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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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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是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安身立命的基础。作为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十分注重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总结经验、探寻规律、把握主动。近期,中共中央正式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首次以高位阶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专门作出全面规范,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制定出台《条例》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把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在成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在全党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中央将制定《条例》纳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并顺利颁布实施。这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历史和党的理论具有密切的内在关联。一方面,党的创新理论是从党的历史中总结形成的,是党的历史经验的高度凝练和科学总结;另一方面,党的历史本身就是对党的理论的生动实践和立体诠释。对党的历史的学习越自觉越深入,越有利于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条例》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学史明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同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等贯通起来。这必将有力推动全党全社会从党的历史中深切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深刻感悟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统领作用、对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引领作用、对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指引作用,增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第二,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史、国史,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党的历史承载着党的领导地位形成的历史必然性,承载着中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承载着党领导人民在各个时期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学党史、知党史、用党史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看清楚历史性变革、历史性成就背后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优势,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第三,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具有重大意义。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关系为党“传经布道”,关系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党的领袖故事,关系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条例》强调党史学习教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政治定位,必将有力加强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史姓党、爱党、为党、护党,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党的历史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
  第四,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党史学习教育以其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独特功能和价值,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条例》强化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盘子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标志着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入了向常态化长效化发展的新阶段。这必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第五,对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开辟党史和文献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与党和国家各项重点工作相向而行,每一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制定实施,都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域和方面的工作。《条例》的制定出台,把党中央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实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把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主要内容、宝贵经验、科学方法、优良传统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党史和文献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有力推动党史和文献事业迎来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注入强劲动力。
二、深入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6章、34条,4000余字,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原则、重点对象、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具体内容、主要方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学习贯彻《条例》,要牢牢把握其显著特点,既全面学习、系统掌握,又聚焦重点、突出关键,以学深悟透增强至信笃行的坚定自觉。
  《条例》具有突出的政治性。《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充分融入党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从主要任务看,以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为依据,明确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4个方面;从遵循原则看,坚持把党中央工作要求和近年来新鲜经验相结合,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6个方面;从具体内容看,突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把全面学习领会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作为首要要求、重点任务,向全党提出了很高的政治要求,等等。这些规定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什么”“干什么”等重大问题,充分说明党史学习教育是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条例》具有突出的贯通性。《条例》篇幅不长,却内在贯通、全面细致。在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方面,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同时,《条例》对中央有关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和工作机制分别作出规定,并对如何履职尽责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安排既有中央层面的要求,又有基层工作的任务,涵盖了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在重点对象方面,《条例》不仅明确了全体党员这个主要群体,而且关注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和青少年群体;不仅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团校、学校等提出具体要求,还将全社会尤其是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纳入对象范围。这些规定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以党内引领社会,既在深入上做文章,又在广泛上下功夫,有利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条例》具有突出的实践性。《条例》紧扣常态化长效化,立足党史学习教育特点和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拓展内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在主要方式方面,《条例》将党员自学和组织学习结合起来,倡导书本学习、实践学习、场景学习等相互融合,突出思政课、红色资源等作用,充分利用主题宣传、媒体及基层宣讲等形式,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作用,注重可视化、数字化、网络化,形成传统与非传统传播媒介、艺术形式、宣传平台交相辉映,全方位、多维度传播的学习教育氛围。同时,《条例》还针对党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存在的浅表化、碎片化现象,回应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普遍存在的人才、经费、作用发挥等现实关切,特别关注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尤其是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应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条例》具有突出的指导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举措务实、操作性强,有力回答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谁来干”“怎么干”“认真干”的问题。在明确工作责任方面,《条例》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直接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同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强化保障支撑方面,《条例》强调要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一盘棋,从组织保障、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上作出明确规定。在加强纪律监督方面,《条例》以硬性规定,提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要求。不论是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还是“三纳入一评估”,不论是表彰奖励还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分,都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为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建立了刚性约束。
三、切实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党中央要求,周密部署、强化统筹,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第一,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好贯彻落实。学习贯彻《条例》,仅仅从字面上理解把握是不够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联系起来。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气神。三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四是把学习贯彻《条例》同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让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追求高线、坚守底线,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第二,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贯彻落实。制定《条例》的一个基本着眼点就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条例》,也要在常态化长效化上下足功夫,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聚焦用力。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精心做好《条例》精神宣讲,确保《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围绕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整体谋划,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实化细化工作措施。《条例》涵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各个方面,既有原则性要求也有具体规定。对原则性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对具体规定尤其是硬性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一些党史学习庸俗化、娱乐化,误读甚至歪曲党的历史等不良倾向,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及时回应党员、干部、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把加强对《条例》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第三,锚定推动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党史和文献部门更是责无旁贷、重任在肩。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拓党史和文献工作新局面。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真正把《条例》精神学懂弄通悟透;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党委宣传、组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围绕《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主要内容,结合党史和文献部门职责任务,把《条例》逐条落到实处。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全国党史和文献系统“一盘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将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支持地方开展党史研究、宣传、资料征集、纪念活动、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等工作,各地党史和文献部门也要立足地方特色,创造性开展工作。继续加强主管学术团体、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军队、档案、文史、方志、社科院、高校等部门和机构的交流合作,把各种研究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史和文献干部队伍,把重大项目推进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既出成果、又出人才,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条例》的效果。
  (作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