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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寒冰: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三重深化

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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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格斯将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理论称为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国外学界往往在时间与逻辑上将这两个伟大发现分别归属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两个阶段,而忽略了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性。这一方面会导致在解读马克思唯物史观时只停留在一般历史过程的视域中,而看不到唯物史观在当下具体对象即资本逻辑批判中的拓展与深化,另一方面会导致在面对马克思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时,只从经济学的视域来展开相关的解读,而看不到马克思通过对经济学方法及视域的革命性变革而凸显出来的新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的深刻之处。因此,全面地推进对这种关联性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在倡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当代语境中,这种必要性就更加突出了。笔者以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中推进了唯物史观的三重转型:对象转型、矛盾转型和视角转型,从而把唯物史观的阐释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

01

历史运动由直接的研究对象转型为经济范畴运动的基础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在研究人类历史现实运动一般进程的基础上获得的,具体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类历史过程不再被解读为观念的发展过程,而是完全立足于现实社会历史的客观进程来加以诠释,由此超越了唯心史观。并且,这种历史观把客观现实放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来锚定这种现实的社会历史性本质,从而突破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经验主义式的研究方法。

  对客观现实的这种研究方法,在理论概念的维度上表现为对概念之直观维度或经验式维度的突破。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对象”的考察值得我们关注。他指出,马克思的对象并不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古典政治经济学把经济事实作为自己的对象,把这种存在当作“自身存在”“既定存在”,而马克思批判这个“既定对象”之形态,即对这个对象的经验主义的镜子式的反映论。马克思要“向对象、对象的性质和对象的范围、从而向对象存在的领域提出问题”。[1](P144)我们以为,马克思的科学研究对象的最终确立依赖于其历史唯物主义的逐渐成熟,换言之,对于客观对象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式解读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一过程首先与马克思研究对象的转变相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与《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尝试将唯物主义历史观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研究,但由于这种“运用”还在探索过程中,因而主要还是从现实历史的矛盾性维度,而没有从经济学本身的理论中实现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突破。而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得益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认识论原则,马克思不仅超越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现了经济范畴的自我批判(实则是社会历史批判),同时也使得唯物史观更深刻地转型为具体对象解读上的科学方法论。这一过程并没有削弱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意义,反而使之在新的形态中日臻深化。

  我们看到,其实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益于唯物观的创立,马克思就已经从人类历史内在矛盾运动的维度突破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的直观的、似自然性特征。譬如,就分工范畴而言,它就是在大工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深化的。马克思指出,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它(大工业)使自然科学从属于资本,并使分工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它把自然形成的性质一概消灭掉(只要在劳动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它还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2](P194)这种分析方法在对所有制、交往形式等范畴的解读上也有呈现。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马克思此时的研究重点是一般人类历史进程的本质,而不是其中某一客观对象的内在特性,因此,他实际上是把具体客观对象放进了社会历史过程之中,并用研究一般历史进程的方法论视角来展开对具体对象的研究工作。这虽然在总体上体现了对具体对象的正确的解读方法,但还尚未把这种历史观方法论具体化为解读客观对象的具体的科学方法论。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的主要研究对象开始转向具体的客观现实,即资本主义的经济矛盾问题。他直接面对的是蒲鲁东文本中的政治经济学范畴。研究对象的这种转向,即转到对资本主义经济矛盾体系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领域之中,使马克思开启了唯物史观具体化的学术征程。对劳资对立关系的历史前提的揭示,使得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表现出了不同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独立研究成效。首先,马克思从劳资对立的前提出发,批判了蒲鲁东将劳动(力)价值和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混淆起来,认为只要商品按照所包含的劳动量来确定其价值,那么劳动者就能取得公平的报酬。这是因为他在理论上不了解生产费用和工资的区别,在实践中看不到资本家和工人的不平等分配关系。其次,马克思还从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对抗性特征,深入资本主义大工业的不平衡特征:供求平衡的抽象模型在现实中是不会实现的,这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历史特征所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只有在消费引导生产的历史形态中,才能想象供求平衡的模型。而在大工业背景下,“生产走在需求前面,供给强制需求”。[3](P109)由此,“在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工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灾难丛生的根源”。[3](P109)当然,此时的马克思虽然已经从“繁荣、衰退、危机、新的繁荣”这样的表述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周期的外在特征,但是对于其中的内在机理与规律,马克思还未能深入研究,马克思也并没有从资本主义的内在规律出发,指出资本主义的危机命运与最终灭亡的必然性联系。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的研究对象直接聚焦“资本”概念。这事实上也表明,马克思敏锐地意识到,对于资本的研究是整个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与中枢。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对资本的规定已经包含了三个基本维度:生产资料的物质内容维度、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对立)的社会关系维度,以及物与物之间的抽象经济关系维度。基于此,马克思指出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的辩证关系: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随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对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研究逐渐聚焦于特定资产阶级社会条件下对抗性的劳资关系的研究,并强调了资本这一经济范畴的社会矛盾属性,这显然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运用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进展。

  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尤其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中,当马克思将研究对象完全转移到资本主义社会及资本逻辑中时,马克思对具体现实对象即资本主义经济过程的历史性研究就更显成熟了。在这一时期,马克思不再将具体现实对象直接放在历史进程中考察,而是通过区分现实具体与理论具体,将现实历史运动理解为经济范畴运动的基础。这一基础既是真实存在的、归根结底的,又往往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趋于“隐形”,需要研究者认真剥离出来。

  其一,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认识论原则中,马克思实现了现实具体与理论具体的区分。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前一个具体事实上指的是现实具体,而后一个具体,则是思维对于现实具体的理论把握。两者具有质的差别。首先,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现实具体,是我们研究的主体,它“始终作为前提”[4](P43)存在于一切理论研究之前。其次,对于理论上的具体整体的把握并不能完全呈现现实具体的样貌。即便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研究了资本主义流通与生产的总过程,诸多抽象的理论获得了具体的表现形式,比如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但这依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内在经济关系与规律的理论分析,而不能完全对应于现实。因为现实相较于理论,总是充满了各种偶然性与具体性的特征,而这些问题事实上并不是马克思所要处理的问题。以上这两个层面都使得这种对于现实历史认知的逻辑方法具有唯物主义的根本特征。

  其二,现实历史运动成为经济范畴运动的基础。概念运动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反映了现实运动,但不是完全“平行于现实历史”,而是通过某种中介而间接表现现实历史运动。恩格斯指出,“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并且,写经济学史又不能撇开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这就会使工作漫无止境,因为一切准备工作都还没有作。因此,逻辑的研究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研究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5](P532)恩格斯对逻辑的研究方式的优先运用作出了合理的说明,然而笔者认为原因还不止于此。马克思优先使用概念运动的逻辑方法,而非直接的历史方法,原因还在于如果不对问题先作逻辑的分析,我们其实无法确定其相应的历史。比如我们如何确定资本的历史?首先需要对资本的本质进行深入理解。如果只是将资本理解为积累手段,那么资本的历史大概要从原始社会谈起了。

  这种逻辑优先的原则,实则是对于将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研究主体作为我们认识的前提所提出的必然要求。马克思强调,经济范畴的关系不是由它们在历史上出现的先后次序决定的,而是由它们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决定的。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因此各个经济范畴在特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就决定于此。比如封建时代的主导关系就是封建土地所有权,资本则处于从属地位,要研究封建时代的资本概念就离不开对于封建土地所有权的认识。而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资本是普照的光,要理解地租则需要放在资产阶级所有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加以解读。正因为这种解读方式的特殊性,确切地说是坚定的唯物主义立场,马克思指出,经济范畴的逻辑顺序与它在历史中出现的顺序是否一致,事实上也“看情况而定”。它在特定的范围内是一致的,而很多时候也是不一致的。马克思列举“占有”和“货币”的例子说明,“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以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4](P43-44)但事实上,马克思强调的是,这种一致性其实总是容易招致误解的。当资产阶级理论家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特定经济范畴理解为适用于一切时代的经济范畴时,就是因为把经济范畴的逻辑顺序简单等同于它的历史顺序,而忽略了任何一个历史时代的经济范畴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规定性来决定其本质,这种规定性来自对特定时代经济结构的解读。

  综上所述,运用逻辑优先于历史的原则,根本的原因在于将资本主义社会作为我们研究的前提与主体这一唯物主义设定,这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根本要求。由此就必然引申出结构先于历史的设定。当然,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我们必须进一步认识到,这一结构也始终是现实历史运动中的结构,而不是先天的、自然的结构。这就决定了要对这种结构的内在经济因素的相互关系与自身运动作出理论上的说明。而这种说明是通过经济范畴的矛盾运动的方式呈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

02

历史矛盾由直接展开转型为通过经济范畴矛盾演绎而实现

  在19世纪50年代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中,当马克思把研究对象转移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过程而非一般的人类历史中时,他的理论任务也就从研究人类历史的一般矛盾转向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矛盾。另一方面,毫无疑问,这种转化也深化了对于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研究,从而使得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一般抽象规律走向包含了具体性、特殊性与必然性的科学规律。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原则之一在于对社会生产的历史基础地位的揭示。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而言,无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还是庸俗经济学家,总是有意或无意地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站在资本逻辑的立场上研究问题,这一倾向的集中表现就在于他们总是通过经验性的形式逻辑的抽象,来理解资本主义的生产,及各种经济范畴与经济现象。通过否认独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范畴的特殊性,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暂时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开篇正是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这一方法论的根本缺陷,强调了“生产一般”与“现代资产阶级生产”的重要关系。马克思需要在方法论上突破这种形式逻辑的、非历史的抽象思维,而强调“生产一般”与“资产阶级生产”的辩证关系。“生产一般”是对人类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生产的一般规定、“共同点”的逻辑抽象。在这一意义上,它本身也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但是马克思指出,这种抽象本身也包含着各种生产的差别、各种生产的历史演进。换言之,我们不能从形式逻辑的角度将一般与特殊决然对立起来,而要看到从“个别”中抽象出“一般”,本身就基于对差别及差别所引起的发展的历史性把握,这是我们采用辩证思维的结果。这就警示我们不能落入两种误区,其一是因为抽象出了一般而忘记了“本质的差别”,[4](P26)其二是将一般理解为僵死的“物”,而看不到“一般”背后由差别构成的发展:这指示了一种历史发生学逻辑。

  对于生产一般与资本主义生产的辩证关系的解读也启示我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矛盾的研究对于研究人类历史的一般矛盾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得我们的研究从一般历史的抽象走向包含了差别与特殊的具体。如何使得这种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矛盾的研究表现出对于一般人类历史规律研究的应有意义呢?按照马克思上述所提出的辩证原则,它必然既不是将资产阶级社会的矛盾简单投射为一般历史的矛盾,这是被鲍德里亚等人误解的地方;也不是将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与此前社会结构作断裂的孤立解读,这是被阿尔都塞片面强调之处,而是凸显一种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历史发生学性质。这一过程是通过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范畴的概念运动所实现的。在这种经济范畴的概念运动中,它一方面实现了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的“似自然性”的自我批判,另一方面通过这种逻辑上的概念运动“隐喻”现实历史运动所赋予经济因素的社会历史特征。从而通过这种辩证的、迂回的转化,再度揭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根本方法论意义。

  在马克思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他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示为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一现实层面的矛盾并没有作为显性的线索直接呈现在《资本论》的叙述中,而是通过商品——这一科学的抽象所包含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及其进一步发展演化而“隐喻”了这一现实中的基本矛盾。事实上,这一经济范畴的矛盾运动正是马克思以特殊的辩证法形态所呈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中的基本矛盾。而通过这种范畴的概念运动与不断演化的方式,可以在逻辑上再现各种现实经济要素的结构性关系与历史发生学内涵,从而凸显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生产方式的历史特殊性。

  按照马克思的原则,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殊结构的把握,首先必须确定其决定性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找到了资本关系这把钥匙,并根据资本关系与其他经济因素的结构性关系,由此确定各种其他经济范畴在结构中的地位。比如马克思突破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三位一体”的拜物教公式的迷雾,指出劳资关系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决定性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租则从属于资本关系,只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经济因素都必须像这样突破它在现象层面——这一拜物教的颠倒层面所呈现出来的虚假的关系与结构,而获得对其真实关系的透视。在确定了诸经济范畴的真实的结构性关系以后,马克思找到了商品这个最为抽象的经济范畴,作为叙事的出发点。再通过“总体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矛盾运动过程——各种经济范畴都是这一本质矛盾在各个阶段的“外化”环节,从理论上再现这一复杂结构关系,揭示种种颠倒与转化形式,从而在对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例如价值、商品、货币、资本、利润、地租、信用等等实证概念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实现对这一经济结构的本质性与规律性的科学认知。事实上,完成了对于这些资产阶级经济范畴的拜物教属性的科学批判,也就揭示了这些经济现象的社会历史特殊性,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特殊性。

  我们还需注意,虽然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体结构逻辑遵循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但是在每一个环节的论述过程中,马克思总是先从具体到抽象。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部分,马克思开篇就区分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从具体到抽象,另一种则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马克思说,前者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走过的道路,即从生动的整体中找到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概念。马克思又说,后者才是在科学上正确的道路,即从抽象的规定再上升到思维中对具体的再现。有学者将前者界定为研究的方法,而将后者界定为叙述的方法。但事实上,我们发现在马克思的文本中,这两种方法始终是并存的。比如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商品章中,马克思一开始谈的就是商品表面的规定: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而后才深入商品的价值的质的规定性、价值量以及价值形式,并揭示交换价值其实只是价值的外在表现,继而从商品过渡到货币。在对剩余价值的揭示中,马克思也是先从劳动者与资本家自由平等交换的假象开始的。维格茨基就指出:“如果拿整个研究过程来说,当然有一个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例如,马克思把价值理论发展为剩余价值理论。而如果考察的是每一个特定的研究阶段,那末,在这里,马克思认识的运动则是从现象的外部表现,到它的内部本质。”[6](P44)虽然《资本论》的整体结构遵循了经济范畴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步骤,但是就每一个环节、场合或者研究阶段而言,这两种道路是共同发挥各自作用的。前者完成了从现象到本质的深入,后者则从较为抽象的阶段进一步进展到较为具体的阶段。

  就这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总体逻辑而言,我们看到,在研究的起点上,这一本质性的矛盾以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存在于商品中——这实际上是现实存在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关系在范畴的逻辑运动层面的反映。在矛盾的不断上升过程中,这一矛盾也以商品与货币的矛盾存在于货币中,以劳动力与资本的矛盾存在于资本中。在资本阶段,我们把握到这一矛盾的本质就是剩余价值剥削关系。概言之,这一矛盾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流通及总过程中,通过各种经济规律的作用,造成了资本主义各种形式的必然性的不平衡与矛盾,这就注定了资本主义周期性的危机命运。马克思从而论证了资本主义的这种危机命运并不是偶然的经济危机,而是一种根源于资本主义制度及其生产方式的必然。

  只有当我们完成了这一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解剖的任务,历史的发展趋势与规律才能得到科学上的论证。这也使得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的论述第一次获得了政治经济学科学论证的支撑,从而真正实现了现实历史自我革命的解放意义。

03

历史逻辑由直接呈现转型为通过视角转换而推动资本逻辑呈现

  对历史发展的直接研究某种意义上会呈现出一种显性的、直观的色彩。当然,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以对私有制条件下的深刻历史矛盾的揭示致力于突破这种一般历史的自然叙事视角,使得这种对于历史逻辑的解读既不同于唯心史观,也不同于直观唯物主义。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对研究者所处的特殊历史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解读,历史发展逻辑的研究并无法呈现出“真正的历史”,从而无法体现唯物主义历史观自身更为丰富的内涵与深刻的理论价值。马克思正是从这一理论洞见出发,从一般人类历史的研究、历史的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的研究逐渐聚焦于资本逻辑的研究。资本逻辑的研究则须借助从现象深入本质,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视角。上文提到,现实历史从直接的研究对象转型为经济范畴概念运动的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也转型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范畴的概念运动。通过上述两种转型,我们发现正是出于将资本主义社会作为我们研究的主体与前提的唯物主义原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建构起了一种基于结构与历史的辩证法基础上的逻辑演绎体系。那么这一体系是否已完全成为一种自我运动的独立过程,正如黑格尔的封闭的体系那样,而不再与现实历史直接发生关系?答案是否定的。

  与黑格尔的封闭体系内的概念运动不同,资本逻辑的发展并不能仅仅理解为经济范畴的概念运动。虽然我们在上文提到,为了突破资产阶级经济范畴的直观的“似自然性”,呈现经济范畴的自我批判的辩证特性,必须采用逻辑的方法,而非直接呈现资本主义的历史过程。从而现实历史过程成为《资本论》叙述体系中隐形却真实的基础。但这一现实历史过程并非全然隐形,在“科学的抽象法”中,它的偶尔“现身”对于主导资本逻辑的推进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由此我们认为,在《资本论》中,把握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还未能充分说明这一体系的运动规则,在此,我们以为,还需要引入“科学的抽象法”,才能解释这一体系归根结底的历史唯物主义性质,这也标志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从对历史本身发展逻辑的直接研究成功转型为对资本逻辑发展的研究,从而也进一步深化了这一历史观的方法论价值。

  “科学的抽象法”指的是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过程中所使用的一种特殊方法。维格茨基概述了这种方法的基本特点:“在每一特定场合,马克思抽象掉的都是对该场合来说是次要的、非本质的、妨碍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类抽象,而要研究一种现象,则简直是不可能的,因为现象的本质是隐蔽的,是用大量的次要因素伪装起来的。但必须看到,马克思抽象掉的次要东西,只是对某个具体场合来说是次要的,在其他研究方面,它们可能是头等的因素,是不允许抽象掉的。”[6](P91)马克思在每一处研究阶段,维格茨基所谓的“场合”,都采用了这种方法。比如马克思对价值的研究,就抽象掉了竞争的因素,而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才引入竞争,从而完成了价值向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的转化。并不是说竞争不重要,甚至按照缪勒的观点,竞争才是资本通过相互作用的方式而完成的资本概念的自我实现,只是马克思一开始将竞争作为外在因素悬搁了,只分析价值的纯粹形态。为什么竞争会作为外在因素被抽象掉,那是由它在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的地位所决定的。把这个过程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这么说,马克思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每一个环节(场合),都“补入”了之前阶段被抽象掉的现实经济因素,从而使得概念运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较此前包含了更为丰富而具体的规定性,演绎了资本矛盾不断发展的逻辑过程。

  马克思的这一方法,实际上打破了黑格尔式辩证法的封闭运动的特点。换言之,矛盾运动的动力事实上并不是完全由概念自身提供的,而是通过有时“悬搁”,有时“补入”的视角转换方式而人为推动的。何时“补入”,何时“悬搁”,“补入”什么,“悬搁”什么,则都是依靠对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内在关系与层次的分析而决定的,而非任意决定的。这种视角转换根本上也是由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现实具体及其历史运动所决定的。我们经常发现,马克思时常在《资本论》的逻辑论述的间隔中,会补入一段资本主义现实历史的实证研究。比如在《资本论》第一卷论述完从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整个逻辑运动过程后,补入了“劳动力的买与卖”这一历史研究,继而才叙述剩余价值理论。按照“科学的抽象法”的启示,这实际上就是对研究视角的一种历史性的补充,意味着我们从对于商品和货币的抽象讨论要上升到资本内在矛盾的特殊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属性的讨论中,必须补入劳动力转化为商品的现实历史前提,否则从货币到资本的逻辑演绎无法完成。这种“科学的抽象法”一方面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区别于唯心主义辩证法的重要特征,另一方面这种区别根本上而言也来自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法论启示。它指示出任何一个逻辑范畴的运动背后,事实上都有现实历史运动的支撑,这在叙述过程中不是表现为平行的机械反映关系,而表现为一种历史性的研究视角的及时补入,与必要抽象。这使得《资本论》的整体结构一方面在逻辑上高度严谨,一方面也始终遵循现实历史与现实结构的唯物主义研究前提。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仅意味着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运用,也意味着唯物主义历史观自身的逐渐深化与成熟。而这一过程及其成熟的形态则需要从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中剥离出来。这种剥离的意义,一方面使得我们进一步理解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的历史唯物主义性质,从而将其区别于一切形态的唯心主义理论,并回应马克思身后的诸多批判与争论,例如一众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指认为一种唯心主义的虚构。另一方面也使得我们对唯物主义历史观本身的内涵与价值有了更为深入的解读。它不仅仅是对一般人类社会运动规律的揭示,也对具体社会形态的研究具有根本的方法论价值。

  (作者系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