然环境的改造。但随着财富的扩大和作为积累劳动的私有财产的发展,人的文化环境日益成为主导性环境因素。所谓文化环境,一是指广义的物质文化,生产力属于物质文化。二是指制度文化,包括各种规则、规范,如所有制、道德、法律、宗教、国家等,形成社会结构。三是指各种精神文化,包括科学、艺术、意识形态等。而文化环境也可以称为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侧重环境的文化内容,社会环境侧重环境是由“个人”构成的。因此,个体对环境的改造,可以更进一步称为个体对社会的改变。个体与环境的互动,最终演变成个体与社会的互动。  
  图片 四、社会内部矛盾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
  个体与环境的矛盾运动,甚至个体与社会环境的矛盾运动,还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毕竟此时个体作为主体是与作为客体的社会环境处于二分状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深入社会内部,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机制。巴加图利亚特别强调这一理论进展对唯物史观确立的意义(即《德意志意识形态》相对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重大理论突破),这也是很有道理的。这一理论突破,是马克思独自做出的,恩格斯予以默许,然而,恩格斯并没有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深层理论思维,恩格斯与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理解差异也由此可见。[9]恩格斯强调吃穿住行对于唯物史观的基础意义,强调生产对社会和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作用,晚年还强调“合力论”。当然,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突破也有“负面”效应(或历史效果)。特别是在生产力与交往形式这对矛盾的基础上,《德意志意识形态》进一步强调“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并成为1859年《序言》关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经典论述的雏形。于是作为主体的人消失不见了,出现了萨特所谓的“人学的空场”,以及科拉科夫斯基所谓唯物史观的“历史目的论”。
  暂时撇开(或淡化)人这一主体,直接深入作为人的对象化产物的社会内部寻找社会内部的运动规律,一方面是马克思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Ⅲ所凸显的主体主义的告别。汤姆·洛克莫尔等学者敏锐地注意到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主体主义。洛克莫尔甚至将其称为费希特主义。但洛克莫尔没有注意到笔记本Ⅱ是马克思开始转向主体主义的关键文本(从笔记本Ⅱ第XLIII页的“资本=积累的劳动=劳动”,[1](P177)到笔记本Ⅲ开头对笔记本Ⅱ第XXXVI页的补充“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1](P178))。另一方面,对立统一矛盾运动规律一般指的是事物内在的矛盾。主体与客体的矛盾是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辩证法。马克思以矛盾运动的动力机制深化否定之否定的动力机制之后,再以个体的人这一主体作为对立统一的矛盾一方,就显得不太合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放弃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对旧唯物主义忽视人的能动性的批判,更不意味着马克思存在着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断裂”。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人的“生活”(即人“活着”)推出“家庭”(基于性别分工),进而推出“共同活动”。个体一开始就处于共同体之中,原子个体从未存在过。按照马克思的说法,鲁滨逊式原子个体只存在于理论家的“虚构”[10](P22)中。家庭是最原始的共同体,而共同活动是社会的雏形。人的生活(活动)既改造着自然环境,也使社会环境发生着一系列的改变:除了财富的积累、生产力的发展、财产的产生(从最初的共同体财产到私有财产),还出现(伴随甚至更早出现)了人的意识、语言、宗教(拜物教)、道德习俗等。如果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经把以实践为中介的个体与环境的矛盾运动(即互动关系)看作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那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进一步把个体与社会的矛盾运动(互动关系)作为论述的主要内容,实践的中介作用不再被突出,而代之以对生活、生产、劳动的深入论述,以及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等概念的引入。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在个体与社会的矛盾运动中,生活、生产、劳动一直处于中介(枢纽)的地位。
  图片 五、从生产力发展到人的发展
  本文第三部分关于个体与环境(社会)的双向互动,只是考察了互动的第一个维度,即个体对环境(社会)的改造(改变)。本文第四部分,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环境内在动力机制的考察。在本文第五部分,笔者将接着第三部分的话题,考察个体与环境(社会)双向互动的第二个维度,即环境(社会)对个体的改变。
  环境(社会)对个体的改变,只是环境(社会)以人的活动(即生活、生产、劳动、实践等)为中介(枢纽)对人(个体)的改变的简称,而非环境(社会)决定论意义上的环境(社会)对人的改变。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就考察过英法唯物主义的环境决定论,并以此为基础对共产主义理念进行理论论证。但是,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1](P500)明确否定了这一进路,重回《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Ⅲ的进路,即强调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改变统一于实践。
  不过,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的理论探索(主要体现为从主体性到唯物主义的摇摆),并非毫无收获。其最大的理论进展,就是关于“物质生产是历史的发源地”思想,以及相应的“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思想。这一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并进一步得出社会内部矛盾动力机制的思想(参见本文第四部分)。
  随着社会内部动力机制得以阐发,环境(社会)通过生产而改变个体(或使个体发生改变)这一仍然有些笼统的说法,就进一步获得了实质的内容。换句话说,前一带有浓厚哲学意味的洞见就获得了“实证科学”的理论支持。把马克思散落在各个文本中的理论新进展拼接起来,就可以形成这样一幅唯物史观的完整画面:人(个体)不断改造环境,这意味着人(个体)不断创造和改变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出现(或被人创造出来)之后,就有了自身的逻辑(即动力机制),可以自我发展,形成社会结构;社会中的个体,那些直接参加劳动(工作)的个体,会在劳动(工作)中得到改变,那些尚未参加劳动(工作)的未成年人,或由于分工而脱离直接物质生产劳动的成年人(包括社会寄生虫),就会由于知识教化(或意识形态影响)而发生改变。对于这样一幅完整的唯物史观理论画面,不能作片面的、碎片化理解。比如,抓住并突出其中一个理论环节,就断言某一文本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形成或成熟,是人们常犯的错误。可以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的完整画面得以清晰呈现。2017年出版的MEGA2I/5卷的编辑者在前言中否认《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的存在(即创立),是完全错误的;有学者致力于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手稿(甚至晚年笔记)中挖掘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新发展,也是没有看清楚这幅唯物史观完整画面所致。
  这样一幅唯物史观的理论画面,可以用“否定之否定”与“矛盾对立统一”来总体把握,而劳动是连接“否定之否定”与“矛盾对立统一”的理论枢纽。从个体对环境(社会)的改造,再到环境(社会)对人的改变,这是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之否定贯穿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Ⅲ所阐发的唯物主义劳动—历史辩证法之中;与此同时,社会的自我发展,体现了矛盾对立统一的内在动力机制,日益成为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也标志着马克思社会学的创立。
  否定之否定的第二个维度,即社会对个体的改变,除了每个个体的改变和发展,还有人作为“类”的发展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1](P191)就是从人的“类”本质力量发展的角度来谈的。每个个体的改变和发展何以内化为人的“类”本质力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并没有对此展开论述,或许我们可以用李泽厚的“文化心理积淀说”加以补充。这里我们只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施蒂纳时,强调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人的发展程度(特别是人的能力或才能的发展),并对此展开论述。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在生产力的“是(事实)”与人的自由发展的“应该”之间直接建立了联系。这就是马克思对休谟问题(“从‘是’推不出‘应该’”)的唯物史观破解之道。基于此,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即自我实现的“美好生活”)理念进行了科学论证,将共产主义从哲学共产主义推进到科学共产主义。
  (作者简介:鲁克俭,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