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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为民:历史新方位、术语革命和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

发布时间: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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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客观地分析事物发展演变的时代背景,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正确评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条件,运用历史的观点与开放的视野明确时代任务,推动理论创新。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立足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又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论断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与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的再一次飞跃。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既是对后者的提炼和升华,更是对前者的继承和拓展。两者在不同层面具有不同的指向,既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也具有各自的规律和特点。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继承和拓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构成部分,是开辟政治经济学新境界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

一、时代性、总体规定性与研究对象的层次性

就政治经济学研究体系而言,其科学性是与时代性紧密相关的。历史视野中的“时代”范畴,是以社会发展的主导趋势和规律为基础,对一国范围或世界范围内不同发展时期和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加以区分的综合性、总称性概念。马克思指出:“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新时代的条件总是从旧时代中脱颖而出,新时代的任务也总是从过去的历程中自然地产生。正确地判断历史发展趋势和自身使命,既需要深刻研究和分析实际,也需要前瞻性地把握历史演变方向和时代的新要求。

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既体现为其发展的历史性,也体现为其回应现实问题的时代性。“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因此,政治经济学的使命,一方面是要在本质上揭示现实的经济生活;另一方面,则是要在演化和趋势上反映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换言之,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指向,要求人们必须把握其研究对象的内在规定性;而政治经济学的历史指向,则要求人们必须把握其研究对象的暂时性和过渡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是既是一种总体性规定,也是一种具体性规定,后者反映了对马克思所处时代的历史阶段性的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在研究对象上显然也要遵循马克思的总体规定性,但也同样要体现出层次性,以适应当前经常变化的现实材料。

(一)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总体规定性。在1867年《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如下的界定:“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逻辑和历史两个维度看,上述诸研究内容既是统一的,但在具体分析时又是区分层次、各有侧重的。例如: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时,更多地注重于从逻辑上对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进行提炼和总结,更多地运用了科学的抽象法。而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时,则更多地着墨于资本主义生产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转化,在分析资本的三种职能形式(即生产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时更多地重视分析生产资本,通过揭开企业这个“黑箱”揭示剩余价值产生的秘密,等等。

与西方庸俗经济学重逻辑轻历史、宏观和微观相脱离不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坚持逻辑分析和历史发展的进程相吻合,也坚持历史分析始终保持逻辑上的自洽。因为对经济生活内在规律的把握,只有在整体上坚持用逻辑的方法,才能借由科学的抽象法揭示事物的本质,在“人类思维总体”中再现“社会生产总体”。逻辑性不可能脱离整体性而存在,贯彻逻辑性则要坚持唯物辩证法,注意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出发来分析经济现象,而不能拘泥于对同一发展阶段的细节探讨。恩格斯在18598月撰写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曾告诫地指出:“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并且,写经济学史又不能撇开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这就会使工作漫无止境,因为一切准备工作都还没有作。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

因此,作为逻辑分析主体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首先必须是一种整体性的规定。此后,才能是对第二层次或从属层次的研究对象的界定。例如:关于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等经济现象的相互关系,只有在整体分析中才能反映其本质,而割裂地进行分析则不可能得到科学的说明。整体性的规定还有另一层意义,即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更全面和准确地呈现出社会生产的外部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换言之,更准确地体现出社会生产的社会属性与技术属性之间的关联性。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技术、自然科学等因素作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并将其作为生产关系的决定者和推动力加以考察。

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总体性规定,蕴含着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其一是界定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和范围,即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和演变规律以及与其相伴随的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规律。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特殊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既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其二,则是对研究内容的界定,即社会的生产方式及与其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历史的观点看,其第二个层面的界定显然是服务于第一个层面的要求的。正因为如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才进一步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尽管立足于总体性规定,但这种总体性规定是与具体性规定相一致的。不仅如此,具体性规定还构成总体性规定的基础和前提。通过“生产特殊”的总结和提炼,可以用来反映和体现“生产一般”。因而,政治经济学“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合于一切生产和交换的、最普遍的规律。”其科学性在于,尽管我们需要将将政治经济学看作是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但这种研究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前提的。政治经济学所揭示的“生产一般”,固然是对不同时代的物质生产的抽象,即经过思维比较而抽离出的具有共同点的规定。但是,这种共同的规定性不会抹煞也不能取代“生产特殊”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经济学除了分析总体性规定层面上的生产关系之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还需要将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规律与当时的生产条件结合起来全面考察,不断用新的研究成果来丰富和完善政治经济学的内容,不断总结和提炼新的规律性成果并使之理论化和学说化。

(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总体规定性与层次性。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为指向的。从狭义方面看,其研究对象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但按照本文前述观点,这种研究势必要同时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前提,而不可偏废任何一方。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指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有机体的总体性的确立是社会发展的要素,而发展则是总体的各内在要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运用上,马克思将生产力表述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而将生产关系表述为“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后者实质为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可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经济建设的进行,一方面体现为掌握生产要素从而掌握生产力;另一方面,则体现为用新的财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来适应生产要素的新结合,即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两者都应构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范畴。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以后确立的。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总体规定,斯大林提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一界定从对“生产方式”的狭义理解出发,适应了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初期改革生产关系的要求,不过,它并没有涉及用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中国在建国初期,借鉴和延用了上述说法,但在理论界的探索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如:有些学者认为,在生产关系之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还需要“研究生产力的变化与发展规律。”或者是把生产力放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有些学者则认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是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来研究生产关系。还有人主张,要重视马克思关于“中介”的思想,主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以生产方式作为研究对象。卫兴华教授提出:政治经济学划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部分以后,两者的任务的根本不同,是引致研究对象的差别的根本原因。

围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产生的分歧,实质反映了学术界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层次性的不同认识。其中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生产力是否能直接成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二是对马克思的所说的“生产方式”如何正确理解;三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怎样联系生产力的问题。从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定性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然是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然而,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些新范畴和新界定,如:社会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自主联合劳动、按劳分配、有计划按比例生产、劳动券等,在马克思那里有些还是科学的预见,有些则是一种设想。而这些范畴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体现出来的作用规律,也远远还没有被完全揭示。因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尽管总体上仍然是要以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为主体,但在具体的研究中,仍需要区别出层次性来,既要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结合,也要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不同方面和不同侧面。在这方面,我国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做出了宝贵的探索。如:在公有制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处理问题,农轻重比例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积累问题,工业化道路问题,等等。但从社会主义实践看,探索得仍然不够,很多地方是走了弯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层次性

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认识是随着历史进程和和实践发展而逐步深化的。不同的历史方位,决定了发展阶段的不同历史规律,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认识不断深化。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被开辟以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又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的内涵界定。每一个新的理论范畴或概念术语的产生,都是标志着理论本身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提出,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后的必然命题,也是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必然要求。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逻辑决定的。同时它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已经逐步摆脱了“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开始从经验升华为较为系统化的学说。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日益成为一门科学。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目前具有不同的理解。如果是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延续看,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属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范畴,故必然要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如果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延续看,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属于政治经济范畴,其研究对象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研究内容上则主要着眼于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

从起点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在总体上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经济理论。作为一种系统化的学说,它既要揭示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内在规律,更要反映其演化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这决定了其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正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示是建立在对商品经济内在规律的科学阐述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样是建立在马克思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规律、对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科学阐述基础上的。其中,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是几个社会共有的经济规律。而剩余价值占有规律、资本积累规律、生产价格理论、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等则是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这些固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继承的,但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它还需要对不同性质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作出科学的解答。这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在研究对象上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它要科学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规律和发展趋势,从而科学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

进一步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地位看,它仍然是一种处于过渡性的经济学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指出:“我们必须承认,贯串于全书的历史观念不允许作者把经济规律看做是永恒的真理,而把它仅仅看做是某种暂时的社会状态的存在条件的表述,对这种历史观念我们是很满意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产生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它要区分于西方的发展经济学,同样,它也不能被仅仅视为“中国经济学”或“当代中国的发展经济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的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在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中起指导作用。只有使之成为向社会主义中高级发展阶段发展过渡的理论,它的理论价值和学说生命力才能得到最终的体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层次性及其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规律的科学阐释和系统化理论。它所要研究的材料既有历史的、又是现实的;既要突出体现社会的总体发展脉络,又涵盖着诸多方面的内涵。在研究对象上,需要正确区分好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鉴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一般的理论对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生产和交换规律时曾指出: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按比例分配劳动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仍然需要遵从价值规律,需要遵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从研究对象层面看,这一领域相当于对“生产一般”的研究,属于对几个社会共有规律的揭示。这方面的内容,显然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第一层次的规定。

其次,从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出发,需要加强对多种生产关系并存条件下社会生产和交换规律、经济建设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由于中国现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私有制经济成分目前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故马克思对私有制基础上社会生产和交换规律的揭示得出的结论,在今天仍然需要继承和坚持。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经济关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内,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在当前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对国内经济波动和西方经济危机、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之间竞争等方面,

其三,重视对不同生产关系内部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法坚持理论创新,而不能用旧有的教条来说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早有预见性地指出:“应当时刻记住,一旦在我们面前出现某种具体的经济现象,决不能简单地和直接地用一般的经济规律来说明这种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实现了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相互融合,使得市场规律发生作用的前提和条件与马克思时代的自由市场经济有了极大的不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不过也要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在公有制经济内部由于劳动用工制度向合同制的演变,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尽管不是雇佣劳动,但也在整体上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又如:当代社会中国家作为第三极力量已经深度介入了经济生活,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作用的极度增强,已经极大地改变了生产关系的格局。这些现象,延用过去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已经无法全面准确的说明。

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和市场交换形式,同样一个新的复杂的课题。在信息技术条件下,市场交换具有了与传统商品经济所不同的特点,这必然导致马克思所提示的商品价值实现过程具有了新的规律和特征。大数据技术的产生,使得有计划按比例生产第一次具有了技术上的可能性,资源配置及与之相关的资源使用也会呈现出新的规律,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竞争行为。这些显然都需要在分析生产关系时同步加以考察。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拓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命题的产生,是与中国转向新时代的历史背景相关联的。习近平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新定义,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诠释。这就要求政治经济创新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和要求。

毋庸置疑,与丰富的发展实践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这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构建过程中遭受诟病的地方,但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之所以能够形成的原因。1984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之后,邓小平评价说,该决定是“写出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目前可以说这个初稿正逐步走向了完稿阶段。这是因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在中国已经总体解决改革开放初期面临的旧的制约因素,并在发展中取得历史性成就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作为一种“完成的结果”,无疑可以成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新思索的开始。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需要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基础上,不断拓展研究对象。马克思指出:“每一个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和物质基础,同样需要在政治经济学层面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新时代,尽管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没有变,但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有了局部质变和转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直面的最大课题。可以说,新时代的新条件和新特点,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增添新的研究对象,并提出新的任务。

新时代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对象拓展上要直面理论新难点。客观地说,理论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正是在于其立足和科学解释现实的矛盾,而不是弥合理论本身的矛盾。在马克思看来:“只有抛开互相矛盾的教条,而去观察构成这些教条的隐蔽背景的各种互相矛盾的事实和实际的对立,才能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种实证科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成为一种实证科学,仅仅是立足于单纯地总结现存的经验仍远远不够,还需要从新时代的实践中探索新的答案。要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人角度出发,科学界定“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也要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做出合乎事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分析,从而真正找到弥补两者缺口的合理途径。

在新时代条件下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需要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力范畴深化认识。生产力的内涵具有多面性和多层次性。一方面,作为技术层面的生产力要素,因区别于生产关系而不能成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属性层面的生产力要素,因包含于广义的生产关系内涵中可以作为研究对象加以拓展。从社会生产的分工协作角度看,尽管它们是构成社会生产力的要素,但在广义上它与生产关系具有高度的交叉融合性,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中得到体现。恩格斯在展望未来时曾认为:“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样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尚待创造。”这里所说的“条件和形式”,应当包括分工协作等社会层次的生产力。同样,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所不可缺少的。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需要研究影响社会再生产的结构性因素。新时代的中国经济增长是社会生产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研究对象方面来说,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研究经济发展新理念体现于生产关系层面的条件。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不是凭空得来的,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在理论层面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规律体系的体现,是立足于运用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理论总结。其中的创新、协调和绿色发展是作为社会生产的条件而存在的,开放作为社会交换的条件得以体现,而共享则是作为产品分配的形式呈现出来。

作为蕴含国别特征的经济学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是立足于历史新方位的。明确历史新方位,在经济学意义上包含着三重含义:首先,它不仅要解答在落后国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还要探索如何依托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走向富强的道路;其次,它不仅要阐释社会主义强国的经济特点和呈现形式,还需要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回应;其三,它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新的社会矛盾做出客观和理性的判断,并总结其发展演变规律。应当说,中国独特的文化基因、开辟性的发展路径和新时代条件下的内在优势,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当代中国不仅得到充分的历史印证,而且有了全新现实材料的支撑。基于中国众多的人口、广阔的地域和巨大的经济体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全可以使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具备先天优厚的可能和条件。这种探索完全可以成为创造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尝试,摒弃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话语权,用中国方案对人类社会的现代化道路做出重新定义。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创新应重视术语革命

推动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要以新时代条件下的大量的历史材料为基础。任何一种理论创新,都是来源于实践的提炼,都需要避免从抽象的定义出发来单纯地理论演绎。然而,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剪裁历史材料和任意选取理论逻辑。相反,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只能立足新时代,只能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1868711日,即《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一年,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中,曾专门对此做出了如下阐述:“如果想一开头就‘说明’一切表面上与规律矛盾的现象,那就必须在科学之前把科学提供出来。”这里所说的“把科学提供出来”,指的就是唯物辩证法和科学抽象法。实际上,从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阐明社会主义本质论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就是运用了马克思提供的科学工具,而逐步创新发展出来的。

从政治经济学的创新要求和创新路径看,根据每一个时代的特点提出新的理论术语是必要前提。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眼中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拓展到生产资料占有制度和雇佣劳动制度,才实现了他的第二个伟大发现——剩余价值理论。在这一发现过程中,他关于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可变资本、资本有机构成、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虚拟资本等术语的运用,准确和科学地反映了新的经济范畴的本质。没有这些术语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就无法最终形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在《资本论(第1卷)英文版序言》中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不言而喻,把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只看做是人类经济史上一个暂时阶段的理论所使用的术语,和把这种生产形式看做是永恒的、最终的阶段的那些作者所惯用的术语,必然是不同的。”

同样,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需要从历史新方位中寻找灵感,创造新的术语,准确反映新经济现象的本质。在这方面,目前我国已经产生大量的新的术语。例如: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计划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范畴的提出,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入,成为改革启航、激发市场活力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又如:“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概念的提出,就推动了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奠定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为农村面貌的历史性巨变创造了条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我国又提出了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发展理念、精准扶贫、“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等新术语和新观点,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实现“中国梦”伟大目标提供了指引。可见,只有重视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提炼新的范畴、概念和话语,才能使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拓展在理论层面回应现实的需要,真正构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目前中国经济学领域术语革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概念和范畴缺乏整体性的逻辑构建,既零碎化,又呈现出滞后性。零碎化主要是由于科学的抽象法运用得不够,而滞后性则是由于理论概括性不足。这导致在运用政治经济学原理时,过多依赖于中央的文件用语和时事表述用语,反映政策变化较强而洞察经济事物本质较弱。同样也是由于抽象不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范畴、概念和术语上很难与其他应用性学科的对接能力不足,难以为后者提供必要的话语空间和逻辑支持。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面临的挑战,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经济术语的过度西化和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的内涵。由于大量使用甚至照搬照抄西方的经济学名词和术语,导致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的被遮蔽和话语权的丧失。如:用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论证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用刘易斯拐点解释中国经济发展转型问题、用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等解读市场交换活动的影响因素、用人口红利来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业化积累、用外部性概念掩盖私有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贪婪等。

显然,推动政治经济学创新只能立足于继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而不能固守旧的概念而面对新现实束手无策,更不能照搬产生于与中国国情完全不同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术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不可能找到现成的教科书。”实践如此,理论创新同样也是如此。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既要从社会主义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提炼,更要通过理论思维对现实经济现象及活动的规律性的深刻洞察和把握中去创造和构建,这是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历史使命所在。

 

    来源:《晋阳学刊》2018年第1

    网络编辑:保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