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蒋雪 王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三维进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1]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推进是基础,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内在联动是关键,加强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保障。
一、战略耦合: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整体效能
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2]。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首先要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推进,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整体效能。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基础
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基点。只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才能培育出符合新时代需要的创新型人才,领跑科技创新发展,以教育改革新成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更加注重系统集成”[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4],整体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二是“更加注重突出重点”[5]。有的放矢才能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要的适配度,培养出适应未来科技发展和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对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6]。三是“更加注重改革实效”[7]。通过“正确处理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等重大关系”[8],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整体进入完善立德树人机制、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助推教育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引领
科技是国之利器,是人才培养的“风向旗”,是教育发展的“新动能”。因此,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科技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赋能教育现代化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一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9],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二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10],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支撑
人才是第一资源,为教育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主体支撑。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才能更好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构筑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创新高地。在育才方面,要探索建立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对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11],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基础和储备。在引才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破除人才流动障碍,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因此,对内要“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12],推动形成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发展,不断壮大各领域人才力量;对外要“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13],精准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人才评价方面,“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14],构建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评价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的动力。
二、深度融合: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内在联动
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是“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教育是支撑科技与人才发展的“地基”,科技是反哺教育发展和助推人才成长的“催化剂”,人才则是链接二者的“关键纽带”。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不仅要推动三者整体推进、强强联合,更要强化三者相互衔接、内在联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一)构建产教融合育才机制
产教融合育才不仅是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的双向联动,更是基于人才培养的科技创新与教育发展的协同联动,从而实现三者的内在联动。构建产教融合育才机制,关键在于做好“融合”文章,着力破解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形成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跨界融合模式,培养“适销对路”的应用型高素质技术人才。一是以产业需求为引领,实现人才供给端与产业需求侧的有效对接。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精准把握产业需求增长点,支持校企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把产业界的关键问题及时转化为人才培养内容,实现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转型升级同频共振。二是以师资共建为抓手,培养一批有技术、懂行业、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方面,通过企业挂职、科技项目、专业实践合作等方式,提高教师的产业技术服务水平和教学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坚持产业需求与教育内容供给相结合,让高水平行业专家加入人才培养的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培养出更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学生。三是以资源共享为重点,构建产教融合实践育人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建设“学校—企业—地方”三方协同的高水平教育科创平台和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共建实训基地、现代产业学院、联合研究中心,“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15]。
(二)构建联合技术攻关机制
联合技术攻关是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要纽带,在联合技术攻关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科技创新突破,也培养和历练了人才,为教育发展注入了能量和活力。一方面,以“揭榜挂帅”的形式激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协同攻关,实现优势互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16],通过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激发各大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另一方面,以“赛马”制度使更多“千里马”脱颖而出,进一步点燃科技创新的“新引擎”。围绕国家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的“急、难、险、重”等关键技术问题,以“赛马制”汇众智、聚资源,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态竞争机制,有效降低技术选择风险,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项目成功率和经费利用率,实现科研攻关由单一主体向多元化竞争主体转变,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三)构建成果转化对接机制
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对接才能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才能对教育科技人才提供现实支撑。同时,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的过程,是产学研用深度协同的过程,也是教育、科技、人才内在联动的过程。一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简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程序,引导企业积极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深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打通试验品、样品、产品、商品“四品”演化路径,畅通从源头创新到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共同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要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问题,引入市场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等评价方法,特别是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核心指标纳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共同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三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17],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破解科技创新成果“不好转”“不敢转”“不愿转”的困局,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的信心决心,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
三、顶层设计:加强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保障支持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不仅需要三者的各自强化与内在联动,也需要外在的引领、保障与支持。
(一)加强政策引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作为战略性工作,加强相关政策制定、部署与落实,发挥政策的导向、引领和支持作用,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了整体战略部署,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全会还提出了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三个领域各自涉及的相关具体政策,比如“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18]等。从夯实教育基础支撑、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优化人才分类培养、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营造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良好生态、组织保障等角度,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
(二)加强统筹协调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各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保障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有机贯通、深度融合、协同推进、一体改革。一是要破除教育科技人才跨部门协同的障碍壁垒。坚持党对教育科技人才的全面领导,实现全国一盘棋,在教育科技人才部门之间建立常态化的协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实现发展规划一体部署、政策措施一体对接、服务平台一体打造。二是要构建教育科技人才跨区域协同的联动体系。一体部署区域战略科创平台,推进教育科技人才的跨区域流动,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实现优势互补。例如,通过共建实验室、共享数据库等方式,构建区域间教育、科技、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协同机制,等等。
(三)加强正向激励
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举,激发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主体动力和巨大潜力。一是强化物质激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19],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布局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持续优化国家科研经费支出结构。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在就业、购房、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或提供便利,健全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二是强化精神激励。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建立健全科研荣誉奖励体系,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1][3][4][5][6][7][9][11][12][13][14][17][18][19]《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
[2]习近平:《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4年6月25日。
[8][15]习近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人民日报》2024年9月11日。
[10]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
[16]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9页。
【作者简介:吴蒋雪,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王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理论网
网络编辑:慧慧