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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留建 谢良卿:新时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辩证逻辑

发布时间: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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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强调,“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锻造优良党风政风、确保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1],要“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2]。经过不懈努力,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使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3],是亟须破解的大党独有难题之一。
一、在理念上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功效”[4](P32)。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既需要理想信念的引领,也需要党规党纪的制度保障,二者相辅而行、协同发力,统一于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
  1. 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思想建党决定制度治党的性质与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5](P53)创新理论的优势,在于能够为党的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最新的理论依据,赋予党的各项制度以新的时代内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理论分析和理论解答,确保党的制度执行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行稳致远。因此,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武装全党,制度治党工作便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另一方面,思想建党的推进成效影响制度治党的落实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存在“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6](P94)等问题,这表明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要散一尺。一旦党员在精神上“缺钙”,就会缺乏对制度的自觉认同,拒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的情况就可能随之发生。而思想教育能够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不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成为党纪法规忠诚的信仰者和拥护者,从而降低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和成本。
  2. 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载体和支撑。一方面,制度保障党的思想作风有章可循。“思想建党的经验和成果只有靠制度来巩固和扩展,才能落地生根、行稳致远”[7]。早在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昭示伟大初心使命。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把党的革命理想和最高理想制度化,确定“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8](P83)的奋斗目标,以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为己任。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党将自身的思想观念与内在价值目标,外化为法的形式规范和不同层次的制度表达,为思想建设工作提供依据与保障。随着党的事业不断推进,制度完善与时俱进,党的初心始终不改,党的使命更加神圣,管党治党责任更加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主题教育形成长效机制,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制度治党为思想建党的成效提供有力保障。思想建党在目标指向上,重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在方法上通过情感教育、理论宣传等柔性方式,帮助广大党员提升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补足精神之“钙”。但由于思想教育本身缺乏强制力,对个别理想信念丧失的党员难以发挥作用。制度治党依靠刚性的手段确保党的思想建设工作得以贯彻执行,良好的制度一旦形成,就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保障全党的思想统一和步调一致。
  3.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目标一致、相辅相成。二者的作用机理、治理措施各不相同,要实现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就要促使二者在目标、任务和要求上实现一致。第一,着眼共同目标。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是把自身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9](P51)。要实现这一目标,二者就要以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着力点,坚持用“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仰强基固本、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第二,着眼共同要求。以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是从严治党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从形式到内容都必须坚持以严字当头、从实处着力,既要坚持思想教育与落实制度规定相结合来执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10](P176),也要把制度执行作为制度治党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推进;既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也要坚持责任全链条,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着眼共同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1](P18),是当前和今后时期党的中心任务。治国必先治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展开战略部署,深刻认识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离不开科学理论的引领,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有助于引导全党“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认识到“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2](P304),使党内制度法规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思想建党的成效是确保制度治党不偏离方向的重要保障,只有提升党员的精神境界才能确保制度真正执行。加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旨在使思想建党、以德治党的软约束扎紧为硬纽带,以科学有效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党的宗旨、方针有效贯彻执行。
二、在原则上坚持破“潜规则”与立“明规矩”的辩证统一
  “破”与“立”,是常用以表述事物发展状态的一组概念。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13](P695)说明在“破”与“立”中前进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二者之间蕴含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2015年1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2024年1月,他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强调,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破“潜规则”,立“明规矩”。
  1. 破“潜规则”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题中之义。所谓“破”,即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铲除滋生党内腐败、污染政治生态的“潜规则”。相对于成文的典章制度,潜规则是一种非成文约束,其游离于党内制度法规之外却实际发挥作用,部分党员往往对其“赋魅”并奉为官场生存之道。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例如,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在干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14](P4-5)。尽管已制定和出台诸多制度法规,但这些“潜规则”仍有市场。究其原因有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资本与权力的相互勾连。当资本逻辑渗入政治生活领域与政治权力结合,市场经济便有可能在本质上蜕变成一种“官场经济”,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二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时制度短板引发的制度漏洞。当前“牛栏关猫”、制度“稻草人”等问题仍然存在,造成党内制度体系不够严密和党内制度执行乏力。三是陈规陋俗和不良文化的消极因素影响。中国式人情文化作用于政治领域容易变质变异。尤其当党内领导干部把小圈子、血缘宗族等裙带关系的情感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必然会损害党的肌体健康。
  2. 立“明规矩”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所谓“立”,即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守清正廉洁底线。党的纪律与规矩总体分为两类:一种是成文的纪律,如党章党纪等党的规章制度;另外一种则是党在长期管党治党实践中“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15](P7),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的优良传统与工作惯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出台《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连续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新时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确立顶层设计。围绕如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中共中央提出一些新论述和新论断,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16](P25),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根本依据;强调“‘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17](P46),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核心要义;强调“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18](P55),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点任务等。上述这些新要求、新论断,增强了党员的制度意识、规矩意识与法治意识,标志着党对纪律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是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3. 坚持破立并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首先,加强思想教育,筑牢规矩意识。一要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持续做好习近平关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重要论述的深化、转化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立场。二要持之以恒加强党性教育。进一步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法规制度的形式约束与规范党员行为,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在自我革命的不断锤炼中永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其次,健全法规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一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为目标指引,“使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法规制度相协调,下位法规制度同上位法规制度相衔接,实体性、程序性和保障性法规制度相配套”[19](P132),形成整体效应。二要做到系统完备、相互贯通。潜规则被个别党员及领导干部奉为圭臬,在于其低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因此,要聚焦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20](P87),织密扎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三要做到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要牢牢把握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总要求,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加强集中清理、即时清理、专项清理等工作的落实,及时废止滞后于时代要求的制度规定。再次,厚植廉政文化,涵养清风正气。一要坚持思想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旗帜鲜明反对“厚黑学”“潜规则”等腐朽政治文化。二要融通三种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引导党员自觉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革命文化培根铸魂,引导党员筑牢信仰根基;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启智润心,引导党员以高尚道德砥砺政治品格。三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全党作出表率。
三、在对象上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拓展对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21](P34)。“关键少数”是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常被用来强调在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和地位。“绝大多数”是指党的领导干部以外的普通党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既要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要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
  1.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绝大多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整体推进中破解重点难题”[22](P34),是习近平辩证思维的鲜明特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既要抓全面、抓整体,更要抓重点、抓关键。毛泽东曾在《矛盾论》中指出,“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23](P322)。“关键少数”是宣传和实施党的大政方针的骨干力量和管党治党建设党的中流砥柱,意味着他们权力的行使和运用,事关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全局与根本。因此,从“关键少数”破题,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也就抓住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牛鼻子”。另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对政治生态出现的问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因素,但根本上还要从领导干部身上找原因。”[24]作为党的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贯彻者和组织者,“关键少数”被党和人民赋予了普通党员所没有的公权力,其廉政风险自然在一定程度也要高于普通党员。倘若其秉公用权、依法行政,自然能够实现社会的稳定、政治的清明;倘若其法治不彰、作风不正,就会在权力的资源配置中以权代法、以权谋私,是极易滋生腐败的群体。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坚持问题导向,“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必须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25](P211),不断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2. 管理好“绝大多数”,为培养“关键少数”正本清源。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既要修剪“树木”,也要管护“森林”。作为党的“神经末梢”和“毛细血管”,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实现党内政治生活长期保持良好氛围,需要广大党员共同行动。一方面,管好“绝大多数”,是营造良好党内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用劲,也需要重点发力。”[26](P519)坚持“两点论”,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法紧抓“关键少数”与管好“绝大多数”,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从“关键少数”抓起,管住了“重头”,但同时从严治党重在基础,“绝大多数”是确保党的治国理政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的“大头”,没有“绝大多数”的参与,往往会陷入单兵突进、顾此失彼的两难境地,只有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努力使每位党员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力量支撑和坚强堡垒,党内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环境。另一方面,管好“绝大多数”,有助于持续发挥“规模效应”管好“关键少数”。不断向基层延伸,在整体推进中破解重点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之一。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广大党员不断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在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得到提升的同时,有序参与政治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提升,自然对“关键少数”的政治监督意识也会越强,进而在一定意义上对“关键少数”的言行举止也会起到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有益于促进良好党内政治生态的不断形成与发展。
  3. “绝大多数”的规模效应与“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相结合。首先,坚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表率。第一,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和鲜明特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27](P44)领导干部在实际行动中要带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重点。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和基础。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在学习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实际行动让广大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28](P106)。第三,领导干部要带头强作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作风历来是引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要风向标,是人民群众观察党风的重要窗口。”[29]领导干部要敢于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其次,端正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选人用人是我们观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与否的风向标。以党章为规定、以公道正派为理念选人用人,党内政治生态自然风清气正。反之,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危害最烈。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好中央精神,既要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也要注意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破解“四唯”问题,“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30](P524)。第四,强化监督问责,筑牢拒腐防线。“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31](P423)一方面,要继续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为着力点,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初步成型,接下来要继续围绕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提升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实效。另一方面,严肃问责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应然之举。一要深化精准问责,提升工作质效。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对党委、纪委的责任追究。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夯实主体责任。问责执行主体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