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的范畴体系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根据剩余价值生产进行的本质划分,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只是依据使用价值耗费及价值周转方式的差异而进行的外在区分。不过,在当代西方左翼思潮中却出现了一种新趋势,即力图激活固定资本范畴来重构马克思思想的当代性。但这种激活并不是通过《资本论》,而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日本学者内田弘基于黑格尔的一般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逻辑,诠释了《大纲》中固定资本的三重规定;哈维基于《大纲》重新诠释了固定资本理论的当代价值,进一步推动了资本逻辑批判的空间化转向;而奈格里等人则立足“机器论片断”,结合后福特制和认知资本主义劳动形态的演变,重新赋予了固定资本范畴以新的内涵,实现了从机器到人本身的转变。基于当今时代,如何看待和回应这些新阐释、新建构呢?这是我们今天必须要回应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界划:迷雾的澄清与内涵的厘定
与罗斯多尔斯基、克里弗和奈格里不同,日本学者内田弘既不同意以《资本论》为参照来解读《大纲》,也不同意以《大纲》为基础反过来诠释《资本论》,更不同意将两者对立起来,而是主张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体框架出发,基于《大纲》的自身逻辑来诠释其思想。就固定资本理论而言,内田弘认为,与《资本论》第二卷相比,《大纲》体现了马克思在厘清固定资本内涵方面的过程性、流动性、开放性;如果说《资本论》中固定资本的内涵具有确定性和唯一性,那么《大纲》中的固定资本则是复调的、多义的。
为了把握这种多义性,内田弘借助黑格尔的“一般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逻辑,将其区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第一,接受迄今为止资本作为价值的生成的定义,只要资本具有不断改变形态流动增殖的本性,就是流动资本,可是同时在某一瞬间采取某一特定的形态时资本的价值是固定的,这就是固定资本(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当作为一个整体的资本的价值被投入生产时,实际上被分成了几个部分。各个部分被各自独自的使用价值所规定,价值流动快的部分叫做流动资本,流动慢的部分叫做固定资本(‘特殊化’规定)。第三,这样被分成两部分的资本在生产资本的周转=再生产中,向对方相互转化,再次统一为一体,复归到开始时的一个东西(‘个别性’规定)。”所谓“一般性”是指从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体即总过程来界划的:资本必须从一个阶段流向另一个阶段,从这个角度看,可以将所有流动着的资本称为流动资本,而固定在某一阶段或某种特殊形态上的资本称为固定资本;所谓“特殊性”是指从流通过程(包括资本与劳动力交换的小流通和资本的大流通)来界划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在使用价值上的差别,演化为资本存在形态上的差别,价值流动快的部分叫做流动资本,流动慢的部分叫做固定资本;所谓“个别性”是从两者相互转化的角度界划的,即流动资本可以转化为固定资本,而固定资本同样可以还原为流动资本,两者互为统一。
内田弘借助黑格尔“一般性”“特殊性”“个别性”逻辑来诠释马克思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三重界划,虽然富有新意,但也存在过度诠释之嫌。实际上,这并不是马克思正面阐述的观点,而是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界划逻辑出发逐一展开剖析,以此来锚定资产阶级经济学关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理解的谬误之处。而内田弘却错误地把这些观点视为马克思对固定资本的正面理解。
第一,从总过程即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做出的界划。马克思指出,资本运动表现为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作为运动着的资本,它必须从一个阶段运动到另一个阶段,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这是流通和流动着的资本;而固定在每个特殊阶段上的资本,或被束缚在某种特殊形态和某种规定性上的资本,也就构成了与运动着的资本不同的形式规定,即固定起来的资本。基于这一差别,可以引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划分,这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如约·斯·穆勒、萨伊、德·昆西等)界划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常见套路。按照这一逻辑,“资本作为通过一切阶段的主体,作为流通和生产的运动着的统一,作为流通和生产的处在过程中的统一,它是流动资本;资本作为束缚在每个这样阶段上的它自身,作为具有自身差别的资本,是固定起来的资本,被束缚的资本”。固定资本即“本来意义的被固定起来的资本”。内田弘将这一观点理解为马克思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一般规定,这是不准确的。在这里,马克思只是想按照资产阶级的逻辑引出这种界定的不合理性。在马克思看来,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理解为资本的一般形式,对于解剖资本主义流通和总生产过程具有重要意义。但问题在于,依据总过程来划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得出来的固定资本其实只是固定在某个阶段或某种特殊规定性上的资本,如商品资本、货币资本和作为生产条件的资本,与真正意义上的固定资本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第二,从小流通即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交换所做的界划。舍尔比利埃、拉姆赛等人认为,一旦资本与劳动力交换完成,这部分资本就从资本家手中转移到工人手中,转化为工人的生活资料基金,因而“根本不进入再生产过程”,由此认为,只有与工人交换的这部分资本才构成地道的流动资本;其他资本虽然有助于未来的商品生产,但与工人本身的消费没有直接关系,因而都属于固定资本的范畴。舍尔比利埃则更直接指出:“流动资本是可消费的资本部分,固定资本是不可消费的资本部分……一部分是可以吃的,另一部分是不可以吃的。”以此来看,基于小流通来界划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思路,最终归结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问题:用于个人消费的资本构成了流动资本,而用于生产消费的资本构成了固定资本。马克思认为这种界划显然是有问题的,因为按此逻辑,用于生产消费的各种材料也都被划到固定资本的范畴中了。就此而言,仅仅依据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来界划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是不对的,而将这一维度正面理解为马克思界划固定资本的“特殊性”逻辑则是错上加错!
第三,从大流通即资本主义生产阶段以外的运动所做的界划。在批判反思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础上,马克思给出了自己的判断:既不能基于总过程也不能基于小流通,相反,应当从大流通的视角来界划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1)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固定资本始终保持在资本家手中,从不离开生产过程;而流动资本必须作为使用价值被转让,必须进入流通,只有当流动资本代表的使用价值被转让出去之后,其所代表的价值才能转化为现实价值。譬如,与工人交换或购买原料的那部分流动资本,如果还保留在资本家手中,那它就还是潜在价值;原料加工后的商品资本如果不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流通,其中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就无法实现。(2)从价值的角度来看,固定资本只有作为价值才会进入流通过程,固定资本进入产品和流通的价值量取决于作为使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的那部分价值,而未被消耗的那部分使用价值则继续停留在生产过程中,其所代表的价值也不进入流通。与此不同,流动资本则不存在这种区分,它必须同时作为使用价值和价值进入流通。(3)从再生产周期来看,固定资本的价值回流时间取决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价值的消耗时间,因此,固定资本的价值回流方式是一部分一部分陆续回流的,而它的再生产时间取决于使用价值的消耗时间。与此不同,“流动资本的再生产取决于流通时间”,它的每一次流通都是一次完整的生命,而它的价值回流则是短期内一次性地全部回流。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引出了自己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解。第一,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分之所以产生,是由于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转移方式的不同,而不是由于它们在价值生产或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因此,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物质构成(使用价值)的不同,进而导致价值流通方式的不同。第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分区,在某种程度上只适应于生产资本,对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来说不存在这种区分。这也再次表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基于总生产过程和小流通来划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内田弘基于黑格尔的三重逻辑对马克思固定资本的诠释也是站不住脚的。第三,政治经济学到底需不需要研究使用价值?古典政治经济学始终将使用价值排斥在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通过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考察,马克思认识到决不能像古典经济学家那样一刀切,当使用价值仅仅作为使用价值时,譬如自然物的使用价值、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和简单商品流通中的使用价值等,这类使用价值并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规定性,因此,这类使用价值并不构成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当使用价值承担着具体的经济规定时,使用价值必须进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言,“使用价值本身起着经济范畴的作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在使用价值上的差别,演化为资本存在形态上的差别,这种使用价值不仅是使用价值,更承担着具体的经济职能。
二、固定资本的两种形态及其当代意义:哈维的新阐释
马克思指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划分是就生产资本而言的,但这决不意味着固定资本只有这一种形式,它还存在另外一种形式:“固定资本不单纯表现为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具,而且还表现为独立的资本形式,如铁路、运河、公路、灌溉渠道等形式,即同土地结合在一起的资本,等等。”与作为生产资料的机器不同,铁路、公路等不是被某个资本家作为与流动资本并列的固定资本来使用的,而是“同时被不同的资本当作它们共同的生产条件和流通条件来使用……固定资本不是表现为被包含在特殊生产过程中的东西,而是表现为各特殊资本的大量这类生产过程的联络动脉……它只有以固定资本自身的形式才能出售。”如果说封闭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只能用于生产消费,从不用于个人消费,那么,作为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则不同。马克思指出:“这决不是说,固定资本在任何规定中都是不用于个人消费,而是只用于生产的资本。房屋可以用于生产,也可以用于消费,一切交通工具也是如此:船舶和车辆既可以用于旅游,也可以用作运输工具;道路可以用作本来意义的生产的交通手段,也可以用来散步,等等。”再譬如,铁路,一方面,它为某些人在生产过程中充当交通工具,为某些生产者充当流通手段;另一方面,它又“为另一些人充当消费资料,充当使用价值,如为旅游者服务等等”。马克思认为,这种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为剩余资本的转移提供了重要途径。
以此来看,封闭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与作为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固定资本,由此所产生的价值周转和回流方式也存在差异。封闭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主要是通过将它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那部分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中去,进而陆续实现价值回流;而作为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只能通过它间接推动的流动资本来补充:“固定资本不进入直接生产过程,而是表现为许多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例如建筑物、铁路等等,那时它的价值只能通过它间接帮助创造的那一流动资本来补偿。”譬如,房屋可以“作为使用价值进行流通”,通过出租,以收取租金的方式陆续实现价值回流;再譬如,固定资本本身就包含着价值和剩余价值,它可以“以其使用价值的形式出售”或“贷放”,“以年金的形式”陆续实现价值回流,其中“利息代表剩余价值,而年金代表预付价值的陆续回流”。
如果说列斐伏尔通过对20世纪资本主义现实演变的研究,看到了空间生产在资本主义幸存中的重要作用,由此开创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空间化转向”,那么哈维则紧紧抓住固定资本问题开辟了空间化转向的另一条道路,最为集中的体现就是1982年出版的《资本的界限》和2023年新出版的《马克思〈大纲〉研究指南》。他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状况,深入挖掘了《大纲》中的固定资本问题,尤其是围绕马克思当年提到但没有具体展开的那些“空白点”作出了全新探索。如他自己所说,“我发现马克思在《大纲》中对固定资本的处理比在《资本论》中的处理要高级很多。我更愿意从《大纲》而不是《资本论》中得出我的想法”。
首先,分析了固定资本与技术变革、资本积累的关系。哈维指出,要理解固定资本,离不开两个机制:一是资本积累,一是技术变革。固定资本之所以能从众多领域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本身就需要以过剩资本和过剩人口为前提。为缓解过度积累,必然会出现剩余资本向固定资本生产部门的转移,这样,固定资本就为吸收过剩资本提供了有利途径,“为资本积累提供了一根有力的杠杆”。不过,就像哈维所说,这种缓解只是“暂时的”,因为这种通过固定资本投资来缓解矛盾的做法,只是将矛盾进一步扩大化,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克服过度积累问题,反而会在更大范围内引发更大危机。基于此,哈维得出结论说:“从长期来看,从流动资本到固定资本的调换只会加深过度积累的问题……过度积累问题的这个短期解决方案会加深长期的困难,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把周期性的价值丧失这个普遍的负担推给固定资本。”这一论断无疑是对马克思观点的进一步论证。
在这里,哈维进一步剖析了技术变革对固定资本周转的影响。从工艺学的角度看,固定资本毫无疑问是技术变革的产物。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技术变革指数与今天完全不能相比,而且当时知识产权和专利法也没有出台,因此,马克思在考察固定资本折旧和价值转移时,不可能考虑那么多复杂因素。哈维认为,在马克思的框架中,固定资本的流通是按照使用价值与价值双重逻辑展开的:根据使用价值的消耗程度,以价值形式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产品中去,陆续实现价值回流。换言之,在马克思那里,固定资本的周转时间更多地取决于机器本身的耐用性和使用价值的消耗时间,虽然他也看到了固定资本在经济上的使用年限,即新旧机器带来的利润差对固定资本周转的影响,但他并没有展开太多分析。基于此,哈维认为,马克思关于固定资本折旧的理解完全是以物理年限为基础的,由此形成了一种“线性价值转移”模型,这种模型“使固定资本的物理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处于一种自主的、看似决定性的角色。马克思仿佛掉进了拜物教的陷阱”。哈维认为,应当在物理周期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固定资本的经济使用年限,因为在资本家眼中,经济年限即固定资本带来的利润量要比物理周期更重要。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可避免地要研究“机器体系的设计和成本的变化、技术变革的总体速度和形式”。在此意义上,哈维认为这正是专利法出台的重要原因,即通过法律来严格控制技术变革和扩展的步伐。不过,他认为,这并不能改变“生产力的演化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之间的根本矛盾……技术变革的步伐——它本身主要关系到相对剩余价值的追逐——依旧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杠杆和导致不均衡的重要力量”。引入技术变革的意义在于证明,马克思以固定资本的物理周期来论证资本主义危机的做法已经过时,此时,“危机形成过程的整个物质表现和时间节奏都有了根本的改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马克思的‘第一块’危机理论……显然就行不通了”,由此,必须要基于技术变革来重塑马克思的危机理论。而这正是哈维极力推进的工作,也是理解福特制危机的重要原因。
其次,深入挖掘了独立类型的固定资本及其不同作用。在马克思看来,固定资本不只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机器和厂房,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固定资本,譬如,铁路、运河、公路、灌溉渠道、水坝、房屋、道路、船舶、车辆等。与封闭在生产过程中充当生产工具的固定资本不同,这类固定资本执行非常特殊的职能,即充当“生产条件和流通条件”。如果说流动资本向封闭在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本的转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缓解过度积累的重要途径,那么,流动资本向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的转化,即“很大一部分资本转化为并不充当直接生产要素的固定资本”,则是阻止一般利润率下降、延缓危机的一个重要方法。哈维从两个方面做了进一步阐述:一是固定资本放贷,即按照使用价值将固定资本租借出去(而非卖出去),以获得相应的货币等价物。他指出,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是以年度为基准或以服务费的方式来购买这类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安放生产的建筑物是按年出租的,叉车是按周出租的,租借集装箱则是为了把商品带到最后的终点”。这种年金或周金加利息的租借方式,不仅可以使固定资本的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得到有效回收,而且还能带来一定的利息,这里的利息并不是固定资本包含的全部剩余价值,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剩余的剩余价值则会在不同的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于是,这部分剩余的剩余价值就会以参与平均利润的形成,在短期内有效阻止利润率下降。二是从单个资本家的角度来看,他的利润率是根据全部资本衡量的,他在固定资本上投入得越多,利润率就越下降;反之,如果他不去购买固定资本,而是租借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那他的预付总资本中就只包含一定时期内租借固定资本的费用,这样就会减少他所运用的总资本,进而有效减缓他的利润率下降问题。哈维认为,这一现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非常普遍。
再次,阐述了消费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本及其作用形式。在《大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固定资本不仅可以充当生产工具和生产的一般条件,也可以用于消费。譬如,“房屋可以用于生产,也可以用于消费,一切交通工具也是如此:船舶和车辆既可以用于旅游,也可以用作运输工具;道路可以用作本来意义的生产的交通手段,也可以用来散步,等等”。但遗憾的是,由于主题所限,马克思当年并没有展开深入探讨。对此,哈维评论道:“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有很多有趣的讨论。他区分了生产当中的机器技术固定资本与建筑环境中的固定资本。在建筑环境中,既有被生产者使用的固定资本,也有被消费者使用的固定资本。实际上,你可以区分出在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本与在消费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本。”沿着这一思路,他深入探讨了“在消费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本”。一旦把固定资本引入到消费中,哈维就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局面。作为生产工具和生产条件的固定资本可以通过购买或租借来完成,同样,作为消费基金的某些项目也可以通过租借或购买来完成,比如住房,可以租也可以买。但对于资本家和个人消费者而言,他们需要承担的成本却不一样。譬如,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要想完全靠自己积攒的货币来购买一套住房是极其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引入金融和信用体系。个人消费者要想购买昂贵的消费品必须借贷,“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许多消费基金的使用被整合到生息资本的流通当中……许多消费基金项目(住房、汽车等等)都是依靠债务融资来购买的,所以它们的二手市场的形成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在生息资本的框架下来讨论固定资本和消费品的购买或租借问题。于是,一个新的问题就出现了:如果说固定资本投资可能会引发过度积累问题,那么借贷消费则可能会引发过度负债问题。2008年的次贷危机印证了哈维这一判断的正确性。
最后,阐述了作为生产、交换和消费为一体的建成环境的重要意义。在哈维看来,有些固定资本可能只是生产工具,有些固定资本可能只充当生产条件,也有一些固定资本可能只是消费工具,但还有大量的固定资本是作为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复合体而存在的,那就是人工建造的“建成环境”体系。他指出,“建成环境是由一大堆不同的要素所组成的:工厂、水坝、办公室、商店、仓库、公路、铁路、船坞、电站、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学校、医院、公园、电影院、餐厅……在任何一个时刻,建成环境都表现为许多景观的大杂烩,而这些景观是按照不同的生产方式的规定、在这些生产方式的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被塑造出来。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当中,所有要素都采取了商品形式”。这种建成环境是按照空间构成的,空间秩序构成了建成环境的根本属性,也是决定其经济价值的首要因素。“建成环境的生产和使用的一切方面都被纳入了资本流通的轨道。”资本正是根据这种空间分布来安置固定资本的,而固定资本的布展反过来恰恰是资本实现空间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基于此,哈维认为,如果不理解固定资本,就不可能完整地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的城市问题。
哈维基于《大纲》深度挖掘了马克思当年提到但没有深入展开的论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固定资本理论,这些分析即使在今天看来仍是值得称道的。此外,他关于固定资本过度投资导致过度积累问题及关于消费基金中过度负债问题的分析,为我们深入把握福特制危机和2008年的次贷危机提供了一种解释路径,也是值得肯定的。更重要的是,他紧紧抓住固定资本问题,将城市和空间引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分析之中,这种路径要比苏贾的以“空间本体论”为核心的后现代地理学更加可靠。不过,不足之处在于,哈维关于固定资本分析的主导逻辑和整个出发点既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逻辑,也不是价值增殖逻辑,而是使用价值逻辑。这也是他与马克思在固定资本问题上的一个重要差异。
三、从“机器”到“人”:奈格里对固定资本范畴的当代重构
在《大纲》中,马克思不仅从流通角度阐述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还从直接生产过程阐述了固定资本的智力来源及其对生产过程的内在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固定资本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即被西方左翼称为“机器论片断”的那一小节中。具体而言,第一,在马克思看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出现意味着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在使用价值上的差别,发展为具有形式规定的物质形态上的差异,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第二,固定资本介入生产过程之后,导致劳动过程与生产过程出现了重要差异,劳动逐渐沦为生产的次要环节,固定资本取代了原有的劳动,成为衡量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固定资本是机器体系的资本化属性,而机器体系在本质上是知识对象化的产物。于是,作为共有财富的科学知识(此时还没有出现知识产权及其私有化问题)就被吸纳到资本权力之下,成为与劳动相对的外化力量。第四,机器体系和固定资本的发展取决于科学知识和一般智力的发展水平,而科学知识是由主体和人创造、生产出来的,因此,科学知识和一般智力的发展水平最终取决于人自身的发展程度。而人自身的发展程度则取决于劳动时间的节约和自由时间的增加:自由时间越多,意味着个人从事科学研究的时间就越多,进而就越能充分占有科学知识,推动社会一般智力的发展;反过来,一般智力和科学知识越发展,作为知识对象化的机器体系就越发达,而固定资本也就越发展。基于此,马克思得出一个结论:“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因此,当马克思说“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时,主要意思是指固定资本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人本身的发展,或者说科学技术和机器体系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人的发展,而不是说人本身已经成了固定资本。
如果说哈维抓住马克思关于两种固定资本的分区及其不同职能,尤其是作为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集中挖掘了马克思的固定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那么,奈格里和认知资本主义则结合后福特制和认知资本主义的时代特征,基于一般智力问题,重新诠释了“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这一命题的当代意义,赋予了固定资本范畴以新的内涵。
奈格里和认知资本主义流派认为,马克思当年所说的生产主要是指物质产品的生产,其中固定资本表现为看得见的机器体系;而当代资本主义主导的生产已经超越了物质形态,表现为非物质产品的生产,譬如知识、思想、程序、软件开发、数据、信息、品味、文化等,这些无形产品不可能靠机器生产出来,只可能依靠具有知识和一般智力的主体自身。如果说过去是用物生产物、用有形商品生产有形商品,现在则是用知识生产知识、用活的智力生产活的知识。在这种新的生产活动中,固定资本已经超越原来的机器形态,取得了一种全新的存在形态:那些拥有一般智力、社会创造力的主体已经取代了原来的机器体系,成为固定资本的最高形态。因此,当马克思断言说“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时,“他预言了资本在我们时代中的发展”。奈格里以计算程序为例展开了说明。在他看来,计算程序和机器体系都是一般智力的产物,都属于固定资本,但它们所代表的智力及所塑造的社会关系却不一样。
首先,是死知识与活知识的差异。就机器体系而言,科学知识和一般智力一旦对象化为机器体系,那么其中所蕴含的知识和智力也就转化为静态的死知识。用奈格里的话来说,即“工业机器是以相对固定和静态的形式使过去的智力具体化”,即便有了新知识也无法再对象化到原有的机器中去,只能重新生产新的机器体系,这是传统工厂不得不面对的固定资本更新问题。与此不同,作为一种数字化的固定资本,计算程序开启了一种新的开放性的动态建构过程,它不仅是过去智力的产物,更能把新知识源源不断地注入到过去的结果之中,实现一般智力的延续发展和计算程序的更新升级。这种知识和智力不再是机器中的死知识,而是不断被激活的活知识。
其次,是固定资本与劳动者关系的变化。奈格里指出,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到福特制时期,固定资本与工人的关系都是一种外在的异己关系:(1)从智力源头来看,此时的工人主要表现为以体力劳动为主导的产业工人,他们并不拥有科学知识和一般智力,因此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参与知识对象化为机器体系的研发和设计过程。(2)从作为产品的固定资本来看,固定资本的生产过程也不是工人主导的劳动过程,而是表现为用机器来生产机器的客观化过程,其中工人不过是一颗无关紧要的螺丝钉。(3)就充当生产工具的固定资本来看,现代工厂的生产过程不过是工人顺从、服侍机器的过程。但在后福特制和认知资本主义时代,一切都不一样了。此时居于主导地位的劳动形态不再是马克思当年的体力劳动,而是智力化的非物质劳动和认知劳动,数字化固定资本的生产不再是外在于劳动者的过程,而是直接表现为非物质劳动者和认知工人的“协作性社会智力”的产物,他们直接参与数字化固定资本的设计、研发和生产过程,或者说,拥有一般智力的“活劳动力是这个过程的根源。没有活劳动,就没有计算程序”。因此,“固定资本现在看起来像是存在于身体内部,刻在他们的身上,同时也服从于他们……这些工作并不是被具体化在与工人相分离的一个物质产品中,它们一直都存在于大脑中,不能脱离人而存在”。马克思当年所说的“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已不再是一种间接的推论,而是转化为一种普遍化的客观现实。此外,就固定资本与主体的关系而言,劳动者不再像马克思当年所说的那样只是服侍机器了,而是借助自己和集体的智力不断完善、更新数字化的固定资本,通过这种方式,主体性渗透到固定资本之中,进而将原来外在于主体的固定资本翻转为彰显主体性的人—机组合。
最后,是固定资本与可变资本的融合。在马克思那里,固定资本与可变资本属于两种不同的划分体系,它们的区别也是一目了然的。但奈格里认为,到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区分已失去既有意义。就数字化产品而言,可变资本依然表现为主体自身的劳动力和创造力,数字化的固定资本不再是外在于主体的知识力量,而是存在于主体大脑和身上的内在力量,这样,可变资本(劳动力)与固定资本(主体自身的智力)就实现了融合。“所谓的非物质或智力资本实际上本质性地包含在人之中,因此它以一种基本性的方式对应于劳动力的智力和创造能力。在我们从工业资本主义那里继承的不变资本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概念被推翻之前,我们发现了自身。在数学上表示资本的有机社会构成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c/v的关系中,恰恰是v(劳动力)表现为主要的固定资本,并且将它自身表现为‘身体—机器’。”于是,马克思当年界划的“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界限……变得彻底模糊不清了”。在此基础上,奈格里认为,今天,占有固定资本已不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种虚幻的隐喻,而是一种现实的斗争策略和政治纲领,即主体通过联合实现对自身一般智力的占有,从而实现从固定资本到主体自身的回归。这样,“机械主体的力量以及他们协作的诸网络就可以被充分地实现。组合的机械动力、协作的生产性形式以及共有权的本体论基础就以最密切的方式交织在一起”,进而冲破资本的牢笼,实现从资本支配的生命权力向主体自治的生命政治的转变。
如何看待这一观点呢?当代西方左翼给出了不同回应。斯蒂格勒指出:“认知主义是建立在奈格里围绕‘认知资本主义’所揭示的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奈格里发展了马克思的‘一般智力’概念,来理解当下的认知资本主义。认知资本主义,特别是从1993年万维网建立以来,出现了两种重要的矛盾趋势:一种是认知资本主义产生了价值的新生产方式,价值生产的内容也是全新的;另一种则完全相反,认知资本主义造成了所有领域的无产阶级化,遍及计划、生产和消费等所有领域。这两种矛盾趋势就造成了固定资本、一般智力和活劳动这三个构成要素之间,以非常特殊的方式结合起来。”基于此,斯蒂格勒高度评价了奈格里的论断,认为他抓住了当代资本主义的核心问题,即一般智力和知识生产问题。不同于斯蒂格勒,普殊同和哈维则从不同的角度对奈格里作出了批判。他们认为,第一,奈格里过分夸大了“一般智力”的内涵。马克思“只用了一次‘一般智力’这一用词……意大利人们可能确实物化了(reified)这一术语”。奈格里赋予了一般智力过多的意义和内涵,是一种过度诠释。第二,奈格里混淆了价值和财富的本质区别。普殊同认为,在“机器论片断”中,马克思试图通过资本主义价值生产与人类真正财富之间的张力,来批判资本主义价值生产的狭隘性。而奈格里恰恰把马克思的价值生产批判还原为财富生产批判,这是批判逻辑的“倒退”。对此,奈格里也承认了这一点,不过,在他看来,聚焦于知识和一般智力等共同财富问题并不是一种“倒退”,恰恰是沿着马克思的道路建构当代认知资本主义批判的必然发展。第三,奈格里曲解了固定资本的内涵和意义。普殊同指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才是理解资本主义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范畴,这是一对本质范畴,因此,它们之间的“区别并不对经验显现”;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划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这一问题的表述再清晰不过,这里我同意哈维的观点,马克思将固定资本视为某种流动的范畴,表面上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遮蔽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遮蔽了真正生产价值的部分。”当奈格里认为今天的固定资本与可变资本已经合而为一时,恰恰把两个不同层面的范畴混淆在一起;而当他把固定资本理解为人本身时,更是陷入了经验主义和拜物教的窠臼之中。
结语
在此,对上述论证作以下总结。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固定资本包括两种形态:一是与流动资本并列的充当生产工具的固定资本,二是充当生产条件或流通条件的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前者根据使用价值的消耗程度将其所代表的价值转移到最终产品中,进而陆续实现价值回流;而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则是通过出售、放贷或租赁的方式实现价值回流。前者作为生产资料,只能封闭在生产过程中用于生产消费;后者既可以用于生产消费,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作为科学知识对象化的产物,固定资本的发展程度取决于社会智力水平,而社会智力的发展水平又取决于人自身的发展。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固定资本的发展最终取决于人自身的发展。但不论如何,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划分只是一种外在划分,并不能代替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这对范畴,成为透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本质的钥匙。
其次,内田弘基于黑格尔的一般性、特殊性和个别性来诠释《大纲》中的固定资本理论,虽然有其创新意义,但也存在过度诠释之嫌,进而把马克思所要批判的观点同马克思自己的观点混淆了起来。哈维基于《大纲》深入挖掘了马克思当年提到但没有深入探讨的那些问题,譬如固定资本与技术变革、用于生产消费的固定资本与用于个人消费的固定资本、独立形态的固定资本与生息资本、固定资本与城市空间等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固定资本理论,开启了一条不同于列斐伏尔和苏贾的空间转向逻辑,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与马克思相比,哈维的叙事逻辑出现了重大变化:马克思是基于使用价值来界划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及其价值周转方式之差异的,其目的是为了揭示它们对直接生产过程和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的影响,或者说落脚点是价值问题;而哈维则直接基于使用价值来探讨固定资本本身的价值实现及其对资本空间拓展的影响。
最后,奈格里和认知资本主义基于数字化时代阐述了固定资本、劳动力以及两者关系的转变,赋予了固定资本以崭新内涵,从而把主体性重新引入固定资本之中。这种解读有其现实意义,但缺陷也非常明显。第一,他低估了资本对一般智力的吸纳程度。虽然非物质劳动者是自身一般智力的所有者,但只要活劳动仍受制于价值机制和资本逻辑,那么,这种活劳动和一般智力就必然会转化为资本增殖的养料,而不可能仅仅因为劳动者是一般智力的所有者就自然发生奈格里所期待的那种本质性翻转。第二,机器体系和数字化的固定资本的确是一般智力对象化的结果,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反过来说人直接成了固定资本,就像货币那样,货币是人的本质外化的结果,但我们并不能反过来说人直接成了货币。在此意义上,笔者同意普殊同的判断,即奈格里的诠释无疑是一种智力拜物教。第三,奈格里认为,在非物质产品的生产中,固定资本和可变资本已经合一了,这也是站不住脚的。在非物质劳动和认知劳动中,不论生产资料是物质形态还是数字化智能化形态,它依然保持着马克思意义上的固定资本属性,而作为体力和智力总和的劳动力依然发挥着可变资本的职能,两者无论在现实层面还是理论层面都不可能合一。
(作者简介:孙乐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哲学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西方左派对马克思‘机器论片断’的理论重构与社会批判范式的当代转型研究”(17BZX031);国家级青年人才资助项目“新世纪以来国外马克思主义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研究”)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学习与探索》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