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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正东:深化历史唯物主义研究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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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的实践语境在不断拓展, 因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当然应该不断地深化。当我们在理论层面试图推进这一研究时, 无疑会面对国外左派学界在这一问题上的相关作法。我们在阅读他们的学术观点时要清晰地意识到, 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是有特定的实践语境及理论语境的。联系到我们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探索, 可以把问题域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历史唯物主义所谈的“物”到底是经验维度上的物、社会关系还是其他东西;它所谈的“历史”到底是物的过程性流变还是比这更深刻的某种东西;它所谈的“主义”如何既基于价值性判断又能凸显出科学内涵。本文试图对这三个问题进行一些思考, 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当代国外左派学界的不少学者都从一般层面上或者说经验维度的物的角度来谈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化或发展问题, 并把这种理解视为理所当然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跟他们没有彻底厘清马克思与古典经济学家的关系有关。在上世纪60-70年代, 当新实证主义者指责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上毫无创新, 只是基于主观伦理判断而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时, 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只是满足于指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问题上实现了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 (即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变) , 但没有揭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本身上的方法论突破。这使得当后来的学者不再承认马克思在经济学上只是古典经济学家的弟子, 而是致力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维度上深化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研究时, 始终受到上述理论缺陷的影响。这具体表现在, 当他们把马克思打扮成一位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或资本发展过程的批判者时, 眼光仍然只是盯在对“物”的不同解释上。以前, “物”是资本自我增殖的要素, 现在, “物”是拜物教的具体表现, 是需要被揭示及批判的对象。至于这种批判是基于文化维度的人本主义批判还是基于结构维度的实证系统性批判, 这已经不重要, 因为只要在“物”的层面上不能深入到内在本质的层面, 要想真正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化或发展是很困难的。

我们首先以大卫·哈维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哈维对推进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研究所做出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这不仅体现在他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理论中, 而且也体现在近几年他对《资本论》的新解读中。但略有遗憾的是, 他也没能越出从经验之物的角度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之“物”的阐释框架。在对《资本论》第一卷所做的导读中, 哈维在谈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及交换价值时, 上述方法论缺陷所带来的影响就鲜明地呈现了出来。他把商品只是理解成了一般性的物, 也就是说, 他没能理解马克思商品概念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你拥有一件商品, 比如说一栋房子。你会对它的使用价值还是价值更感兴趣呢?可能你对两者都感兴趣。但这里存在一种潜在的对立。如果你想充分实现交换价值, 就必须将它的使用价值转让给其他人。如果你拥有它的使用价值, 那么就很难获得它的交换价值, 除非你做抵押贷款或住房权益贷款。”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这种二分法, 是哈维所倡导的革命人道主义政治实践构想的重要理论基础, “我们因此必须把焦点放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 也就是借由社会劳动持续创造使用价值, 同时杜绝交换价值对使用价值生产活动的主导作用”。

这种二分法从表面上看是很有道理的, 也很容易被人接受, 因为它跟人们的日常生活意识直接相通。如果把体现在《资本论》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仅仅从“物”的层面上来加以理解, 那么, 采用上述解读方法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遗憾的是, 这并非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特别强调商品概念的社会历史内涵。也就是说, 他讲的是商品的价值问题而不是事物的价值问题。在《资本论》第一卷开篇, 马克思就指出, “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他生产的虽然是使用价值, 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 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 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 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哈维在谈到使用价值时只是指满足自己需要的那种使用价值。这其实只是作为商品关系前提的使用价值, 而不是作为商品关系之内在要素的、被交换价值所决定的那种使用价值。他在谈到交换价值时, 也只是在简单交换关系层面上理解为把自己的使用价值转让给其他人, 而不是马克思在普遍交换及流通关系层面上所谈的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所谈论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语境中的商品价值问题, 而哈维所谈的只是一般交换关系中的商品价值问题。马克思所要凸显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性决定了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 而哈维所要表明的是一般性的商品交换关系足以呈现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本质内涵。这是他们两人在阐述方法上的根本区别。也正因为如此, 当马克思把交换价值理解为价值的表现形式时, 哈维却只是从时空对象的延展程度的角度来界定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价值这三个概念, “这三个不同的概念可以基本内化于不同的时间对象中。使用价值存在于事物的物理物质世界, 可以用牛顿学说和笛卡儿哲学中的绝对空间和时间概念来描述。交换价值包含在运动的相对时空和商品交换中, 而价值只能以世界市场的相关时空概念来理解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非物质的关联性价值存在于正在演变的、资本主义全球发展的时空中) ”。

说实话, 哈维的这种解读对马克思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因为马克思从来没说过商品价值有三种表现形式。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 马克思说:“在本章的开头, 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 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严格说来, 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 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 即交换价值形式, 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在这里, 马克思与哈维之间的区别决不只是关于商品价值表现形式的数量之争, 而且在解读方法论上根本不同。对马克思来说, 所有的商品都是已经处在交换关系之中的, 而这种交换关系背后是现实的社会分工体系。不同的交换关系及社会分工体系之间有着发展程度的不同, 但绝不存在可以不用来交换的商品。而且, 交换价值之所以不是一个独立的要素而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是因为透过这种表现形式而凸显出来的商品与货币之间的矛盾, 在资本主义劳资交换的语境中是会发展成资本与劳动力商品之间的内在矛盾的, 而这恰恰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重要线索。如果像哈维那样绕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这一重要的理论质点, 那就无法切入马克思的上述历史唯物主义解读空间了。

由此也让我们联想到有些学者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物”是指“社会关系”的观点。我是同意这种观点的, 但有一个前提:此处的“社会关系”必须是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 而不是笼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 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 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并不意味着各种社会关系的叠加, 而是意味着各种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由此所反映出的社会关系, 必然不是笼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 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则体现为劳资关系。正因为如此, 当马克思 (与恩格斯一起)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谈到社会关系时, 始终都是强调“一定的社会关系”的。这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此文本中的一处翻译问题。在迟至2003年为止的中译本中, 马克思谈到生命生产的双重关系时的一段话是这样翻译的:“这样, 生命的生产, 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 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 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 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 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 则是无关紧要的。”对“社会关系”的这种界定很容易让人得出马克思根本不在乎社会关系的具体历史性特征的结论, 这为我们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层内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幸运的是, 2009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 这段话的后半部分得到了重新翻译:“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 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这种新译法清楚地告诉我们, 马克思明确地意识到了社会关系的实现条件、展开方式和现实目的都是不同的, 只不过在这些不同的社会关系中, 人们都在用劳动生产着自己的生命而已。显然, 两种译法的意思有了很大区别。我们只有基于新译文所呈现的内容, 才能理解此文本中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内在矛盾的观点。

也正是因为马克思在历史观上把社会关系界定为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 所以, 他在《资本论》及其手稿所体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才会与古典经济学家不同, 把商品、货币等范畴放在现实社会关系的层面上来加以深刻的理解。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把商品仅仅理解为某种“物”, 这是与他们的非历史性的经验主义方法论直接相关的。当马克思把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运用到对商品范畴的分析中时, 他清楚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条件下商品范畴的双重内涵, “如果说一方面商品表现为资本形成的前提, 那么另一方面, 就商品是产品的一般元素形式而言, 它在本质上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物和结果”。他在这里准确地抓住了商品作为资本表现形式这一重要内容, 并强调了这种商品形式不仅不可或缺, 而且还是比作为资本的元素前提而存在的那种商品形式更重要的商品范畴, 因为它更准确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本质内涵。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关于货币范畴的分析也是如此, 他从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这两种形式的角度来展开对这一范畴的解读, 鲜明地体现了他从现实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展开解读思路的特点。站在这一层面上, 可以说,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维度上所界定的商品、货币等范畴中, 就已经融进了他在历史观上所强调的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解读思路。或者说, 马克思的商品不再是简单的“物”, 也不再是仅仅体现一般性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之物化的那种“物”, 而是浓缩了现实社会关系内在矛盾的“商品”。马克思在历史观上对现实社会关系的强调, 跟他在《资本论》中对“商品”丰富内容的强调在方法论上是相呼应的。

仔细想来, 国外学界那些只从拜物教的角度来推进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研究的学者, 虽然在核心观点上已经不再承认马克思是古典经济学家的弟子, 并且力主把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建立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上, 但从本质上说, 他们仍然只是从物的角度来理解商品、货币等范畴。不同之处只在于他们现在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物化的角度来批判性地对待这些“物”, 而不像以往那样只从“物”本身的转型 (如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变等) 的角度来解读马克思的《资本论》。这种视角会带来解读思路上的一些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 不能紧紧抓住拜物教现象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掩盖, 而只是满足于论述拜物教对某种实证过程或人与人之间应有关系的掩盖。譬如, 哈维在阐述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的商品拜物教思想时举了下面这个例子, “你走进一家超市, 想买一根莴苣。为了购买莴苣, 你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货币与莴苣间的物质关系表现了一种社会关系, 因为价格的‘高低’由社会决定, 而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这种物品交换中所隐藏的, 是在你、消费者和直接生产者, 即那些为种植莴苣而付出劳动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为了购买莴苣, 你不仅不需要知道关于劳动或即将在莴苣中凝结价值的劳动者的任何情况, 而且在高度复杂的交换体系中, 你也不可能了解关于劳动或劳动者的任何信息, 这就是为什么拜物教在世界市场上是不可避免的原因”。客观地说, 哈维的这种解读是不准确的。马克思所谈论的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的思想, 被哈维解释成了作为消费者的你与作为生产者的他人之间的关系被物与货币之间的关系所掩盖。这种解读虽然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很有日常生活感, 但对于马克思所要完成的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矛盾的理论使命来说, 却是一种很麻烦的误读。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应该如何理解。从总体上说, 近三十年来, 国外左派学界的大多数学者都是从自主实践性的角度来理解或“发展”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历史”概念的。对他们来说, 那种基于经济要素发展的历史哲学宏大叙事是不可接受的, 因为它带有太多的自然必然性印迹。这里面包括哲学和经济学的两重解读路径。前者往往专注于阐述马克思虽然是一位19世纪的哲学家, 但他与同时期其他理论家的不同就在于, 他在历史理论上超越了基于自然必然性的历史“进步”主义, 并体现了尼采式的自主创造性特征。而后者则首先致力于批评《资本论》传统解读框架中从价值概念出发, 不断上升到对资本、剩余价值等概念的解读思路, 并认为这种思辨的解读思路只是体现了历史哲学宏大叙事的理论风格而已。以此为基础, 他们致力于从《资本论》所有核心范畴的共同关系中梳理出所谓的奠基性概念, 并由此生发出可能性的阶级斗争及解放路径。

可以把意大利的吉奥乔·阿甘本 (Giorgio Agamben) 和法国的阿兰·巴迪欧 (Alain Badiou) 看作是第一条解读路径的代表人物。在《幼年与历史:经验的毁灭》一书中, 阿甘本在批评了统治19世纪的历史观念是一种剥去人性维度的整体进步主义之后指出, “马克思的历史概念则被置于完全不同的语境。对他而言, 历史不是人们落入的事物, 仅仅表达人类精神在时间中的存在的状况, 他是人类作为物种 (Gattungswesen) 的原始维度, 具有生产能力———也就是说, 从一开始就能生成自我, 不是作为个体的自我, 也不是抽象的概括, 而是一个普遍的个体。因此, 历史并不是黑格尔或由他派生而来的历史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作为否定之否定的线性时间经验所决定的, 而是由实践决定的, 即作为人的本质和起源的具体活动”。基于此, 阿甘本提出, “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追寻沿着无限的线性时间持续进步的空洞幻想, 而是在任何时刻都准备停止时间, 因为它铭记人类的原始家园是快乐”。

巴迪欧在《世纪》一书中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在阐述了20世纪的历史英雄主义与19世纪的历史进步主义之不同, 并强调了20世纪的人们对自发性历史运动的越来越不信任之后, 指出“正是在这个问题上, 这个世纪比起想象的更深入地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出于对一种与尼采相关的马克思的忠实,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宣称了一切传统习俗都终结了, 亦即, 一切传统的忠诚和稳定的联系都终结了”。巴迪欧还从马克思早期文本中为他的这种观点寻找佐证。“当然, 这个假设与一个整体的马克思主义的结构有着某种交融关系。它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原创性洞见重新联系起来。类性的 (générique) 人依靠其支撑 (在‘无产阶级’的名义下) , 随机地创造了他的本质, 超越了在具体人类历史中的异化”。

这一问题上的经济学解读路径体现在克里斯托弗·阿瑟 (Christopher John Arthur) 、雅克·比岱 (Jacques Bidet) 等人的论述中。英国学者阿瑟在《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一书中, 明确地提出了要从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关注转向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关注, 并以此在对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中实现从对社会形态的辩证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 转向对特定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系统辩证的研究。“对黑格尔的新兴趣在很大程度上与重新发现黑格尔历史哲学及其由此而延伸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宏大叙事模式毫不相关;毋宁说, 它专注于对黑格尔《逻辑学》以及它是如何与马克思《资本论》的方法相一致的问题的研究。通常来说, 要想实现这一点, 我们就必须致力于建构一种系统的辩证法, 并用它来阐释一种特定社会次序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关系之内涵, 而不是相反地, 去构建一种对社会制度之兴衰过程的历史辩证的研究。”法国学者比岱在《马克思〈资本论〉研究》一书中也提出了相类似的观点。“主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以如下的事实为依据:它沿袭了人本主义的学术传统, 把自己建构成对资本主义社会及一种普遍的社会工程的批判理论。它从无产阶级身上看到了大写的人的形象, 这种大写的人一定会解放其自身并建构一个理性的时代。很多学者都提出了对这种解读话语的强烈批评。历史唯物主义范畴的特定对象难道不是各种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吗?这些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难道不是始终是特定的并且始终决定着由其所呈现的各种可能性场域吗?难道这些范畴在历史哲学的目的论构架中被调动起来的时候不是直接走向被消解的命运吗?”当比岱说要研究特定的生产方式形式本身所呈现的、而不是由历史必然规律所决定的各种可能性场域包括可能性的解放路径时, 他所要强调的实际上是跟巴迪欧所说的类性的人随机地创造其本质的思想相类似的。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 当这些学者把历史规律与主体的自由实践放在二分法的解读框架中来加以理解的时候, 他们就已经错过了准确把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之深刻内涵的机会, 因为马克思当年正是在突破了这种二分法的前提下才创立了新唯物主义理论的。说实话, 阿甘本、巴迪欧等人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解读, 更多地是根植于当代西方学科分工体系所赋予“哲学”的使命的。这种“哲学”被要求专注于研究资本通过“实在抽象”而展开的内在异化过程及其隐含的解放理性。它是不需要研究现实的经济矛盾发展过程的, 因为这些内容被理解为只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东西。这样一来, 面对资本逻辑所构建的抽象化过程, 哲学家只能提出通过随机创造其本质的自主实践来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客观地说, 从他们本身的哲学谱系来说, 其思想的确是有新意的。但遗憾的是, 这种观点不适用于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解读, 因为马克思从来不是一个处于西方学科分工体系中的哲学家, 而是一个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家。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 马克思就已经指出, “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 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进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 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 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 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 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 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试想, 阿甘本等人的观点有没有被马克思不幸言中呢?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 马克思更是明确地指出,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 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 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 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也许阿甘本不喜欢这种纠缠, 但不喜欢不等于就不被纠缠, 尤其是在解读马克思本人的观点时, 这一理论质点就显然特别重要了。

那么,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到底是指什么呢?它当然是指内在本质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的自我发展过程。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通过对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过程的论述, 已经很清楚地阐明了这一点, 我想此处已无须再用引文来佐证了。我想要强调的是,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 它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既研究历史过程又研究当下现实。我们不能说, 历史唯物主义概念中的“历史”只是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实证过程, 这一理论只是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研究了这一实证过程。这样一来, 历史唯物主义就变成了经验唯物主义了。我们也不能说历史唯物主义概念中的“唯物”是指作为研究对象的现实经验之物, 这一理论只是用历史性的观点去研究了这一经验之物。这样一来, 历史唯物主义就很难保证其历史主义方法不会陷入历史实证主义或历史人本主义的解读框架了。只要把握住了这一点, 我们就能清晰地认识到,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既不是所谓的剥离人性维度的整体进步主义, 也不是所谓的随机创造人的本质的自主实践主义, 而是通过对生产方式内在矛盾运动规律的探寻, 为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提供现实的、科学的革命性路径的一种观点。也只有从这一视角入手, 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什么要从价值概念出发了。因为只有从这一概念出发, 才能通过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方法论,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整个私有制历史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独特本质进行深刻的解读, 并进而对其在内在矛盾的推动下必然走向灭亡的客观规律性进行揭示, 而不是只停留在经验表象的层面,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包含的各种规定性进行所谓的界定。试想, 在无法深刻解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某种具体规定性的内在矛盾的前提下, 如何可能真正把握住这种经济规定性的可能性场域?因此,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价值概念出发的阐述路径, 决不是所谓的目的论阐释框架, 相反, 它是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科学运用。

最后一个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主义”该如何理解。这其实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 因为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已经明确地指出, “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 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马克思正是基于这一价值立场, 通过不断的理论探索才建构起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因此,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主义”可以被理解为基于无产阶级价值立场的革命性和批判性。这一理论维度是跟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唯物”及“历史”的维度辩证统一的。如果没有这种革命性的价值立场, 马克思也许就不可能在“物”的维度上穿透经验之物的屏障, 深入到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层面来解读经验之物的内在本质, 也许就不可能在“历史”的维度上穿透经验历史或人性历史的屏障, 深入到内在本质矛盾运动史的角度来深刻地解读“历史”的深层内涵。在此问题上, 我们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所谓的客观中立的方法, 来理解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深刻解读。不能说越没有价值立场性就越客观和正确, 因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本来就是面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价值目标的。

正因为如此, 尽管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国外学界始终有一些受新康德主义、新实证主义影响的学者一直批评马克思学说的价值立场性, 并把它与所谓的科学性截然对立起来, 但因为其在方法论上经不起推敲, 所以, 我并不想在此展开论述。相反, 我想在此展开讨论的是国外学界那些主张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观点。这些观点具有鲜明的理论立场, 在特定的学术语境中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我们理应对它们加以重视。当然, 其理论中存在着的一些方法论局限, 也是我们在阅读其观点时要加以注意的。

我们首先来看德国的索恩-雷特尔 (Alfred Sohn-Rethel) 的观点。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西方历史的认识论》一书中, 他在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思维辩证法及实证主义者的观点区别开来之后, 明确指出, “尽管如此, 辩证法还是处在历史中的, 但在其中, 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假设下来观察历史的人才能认识辩证法。而且他之所以能够认识到辩证法, 是因为辩证法, 就像黑格尔已经提出的, 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 是观念与实在的统一, 并且因为这种统一, 按照唯物主义的理解, 从一开始就构成了人类历史的本质, 所以即使那些至多只知道现象的人根本不会对这个本质有半点迷糊”。考虑到索恩-雷特尔在此书中多次论及对劳动的剥削、剩余价值的不平等性等问题, 尽管这些论述并不是严格地在马克思的方法论层面上来讲的, 但我们最起码可以认定他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假设是包含倾向于劳动者的价值立场的。在这一意义上, 他的上述观点的确抓住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特征。但问题是, 他太拘泥于思维与存在、观念与实在的统一了, 以至于无法真正达及科学性与价值性辩证统一的本真内涵, 而只是满足于从思维与实在的不可分割的角度来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假定。在谈到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时, 索恩-雷特尔指出, “因为这一原理要在其严格意义上来理解:它通过‘社会存在’与‘意识’之间那种被道出了的关系而相互地对两方都做了定义。离开意识的社会存在什么都不是, 或者, 更正确地说, 它无非是纯粹事实性的拜物教幻想而已;并且, 离开社会存在的意识同样什么也不是, 或者, 更正确地说, 无非是对‘先验主体’的拜物教式反映”。从表面上看, 这段话没什么问题, 如果缺少了有意识的人的参与, 社会存在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但如果我们像马克思那样深入到社会历史过程的本质层面, 难道还能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只是一种相互定义的关系而不是前者决定后者的关系吗?索恩-雷特尔正是因为没看到这一点, 所以, 其理论构架中尚存在着不少的逻辑漏洞, 譬如, 他在对扬弃物化的现实历史基础等问题的论述上就很薄弱。这也提醒我们, 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义”即鲜明的价值立场, 是体现在对人类历史过程之本质内涵的深刻解读上的, 而不是体现在把思维的线索拉进社会存在的解读线索之中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美国学者克里弗 (Harry Cleaver) 的观点。他的《政治地阅读〈资本论〉》一书在国外左派学界一直很有影响。此书明确提出了阶级斗争是最基础的社会过程的观点, “我们已经看到, 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抽象劳动、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概念, 都是用来界定商品形式的具体特征的, 而商品形式正是阶级斗争这种最基础性社会进程的本质内涵。”他还批评了那些从文化批判角度切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只看到资本的霸权却看不到工人的阶级斗争正在穿透这种霸权并把资本关系推向危机, “正像我在导言中所阐述的, 我们必须避免那些体现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学者身上的盲目性, 他们在文化维度上揭示和剖析了资本主义统治的各种形式, 却看不到工人阶级的斗争正在不断地刺穿这种统治并把它推向危机”。应该说, 对《资本论》的这种解读推动了国外左派学者从劳资之间的阶级斗争的角度来强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立场性的认识, 这对于此问题研究的深入来说无疑是件好事。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 克里弗等人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把阶级斗争的价值立场融进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之中, 即如何把“主义”维度融进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内涵之中。克里弗停留在用阶级斗争的线索来阐释《资本论》中商品概念的内涵以及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关系发展的内涵, 强调马克思的商品概念不是仅指一般性的交换关系, 而是体现了劳资之间的斗争关系。资本主义商品关系的发展过程是劳资之间不断斗争的过程。但由于他没有把这种阶级斗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矛盾联系在一起, 因此, 他虽然承认阶级斗争把资本关系推向了危机, 但他的这种危机只是经济发展维度的危机, 即可以被资本的下一步努力所解决的危机, 而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那种必然走向灭亡的资本主义危机。由此, 他在《资本论》解读上的局限性就很明显了。这提醒我们, 在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义”维度时, 不能把它孤立着看, 而要把它与这一理论的整体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上面的分析, 我想强调的是, 在解读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各个维度时, 我们所运用的方法也必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厘清这一理论所涉及的几个概念的核心内涵, 不断地深化对这一理论之整体内涵的研究。在基于中国实践经验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语境中, 这项工作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注释略)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哲学系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四川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